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企业安全检查具体内容.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企业安全检查具体内容.doc(5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企业安全检查具体内容 企业都必须具备的证件 一、工商营业执照 二、企业代码证 三、税务登记证 四、主要负责人资格证 安监局 五、安全管理人员证 安监局 六、电工上岗操作证 安监局 七、焊工上岗操作证 安监局 八、加油员证(加油站工作操作证) 安监局 九、叉车工证(场内所有机车司机操作证) 质监局 十、司炉工证 质监局十 一、制冷工证(冷库氨压机房工作人员证) 质监局十 二、起重机工证(吊车工证) 质监局 企业都必须具备的相关安全生产基础档案 一、压力容器检测报告按国家规定同期检测出具报告 二、防雷检测报告每年两次 三、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每三年请中介机构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出具报告 四、各工种和岗
2、位操作规程必须上墙 五、三级安全培训(厂部、车间、班组)指新入厂职工、转 岗职工、换岗职工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第十六条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十七条车间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3、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八条班组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六、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企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委员会)形成网络 2、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企业应急救援队伍) 3、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4、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 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厂规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制度 6、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
4、与使用管理制度 八、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部门职责 (1)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职责(2)安全部门安全生产职责(3)生产调度部门安全生产职责(4)车间安全生产职责 2、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委员会主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厂长(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3)分管安全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4)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包括车间、班组)(5)车间主任(分厂厂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6)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九、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指企业主要作业的工种、工序的操作规程 1、水电焊安全操作规程 2、司炉安全操作规程 3、压力容器安
5、全操作规程 4、天吊安全操作规程 5、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搬运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7、其他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8、其他特种设备(含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十、安全生产台帐建设 1、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2、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记录 3、安全生产例会记录 4、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记录 5、劳保用品和特种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6、消防器材储存、使用记录 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记录 8、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持证上岗记录 9、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记录 备注: 一、第六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第七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项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第九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内容建档一式两份(建档一份、上墙一份) 二、 1、应
6、急救援预案(成立企业应急救援队伍); 2、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3、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的内容建档一份。 第二篇: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一、企业负责人 1、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 3、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4、保证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投入并有效使用情况; 5、保证生产经营场所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情况; 7、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开展演练情况。 二、安全管理机构 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人员资质
7、和教育培训 1、是否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2、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5、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四、应急管理 1、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2、是否制定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3、是否评审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签字、培训、发布、实施); 4、应急预案是否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5、是否按要求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进行评估; 6、是否按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修
8、订。 五、隐患排查 1、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责任制; 2、是否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台帐); 3、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4、如有重大隐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5、是否存在隐患整改不合格或未经安监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现象。 六、安全管理 1、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3、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
9、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4、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5、两个以上生产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6、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7、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10、8、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七、监督检查 1、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2、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3、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4、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 5、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 6、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7、拒绝、阻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的; 8、拒绝、阻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聘请的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的; 9
11、、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七、配电安全 1、配电间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 2、配电间是否堆放杂物,是否铺设绝缘胶垫; 3、是否有专职电工,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4、有无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5、有无配电室管理标识牌; 6、绝缘工具是否齐全、有效(定期检定合格证明); 7、接线、装置是否完好(规范),电线有无私拉乱接,绝缘破损、线径过细、过热现象; 8、配置的灭火器材是否充足和有效。 八、消防安全 1、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好用; 2、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受否齐全、好用; 3、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第三篇:安全工作具体
12、内容公安消防部队安全工作规定 第一章 第三条安全管理是部队建设综合性、经常性的基础工作,是部队保持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巩固和提高战斗力,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第四条安全管理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牢固确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巩固和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突出重点、综合治理,严格规范、讲究科学,依靠群众、坚持经常的原则。第五条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教育和督促部队全体人员树立安全意识,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制度,开展安全教育与训练,加强安全建设,建立健全事故防范和处臵机制,防止和减少事故,及时妥善处
13、理安全问题,保证部队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安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教育和督促部队全体人员树立安全意识,履行安全职责,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和处理各类事故,保证部队遂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第五条安全工作必须坚持以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为根本标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教育先行、严格管理,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发动群众、保持经常的原则。第十七条安全工作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员的思想状况与安全意识,部队任务、驻地环境、季节气候等变化对安全工作的影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预防事故的重点等,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14、第八条部队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一般职责: (一)遵守安全法规制度; (二)熟悉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三)掌握必要的安全防护技能; (四)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和事故; (五)制止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第九条军政主官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法规制度和上级关于安全管理的指示; (二)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四)领导安全教育、安全训练和安全建设; (五)领导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六)组织协调和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第一节事故预防安全建设第十五条安全建设,主要包括安全理论、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组织、安全设施设备、安
15、全管理人才、安全文化建设等。第二节第十九条安全教育与训练各级应当结合实际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打牢安全发展的思想基础。第二十条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理论教育、安全形势教育、安全法规教育、安全常识教育、安全警示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和时间,由总队、支队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一条安全教育采取定期教育和随机教育的方式进行。定期教育应当列入部队年度教育训练计划,通常总队级单位每半年、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单位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随机教育应当针对形势变化、任务变换、装备更新、季节更替、环境改变、人员变动,以及出现倾向性安全问题,发生事故
16、等时机进行。 第二十二条安全教育通常运用集中授课、专题研讨、案例警示、经验交流、现场观摩、心理疏导、知识竞赛、媒体宣传等形式和方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安全训练,主要包括安全防护技能训练、安全操作技能训练、紧急避险训练、自救互救训练、心理拓展训练等内容。 第三节第二十五条安全分析和风险评估各级应当坚持安全分析制度,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管理状况,查找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工作重点,提出安全防范的对策措施。 第二十六条安全分析通常采取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的方法进行。总队级单位每半年,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单位每月应当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季节变换、任务变动、装备更新或者组织重大活动时,应当
17、预先进行专题分析。 第二十七条安全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员的思想状态和安全意识,形势任务、驻地环境、季节气候等对安全管理的影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预防事故的重点等。第四章 第二十条安全教育与训练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方面的思想教育、法规教育、常识教育、技能教育、事故案例教育以及心理疏导等。安全教育应当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使所属人员增强安全观念,强化责任意识,熟悉安全规定,掌握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一条出现影响安全的倾向性问题、严重事故苗头或者发生事故时,应当进行安全整顿。安全整顿应当从思想教育入手,引导所属人员总结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查找事故隐患,修改完善安全规定和措施。
18、 第二十四条执行危险性较大的任务时,应当对不具备专业安全知识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安全作业的基本要领和操作规范。 春节期间安全教育春节期间安全教育在新春的节假日中,同志们要调整好心态,认真的做好个人工作,保证在火场、抢险救援中的个人安全,要每天清点器材、装备。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冻伤烫伤。在出车过程中,要注意行车安全,保持车距、车速,防止路面结冰路滑发生交通事故、在出车前应按好防滑链等器材。春节期间用电量大、烟火燃较放多易形成火灾,请同志们做好灭火救援的准备。 第七章常见事故预防第三十七条预防训练事故和灭火救援伤亡事故 (一)在进行军事、体能和消防业务训练时,干部必须到现场,亲自指挥
19、,认真组织,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具体要求。 (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训练前,应做好准备活动和器械(具)检查工作,对超过使用年限和不能保证安全的器材装备,要及时更换。训练中,严密组织,严格遵守操场纪律和训练器械(具)操作规程。严禁官兵带情绪参加训练,严禁超强度训练和体罚训练。 (三)购买训练器材装备,要严格把关,健全审批手续,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四)在灭火救援战斗中,指挥员要机智果敢、科学指挥、严密组织,随时掌握火(现)场情况,要针对建筑结构的特点、火源位臵、燃烧物质的性质及有无爆炸、毒害、触电和建(构)筑物倒塌等危险情况,选择有利地形和有效灭火抢险方法,正确判断进攻与撤退时机,减少和避免人员伤
20、亡和装备受损。 第三章第十一条训练事故防范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根据训练任务和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组训施训,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训练安全。第十二条开展业务训练,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对参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二)对训练场地设施和装备器材进行全面检查; (三)督促安全员认真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四)训练前组织参训人员进行跑步、活动操等热身运动; (五)训练后组织进行适当的身体整理活动并进行安全讲评。 公安消防部队事故防范细则第十章中毒事故防范第六十一条定:各级应当重点加强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防范,严格执行下列规 (一)不得采购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二)不得食
21、用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 (三)不得将生、熟食品混装、混放; (四)不得将有毒物品与食品混放; (五)不得混用制作生、熟食品的厨具; (六)餐具必须及时清洗消毒; (七)食品储藏应当防止霉烂变质; (八)不得饮用不洁净水; (九)不得食用不明菌类和不明野生植物; (十)防止食品、饮用水被污染、投毒; (十一)防止啮齿类动物和蚊、蝇等害虫污染食物; (十二)食品要留样备查; (十三)参与食品制作人员不能有以下症状。黄疸、腹泻、呕吐、发烧、可见的感染性皮肤损伤。 第四十三条预防冻伤事故 (一)加强防冻知识教育和耐寒锻炼,特别是驻寒区部队,在每年入冬时节要请医生或卫生员专门讲授防冻常识课,了解防冻知识
22、,增强防寒能力。 (二)部队在严寒的条件下训练或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应备足御寒被装和防冻药物,特别要注意对手、脚、耳、鼻和脸部的保护。野外休息时,不得在雪地站立或坐卧过久,不得睡觉。 (三)干部战士的衣、帽、鞋、袜要合体,经常保持清洁干燥。潮湿时应及时烤干或更换。 (四)冬季在室外站岗执勤,根据温度变化,适当调整执勤时间,时间不宜过长,固定哨兵应设岗亭。 (五)发生冻伤,应速将冻伤部位包暖,脱离寒冷环境,使其逐渐恢复,切忌用火烤、热水烫或捶打伤部,并及时治疗。第八章第四十七条特大事故。事故报告与统计事故按照其危害程度,通常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和一次重伤2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指物
23、资损失折款和善后处理所付出的费用,下同)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为一般事故。一次亡1人或者重伤3至5人(师职以上领导干部重伤1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严重事故。一次亡2至5人(师职以上领导干部亡1人)或者重伤6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为重大事故。一次亡6人以上或者损失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为特大事故。 第十章第五十六条安全工作奖励与惩戒对严格遵守本规定,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促进部队全面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第五十七条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单位,应当在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确定事故
24、的性质和责任。对直接造成责任事故的人员应当追究相关责任;对发生责任事故单位的领导,应当追究领导责任。 新兵下连教育一是解决新兵困难做到“热心”。定期与新兵开展谈心、交心等活动,全面了解新兵的入伍动机、服役态度、思想动态、家庭状况及现实需求,建立完善新兵思想档案,以“兄长情、父母爱”去关心和帮助每一名新战士;二是在安排新兵生活上做到“细心”充分发挥团组织和武警委员会两大组织作。用,坚持做到站队集合有歌声,周末假日有安排,重大节日有活动。同时吸收新同志加入武警委员会,根据地区生活习惯科学安排食谱,合理调剂,满足大多数,照顾个别人,使新战士切身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三是在组织新兵复训时做到“耐心”。对
25、年龄较小、体质差,训练成绩跟不上的新兵,明确安排专人进行帮带外,本着“前期抓适应、中期抓强化、后期抓提高”和“急用先训”的训练思路,科学组训,逐步提高,积极消除新战士在训练中的畏难怕苦情绪。 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 第一章第三条总则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遵循“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密组织,科学实施,减少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第四条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必须建立作战和训练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组织,设立安全员,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第五条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军政主官为本级作战和训练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灭火救援指挥员和业务训练组织者为安全工作
26、的直接责任人,安全员具体负责作战和训练中的安全监督工作。 第二章第六条着装登车火灾扑救消防员听到出动命令后,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着装登车。 (一)通过楼梯进入车库时,不要越级跨跳楼梯,不得在跑动中着装;使用滑杆时必须依次下滑,并控制下滑速度。 (二)消防员必须按照指定位臵乘坐车内,严禁在车外、车顶搭乘,严禁在车辆起步后追赶登车。 (三)驾驶员必须在本车指挥员确定人员全部登车、车门关牢、车库门完全开启定位并发出指令后,方可驾驶车辆起步出库。 第九条个人防护消防员应当根据火场危害程度,严格按照防护等级采取相应措施。 (一)通常情况下,必须着灭火防护服,佩戴消防头盔、手套、靴子等基本防护装备。
27、 (二)进入高温、浓烟、有毒、缺氧区域时,必须佩戴空(氧)气呼吸器。 (三)进入高温、热辐射强和有可能爆炸危险区域时,必须着消防隔热服、消防避火服或者防爆服。 (四)进入带电区域作战时,必须穿戴电绝缘服、绝缘靴、绝缘手套等防护装备,携带漏电探测仪、绝缘胶垫、接地线(棒)等器材。 (五)高空作业时,必须用安全绳进行固定保护。 (六)扑救有玻璃幕墙的建筑火灾时,应当防止玻璃坠落伤人。 第十条火情侦察侦察小组一般不少于人,并由指挥员带领,严禁单独行动,情况复杂现场必须有单位知情人引导。 (一)进入浓烟、高温、有毒等危险区域侦察时,要在进出口处登记姓名、进出时间、空(氧)气呼吸器压力等情况,设置导向绳
28、,明确联络信号,必要时用水枪进行掩护。 (二)进入建筑物内部侦察时,应当对建筑结构强度进行评估,并充分利用地形、地物,靠近承重结构行动,防止坠落物伤人。 (三)进入密闭区域侦察时,应当在侧面缓慢开启门、窗,并同时向门、窗内射水。 (四)在船舶机舱、地下室等危险复杂环境侦察时,外部必须备有侦察预备组,用于意外情况下的援救。第十一条阵地设臵水枪阵地应当按照便于观察、便于进攻、便于转移或者撤离的原则设臵。 (一)利用地形、地物和承重构件等条件设臵水枪阵地。 (二)利用拉梯在窗口、阳台设臵阵地时,拉梯上端必须高出窗口、阳台2个以上梯蹬,并尽量采取固定措施。 (三)严禁在轻质屋顶、遮阳棚、雨搭、可燃油气
29、罐上部设臵水枪阵地。 (四)压缩气体钢瓶或者油桶库房着火,必须在充分冷却后,方能深入内部设臵水枪阵地。 (五)大跨度钢架结构厂房、库房着火,必须在实施冷却结构后,方能深入内部设臵水枪阵地。 (六)油轮的货(油)舱起火,情况不明、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严禁直接登至货(油)舱甲板灭火。 (七)转移阵地或调整作战力量时,必须考虑整个作战部署的协调统一,防止因局部力量调整影响整个作战行动,每次转移阵地或调整作战力量时必须立即检查清点人员,并做好防护工作。第十三条抢救人员救援人员编组不得少于2人,并指定负责人。 (一)在进入浓烟、高温或者有毒区域搜救人员时,必须在水枪冷却掩护或者驱散稀释措施的配合下行动。
30、(二)利用绳索、软梯、缓降器救人或者自救时,固定点必须牢固,并在绳索额定荷载范围内使用。 (三)使用举高消防车救人时,工作平台严禁超载;禁止在工作平台内使用两节拉梯救人。 (四)使用登高器材登高救人时,尽量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实施有序疏散。 (五)抢救疏散医院病人时,应当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疏散传染病患者时,必须做好安全防护。第十四条疏散物资疏散物资必须在单位负责人或者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有序进行,并指定专人看护。 (一)疏散出来的物品必须检查是否夹带火种。 (二)疏散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时,要划出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三)疏散压缩气体钢瓶,必须充分冷却,并在水枪掩护下进行。 第十六条
31、火场排烟排烟时,必须充分考虑烟雾流向,合理选择进风口和排烟口。 (一)在烟雾浓、温度高的区域排烟时,必须使用开花或者喷雾水流掩护。 (二)有毒烟气必须向下(侧)风方向排放,同时疏散可能受到排出烟雾威胁的人员。复习题 1、疏散物资的要求有哪些。 第十九条紧急撤离在火灾扑救中要明确紧急撤离的信号和联络方式,发现险情,应立即撤离。 (一)指挥员和安全员必须密切观察火场情况,发现险情及时发出撤离信号。 (二)特别紧急情况下,可以放弃车辆和器材快速撤离。 (三)处臵危险性较大的灾害事故,必须预先确定疏散信号、传递方式、撤离的方向和路线,清除紧急撤离线路上的障碍,设臵利于快速撤离的各种设施,确定防爆掩蔽体
32、,一旦接到撤退命令,一律徒手撤离。 (四)发出紧急撤离信号后,中队指挥员要立即在安全区域清点人员,并向指挥部报告,研究新的对策措施。 第三章抢险救援 第二十一条特种防护消防员应当根据灾害事故性质和危险特性,按照防护等级佩戴相应特种防护装备。 (一)在实施交通事故、建筑倒塌、群众救助等灾害事故救援时,必须着抢险救援服,佩戴抢险救援头盔、靴子、手套等防护装备。 (二)进入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现场时,重危区作业人员必须着重型防化服,轻危区作业人员应当着消防防化服。进入易燃、易爆区域还应当着防静电内外衣、裤子、袜子和手套。 (三)进入有毒、缺氧区域时,必须佩戴空(氧)气呼吸器。 (四)处臵压缩、液化气体
33、泄漏事故时,必须采取防冻措施。 (五)进入有核放射危险的区域时,必须着防核服或者防核防化服。 (六)进行水域救援时,严禁着消防防护服装,必须着救生衣或者佩戴潜水装具,并使用安全绳保护。 (七)摘取马蜂窝时,必须着防蜂服。 第二十四条救助人员救援人员编组不得少于2人,并指定负责人。 (一)高空救人时,必须使用安全绳对救援人员进行保护;承载的绳索在接触建(构)筑物的转角处必须设臵护垫、护具。 (二)深井救人时,必须对井下进行补氧通风,使用安全绳保护,并对井口实施加固。 (三)倒塌现场施救时,应当选择建筑构件牢固、受破坏程度小、距离近的路线进入;及时对不牢固建筑构件实施破拆或者加固。 (四)水域及洪
34、涝灾害中进行救助时,应当选派水性和身体素质好的人员进行施救。 (五)抢救精神病患者、醉酒者、攻击性动物时,必须请求公安、医疗、动物管理部门配合救助,防止自身受到伤害。 第二十六条关阀堵漏关阀堵漏编组一般为2至3人,必须与技术人员配合进行。 (一)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关阀堵漏时,所有人员都要按照一级防护等级防护。 (二)进入易燃、易爆或者有毒区域关阀堵漏时,必须按照防护等级防护并使用水枪掩护。 (三)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关阀堵漏时,严禁使用非防爆器材。 (四)关阀堵漏应当选择精干人员,组织备用力量,必要时进行轮换作业和急救。 第二十七条输转倒罐输转倒罐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易燃易爆物质必须使用防爆输转
35、设备。 (一)消防员必须与输转倒罐现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保护。 (二)实施易燃易爆物质输转倒罐时,管线、设备必须接地;严禁在地面拖拉输转倒罐器材。 (三)实施输转倒罐,必须进行现场监护。 第四章第三十条训练准备业务训练在全面开展体能和业务训练前,要对参训人员进行必要的体检和心理测试,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在酷暑、严寒季节和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大强度、长时间的集中训练、考核。在训练过程中应当根据训练科目和气候条件,做好各项防护、保障和准备工作。 (一)身上不得携带打火机、手机、钥匙、手表、笔、刀剪等坚硬物品。 (二)对训练场地、设施、器材必须进行检查、测试。 (三)必须进行跑步、活动
36、操等热身运动,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第三十一条攀登训练攀登训练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检查保护设施,保护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做好安全保护。 (一)徒手攀登消防梯时,双手不得同时离梯;二楼以上登高时,必须使用安全绳保护;梯子未锁牢挂稳前,严禁攀登。 (二)使用消防软梯训练时,上端必须固定牢固,固定点不得少于两处。 (三)在消防梯上进行背负救人训练时,被救者与施救者都必须采取安全绳保护。 (四)攀岩(楼)训练时,地面应当有保护垫,保护人员应该与岩(楼)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收放绳索时,要控制绳索速度和长度。 第三十二条绳索训练使用绳索进行救人、自救训练时,首先应对绳索进行静态荷载测试。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
37、作程序和动作要领实施训练。 (一)操作人员和安全员必须在检查结绳方法无误后,方可继续操作。 (二)承载的绳索必须在接触建(构)筑物的转角处设臵护垫、护具。 (三)利用绳索下滑训练时,必须控制下滑速度;严禁急降、急停。 (四)下抛绳索时,应当使用绳包,防止绳索打结。 第三十三条翻越障碍翻越障碍训练时,必须设臵缓冲垫,在落点等处应当设臵专人保护。第三十四条模拟训练模拟训练应当根据模拟的对象、环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训练,一般情况下不组织开展救生气垫等高空跳下训练。 (一)在高温、浓烟、黑暗、恐怖、噪音等条件下进行模拟训练时,必须利用监控设备,随时掌握受训人员情况,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利用
38、深井、烟热、化工等模拟装臵训练时,必须检查装臵安全功能;严格控制起爆物和燃油的使用。 (三)开展水域训练应当选择适宜水域,确定救生员,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在充分了解和掌握水域各方面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五条实战演练实战演练必须根据假设的灾害事故现场特点,在单位有关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按照实战要求严格组织实施。 (一)参训人员必须提前熟悉演练单位情况,演练往返途中人员必须注意安全。 (二)实战演练时,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 (三)进入易燃、易爆场所演练时,车辆必须戴防火罩,杜绝将任何火种带入现场。 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工作条例 第一章 第二条为了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安全工作,巩固和提高战斗力,制定本
39、条例所称的安全工作,是指军队为防止和减少事故,保证人员和装备、财产安全所进行的管理活动。全军的安全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其他有关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安全工作是军队建设经常性、综合性的基础工作,是军队保持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巩固和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障。 第四条安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教育和督促军队人员树立安全意识,履行安全职责,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和处理各类事故,保证部队战备、训练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安全工作必须坚持以巩固和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教育先行、严格管理,突出重点
40、、综合治理,发动群众、坚持经常的原则。第三章安全工作分析与部署 第十七条安全工作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员的思想状态与安全意识,部队任务、驻地环境、季节气候等特点对安全工作的影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预防事故的重点等,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第十八条组织实施重大活动或者执行危险性较大的任务时,应当进行安全预测,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影响因素、时机和危害程度,明确预防重点、方法和发生事故后的补救措施,并制定安全预案。第四章安全教育与训练 第十九条安全教育采取定期教育和随机教育的方式进行。定期教育应当列入部队年度教育训练计划,通常师级单位每半年,旅、团级单位每季度,营级以下单位每月组织一次。随机教育应当
41、在季节变换、任务变更、人员变动、形势变化以及节假日时,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第二十条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方面的思想教育、法规教育、常识教育、事故案例教育以及心理疏导等。安全教育应当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使所属人员增强安全观念,强化责任意识,熟悉安全规定,掌握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第二十一条出现影响安全的倾向性问题、严重事故苗头或者发生事故时,应当进行安全整顿。安全整顿应当从思想教育入手,引导所属人员总结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查找事故隐患,修改完善安全规定和措施。 第七章第四十二条重大和特大事故。事故报告与统计事故按照其危害程度,通常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一次重伤2人以下
42、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指物资损失折款和善后处理所付出的费用,下同)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为一般事故。一次亡1人或者重伤3至5人(师职以上领导干部重伤1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严重事故。一次亡2至5人(师职以上领导干部亡1人)或者重伤6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为重大事故。一次亡6人以上或者损失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为特大事故第八章事故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发生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财产损失的,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事故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单位首长应当立即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
4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第四十六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一般事故由旅、团级单位组织调查处理;严重事故由师级以上单位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事故由军级以上单位组织调查处理;特大事故由军区级以上单位组织调查处理。事故调查组主要负责下列工作: (一)查明事故经过和损失情况; (二)查明事故原因和教训; (三)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四)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五)指导和帮助发生事故的单位处理善后工作; (六)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第九章事故责任追究对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监督检查不力的; (二)未能认真履行安全审批、审查职责而导致事故发生的; (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积极处理致使事故发生的; (四)发生事故后未积极组织救援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