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金所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管理办法.doc(2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中金所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管理办法 http:/2021年02月03日18:2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业务管理,发挥期货市场功能,促进期货市场规范发展,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套期保值包括买入套期保值和卖出套期保值。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套利包括期现套利、跨期套利和跨品种套利等。 第四条会员、客户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从事套期保值、套利交易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额度申请与审批 第五条交易所实行套期保值、套利额度审批制度。客户申请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的,应当向其开户的会员申报,会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向交
2、易所办理申请手续。 会员申请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的,直接向交易所办理申请手续。 第六条会员、客户申请套期保值、套利额度,应当向交易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申请; (二)套期保值、套利交易方案; (三)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四)近期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相关明 (五)历史套期保值、利交易情况说明; (六)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证券交易所根据市场交易情况以及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资信状况审批其套期保值、其套期保值、其套期保值、利额度。 第八条交易所在交易所在正式受理套期保值、利额度申请后受理套期保值5个交易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交易所在审批过程中交易所在审批过程中交易所在
3、审批过程中交易所在审批过程中交易所在审批过程中交易所在审批过程中交易所在审批过程中交易所在审批过程中交易所在审批过程中可以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说明,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第九条获批套期保值、套利额度可以在同一品种多个月份合约使用,同一品种各合约同一方向套期保值、套利持仓合计不得超过该方向获批的套期保值、套利额度。 第十条套期保值、套利额度自获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 会员、客户在套期保值、套利额度期限届满后仍然需要进行套期保值、套利交易业务的,应当在额度有效期到期前10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出新的额度申请。 第十一条在某一合约最后5个交易日内获批的新增套期保值
4、额度不得在该合约上使用。 第十二条会员、客户需要调整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的,应当向交易所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获批调整后的套期保值、套利额度自获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第三章交易 第十三条会员、客户进行买入套期保值套期保值或者卖出套期或者卖出套期保值交易的,应当按照套期保值方案执行。 第十四条会员、客户进行期现套利交易的,应当在买入(卖出)期货市场合约的同时或者相近刻在证券上卖出(买入)出(买入)价值相当的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 第十五条会员、客户进行跨期套利交易的,应当在同时或者相近时间进行价值相当、方向反的交易。 第十六条会员、客户进行跨品种套利交易的,应当在同时或者相近刻在不同品种的合约间进
5、行价值相当、方向相当、方向相反的交易。 第十七条会员、客户期货套利净持仓的合约价值应当会员、客户期货套利净持仓的合约价值应当与其相对应的证券资产价值当、方向反。 第十八条交易所可以对套期保值、利的手续费等采取优惠措施。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交易所可以对申请人的有关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期货、证券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和调查,会员及相关客户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 交易所可以要求申请人报告其在期货市场、证券市场的交易情况。 第二十条交易所可以对申请人获批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申请人的套期保值、套利额度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会员、客户套期保值持仓、套利持仓超过其相
6、应的证券资产配比要求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限期调整;逾期未进行调整或者调整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交易所可以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开仓、限期平仓、强行平仓、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会员、客户同一品种各合约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仓、套利持仓合计超过该方向获批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第一节交易结束前自行调整;逾期未进行调整或者调整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交易所可以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开仓、限期平仓、强行平仓、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等措施。 第二十三条会员、客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新的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的,应当在套期保值、套利额度有效期到期前对套
7、期保值、套利持仓进行平仓;逾期不平仓的,交易所可以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开仓、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 第二十四条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会员、客户频繁进行开平仓交易的,交易所可以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开仓、限期平仓、强行平仓、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额度等措施。 第二十五条会员、客户利用套期保值、套利额度进行影响期货合约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交易所可以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开仓、限期平仓、强行平仓、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利额度整或者等措施。 第二十六条会员、客户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交易所交易所可以对其采取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开仓、限制开仓、限制开仓
8、、期平仓、强行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利额度等措平仓、强行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利额度等措施。 第二十七条会员、客户在进行套期保值、套利申请和交易时,存在欺诈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行为的,交易所可以不受理其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申请,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套利额度,将其已经建立的相关套期 保值、套利持仓予以部分或者全部强行平仓,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交易所按照本办法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交易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21年2月3日起实施。2021年2月2
9、0日发布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篇: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管理办法中金所出台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业务管理,发挥期货市场功能,促进期货市场规范发展,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套期保值包括买入套期保值和卖出套期保值。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套利包括期现、跨和本办法所称套利包括期现、跨和本办法所称套利包括期现、跨和本办法所称套利包括期现、跨和本办法所称套利包括期现、跨和本办法所称套利包括期现、跨和本办法所称套利包括期现、跨和本办法所称套利包括期现、跨和本办法所称套利包括期现、跨和品种套利等。品种套利
10、等。品种套利等。 第四条会员、客户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从事套期保值、套利交易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额度申请与审批 第五条交易所实行套期保值、套利额度审批制度。客户申请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的,应当向其开户的会员申报,会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向交易所办理申请手续。 会员申请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的,直接向交易所办理申请手续。 第六条会员、客户申请套期保值、套利额度,应当向交易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申请; (二)套期保值、套利交易方案; (三)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四)近期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相关明;近期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相关明;近期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
11、相关明;近期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相关明;近期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相关明;近期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相关明; (五)历史套期保值、利交易情况说明;历史套期保值、利交易情况说明;历史套期保值、利交易情况说明;历史套期保值、利交易情况说明;历史套期保值、利交易情况说明;历史套期保值、利交易情况说明; (六)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交易所根据证券交易所根据证券交易所根据证券交易所根据证券交易所根据证券交易所根据证券交易所根据证券期货市场交易情况市场交易情况市场交易情况市场交易情况市场交易情况市场交易情况以及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资信状况申请材料、资信状况申请材料、资信状况申请材料、资信状况等进行审核行审核,
12、审批其套期保值、其套期保值、其套期保值、利额度。利额度。 第八条交易所在交易所在正式受理套期保值、利额度申请后受理套期保值、利额度申请后受理套期保值、利额度申请后受理套期保值、利额度申请后受理套期保值、利额度申请后受理套期保值、利额度申请后5个交易日内个交易日内个交易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决定。 交易所在审批过程中交易所在审批过程中交易所在审批过程中交易所在审批过程中交易所在审批过程中交易所在审批过程中交易所在审批过程中交易所在审批过程中交易所在审批过程中可以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说明,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第九条获批套期保值、套利额度可以在同一品种多个月份合约使用,同一品种各合约同
13、一方向套期保值、套利持仓合计不得超过该方向获批的套期保值、套利额度。 第十条套期保值、套利额度自获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 会员、客户在套期保值、套利额度期限届满后仍然需要进行套期保值、套利交易业务的,应当在额度有效期到期前10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出新的额度申请。 第十一条在某一合约最后5个交易日内获批的新增套期保值额度不得在该合约上使用。 第十二条会员、客户需要调整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的,应当向交易所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获批调整后的套期保值、套利额度自获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第三章交易 第十三条会员、客户进行会员、客户进行会员、客户进行买入套期保值套期保值或者卖出套期或者
14、卖出套期保值交易的,应当按照套期保值方案执行。交易的,应当按照套期保值方案执行。交易的,应当按照套期保值方案执行。交易的,应当按照套期保值方案执行。交易的,应当按照套期保值方案执行。交易的,应当按照套期保值方案执行。 第十四条会员、客户进行期现套利交易的,应当在买会员、客户进行期现套利交易的,应当在买会员、客户进行期现套利交易的,应当在买会员、客户进行期现套利交易的,应当在买会员、客户进行期现套利交易的,应当在买会员、客户进行期现套利交易的,应当在买会员、客户进行期现套利交易的,应当在买会员、客户进行期现套利交易的,应当在买入(卖出)期货市场合约的同时或者相近刻在证券上入(卖出)期货市场合约的
15、同时或者相近刻在证券上入(卖出)期货市场合约的同时或者相近刻在证券上入(卖出)期货市场合约的同时或者相近刻在证券上入(卖出)期货市场合约的同时或者相近刻在证券上入(卖出)期货市场合约的同时或者相近刻在证券上入(卖出)期货市场合约的同时或者相近刻在证券上入(卖出)期货市场合约的同时或者相近刻在证券上入(卖出)期货市场合约的同时或者相近刻在证券上入(卖出)期货市场合约的同时或者相近刻在证券上入(卖出)期货市场合约的同时或者相近刻在证券上卖出(买入)出(买入)价值相当的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相当的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相当的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相当的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 第十五条会员、客户进行跨
16、期套利交易的,应当会员、客户进行跨期套利交易的,应当会员、客户进行跨期套利交易的,应当会员、客户进行跨期套利交易的,应当会员、客户进行跨期套利交易的,应当会员、客户进行跨期套利交易的,应当会员、客户进行跨期套利交易的,应当在同时或者相近刻时或者相近刻时或者相近刻时或者相近刻时或者相近刻时或者相近刻时或者相近刻在同一期货品种不月份合约间进行在同一期货品种不月份合约间进行在同一期货品种不月份合约间进行在同一期货品种不月份合约间进行在同一期货品种不月份合约间进行在同一期货品种不月份合约间进行在同一期货品种不月份合约间进行在同一期货品种不月份合约间进行在同一期货品种不月份合约间进行在同一期货品种不月份
17、合约间进行在同一期货品种不月份合约间进行在同一期货品种不月份合约间进行在同一期货品种不月份合约间进行在同一期货品种不月份合约间进行在同一期货品种不月份合约间进行在同一期货品种不月份合约间进行价值相当、方向反的交易。相当、方向反的交易。相当、方向反的交易。相当、方向反的交易。 第十六条会员、客户进行跨品种套利交易的,应当会员、客户进行跨品种套利交易的,应当会员、客户进行跨品种套利交易的,应当会员、客户进行跨品种套利交易的,应当会员、客户进行跨品种套利交易的,应当会员、客户进行跨品种套利交易的,应当会员、客户进行跨品种套利交易的,应当会员、客户进行跨品种套利交易的,应当会员、客户进行跨品种套利交易
18、的,应当在同时或者相近刻同时或者相近刻同时或者相近刻在不同品种的合约间进行在不同品种的合约间进行在不同品种的合约间进行在不同品种的合约间进行价值相当、方向相当、方向相当、方向相反的交易。相反的交易。相反的交易。 第十七条会员、客户期货套利净持仓的合约价值应当会员、客户期货套利净持仓的合约价值应当会员、客户期货套利净持仓的合约价值应当会员、客户期货套利净持仓的合约价值应当会员、客户期货套利净持仓的合约价值应当会员、客户期货套利净持仓的合约价值应当会员、客户期货套利净持仓的合约价值应当与其相对应的证券资产价值当、方向反。与其相对应的证券资产价值当、方向反。与其相对应的证券资产价值当、方向反。与其相
19、对应的证券资产价值当、方向反。与其相对应的证券资产价值当、方向反。与其相对应的证券资产价值当、方向反。与其相对应的证券资产价值当、方向反。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第十八条交易所可以对套期保值、利的证交易所可以对套期保值、利的证交易所可以对套期保值、利的证交易所可以对套期保值、利的证交易所可以对套期保值、利的证交易所可以对套期保值、利的证交易所可以对套期保值、利的证交易所可以对套期保值、利的证交易所可以对套期保值、利的证交易所可以对套期保值、利的证交易所可以对套期保值、利的证交易所可以对套期保值、利的证交易所可以对套期保值、利的证交易所可以对套期保值、利的证交易所可以对套期保值、利的证交易所可
20、以对套期保值、利的证交易所可以对套期保值、利的证交易所可以对套期保值、利的证金、手续费金、手续费金、手续费等采取优惠措施。采取优惠措施。采取优惠措施。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交易所可以对申请人的有关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期货、证券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和调查,会员及相关客户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 交易所可以要求申请人报告其在期货市场、证券市场的交易情况。 第二十条交易所可以对申请人获批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申请人的套期保值、套利额度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会员、客户套期保值持仓、套利持仓超过其相应的证券资产配比要求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限期调整;逾期未进行调整或者
21、调整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交易所可以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开仓、限期平仓、强行平仓、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会员、客户同一品种各合约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仓、套利持仓合计超过该方向获批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第一节交易结束前自行调整;逾期未进行调整或者调整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交易所可以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开仓、限期平仓、强行平仓、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等措施。 第二十三条会员、客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新的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的,应当在套期保值、套利额度有效期到期前对套期保值、套利持仓进行平仓;逾期不平仓的,交易所可以对其采取谈话提醒、
22、书面警示、限制开仓、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 第二十四条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会员、客户频繁进行开平仓交易的,交易所可以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开仓、限期平仓、强行平仓、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额度等措施。 第二十五条会员、客户利用套期保值、套利额度进行影响期货合约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交易所可以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开仓、限期平仓、强行平仓、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利额度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利额度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利额度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利额度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利额度等措施。 第二十六条会员、客户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会员、客户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会员、
23、客户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会员、客户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会员、客户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会员、客户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交易所交易所可以对其采取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开仓、限制开仓、限制开仓、期平仓、强行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利额度等措平仓、强行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利额度等措平仓、强行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利额度等措平仓、强行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利额度等措平仓、强行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利额度等措平仓、强行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利额度等措平仓、强行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利额度等措平仓、强行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利额度等措平仓、强行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利额度等措
24、平仓、强行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利额度等措平仓、强行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利额度等措施。 第二十七条会员、客户在进行套期保值、套利申请和交易时,存在欺诈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行为的,交易所可以不受理其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申请,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套利额度,将其已经建立的相关套期 保值、套利持仓予以部分或者全部强行平仓,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交易所按照本办法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交易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21年2月3日起实施。2021年2月20日
25、发布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三篇:中金所套期保值套利管理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管理办法 (2021年2月3日实施2021年8月30日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业务管理,发挥期货市场功能,促进期货市场规范发展,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套期保值包括买入套期保值和卖出套期保值。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套利包括期现套利、跨期套利和跨品种套利等。 第四条会员、客户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从事套期保值、套利交易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额度申请 第五条交易所实行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管理制
26、度。客户申请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的,应当向其开户的会员申报,会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向交易所办理申请手续。 会员申请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的,直接向交易所办理申请手续。 第六条套期保值、套利额度分为产品额度和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 产品额度是指同一产品各合约同一方向的套期保值或者套利最大持仓数量。 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是指采用实物交割方式产品的某一合约在临近交割月份某一方向的套期保值或者套利最大持仓数量。 第七条需要进行套期保值、套利交易的,应当申请产品额度。 采取实物交割方式的产品,需要在临近交割月份的合约上进行套期保值、套利交易的,应当另行申请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 第八条会员、客户申请套期保值
27、、套利额度,应当向交易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产品额度或者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申请; (二)套期保值、套利交易方案; (三)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四)近期现货等市场交易情况及相关资产证明; (五)历史套期保值、套利交易情况说明; (六)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交易所可以根据额度申请情况对申请材料另行规定。 会员应当尽职审核申请材料,确保材料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九条申请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的会员、客户,应当在该合约交割月前两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下旬前的第五个交易日期间向交易所提出申请。 第三章额度管理 第十条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以及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资信状况、交易
28、情况等,对其额度申请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交易所在正式受理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申请后5个交易日内进行审核并予以答复。 交易所在审核过程中可以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说明,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间。 第十二条产品额度自获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会员、客户在产品额度期限届满后仍然需要进行套期保值、套利交易业务的,应当在产品额度有效期到期前10个交易日之前向交易所提出新的产品额度申请。 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自该合约交割月前一个月下旬的第一个交易日至该合约最后交易日期间有效。 第十三条会员、客户需要调整产品额度的,应当向交易所提出变更申请。获批调整后的产品额度有效期自获批之日起计算。 第十四条会员
29、、客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新的产品额度的,应当在产品额度有效期届满前对套期保值、套利持仓进行平仓。 会员、客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该合约上的套期保值、套利持仓进行平仓。 第十五条会员、客户的套期保值、套利持仓不得超过获批额度。 第四章交易管理 第十六条会员、客户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应当按照套期保值方案执行。 第十七条会员、客户进行期现套利交易的,应当在买入(卖出)期货市场合约的同时或者相近时刻在现货等市场上卖出(买入)价值相当的对应有价证券或者其他相关资产。 第十八条会员、客户进行跨期套利交易的,应当在同时或者相近时刻在同一期货产品不同月份合约间进行价值
30、相当、方向相反的交易。 第十九条会员、客户进行跨品种套利交易的,应当在同时或者相近时刻在不同品种的合约间进行价值相当、方向相反的交易。 第二十条交易所可以对套期保值、套利交易的保证金、手续费等采取优惠措施。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交易所可以对申请人的有关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期货、现货等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和调查,会员及相关客户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 交易所可以要求申请人报告其在期货市场、现货等市场的交易情况。申请人应当确保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十二条交易所可以对申请人获批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申请人的情况对申请人的套期保值、套利额度进行调整。
31、 第二十三条会员、客户套期保值持仓、套利持仓超过其相应的资产配比要求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限期调整;逾期未进行调整或者调整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交易所可以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开仓、限期平仓、强行平仓、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等措施。 第二十四条会员、客户同一产品各合约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仓、套利持仓合计超过该方向获批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第一节交易结束前自行调整;逾期未进行调整或者调整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交易所可以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开仓、限期平仓、强行平仓、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等措施。 第二十五条会员、客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新的套期保值、套利
32、额度的,应当在套期保值、套利额度有效期到期前对套期保值、套利持仓进行平仓;逾期不平仓的,交易所可以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开仓、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 第二十六条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会员、客户频繁进行开平仓交易的,交易所可以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开仓、限期平仓、强行平仓、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额度等措施。 第二十七条会员、客户利用套期保值、套利额度进行影响合约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交易所可以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开仓、限期平仓、强行平仓、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等措施。 第二十八条会员、客户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交易所可以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
33、制开仓、限期平仓、强行平仓、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等措施。 第二十九条会员、客户在进行套期保值、套利申请和交易时,存在欺诈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行为的,交易所可以不受理其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申请,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套利额度,将其已经建立的相关套期保值、套利持仓予以部分或者全部强行平仓,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交易所按照本办法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交易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21年8月30日起实施。 第四篇: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
34、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根据上期所公告【2021】 7号) 更新日期:2021-09-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促进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员、客户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套期保值头寸的申请与审批 第三条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实行审批制。套期保值交易分为买入套期保值交易和卖出套期保值交易。 第四条需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客户应当向其开户的期货公司会员申报,由期货公司会员进行审核后,按本办法向交易所办理申报手续;非期货公司会员直接向交易所办理申报手续。
35、 第五条申请套期保值交易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具备与套期保值交易品种相关的生产经营资格。 第六条申请套期保值交易的会员或客户,应当填写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申请(审批)表,并向交易所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企业近2年在交易所的交易实绩;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近2年的现货经营业绩; (四)企业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风险来源分析、确定保值目标、明确交割或平仓的数量); (五)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七条卖出套期保值交易还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原材料生产企业保值商品的消耗定额、生产能力,当年的生产计划、原材料购销计划(合同)及上一年度总产量的证明材料,以及
36、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原材料加工企业、流通经营企业及其他企业保值商品的现货仓单或拥有实货的其他凭证(购销合同或发票),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买入套期保值交易还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原材料加工企业保值商品的消耗定额、加工能力、生产经营计划或生产商品的购销合同及上一年度总产量的证明材料,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原材料生产企业、流通经营企业及其他企业保值商品的购销计划(合同)的证明材料,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套期保值头寸的申请应当在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20日之前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该交割月份合
37、约的套期保值的申请。套期保值者可以一次申请多个交割月份合约的套期保值额度。 第十条交易所对套期保值头寸的申请,按主体资格是否符合,套期保值品种、交易部位、买卖数量、套期保值时间与其生产经营规模、历史经营状况、资金等情况是否相适应进行审核,确定其套期保值额度。套期保值额度不超过其所提供的套期保值证明材料中所申报的数量。 全年各合约月份套期保值额度累计不超过其当年生产能力、当年生产计划或上一年度该商品经营数量。 第十一条交易所自收到套期保值头寸申请后,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审核,并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对符合套期保值条件的,书面通知其准予办理; (二)对不符合套期保值条件的,书面通知其不予办理;
38、 (三)对相关证明材料不足的,告知申请人补充证明材料。 第三章套期保值交易 第十二条获准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者,应当在交易所批准的建仓期限内(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最迟至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按批准的交易部位和额度建仓。在规定期限内未建仓的,视为自动放弃套期保值交易额度。 第十三条套期保值额度自交割月前一月第一交易日起不得重复使用。 第十四条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各会员、各客户在每个会员处铜、铝、锌期货合约的套期保值持仓都应当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遇市场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调整的,可以顺延一天);进入交割月后,铜、铝、锌合约套期保值持仓应当是5手的整倍
39、数,新开、平仓也应当是5手的整倍数。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各会员、各客户在每个会员处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的套期保值持仓都应当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遇市场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调整的,可以顺延一天);进入交割月后,螺纹钢、线材合约套期保值持仓应当是30手的整倍数,新开、平仓也应当是30手的整倍数。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各会员、各客户在每个会员处黄金期货合约的套期保值持仓都应当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进入交割月后,黄金期货合约套期保值持仓应当是3手的整倍数,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3手的整倍数。 第四章套期保值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交易所对会员提供的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期
40、、现货市场交易的行为进行调查和监督,会员及相关客户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 第十六条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与投机交易的持仓实施分类管理,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不受投机头寸持仓限量的限制。 在市场发生风险时,为化解市场风险,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实施减仓时,按先投机后套期保值的顺序进行减仓。 第十七条会员及客户在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时,有欺诈或违反交易所规定行为的,其已建仓的套期保值持仓按投机持仓处理或予以强行平仓,并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燃料油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规定适用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铅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规定适用上海期货交易所
41、铅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天然橡胶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规定适用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上海期货交易所。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21年7月18日起实施。(但上期所公告20217号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申请(审批)表 第五篇。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txt用快乐去奔跑,用心去倾听,用思维去发展,用努力去奋斗,用目标去衡量,用爱去生活。钱多钱少,常有就好。人老人少,健康就好。家贫家富,和睦就好。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挥期货市场的套期保
42、值功能,促进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员、客户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套期保值额度的申请与审批 第三条交易所实行套期保值额度审批制度。客户申请套期保值额度的,应当向其开户的会员申报,会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向交易所办理申请手续。 会员申请套期保值额度的,直接向交易所办理申请手续。 第四条申请套期保值额度的会员或者客户,应当填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额度申请(审批)表,并向交易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自然人客户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会员或者法人客户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
43、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近6个月的现货交易情况; (三)申请人的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四)申请人历史套期保值交易情况说明; (五)会员对申请人材料真实性的核实声明; (六)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套期保值额度由交易所根据套期保值申请人的现货市场交易情况、资信状况和市场情况审批。 第六条交易所在受理套期保值额度申请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审批,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符合套期保值条件的,通知其准予办理; (二)不符合套期保值条件的,通知其不予办理; (三)相关申请材料不足的,通知申请人补充申请材料。 交易所应当将套期保值的审批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七条套期保值额
44、度自获批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获批套期保值额度可以在多个月份合约使用,各合约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仓合计不得超过该方向获批的套期保值额度。 第八条在某一合约最后10个交易日内获批的新增套期保值额度不得在该合约上使用。 第九条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套期保值额度进行调整。 第十条申请人需要调整套期保值额度时,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调整后的套期保值额度自获批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第三章套期保值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交易所对申请人的有关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期货、现货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和调查,会员及相关客户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 交易所有权要求获批套期保值额度的申请人报告现货、
45、期货交易情况。 第十二条交易所对会员或者客户获批套期保值额度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会员或者客户套期保值期货持仓超过其相应的现货资产配比要求的,交易所有权要求其限期调整;逾期未进行调整或者调整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交易所有权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额度,必要时可以采取限制开仓、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 第十四条会员或者客户各合约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仓合计超过该方向获批套期保值额度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第一节交易结束前自行调整;逾期未进行调整或者调整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交易所有权对其采取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额度、限制开仓、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 第十五条会员或者客户应当在不迟于套期保值额度有效期到期前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申请新的套期保值额度;逾期未申请的,会员或者客户应当在套期保值额度有效期到期前对套期保值持仓进行平仓;逾期不平仓的,交易所有权对其采取限制开仓、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 第十六条获批套期保值额度的会员或者客户在套期保值额度内频繁进行开平仓交易的,交易所有权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额度、限制开仓、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 第十七条会员或者客户在进行套期保值申请和交易时,存在欺诈或者违反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行为的,交易所有权不受理其套期保值申请、调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额度,将其已建立的相关套期保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