《法律顾问团管理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顾问团管理细则.doc(1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法律顾问团管理细则 第一条法律顾问团成员向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应当提交规范的署名书面意见,由法律顾问团团长审查签批后送区政府领导或区政府办公室。 第二条法律顾问团成员应对提供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条法律顾问团成员履行职责应当遵守区政府工作纪律,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守秘密。 第四条法律顾问团成员在办理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以外的业务时,不得以区政府法律顾问身份对有关部门和当事人施加影响。 第五条法律顾问团成员在受聘期间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区政府有利害关系的法律事务。 第六条法律顾问团成员受区政府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与自己或自己亲属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
2、职责的,应主动回避。 第七条法律顾问团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三次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的; (二)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区政府利益造成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律师被暂停执业或者有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情形的。 第八条作为法律顾问团成员的受聘律师实行每人一天轮流坐班制并遵循以下工作规则: (一)坐班律师必须保证出勤,迟到、早退要提前与主管领导请假; (二)如有突发事宜影响坐班时,由当日坐班律师自行安排协调,实行坐班首问责任制; (三)律师出勤必须签到,每缺席一次扣400元,无故缺席满2次解除聘任合同; (四)律师对接访和咨询的事项必须书面记录,对所提供的法
3、律意见必须签名确认; (五)律师对所代理的诉讼案件在开庭前、后必须及时向法制办汇报情况; (六)律师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代理案件的败诉,将追究律师的相关责任。 第二篇:法律顾问团工作方案宁波市高新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方案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宁波”建设进程,规范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甬政发【2021】 8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4、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四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完善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行政行为法律风险化解机制,推进“法治宁波”建设,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全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形成区、各政府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网络。 三、工作职责 法律顾问团是协助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处理法律事务的咨询、顾问和参谋的非常设组织,为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决策提供优质、高效、 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不具有行政职能。 法律顾问团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
5、一)根据聘任单位的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议案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或者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二)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为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 (四)起草或协助起草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五)代理合同类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 (六)参与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行政调解工作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七)参与指定日信访接待,为接访或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八)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 (九)承办聘任单位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 四、人员组成及分工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拆迁
6、;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经发、建设、城管、经管等部门的日常法律咨询; 浙江皓商律师事务所:人劳、财政、招商及园区直属有关部门的日常法律咨询; 浙江李信平律师事务所、浙江甬建律师事务所:新民街道、梅墟 街道的日常法律咨询; 五、政府法律顾问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聘政府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时,有权独立发表咨询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涉; (二)有权通过聘任单位法制机构调阅与履行职责相关的资料、文件; (三)为履行职责的需要,可以向聘任单位法制机构提出调研、考察的要求; (四)受聘政府法律顾问不得利用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所获得的非公开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利益; (五)不得以政府法律顾
7、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 (六)不得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规定; (七)未经聘任单位授权,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宁波市高新区管委会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第三篇: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工作细则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工作细则 发表时间:2021-06-01稿件来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以下简称顾问团)的作用,服务本区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提高本区重大事项决策的质量,促进本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谨的科学态度,紧紧围绕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8、划及重大决策措施,积极开展决策咨询工作,为雨花区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城市现代化作贡献。 第三条顾问团是区委、区政府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领域的辅助决策咨询机构;是利用省会长沙区域资源和区域比较优势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的重大措施;是密切政府与专家学者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章主要任务 第四条顾问团的主要任务是: 1、围绕本区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城市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科学的咨询论证意见、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2、围绕本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举措的制定与实施的可行性、合法性、经济社会效益以及执行条件进行论证评估
9、; 3、对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项目启动与推广、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提供客观、公正、科学地论证评估意见; 4、对区政府有关委、办、局需要咨询的相关工作提供咨询、进行指导,并结合工作实际培训专业人才; 5、积极宣传推介雨花,为本区招商引资、引智牵线搭桥。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设立长沙市雨花区专家顾问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区人民政府设立的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为政府决策服务的决策咨询论证机构。区专家顾问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和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雨花区专家顾问团办公室,挂靠区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一名副主任担任,另配备专人负责办
10、公室日常工作。 第四篇: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组作用 全面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2021年,我区在全省较先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组。三年来,区政府法律顾问组在区政府法制办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下,充分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为区政府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共同参与区政府各项重大事务的决策论证达70余次,草拟、审核区政府有关合同28项,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代理区政府参加诉讼7件,对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咨询意见40余件,办理区政府交办的重大涉法事务5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20余份,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高度重视、健全制
11、度,为法律顾问组顺利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我区法律顾问组成立之初,即制定印发了屯溪区政府法律顾问组工作规则,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组工作制度,规范了法律顾问组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经费等事项。同时,我们根据工作实践逐步完善和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法律顾问组例会制度。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的例会,集中讨论有关规范性文件、案件和涉法事务,使法律顾问的意见更严谨、更周到和更具有可操作性。 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定向服务区政府领导制度。区政府根据领导分工,分别安排一名专业对口的法律顾问定向服务,在必要时陪同区政府领导考察、调研、检查重点工作和信访接待。 三是建立法律顾问联系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制度。通过案卷
12、评查、日常检查、参加有关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对各部门的重要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提供咨询服务,规范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行为,切实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二、当好政府参谋,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确保区政府行政决策和管理行为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为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性,避免政府行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在区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前,我区都召集法律顾问进行论证,听取意见。三年来,法律顾问组在拆迁、拆违、社保扩面、企业改制、殡葬改革、经济开发、金融投资等各项工作的行政决策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如:在南区旧城改造建设中,涉及两被拆迁户存在私下转让土地使用权证、未经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等违法行为,区政
13、府原拟按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区政府法律顾问分析了以违章建筑方式拆除的法律风险和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提出所涉房产以保全拆除的方式更为妥当。区政府根据法律顾问组提出的建议、更加科学地作出了决策,既推进了南区旧城改造项目,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咨询论证,全面规范政府抽象行政行为2021年以来,法律顾问组参与了对43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征求意见工作,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修改建议和意见,就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进行研究。区政府在制定黄山市屯溪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时予以吸收采纳。此规定从制度上避免了规范性文件发布的随意性,改变了事后备案的被动监督方式,创新了 有始有终
14、的有效期制度,得到了广泛的赞同和认可,相继被新华网、人民网、中安在线、省政府门户网站、新安晚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四、规范政府合同行为,积极承办重大涉法事务,为经济建设排忧解难 草拟、审核区政府各项合同,是我区政府法律顾问组的一项重要工作。三年来,法律顾问审核修改了如屯溪区政府阳光政务平台使用协议、九龙新区商务中心开发框架协议、委托招商协议书等28项合同文本。法律顾问组并不是简单地就合同过目一下了事,而是尽量做到合同订立前积极参与重大活动,审核时有法有据,对于已签订的合同如出现问题则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和补救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利益。如:我区原引进的金地花卉项目,因种种原因长时间停滞未建,原项目
15、业主已无经济能力继续实施该项目,造成土地长期抛荒,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区政府法律顾问组在对原签订的合同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指出了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及各方有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区政府法制办和区政府法律顾问组及有关部门组成项目善后处理小组,承办该项涉法事务。经过大量复杂艰苦的工作,使金地花卉项目遗留问题最终得到妥善解决,取得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都得以保障的多赢结果。 第五篇:法律论坛细则律论坛实施细则 本次活动,旨在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逻辑推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并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团队精神,同时促进学生对法制与法律的认知与应用,
16、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 一、活动目的 引领广大师生更加关注社会法治热点,加深其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促进参赛选手逻辑推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弘扬法律文化,倡导法治文明,创建法治文明校园。 二、活动主题 传扬法律精神,推进法治文明 三、活动要求 (1)活动对象:河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活动内容。法律论坛将采用“热点讨论”的形式展开,由法律服务部提前筛选社会法治热点,参赛选手将围绕社会法治热点展开讨论,各抒己见,提出自己的主张及其理由,相互之间可相互质疑、辩论。 (3)参赛要求:选手根据实现抽到的题目自行准备稿件材料,要求谈论内容与题目联系紧密,积极向上,贴近学生生活,以倡
17、导和谐为宗旨,能够突出反应出我国法治成就,体现法制理念; (4)参加人数。每院限推荐1名选手参加决赛。 四、活动安排 论坛举办时间为11月7日至18日,具体活动时间安排如下:(1)预选赛 11月7日至11月10日,由各院自行进行选拔,确定1名选手参加学校预赛。11月10日至17日进行三场预赛,即第一场7个院,第二场7个院,第三场6个院,分别进行预赛,评出每组的前两名,共6名选手进入决赛。 (2)决赛 11月18日至28日举行,20个院由预赛的结果,选出的6个院进行,评出 一、二等奖。 五、评审细则 评选奖项以选手的表达能力、逻辑能力、主题思想、现场发挥为准则进行评审:(1)表达能力方面(分为三
18、等,所占总分比重为20%) 一等。表达能力突出,能够准确的阐述演讲主题,充分表达自己的主张和见解,生动形象的对论坛主题进行说明。 二等。表达能力较好,能够大致阐述演讲主题,较为完整的表达自己的主张和见解,对论坛主题进行较好的说明。 三等。表达能力较差,不能够清晰地阐述演讲主题,没有表达自己的主张和见解,对论坛主题缺少说明。 以上等级分值分别为。一等1520分;二等1015分;三等10分以下;其他可酌情给分。 (2)逻辑能力方面(分为三等,所占总分比重为30%) 一等。逻辑清晰严谨,对问题思考透彻,能够对自己的理论进行系统完整的说明,前后表达一致,能够对论题进行充分的论证。 二等。逻辑较为清晰,
19、对问题思考相对完整,能够对自己的理论大致进行的说明,前后表达相符,能够对论题进行论证。 三等。逻辑较为混乱,对问题缺乏思考,不能对自己的理论说明,前后表达不符,不能能够对论题进行论证。 以上等级分值分别为。一等2330分;二等1523分;三等15分以下;其他可酌情给分。 (3)思想主题方面(分为三等,所占总分比重为30%) 一等。思想主题积极向上,符合当前先进指导理论,紧密与我国形式结合,突出和谐氛围,弘扬法治精神。 二等:思想主题较为积极,符合指导思想,与我国形式结合,突出法治精神。三等:思想主题不明确,不能紧密与我国形式结合,没有表现法治精神。以上等级分值分别为:一等2330分;二等152
20、3分;三等15分以下。(4)现场发挥方面(分为三等,所占总分比重为20%) 一等。现场发挥良好,能够准确流畅的进行演讲,充分调动观众积极性,不出现冷场情况,选手表现自信。 二等:现场发挥稳定,能够较为流畅的进行演讲,不出现冷场情况。三等:现场发挥较差,不能够准确流畅的进行演讲,出现冷场情况。 以上等级分值分别为。一等1520分;二等1015分;三等10分以下;其他可酌情给分。 选手进行演讲后由评委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计算选手成绩,在所有选手比赛结束后根据成绩宣布获奖名单。 六、奖项设置 本次论坛根据成绩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 6、三等奖9名,推选出最佳口才奖1名和最佳风
21、尚奖1名,并颁发证书。 七、活动报名 各学院在11月10日前举行预赛,选出1名选手参加决赛,决赛选手于11月11日之前携带院团委证明(加盖公章)到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东区法学院办公楼106室)登记,抽签和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八、活动地点: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 九、论坛评委 嘉宾评委:乔玉华韦留柱王鹏祥张荣现韩久龙于庆生 李占升等法学院教师 各学院评委:参赛各院团委书记 十、参加人员:河南师范大学全体在校学生 十一、工作单位: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实践部法学院学生会十 二、负责人:刘茵琪卢成伟喻梦鸽蒋艳艳张欢 第 13 页 共 13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