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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 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我国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起到了更规范、更具体的指导作用,解决了原有法规、标准规定模糊、程序不清的问题。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各类伤亡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程序。 一、事故报告阶段 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或逐级报告至公司总经理。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安监
2、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安监部门或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2小时以内同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同时通知公安、劳动保障、工会、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事故单位发生迟报、漏报、谎报
3、和瞒报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应立即上报事故情况。 二、事故调查阶段 事故调查由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的有关部门组织进行,事故调查组由人民政府、安监、主管部门、监察、公安、工会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视情况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组成员如与调查的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调查组组长由市政府指定。 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取证是完成事故调查过程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事
4、故现场处理。为保证事故调查、取证客观公正地进行,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现场要进行保护,事故现场的处理至少应当做到:(1)事故发生后,应当救护伤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2)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3)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4)保护事故现场区域,仔细对现场进行标记记录或拍照、录像并保持记录的准确性。 (二)事故有关物证收集。通常收集的物证应包括。(1)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2)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3)重要物件应保持原样;(4)对危害健康的物品,应
5、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事故事实材料收集。事故事实材料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等;()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 二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1)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使用的材料,必要时进行物理性能或化学性能实验与分析;()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
6、行情况;()关于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道路工作面状况以及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包括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出事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状况;()其他可能与事故致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四)事故人证材料收集记录。在事故调查取证时,应尽可能对所有受害人及证人进行询问。同时也要对事故发生前的现场人员以及在事故发生之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的人员进行询问。要保证每一次询问记录的准确性。询问见证人、目击者和当班人员时,应采用交流的形式,不应采用审问方式。 (五)事故现场摄影、拍照及事故现场图绘制。一事故现场摄影、拍照。在收集事故现场的资料时,
7、可能要通过对事故现场进行摄影和拍照来获得更清楚的信息。()显示事故现场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可能被清除或被践踏的痕迹:如刹车痕迹、地面和建筑物的伤痕、火灾引起损害的照片等;()事故发生现场全貌;()利用摄影或录像,以提供较完善的信息内容。二事故现场图的绘制。对事故发生地点经过全面地研究和照相之后,通常调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绘制事故现场图。()确定事故发生地点坐标、伤亡人员相对于地理位置点的位置;()确定涉及事故的设备散落构件的位置并作出标记;()查看和分析事故发生时留在地面上的痕迹;()必要时,绘制现场剖面图。事故现场图的形式,可以是事故现场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 提交
8、的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事故抢救情况;()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的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注明单位、职务并签名);()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报告报送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这项工作即告结束。 三、事故处理阶段 事故调查与事故处理,是两个相对独立而又密切联系的工作。事故处理的任务,主要是根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落实防范重复事故发生的措施,贯彻“
9、四不放过”原则的要求。所以,事故调查是事故处理的前提和基础,事故处理是事故调查目的之实现和落实。 提交的事故调查报告经市政府批复后,有关机关应当按照市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规定的罚款幅度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年第号令)不同的,按照较大的幅度处以罚款,但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罚款。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有两种以上应当处以罚款
10、的行为,应合并作出处罚决定。 四、事故结案阶段 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有关机关和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报调查组牵头单位,事故调查组及时予以结案,出具结案通知书。事故结案应归档的资料有:()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技术鉴定或试验报告;()物证、人证材料;()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8)发生事故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9)处理结果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0)有关事故通报、简报及文件。 第二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浅谈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 作为一名基层安监部
11、门的工作者,维护事故调查和处理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就必须严格按条例的规定执行。下面就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粗浅地谈一下个人观点: 一、事故报告阶段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安监部门或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2小时以内同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
12、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同时通知公安、劳动保障、工会、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事故单位发生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应立即上报事故情况。 二、事故调查阶段 事故调查由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的有关部门组织进行,事故调查组由人民政府、安监、主管部门、监察、公安、工会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视情况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组成员如与调查的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调查组组长由市政府指定。 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
13、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取证是完成事故调查过程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事故现场处理。为保证事故调查、取证客观公正地进行,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现场要进行保护,事故现场的处理至少应当做到:(1)事故发生后,应当救护伤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2)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3)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4)保护事故现场区域,仔细对现场进行标记记录或拍照、录像并保持记录的准确性。 (二)事
14、故有关物证收集。通常收集的物证应包括。(1)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2)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3)重要物件应保持原样;(4)对危害健康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事故事实材料收集。事故事实材料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等;()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受害人
15、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二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1)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使用的材料,必要时进行物理性能或化学性能实验与分析;()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关于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道路工作面状况以及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包括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出事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状况;()其他可能与事故致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四)事故人证材料收集记录。在事故调查取证时,应尽可能对所有受害人及证人进行询问。同时也要对事故发生前的现场人员以及在事故发生之后立即赶到
16、事故现场的人员进行询问。要保证每一次询问记录的准确性。询问见证人、目击者和当班人员时,应采用交流的形式,不应采用审问方式。 (五)事故现场摄影、拍照及事故现场图绘制。一事故现场摄影、拍照。在收集事故现场的资料时,可能要通过对事故现场进行摄影和拍照来获得更清楚的信息。()显示事故现场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可能被清除或被践踏的痕迹:如刹车痕迹、地面和建筑物的伤痕、火灾引起损害的照片等;()事故发生现场全貌;()利用摄影或录像,以提供较完善的信息内容。二事故现场图的绘制。对事故发生地点经过全面地研究和照相之后,通常调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绘制事故现场图。()确定事故发生地点坐标、伤亡人员
17、相对于地理位置点的位置;()确定涉及事故的设备散落构件的位置并作出标记;()查看和分析事故发生时留在地面上的痕迹;()必要时,绘制现场剖面图。事故现场图的形式,可以是事故现场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提交的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事故抢救情况;()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的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注明单位、职务并签名);()其他 需要载明的事项。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报告报送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这
18、项工作即告结束。 三、事故处理阶段 事故调查与事故处理,是两个相对独立而又密切联系的工作。事故处理的任务,主要是根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落实防范重复事故发生的措施,贯彻“四不放过”原则的要求。所以,事故调查是事故处理的前提和基础,事故处理是事故调查目的之实现和落实。 提交的事故调查报告经市政府批复后,有关机关应当按照市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
19、其有关责任人员规定的罚款幅度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年第号令)不同的,按照较大的幅度处以罚款,但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罚款。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有两种以上应当处以罚款的行为,应合并作出处罚决定。 四、事故结案阶段 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有关机关和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报调查组牵头单位,事故调查组及时予以结案,出具结案通知书。事故结案应归档的资料有:()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技术鉴定或试验报告;()物证、人证材料;()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8)
20、发生事故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9)处理结果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0)有关事故通报、简报及文件。 以上这些是个人在学习和实践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一点粗浅体会。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我们每位基层安监工作者的责职和责任,我们将不负众望,在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执法水平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把条例等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到基层,贯彻到一线,落实到岗位,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安监人应有的努力。 第三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 一、调查准备工作 1、赶赴事故现场。 接到事故报告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
21、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分线管理的原则,其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与前期事故调查,并初步确定事故等级、类别和事故原因。 2、依法组建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牵头单位向同级呈报关于成立事故调查组的请示文件。请示文件应当载明事故基本情况、拟定的调查组牵头单位、调查组组长、调查组组成单位和邀请单位。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派人参加。 成立调查组的请示文件经领导签字同意后,调查组牵头单位向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和邀请单位发出关于成立事故调查组的函,函告有关调查事项。 3、立案。 牵头单位明
22、确主办人员,由主办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并由相关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4、制定事故调查工作方案。 调查组牵头单位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制定事故调查工作方案,明确调查组织分工、调查组工作职责、各调查小组工作任务和调查工作要求。 5、召开事故调查组第一次会议 调查组组长主持召开事故调查组第一次会议。会议通报事故发生基本情况,抢险救援情况,宣布调查工作方案,明确各调查组成员分工和。任务,调查组组长对调查工作提出要求。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 二、事故调查取证 6、组织事故现场勘察,提取相关物证。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向当事人或目击者了解事故发生经过情况。提取事故现场
23、存留的有关痕迹和物证(致害物、残留物、破损部件、危险物品、有害气体等),封存与事故有关的物件,并用摄影、照相等方法予以固定。对无法搬运或事故发生单位确需立即使用的物件,由勘察人员现场认定,并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当场签字认可后,交付事故发生单位或相关单位保管或使用。 根据现场勘察和现场取证情况,绘制事故现场有关图纸(包括事故现场示意图、剖面图、工序(工艺)、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现场勘察完毕,向调查组提交事故现场勘察报告。 勘察报告应当载明事故现场勘察人员、勘察时间、勘察路线,说明事故地点基本情况和与事故相关的情况,认定事故类别,附有相应的事故图纸、照片等。参与现场勘察的人员在勘察报告上签字
24、认可。 7、收集事故事实材料。 收集证明事故等级、类别和事故发生的相关事实与材料。包括:事故汇报记录、伤亡人员统计表、赔偿协议、尸检报告、遗体火化记录、死亡证明、医院伤害程度证明等。以及事故发生前生产设施、设备状况,有关技术文件和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工作环境状况,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健康状况等。同时收集事故发生单位、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文件、规章制度、报表、台帐、记录、图件和向调查组提供的书面证明(说明)。 收集有关书证证据时,调查组向相关单位(部门)提供证据清单,限期要求提供。提供复印件的,由提供单位签署“复印属实”并加盖公章,同时注明原件存放的单位(部门)。 8、获取证人证言。证人证言包
25、括调查询问笔录和有关人员提供的情况说明、举报信件等。调查人员制订事故调查询问计划和询问提纲,明确调查询问对象和询问内容,对事故现场目击者、受害者、当事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人员必须调查询问。认定的责任者的违法违规事实应当有2个以上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效证据。 9、计算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按照国家标准统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表由事故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盖章认可。 10、组织技术鉴定。 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原因复杂的一般事故,事故调查组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承担技术鉴定的单位或专家按照相关要求,在调查组的领导下,
26、依法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相关事故参数,并向调查组提交完整的技术鉴定报告。 三、事故分析 11、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分析和间接原因分析。从机械、物质(能量源和危险物质)、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两个方面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从技术、教育、管理、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等方面分析事故的间接原因。 12、事故性质分析。 根据事故原因进行事故性质分析,对事故严重程度以及是属于责任事故或非责任事故作出认定。 13、事故责任分析。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和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事故性质,结合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岗位)的职责和行为,对事故责任加以分析判断,确定事故责任人(直接责任者、
27、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事故的后果、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是否履行职责及认识态度等情况,对事故责任者依法提出明确的处理建议。 14、制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向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单位提出针对性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确保有效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15、召开事故分析会。 事故现场调查完毕,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召集召开事故分析会,由调查组成员,事故发生单位、相关单位人员参加。会议通报事故调查情况,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等。 16、整理事故案卷。 主办工作人员填报结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批准同意结案后,制作案卷首页和卷内目录,按一卷一档的原则,将调查报告,各类请
28、示、批复文件,相关证据材料,处理落实材料,相关执法文书等整理归档。 第四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 一、调查准备工作 1、赶赴事故现场。 接到事故报告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分线管理的原则,其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与前期事故调查,并初步确定事故等级、类别和事故原因。 2、依法组建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牵头单位向同级政府呈报关于成立事故调查组的请示文件。请示文件应当载明事故基本情况、拟定的调查组牵头单位、调查组组长、调查组组成单位和邀请单位。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29、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员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成立调查组的请示文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或领导签字同意)后,调查组牵头单位向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和邀请单位发出关于成立事故调查组的函,函告有关调查事项。 3、立案。 牵头单位明确主办人员,由主办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并由相关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4、制定事故调查工作方案。 调查组牵头单位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制定事故调查工作方案,明确调查组织分工、调查组工作职责、各调查小组工作任务和调查工作要求。 5、召开事故调查组第一次会议 调查组组长主持召开事故调查组第一次会议。会议通报事故发生基本情况,抢险救
30、援情况,宣布调查工作方案,明确各调查组成员分工和。 任务,调查组组长对调查工作提出要求。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 二、事故调查取证 6、组织事故现场勘察,提取相关物证。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向当事人或目击者了解事故发生经过情况。提取事故现场存留的有关痕迹和物证(致害物、残留物、破损部件、危险物品、有害气体等),封存与事故有关的物件,并用摄影、照相等方法予以固定。对无法搬运或事故发生单位确需立即使用的物件,由勘察人员现场认定,并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当场签字认可后,交付事故发生单位或相关单位保管或使用。 根据现场勘察和现场取证情况,绘制事故现场有关图纸(包
31、括事故现场示意图、剖面图、工序(工艺)、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现场勘察完毕,向调查组提交事故现场勘察报告。 勘察报告应当载明事故现场勘察人员、勘察时间、勘察路线,说明事故地点基本情况和与事故相关的情况,认定事故类别,附有相应的事故图纸、照片等。参与现场勘察的人员在勘察报告上签字认可。 7、收集事故事实材料。 收集证明事故等级、类别和事故发生的相关事实与材料。包括:事故汇报记录、伤亡人员统计表、赔偿协议、尸检报告、遗体火化记录、死亡证明、医院伤害程度证明等。以及事故发生前生产设施、设备状况,有关技术文件和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工作环境状况,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健康状况等。同时收集事故发生
32、单位、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文件、规章制度、报表、台帐、记录、图件和向调查组提供的书面证明(说明)。 收集有关书证证据时,调查组向相关单位(部门)提供证据清单,限期要求提供。提供复印件的,由提供单位签署“复印属实”并加盖公章,同时注明原件存放的单位(部门)。 8、获取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包括调查询问笔录和有关人员提供的情况说明、举报信件等。调查人员制订事故调查询问计划和询问提纲,明确调查询问对象和询问内容,对事故现场目击者、受害者、当事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人员必须调查询问。认定的责任者的违法违规事实应当有2个以上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效证据。 9、计
33、算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按照国家标准统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表由事故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盖章认可。 10、组织技术鉴定。 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原因复杂的一般事故,事故调查组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承担技术鉴定的单位或专家按照相关要求,在调查组的领导下,依法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相关事故参数,并向调查组提交完整的技术鉴定报告。 三、事故分析 11、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分析和间接原因分析。从机械、物质(能量源和危险物质)、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两个方面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从技术、教育、管理、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等方面分析事故的间接原因。
34、 12、事故性质分析。 根据事故原因进行事故性质分析,对事故严重程度以及是属于责任事故或非责任事故作出认定。 13、事故责任分析。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和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事故性质,结合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岗位)的职责和行为,对事故责任加以分析判断,确定事故责任人(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 事故的后果、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是否履行职责及认识态度等情况,对事故责任者依法提出明确的处理建议。 14、制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向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单位提出针对性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确保有效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15、召开事故分析会。 事故现场调
35、查完毕,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召集召开事故分析会,由调查组成员,事故发生单位、相关单位人员参加。会议通报事故调查情况,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等。 四、协调处理意见,审查调查报告 16、协调事故处理意见。 根据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人的违法违规事实,调查组牵头单位提出事故处理初步意见,并与调查组成员协商、讨论后提交调查组审查。 17、形成调查报告初稿。 主办工作人员撰写调查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附件资料包括。调查组
36、成员签名表,伤亡人员统计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表,事故现场示意图,现场勘察(或技术鉴定)报告,主要证据清单。 18、调查组审查调查报告。 调查组组长主持召开事故调查组全体成员会议,审查调查报告。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事故经过是否查清楚;原因分析,性质认定,责任分析是否准确;报告撰写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存在问题的,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调查或修改事故调查报告。 19、局务会审查调查报告。 调查组牵头单位召开局务会审查事故调查报告。审查的主要内容是:调查处理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事故原因分析,性质认定是否准确;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发现存在问题的,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调查或修改事故调查报告。 五、批复事故调查报告。 20
37、、申请批复调查报告。 事故牵头组织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政府呈报关于审查批复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文件。 21、政府审查批复调查报告。 由同级政府审查调查报告,下发批复文件。 六、落实事故处理意见。 22、移送相关案件。 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收到批复后,由主办人员填报案件移送审批表,制作案件移送书,将牵头单位无权处置的相关案件资料依法移送给相关部门和单位。 23、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涉嫌犯罪人员的刑事责任。 司法机关接到案件移送书书后,依法立案查处。处理完毕后,15日内向批复事故调查报告的政府和调查组牵头单位书面通报处理情况。 24、监察机关依法落实行政处分意见。 根据批复文件、监察机关按程序
38、依法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意见作出处分决定。处理完毕后,15日内向批复事故调查报告的政府和调查组牵头单位书面通报处理情况。 25、事故发生单位对本单位事故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事故发生单位收到批复后,在规定的时间到位。处理完毕后,15日内向批复事故调查报告的政府和调查组牵头单位书面报告处理情况。 26、有关机关依法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有关机关收到批复或案件移送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到位。处理完毕后,15日内向批复事故调查报告的政府和调查组书面通报处理情况。 27、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发生单位收到批复后,在规定的时间落实到位。落实完毕后,15日内向批复事故调查报告的政
39、府和调查组牵头单位书面报告处理情况。 2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收到事故发生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的报告,或规定的整改期限到期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进一步处理,并向批复事故调查报告的政府和调查组通报落实情况。 29、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理情况。 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在当地主流媒体或门户网站上公布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0、整理事故案卷。 主办工作人员填报结案审批表,报本局负责人审批。批准同意结案后,制作案卷首页和卷内目录,按一卷一
40、档的原则,将调查报告,各类请示、批复文件,相关证据材料,处理落实材料,相关执法文书等整理归档。 第五篇:安全生产死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安全生产死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暂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第75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局1号令)、XX省劳动安全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程序。 一、生产死亡事故是指生产经营企业及机关、团体、事业等单位发生的,由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所造成的非正常人员死亡事故(由火灾、交通、特种设备、民航、铁路路内以及刑事案件引发的事故除外)。 二、接到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报告后,相关科室(队)应立即通知局
41、领导并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并由局领导向市政府有关领导汇报。同时填写立案审批表按程序审批立案。如死亡三人以上(含3人)事故,由局统一向市领导及省安全办汇报,待省调查人员到达后,应积极协助配合进行事故调查。 三、迅速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参加单位有。安监局、总工会、监察部门、人民检查机关、公安部门、有关专家、发生事故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等。根据事故情况,可相应组成事故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综合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等。 四、事故调查由行业主管部门(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由安监局)牵头进行,对事故展开调查:(1)深入事故现场调查取证,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询问当事(知情)人,并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分
42、别作出调查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抽样取证凭证、鉴定意见书、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由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案件调查报告(3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不超过90日),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概况、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责任、性质及处理意见、防范措施、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及死亡人员名单等);(2)在事故调查组作出调查结果后,由事故单位根据事故调查组的案件调查报告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安监局批复。(3)安监局根据事故单位的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市政府对事故报告作出批复(在收到报告后30日内批复)。(4)涉及对事故负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者,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五、在事故调查过程中,按有关规定应由
43、其它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的案件,应立即办理案件移交手续,填写案件移送书,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六、依照事故情况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事故单位及事故有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由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跟踪督办。 七、事故单位逾期未履行处罚决定,应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由有关科室(队)办理强制执行手续,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经局领导审批后送交法院强制执行。 八、相关科室(队)必须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结案(在90日内结案,最多不超过180日)。并将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填写结案审批表,形成卷宗,七日内交局综合科备案。综合科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事故卷宗报省安监局和市法制办备案。 内容总结(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 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我国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起到了更规范、更具体的指导作用,解决了原有法规、标准规定模糊、程序不清的问题(2)提交的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3)认定的责任者的违法违规事实应当有2个以上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