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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一、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环境保护法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环保管理的基本原则1、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2、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解决环境污染的原则。3、开展清洁生产,执行污染源全过程控制的原则。(1)控制物料(包括水、能源)单耗及总耗,单位流失及流失总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2)开展综合利用,化害为利;综合治理、消除污染。4、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5、加强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工作。(1)研究无污染、少污染的工艺技术。(2)研究在产生源控制酸、碱废水排放的技术。(3)
2、研究经济有效治理环境污染的途径。(4)研究环境容量,利用环境自净能力消除污染。第二条 环境管理的组织机构1、建立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1)公司环保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成员由党委书记、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各厂、部室负责人等组成。(2)环保委员会的主要任务a.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或规定。b.审查公司环保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c.组织“三废”治理工作。d.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的环保工程项目和防治污染的具体措施。e.协调公司各单位、部室的环境保护工作,帮助解决问题。f.检查监督排放的污染物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2、设立环境
3、保护专职机构(1)安全环保部为环保委员会的办事机构。(2)安全环保部的主要职责:a.贯彻落实国家的环保法令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环保工作的指示,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制订公司环保章程。b.负责编制环保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季度计划,经环保委员会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c.组织专业人员审查环保技术改造方案和污染治理方案。d.参与各项工程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监督“三同时”原则的贯彻、执行。e.负责安排矿内排放污染物质的定期监测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提出治理措施,推广环保治理新技术。f.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g.建立健全环保档案,为治理提供依据。第三条 环保计划的管理1、公司各生产
4、单位要做好如下的环保计划:(1)“三废”污染治理计划。(2)环保设备的检查保养计划。(3)对其他污染物的治理计划。(4)废水、废气、噪声等定期监测计划。2、环保工作计划:(1) 在深入实际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环保工作的年度、季度计划和长远规划。(2)各生产单位将超标排放的污染物质,列入年度治理计划和长远计划。(3)环保工作计划的内容包括环境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预防和改进措施,实施进度要求。3、环保工作的协调计划:(1)确保环保工作计划实施,是各有关单位的共同任务,各单位应根据公司环保计划制订本单位的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2)与环保有关的技术、设备、动力等单位按各自的职责积极主动配合搞好环保工作
5、。第四条 环保管理1、把环保计划列入公司发展规划中。2、各单位在总结、检查、布置工作的同时,要总结、检查、布置环保工作。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4、环保工作参与评比竞赛活动。5、环保工作要实行奖励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 环保设备及污染防治设备的管理1、环保设备及污染防治设备的的使用和管理(1)环保设备和设施由所在单位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2)环保设备和设施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3)建立健全环保设备、设施使用情况的原始记录。2、环保设备、设施的保养、检查与报废(1)各单位要对环保设备及防治污染设施进行定期
6、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正常运行。(2)环保设备和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检查维修,防止发生污染事故。(3)设备管理部对环保专用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4)禁止防污染设施无故停止运行或擅自拆除。(5)对环保设备、设施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等。(6)环保设备的报废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3、环保设备、设施档案的建立(1)各单位对环保仪器 、设备及防污染设施应建立环保档案。(2)环保设备、仪器的说明书、质量检定证书、登记卡等各种资料,均应归档。(3)对防污染设施的运行情况做好原始记录,及时归档。(4)环保设备仪器每次检修情况和检验结果、原始记录等均应及时
7、归档。(5)环保设备及防污染设施的事故调查报告等资料应及时归档。第六条 污染、污染事故和污染赔偿管理1、污染、污染事故管理(1)加强环境管理,及时处理和消除环境污染隐患,防止污染事故发生。(2)加强尾矿输送和隔膜泵站的管理,防止尾矿外泄。(3)加强采场边坡维护和废石管理,防止滑坡发生。(4)对选矿碱性废水、生活污水要积极进行治理。(5)对锅炉烟气要进行防污治理。(6)对各种噪声大、震动大的设备要采取消声、防震措施。(7)对尾矿库、排土场要进行土地复垦,恢复植被。2、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的报告(1)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按类型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
8、化学品的污染事故。(2)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按程度分为:一般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较大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特大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3)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一旦发生,各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减少损失。并在4小时内报调度室和安全环保部,协助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污染事故调查程序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4)报告的内容包括:污染事故的类型、程度、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等初步情况。3、污染赔偿管理(1)环保补助资金用于环境治理,专款专用。(2)污染事故的罚款要从事故单位的资金中列支,造成事故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3)对外污染赔偿款统一由资产
9、财务部办理,单位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向外赔款。第七条 保护环境和防治污染的主要措施1、加强环保力度,采用经济手段控制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2、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1)对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的贯彻实施。(2)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环保计划。(3)污染源的调查及防治。(4)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5)污染物的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3、环境污染的预防:(1)把防治污染纳入公司发展规划。(2)加强环境监测工作。(3)实行环境影响评价,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4、控制污染主要途径及控制标准:(1)对物料(包括水、石灰等)单耗及总耗的控制,制定物料单耗控制标准。(2)对单位流失量及流失总
10、量的控制,制定单位流失量及控制标准。(3)浓度控制,外排废水、废气、废渣等要符合国家排放标准。(4)环境总量的控制,制定污染物质排放量控制标准。5、水污染控制:(1)减少废水和污染物质排放量。(2)建立水污染防治系统,充分利用自然净化能力。(3)选择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6、大气污染控制:(1)对燃烧进行预处理,减少燃烧时产生污染大气物质。(2)改进燃烧装置和燃烧技术。7、固体废物控制:采用工业废渣综合利用技术。8、噪声控制:(1)降低噪声源。(2)控制噪声的传播途径。(3)用耳塞、耳罩等对接受者进行防护。9、改革生产工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控制污染。第八条 环保管理的检查与考核1、环保管理检查
11、与考核工作由公司环保委员会负责组织和领导,各二级单位派人参加。2、环保委员会对环保有关部门有计划地、按环保管理的主要内容进行检查与考核,并作出评价。3、环保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单位随时组织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解决。4、检查记录和考核结果、总结等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后存入档案。第九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二、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为使公司合理配置环保设施设备,规范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要求,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环保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满足达标排放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根据公司
12、工艺流程和环境保护要求,结合实际生产,购置安装使用以下的环保设备、设施、仪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用途负责单位1生活污水处理站座1COD减排综合服务保障部2GC高效湿式除尘器套3工业除尘选矿厂3尾矿输送系统套1生产废水输送选矿厂4尾矿回水系统套1生产废水循环使用选矿厂5尾矿库座1尾矿堆放选矿厂6氰化钠应急事故池座1氰化钠应急收集选矿厂7废石场处1废石堆存生产技术部8洒水车辆1降低道路扬尘十九局9粉尘测试仪台1工业粉尘测试安全环保部10声级计台1噪声监测安全环保部第一条 环保设施的范围:废水处理装置、废水处理回收装置;废气处理装置,除尘装置、废气回收装置;废渣贮存场,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噪音防治设
13、施等。第二条 工程部负责建设项目中环保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施工和验收。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环保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使用单位负责建立本单位环保设施设备台帐和设施设备的合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行管理。第三条 安全环保部需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提供防治污染物污染损害环境的资料,并将上述事项和资料抄送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第四条 对于新、改、扩建项目,工程部应严格执行环评要求,安全环保部需对过程进行监督,满足环保需求。建设、安装其配套设施,作为环境保护设施的组成部分,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
14、五条 试生产期间,安全环保部需联系地方监测部门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测,生产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第六条 设备管理部及使用单位需严格参照设计和操作说明书,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或要求设备厂家出具详细操作说明,确保正确合理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第七条 设备管理部及使用单位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修。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环保设备操作规程,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包括运行时间、必要运行参数、检查维修记录、配件更换记录、废弃介质(滤网、污泥、废料)移交处理记录,并在每月第一周内向安全环保部上报上月度环保设备调查表
15、。第八条 环保设施设备需要停机维修、大修时,使用单位应首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因设施停运造成环境污染,由设备管理部向安全环保部上报环保设备停运报告,安全环保部向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得以批准后方可对环保设备进行维修、大修。若停运期满,环保设备仍未恢复正常运行,则须向安全环保部说明原因,并补办环保设备停运手续。第九条 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或拆除、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单位,必须提前向安全环保部申报,说明理由;安全环保部需向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得到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有环保设备、设施更新必须报请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待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第
16、十条 处理、处置本单位产生的污染物或者运行本单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不需要领取资质证书,但需具备下列维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技术条件:(一)专职运营人员配置合理,辅助工种齐全,设施运营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二)有固定的化验室,配备能满足日常监测需要的监测化验设备;(三)建立规范化运营质量保证体系,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和预防、处理污染事故的方案。第十一条 对环保设施设备要认真管理,坚持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第十二条 安全环保部不定期对环保设备安全和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设备方面的问题
17、由设备管理部提出整改方案,一般问题由使用单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及时解决。第十三条 各级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环保设备安全和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安全环保部,确保及时解决。第十四条 安全环保部应根据公司实际生产发展情况,及时对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效率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附件一: 环保设备停运报告使用单位设备名称停运时间停运原因应急措施及检修计划填表人:负责人: 填报时间:回执单停运时间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备名称安全环保部经理意见附件二:环保设备调查表单位: 时间
18、: 年 月设备名称运行时间停运原因及时间保养情况及检修计划配件更换数量、时间及原因废弃介质(滤网、污泥、废料)移交量及时间运行情况电能及动能费维修保养费环保材料费其他三、环境保护监测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基础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监测的相关法律法规,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环境管理监测任务,保证全公司的环境监测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需要监测的污染因子及时进行评估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第二条 相关排污单位负责对环境污染因子的监测和记录,监测后及时向安全环保部上报监测情况;对于突发情况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第三条 安全环保部应建立污染源档案,掌握排污状况和变
19、化趋势,参与重大污染事故的调查,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和生产管理服务。第四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会同设备能源物资部、质量检测中心对环保监测设备和仪器进行定期校核,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监测数据计算、检验、异常值剔除等应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第五条 环境监测点的布设、监测频次、监测方法应依据监测对象、污染物性质和现场具体情况确定,样点的时空分布应反映监测对象主要污染物的浓度水平、波动范围及变化规律。第六条 根据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规范管理采样点。建立采样点管理档案,包括采样点性质、名称、位置和编号、排污规律和排放去向、采样频次及污染因子。采样点位设置明显标志,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排污单
20、位做好采样点位的日常维护和相关记录。第七条 采样点如因生产工艺或其它原因需变更时,需上报,经安全环保部确认,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是政府监管范围内的,还需报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八条 采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采样记录,严防中途破损、被污或变质。第九条 公司每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环保监测部门,负责对主要污染因子进行专业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第十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定期对所有监测项目进行评估,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第十一条 公司所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必须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测。第十二条 环境大气监测:a、环境大气监测主要为生产厂区环境大气监测,按技术规范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每
21、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连续监测5天,每天监测三次,每次间隔时间不得少于5小时。b、生产厂区环境大气监测布点数分别不得少于2个,并布设对照点一个。c、监测项目:二氧化硫d、数据处理:分别计算年日均浓度、年日均浓度合格率,按年提交监测报告。第十三条 环境噪声监测:a、环境噪声主要指生产环境噪声,生产环境噪声(含设备噪声)每半年测定一次。b、生产厂区及主要设备的噪声监测布点应按国家规定及现场具体情况进行布设。c、监测项目:等效A声级。第十四条 废水监测:a、公司在工业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外排废水的所有排放口都必须进行监测。b、公司所有废水点监测频率每月不得少于3次,对列入环保考核的外排口每月不得少于l0
22、次。对经处理后的外排水应设点监测,监测频率每班不得少于1次。c、水质样品的采集与分析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对易变化的水样必须加入保存剂加以固定。d、监测项目:流量、PH、COD、亚硝酸盐;对有特殊要求的废水监测项目,可根据情况加测。e、废水监测应按月填报报表。f、对于由废水造成的污染事故,要及时进行调查监测,并提交调查监测报告。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由于采选加工生产过程中
23、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所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活动。第二条 本公司采选加工产生的危险废物来源初步判断为选矿工艺废水处理站(池)产生的污泥。第三条 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第四条 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和采用先进技术,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第五条 公司各级、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管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工作。第六条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第
24、七条 产生危险废物单位负责对危险废物的收集、临时贮存工作,并负责对临时贮存场所的日常管理,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并负责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的联接,协助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工作。 第八条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第九条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第十条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第十一条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毒害品落地料或有毒有害废弃包装物,需上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危险废物转移,经批复后,送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第十二条 建设过
25、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向公司安全环保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公司有权对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第十三条 安全环保部在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第十四条 如果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应急处置,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五、环境保护监督检
26、查制度为了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高环保管理水平;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企业环境影响动态,及时对生产中存在的各种环境问题采取科学有效的处理措施,及时指导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公司每年年初进行一次环保工作总结和环保计划安排会议,部署企业全年的环保工作,并征询员工意见,形成环保会议纪要,报公司环保委员会审批执行。第二条 公司每季度召开季度环保工作会议,对上季度环保工作重点、防范区域、季节性环境问题进行总结,并督促执行下季度环保工作计划。第三条 公司定期召开环保生产工作座谈会,就环保工作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环境问题处理意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回
27、答代表的提问,形成会议纪要,提交环保委员会及时研究解决。第四条 公司根据环保工作形势,不定期召开环境问题通报和事故案例分析总结会议,制定防范措施、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第五条 公司就涉及生命健康安全、环保资金投入、污染源治理等重大问题,召开环保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建议、意见,并形成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六条 环境保护检查原则上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侧重于检查所制定的措施、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发现新风险,并及时制定解决方案。 第七条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环境卫生文明大检查,对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总结、评比、考核。第八条 安全环保部和各二级单位专(兼)职环保员不定期对所辖生产区域、生活区域等进行专项监
28、督检查。第九条 班组环保员每日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环保工作。第十条 各级环保管理人员进行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要有详实的记录,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整改结果及时进行验证。每月20日将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环保部存档。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环保委员会办公室,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处理日常事务,并随时检查、监督各项环保工作。第十二条 公司接受全体员工、社会人士、地方政府对公司各项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六、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为了贯彻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方针政策,加强公司员工环保培训工作,树立环保理念,增强的环
29、保意识,提高环境保护技术素质水平,避免环境事故发生,使公司达到环保生产,优化生态环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新入厂员工(包括劳务派遣、培训、实习人员)必须接受入厂三级环保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一级环保教育: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生产单位、部室。教育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公司或本行业内发生的重大环境事故实例及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二级环保教育:由新员工所在生产单位、部室领导负责具体施教,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车间班组、部室
30、。教育内容:公司环保管理制度;本生产单位、部室环境保护的特点,预防环境事故的措施;生产单位、部室对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生产单位、部室环保设施的正确使用等。三级环保教育:由新员工所在班组长负责,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教育内容: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岗位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特点;岗位发生过的环境事故及其教训;本班组与其相关工种的环保知识等。第二条 全员环保教育:每年对每一个员工都要开展至少一次的环保教育,对于环保设备设施操作人员要进行专门的环保教育。每年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24小时,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第三条 各生产单位、部室根据各自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每月组织一次环保活动,对员工进行环保教育;班组根据
31、本班组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每周组织一次环保活动,对员工进行环保教育。第四条 每年在安全月活动中,通过张贴漫画、悬挂条幅、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观看环保题材宣传片等丰富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工作。第五条 在生活区和生产区设置板报宣传栏,通过生动的漫画和标语,宣传国家新的环境保护政策和口号,使广大员工及时了解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第六条 公司每年派出环保工作主要负责人或操作员工到其他企业参观学习,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汲取先进的理念和工作方法,使环保工作与时俱进。第七条 专职环保员和兼职环保员在平时工作过程中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随时进行环保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第八条 从事环境保护的特种作
32、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复审。一般环保设施设备的操作员工,由公司组织专门的学习,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第九条 在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投产前,必须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第十条 发生重大环保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后,安全环保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第十一条 外委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对员工进行三级教育,并报员工花名册和三级教育成绩到安全环保部备案。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七、环保管理
33、台账和资料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台帐和资料,并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坚持认真做好环保台账和资料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环保台账和资料主要包括上级部门关于环保方面的指示文件、国家及地方和行业规范标准、环保管理制度、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污染因子检测台账、环保运行设备管理台账、污染物排放汇总台账、向上级部门汇报的资料等,公司环保资料管理主要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第二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获取国家、地方、行业和上级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出台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并及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贯彻落实。第三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新建、扩建、改建等基础
34、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三同时”管理情况,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建档工作。第四条 各排污部门定期做好对排放污染物的环境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报告送报安全环保部进行审核和汇总。对于存在的超标问题,由排污单位配合安全环保部尽快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解决。第五条 各排污部门做好环保设施设备和采样点位的日常维护、疏通和清障工作,保证环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完善相关维护资料,及时汇总报送安全环保部审核和存档。第六条 对于新进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环保部与设备管理部负责其资料的审查,做好新设备基本资料登记工作。第七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排污申报和排污情况的上报工作,并做好上报情况的记录存档。第八条 安全环保部不定
35、期进行全公司环保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公布检查结果,启动相关环保工作的考核机制,并将相关记录存档。第九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八、环境风险排查及隐患整改制度为了落实环保各项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减少突发性事件造成环境风险,防范各类环境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环境风险是指人们在建设、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所遭遇的突发性事故(一般不包括自然灾害和不测事件)对环境(或健康乃至经济)的危害程度。环境的隐患,包括自然环境、生产环境、环境管理上的缺陷等。第二条 通过环境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全面、正确掌握风险隐患存在情况,推进风险隐患登记和现状评估,制订整改措
36、施并落实,逐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监管长效机制,清除各种环境隐患,保障环境安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第三条 全面排查治理环境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环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公司环境保护技术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环境安全状况明显好转。第四条 排查检查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记录、查隐患、查环保设施设备。第五条 排查检查形式: a、联合排查检查。由安全环保部牵头,各单位、部室协助配合,组织进行的环境风险排查检查。b、在重大节假日、国家重要活动前夕,由公司领导带队组织进行的环保大检查、环境风
37、险排查。c、季节性排查检查。针对雨季易发事故进行的环境风险排查检查。d、专业性排查检查。对环保设施设备进行的技术性排查检查。e、日常排查检查。由各生产单位、部室组织的排查检查。f、自检。班前班中班后进行的自我环境风险排查检查。g、互检。员工之间相互进行的环境风险排查检查。h、交接检查。交接班时进行的环境风险排查检查。第六条 排查检查方式:采取季(月)现场排查检查与不定期巡回排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生产单位、部室进行全面的环境风险排查检查。第七条 建立、完善环保监督检查、环境风险排查及环境隐患整改制度、机制,保证环保检查、环境风险排查常态化、机制化,做到班前、班中、班后互检互查、自查自纠。第八
38、条 对排查检查出的环境风险或事故隐患由安全环保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按“三定、四不推”原则积极进行整改,确保把环境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设立醒目标志,并按第九条规定执行。第九条 带有环境风险重大危险源、重大环境事故隐患的管理:1、强化对重大环境事故隐患和带有环境风险重大危险源的采场、排土场、尾矿坝等的监控力度,立足于事先预测和防范,并加强评估、普查和建档工作。2、带有环境风险重大危险源的场所和设施必须做到:a、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b、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保证一定的应急救援器材、物资,定期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测和评估
39、。c、对处于重大危险源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d、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悬挂或立于醒目位置。e、定期组织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f、制定、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g、重大危险源档案、评估报告、应急救援预案要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备案。h、对存在环境事故隐患和缺陷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停止作业或使用。第十条 针对一时不能整改的环境事故隐患,必须建立详细的隐患档案(包括分布图、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采取的整改和监控措施等)。发现重大环境事故隐患时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同时成立由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的隐患整改小组,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积极开展演练,有针对性地开展救援知识培训,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施、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第十一条 完成重大环境事故隐患整改的场所和设施,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申请审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