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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信访责任问题追究规定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创造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使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妥善地解决,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有力保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务院信访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共产党员不能参与集体上访及*市机关“提速”暨效能效率监察暂行办法和*市机关“提速”暨效能效率投诉中心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所称重大信访问题,是指
2、有组织、有计划到市及以上党政机关的集体重复上访;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上访;非法游行、集会,阻塞道路交通的上访;造成人员伤亡的上访;去省进京滞留的上访;其他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上访。 第三条重大信访问题责任追究对象 1、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 2、对重大信访问题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或有关部门的负责人; 3、组织、支持、参与集体上访的共产党员。 第四条对酿成重大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实行“一岗双责”。 第五条对酿成重大信访问题责任单位的调查,由市、县两级信访工
3、作领导小组按照权限研究确定。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负责督促对酿成重大信访问题案件的查处。 第六条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照有关党纪政纪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对信访问题应当预见而未预见酿成重大信访问题,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告诫;情节严重的,党内给予警告,行政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内给予严重警告,行政给予记大过处分。 1、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以及本人受理的信访问题,依据法规、政策应予解决且能够解决而未
4、解决,能够预防而未预防,导致群众到市及以上异常上访的; 2、对群众上访所反映的信访问题已作承诺解决或已签订责任状限期解决,因未兑现承诺、履行责任,又未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取得谅解,酿成重大信访问题的; 3、在重要、敏感时期,未做好工作,导致有关人员到市去省进京滋事,酿成重大信访问题的; 4、有其他应当预见而未预见酿成重大信访问题的。 第八条对信访问题处置措施不力酿成重大信访问题,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检查、行政告诫;情节较重的,党内给予警告,行政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党内给予严重警告,行政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
5、恶劣影响的,党内给予撤销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行政给予撤职处分。 1、对已发生的信访问题,因工作不力,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发生到市去省进京恶性上访案件的; 2、群众到市及以上党政机关集体上访,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赶到现场接待处理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将群众接回后,工作不力、处置不当,导致群众再次到市及以上党政机关集体上访的; 3、对市及以上党政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和市及以上党政领导批示的信访案件,查办督办不力或推拖不办、超过结案时间又不能说出正当理由,酿成重大信访问题的; 4、信访反映的问题涉及多个地方和部门,有关地方和部门党政领导不配合、不支持,推诿扯皮,酿成重大信访问题的; 5
6、、有其他处置措施不力而酿成重大信访问题的。 第九条对信访问题处理不当酿成重大信访问题,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检查、行政告诫;情节较重的,党内给予警告,行政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党内给予严重警告,行政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内给予撤销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行政给予撤职处分。 1、对已调查结束、事实清楚的信访问题,不及时妥善处理、不及时向群众反馈调查处理情况或不及时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酿成重大信访问题的; 2、对已调查结束、事实清楚的信访问题,编报虚假情况应付上级或向群众隐瞒事实真相、造成矛盾激
7、化,酿成重大信访问题的; 3、对已调查结束、事实清楚的信访问题,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致使定性处理工作出现严重偏差和失误,酿成重大信访问题的; 4、有其他处理不当而酿成重大信访问题的。 第十条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酿成重大信访问题,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党内给予警告,行政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党内给予严重警告,行政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党内给予撤销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行政给予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内给予开除党籍,行政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1、扣压、隐匿、篡改信访材料,或违反规定将控告检举材料内容泄露给被控告、检举
8、单位或个人,酿成重大信访问题的; 2、利用职权循私舞弊、收受贿赂,违规处理信访问题,酿成重大信访问题的; 3、信访案件调查人员未按回避规定进行回避,致使案件处理不公正,酿成重大信访问题的; 4、有其他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而酿成重大信访问题的。 第十一条共产党员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共产党员不能参与集体上访和*地直机关工委关于禁止共产党员参与集体上访的几项规定,情节显著轻微的,给予党内通报批评或戒勉;情节轻微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情节较重并组织、支持、参与集体上访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并受到公安机关治安拘留和行政处罚的,给予党内撤职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构成犯罪的,开除党籍。 第十二
9、条对酿成重大信访问题责任者的责任追究,要正确区分责任,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三条酿成重大信访问题,相关责任人有两种以上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应当合并处理。 第十四条主动纠正错误行为并挽回影响的,或有其他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情节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第十五条对有关责任人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经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需要给予通报批评或诫勉等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具体执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本暂行规定由中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