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5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5篇.doc(3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5篇 第一篇: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各子公司: 为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公司组织制定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有限公司二0一七年五月日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档案是指各单位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
2、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应加强对安全生产档案工作的重视,将安全生产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检查、考核的内容。确定承担档案工作职责的人员,统筹安排开展档案工作所需经费。 第二章档案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安全生产档案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分类、保管,定期归档入库,交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者单位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五条安全生产档案责任人(以下简称档案责任人)要积极学习档案法规,熟悉档案管理业务。 第六条档案责任人要做好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的前期控制,及时收集各职能部门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档案资料,并编制清单,建立台账,使本职责
3、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不丢失、漏交。 第七条监督、指导各子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第八条接受上级业务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档案的范围、收集与移交 第九条安全生产档案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及文件1.1国家、省、部委法规;1.2市级及国资委;1.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及文件,主要有: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奖惩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种、岗位或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 1.4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讲话及批示。 2安全生产组织及资格证
4、书2.1各类证照及资质证书,主要有: 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证书、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2.2安全组织机构内容,主要有: 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其他与安全组织方面有关的内容等。 3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3.1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主要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及各岗位安全责任制; 3.2安全目标及指标; 3.3主要领导参加安全活动文字及照片资料; 3.4考核、奖惩材料。4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4.1子公司上报的安全生产报告、总结; 4.2公司上报给上级部门的报告、文件;
5、 4.3专项活动材料(含安全月活动); 4.4安全生产方面的通讯报道; 4.5安全生产会议材料。 5安全检查方面的内容 5.1安全检查情况记录,主要有:各项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记录; 5.2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主要有: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结果等材料; 5.3值班信息材料,主要有。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的值班信息。 6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内容 6.1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有:计划、名册、签到表、合格证书等; 6.2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含换岗教育培训); 6.3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教育培训记录; 6.4宣传、教育记录及总结。 7事故及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7.1应急救援
6、预案、演练记录及总结,主要有应急预案计划及总结、应急救援队伍人员配备情况、应急预案演练记录、摄像资料等; 7.2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主要有。事故的发生到处理结束的全部资料。 8安全投入方面的内容 8.1全年安全投入的计划及专项安全投入计划、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投入的情况记录; 8.2隐患整改方面的投入记录、防护用品方面的投入记录; 8.3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方面的投入记录、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 8.4安全代理方面的投入、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投入。 9工伤保险方面的内容, 9.1参加工伤保险员工的名单、公司为员工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或单据; 9.2发生工伤的员工获得工伤保险理赔的凭证或单据
7、、其他与工伤保险相关的文件、凭证或单据。 10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内容 10.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执行情况的记录; 10.2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10.3员工使用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记录; 10.4其他与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的文件、材料。 11三同时方面管理的内容 11.1“三同时”项目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11.2“三同时”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 11.3其他与“三同时”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12安全防护设备(含劳动卫生设备,下同)方面的内容 12.1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的种类及型号等基本情况资料; 12.2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管理部门及设备运行情况记录; 12.3各类安全防护
8、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情况记录; 12.4应急救援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型号及管理部门、状况等记录; 12.5其他与安全防护设备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13用电管理方面的内容13.1用电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记录 13.2配电室运行状况记录、临时用电申请及拆除记录、配电箱等用电设施运行状况记录。 14特种设备方面的内容 14.1特种设备文件资料,主要有: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14.2使用、维护保养资料,主要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
9、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14.3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第十条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 (一)归档材料必须是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二)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系统的反映公司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三)归档材料应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 (四)用纸、用笔标准(不用铅笔、圆珠笔),字迹清晰。 (五)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文件材料应于次年4月30日以前归档;事故调查处理文件材料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个月内归
10、档。 第十二条档案责任人应对各部门送交的各类安全生产资料认真审核。重要的材料,检查合格后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和检查记录上签字,正式履行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特殊载体安全生产档案(录像带、照片、磁盘等)可按载体形式、所反映问题或形成时间进行分类编目。 第十四条特殊载体安全生产档案要遵照有关照片、声像、电子档案的标准,按其载体形式分别保存,并注明与相关纸质档案的互见号。 第十五条单位应配置保存安全生产档案的专用柜屉和保护设备,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档案安全。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安全生产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5年)、短期(1年以
11、下)三种。 1、对公司安全生产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2、对公司安全生产在一定时间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长期或短期保存; 3、凡是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保管期限一律从长。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对保管到期的安全生产档案应进行鉴定。鉴定工作由公司负责人、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档案责任人组成的鉴定小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鉴定小组对经过鉴定后已失去保存价值的安全生产档案,应写出鉴定报告并编制销毁清册,报主管负责人审批。销毁安全生产档案时必须履行严格的签字手续,由两人以上监销,销毁清册应长期保存。 第十八条归档文件质量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办
12、理完毕、齐全完整、具有保存价值; (2)本部门主办的文件,必须归档保存原件,确无原件的,须在备考表中予以说明; (3)归档的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4)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复,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5)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必须将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制成纸质文件与原电子文件的存储载体一同归档,并使两者建立互联; (6)归档的电子文件应存储到符合保管要求的脱机载体上。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一般不加密,必须加密归档的电子文件应与其解密软件和说明文件一同归档。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完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
13、章档案利用 第二十条应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的借阅制度。借阅、复制有密级的安全生产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档案利用中,要处理好安全生产档案保密和利用的关系,既要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又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档案的指导、借鉴等积极作用。 第二十二条在提供、利用、公布安全生产档案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应积极主动地接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档案信息服务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在实际执行中可根据行业特点制订补充细则,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办公室
14、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保护公司和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正常进行,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谁主管睡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二、安全生产必须做到。预防为主、群防群治。 三、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登记,并按四定:定项目、定时间、定措施、定负责人,落实整改,并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同时记录备案。 四、生产车间每星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出问题要立即整改,车间本身无法整改的,
15、要报公司,并记录备案。 五、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教育,由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三天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结业要考试备案。 六、特殊工种。电工、电焊工、起重工要持证上岗。, 七、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 1、了解掌握本工种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2、熟练本车间、本岗位设备的有关机械知识和工艺流程。 3、熟知本岗位的一般操作维护及一般故障的排除。 4、操作电容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5、上岗前应休息好,不得饮酒。 6、严禁在生产车间吸烟。 7、正在运转的设备不得进行故障处理,严禁戴手套检查、清扫及注油等项工作。 8、实习人员、外来人员,必
16、须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经批准不准操作机械设备。 9、操作人员对设备要做到“三好”“四会”。三好:用好、修好、管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10、工作现场应保持清洁,做到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机械设备、电器开关柜、电动机等要定期清扫,机械检修完成后要把周围卫生搞好,严禁设备零件到处乱扔乱放。 八、公司员工在不安全的情况下,有拒绝生产的权利,同时员工对安全生产工提出整改意见并被公司采纳的给予员工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九、公司每季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讨论和解决安全工作重大问题。 第三篇: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7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通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通信设备及员
17、工人身安全,预防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施工现场应布局合理,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应传达到每个 施工人员。 2.工作人员不得动用与本次施工无关的设备,并且严禁在机房内抛掷 工具、器材及其它物品。 3.维护过程中各电器设备和工具的绝缘性能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体 必须设安全防护和明显警示标志,维护队长负责进行安全检查和维 修保养。 4.施工场地。机房内任何人不得吸烟,必须动火要经过分公司负责人 和安全员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5.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保障人员生命 及财产的安全。 6.驾驶员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在服用带有安眠类的
18、药物后驾车,要精 心爱护、保养和使用车辆,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7.注意施工驻点的物资防火、防盗,出门施工时要关掉室内大功率电 器,避免因电路老化问题引起火灾。 8.外出施工人员需要在外面住宿时,要注意交通安全和防盗,防抢事 件的发生。 9.恶劣天气(大风、雨、雪、雾)需外出施工时,要严格做好个人人 身防护,雨天注意防雷电击伤,炎热天气要注意防暑。 淮南昇通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 第四篇: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
19、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下属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第三条各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建立、运行、保持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安全生产实行科学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各单位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 第
20、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各单位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各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第八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审定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协调重大隐患整改; (四)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信息交流和典型经验推广,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五)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汇总和上报
21、工作,通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六)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审查验收工作; (七)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八)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第九条各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建议; (二)制定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并组织实施; (四)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五)督促、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
22、故隐患; (六)制定与实施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七)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通报安全信息,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 (八)负责各类事故的报告以及员工伤亡、火灾、交通事故报表的汇总上报; (九)完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第十条职工的安全职责。 (一)职工必须履行安全职责,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 (二)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反对冒险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漠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领导者,有权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第十二条
23、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调动。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应先征得上级安全部门同意。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和人员,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五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奖惩。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采取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
24、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各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九条各单位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以及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记录备案。 第二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前,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和操作。 第二十二条各
25、单位要加强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五章安全措施与保障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的机械电气设备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 (一)机械、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和改造,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禁止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超期限和带故障运行。 (二)电气设备、电动工具和电气线路绝缘必须良好,并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三)潮湿和产生粉尘、蒸汽、腐蚀性气体的工作场所,应当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 (四)作业场所需用临时性的电气线路,应当由电气专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铺设和使用,使用完毕,应当及时拆除。 (五)各种机械的外露传动、转动和施压等部位,应当有安全防护装置,并
26、保持良好状态。 (六)机械设备的检修、故障排除、清理等作业,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停机并切断电源,悬挂警示标志。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 (一)作业场所保持整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码放稳固,废料废物及时清除。 (二)作业区过道畅通、平坦;拐弯、交叉口和险要作业地段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警示标志。管、线、栈桥的架设和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三)生产需要的坑、口、壕、池必须加盖或者设置围栏。施工挖掘的坑、沟应当设置护栏,在夜间和能见度差的天气应当设置警示灯。 (四)在架空输电线路下,禁止起重机械作业;在架空输电线路两侧起重吊装或者从事其他作业的,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采取防
27、止触电措施。 (五)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设施的布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便于从业人员安全操作。 (六)禁止使用屋架或者屋面梁作为起重梁架。 (七)在空气不畅、容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可能造成人员窒息、中毒的房屋、洞室、井坑、管道、容器等场所进行作业,应当采取检测、通风、排气、专人监护等防护措施,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具。 (八)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第二十五条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 (一)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保持完好,防止泄漏。 (二)禁止穿戴和使用易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鞋帽和工具。 (三)易爆作业场所应当使用
28、防爆型电气设备、设施。 (四)易燃易爆的场所、设备、设施应当装设仪表信号、超限报警、防爆泄压、保险控制以及防静电等安全监控系统,并保证其灵敏可靠。 (五)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动火批准制度。第二十六条建筑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 (一)工程施工前,必须对现场环境和地下设施进行勘察,按照施工程序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多个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时,由总包单位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建筑工程的各类预留口,必须用栏杆、盖板等加以防护。 (三)吊装作业应当划定危险区域,明确指挥人员和指挥信号。 (四)拆除和改建工程必须对建筑物现状进行勘察鉴定,制
29、定拆、改方案,并有专人指挥。 (五)基坑、涵洞、深井等土石方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设置安全边坡或者护壁支架;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式。 (六)建筑施工工程必须按规定架设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网。 第二十七条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投资应当纳入该项目概算。 第二十八条重大建设项目或者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性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竣工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30、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存在着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以下统称危险物品),以及导致职业病危害的有毒有害物质较多、易燃易爆特种设备较多等事故风险,还有机械伤害、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等。若管理不善,就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各单位要针对上述特点,积极做好预防控制工作。 依法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各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
31、施,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和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存放场所、易燃易爆特种设备以及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物品使用和存放场所,应安装安全防护监测报警技术措施。 第三十二条安全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各单位必须对设备安全装置及电器线路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处于良好状态。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应按规定对在役生产装置、重要和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电梯、锅炉、压力
32、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改造、修理等,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特种设备带病运行。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易燃易爆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三十六条需进行水上、海上和空中作业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
33、,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各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和高空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以及在设备改造、电器安装等维修工作时,要确保遵守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九条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
34、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四十一条各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安装、环保项目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四十二条各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
35、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四十三条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企业负责人接到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报告,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各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四十五条各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对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各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的经费。 第五篇:安全生产规范化档案管理附录a项目法人安全档案目录 一、相关文件、证件及人员信息 1、上级主管部门批
36、准或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 2、项目法人印发的安全生产文件; 3、参建单位报送的安全生产文件; 4、项目管理人员登记表; 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复印件); 6、工伤保险证明(复印件); 7、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和漏电保护器等)允许使用相关证明; 8、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台帐; 9、其他文件及证件。 二、安全生产目标 1、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 4、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包括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项目法人与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5、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标准(包括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各部门、施工单位考核标准等); 6、安全生产目标
37、考核结果。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建文件; 2、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表;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记录; 6、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等。 四、安全产管理制度 1、项目法人印发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2、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记录;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自查报告;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适用性的检查评价报告及相关记录等。 五、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1、项目法人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 2、施工组织设计(含工程概况表
38、); 3、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4、备案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相关审查、论证记录; 5、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等。 六、安全教育 1、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安全教育汇总表; 3、职工经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等。 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各级主管部门安全检查的记录、意见、整改报告等; 2、项目法人组织的各种隐患排查的记录、整改通知、整改回执等; 3、其他参建单位报送的隐患排查记录、整改情况等; 4、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汇总表及相关记录; 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月报表; 6、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 7、隐患治理方案及相关材料; 8、事故隐患治理验证及评估意见等。 八、
39、危险源管理 1、危险源辨识、分级记录; 2、重大危险源识别与评价汇总表; 3、危险源(点)检查记录表; 4、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5、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6、参建单位报送的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等相关文件; 7、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单位名称; 8、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9、其他文件、资料。 九、应急管理 1、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安全生产月报表; 3、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快报表; 4、安全事故档案; 5、度汛预案等。3 附录b施工单位安全档案目录 一、文件、证件及人员信息 1、主管部门、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批准或下发的安全生
40、产文件; 2、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印发的安全生产文件; 3、企业法人(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员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考核合格证; 4、专业施工队伍资质及专业人员证件(复印件); 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复印件); 6、工伤保险证明(复印件); 7、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和漏电保护器等)允许使用相关证明; 8、机械产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物料提升机、起重机、翻斗车、打桩机等)允许使用相关证明; 9、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登记表; 11、现场施工人员登记表; 12、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专(兼)职人员登记表; 13、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41、 14、安全生产档案审核表; 15、其他文件及证件。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1、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及相关文件;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及相关文件; 4、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包括项目部与项目法人、项目部与各部门、各作业队、各班组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5、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标准及相关文件; 6、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及相关文件等。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1、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网络; 2、安全生产会议相关纪录、纪要及落实情况; 3、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企业与项目部签订的协议书; 4、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项目部、项目部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记录;
42、6、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核表等。 四、施工现场安全产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印发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现场各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记录;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自查报告;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适用性的检查、评价报告等。 五、安全生产费用 1、施工合同书(安全费用的内容复印件); 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及相关文件; 3、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台帐; 4、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申请及凭证等。 六、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含工程概况表); 2、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43、4、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相关审查、论证记录; 5、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工种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等。 6、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7、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8、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表等。 七、安全教育 1、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安全教育汇总表; 3、管理人员、现场工人安全教育记录; 4、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5、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6、转岗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 九、设施设备管理 1、设施设备管理台帐(包括安全设施、生产设备、现场机械、消防设备、特种设备等); 2、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及发放台帐; 3、设施设备进场验收资料(包括起重机械、施工机械、机具、脚手架、模板工程、安全防护用具、砂石料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验收记录等); 4、设施设备运行记录; 5、设施设备检查记录; 6、设施设备检维修记录等。 十、作业安全 1、安全标志登记台帐; 2、动火作业审批表; 3、危险作业审批台帐单; 4、危险性较大作业安全许可审批表; 5、相关方安全管理登记表等。十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各级主管部门、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和本企业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