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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司法所调研报告 基层司法所调研报告 随着司法工作的不断加深和“六五”普法的展开。因工作雪球需求我被调整到龙藏乡司法所,上岗三个多月,通过参与处理司法所事务,对温泉乡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温泉乡基本情况: 龙藏乡位于兴海县南方,地处两州、两县、四乡交汇的玛青山下,东与中铁乡毗邻,南与玛青县军工乡、西与温泉乡接壤,距县城76公里。辖梭山、黑石、密所、查拉、挖水、黑寨、埂底、妥乐、甘田9个村委会(56个自然村),181个村民小组。居住汉、彝、苗、仲五个民族。住户5754户,30933人。其中彝族3947人,占全县40%。境内山高坡陡,立体气候
2、十分突出,最高海拔挖水村干沟良子3356.2米(属全县最高海拔),最低海拔甘田村青岗坪568米(属全县最低海拔)。分为高寒冷凉山区、二半山区、燥热河谷地带三部分;国土面积126.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632.51亩,农作物有玉米、土豆、荞子、大豆等,人均粮412公斤,年均纯收入2021. 二、对梭山乡司法所的认识 1.乡镇司法所是政法机关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强则全局兴。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直接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二是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指导法
3、律服务等重要职责;三是在推动基层民主与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随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司法所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彰显。 2.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机关,名义归司法局垂直管理, 但是现实中仍存在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即梭山司法所属于鲁甸县司法局垂直管理机构,但是工作中又需要服从乡党委政府的安排,上岗之后,受党委政府安排,我加入到机动小组,负责突击计划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并挂钩挖水村进行锻炼,负责参与或指导村务工作。 3.对于司法所内部而言,自2021年以来,梭山乡司法所办公环境得到大步提升
4、,很多硬件设施已经基本完善,有独立的综合办公室,内设档案柜、办工桌、相机等办公用品。另外设有独立调解室及办公电脑、机动车。为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保障。相比之前的老办公室,有了超前的提高。对于外部而言,司法所主要是做群众工作,手段是“嘴”,办事靠“腿”。梭山乡属于山区乡镇,山高坡陡,交通不发达,多数村社公路只通到村委会,加之当地民族原因,群众居住呈现分散形式,给司法所工作带来一定难度,特别是现场解决群众问题,往往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解决行路难问题。大多采用步行方式到达现场。 三、在履行本职工作中的一些认识和见解 (一)人民调解是基层司法所最繁重的工作之一,大多数时间和精力都花在化解矛盾纠纷
5、和协调工作上。到司法所工作近三个月,我共参与调解18件纠纷(11件赔偿纠纷、5件土地纠纷、2件家庭纠纷)在这些纠纷中我发现: 1.群众普遍文化素质不高。在调解一起因黄角树电站修建时造成农户田地受损的赔偿纠纷时,该村支书说:“我们村的受教育程度在我们乡算中上的,大概在小学文化,基本上都能自己签字,再上面一些的村社,很多人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由于受到文化素质的限制,调解工作很难进行,当事人思想不开阔,往往站在自己的角度上考虑,始终局限在眼前的吃亏或者便宜上纠缠。而且,对于司法人员的法律讲解很难听懂,甚至有人对法律产生抵抗情绪。该村支书指出:“跟他们调解纠纷,就不能过硬的使用法律,那样他们不服,
6、很多法律原意他们不理解,容易产生误会,相反,他们服的 是民间的道理,从道理上来分析哪个队哪个错,他们还要容易接受一点”。 2.经济落后,纠纷标的低。蒋德万、将德权是我辖区黑寨村寨子社村民,因蒋德权疏忽,使得自己喂养的猪进到蒋德万种植的白菜地里吃白菜。后因为此事发生纠纷,协商无果,双方当事人找到黑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出面调解,经过黑寨人民调解员现场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蒋德权赔偿蒋德万损失费32.00元,制订调解协议,并制作成卷宗。像这样的纠纷不是少数,在梭山很多村社都存在,引发纠纷的标的一般都在3050元之间。对于这种现象,一位调解员分析说:“地方穷了,不像在城市里面,在城市里100块钱的纠
7、纷都不会扯到调解委员会去,他们丢不起这个人,但是在这里就不一样了,区区 2、30块,可能就是他们一家人一个月的基本生活开支”。对此,一位调解员做过这样的一个对比,一个饮料瓶子在城市里就是垃圾,它的价值充其量就是几角钱,(买废品)。但是在这里,一个不要的饮料瓶子可以是一个调味盒,用来装盐巴味精。 二、社区矫正工作呈现诸多特点。目前,我辖区内共有矫正对象26人,矫正对象人数虽然不多,情况却很复杂,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年龄差别大,二是分布社区广,三是文化水平差异大,四是就业岗位不同,五是对社区矫正认识态度不一样,六是家庭生活状况差别明显。他们中有的是文盲,有的是小学或高中毕业;有的相对有一些固定
8、收入;有的能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也有少部分人思想不够稳定,认识模糊,认为社区矫正管理比“派出所管的还要严”、参加矫正让他“丢了人”、“经常集合会耽误工作时间”等。 四、在工作中所采取的方法和取得的成绩 (一)强化服从意识,正确处理主管领导与协管领导的关系双重领导没有大小之分,对司法所来说双重领导都要服从。 由于双重领导所处的位置不同,双重领导的工作安排很容易发生冲突,就如三月初,在完成县局下达的征文撰写任务的同时,还要负责党委政府安排的黄角树电站的协调工作。如何副总双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完成好领导叫给的各项任务尽可能做东让双重领导的安排不发生矛盾,我们在工作中做好与协管
9、领导的交流沟通工作,及时将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以及基层群众遇到的困难和反映的要求及时向协管领导汇报,使协管领导对司法所的工作进行情况做到心里有数,在工作再分配的时候能尽量协调处理。这样,既能很好的完成主管领导下达的任务,又能把工作冲突降到最小。 (二)确立服务观念,正确处理部门工作和中心工作的关系司法所确立服务观念,就是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中心工作,服务于中心工作,并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找出部门工作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例如我所在计划生育突击会战期间,两位司法助理员都参与此项工作,服务于计划生育突击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协助其他成员把好程序关,同时也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法律宣
10、传工作,在适当的时机扩大法律宣传面,既配合了计划生育工作又完成了普法宣传。 (三)充分发挥本职作用,在有群众到乡镇上访以及有其他问题的,我们都会主动介入,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或者民事转刑事案件,避免民事纠纷转化成其他恶劣后果。并且积极协调其他部门搞好矛盾排查工作,做好防范管理。一方面着也是做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另一方面也是锻炼了自身的工作能力。 (四)端正认识,正确处理社区矫正工作。尽管矫正对象有这样那样的想法,给我们工作也带来许多难度,但我们始终本着他们是罪犯,同时也是一名普通公民的原则,不冷待他们、不歧视他们,我们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采取各种方法做好他们的转化工作,认真加强对他们
11、的教育管理,时刻让他们对今后生活充满希望,时刻将他们纳入视线管控范围,做到了不脱管、不漏管。目前他们中己有3人通过教育改造解除了矫正,顺利回归社会,已纳入安置帮教 工作中。其余23名矫正对象,现在都能够自觉遵守各项矫正制度,思想稳定,人心思进,没有一个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苗头。 五、针对调研,我乡司法工作的发展方向 1.始终坚定不移的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以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或许有的矛盾纠纷标的额只有区区几十元,而制作的卷宗成本以及保管成本远远高于这个数,但是,两者的意义不在于经济价值,而是一个乡镇、一个社区的长治久安。或许一个人民调解员历经艰苦到达现场,三言两语就完成了调解,这不是群众故意刁难
12、,相反,他们是相信调解员,需要的是一级机构为他们证明。做好人民调解,是社会长治久安的第一道防线,在源头上防止因民事恶化造成重大事件。 2.在全乡大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在调解中不难发现,很多人在对法律的理解上还处于懵懂状态,甚至于一些基本法都是一知半解。这就要求司法所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对于贴近群众生活、与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同样,也需要上级领导的支持,协调部门和部门之间有机进行,例如在普法工作上,就可以邀请土地、林业、信访等部门对公民进行普法宣传,减轻了工作难度又完成了普法任务。其次,可以在现有的条件下进行普法宣传,例如,通过电信、电视台等以手机短信或者电视节目进行法制宣传。 何吉
13、煊 二0一0年三月十八日 第二篇:2021基层司法所建设调研报告2021基层司法所建设调研报告 基层司法所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所,在基层政法机构体系中是基层政法组织机构之一,它与公安派出所、法庭共同构成我国乡镇(街道)一级的政法体系,成为中国基层司法运行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构体系中,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员单位,处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线。近年来,xxxx司法所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已成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不
14、可缺少的主要力量。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我所建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加强,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与此同时,如何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管理,切实发挥司法所在维护稳定、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是基层工作中面临的一个重大而现实的课题。为此,如何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提出几点思考。 一、xxxx司法所现状和主要管理方法xxxx司法所是江苏省优秀司法所,现有办公面积220平方米并统一设立了办公室、调解室、接待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司法所外观标识、门牌、工作人员桌牌胸牌、各项制度公示上墙、各类文书制式规格统一。 近年来,xxxx司法所积极争取各级
15、党委、政府支持和帮助,全面提升司法所建设和管理水平,努力在加强管理、发挥职能上寻求突破,主要采取了如下办法。 (一)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日常监管力度。 xxxx司法所是南京市司法局在乡镇的派出机构,实行南京市司法局和xxxx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由于xxxx司法所远离市局,具体的日常管理由区司法局负责,再加上因建所时间相对较晚,职能发挥不充分,镇干部群众对xxxx司法所的认知度不高,司法所职能弱、位不高、权不重、经费缺,不能为镇提供强制力等原因,xxxx镇党委、政府对xxxx司法所管得少、支持力度不大,造成xxxx司法所人员“懒、软、散”现象比较突出,我们专门制定了镇xxx
16、x司法所考勤制度。为了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xxxx司法所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并主动参与到xxxx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 (二)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按照省级优秀司法所的要求,司法所应具备5名人员,其中配备1名司法助理员,而现在xxxx司法所只有行政编制1人(兼任综治办主任),2021年配备了一名专职社工,2021年聘用一名专职调解员,当人员任达不到要求、力量薄弱,与当前社会发展新形势和“大调解”机制的构建不适应。为解决暂时编制不足的问题,强化司法所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服务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加强队伍建设成为基层司法所的首要问题。 (三)强化经费保障,确保
17、工作运行。 基层司法所在编工作人员的工资由xxxx区财政支付外,xxxx司法所的日常办公经费基本上靠xxxx镇财政解决,这种局面使xxxx司法所“直不起腰”,因工作经费有求于人,造成实际从事的事务必然被镇其他部门牵制,不得不承担很多与司法行政工作无关的事务,xxxx所的工作在政府的安排下,本末倒置,司法行政本职工作倒成了“副业”。为扭转这种不利局面,必须解决好“有钱办事”的困难,确保司法所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加大督查力度,严格目标考核。为主动适应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以工作目标考评标准为牵引,加强对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指导能力,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司法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在原有的检查考核
18、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对司法所承担的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档案管理等工作分别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半年和年终考核检查情况,对司法所业务工作进行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以活跃业务开展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强力提升司法所业务工作质量。 二、当前基层司法所管理中凸显的几个问题 通过近些年的努力,xxxx所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管理方法和措施得到了加强,但从司法所实际运行的效果和发挥的作用来看,整体情况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一)缺编缺员的情况有所缓解,但一岗多责的问题依然存在。 司法助理员属政法专项编制,按照司法部“司法所
19、应当由3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要求,人员缺编缺员的问题相当突出,目前虽然选聘了1名专职司法助理员作为补充,但也只是权宜之计,并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由于司法行政职能不强、体制不顺、待遇不高等因素,加上同公、检、法等其他政法部门相比,在政治待遇的落实上,工作经费的保障上具有明显的反差,大大挫伤了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司法助理员队伍中一岗多责的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旦有机会,就想离开司法助理员岗位,这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着很大的潜在人才危机。如果不从根本上去解决,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缺编缺员的问题将长期存在,从而就会制约和影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缺钱缺物的情况暂有缓解,但经费保障的问题依然尖
20、锐。在领导重视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司法所建设逐渐摆脱了“一张桌子两条腿”的尴尬局面,司法所行政运行经费始终得不到全额的保障,人民调解工作也实行了“个案补贴”,但司法所开展工作必要经费却难以落实,司法所的各项经费保障与新形势发展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制约了司法所的整体发展。随着社区矫正、大调解、法制宣传等工作职能的强化,工作经费缺口将进一步增大。司法行政部门同公、检、法各部门一样,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的政法部门。然而同其他政法部门相比,司法局的经费却大打折扣,不可同日而语。由于司法局职能弱,没有什么收费职能,其工作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三)缺位缺权的情况已有些缓解,但“弱势群体”的问
21、题依然突出。 司法行政部门在政法系统中位不高,权不重、职能弱,近几年来,在社会转型、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社会矛盾纠纷日益突出,维稳任务压力倍增,在上级领导的关注下,司法行政部门职能有所彰显,但“弱势群体”的问题依然存在。司法系统几乎没有什么决定权、审批权、强制力,而决定权、审批权、强制力代表着威信,威信则关系到该系统的社会地位。在镇,司法所在干群中的地位还不如国土所、兽医站等具有审批、决定权的部门,加上群众对司法所职能认知度、公信度不高,群众主动上门“找”司法所的时候少,致使工作缺乏一定威信,难以形成威慑力,影响法律的有效实施和工作开展,很大程度影响了司法所职能发挥。 三、新形势下,加强基层
22、司法所管理的几点建议。 镇司法助理员是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的主要力量,是农村基层政权的中坚,他们有着“熟悉民情,懂得法律,身处基层”的特有优势,是农村通向法治的桥梁,是送法到群众的通道,是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的载体,是化解民间纠纷的调节器,是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润滑剂。因此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必须要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从根本上解决司法职能不强、体制不顺、经费不足等问题。 (一)落实待遇,增强队伍凝聚力。 1、工作经费要进一步保障。确保司法所人员经费、办案经费、装备经费、教育培训经费和必要的基础设施经费等,确保办公经费要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并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逐步解决基层司法所的
23、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专项活动开展所需的专项经费。有效解决司法所无钱办案的突出问题。 2、工作环境要进一步改善。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加大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投入,力争司法所要达到规范化司法所的达标要求,保证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给乡镇司法助理员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力争实现乡镇司法所全部配齐车辆,每个所一辆(台)以上,使其能快速及时处理有关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二)加强综合业务素质教育,提高队伍战斗力。 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业务素质,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永恒主题,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不在一朝一夕,而在长抓不懈。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素质教育、
24、法律知识教育、业务技能教育和知识更新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助理员队伍。在推进工作开展的进程中,引导司法助理员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并善于从大局中找准司法行政工作的着力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关心。主动融入农村、社区,服务农民、居民,用工作成效彰显司法所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才能让司法行政在新的时期有新的贡献,有新的亮点,以此提高自身在乡镇的工作威信和在群众中的认知度、公信度。) 第三篇:基层司法所建设调研基层司法所建设 我市基层司法所基本情况 司法所是我国基层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
25、分,是司法行政体系中最基层的组织结构,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等机构共同构筑起乡镇(街道)一级的基层政法体系,它们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协作联动,共同担负着加强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维护基层社会主义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使命。 我市紧紧围绕“机构健全、人员充实、职责明确、设施完善、运作规范、协调发展”的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精心谋划、克服困难,务实工作,我市司法所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截止目前,按照国务院中西部地区“两所一庭“建设规划规定“乡镇司法所建设按每所120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办公用房具备所长室、工作人员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功能布局,制作安装统一的司
26、法行政机构外观标识、公示栏、宣传栏,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工作人员由2名以上专(兼)职司法助理员组成”的要求,我市坚持按照“一乡(镇)一所”的设置原则,全面完成了全县80个乡镇司法所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一、我市基层司法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几年来,佳木斯市司法局在基层司法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要看到,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司法所体制不顺,影响了司法所职能的充分发挥。 街道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化解矛盾、推进依法治区的前沿阵地。但目前,我市部分司法所体制不顺,隶属不清,人少事繁,兼职过多,职能缺位,客观上影响了
27、基层司法所职能的持续履行。一是隶属管理体制和资源配置缺乏科学性。司法所交由街道管理,其权利的行使容易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街道和居委会为了节省经费开支,往往居委会领导和工作人员同时担任调委会、帮教小组的成员,造成了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高素质法律人才不能合理流动,难以形成专业化的基层司法工作队伍。二是工作流动性大。司法所作为街道的内设机构,不但要从事本所职能范围内的工作,往往还要参与街道其他事务性工作,如群众文化、计划生育等,有时甚至还要抽调人手协助街道其他部门的行政工作,这样势必造成司法干部不能专注于本职工作,影响司法所法律职能的有效发挥,不利于司法所“高质量运行”的规范化要求。 (二)司法
28、所和派出所工作配合不到位,出现衔接问题。 按照国家司法部要求,2021年11月份我市所有基层司法所都安装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使得对刑释解教 人员的管理更加及时化,与此同时司法所的工作量也随之增加,它需要派出所的紧密配合,但由于派出所业务繁多,系统所提供的人员信息有不充足,所以给人员的核实往往以失败告终。因此,要加强派出所的权利配合。 (三)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扶工作操作困难。 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扶工作是司法所的一项重点工作,对于刑满释放的人员,司法所要对其进行帮教安置,与刑满释放人员签订帮教协议、建立档案,季度写实,但这些工作的前提是刑满释放人员释放后与司法所取得联系,如果他不主动到
29、司法所报道,那么对他的帮教工作很难进行。 (四)专职的人民调解员队伍需要壮大,提高调解水平。当前,制约我所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的“瓶颈”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狭窄。民调工作的范围主要集中在邻里纠纷、婚姻、劳务关系、债权债务、继承、赡养抚养、赔偿等方面,而区域性、行业性调解还没有发展起来,普法宣传工作和“法律进社区”活动不全面,社会覆盖面较差,工作效率较低。 二是调解员队伍专业化素质有待提高。要加强培训力度,开办法律知识培训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专业水平。 三、改进基层司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所队
30、伍整体素质。以建设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为方向,以构建“大普法”格局为目标,立足“大服务”、“大环境”战略,整体推进基层司法普法工作向纵深开展。大力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是全面推进基层司法工作的关键。首先,要密切与街道党工委和区司法局党委的关系,建立一支牢不可破的基层司法工作领导班子,加强基层司法工作队伍的党建工作。其次,要认真贯彻司法行政队伍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结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培养一支有理想、有政治素质、有法律素养和文化底蕴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将基层司法队伍建设成一支终身学习的学习性队伍。第三,我们应坚持“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完善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
31、设,注意吸收社区离退休老法官、检察官和法律工作者参与基层司法建设,特别是要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吸收社区老党员参与维稳工作,发挥余热,调动一切积极性,做好传帮带,维护社区稳定祥和的大好局面。 (二)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重整行政隶属关系,强化司法所机构的职能作用。通过上级领导的安排部署,加强司法所与派出所的合作。我们应与辖区公安派出所合作在各社区设立警民联调工作站,共同开展治安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工 作站应当由公安机关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组成,充分发挥工作站“短、平、快”及时、便利解决群众矛盾纠纷的特点。 (三)广泛整合社会资源,以“四化”建设为依托,积极推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
32、作上新台阶。 (四)围绕“三个下降、一个上升”的目标,开展人民调解员素质教育,不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实现人民调解工作新飞跃,更好地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人民调解应紧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加强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归口办理制度等制度,规范排查调处工作程序,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排查调处工作的方式方法。开展人民调解员素质教育,实现“调、防、教”三结合,促进民调工作上新台阶 (五)立足社会实际,改革基层
33、法律服务所 从服务于稳定的大局出发,我们认为,应该改革法律服务所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法律服务所的发展。一是创新法律服务所体制,将法律服务所的性质定为“不定编制、不定级别、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事业法人单位。法律服务所主任由区司法局聘任,执业人员及行政辅助人员由法律服务所聘用。在法 律服务所的布局上,打破一街一所的格局,特区外的街道可设两个所,特区内的街道仍设一个所。二是改革社区法律服务站的隶属关系。我市社区法律服务站的设立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体制不顺。如果将社区法律服务站并入法律服务所,作为法律服务站的分支机构,对外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我们相信能更好地为
34、社区提供优质的服务,解决困难群众的问题。 (六)以人为本,管教结合,全面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首先,要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街道应当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公安派出所、法院、检察院和司法所共同组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司法所,所长兼任主任,负责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我们还要建立街道、社区、用人单位三级矫正网络体系,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化。其次,要广泛宣传,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第三,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街道和司法所应当制定社区矫正工作纪律、工作请示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矫
35、正对象接受制度、报到登记制度、外出请假制度、会客制度、回访制度、迁居制度、就业安置制度等,严防漏管和托管失控。同时,市、区司法局也应当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评分标准体系,提高矫正质量和矫正效果。第四,要 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率和质量。一要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建立数字化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将矫正对象个人资料输入电脑,随时可查;二要运用现代通讯技术,建立便捷、高效、互动的通信联络方式,及时将有关事宜通知矫正对象及其亲属,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第三,要建立社区矫正心理辅导室,加强心理矫正,因人施矫。矫正对象自卑心理强、忧郁、情绪不稳定,如果不及时进行心理矫正,
36、就会自暴自弃,走向自毁的道路。心理辅导室应当针对具体的矫正对象制定相应的心理辅导计划,分别进行集体心理辅导和个别心理辅导,强化矫正对象的自控能力。 里河区基层司法所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七里河区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1年10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全面了解掌握我区基层司法所建设情况,探讨基层司法所这一新生事物在具体司法工作实践中如何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区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于2021年8月14日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就此专题进行了一次调研活动。参加调研的代表前往晏家坪、建兰路和西湖街道三个基层司法所了解情况,
37、听取了基层司法所和我区司法局的专题汇报并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基本情况 基层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部门的基层单位,是基层政权和政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使命。我区非常重视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无论是硬件设施还是机构制度建设方面均走在全市前列。截止目前,有9个司法所办公用房通过国债资金得到解决,其余6个正在协调解决中,建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个,市级规范化司法所3个,涌现出省级优秀人民调解员1名,省级优秀调解委员会1个,总体 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具体来说,首先,在组织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方面,按照市
38、上要求,去年底,我区迅速、率先在全区15个基层司法所全部实现了副科级建制,15名经组织部门选拔的优秀干部走上了司法所长岗位,先后有14名大中专毕业生走上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至此,结束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有所无长、有所无人、有人无编的历史。其次,在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方面,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加强队伍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为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奠定了人员基础。第三,在制度规范化建设方面,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各司法所结合实际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
39、项制度,各司法所都做到了档案资料齐全、规章制度上墙、人员职责明确,工作紧张有序。第四,在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方面,积极争取,多方筹集,极大改善了各所办公条件和基础设施,为有效开展工作奠定了物质基础。 二、基层司法所建设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了解,我们认为,我区在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中取得了历史性的显著成效,对我区司法行政部门在积极争取各级各方的支持,积极探索基层司法所建设发展之路所做的种种努力要给予充分的肯定。但是,基层司法所在实际运 行过程中,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发展的因素。 一是基层司法所的经费与其承担的工作量不相匹配。从去年实行垂直管理后,基层司法所的职责很明确,其所承担的九大职能和目前
40、划拨的经费相差甚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是司法所人员素质仍有待提高。现有工作人员中有法律专业学历的较少,有的缺乏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经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力不从心,难以胜任。 三是乡(镇)司法所人员稍显不足。作为一级政府,各种矛盾纠纷牵涉量大面广,无论是化解纠纷,还是法制宣传,仅靠一两名工作人员难以有效开展工作。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今后几年,是我区各项事业发展和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各类矛盾纠纷凸显期,司法所承担的民间矛盾化解量也会有所增加,我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面对新形式、新任务,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工作理念,探索新方法,对出现的矛盾纠纷苗头早预见、早设防、早解决,积极为全区经济建设、
41、社会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建议多渠道加大对司法所投入。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发动乡(镇)、街道、辖区单位乃至省、市部门的资源力量,不断补充、健全基层司法所硬件设施,保障有序开展工作。 二是建议继续加大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培训。围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司法所九大职能所涉及的业务,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能力培训,注重学习调解的艺术,规范工作、规范行文,有力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是协调解决乡(镇)司法所人员不足问题。在现有条件下,建议和乡(镇)协调好人员安排,采取“人才资源”共享、灵活机动的方法,选择懂法律、有调解工作经验的干部兼任人民调解员,在需要时
42、及时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2021年10月29日 第五篇:司法所调研报告司法所调研报告 随着司法工作的不断加深和“六五”普法的展开。作为基层司法所的司法助理,通过不断参与处理司法所各项工作,对德伯斯镇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德伯斯镇基本情况: xx镇总面积平方公里,辖个社区,个自然屯,年积温19002100,降雨量300400毫米,无霜期90天左右。耕地面积30.6万亩,天然草场59.2万亩,牲畜头数有36.7万头(只)。林地面积657万亩。 二、对司法所的认识 1.乡镇司法所是政法机关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基层稳则
43、全局稳,基层强则全局兴。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直接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二是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指导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三是在推动基层民主与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随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司法所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彰显。 2.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机关,名义归司法局垂直管理,但是现实中仍存在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即司法所属于司法局垂直管理机构,但是工作中又需要服从党委政府
44、的安排。 3.对于司法所建设而言,自2021年以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来,在司法局和当地政府的大力协助下,办公环境得到大步提升,很多硬件设施已经基本完善,有独立的综合办公室,内设档案柜、办公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另外设有独立调解室。为司法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相比之前的老办公室,有了超前的提高。 三、对司法工作的认识和见解 (一)人民调解是基层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之一,今年年初司法所在嘎查分别成立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律援助联络点,并在各个嘎查设立了调解室,使百姓的矛盾真正解决在了家门口,全面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格局,但由于部分嘎查调委会对一些
45、多发性、易发性纠纷疏于防范,往往是等矛盾出现了再去调解,造成调解成本提高,效果不够理想。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一是长期以来,相对于其他政法部门,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弱,加上一些领导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给予应有的支持;二是一部分调解人员认为调委会干的事是出力不讨好,在村里没地位,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敷衍了事,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开展:三是未建立起科学、长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呈现诸多特点。目前,我辖区内共有矫正对象14人,刑事解教人员23人,矫正和帮教对象人数虽然不多,情况却很复杂,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人员分布广,二
46、是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三是对社区矫正和帮教认识态度不一样,四是家庭生活状况差别明显。他们中有的是文盲,有的是小学或高中毕业;有的相对有一些固定收入;有的能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也有少部分人思想不够稳定,认识模糊,认为社区矫正管理比“派出所管的还要严”、参加矫正让他“丢了人”、“经常集合会耽误工作时间”等。对于此类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加强对社区矫正和帮教人员的关注,多方面的了解他们的生活、生产及就业等方面的情况,加强对社区服刑和帮教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的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三、普法宣法工作。衡量一个乡镇的社会
47、稳定与否,归根结底在于看整个乡镇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高不高,对普法工作,司法所从未掉以轻心,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既要创新普法形式,又要落实普法内容,努力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三月份司法所以普法宣传月为契机集中开展法律骨干培训2次,180人次,制作普法简报五期,四月份司法所在旗司法局的指导下联合镇综治办、派出所、法律服务所等部门和单位利用赶集日在该镇开展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免费法律咨询活动,印发宣传资料800余份,为农牧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虽然司法所法制宣传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制约了工作的开展。突出表现如下; 1、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方流于形式。 2、经费投入不足,造成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3、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导致工作效果不佳。 4、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 5、组织集中学法较难,导致普法资源的浪费。 6、普法手段较落后,内容针对性不强,导致群众参与意识不高。对此,司法所要建立健全符合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人员、阵地建设进一步整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创新形式手段、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四、针对调研,我镇司法工作的发展方向 1.始终坚定不移的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以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或许有的矛盾纠纷标的额只有区区几十元,而制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