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_1.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_1.doc(3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镇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阻碍了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序推进。为认真贯彻执行土地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全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用地秩序,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平衡较快发展。经研究,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该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规范用地管理秩序为目标,坚持疏堵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厉查处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重大违法案件,建立防
2、违、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切实扭转乱占滥用土地特别是耕地的不良局面,持续稳定耕地面积与质量,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内容 村(居)民违法占地(特别是占用耕地)建房、乱圈乱占土地修建建(构)筑物的行为; 非法买卖土地行为; 非本村(组)人员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的行为; 以租代征、非法转让土地等违法行为; 其他违法占地建设行为。 三、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整治原则 对已成型的个人违法建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查处,对在建一层以下的个人违法违规建房,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否则,采取有效措施制止。 坚持分类处理原则 1、违法用地符合下列情形,可补办用地手续: 符
3、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居)规划,权属合法,无矛盾纠纷,符合个人建房条件,且占用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占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平方米,占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80平方米。 土地如涉及公路、交通、林业、水务、电力等部门管辖范围,经相关部门签字同意的;或违法占用的土地在规划范围以内,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补办手续情形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强制拆除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在镇规划区内采取改正措施不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居)规划,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违法占用耕地,且属独立屋场,影响比较恶劣的; 在土地综合治
4、理项目区范围内违法建房的; 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新出现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 属其他应依法强制拆除情形的。 坚持突出重点原则 本次整治坚持对在违法占用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控制一批、处罚一批、拆除一批,重点是农村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严厉查处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和独立屋场建房;严厉打击国家公职人员、村(居)干部参与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占地建房行为。 坚持严厉打击原则 对本镇的违法违规建房,需采取强制措施制止的,依法依程序进行,以镇为主组织;对于极个别违法性质严重、占地规模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依法拆除。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滩头镇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
5、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罗运河 副组长:谭邵益钱国强庞祥贵陈高君邓新 钱垂华廖昕炜颜少江(常务)周述忠 周小龙 成员:漆恋恋刘军王晓云彭国顺刘志强 肖华廖秋明文苏龙孙东华刘华云 黄中期刘小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秦少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公地点设国土资源中心所,具体负责做好日常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镇长为国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国土工作的副职、国土所长、行政驻村干部、连片驻村的国土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居)支部书记该村(居)国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6、各村(居)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逐一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并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违法建设巡查、制止、报告和拆除工作机制,确保已发生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处置,确保违法建设及时得到发现、制止和依法拆除。 国土、城建、派出所、水务、林业等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查处违法用地;纪检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国家公职人员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违规建房;公安机关要严禁打击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财政所要做好专项整治经费保障工作;文体卫站要加强对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大典型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
7、社会舆论氛围。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共分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整章建制三个阶段。 调查摸底阶段(4月30日前) 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村(居)民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排查工作,对本辖区内的所有违法用地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违法用地性质、数量、面积等,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集中整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在整治工作中,镇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掌握本辖区内违法违规占地及建房现状,结合实际,明确整治重点,遏制违法用地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违法
8、案件,持续保持控违高压态势。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安排专门工作经费,严厉查处、打击违法用地行为,有效扭转当前农村乱占滥用耕地建房的局面,并妥善处理好违法用地遗留问题,引导用地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整章建制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及时总结本次清理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建立完善日常巡查、举报受理、宣传曝光、违法用地监管等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整治违法违规占地及建房的长效机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村(居)土地管理工作年终绩效考核。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加强组织领导,村(居)主任要切实履行起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有效组织开展本村(
9、居)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治各项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全力支持配合控建拆违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出台专项行动宣传方案,利用标语横幅(制作横幅10条)、宣传展板、宣传车、新闻媒体等各种平台和形式深入开展以“保护耕地资源、规范用地行为”为主题的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镇上下掀起专项整治的宣传高潮,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国土资源中心所要开展好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宣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工作;各村(居)委会张贴标语不少于50幅,做到家喻户晓。 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同镇纪检监察组织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
10、度,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作为各村(居)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各村(居)干部、国土员、行政驻村干部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格追责。 第二篇: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滩头镇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近年来,我镇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阻碍了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序推进。为认真贯彻执行土地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全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用地
11、秩序,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平衡较快发展。经研究,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该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规范用地管理秩序为目标,坚持疏堵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厉查处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重大违法案件,建立防违、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切实扭转乱占滥用土地特别是耕地的不良局面,持续稳定耕地面积与质量,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内容村(居)民违法占地(特别是占用耕地)建房、乱圈乱占土地修建建(构)筑物的行为;非法买卖土地行为;
12、非本村(组)人员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的行为;以租代征、非法转让土地等违法行为;其他违法占地建设行为。 三、工作原则坚持依法整治原则对已成型的个人违法建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查处,对在建一层以下的个人违法违规建房,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否则,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坚持分类处理原则 1、违法用地符合下列情形,可补办用地手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居)规划,权属合法,无矛盾纠纷,符合个人建房条件,且占用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占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平方米,占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80平方米。土地如涉及公路、交通、林业、水务、电力等部门管辖范围,经相关部门签字同意的;或违法占
13、用的土地在规划范围以内,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补办手续情形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强制拆除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在镇规划区内采取改正措施不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居)规划,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占用耕地,且属独立屋场,影响比较恶劣的;在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区范围内违法建房的;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新出现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属其他应依法强制拆除情形的。坚持突出重点原则本次整治坚持对在违法占用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控制一批、处罚一批、拆除一批,重点是农村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严厉查处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和独立屋场建房;严厉打
14、击国家公职人员、村(居)干部参与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坚持严厉打击原则对本镇的违法违规建房,需采取强制措施制止的,依法依程序进行,以镇为主组织;对于极个别违法性质严重、占地规模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依法拆除。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为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滩头镇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罗运河副组长:谭邵益钱国强庞祥贵陈高君邓新钱垂华廖昕炜颜少江(常务)周述忠周小龙成员:漆恋恋刘军王晓云彭国顺刘志强肖华廖秋明文苏龙孙东华刘华云黄中期刘小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秦少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相关职能部
15、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公地点设国土资源中心所,具体负责做好日常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镇长为国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国土工作的副职、国土所长、行政驻村干部、连片驻村的国土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居)支部书记该村(居)国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居)主任为直接责任人。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逐一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并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违法建设巡查、制止、报告和拆除工作机制,确保已发生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处置,确保违法建设及时得到发现、制止和依法拆除。国土、城建、派出
16、所、水务、林业等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查处违法用地;纪检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国家公职人员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违规建房;公安机关要严禁打击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财政所要做好专项整治经费保障工作;文体卫站要加强对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大典型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工作步骤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共分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整章建制三个阶段。调查摸底阶段(4月30日前)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村(居)民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排查工作,对本辖区内的所有违法用地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全面
17、摸清违法用地性质、数量、面积等,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集中整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在整治工作中,镇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掌握本辖区内违法违规占地及建房现状,结合实际,明确整治重点,遏制违法用地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持续保持控违高压态势。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安排专门工作经费,严厉查处、打击违法用地行为,有效扭转当前农村乱占滥用耕地建房的局面,并妥善处理好违法用地遗留问题,引导用地行为逐步走向规范。整章建制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及时总结本次清理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建立完善日常巡查、举报受理、宣传曝光、违法用地监
18、管等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整治违法违规占地及建房的长效机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村(居)土地管理工作年终绩效考核。 六、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加强组织领导,村(居)主任要切实履行起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有效组织开展本村(居)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治各项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全力支持配合控建拆违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出台专项行动宣传方案,利用标语横幅(制作横幅10条)、宣传展板、宣传车、新闻媒体等各种平台和形式深入开展以“保护耕地资源、规范用地行为”为主题的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宣传
19、教育活动,在全镇上下掀起专项整治的宣传高潮,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国土资源中心所要开展好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宣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工作;各村(居)委会张贴标语不少于50幅,做到家喻户晓。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同镇纪检监察组织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作为各村(居)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各村(居)干部、国土员、行政驻村干部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格追责。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中心学校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打击“地沟油”环保专项整
20、治行动实施方案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第三篇:xx镇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x镇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各村民委员会: 为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狠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歪风,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经xx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再次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现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我镇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副组长: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发办,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为副主
21、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重点整治范围 1、镇内各主要交通要道xx路、xx路、xx路、xx路、xx路等红线控制范围内; 2、场镇及周边范围内; 3、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 4、占用重要沿河、沿溪岸线、堤坝等区域; 5、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感监测影像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 6、群众反映强烈但仍然继续顶风抢建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 三、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从9月10日至11月30日。整个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9月10日至9月15日)召开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暨专项行动部署动员大会,签订镇与村、村与组私搭乱建、违法占地责任书,发布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
22、建设通知,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传媒及宣传车、宣传单、宣传栏等,大力宣传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公路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 (二)调查摸底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按照镇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以各村(社区)为主体,各驻村干部协助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做到实事求是,不得瞒报、漏报。由各村(社区)于9月30日之前登记造册后分类汇总建立台账,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各村应经常性巡查,及时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汇总上报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数据准确、情况真实。 (三)自查自纠阶段
23、(10月1日至10月15日)由村(社区)及驻村干部组织人员深入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当事人家中进行宣传教育,督促自行纠正、拆除。 (四)组织拆除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以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为依据,联系市级相关部门,以联合执法和依法行政为原则,各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齐抓共管,排除阻力,严肃依法组织拆除一批典型违法占地建房、违章建筑,营造一个良好的清理氛围。特别对xx年“双违整治”后新增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行为。对原历史遗留的问题逐步分阶段性进行拆除。 (五)检查验收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由镇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社区)考评,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清理整治工作职责,
24、造成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严重的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诫勉谈话、效能告诫、纪律处分或组织问责。建立健全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构建制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共同责任体系。同时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做到堵疏结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管机制,巩固集中清理整治成果,提高我镇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再次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全局意识,把该项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二)依法行政,维护稳定 集中整治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持疏
25、堵结合、确保稳定原则。 对镇区内“双违”的整治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敢于碰硬。要坚决打击“双违”行为和妨碍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讲究工作策略,注重工作方法,防止激化社会矛盾,正确处理执法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做到疏堵结合、确保稳定。对信访苗头村、社区要及时介入,妥善化解,切实维护大局稳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落实职责、严肃纪律 各村(社区)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各村(社区)对辖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情况进行严密监视,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处理。做好“双违”的动态巡查、制止和强制拆除工作;派出所等司法机关要积极配
26、合强制拆除,对鼓动、组织、参与暴力抗法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宣传部门要做好整治“双违”的宣传工作;镇纪委要依纪依法查处“双违”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各有关行政村要提前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预案,妥善处理信访案件,防止激化矛盾,推动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督促工作任务落实。对措施得力、整治成效明显的部门,将进行表彰奖励;对思想不够重视、措施不力,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四)长效管理、巩固成果 为了从根本上杜绝“双违”行为。本次集中整治后,抓紧建立建立完善长效的监督管
27、理机制,巩固整顿成果,防止“双违”现象反弹,从根本上杜绝再次发生新的“双违”现象。 xx镇人民政府 xx年x月x日 第四篇。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我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整顿国土管理和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 1.未经许可或未经批准改建、扩建、新建的建(构)筑物,以及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构)筑物; 2.少批多占、批
28、甲占乙的建(构)筑物; 3.农村居民移地新建房屋后,逾期未复垦且拒不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使用的原有宅基地上的建(构)筑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整治目标 通过进一步清查治理,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设意识;完善查处和制止“两违”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有效遏制“两违”行为。 三、整治任务 (一)对所有“两违”行为进一步集中清理。 (二)切实加强巡查、监管、查处工作。对2015年7月15日以后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新建一处拆除一处。 (三)制定规范我镇用地和建设管理的相关配
29、套措施,建立治理“两违”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整治原则 (一)坚持依法整治,长效管理。坚持依法查处,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新增“两违”行为,有序推进行政区域内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村(社区)、机关有关部门成立“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建立健全镇、村(社区)、村(社)居民小组三级组织网络体系。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两违”问题的综合整治工作。明确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以及村(社区)主要领导为“两违”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国土所、派出所、交通办、农林站、水管站等部门要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配合各村(社区)开
30、展治违工作。 (三)坚持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单位、企业和群众,自觉担负起建设、管护城镇义务,积极劝阻、制止和举报“两违”行为,动员“两违”主体自行消除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集中力量,综合整治。整合执法力量,强力开展“两违”治理行动,切实加大现场巡查力度,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及时有效打击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惩戒一方。 (五)坚持严肃纪律,惩防并举。结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大对整治“两违”行为的督查督办力度,狠抓典型,开展预防教育,强化干部履职的责任监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强力推进“
31、两违”整治工作。 (六)坚持分类处理,重点整治。对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后顶风乱占乱建的,一律依法查处,坚决杜绝出现新的“两违”行为;对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危及公共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现有违法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拆除;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已有的乱搭乱建,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由单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处理。具体的分类整治办法,由镇国土、住建部门拟制,镇“两违”整治领导组研究确定。 (七)坚持自行整改和强制整治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宣传发动作用和依法强制整改的教育震慑作用,专项整治工作以“两违”主体自行整改为主、执法部门依法整治为辅。 五、工作步骤 整治“两违”行为工作
32、分为宣传动员和清理调查、集中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和清理调查阶段(2015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1.广泛宣传发动。发布*镇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准备工作;镇纪委、派出所、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国土所和各村(社区)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 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以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水利法防洪法森林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会议动员、印制宣传册(单)、设置固定宣传标语、“村村响”广播、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进村(社区)、进校园开展宣传
33、,使“两违”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3.做好清理调查核实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对本行政区域内和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两违”行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一进行清理审核,并分清类别、界定性质、认定身份、核定面积、逐户建立档案后汇总再交给主管部门。 4.加强常态巡查。各村(社区)、镇治违办、镇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两违”整治常态化工作,坚决杜绝新增“两违”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各村(社区)、镇治违办、镇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开展日常整治工作,切实加大对2015年7月15日后新发生“两违”行为的查处力度。对2015年7月15日以前动工,现仍
34、在施工,不听劝阻的,视为新发生的“两违”行为从严查处。对存量的“两违”建(构)筑物实行自行整改与依法整改。 1.自行整改。有关责任单位要积极宣传政策,动员“两违”违法主体自行整改。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及其亲属有“两违”行为的,应在限期内带头自行整改;其他人员有违法建筑的,应在限期内自行整改。自行拆除“两违”建筑的,拆除前应向所在的村(社区)申请安全指导;无能力自拆的,可向镇申请助拆。各村(社区)建立拆违指导组,对于自拆住户,指导组派员到场指导住户安全拆除。 2.依法整改。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两违”违法主体,依法实施整治。对以暴力等手段妨碍、阻挠公务或执法的,司法机关依法从
35、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重点整治,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先行拆除: (1)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职工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2)占用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的;(3)占用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的;(4)存在安全隐患的;(5)群众反映强烈的; (6)已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还未拆除的;(7)正在进行违法建设的;(8)其他应拆除的情形。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1.总结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土地、规划、建设管理措施,规范建房行为,加大土地和规划执法力度,实现城镇建成区范围内无新增“两违”现象。 2.结合整
36、治活动,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形成问题的原因,总结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制定出符合实际的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土地管理、房屋建设长效机制,使我镇用地建设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六、责任分工 (一)镇治违办。负责组织实施全镇集体土地上“两违”行为整治工作,查处率达100%;农村治违办对全镇集体土地上发现的“两违”行为,及时制止和查处,确保不出现新增“两违”行为;场镇治违办负责对场镇国有土地上的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及时制止和查处,确保不出现新增“两违”行为;负责统计全镇有关“两违”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负责对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治理“两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二)各村
37、(社区)。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内整治职责,控制“两违”行为的主体责任,负责“两违”动态日常巡查和控管工作,发现“两违”行为,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做好记录,做好宣传劝阻工作,直到停工拆除为止。对“两违”行为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社区)承担巡查、控管责任,确保不出现新增“两违”行为。配合镇治违办开展“两违”查处工作,做好在整治行动中涉及群众劝导及维稳工作。负责对“两违”行为摸底清理登记工作,以(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为单位,进村入户,对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逐户逐宗调查,登记造册,摸清情况,并汇总报送镇治违办备案。实行日报制度,每日定时向镇治违办报告“两违”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将国
38、土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纳入本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两违”行为安全监督管理。 (三)镇党政办。负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起草或审定镇党委、镇政府与相关村(社区)、机关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责任书。 (四)镇纪委。负责制定关于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党员和干部参与“两违”行为的处理办法;及时查处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党员和干部参与“两违”行为;做好整治“两违”工作监督检查,严格追究履职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及个人责任;派纪检监察人员对镇治违办开展日常督查工作,对镇治违办已建立的工作责任机制及工作制度执行情况予
39、以督查。 (五)宣传部门。负责做好进一步整治“两违”工作宣传报道,对“两违”典型案例跟踪曝光,开辟集中整治“两违”宣传专栏;督促广电网络公司等单位停止“两违”建房户使用网络审批。 (六)镇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积极配合治违办做好依法停工和依法拆除工作。 (七)镇群工办。负责与市、县信访部门衔接,做好上访人员解释疏导工作。 (八)派出所。负责抽调人员充实“两违”整治公安专案组警力;负责治违办依法停工、依法拆除及集中整治行动的治安保障;负责侦办整治“两违”行为中妨碍公务、妨碍社会管理和非法经营等相关违法犯罪案件。 (九)镇国土所。负责全镇土地违法用地执法工作,有效遏制我镇集体土地和国有存量
40、土地上出现新增违法用地;指导城镇建成区外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 (十一)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的规划建设监察工作,有效遏制在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出现新增违法建筑,指导城镇规划区外村(社区)违法建设查处整治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擅自占用城市公用设施、城市公共通道和违法搭建影响市容市貌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 (十二)镇水管站。负责实施河道整治和水务执法工作,查处河道两边行洪保护范围内的“两违”行为;指导相关村(社区)河道管理工作。 (十三)镇财政所。负责经费保障及经费使用、检查工作。 (十四)镇安办、交通办。负责“两违”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参建“两违”的建筑设备予
41、以依法查封(扣押)。负责查处公路两侧控制区及道路桥梁下的“两违”行为。 (十五)工商所。负责查处利用“两违”建设项目进行经营的行动。 (十六)镇农林站。负责制止和处罚违法占用林地建设行为和违法进行设施农用地建设的行为。 (十七)消防四中队。负责查处违反消防法规、影响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建设行为。 (十八)镇社事办。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及相关村(社区)做好涉及“两违”行为特困家庭审核、认定和救济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 (十九)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国办200772号文件要求,配合做好“两违”行为整治工作,不得为“两违”项目提供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服务;查处违
42、法占地建设中涉及违规使用水、电、气、通讯等行为。 (二十)金融机构。严把贷款发放关,杜绝向“两违”项目发放贷款。 七、保障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全镇治理“两违”工作。领导组下设“两违”工作办公室(简称镇治违办)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在全镇抽(选)调干部职工和聘用协管人员充实镇治违办。镇治违办下设执法队、内勤组、宣传报道组、督查监督组、司法专案和治安保障组、综合执法办案组。在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三)“两违”治理工作经费由镇财政预算安排。
43、 八、加强监督检查 (一)实行目标管理。从2015年7月15日起,镇政府将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和机关有关部门目标考核。凡抽调人员中有不认真履职,不遵守纪律、不能完成“两违”治理工作任务等情况的,由镇治违办进行全镇通报。 (二)严格监督检查。机关单位对家属区乱搭乱建处理不力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与“两违”和妨碍执法的,违建户家属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不配合查处工作的,各村(社区)和机关有关部门不按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的,镇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依法处理。 (三)责任追究。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综合办公室、镇纪委、政府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对“两违”情况进行督查,
44、并将督查情况予以书面通报,对弄虚作假、谎报事实的予以全镇通报;对查处“两违”行为不作为、查处不及时、处罚不到位且造成负面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性质和造成负面影响的程度,对涉及部门的党政负责人和办案人员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篇:违法占地专项行动2仁坛府发【2011】 *号 坛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坛厂镇2011年打击整治非法占地、非法交易土地和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居),镇直各工作部门: 坛厂镇2011年打击整治非法占地、非法交易土地和违法建设的专项行动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内容总结(1)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镇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阻碍了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序推进(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居)规划,权属合法,无矛盾纠纷,符合个人建房条件,且占用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占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平方米,占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80平方米(3)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管机制,巩固集中清理整治成果,提高我镇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