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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校园盗窃案件的特征及预防措施 (一)大学盗窃案件及发案重点部位 大学盗窃案件是指以大学生的财物为侵害目标,采取秘密的手段进行窃取并实施占有行为的案件。盗窃犯罪是高校中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其危害是不言而喻的。今天我们以大学生宿舍为重点,简要介绍高校盗窃案件的表现形式,基本特征以及预防措施,以提高大学生特别是新生的防范意识,加强对自身财物的保管,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从而减少盗窃发案,避免财产损失。 (二)大学盗窃案件的主要形式 1、内盗是指盗窃作案分子为学生内部人员及学校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实施的盗窃行为。根据有关资料统计,在高校发生的盗窃案件中,内盗案件就占一半以上。作案分子往往利用自己熟悉盗
2、窃目标的有关情况,寻找作案最佳时机,因而易于得手。这类案件具有隐蔽性和伪装性。 2、外盗是相对内盗而言的,是指盗窃作案分子为校外社会人员在学校实施的盗窃行为。他们利用学校管理上的漏洞,冒充学校人员或以找人为名进入校园内,盗取学校资产或师生财物。这类人员作案时往往携带作案工具,如螺丝刀、钳子、塑料插片等,作案时不留情面。 3、内外勾结盗窃即学校内部人员与校外社会人员相互勾结,在学校内实施的盗窃行为。这类案件的内部主体社会交往关系比较复杂,与外部人员都有一定的利害关系,往往结成团伙,形成盗、运、销一条龙。如某高校学生聂某在学校附近网吧上网时结识了周边无业青年蔡某,并很快成为了好朋友。一天蔡某问聂某
3、有没有什么搞钱的方法,聂某说自己学校自行车好搞,并答应自己在本系同学中低价销售自行车,蔡某当然高兴,于是很快达成一致。蔡某用同样的方法在不远的另一学校也找到了郭某,三人臭味相投立刻行动,三天功夫聂某搞到了8辆自行车交给蔡某,蔡某又交给聂某由郭某转移过来的5辆自行车销售。几天时间内两个学校被闹得人心惶惶,造成被害同学生活不便,心情极为烦躁。 (三)大学盗窃案件的主要特征 一般盗窃案件都有以下共同点:实施盗窃前有预谋准备的窥测过程;盗窃现场通常遗留痕迹、指纹、脚印、物证等;盗窃手段和方法常带有习惯性;有被盗窃的赃款、赃物可查。由于客观场所和作案主体的特殊性,高校盗窃案件还有以下特点: 1、时间上的
4、选择性。作案人为了减少违法犯罪风险,在作案时间上往往进行了充分的考虑,因而其作案时间大多在作案地点无人的空隙实施盗窃。 上课时间。学生以学习为主,每天都有紧凑的课程安排,没有上课的学生大部分也上图书馆学习或进行课余活动。因此在上课期间,特别是上午 一、二节课,学生宿舍里一般无人,盗窃分子一般都深知此规律,并抓紧这一时间作案,因此这一期间是外盗作案的高峰期。课间时间。课间休息仅10分钟,学生在下课后一般都会走出教室轻松,很少有同学回寝室,作案分子特别是内盗作案人员会利用此时机,在盗窃得手后继续回教室上课,给人以没有作案时间的假象。夜间熟睡后。经过一天的学习、活动,大家都比较疲惫,而且学校一般都有
5、规定的熄灯时间,所以上床后很快入睡。盗窃分子趁夜深人静,室内人员熟睡之际行窃,特别是学生睡觉时不关寝室门窗,这更是给小偷创造了有利条件。新生入校时。新生刚入校时,由于彼此之间还不太熟悉,加之防范意识较差,偶尔有陌生人到寝室来也会以为是其同学的老乡或熟人,不加盘问,这给作案分子有可乘之机。其它还有军训、学校举办大型活动等期间,学生宿舍活动人员少,易被盗;校园发生和处置突发事件时,往往人们注意力集中到某一点上而无暇顾及其它,盗窃分子往往是乘虚而入,乘混水摸“鱼”。 2、目标上的准确性。高校盗窃案件特别是内盗案件中,作案人的盗窃目标比较准确。由于大家每天都生活、学习在同一个空间,加上同学间互不存在戒
6、备心理,东西随便放置,贵重物品放在柜子里也不上锁,使得作案分子盗窃时极易得手。 3、技术上的智能性。在高校盗窃案件中,作案主体具有特殊性,高智商的人为多,有的本身就是大学生。在实施盗窃过程中对技术运用的程度较高,自制作案工具效果独特先进,其盗窃技能明显高于一般盗窃作案人员。 4、作案上的连续性。“首战告捷”以后,作案分子往往产生侥幸心理,加之报案的滞后和破案的延迟,作案分子极易屡屡作案而形成一定的连续性。 5、手段上的多样性。盗窃分子往往针对不同环境和地点,选择对自己较为有利的作案手段,以获得更大的利益。 顺手牵羊是指作案分子趁人不备将放在桌椅上、床铺上等处的钱物信手拈来而占为己有。 乘虚而入
7、是指作案分子趁主人不在、房门抽屉未锁之机行窃。较之“顺手牵羊”,其手段更为毒辣,行窃胃口更大,往往造成的损失更惨重。 窗外钓鱼是指作案分子用竹杆、铁丝等工具,在窗外或阳台处将室内衣物、皮包钩出,有的甚至利用钩到的钥匙开门入室进行盗窃。 翻窗入室是指作案分子利用房屋水管等设施条件翻越窗户入室行窃。作案人窃得钱物后往往是堂而皇之从大门离去。 撬门扭锁是指作案分子利用专用工具将门上的锁具撬开或强行扭开入室行窃,入室后作案人又用同样的方法撬开抽屉、箱柜等。这是外盗分子惯用的主要手段主要,他们下手毒辣,毫不留情,只要是值钱的东西都不放过。 盗取密码是指作案人有意获取他人存折与信用卡密码并伺机到银行盗取现
8、金。这类手法常见于内盗案件,并且以关系相好的同室或“朋友”作案较多。如某高校学生李某报案称她在建设银行存款3800元被人分四次盗取了3700元,经过调查认定作案嫌疑人为桂某。桂某与李同住一寝室,平时关系不错,在一次结伴到银行取钱的过程中,有心的桂某记住了李某的信用卡密码,于是伺机作案并得手。 6、动机上的复杂性。 追求享乐摆阔气这类作案在大学生内盗案件中占绝大部分比例。少数学生受“金钱至上”等价值观的影响,以至见钱眼开,见利忘义,贪图虚荣,不择手段。比享受、比吃穿,花钱如流水,久而久之打起了歪主意去行窃,这样钱来得快捷又省事省力,还可以继续摆阔。 经济透支无来源有少数学生本来经济条件不好,加之
9、花销大,债台高筑,又没有新经济来源支持,怎么办呢。个别学生最后就只有实施行窃,逐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寻求报复泄私愤这类盗窃作案人仅仅是出于对他人或对集体的一种报复。有的是出于变态的不平衡心理,看不惯有钱的学生大大方方地花钱而进行偷盗,有的则是因为与同学有其他矛盾转而去偷他的钱物,并加以损毁,从中获得快意。 心理扭曲变态狂这类作案人心理扭曲变态,患有盗窃癖,偷盗只是为了得到心理上的满足,有瘾。 (四)大学盗窃作案人的主要伎俩 盗窃分子进入室内作案的主要目标是现金,包括存折和汇款单;其次是手机、电脑主件、随身听、相机等高价值又方便携带的物品;再次是价值较高的衣物。盗窃分子进入室内后,往往是先开抽屉
10、,其次是开箱倒柜,再次是翻褥子枕头。老练的盗贼往往搜寻既快、又细、又准,放在枕芯里、褥子下、屉子底部的现金,也难逃其”毒手”。 盗窃分子一旦被发现以后,其主要的脱身伎俩有以下五招。一是骗,推说是找人,如同学信以为真,不认真盘问,就被其蒙混过关。这类情况多发生在新生报到或学生开学或放假时期。二是逃,趁只有一两个人发现,还未曾对其形成合围之势,立即逃之夭夭。这类情况多发生在学校举办大型活动或上课期间。三是混,有些作案分子因深入宿舍偷盗,一时逃不出来,往往是先逃出发现者的视线,躲藏在厕所、阳台、楼梯拐角等处,然后从容离去。这类情况多发生在学生下课或大量学生返回期间。四是求,装出一副可怜模样,哀求私了
11、放过他(她)。五是凶,铤而走险,掏出凶器相威胁。这类情况虽不经常发生,但在捉拿盗贼时,同学们对这一招应有必要的思想准备,防止发生意外。 (五)大学盗窃案件的防范措施 1、居安思危,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一般防盗的基本方法是人防、物防和技防。其中“人防”是预防和制止盗窃犯罪唯一可靠有效的方法。对大学生而言,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防盗工作,这不仅是个人的事,也是全校师生共同关心的大事。只有人人参与其中,群防群治,才能真正有效控制和防范盗窃案的发生。事实上发生在大学生周围的盗窃案件大部分是由于大学生自身的防范意识淡薄而引起的,不注意对自身财物的保管,给盗窃作案分子以可乘之机。在日常生活中,大学生应从以下几个
12、环节上加强安全意识培养,提高防盗能力。一是对于大额现金不要随意放在身边,应就近存入银行,同时办理加密业务,将存折和印鉴、密码、身份证分开存放,最好不将自己的生日、手机或家庭电话号码、学号作为自己的存折或信用卡的密码,防止被他人发现盗取。二是对贵重物品如手机、快译通、照相机等,不用时最好锁起来,以防顺手牵羊者盗走。三是不要怕麻烦,随手关窗锁门。四是相互关照,勤查勤问,对陌生人要多留一个心眼。五是积极参与安全值班,共同维护集体利益。 2、遵守纪律,落实学校安全规定。为营造一个安全学习环境,学校有关部门都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来规范大家的日常行为,但有些同学常常为了自己个人的一时之便,置学校的纪律于不顾
13、,违反规定,结果给自己和大家造成财物损失。一是不随意留宿他人。大学生因在宿舍违规留宿造成被盗的例子很多,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日常生活中,同学、老乡、朋友来访本是很正常,但有些同学对来访的人并不十分了解,又碍于情面,宁可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也不做对不起朋友、老乡的事,江湖义气实不可取。来客一时无法离校,学校和周边都有招待所可以接待,万一客人要在宿舍留宿,也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这应该是大学生很正常很礼貌的行为。二是爱护公共财物,保护门窗和室内设施完好无损。有些同学在平时忘带门钥匙后为图省事,毁锁开门,还有部分学生将衣柜,书桌损坏。这些公物损坏后又不报修,使寝室的门、柜形同虚设,起不
14、到任何保护财物的作用。 3、提高修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根据有关调查研究表明,盗窃作案分子盗窃欲望的产生在许多情况下一般是受到盗窃目标的诱惑与刺激,加上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不良习惯给盗窃作案分子提供了机会。如大额现金有意无意在人面前显现,价值贵重的单放机、照相机、随身听任意摆放在室内等,这都是盗窃案件易于产生的原因,所以加强自身财物保管是减少被盗的有效途径。一是注意团结,友好与人相处,形成互相帮助的风气。二是谨慎交友,克服讲哥们义气,少交酒肉朋友,防止引狼入室,甚至同流合污,成为盗贼的帮凶。因此大学生在交友过程中要特别慎重,擦亮眼睛,以免留下终生悔恨。 (六)发生盗窃案件后的应对方法 1、保护现场
15、,及时报案。一旦发生被盗案件以后,不要惊慌失措,应迅速组织在场人员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不得先翻动、查看自己掉了什么东西,否则将现场有关的痕迹物证破坏了,不利于调查取证。 2、发现可疑,及时控制。如果自己发现可疑人员,一定要沉着冷静,应主动上前询问,一旦发现其回答有疑问,要设法将其稳住,必要时组织学生围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防范盗贼狗急跳墙,伤及学生。在当场无法抓获盗贼的情况下,应记住盗贼的特征,包括年龄、性别、身高、胖瘦、相貌、衣着、口音、动作习惯、佩带手饰等,以便向公安保卫部门提供破案线索。 3、及时报失,配合调查。如发现存折被盗,应当尽快到银行挂失。知情人员应当积极配合
16、公安保卫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有的人对身边发案采取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不愿多讲的态度;有的人在调查人员询问时不敢提供有关情况,怕别人打击报复,怕影响同学的关系等等,这些都是错误的,给侦查破案工作带来许多困难,往往也贻误了破案的最好时机,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继续害人 第二篇:盗窃案件的特点及侦查要领盗窃案件的特点及侦查要领 目录 前言.5 一、盗窃案件的特点.5 (一)现场留有痕迹物证.5 (二)作案手段的习惯性.5 (三)赃款赃物可供查控.6 (四)作案前一般都有预谋准备过程.6 二、盗窃案件的侦查要领.6 (一)认真仔细地勘查现场.6 (二)深入细致地访问事主、群众.7 (三)迅速采取紧急措施.
17、7 (四)准确判定侦查方向.8 (五)及时确定侦查范围.9 (六)快速发现犯罪嫌疑人.10结束语.10参考文献.11谢辞.12 论文提纲 论文题目:论盗窃案件的特点及侦查要领 一、盗窃案件的特点 (一)现场痕迹物证 (二)作案手段具有习惯性 (三)赃款赃物可供查控 (四)作案前一般都有预谋准备过程 二、盗窃案件的侦查要领 (一)认真细致地勘察现场 (二)深入细致地访问事主、群众 (三)迅速采取紧急措施 (四)准确判定侦查方向 (五)及时确定侦查范围 (六)快速发现犯罪嫌疑人 内容摘要。盗窃案件,是刑事案件中占比例较大的多发性案件。特别是在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逐渐
18、提高,个别不法分子不劳而获,利用各种手段攫取公私财物,给广大人民群众和单位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影响生产、生活、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刑事侦查部门要加强对此类案件的侦办力度,尤其是随着犯罪手段的发展变化,侦查人员要善于总结、掌握好其特点,以及侦查的要领与方法,积极遏制案件的发生和蔓延。 关键词。盗窃案件、特点、侦查要领。 前言 盗窃案件,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占为己有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在整个刑事案件中占有很大比例。兰州市某区2021年批准逮捕的盗窃案件仅为11件14人,占批捕刑事案件总数的15%;2021年批准逮捕的盗窃案件为36件47人,占批捕刑事案件总数的32%;
19、而2021年1-10月份已批准逮捕盗窃案件37件68人,件数占批捕刑事案件总数的42.5%,人数占批捕犯罪嫌疑人的50%。1盗窃案件的逐年增多,不仅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扰乱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而且给集体和个人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扰乱社会秩序,影响人民生活,危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因此,侦破盗窃案件,进行反盗窃斗争,是我国刑事侦查部门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一盗窃案件的特点 盗窃案件与其他犯罪案件一样,有其自身固有的特点。 (一)现场留有痕迹物证 盗窃案件虽然是秘密进行的,但一旦实施犯罪,必然会在犯罪现场留有痕迹物证。犯罪分子入室盗窃,一般要破门、撬窗、挖洞、拧锁,改变或破坏现场的原有
20、状态,不可避免地会留有这样那样的破坏痕迹。在入室盗窃中,为了搜寻财物,又会在办公室抽屉、箱、柜上留下破锁、撬箱等痕迹。这些破坏痕迹常常能反映出破坏工具的特征和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有时犯罪分子会把工具或随身物品遗忘在现场上,这是摸排犯罪分子的重要线索。有些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后,会把工具带回家中,下次作案时继续使用,这为我们并按照查核获取罪证提供了有利条件。犯罪分子在破坏障碍物或搜寻财物时,会在关键部位留有手印、足印。有的虽然戴手套,但是往往在翻找过程中,由于动作不灵活又会脱下手套,或者从手套破损处留下残缺手印。有的作案后又伪装现场,制造假象,往往弄巧成拙,更多的暴露了自己。重视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
21、,认真细致地搜寻犯罪证据,对准确分析判断案情和从中发现线索,获取证据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作案手段具有习惯性 盗窃案件的作案手段和方法,首先是由犯罪分子的社会经历、社会职业和长期从事生产、生活经验而决定的,如钳工、电工、木工习惯于用螺丝刀、断线钳、手摇钻、电钻等破坏门窗、箱柜,往往会反映出职业专长和工艺水平;其次,作案手段方法是在长期反复犯罪的工程中摸索、总结出来的,如因手印足印留在现 4场而被抓获的,再次作案时会带手套、借穿别人的鞋子。此外,有些习惯动作是犯罪分子的生理、心理特征在现场上的客观反映,如行走步态、左撇子动作等特征,有的人作案后总会遗忘一定的作案工具在现场等。特别是盗窃惯犯
22、,往往是使用自己的定性手法作案,一到现场便会不知不觉地施展出自己的习惯手法。有的犯罪分子开始是撬窗,以后发展到撬盗保险柜;有的开始是就近盗窃,有的发展到各大城市作案;有的开始时只带简单的犯罪工具,有的发展到以后会带一套自制工具等。但是,发展变化中仍有不变的东西,其基本动作、习惯手法仍保留其特定特征,并在盗窃现场上反映出来。从盗窃手法、手段的习惯性,可以推断犯罪分子的人身特征、社会职业、智能条件,推断是惯犯还是偶犯,是本地人作案还是外来流串作案,有利于缩小侦察范围,确定侦查方向。 (三)赃款赃物可供查控 凡是盗窃既遂的案件,都有赃款赃物可供查供追查,这是盗窃案件的重要特点。尽管盗窃犯罪分子在作案
23、后将赃款赃物进行了种种伪装和隐蔽,甚至改头换面转移到外地。但是,他们急于变卖和得到物质欲望上的满足,从而不可能不在销售、使用和挥霍环节上暴露。有的犯罪分子虽然比较狡猾,窃取大量赃物、赃款后埋在地下,短期内不使用、不暴露。但是,最后还是要在满足欲望的驱使下销赃,最终也会暴露出来。因此,赃款赃物是把犯罪分子与已发生案件联系起来的纽带,也是查缉案犯,认定犯罪的有力证据,这是盗窃分子的致命弱点。 (四)作案前一般都有预谋准备过程 犯罪分子在作案前,往往都预谋准备的过程。如选择作案目标,窥测进入和逃离现场的路线。了解存放财物的地点和门卫警戒情况。案犯为达到行窃的目的,一般都会事先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身上
24、随身携带作案工具。如螺丝刀、胶钳、刀具、钢尺、万能锁匙、自制工具等。案犯根据自身的条件、作案的习惯和作案目标而选择使用。 二盗窃案件的侦查要领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城乡一体化步伐的逐渐推进,人们物质生活水平要求的不断提升,一些不法分子受攀富、享乐等贪婪心理的驱使和国内外犯罪方式的影响,在盗窃对象和作案手法上有了新变化,重大恶性案件逐年增加。有的盗窃大量黄金、白银、钻石、珍贵文物等贵重物品,企图走私出境;有的盗窃枪支、弹药,以用作其他犯罪;有的潜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重要部门,窃取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危害国家安全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为此,必须认真研究
25、盗窃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采取防范和侦查破案的新措施、新方法,适时总结侦查要领。 (一)认真细致地勘查现场 全面细致地勘验现场,并且对现场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是侦破盗窃案件至关重要的第一道工序,是侦察破案的基础。针对盗窃案件的特点,现场勘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对出入口的勘查。犯罪分子总是要通过一定的渠道进入放有财物的处所,作案后,也要通过一定的路线逃离现场。在出入口特别是入口部位,往往留有犯罪分子较多的犯罪痕迹或活动痕迹,因此出入口是现场勘查的重点。 5犯罪分子进入盗窃现场,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 (1)开门锁进入。犯罪分子使用的门锁钥匙可能是本人原来就有的,也可能是乘机偷偷配置的还可能是
26、窃取的或借用他人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内外勾结,作案前由内部人员拔去插销或打开门,让外部人员入室盗窃。采用这种方式进入现场,出入口不明显,能取到的痕迹物证比较少,但由于在作案前必须具备钥匙或接触具有钥匙的人员这一限定条件,所以,又有利于我们判断案情,缩小侦查范围。 (2)破门、撬窗、挖洞侵入。要沿着犯罪分子的出入口,对上下左右认真细致地勘查。首先应当观察出入口附近的地面,以期发现足印、交通工具密集、随身携带的工具等其他物品。然后再仔细勘查门窗,墙壁,孔洞等破坏情况,判断犯罪分子是使用何种工具和方法破坏障碍物的,对门窗结构、室内环境熟悉不熟悉,动作是否带有习惯性、技术性。最后根据现场的破坏痕迹、犯罪
27、活动的状态和动作、留有的其他痕迹物证,判断犯罪分子的作案条件和作案过程,确定是本地人还是流串作案,是偶犯还是惯犯等。 (3)秘密潜入内部,伺机作案。对这种侵入方式,检查发现犯罪分子的预伏处所,查找坐卧等活动痕迹,还要注意尘埃、墙灰、蜘蛛网等有无触动,有无足印、手印及其他压痕。 在勘查罪犯出入口时,还应该注意观察和测量进出口所在的位置、形状、大小、距地面的高度以及与周围物体的关系,并做好详细的登记,以便从中分析判断罪犯的性别、年龄、身高、体态、生理特点、职业和是否熟悉现场环境等。 2.对中心现场的勘查。要把被盗财物的保管处作为中心部位,因为这是犯罪痕迹比较集中的地方,必须重点勘查和研究。主要有盗
28、窃的目标、破坏的方法、遗留的痕迹物证,赃物赃款的特征等。 3.对现场周围环境和犯罪分子来去路线的勘查 现场周围环境,主要是指现场周围的道路、院墙、沟渠、森林、水田、旱地等等。2这些地点往往同犯罪活动有一定的联系,应当进行认真观察和搜索。 (1)被盗现场与邻近大楼、住宅、厂房、商店是否有过道阳台相通,或者篱笆围墙有空隙可钻,从中发现翻墙,爬楼侵入的痕迹。 (2)被盗现场是否位于水陆交通要道、进出入多的部位,还是高墙深院内部,外部人员不能随便出入的部位,从中研究犯罪分子对情况熟悉的程度、对作案目标了解的准确程度和原因。 (3)沿着犯罪分子来去路线,遵循发现犯罪分子作案前逗留、预伏的处所,作案后逃离
29、和丢弃隐藏赃物的地点。 (4)访问现场周围有关群众和沿途有关人员,了解发案时当地行人和车辆的流动情况,了解有没有人听到可疑声响、看到可疑人携带可疑物品经过,以及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二)深入细致地访问事主、群众 事主和知情群众的陈述是分析案情和确定侦查方向的重要依据。应当抓紧时机向发现人、事主和知情群众,以及犯罪分子来去路线的沿途群众,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访问,通过调查访问,主要弄清下列问题: 1.发现被盗的时间、地点。 2.被盗经过和现场情况。 3.被盗物品的名称、数量、价值、用途、特征和标记。对于被盗现金,还 6要详细了解数量、票面额,如果是新币,还要查明钞票的号码。 4.发案后,那些人进入
30、过现场,移动或触摸过哪些物品。 5.发案前,被盗财物的存放和保管情况,以及那些人了解这些情况。 6.发案时,是否有人发现现场有人走动,有何异常的响声。 7.现场门锁,室内的箱柜的牢固情况,钥匙的存放与保管情况。 8.现场有无犯罪分子遗留的工具及其他遗留物。 9.内部人员的活动规律和值班情况,以及巡逻人员在发案时的活动情况。 10.发案前后,有无可疑人员来往,如在发案前有无人员窥视、了解情况,发案后有无人员携带物品从现场走出,他们的体貌特征、衣着打扮、说话口音和内容如何等。3 (三)迅速采取紧急措施 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盗窃案件,应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立即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1.对于盗窃枪支和盗开
31、汽车逃跑的案件,应及时部署铁路、码头、机场、车站和交通要道进行堵截。通知党政军和相关部门,加强警戒和安全保卫;通报有关地区协查严防持枪抢劫,驾车杀人等案件的发生。 2.对于盗窃国家绝密文件或珍贵文物的案件,应及时通报各相关边检和海关部门,严密对出入境人员和货物的检查,防止文件和文物的外流;组织人员对可能藏匿文件、文物的是外出所进行全面搜索和检查;加强对收购部门的控制;部署秘密力量加强对有走私、贩运文物和重大嫌疑分子的监视。 3.对于盗窃外宾、国际友人财物或巨额现金的案件,因及时通报银行、邮局外汇商店,加强对大笔存款和使用的控制,并发现可疑人员;迅速部署警力和秘密力量,对活动与外宾、国际友人住址
32、和出入场所的扒窃分子、进行全面控制,力争人赃俱获。 4.对于报案及时、犯罪分子逃跑不久、逃离不远,具有追缉条件的案件,应及时组织力量追缉堵截,还可以使用警犬追踪。 (四)准确判定侦查方向 盗窃案件的侦查方向是指大的方面,如内盗还是外盗,惯犯还是偶犯,本地人作案还是外地人作案。内外盗之分主要是以作案人所在单位为界限,属于被盗单位内部人员作案的,称为内盗;属于被盗单位外部人员作案的称为外盗。 内外盗之分,只适用于国家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共财产被盗的案件,在居民住宅发生的私人财物被盗案件,只有知情与不知情区别,没有内外盗之分。4 1.内盗。内盗具有以下特征。 (1)作案时机选择恰当,熟
33、悉现场环境和出入路线,掌握内部人员活动规律,了解房屋建筑结构、门窗结构和财务存放、保管等底细。 (2)出入口不明显,用原配钥匙或者仿制钥匙,开启房门、库柜、钱箱锁头盗窃财物。 (3)盗窃目标十分明确,进入现场后,直奔财物存放处,现场上没有乱翻迹象。 (4)有事先松动库房栏杆,门窗插销、螺丝钉等外部人员不可能做到的准备工作。 7(5)在外部人员不可能进入、也不可能存在预先潜伏作案的短暂空隙时间作案。 (6)现场遗留有内部工具或职工个人用品,经查不属于借用或被盗,或被盗财物中有单位内部使用的票据。 (7)从已包好的的人民币或工资袋中,采取“抽签”的办法盗取部分现金。(8)盗窃后,将赃物藏在内部的偏
34、僻角落,或在追查紧张时将赃物抛出。内盗案件中,还有一种监守自盗,所谓监守自盗是指坚守公共财物的人员自己盗窃或贪污之后,伪造现场,谎报被他人盗窃的案件。具有以下特征: (1)现场物体的翻动、撬砸、与盗窃具有矛盾。 (2)现场虽有被破坏痕迹,但是从内部形成的,且没有人进出的痕迹。(3)现场上除了留有财物监管人的手印、足迹外,无他人留下的痕迹。(4)没有侵入口和撬压痕迹,却有伪装外部人员作案的假象,报称被盗财物在发案前早已短缺,且有掩盖的痕迹。 (5)被盗财物后,有焚烧账册、单据或库柜物品。 2.外盗。由于外部人员对被盗单位的内部情况熟悉,特别是内部人员生活规律、财物存放、保管的底细不了解或不完全了
35、解,所以,内盗与外盗的特征有明显的区别。在外到案件中,本地人作案与外地人作案、惯犯作案与偶犯作案的的特征也不同。 外盗的一般特征: (1)盗窃目标不明确,乱撬乱翻,或者贵重财物未找到而将次要财物盗走。(2)采用撬门、破锁侵入作案,或使用自备工具采用破坏手段开启箱柜和桌子抽屉作案。 (3)现场遗留有翻墙、攀爬等外部侵入的痕迹,出入口明显。(4)有预先潜伏作案的时机,且与现场反映迹象一致。 (5)有踩点、窥视、探听等可疑人和事,但不像内部人员作案那么了解底细。 (6)作案手段与遗留痕迹与外地、外单位发生案件相同,或现场上遗留有非本单位人员物品。 (7)运载盗窃的财物,使用自备交通工具。 (五)及时
36、确定侦查范围 侦查范围是指具体的方面,如区域范围、职业范围、人身范围、销赃范围等。 1.盗窃案件侦查范围的初步认定。 (1)区域范围的确定。区域范围是指盗窃犯罪分子居住、活动的范围,主要是根据现场遗留物、附着物以及目睹人所提供的情况来确定。 (2)职业范围的确定。职业范围是指犯罪分子所从事的工作和服务单位,主要是根据作根据的种类、工具痕迹、指纹、足迹、附着物来确定。 (3)人身范围的确定。人身范围是指犯罪分子的性别、年龄身高体态和所具备的作案条件,主要是根据现场遗留物的指纹、足迹和作案目标、手段,方法以及攀高、移动物体的能力来确定。 (4)销赃范围的确定。销赃范围是指盗窃犯罪分子销售、脱手或以
37、及其他方式处理赃款赃物的地区和部门,主要是根据犯罪动机,被盗财物的种类、数量和用途来确定。 8侦查范围的确定,必须突出重点,把主要的财力、物力放在可能性的方面。存在两种以上可能性的,均应顾及,不要漏掉。 2.盗窃案件侦查范围的逐步缩小。侦查范围的逐步缩小,是侦查活动的目的和侦查深入发展的必然结果。其方法如下: (1)区域范围的缩小。由现场遗留日用品的商标、品名特征缩小到生产、制作这些日用品的地区和厂商;再由流通渠道、适用范围缩小到销售和使用这些日用品的单位、区、乡、镇或街道。由现场遗留农作物和附着物的种类、缩小到具体的种植地区。由现场遗留票据的印制、开发使用单位或遗留信件上的邮戳、地址,缩小到
38、犯罪分子具体的住址和藏身之处。 (2)职业范围的缩小。由现场遗留工具的种类缩小到具体生产地和使用范围;再有工具的特点、附着物缩小到拥有着和使用人。由撬压方法、技术特点缩小到犯罪分子的职业专长。 (3)人身范围的缩小。由性别年龄体态等一般条件的具备,缩小到作案疑点的形成;由具备作案时间,缩小到杰出现场的条件;由作案思想的存在,缩小到作案条件的具备;由经济可疑,缩小到赃物的证实。 以上三种缩小的方法,不是孤立机械的,在实践中应视案件的具体需要,分开使用或合并使用。 (六)快速发现犯罪嫌疑人 侦察范围确定后,就应该迅速布置警力,在确定的范围内开展调查摸底,发现犯罪嫌疑人。5为了调查摸底工作有目标、有
39、重点地进行,首先应仔细研究犯罪人必须具备的条件。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犯罪嫌疑人应具备的条件就不可能完全一样。一般来说,在确定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时,应考虑一下情况:历史上有无盗窃和其他不良行为,在案件发生前后行动表现反常或在发案时间内行踪不明;平时熟悉被盗财物存放保管情况;经济来源不明,在发案前后突然暴富,经济开支明显超过正常收入;有类似现场遗留物或持有能够形成痕迹的工具和物品;持有被盗类似的赃款赃物;案发前后突然离开本地,去向不明等。 综上所述,我们在掌握盗窃案件特点与侦查要领的前提下,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运用灵活有效的侦查措施,加强对撬门破锁、撬盗保险柜、盗窃枪支、盗窃珍贵
40、文物、盗窃机动车辆、盗窃牲畜、扒窃案件的侦办力度。同时,面对盗窃案件对我们日常生活造成的严重危害,要不断加强防盗知识的宣传,使人民群众认识到打击盗窃案件的紧迫性与严峻性;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加强对防盗设施的研发力度,在人民生产、生活和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场所合理使用;提高专业队伍素质和装备、经费投入,不断调整警力、营造全社会“防范盗窃、打击盗窃”综合治理氛围,犯罪活动的猖狂势头必将得到有效的控制。 参考文献: 1杨宝宏.盗窃案件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对策c.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21年2月.2刘建国.刑事侦查m.群众出版社,1996.3何泉生主编.刑侦预审典型案例评析isnb7810594818/
41、d.400,2021年6月第1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2021年6月第1版.4林维业主编.刑侦典型案例评析isnb7810872486/d.228,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2021年3月第1版.5杨殿升.刑事侦查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 致谢辞 本论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了市检察院王卫东老师的悉心指导,他不断帮我开拓思路,精心点拨,给我耐心鼓励。王老师一丝不苟的作风、严谨求实的态度,不仅授我以文,而且给我今后的工作、学习中树立了良好榜样。他孜孜不倦的教诲和开拓创新的思维给了我无尽的启迪。在此,我谨向我尊敬的各位老师表达我诚挚的谢意与崇高的敬意。 第三篇:盗窃案件的特点及其审查
42、盗窃案件的特点及其审查 盗窃犯罪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古老的犯罪方式,也是各国家法律规定的最早的一种罪种形式之一,该类犯罪“绵延不绝”,常年居高不下。而发案后真正能够侦破且能诉至法院定罪判刑的又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究其根本,除大量的社会因素外,刑事诉讼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对该类犯罪案件证据的认识与把握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本文试就盗窃案件的特点及其证据特点和审查运用做一思考和探析。 一、盗窃案件的特点 盗窃犯罪一般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该犯罪案件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犯罪现场多有明显的破坏痕迹。盗窃犯罪分子进入作案现场的手段多表现为撬门、
43、破窗、挖墙等,为了翻找财务又多会采取撬砸锁柜、抽屉等,在相应的部位都会留下指纹、足迹和工具痕迹。这些痕迹往往能够反映出犯罪分子的个人特征和习惯性作案手法,认真收集并重视审查这些现场痕迹证据对于发现和认定犯罪有非同一般的作用。 2、各行为人的盗窃方式、手段多有习惯性。盗窃是一种再犯性极大的犯罪活动。从实践中看,一次作案就洗手不干的极少,多数都是长时间多次作案。因为贪欲是在屡次作案的过程中不断膨胀的,同时他们的犯罪经验也在不断积累,犯罪手段也就逐步趋于成熟、固定,最终形成各自的习惯性作案手段。另外,犯罪分子原有的职业习惯、生理特征也会表现在作案过程中,并有较为明显的犯罪痕迹留在现场。如钳工、电工等
44、,使用的工具和手法就会有不同,如跛子等有生理缺陷的人留在现场的足迹等痕迹也很明显。再则,惯犯和初犯在作案熟练程度上不同,犯罪的手法和现场遗留痕迹也有较大不同。因此对于这些习惯性特点的发现和审查也极为有利于案件的侦破和认定处理。 3、大宗、流窜盗窃犯罪作案前多有踩点活动。由于盗窃案件的主要行为方式是秘密窃取,因此行为人在实施重大盗窃或到异地作案时,为确保作案成功,大都会在事前进行多次秘密而又详细的踩点活动,如对财务所有人的作息时间、值班人员情况和交接班时间、出入口等进行了解和探视。这些活动为他们的盗窃成功带来便利,但同时也很容易使他们暴露行藏。因此,案发后注意访问现场及其周围群众,注意了解案发前后的可疑事件、可疑人员,对于破案工作极为有利。 4、案后多有赃款赃物可查证。盗窃犯罪的目的就是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己有,因此有赃款赃物可查是该类犯罪案件的一个重要特点。 二、盗窃案件的证据特点 了解了盗窃案件的特点,那么就更容易且更有必要了解一下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