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第七章企业所得税会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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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企业所得税会计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和税收优惠。2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及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3企业所得税的申报。4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本章要点第一节 所得税概述本节主要内容1、企业所得税的概念、特点2、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义务人和税率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概念(一)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二)特点(二)特点特点:1.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2.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会计利润不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的直接依据)3.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

2、致的。(直接税)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及特点(一)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或组织。二、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注意:注意:企业所得税中的企业二字企业,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取得收入的组织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包括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按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不同,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依据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一)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二

3、)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二)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得和清算所得。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1.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

4、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范围25%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20%(实际10%)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非居民企业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境内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20%小型微利企业15%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来源地的确定: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

5、地确定。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中所得来源地的表述正确的()A.销售货物所得,按照货款支付地确定B.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C.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E.利息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一)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

6、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盈利组织的收入。注意:1、金融债券利息不是免税收入2、持有居民企业股票不足12个月的投资收益不免税3、非营利组织免税收入包括:接收捐赠的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按省级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存款利息收入。五、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

7、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二)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所得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三)减半征收的所得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注意: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四)三免三减半的所得

8、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免营业税)例:2009年,某居民企业收入总额为3000万元(其中不征税收入400万元,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900万元),各项成本、费用和税金等扣除金额合计1800万元(其中含技术转让准予扣除的金额200万元)。2009年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应纳税额=(3000-400-1800-600)25%=50(万元)600万元中500万元免征,另100是所得900-200-500的一半(五)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减按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减按10%

9、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非居民企业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1)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2)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六)非居民企业所得优惠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

10、的l00%加计扣除。(六)加计扣除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原因确实需要加速折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方法1、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2、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六)加速折旧创投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股权持有满2年的

11、当年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抵扣(七)创投企业优惠创投企业优惠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

12、企业购买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六)税额抵免优惠税额抵免优惠六、资产的税务处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存货项目计税基础外购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融资租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盘盈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方式取得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外的

13、其他固定资产,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1.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2.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3.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二)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和方法(

14、三)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最低年限房屋、建筑物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电子设备3年例:6月,企业为了提高产品性能与安全度,从国内购入2台安全生产设备并于当月投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进项税68万元,企业采用直线法按5年计提折旧,残值率8%(经税务机构认可),税法规定该设备直线法折旧年限为10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安全设备折旧费应调整的金额。会计上的折旧400(18%)512636.8(万元)所得税允许的折旧400(18%)1012618.4(万元)所以,安全设备折旧费应调增

15、的金额是18.4万元,即(36.818.4)。(一)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无形资产税务处理 外购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自行开发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二)无形资产的摊销的范围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2.自创商誉。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三)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

16、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修理后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注意:企业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一)存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

17、关税费为成本;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3.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以产出或者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为成本。(二)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注意无后进先出法。存货的税务处理(一)存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3.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以产出或者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

18、费、人工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为成本。(二)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注意无后进先出法。存货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一)纳税年度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3.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1个纳税年度。(二)汇算清缴: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19、。(三)终止清算: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四)分季分月预缴:按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所得税征收管理征收方法和纳税期限1.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2.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征收管理纳税地点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所得税征收管理纳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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