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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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市)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依据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工作思路 围绕省会“三年大变样”工作总体部署,以削减大气污染物总量为主线,以“三点一线两面”(三点即热电、钢铁、水泥三个行业,一线即机动车尾气污染,两面即中小锅炉和各类扬尘源)为重点,坚持“应拆尽拆”、“非拆即改”、“非气即电”的原则,大力削减燃煤量,调整能源结构,“八措并举”,力争2009年我市XX县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主要工作目标 削减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6%,力争削减主XX县区煤炭使用量200万吨。 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6天;可吸入

2、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力争达到国家二级标准。“1+4”组团县(市)、区降尘量力争低于21吨/平方公里月,其中,降尘量年均值比20*年高XX县区下降18%;裕华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下降20%;XX县区、XX县区、XX县区下降22%;XX县区、XX县区下降24%。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调整能源结构、严格煤炭管制 1.市能源办负责,加快推进裕华热电厂、鹿华热电厂、良村热电厂建设,替代市区用煤大户和分散燃煤锅炉。督促裕华热电厂年内保质保量完成供热任务。 2.市能源办、市供电局、驻石部队负责,加快“煤改气”、“气代煤”、“煤改电”进程。12月底

3、前主XX县区发展天然气居民新用户3万户以上;3月底前出台“气代煤”和“煤改电”政策;10月底前西郊、北城、裕西三大供热公司以及白楼宾馆等单位改用天然气锅炉供热;10月底前完成主XX县区电厂以外所有燃煤锅炉“气代煤”、“煤改电”的改造任务。 3.市工业经济促进局、市环保局负责,继续开展优质低硫煤推广工作,全市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炭570万吨。其中,主XX县区推广274万吨,主XX县区以外的县(市)、区推广296万吨。 4.各区政府负责制订补贴政策,鼓励和引导“城中村”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 (第1、2项内容详见附件1,第3项内容详见附件2) (二)推进污染企业搬迁 市工业经济促进局负责,按照*市主X

4、X县区产业升级搬迁改造重点监控企业三年搬迁规划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完成20家企业的搬迁建设或转型、停产、关闭,加快推进4家企业的搬迁进程(内容详见附件3)。 (三)烟尘和二氧化硫专项治理 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燃煤电厂和钢铁企业烟尘和二氧化硫治理工作的日常督导,督促全市所有燃煤电厂和钢铁企业完成烟气治理工作;对全市所有分散燃煤锅炉进行治理,确保达到*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内容详见附件4)。 (四)拆除分散燃煤锅炉 市能源办、市环保局负责,在进一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市能源办明确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和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市环保局组织拆除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内全部分散燃煤锅炉(内容详见附件5

5、)。 (五)整治建材行业粉尘污染 1.水泥机立窑拆除 市环保局负责,督促有关县(市)、区政府9月底前将全市63座水泥机立窑全部拆除。其中,XX县区2009年3月底前淘汰辖区内所有水泥机立窑;XX县区、XX县区、XX县区2009年5月底前淘汰辖区内所有水泥机立窑;其他县(市)、区于2009年9月底前淘汰辖区内所有水泥机立窑。 2.水泥粉磨站综合治理 市环保局负责,督促XX县区9月底前完成50家水泥粉磨企业66台磨机的综合治理工作。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12月底前完成各辖区46家水泥粉磨企业共68台磨机的综合治理工作。对达

6、不到要求的粉磨站,全部予以关停。(内容详见附件6) (六)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 1.市交管局负责,市环保局配合,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年检制度、合格证制度和报废制度;市商务局负责出台机动车报废优惠政策。 2.市交管局负责,对目测冒黑烟和环保部门路检检测超标的车辆禁止其行驶。 3.市交通局和市城管局负责,督促年内完成市区全部出租车和56%的公交车改烧天然气工作,更新的出租车和公交车必须使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 (内容详见附件7) (七)开展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专项治理工作 市环保局、市内五区政府及高XX县区管委会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按照*市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在市区七个大气监测点位周边

7、4平方公里区域内开展专项治理,区域内所有施工工地实现绿色施工;区域内所有裸露地面、煤堆、灰堆、料堆实现全部软硬覆盖;区域内所有燃煤锅炉、窑炉、饮食炉灶全部拆除或改烧天然气、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穿衣戴帽”工程2009年上半年重点安排在七个大气监测点位周边区域内实施。 (八)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4”组团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市直部门负责,按照*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1+4”组团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拆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交通道路扬尘治理、裸露地面扬尘防治和堆场扬尘防治工作。 2.市建设局牵头,市城管局、市交

8、管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局配合,做好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建设施工工地要按规定采取设置围档、硬化地面、覆盖物料、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 3.市建设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园林局配合,做好拆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拆迁施工工地要按规定采取设置围档;机械拆除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爆破作业时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拆除工程完成后,3日内清运完毕;风力达4级以上时,应停止拆除作业。 4.市城管局牵头,市交通局、市园林局、市交管局配合,做好交通道路扬尘治理工作。对渣土运输,采取严格密闭或加蓬遮盖措施。普及道路机械化清扫,道路洒水等措施。 5.市园林局牵头,市城

9、管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滹沱河生态开发整治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市规划局配合,做好河道和裸露地面扬尘防治工作。对裸露地面实施硬化、美化、绿化等措施。 6.市环保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建设局配合,做好堆场扬尘防治工作。对XX县区煤堆、料堆、灰堆实施严格的抑制扬尘措施。(内容详见附件8) (九)严格落实环境空气质量预警控制措施 市环保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的预测预警,凡空气质量预测三级和三级以上天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采取不同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发出预警指令,市建设局、城管局、发改委、工促局、交管局、环保局以及重点企业,要按照指令要求,采取清理、覆盖、停工、停产、限产、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等

10、预警防护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艾文礼市长为指挥长,栗进路常务副市长、王大虎副市长和市人大、市政协主管领导为副指挥长,以及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等18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空气质量达标攻坚指挥部,进行总体调度,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大虎副市长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董玉辉和市环保局局长齐惠明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工作深入推进。各县(市)、区政府、高XX县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环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各有

11、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系统空气达标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将工作进一步细化,责任进一步明确,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环境政策、知识的宣传,及时报道正面典型。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实、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和部门强化舆论监督,特别是对典型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并跟踪报道整改进度。积极调动全社会参与环保、监督环保的积极性,推动各项环保举措落实到位。 (四)强化技术支撑。市环保局负责,加强与中国环境科学院合作,对我市空气状况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合理、有效指导全市空气质量达标工作。进一步

12、完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尽快启动清洁对照点、主XX县区和主导风向代表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尽早完成大气梯度监测站建设任务。市财政局将有关建设任务列入本年度预算,落实资金保障。 (五)从严依法行政。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大气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大气污染源的检查频次,向重点大气污染单位派驻驻厂员,保证在线监测仪正常运行。对各种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法律工作程序,实施高限处罚。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形式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惩罚违法企业,坚决杜绝冒黑烟、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 (六)严格考核奖惩。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落实减排责任,严格治理工作的考评。空气质量达标攻坚指挥部要组织市监察局以及市

13、委、市政府督查室,采取明查、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级各部门落实环保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重要环保问题挂牌跟踪督办,到期要帐;对工作懈怠、拖沓致使任务完不成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行政领导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未按要求进行管理的相关部门和达不到任务要求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撤销授予的环境保护或环境治理方面的荣誉称号,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对偷排偷放行为,裁量上要依法从重处理,经济上要给予高限处罚,对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第二阶段煤改气工作实施计划 2.优质低硫煤炭推广使用工作实施计划 3.

14、主XX县区搬迁改造产业升级重点监控企业搬迁建设实施计划 4.二氧化硫与烟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计划 5.拆除燃煤锅炉及烟囱实施计划 6.建材行业综合治理实施计划 7.机动车尾气综合治理实施计划 8.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实施计划 附件1 第二阶段煤改气工作实施计划 一、主要工作目标 2009年,在政府扶持、社会参与、企业实施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力求实效原则,进一步加快燃气市场整合步伐,落实燃气资源,保证供应安全;加快实施燃煤锅炉改燃气、改电替代改造工程,发展燃气用户,实施新项目建设和“上大压小”、小机组关停等,最大限度减少主XX县区燃煤量,确保年底前实现全市第二阶段“煤改气”工

15、作目标。 1.全力推进燃煤供热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工程。2009年,计划对主XX县区京广铁路以西的裕西、西郊、北城三大供热公司现有燃煤供热锅炉实施天然气改造工程。按照有序推进、分步实施的方式,逐步将三大供热公司现有高温热水锅炉18台,由燃煤改造为燃气锅炉。在认真调研考察的基础上,加紧对改造工程进行研究分析和比选优化方案,全力落实资源,加快实施,确保改造工程投资少、工期短、见效快、运行安全。改造后,每个采暖期需天然气用量2.5亿立方米,可削减燃煤量约50万吨。 2.继续发展民用天然气用户。计划到2009年12月底,主XX县区新增居民天然气用户3万户以上,年新增用气量390万立方米以上。 3.加快主

16、XX县区内“无烟区”建设和燃煤改燃气、改电工程推进。按照“易改则改、不改则关、非气即电、气电择优”的原则,加快两个“无烟区”建设,推进燃煤改燃气、改电工程。一是在亚太大酒店已实现“煤改气”的基础上,加快白楼宾馆等区域“煤改气”工作的实施,推进两个区域无燃煤化目标的实现,年削减燃煤量5.5万吨。二是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结合燃气管网建设改造和天然气资源量落实情况,全力推进燃煤改燃气工程,在主XX县区内,除热电企业符合运行条件的燃煤锅炉外,实现工业、服务业等行业所有燃煤设施的关停或改用燃气、电力等清洁能源,预计年削减燃煤量2万吨以上。 4.尽力推进热电九期项目建设。该项目是省“十一五”电源规划“121

17、”项目之一,规划建设规模为239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总投资22亿元,年用气量约8亿立方米。该项目建成后,可新增供热面积1000万平方米,将有效缓解现*热电厂区域供热紧张状况和环保压力,并可解决滹太XX县区京广铁路以XX县区域集中供热问题,年削减燃煤5万吨以上。继续抓好项目建设所需天然气资源落实和建设条件完善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5.推进热电二厂热源能力建设,拟实施燃气供热锅炉替代工程,缓解区域供热紧张状况。针对热电二厂能力严重不足,已影响到区域供热发展和大气质量的实际,为解决好热电二厂供热区域供热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并兼顾解决滹太XX县区京广铁路以XX县区域的供热问题,拟考虑利

18、用既有热电专线,在热电二厂北区实施240吨/时燃气尖峰供热锅炉建设,替代规划关停小机组,形成350万平方米供热能力,年天然气用量约4000万立方米。项目实施后,年可削减燃煤20万吨。 6.对在用热电机组、锅炉等设备设施进行节能技术改造。通过对河北华电*热电厂、东方热电集团公司各企业等在用热电机组及锅炉、大型集中供热锅炉等,进行节能技术改造,采取强化管理、内部挖潜等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年削减燃煤量3.5万吨。 7.继续实现“上大压小”,推进关停替代落实工作。依据我市热电联产规划和“上大压小”关停替代实施方案,加快支撑性热源项目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过渡期”供热衔接,推进小机组关停替代工作的落

19、实。2009年,计划关停替代热电四厂小机组和现良村热电厂部分小机组,年削减燃煤量25万吨。 8.继续推动燃气市场整合工作,保障资源,促进燃气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落实合作开展城市燃气业务框架协议确定的原则和目标,把推动燃气市场整合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做为第二阶段“煤改气”工作重中之重的工作,确保省会燃气资源落实和供应安全,为推进热电九期项目、热电二厂新建燃气供热锅炉工程等规划项目建设创造条件,实现统一布局、运作规范、环节少、服务优、惠及百姓、健康有序发展的新局面。 二、重点工作 任务及责任分解 2009年,第二阶段“煤改气”工程依然是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是民心工程;燃煤设施改燃气、改电等替代

20、改造工程是重点,推进燃气市场整合,是实现气量资源落实、供气安全和项目实施重中之重的工作。为推进工作,确保上述目标实现,按职能分工和属地管辖范围,逐级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加强调度、协调、督导和考核,强力推进各替代改造工程的实施,确保全年燃煤削减目标的实现。市能源办负责整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其它有关部门责任分解如下: (一)市内各区政府负责,做好各自辖区内“煤改气”工作和燃煤设施改燃气、改电等替代改造工程实施中的协调、配合工作,确保辖区内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区属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居委会、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及相关单位,配合做好辖区内“煤改气”工作和燃煤改燃

21、气、改电工程实施中的宣传动员、组织管理、调查摸底、协调服务、现场安全等具体工作。 (二)市国资委负责,做好燃气市场整合的推进工作和第二阶段“煤改气”工作及燃煤改燃气、改电工程实施等配合工作。 (三)市环保局负责,做好区域内燃煤锅炉调查工作,摸清底数,配合推进工作,确保易改则改,应拆尽拆。 (四)市规划局负责,替代改造工程管线路由、调压站(柜)址的规划勘定和手续报批等工作,确保替代改造计划进度需要。 (五)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置换、改造工程所需土地征用手续的批办等工作,保证正常的工程用地。 (六)市园林局负责,替代改造工程绿地占用手续报批、收费减免等工作。 (七)市建设局负责,替代改造工程建设事项

22、审批等行政许可。配合做好燃煤改燃气、改电工程实施中的相应工作。 (九)市质监局负责,依据国家质量技术标准做好替代改造工程主辅设备设施、改造工程等质量、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工作;负责对生产资质、产品安全资质等确认工作。 (十)市城管局负责,简化市政破路等手续及减免收费。 (十一)市交管局负责,在保证交通安全的情况下,简化替代改造工程管线路口施工程序,协助维护施工秩序。 (十二)市安监局负责,对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施工资质的认证工作;协助做好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及处置,确保替代改造工程的安全实施;简化程序,减免安评收费等。 (十三)市消防支队负责,协助做好替代改造施工现场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救援及处置,确保

23、替代改造施工顺利实施。 (十四)市供电局负责,配合做好燃煤改电工作,合理确定改气、改电工程的电力配套工程工本费,确保改造后的设施及时投用。 (十五)市级新闻媒体负责,配合做好替代改造工程的宣传报道,引导城市居民积极支持、配合、参与其中。 (十六)各项目单位具体负责,认真做好替代改造工程实施的工作,确保全市计划目标的实现。 附件2 优质低硫煤炭推广使用工作实施计划 一、目标分解 2009年,全市优质低硫煤炭推广任务共计570万吨,其中主XX县区推广低硫煤为274万吨,主XX县区以外的县(市)、区推广任务为296万吨(分解目标见附件2-1)。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24、要成立市优质低硫煤炭推广使用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炭工作分解任务,认真制定落实方案,并将任务继续分解到辖区内有关单位,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机构人员名单、联系电话、落实方案于2009年3月底前分别报市工业经济促进局和市环保局。以后每月5日前将优质低硫煤使用月报表报市工业经济促进局和市环保局(报表样式见附表2)。 (二)列入责任分解范围的重点用煤单位,要根据各自的推广使用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2009年3月底以前分别报市工业经济促进局和市环保局。以后每月5日前将优质低硫煤使用月报表分别报市工业经济促进局和市环保局。对落实优质低硫煤源有困难的企业,市工业经济促进局要帮助协调解决

25、。 (三)为确保优质低硫煤炭推广到位,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低硫煤供应单位、用煤单位等责任分解单位一把手签订责任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与责任单位要层层签订责任状。细化责任,明确目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年终将根据完成情况及进度对责任单位进行考评。 (四)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用煤单位和煤炭经营企业的煤质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处罚。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优质低硫煤炭推广使用工作的考核,对有关县(市)、区及用煤单位落实情况实行每月统计和通报、年终总评办法,对有关县(市)、区及单位的工作进度进行

26、考核,督促工作进展。年底前,要将总评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拖沓、不能完成任务的单位点名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五)市工业经济促进局负责,会同环保部门组织好优质低硫煤炭的推广工作。 1.积极与山西、陕西、XX省、神华集团等煤炭供应企业沟通,争取优质低硫煤的年供运计划不低于520万吨;要协调煤炭经营企业为推广任务范围内的用煤单位签订低硫煤供销合同。 2.加大清理整顿煤炭市场力度,坚决取缔无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的煤炭经销场(点)(含型煤加工企业)。对经销超标煤炭的持证销售单位,要按照*市禁止销售和燃用含硫份超限煤炭及制品的规定进行处罚。对屡教不改者,依法吊销

27、其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并依据煤炭法进行处罚,同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工商部门。要定期向市政府和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优质低硫煤炭推广使用工作动态和信息。 3.督促石环公路以内煤炭经销单位的储煤场全部搬迁至石环公路以外。“1+4”组团以内所有煤炭经销单位储煤场要采取防尘网或遮盖、洒水、围挡等防尘措施。对没有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煤场,将不予办理和换发煤炭经营资格证书。 (六)市环保局负责对煤炭经销和使用单位的煤质进行监督抽查,对用煤单位优质低硫煤推广使用情况进行登记,监督用煤单位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重点用煤单位每月抽检2次以上,其它用煤单位每月抽检1次以上。对使用超标煤炭的单位,依据*市禁止销售

28、和燃用含硫份超限煤炭及制品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市工业经济促进局。 (七)市工商部门负责对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并对无照煤炭经营场点及时进行查处和取缔。对市工业经济促进局查处吊销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的煤炭经营单位,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或注销其煤炭经营项目。 (八)市公安部门负责协助市工促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对经销和使用超标煤炭的单位进行查处,及时制止暴力抗法行为的发生。 (九)市内各区政府和高XX县区管委会负责市区区属以下(含区属)用煤单位及二环路内“城中村”优质低硫煤推广工作,每年7月底前要落实优质低硫煤来源,9月底前指导辖

29、区二环路内“城中村”住户完成采暖期采购,优质低硫煤使用比例要达到100%。同时各区政府应尽快制订补贴政策,鼓励和引导“城中村”全面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炭,减少低空面源燃煤污染。 (十)各县(市)、XX县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辖区内认定1-2家集中配煤场(设立条件见附件3),扩大优质低硫煤的供应渠道。初步确定的集中配煤场名单,要在5月底前报市工业经济促进局和市环保局审核备案。经审核符合集中配煤场建设条件的单位,由市工业经济促进局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市优质煤炭储备配送中心负责,要在采暖期内保证库存在5万吨以上,以备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方案。 附件: 2-1*市2009年优质低硫煤炭推广使用任务分解

30、表 2-2优质低硫煤炭使用月报表 2-3设立集中配煤场的条件 附件2-1 附件2-3 设立集中配煤场的条件 设立集中配煤场的条件: 1.有煤炭经营资格证书;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储煤场地面硬化,面积不小于8000平方米,有正规的进货渠道; 4.配煤设备齐全; 5.有基本的化验检测设备,并配有专业资质合格人员2人以上。 附件3 *市2009年主XX县区搬迁改造产业升级 重点监控企业搬迁建设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09年完成20家企业的搬迁建设或转型、停产、关闭,加快推进4家企业的搬迁进程(见附件)。 二、工作任务 (一)市工业经济促进局负责协调落实搬迁改造企业的具体

31、支持政策;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搬迁改造方案进行论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及建议。 (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尽快完成搬迁企业土地指标的落实工作;协调督办搬迁企业土地组卷工作;土地收储中心加快企业原址土地收储和招、拍、挂,并保证政策支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市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部门尽快完成部分企业原址抵押置换,以利企业实现原址土地的腾退变现;指导协调金融部门加强和企业沟通,加大对企业搬迁改造升级资金支持力度,满足企业搬迁资金需求。 (四)市环保局、安监局依法促进企业搬迁工作。市环保局依法做好对地处水源地企业的搬迁指导工作,月中旬前组织完成对环保治理方案的专

32、家评审,并督促企业10月份前完成环保治理;市安监局依法做好搬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搬迁过程中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五)市劳动局负责按政策指导搬迁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保证职工安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 (六)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确定搬迁企业原址用途和规划条件,指导企业做好新址选址工作。 (七)市发改委、投资促进中心做好搬迁改造升级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市发改委做好省产业支撑项目的列入工作,落实已列入项目的共享支持政策,指导帮助搬迁项目争列国债资金支持,加快搬迁项目审批、立项和备案工作;投资促进中心做好企业项目报批手续的一站式服务,为搬迁项目建设创造优良的环境和高效的政务服务。 (八)市财政局负

33、责及时足额支付搬迁改造政策支持资金,并做好政策支持资金的监管工作。 (九)XX县区、XX县区、XX县区、裕华区政府负责做好区属企业搬迁或关闭的组织协调,督导搬迁工作进度,解决搬迁改造过程中职工安置、稳定等有关问题。 附件:2009年应完成搬迁建设及重点推进的重点监控企业搬迁规划表 附件4 二氧化硫与烟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所有燃煤锅炉进行脱硫除尘双重治理,达到*市地方排放标准;重点钢铁企业烧结机进行脱硫治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二、工作任务 (一)燃煤电厂 1.市环保局负责,督促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电力和供热企业,按计划(名单见附表1)限期完成13个锅炉烟气治理

34、项目,烟尘排放浓度低于5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低于400毫克/立方米;10月底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河北华电*热电有限公司(西厂区)储煤场建成防风抑尘网。 2.市发改委负责,2009年9月底前,关停*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二厂等4家企业的9台小火电机组(名单见附表2)。 (二)钢铁企业 1.XX县区、XX县区政府负责,2009年6月底前,平山敬业钢铁有限责任公司、XX县区西柏坡钢铁有限公司、XX县区澳森钢铁有限公司完成烧结机脱硫和烟粉尘治理任务,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2.XX县区、XX县区政府负责,2009年6月底前,对7家(名单见附表3)没有环评手续非法生产的钢铁企业,

35、采取断水断电措施、依法关停。 (三)工业与民用锅炉 1.市能源办、市环保局负责,采取超常规措施,按照“应拆尽拆、非拆即改、非气即电”的原则,2009年10月底前对市区主XX县区电厂以外的所有燃煤锅炉进行改造。具备集中供热、供气条件的燃煤锅炉要坚决拆除,不具备条件的必须进行“气代煤”、“煤改电”(改用电或改烧天然气)改造。 2.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负责,按照管辖范围,2009年6月底前完成市区主XX县区以外所有燃煤锅炉的烟气治理,烟气排放达到*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 4-1*市2009年第一批大气污染限期治理项目表 4-2*市2009年关停小火电机组名单 4-3*市2009年

36、关停钢铁企业名单 附表4-3 *市2009年关停钢铁企业名单 序号单位名称、关停要求、关停时限、责任单位 1河北冀达铸业有限公司、断水断电停止生产、2009年6月底、XX县区政府 2XX县区李国占铁厂、断水断电停止生产、2009年6月底、XX县区政府 3XX县区博雅铁厂、断水断电、停止生产2009年6月底、XX县区政府 4XX县区兴旺铸造有限公司、断水断电停止生产、2009年6月底、XX县区政府 5XX县区华美铸铁有限公司、断水断电停止生产、2009年6月底、XX县区政府 6XX县区顺龙炉料工贸有限公司、断水断电停止生产、2009年6月底、XX县区政府 7XX县区鑫之旺工贸有限公司、断水断电停

37、止生产、2009年6月底、XX县区政府 附件5 拆除燃煤锅炉及烟囱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石环公路以内,在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燃煤锅炉,一律拆除。对能够拆除的废弃烟囱进行拆除,对不能拆除的烟囱进行美化。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市内五区、XX县区、XX县区政府及高XX县区管委会负责辖区范围内燃煤锅炉、废弃烟囱的拆除及有碍观瞻烟囱的美化。 市环保局负责与能源办沟通热源和气源,制定可拆除燃煤锅炉计划;负责锅炉、烟囱拆除的统计、核实工作以及补助资金上报和发放工作。 市能源办负责落实热源和天然气气源,优先保障主XX县区内尚未供热(气)的区域。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锅炉拆除(烟囱

38、拆除及美化)补助及奖励资金(执行往年标准)。 市规划局负责落实集中供热、供气管网的铺设工作。 *警备区军地协调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驻石部队燃煤锅炉的拆除工作。 附件:2009年第一批拆除分散燃煤锅炉单位名单 (后续拆除锅炉单位名单,以*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下发) 附件6 建材行业综合治理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全市所有水泥矿山、水泥制造、水泥制品及其他粉尘排放企业有组织排放源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源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二)XX县区2009年3月底前淘汰辖区内所有水泥机立窑;XX县区、XX县区、XX县区2009年5月底前淘汰辖区内所有水泥机立窑;

39、其他县(市)、区于2009年9月底前淘汰辖区内所有水泥机立窑。 (三)2009年9月底前,XX县区完成对辖区内粉磨企业的综合整治,其他县(市)、区于2009年12月底前完成各辖区粉磨企业的综合治理。 二、工作任务 (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停止审批除“以大代小”项目外的水泥、石灰和采矿等排放粉尘的新建项目。 (二)XX县区政府负责,2009年3月底前将辖区内10座水泥机立窑全部拆除。 XX县区、XX县区、XX县区政府负责,2009年5月底前将各辖区共4座水泥机立窑全部拆除。 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

40、区和XX县区政府负责,2009年9月底前将各辖区共49座水泥机立窑全部拆除(企业名单见附件6-1)。 (三)XX县区政府负责,2009年9月底前完成50家水泥粉磨企业66台磨机的综合治理工作。 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政府负责,2009年12月底前对各辖区46家水泥粉磨企业共68台磨机完成综合整治工作(企业名单见附件6-2)。 对达不到要求的粉磨站,全部予以关停。 治理标准如下: 1.各水泥粉磨站水泥生产企业完善各主机排放口治理设施,水泥生产磨机、包装机、提升机、破碎机等主要生产设备的排放口中的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最高允许

41、排放浓度及单位产品排放量不得超过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规定的限值,实现达标排放。 2.所有物料装卸必须入棚入仓,物料搬倒必须在三面封闭的棚内(厂房)进行,所有物料禁止露天堆放。 3.原料仓、水泥均化仓及仓下下料口必须采取封闭措施,物料输送必须封闭进行,并安装布袋除尘器,实现达标排放。 4.水泥储存在封闭的厂房内存放,销售外运在封闭的货台内进行装运。 5.散装水泥必须入仓,在散装口安装移动式除尘设施。 6.实现办公区与生产区的隔离,加大绿化力度,厂区绿化面积达到厂区面积的10%以上,办公区绿化面积达到30%以上。 7.进入厂区道路硬化,运输原料及产品的车辆必须覆盖。

42、8.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不得超过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3规定的限值。 (四)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和XX县区政府负责,对辖区内淘汰的石灰土立窑生产企业加大监管力度,防止死灰复燃,并按照“以大代小”原则对石灰生产企业升级改造。 内容总结(1)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市)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依据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2)各县(市)、区政府、高XX县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环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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