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法律的故事:中国人的法律智慧》心得体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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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读法律的故事:中国人的法律智慧心得体会 宗圣村综治专干刘昌宽 法律的故事:中国人的法律智慧介绍了古人如何上访、古代如何治理公款消费、古代如何处罚考场作弊、古人如何对待色情业、古人如何应对性骚扰、古代的dna鉴定、古人如何买卖房产、古代如何对房产征税、古人如何抓环保其实,这些也是现代生活中的热点法律问题。通过古今比对,法律的故事:中国人的法律智慧总结出了中国古人的法律智慧。 法律是人类历史的缩影。本书揭示了各个时代人类法律文明发展的漫长艰苦的跋涉历程,以及从孜孜以求的目标直到人类成就的最高巅峰的求索过程。法律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它一直陪伴着我们,指引着我们从摇篮到坟墓的命运之路。即使我们去世以后

2、,对我们的遗产的处置也要通过法律来进行。法律伴随着人类进步的历程,特别是社会政治进步的整个历史,在那些无比漫长的岁月里,人类用他们淌血的双脚在布满荆棘的苦路上前行,从奴役走向自由,继往开来,前仆后继。 历史发展到今天,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翻身做了国家的主人。法律也普写了顺应时代潮流的新篇章。到此,中国法治分为古代法治和现代法治。 古代法治虽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总是代表着先进的阶级、阶层以及开明的思想家政治家的利益和愿望,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立法不严谨,让不法之人有机可乘;执法存在左右的空间,执法者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3、,比如官司也风流中当事人吟诗一首就可以改变判决的取向。现在听来虽然大快人心,但在当时于礼法不合。统治者往往把法律当做治民的工具。 现代法治与此则有很大不同。老百姓的行为虽然也要受法律的约束,但法律的作用主要是治官,这是由民主政治代替了专制政治所决定的。宪法出现在近代就是一个突出的例证。 1 宪法的内容很多,但主要是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使其不受侵犯;二是设定和约束国家的权力,使其不被滥用。同时,那种认为法治只是一项具体工作而不是一项影响和决定全局的方针的看法也是不正确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制定和实行了一系列完全不同于以往的方针和政策,其中有四项最具有根本性、全局

4、性和深远战略意义,即: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实行计划经济转变为实行市场经济;从实行闭关锁国转变为实行对外开放;从人治向法治过渡,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依法治国就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 “有法可依”就是要建立统 一、完备、科学的法律体系和制度,即立法能够适

5、应不断发展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及时对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规范。法律体系应当力求完整、科学、严谨、系统;各部门法应当合理划分,彼此协调,共同发挥作用;法律规范应当明确、肯定、具体,具有可操作性。法律的内容应当体现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不能把部门利益法律化。应当避免和消除各国家机关,不同时期的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以及法律、法规与法律解释之间的矛盾。 “有法必依”就是要保证法律效力的普遍性和有效性,即尽量排除和杜绝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中的随意性、偶然性和腐败现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

6、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必须平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其他法规,依法平等地2享有法定的权利和承担法定的义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必须毫无例外地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要建立和健全法律服务机构,保证法律正确实施。 “执法必严”就是要确保严格公正的执法和司法。司法机关应当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预。要按照公正司法、文明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划分和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要加强执法、司法队伍的建设和对他们工作的监督,防止他们滥用权力

7、。 “违法必究”就是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要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给予惩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容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3 第二篇:读法律的故事读法律的故事 姓名:莫云雯学号:20215227 班级:物联网一班 知道要写读书报告的那节课之后我就开始筹划怎么拿到书的事儿,后来想着图书馆可能借不到所以就没去借而是打算在网上下载电子版的读一读,于是在网上百度了一下找了唯一的一个链接点进去却发现明明写着电子版的东西点进去却是淘宝卖书的店,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刚开始以为点错了,就又试了几次,结果还是这样。一来二去我就搞烦了最后没办法只有在线看网站的文档。所以当我看

8、的时候我已经被整个事情搞得心法意乱了,理所当然的就是刚开始的那部分我都没看进去。以至于后来看完了再回到开头去看的时候才发现第一章的引语其实就已经包含了后面的所有的中心思想和主旨大意。 刚开始看到老师给的题目是约翰赞恩的法律的故事的时候,觉得:哎,还不错啊,可以趁机看些小故事,可以丰富一下我贫乏的法律知识。后来看着看着就发现讲得不是我预期的小故事而是总的概括性的回答了人们关于“法律”是什么,是怎么来的,是用来做什么的,世界为什么有了法律之类的疑问。例如美国一位著名法官对法律的定义就是“法庭上运用公共力量这种情形之下的声明”,此定义忽视了“法律是一种规则”这样的一个概念。而且不得不说的是这里的定义

9、把指导人们与其所属的社会组织之间关系的规则也包括在内。再者就是亚里士多德的著名诊断“人是社会动物”,因为从古至今所有的科学都承认人是一直生活于社会中的动物,而法律的历史的基本事实就是生活于社会状态下,于是法律的发展是随着历史的前进而前进的,这种法律的发展是完全的自然的社会进步的结果,是所有时代的人类公共努力形成的智慧结晶。人类是由低级动物经过历史的变迁、进化,慢慢演变成今天的高级动物,并且以群居的方式生存,让我们假想,如果人类不是社会动物,也就不会群居,也就不可能拥有现在这样聪明的大脑,这样的大脑是在整个社会状态下慢慢形成的社会智力。 赞恩喜欢在动物的身上发现智慧和哲理,他举了蚂蚁、蜜蚁的例子

10、向我们展示了蚂蚁们的法理学。偌大的王宫,只有蚁后是无形的统治者,在这里,只有雌性才能被允许活下来,除了跟蚁后交配的雄蚁外其余的雄蚁会在刚出生的时候就被杀死。这样的一种制度让我想起了传说中的女儿国。没有皇帝,只有女王,这个国家不允许男性的生存,所有的繁衍生息都靠一条可以让女人喝了就怀孕的名叫“子母河”的泉水,而且奇怪的是喝了之后还只能生女孩儿。相比而言,在科学发展观的今天看来,虽然都是女性社会的故事,但是我更愿意相信蚂蚁,因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泉水中是不可能存在能让女人受精的男人的精子的,这是事实。 蚂蚁确实是一个小小的王国,但是我们仔细观察后会发现,蚂蚁这个群体事实上是没有组织的,但是每只雌蚁

11、都始终如 一、自觉自发的行动着,缔造家园、保卫家园、培育家园、道路修筑、储藏室、育婴房我们甚至没有看到一丝发号施令的迹象。而且很显然的是,蚂蚁这样的工作恰恰与人类的工作一模一样,都是群居动物所共有的生活特点,但是蚂蚁的这种社会组织法则只适用于一种自然状况即所有幼蚁都是由一个蚁后生产的。理想主义者总想从蚂蚁的法理学上学到点儿什么东西并且运用于人类身上,人们确实也学到了东西,比如团结、有序、无私奉献等,但是运用起来却是几乎不可能的,因为蚂蚁是低级动物而人类是高级动物,蚂蚁不可能像人类那样拥有自己的思想,所以会单纯的服从属于它的生存法则忠心的劳作。而人类却总在凭自己的主观意识来判断一件事是不是正确的

12、、是不是有利于自己的,这是人脑的本性,我们不可能抛弃的本性,所以我们也就不可能形成蚂蚁那样的社会观念了。换个角度看,如果我们真的抛弃了大脑的本性而像蚂蚁那样尽善尽美地守法并服从于其社会生活的规则,那么我们将不能改变生活的规则,整个人类也就不能够进步了。关于第二章古老的惩罚我记得最清楚的地方就是创世纪中田尼生的那句诗:“主把兽的躯壳给予了人的灵魂。”对这句话,我的理解就是人从世纪之初就是以“兽”的形态存在的,虽然很多人不承认,但是生物意义上来讲,人本身就是动物,当然,也美名其曰“高级动物”。但是人类也有他的特别之处,那就是人会思考会运用工具,这也就使我们的躯壳具有了生命活力,使原有的兽脑转变成有

13、推理能力的灵魂。在至少25万年前,人类分散至欧洲、非洲和亚洲的不同地区,伴随着大自然的变化,人类也由“兽”慢慢的开始进步了,他们开始学会直立行走、尾巴脱落、钻木取火与此同时,他们也在形成着人类自己的所谓的最初形态的“法”,或许只是大家约定俗成的一些条例或者在社会发展中形成的某些族群内部的某些强能力的成员的规则。这也就是我们现代社会所谓的法律。 后来的河狸的故事完全让我惊讶到了,完全可以说,他们是建筑的天才。它们能够足够聪明的选址能力,使自己的房间永远高于最高水位线并且保证其进口处一下的水不会结冰,这样的判断从未失败过。它们的水下安乐窝还有备用的第二出口,它们还会建造坝之类的等等的技能。这还不是

14、它最天才的地方,它最天才的地方是能够在咬倒树木的时候让树木倒在水流顺流的方向和位置。当然,这些人也是可以做到的。不过我对作者在这里引入这个例子的目的不是很清楚,只是很模糊的以为他想说,在大自然中,处处是法则,甚至生存法则也是“法”。 这一章给我的感觉不是一本讲述法律的著作而是一本人类发展历史书,向我们介绍了从远古时期开始的人类的各种生活形态,比如,群居,为了生活迁移、互相掠夺,打猎耕种,驯化动物甚至语言的发明。与此同时产生的就是分享思想,然后就是道德本能的发展。当然,原始社会还是有很多矛盾的,那么当然有斗争,有斗争也就有了判决的规则,所以说这样的群居生活就是法规法则产生的基础,其实也就是一种社

15、会习惯,而人类的生活就是延续、完善这些社会习惯,并逐渐把它们编辑在册,慢慢的也就能形成了诸如法典之类的东西。或许是我不是法律专业的学生的原因,所以我更愿意赞恩是一个历史学家或者生物学家,我崇拜他的关于人类历史学的研究。 第三篇:20个法律幽默故事的法律智慧解读20个法律幽默故事的法律智慧解读 一、良心是人行动的终极原则 恶法非法 幽默:在柏林墙推倒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希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在墙倒后对他的审判中,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没有挑选的权利,罪不在己。而法官则指出:“作为警察,不施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

16、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自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心。当法律和良心抵触之时,良心是最高的行动原则,而不是法律。尊崇性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绳。”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故事,首先告诉法律职业者不应僵硬地理解、执行法律,法律背后有伦理道德,伦理道德的底线是不能逾越的。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在那个万不得已的局势下,打,但应当故意打不准不把人家打死,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任何人都不能以“听从命令”为借口,去跨越道德伦理的底线。这就是“一厘米主权”的道德义务,否则就必需承担罪责。 2、这个故事,

17、还告诉法律职业者应当发散思维,练就在规范之内实现自己目标的能力与技巧方法,正所谓“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二、法律服务收费亦需审时度势、随机应变 幽默。一个配镜师教一个新上岗的雇员如何向顾客要价。 当你给顾客配眼镜时,如果他问多少钱,你就说“75美元” 如他的眼睛没有颤动,你就说。“这是镜架的价格。镜片50美元。” 如果他的眼睛还是没有颤动,你就补上。“每片”。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幽默对于律师服务收费是否可以借鉴呢。笔者在律所实习时,即接触过类似案例。因一起涉黑刑事案件,主任与当事人的妻子约好收费5万,交费过程中,当事人的妻子自银行取款10万,可能有他用,主任见此,便寻理

18、由将另5万也收入囊中,当事人的妻子救夫心切,也无大的异议便交了。有些朋友可能认为这样不地道、不讲究,有违职业道德,但事情哪有如此简单即可得出明确的结论的。当你身处国内这样的法治环境与文化之中的时候,急需第一桶金解决生存吃饭问题,怎么办呢。何况面对如此当事人的钱款,是否亦应该通过因果轮回变相实现些正义呢。又如一幽默:年轻的律师第一次打官司就赢了,他回到家,对老律师父亲说道:“爸爸,你还记得你经手的那宗约翰和彼得的没完没了的官司吗。我只用了一个月便把它顺利地解决了。你瞧,连律师费都拿到手了。真不明白你怎么会拖那么久也没有办完。”老律师:“孩子,你知道我是怎么供你读完法学院的吗。” 2、中国人接受的

19、教育,精神枷锁之多束缚了思维,甚至本性。一个中国人被逼迫的宁愿自杀,而不愿意反抗的案例并不鲜见。律师作为中国人也难免不受传统思想束缚,但应有所意识和打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当事人和自己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至于是否实现了正义、公平之类的,不是应考虑的因素,那是立法者问题。 三、法治的真正实现有赖于法律文化和法律信仰的形成 幽默: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包里有20欧元。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

20、。如果乃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对女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女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故事首先给我们的感受就是中西方对法律文化与信仰的反差之大。其实,不计法律成本的国家和地区,付出的成本反而小,而报案难或不愿报案的国家或地区,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2、更深层次的认识是,法律文化和信仰的

21、形成岂非一日之功,更何况中国有着二千多年的封建传统思想,官、商、学铁三角牢不可破,中国的法治之路还漫长着呢。当前中国所谓的法治,都只是形式而已,离真正的法治之国,如无特别事件的推进,以百年计来预算,绝不为过。法律职业者应该意识到所处的特殊国情,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东西,结合实际方行得通,解决得了问题。 四、法律职业者应当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战略眼光与思维 幽默。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

22、他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的负累。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

23、对义的要求。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圣人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法律职业者应当有战略眼光,站在一个高度看待问题,不要拘泥于一时一事,要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思想,来运筹帷幄,评判利弊得失,最终做出抉择。 2、切忌。鼠目寸光、得小利忘大义,丢了西瓜,捡个芝

24、麻。 五、法律职业者应当摆正自己的位置,懂得尊重对手、尊重同行 幽默。一位名律师正在口授打字员给另一律师写封信。 “信的开头怎样写。”打字员问,“是尊敬的先生吗。照惯例。” “尊敬的。他是一个十足的滑头和骗子,不过,不能这样称呼。要么,就称作亲爱的同行吧。”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无论法官、检察官、律师或公证员都应摆正自己的位置,懂得尊重同行、尊重对手、尊重当事人,这不仅仅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个人心胸、境界、修养的体现。一个人只有心胸宽广,才能容人、聚人,才能取得成功,名利随之而来。 2、特别是法律服务提供者,更应该懂得尊重对手,尊重法官、检察官。有的法律服务者摆不正自己的身

25、份位置,在法庭上将自己等同于普通人或当事人,言语行为不尊重对手,甚至恶意攻击对方人身,揭露其隐私短处等,这样不仅损害了法律的尊严,还损害了各自的名誉,使得当事人或旁听者对法律、法律职业、法律职业者评价大打折扣;同时,作为受攻击的一方亦应理性回应或提醒对方代理人或辩护人注意其身份,不能即可予以针锋相对的回击,使得事态进一步恶化。对于法官、检察官同样应予以尊重,法庭上作为中国的法律服务者基本都能做到,但庭下、背后因诉讼的胜负及安抚当事人的需要等常常难以做到。其实,虽然背后、庭下的有心或无心之言,但常常会被进一步传播,久而久之同样会入法官、检察官或同行之耳,造成的影响与贻害自不必多言了。 六、法律工

26、作者分析、解决问题要能抓住“关键”,出奇制胜 幽默:三男子去女方家提亲,家长:说说各自情况。 a。我有1000万。 b。我有一栋豪宅,价值2021万。 女方家长很满意,就问c,你家有什么。 c答。我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孩子。现在孩子在你女儿的肚子里。 a、b听后无语,走了。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幽默告诉了我们一个浅显的道理,核心竞争力不是钱和房子,是在关键的岗位上,要有自己的人。在我国,法治之路将相当漫长,你我之辈是赶不上了,但是如此法治环境下,你我还从事着法律职业,这就不得不牵就中国是个人情社会的现实,即使找人也要找对人,否则也难达到预期的目标。 2、这个幽默还告诉我们

27、,ab的做法是法律工作者不可取的,信息只是自c口所出,其与事件有相当的利害关系,可信度较低,应予以调查取证确定事实后方作决定为上。否则,岂不是中了c的圈套。换言之,法律工作者应具有法律思维,即对于相信的事实必须是通过相关证据可以证明的事实。 七、“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同样适用于法律职业者 幽默。一个高智商的理科女,在全球最著名的咨询公司上班,从小到大,优秀但是晚熟,一直到30岁才想起终身大事需要办,于是开始了自己的相亲路。 一切都和别人与众不同,这个在外企熏陶多年、养成高效率做事原则的姑娘把自己早期的体验叫做“市场调研”:即主要接受亲戚长辈的热心介绍,不看条件,先来一轮试水。 一个月,没有

28、收获,她抽了个周末写了一份“小结”,列出张excel表单,把所有相亲对象的特征一一列上,对比筛选后,勾出自己最不能接受的特点,比如,明确不见富二代。 二阶段起步就是大手笔,用的招数是“海选”。一张大网撒出,网上相识,熟人介绍,婚介相托,一周见10个,加快进程。此阶段历时三个月,仍旧挫折连连。女孩立即刹车,她又做了一张excel表单,这回自己成了被研究对象,优势劣势一并列上,分析失败原因,对自己绝不手软。 三轮开始,她阅读了很多和相亲有关的文章,对自己进行了不少“小改动”,比如遇见满意的对象,她不再使用工作语“我们以后多联系”,而是换成了更富暗示性的“你让我对相亲有了信心”。她会选择一些适合相亲

29、的话题,还修改了造型,比如,把头发放了下来。 大半年后,这个女孩电我,和某相亲对象一见钟情,火速结婚。 这就是我认识的高智商理科女孩,并且我现在终于知道,她为何能胜任那样一份年薪100万元的工作了。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谚语,但是真正通过实践去体会的人却很少。这句谚语最少告诉我们两件事情:(1)世上的事情都可以办得到;(2)前提是要做个有心人,或者说努力。还可以再加上一点,那就是正确的方向或方法。其实,成功就这么简单,首先要坚定信念,相信自己能够成功;其次要想法设法,寻找出正确的方法或路径,然后一直努力下去,即水到渠成。 八、有志于法律职

30、业的朋友切记。但行好事,莫问前程。更莫杞人忧天。 幽默。一位俄国人、一位古巴人、一位美国商人和一位美国律师在火车上相遇。俄国人拿出一瓶伏特加酒给大家各倒一杯,然后把剩下的半瓶酒扔出车窗。 “你干嘛扔掉。”美国商人问。 “我们国家有的是伏特加,怎么喝也喝不完。”俄国人答。 过了一会儿,古巴人请大家抽雪茄烟,他吸了两口便把烟掷出窗外。 “我想古巴的经济很困难,”美国商人说,“可你却把好端端的烟丢掉。” “烟嘛”古巴人说,“在古巴多得很,我们多得不知如何处理才好。” 美国人默默地坐了片刻。然后站起身来抓住律师,把他抛出窗外。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很多即将踏入法律职业群体的朋友,担心人满

31、为患,入不敷出,甚至难以维持生计。加之,有些已经入行的法律工作者的确收入微薄,谆谆告诫在法律职业之门的徘徊者,使得更加心事重重,踌躇满志,甚至放弃。小学即有一篇小马过河的课文,个人各自的情况不同,自然对同一件事情看法、处理也不相同。美国的律师相比我国而言,数量上多的多,律师在美国虽然名声欠佳,但是很体面的工作且收入不菲。我们国家的法律职业才刚刚起步,市场潜能巨大,有什么好担心的呢。即使在国内,收入过百万者也比比皆是。 九、法律职业者应从各自职业职责要求出发思考、处理问题 幽默。两个久未见面的老朋友在街上碰到了,其中一个拄着拐杖。 “你怎么了。”另一个关切地问。 “我六个月前遇到了车祸。” “这

32、么严重,现在还用拐杖。” “医生认为可以丢掉了,但我的律师认为还不行。”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律师在从事代理或辩护业务分析、解决问题时,应从职业职责要求出发,不应羁绊于公平、正义、道德等因素,这些因素是立法者立法应予考虑的内容,对于律师而言,就是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将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当然还要使得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实现双赢。 2、作为法官断案,则必须考虑作出的判决要尽可能的体现法律正义与公平等。否则,法律很难成为人们的一种信仰,甚至会被人们唾弃。 十、法律职业者应“慎言”,“三思而后行” 幽默。这是一起盗窃案。 辩护律师说。“被告只是把右手伸进窗户偷了几件东西而已。他的右手

33、不等于他整个人,怎么能因为一只右手犯了罪而惩罚整个人呢。” 法官最后判决。“辩护意见有理,予以采纳。判决被告的右手一年徒刑。被告是否随右手一起入狱,由他自己决定。” 律师飞快地帮被告把装在右臂上的木制假手卸下来交给法官,然后拉着只有一只手的被告扬长而去。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这个幽默中,显然法官中了律师的圈套,法官之所以中招,是因为没有考虑到“右手是假手”这一异常情况。在我们看来,这或许仅仅是个幽默而已,司法实践中盗窃犯并不会因此免受一次牢狱之灾,我们之所以如此看法是受限于我们自己的法治环境与司法实践。但是,在国外,法律被人们普遍认同并信仰的情形下,法律与裁判者的权威、尊严需要被

34、维护,则不能再将盗窃犯收监执行刑罚。在国外的司法实践中,均出现过类似情况,如对死刑犯执行绞刑,但是却未能一次绞死罪犯,对死刑犯执行斩刑,因刑具有问题,刀在死刑犯的脖子上停下了等,按照其法律,均不得执行第二次死刑,死刑犯则得以幸免一死。我们国家的司法实践中,也出现过死刑犯枪决之后,送到火化场火化之时却醒来(未能致命),但是死刑犯却未能幸免一死,拉回去继续执行死刑。 十一、程序正义被中国法律职业者忽略的正义 幽默。公诉人问证人;“你刚才说案发那天你去拜访了被告,那么他说了什么。” “反对。”辩护律师说。“提问不符合程序。” 接着,公诉人和律师就这句提问是否符合程序的问题辩论了足足一个小时,最后法官

35、裁决:反对无效,证人必须回答这个提问。 证人答。“没说什么,当时他不在家。”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这个小故事之所以被国人认为幽默或可笑,是因为律师和公诉人激烈地对抗了一个小时,最后却发现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在崇尚实用主义的国人眼里,外国人可能有点傻,不可思议。外国人与国人的思维是有不同的,外国人的思维常常在规范之内寻找破解之法得以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国人的思维则常常喜欢破坏规范,在规范之外寻找资源以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外国人在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时候,并没有破坏国家的制度,而国人则破坏了国家的制度,滋生了腐败、混乱了秩序,贻害无穷。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上,国内的法律逐渐将程序正义与实

36、体正义等同对待,国内的法律职业者应当关注程序正义,证据和程序均可以作为实现自己诉讼目标的途径,两者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均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十二、律师执业过程中,调查取证等工作一定要细致入微、准备充分 幽默:律师询问证人:“你的年龄。” 女证人。“二十三岁零几个月。” 律师追问。“究竟零几个月。” 女证人无可奈何回答。“一百二十九个月。”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律师执业在职场,对于庭前的调查取证工作、庭审过程中发表代理意见或辩护、参加法庭调查或辩论,均需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应使用法律的思维去分析、判断事情,尽量囊括所有可能的情形,并予以核实。且不可利用普通人的常规思维去分析、判断事情,

37、这样对于一些异常因素即不能纳入考虑因素,可能导致对事实认定不清,最终导致适用法律错误,难以实现自己预期的诉讼目标。锻炼这种能力,可以通过与同行交流、旁听案件、阅读相关书籍、自己实际办案操作经验积累等途径,关键还是要用心去关注并勤于思考,久而久之便养成如此习惯,这样才真正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 十三、法治运行的必要成本解开中国律师的心结 幽默。在律师竭尽全力的辩护下,被告人终于被宣布无罪释放。 在法院门口,律师问被告人。“你已经获得释放,我们即将分手了。现在请你最后向我说实话,你是否真的犯了罪。” 被告人回答。“律师先生,当我在法庭上听到你为我作精彩的辩护时,我刚刚明白,我原来是清白的。” 法律

38、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当时发生了什么;我们认为当时发生了什么;证据证明当时发生了什么;这是不同的三件事,法律只承认最后一件。”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存在着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关系问题。司法工作者的职责在于通过法庭调查还原案件的事实真相,尽可能地使法律事实与客观真实相一致,从而实现公平和正义。也许个别案件中,客观真实没有得以再现,个别正义遭受挫败,但这是法治顺利运行的必要成本,从长远看,它会更有利于促进公民提高法律意识,促使执法者更加规范的执行法律,使法律不断的健全和发展,从而更加促进法治,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十四、律师应思维发散而活跃,能随机应变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幽默

39、。一个肉店老板在路上碰见了他想去找的律师。 他问道。“如果一只狗偷吃了别人的东西,那么这只狗的主人是不是要替自己的狗赔钱。” 律师回答。“那是当然的了。” 肉店老板。“你讲话算数吗。” “当然。我是专门从事诉讼的律师,我讲话是有法律依据的。” “那么,请你付给我十块钱吧,因为你的狗偷吃了我的一块肉。” 律师笑道。“好,我同意。但是,你要知道,我是律师,凡是向我咨询每次收费二十块钱,所以你必须先付给我二十块钱,扣除我赔偿你的十块钱之后,你还应付给我十块钱。”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这个幽默故事让我们见识了律师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在肉店老板预先设“套”,

40、精心准备的情况下,律师还是镇定自若轻松化解并有所收入。钦佩之余,不仅要问如何才能练就这样的本领呢。勤能补拙是良训,一份辛劳一份才。平时要多看、多听、多读、多练,并勤于思考,厚积薄发。正如歌词所写: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成功。成功来自于历练、积淀、勤奋美国哈弗大学要求入校的学员每天必须完成500页的阅读量,否则就没有资格成为本校的一员,想想一年的阅读量是多大,如此博览全书,如何不开阔眼界、思路,如何不胜人一筹。只要愿意,其实你也可以,只要坚持下去,三年之后必有巨变。 十 五、法律职业者在职场应将任何人都当作“无赖”对待,多加防范 幽默:加州的一个小镇发生了一宗银行抢劫案,抢匪才刚刚把钱藏好,就被警长

41、逮捕了。由于抢匪是从太平洋的那一边偷渡过来的,又不会讲英文,警长只好去请麦克阿瑟来当翻译。经过一阵疲劳轰炸式的拷问,抢匪坚持不肯说出钱藏在那里。没办法,警长只好扮起黑脸,咆哮地叫麦克阿瑟告诉抢匪:“再不说,把他毙了。” 麦克阿瑟忠实地把警长的意思传达出去。大概翻译得太好了,抢匪吓得语无伦次:“钱在镇中央的井里,求你叫他饶我一命。” 麦克阿瑟转过头来,神情凝重地告诉警长。“这小子有种,宁死不招。他叫你毙了他吧。”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从这个幽默可知回避制度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但回避还限于诉讼回避且需要具备法定的条件,作为法律职业者应将回避原理扩展至诉讼之外,且对于回避事由、人员都

42、有所扩展,这样思虑才能更全面、细致,以确保收集的信息材料更真实。 2、作为警长则用人不当,请了个见财忘义的家伙来当翻译,且没有考虑到因牵涉钱财可能翻译有假;作为劫犯没有预料到翻译会从中作梗,以至于小命悬于一线。法律在设置权利与义务的规范时,将每个人假设为“赖皮”。同样,法律职业者在职场对待任何人也应设为“赖皮”对待。微信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精彩法律、律师资讯随身带。 十六、法律职业者要锻炼周全、缜密、细致的思维 幽默:某法科考研学生给某同学的留言:最近背了几天刑法分则,颇得意,见谁都想判他几年。路上,一只大黑狗撞了我之后扬长而去,我下意识就对自己说:交通肇事后逃逸,处3年以上7年

43、以下有期徒刑,丝毫不管它还有没有7年的活头。走了几步又补充:估计不满16周岁,不予追究。后来又仔细一想,当时判得太草率了,它喝酒了吗。吸毒了吗。户口是国内的。不是国内的,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吗。有同伙吗。有同伙的话,是否是起主要作用。是累犯吗。在假释期间吗。是否是初犯。精神正常吗。是军犬吗。此外还有一些没有写在书上的潜规则,比方说是高干宠物吗。动物保护协会是否有干涉司法的电话打来。是否有某领导的批示。最高检和最高法有没有新的司法解释出台。目前的刑事政策已经是宽严相济了,是否还得给予重判。要是它把狂犬病毒蹭在我身上,那是不是要数罪并罚呢。有太多、太多的因素还没有考虑到,所以说不要瞧不起搞法律的,

44、说他们就是背了几本书而已,其实不比造原子弹轻松。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该法科生的留言尽管已经发散思维,思虑甚多,但仍有很多不足之处,如犯罪主体怎么可能是狗呢,狗的寿命也就几十年,怎么能确定以16周岁为负刑事责任年龄呢等,姑且不论这些,仅从法律思维的角度给我们的启示是:一个正确的判断总是相对的,必须有充要的条件,离开这个条件,判断的正确性便不确定。 2、在中国的法治环境下从事法律职业,职业者需要考虑的问题基本分为两个大的方面,一方面是法律专业知识,法律上如何处理;一方面是可能影响法律处理的法外因素国情。 十七、法律服务者务必在法律规范内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 幽默。某人站在被告

45、席上,他的律师对法官说他是个聋子。 “你是聋子吗。”法官问。 “是的,一点也听不见。”被告毕恭毕敬地回答。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刑法第306条规定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尽管备受争议,但是还是在现行刑法中得以保留,可谓悬在法律服务者头上的一把利剑,在中国的法治环境下,甚至常常被司法人员徇私利用以打击法律服务者。所以法律服务者,特别是律师在代理刑事案件时应尽量“从心所欲而不逾矩”,方为上策。否则,借用比较流行的一句话:出来混,早晚都是要还的。 2、当事人很多的时候是靠不住的,正如业界所总结“当事时是人,事后则难料”。另外,当事人的智商、思维往往对代理或

46、辩护思路揣摩不够,又难以在庭上或庭下做到面对对方代理人或辩护人、司法人员随机应变,或者在达到目标后得意忘形、口无遮拦,常常就会有意或无意的将其代理人或辩护人暴露。法律服务者只是提供法律服务保证自己的当事人受到法律的公正待遇,并非必然要打赢官司或被判无罪,切不可为打赢官司或争取无罪判决将自己牵扯其中,触犯法律,得不偿失。 十八、法律职业者应未雨绸缪 幽默:国外,某市某财年还剩一笔款子尚未决定如何开支,主要有两个地方需要修缮,一是市中心小学,二是市监狱。于是召开常委扩大会讨论,会上,众常委各执一词,难以形成有效结论。最后一退休老领导语重心长的说了一句:“诸位觉得这辈子还有可能再去念小学吗。”一片沉

47、默三分钟后,全体一致同意这笔款项用于改善监狱生活环境。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这是个很冷的幽默,不免让人觉得寒气逼人,甚至是绝望的悲愤。生活在这样的国家里,人们还有什么盼头呢。在位时,即利用手中权力把自己未来最坏的情况也安排好了,而且是大家一致同意。这不禁让笔者想起了国内落马的某省某县的县委书记,在常委会上叫嚣:“谁敢说他妈的自己是干净的,你站出来。”还有最近网络爆料的陕西省的某县领导,面对56岁的上访人员要求依法处理自己的事件,训斥道:“你白活50多年了,在中国,有哪一件事是合法的。”虽未免夸张,但却一语中的。作为法律职业者,我们得到的启示是:(1)对自己职业的法治环境应有所认识;(2)应向幽默中的“老领导”学习,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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