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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陈金清,男,汉族,1957年7月28日出生,福建省莆田县东埔乡梯吴村西亭17-2号,现住本市高新六路绿港花园5号楼5单元2楼1号。 被申请人:西安高科(集团)新西部实业发展公司住所:西安市电子一路西段18号 法定代表人。段先念,董事长。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委已于2021年9月29日作出(2021)西仲字第2524号受理通知书受理,现增加如下仲裁请求,请依法合并审理: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履行产权登记义务违约金:2021年9月30日至提请仲裁日为39377.7元,提请仲裁日次日起至裁决确定日的违约金数额请仲裁庭依法确定。 2.因前项
2、请求而增加的仲裁费及相关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1年11月14日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为被申请人提供的格式条文。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将其开发的位于西安高新区长安科技产业园内j区第25幢4单元4层4403号房子出卖给申请人,并约定房屋交付使用后400日内将办理产权登记须由被申请人提供的 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合同签订日,申请人即依约向被申请人支付首付款48374元,并通过中国银行按揭支付150000元。2021年10月22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交付房屋,但截至申请人提请仲裁时,被申请人虽经多次请求仍不履行办理产权登记之义务。 被申请人的前述行为已明显违约,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就此种情形约定违约金,也未确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7号)第十八条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1251号)第三项之规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请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提请仲裁日之违约金39377.7元 (7.29%*84+7.47%*270+7.2%*23+6.93%*21+6.66%*28+5.58%*26+5.
4、31%*281)*(1+50%)*198374/360。由于裁决日尚不确定,提请仲裁日后之违约金数额处于变动状态,该部分违约金以及有关仲裁费用,请仲裁庭依法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或向申请人支付,以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西安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动 争 议 仲 裁 穗海劳仲案字2021号 致: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情况: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公民身份号码:身份证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职业:被申请人情况: 名称: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后附:正文页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备注: 1、本申请书需用黑色钢笔、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增加的请
5、求事项应简明扼要并写明具体请求,涉及数额的应写明具体数额; 3、增加的请求事项在原有请求事项上增加,无需重写原请求事项; 4、应按被申请人及第三人数提交申请书副本。 增加请求事项:- 1、 - - 2、 - - - - - 以上合计: -补充事实和理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篇:增加劳动仲裁请求申请书增加劳动仲裁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男,汉族,19*年9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011119*,职业:科员,工作单位:建行柳州分行*县支行,住址*交通街1*号,电
6、话:139*。 被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法定代表人:王德志,职务:行长,地址:柳州市北站路2号,电话:0772-2830787,2839651。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发申请人被迫辞职期间单位发放的年终奖金*元,及工贸购物卡*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纠纷贵劳动仲裁部门已经受理,案号*劳人仲受字(20*)第4号。申请人于20*年11月21日因在被申请人有关领导的欺骗且施加压力的情况下申请人被迫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而后被申请人也无故克扣了申请人被迫辞职期间单位发放的年终奖金*元,及工贸购物卡*元。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故申请人增加上述仲裁请求
7、。 此致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第四篇: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范文模版)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增加诉讼请求 申请书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 增加诉讼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此致 人民法院附申请书副本份申请人:年月日-申请人:委托代理人: 增加诉讼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申请书副本份 申请人: 年月日 二、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xxx,民族:汉、性别:女, 出生年月:19xx年4月13日职业:营业员 诉讼代理人:李婷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增加诉讼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xxx承担本案所诉争的房屋租赁费用,自xx年3月起至
8、2021年5月止合计人民币共计:玖仟陆百肆拾壹元整 事实与理由: 2021年月xx日原告与被告在xx区民政局签定自愿离婚协议书经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审查解除了双方的婚 姻关系。但是在签定自愿离婚协议书时,本案原、被告由于粗心大意忽视了早已存在的债务事实,即:在婚姻持续期间双方共同住所:北京市xxxx两居室楼房是属于公有住宅房屋。依据相关的规定承租人应依公有住宅租赁合同每月需缴纳一定数量的租金。可是在整个有效婚姻的持续期间做为承租人的原、被告双方并没有实际履行义务,以致于现在做为甲方的公有房屋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履行合同的义务。租金的起算时间是自xx年3月至今。由于2021年5月12日原、被告双方
9、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此房屋由原告单独居住,所以,租金理应截止到:2021年5月。因此,原、被告实际在此房屋共同居住的时间为:62个月,每个月依据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租金约定:月付xxx元人民币。合计:人民币xxxxx。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
10、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综上所述。虽然原、被告在自愿协议书中认为双方没有共同的债权债务。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但是事实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或者消失的。做为早已存在只是被双方当事人的粗心大意而忘记的事实并不可以认做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义务。所以,此房屋的租金是双方当事人在有效婚姻持续期间所发生的。那么理应由双方当事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共同承担清偿。否则,将构成被告对原告的侵权责任。这也无疑是增加了 原告的负担。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的规定,特向法院申请增加前列诉讼请求
11、,请求法院合并审理。 第五篇: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原告)。郭绍良,男,1958年8月24日出生,汉族,四川省泸县人,农民工,住四川省泸县嘉明镇团山堡村八组10号。 法定代理人:黄文先,系原告之妻,联系电话:18244*3278。 被申请人(被告):泸州观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云彬,131988*666。 申请人(原告)郭绍良诉被告泸州观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关于工伤待遇纠纷一案,原告已依法请求工伤待遇赔偿,因被告至今没有一个愿意赔偿的姿态。为求得这种合法诉讼请求的顺利实现,现依法提出(增加)诉讼请求。 增加诉讼请求事项: 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泸州观宇玻璃制品
12、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 理由如下: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工伤职工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该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
13、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被告未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作为劳动者的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目前被告处于未与原告订立劳动合同的状态,只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原理,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本身随时有权解除与被告的事实劳动关系。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特此提出增加诉讼请求,请予一并审理为感。 此致 泸县人民法院 请求人;郭绍良 法定代理人:黄文先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贺永德 二一二年九月九日 第 11 页 共 11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