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企业所得税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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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6页 共16页浅议企业所得税管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于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税法的实施对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推进税制的现代化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将产生深远而重大的影响。认真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确立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大政方针的有力举措。根据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对今后一段时间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提出24字方针的要求:“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总体要求。按照这一总体要求,我们要把严格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作为

2、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以全省“税收管理跨越年”为契机,全面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努力提升税收管理水平。一、企业所得税管理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国税制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分配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企业所得税在我国税制体系及税收收入中的地位将会进一步提升。同时,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在整个国税工作中的地位也将日益重要、任务愈加艰巨。尤其是2002年实施企业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以来,企业所得税管理在整个国税工作中的地位日益突出,纳税人户数及收入比重呈现出了明显的增长趋势。以衡水国税为例,2006年共组织入库企业所得税101

3、22万元,占同期全市国税收入的4.8%;2007年全市组织入库企业所得税15998万元,占同期全市国税收入的7.5%。2008年全市组织入库企业所得税27305万元,占同期全市国税收入的10.8%。08年与06年相比,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了169.75%,收入增幅远远高出同期国税收入增长幅度,企业所得税已成为衡水市国税新的税收增长点。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国税部门在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方面,仍然面临着比较严峻的形势,呈现出三个“不对称”的局面,即征管基础与日益增长的管理任务不对称,征管手段与日益严峻的管理形势不对称,征管力量与日益规范的管理需求不对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户籍

4、管理漏洞较大。和其他税种一样,户籍管理也是企业所得税管理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管好企业所得税的前提。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在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上,漏征漏管户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主要的原因在于税务、工商信息交流渠道不够畅通,国税、地税协作机制不够健全。尽管现行的税收征管法赋予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的职能,但没有明确相应的责任,因此很难与工商管理部门建立起真正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企业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以后,对于第三产业的新办企业,如餐饮、娱乐、服务、中介公司等,向地税部门缴纳营业税,在地税部门领购发票,有的企业纳税意识淡薄,很少主动向国税申请税务登记,加之国

5、地税部门之间还没有建立起真正有效的协作机制,在客观上给企业所得税漏征漏管问题埋下了隐患。(二)税源管理不够精细。基层国税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增值税的日常管理量大面广,对于采取预缴办法的企业所得税,大多数管理人员认为日常的监管没有现实意义。加上时间和精力有限,税源管理部门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和税收增减变化往往不够重视,缺乏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缺乏对相关税源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分析和判断,在企业所得税的税源监控和管理上缺主动性,不够精细。(三)管理手段相对落后。相对于增值税而言,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手段仍然比较落后。如在对纳税申报的审核方面,缺乏科学、有效的稽核手段和稽核方法,没有建立起能

6、够和增值税管理相提并论的稽核机制,主要依靠人工审核的手段,而且是就表审表,仅关注表内的逻辑关系,再加上人员素质的差异,对申报表的审核基本上是流于形式的。再如,由于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分析缺乏可靠的基础、纳税评估工作开展不够深入,对企业所得税的日常监控缺乏针对性,没有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用以甄别纳税申报的真实性,从而不能进一步对可能存在问题的纳税人进行针对性的检查,这无疑会助长纳税人偷逃企业所得税的侥幸心理。(四)纳税核算比较混乱。和其他税种相比,企业所得税的核算与企业财务会计的关系更为密切,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计算过程复杂,要求企业财务人员不仅要精通财务知识,还要熟悉掌握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但由于

7、纳税人对所得税政策了解不够全面、掌握不够准确,尤其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基本规定、扣除依据、扣除比率等掌握不够全面、准确,对同一个政策,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理解,导致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比较混乱。(五)征管力量亟待加强。由于国税部门大规模介入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时间较短,税务干部对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经验不足,加之大多数干部对企业财务会计知识不够熟悉,加之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频繁更新,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工作本身就具有很大的挑战性。特别是在越来越多的企业使用财务软件记账的情况下,对企业所得的稽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税务人员精通各行业财务制度,还要熟练掌握各种财务核算软件。由此可见,我们现有

8、的征管力量与企业所得税的管理要求矛盾突出。二、制约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因素分析分析目前企业所得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既有国税机关对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征管力量不足、管理缺位的问题,也有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财务核算不够规范问题。(一)国税机关对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思想认识不足。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增值税一直是国税工作的重点,尤其是金税二期和CTAIS上线运行后,国税机关从上到下都把税收管理工作的重心转向增值税纳税人和专用发票的管理上,对于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从思想认识上没有提高到相应高度,税收管理员甚至部分基层领导,对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后国税部门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加上企业所得税

9、一度没有纳入国税部门的税收任务考核体系,导致部分国税机关在企业所得税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在企业所得税的税源管理上“缺位”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二)国税干部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工作还没有完全适应。应该说,从1994年到2002年的这段时间里,对于国税部门而言,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量相对很少,国税干部在日常的税收征管中很少用到企业所得税政策,税务稽查也很少涉及到企业所得税业务,甚至对企业财务会计知识借助的也很少。从而在2002年实施企业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后,大部分国税干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工作显得非常生疏,还没有真正适应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三)企业财务不规范的问题普遍存在。从当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

10、中遇到的来看,纳税人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比较普遍,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所得管理水平的提高。如有的企业不能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规范的设置会计科目,不能按照会计处理程序正确核算各项经济业务,对各项成本费用列支把关不严,审核不力,导致乱摊成本、虚增虚列费用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企业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不能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处理有关会计事项,不能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大额现金交易相当普遍;有的企业对财务人员管理不规范,在财务人员的使用上任人唯亲,允许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职业,导致账簿记载混乱,成本、收入、费用等项目记录不全面、不完整,连最基本的企业利润都无法准确计算,更

11、谈不上企业所得税的规范核算问题。三、对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几点思考针对当前企业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应当结合总局的“二十四字方针”为指导,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切实做好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工作。(一)分类管理1、重点行业实行专业化管理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特点,确定若干重点行业,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行业管理范围。掌握行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特点等相关信息,分析企业所得税管理可能出现漏洞的环节,确定该行业企业所得税管理思路,制定分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办法,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并设定峰值。2、重点税源实行精细化管理在现有税务组织机构中,对占本地区税源80%以上的企业,设置重点税源科(所)。全面了解重点税源企业

12、生产经营特点和工艺流程,深入掌握企业生产经营、财务会计核算、税源变化及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积极探索重点税源企业所得税管理模型。有条件的地区,可打破行政区域的局限,以市、县为单位,积极探索重点税源重点管理的模式。3、特殊事项实行专项管理对汇总纳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企业改组改制、注销清算等,根据企业所得税管理要求,明确管理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做好针对性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对减免税企业管理,抓好企业优惠资格认定、审核审批以及后续管理等关键环节。(二)优化服务1、创新服务理念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公正、公开和文明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是纳税服务导

13、向的理念。针对企业所得税政策复杂、涉及面广、计算繁琐和申报要求高等特点,探索创新服务方式。根据纳税人分类管理工作要求,分别提供不同内容和重点的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体系,丰富服务方式和手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征纳关系。2、突出政策服务的工作重点建设主动型、服务型税政。发挥企业所得税调节宏观、引导微观的职能作用,及时发布最新政策。加强行业辅导培训,积极参与企业改组改制、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提高政策服务和服务对象的契合度。重大政策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等方式,帮助企业正确理解税法精神和政策规定。建立市、县分层培训机制,确保基层税务干部和纳税人政策辅导到位。建立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价反馈机制,了解分

14、析税收政策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3、公开管理要求,简化办税流程按照“依法、公开、便民”的服务原则,优化企业所得税工作流程,完善企业所得税操作指南,简化纳税人办税程序。一是梳理现有企业所得税管理事项,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要求,明确纳税人申报资料和基层税务机关操作流程。二是调整企业所得税审批权限,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由市、县局进行审批,上级税务机关实行定期督查制度。三是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现有税收征管信息用于企业所得税征管的能力,避免重复采集涉税信息。凡是现有税收征管资料已有的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不重复报送,凡是同一项目分年度审批的相同资料不重复报送,凡是不影响审批结果的资料

15、不报送。(三)核实税基1、加强收入管理。进行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加强企业收入源泉控管的有效手段。认真总结不同行业收入的来源渠道、实现时间、实现方式,以及收入与成本费用的配比关系等规律,对收入异常的企业及时采取评估、检查措施。加大对企业会计行为的监督力度,坚决纠正提前或者滞后实现收入,以及隐匿、转移收入等违法行为。2、加强扣除项目管理。规范凭证管理,完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制度。对大额支出,通过发票与实物、合同、现金支出等相关凭证比对、分析,确保支出的真实性。严格建安、劳务等专用发票的管理,加强开具和接受的检查核实工作,形成收入确认、税前扣除的相互约束机制。3、加强后续管理。依据企业所得税法

16、更新、修订出台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操作规程。分户分项目建立台账,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亏损弥补等跨年度扣除项目和一次性审批减免税等项目,实行台账管理。4、加强关联方税收管理。建立关联方登记制度。关注企业利润转移的敏感信息,防止企业利用关联方之间不同所得税政策以及不同盈亏情况而转移定价和不合理分摊费用。拓宽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来源,充分搜集第三方信息。加强对跨省市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实行上下联动、国地税互动的联合纳税评估和检查。5、加强清算管理。完善企业清算所得税管理办法,规范企业清算所得纳税申报制度。注重利用中介机构对清算企业审计评估资产可变现净值。对清算金额大、清算事项

17、复杂的企业,建立法规、税政、征管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清算小组,进行集体清算。关注企业清算后尚未处置资产的变现情况,综合各税管理要求,进行跟踪管理。6、加强纳税户登记管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强本固基,建立国、地税税户管理协调机制,积极主动地做好所得税管户的划分认定工作,防止税户减少。对存在税源转移倾向的重点税源企业,应事前做好宣传服务,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税源流失。(四)完善汇缴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通过规范预缴申报、加强汇缴宣传辅导及申报审核、引入中介机构审计等工作,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1、规范预缴申报,加强预缴收入分析根据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质量及税款交纳情况

18、,确定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和方式,对年应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的,实行按月预缴申报。把好小型微利企业认定关,防止企业从低适用税率。加强对预缴申报率的监控,确保预缴申报的正常进行,做好预缴申报的催报催缴工作,依法处理逾期申报和逾期未申报行为。进一步提高预缴的入库率,加强对预缴申报收入的分析,及时了解并掌握企业所得税收入结构变化情况、收入进度情况及收入增减变动情况。2、加强汇算清缴全过程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宣传辅导工作。分行业、分类型、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及申报辅导等工作,督促企业有序、及时、准确进行年度纳税申报。逐步扩大企业端申报软件的使用面,引导企业实行电子介质、网络

19、等手段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受理年度纳税申报,认真审核申报资料是否完备、数据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准确。做好催报催缴工作,提高年度纳税申报率和补税入库率。认真做好汇算清缴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汇总和认真分析汇算清缴数据,分行业、分项目进行指标的对比分析,找出行业或项目的预警值,并将与预警值偏差较大的数据及时推送给基层,引导基层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管理、税源管理等工作。针对管理漏洞研究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行业及项目管理水平,巩固汇算清缴成果。3、积极引入中介机构参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引导中介机构在提高汇算清缴质量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事项审计鉴证工作。对法律法规规定财务会

20、计年报须经中介机构审计鉴证的上市公司等企业,要求其申报中介机构鉴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规定需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报告的税收事项,要求附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中介机构参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合法、有效模式。(五)强化评估1、建立行业评估模型结合重点税源行业生产经营规律、财务会计核算以及企业所得税征管特点,探索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充分运用企业所得税行业评估模型开展纳税评估。建立国税系统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按行业逐步建立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数据库。逐步积累分行业、分企业的历年税负率、利润率、成本费用率等历史基础数据。各地根据本地区行业

21、管理要求,探索建立本地区的行业评估模型,以推动全省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2、充分获取外部信息全面、完整、准确采集企业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基金(费)等相关信息,重视企业用电、用水、用工等第三方的涉税信息。加强与科技、民政、劳动、电力等部门联系,获取高新技术企业、非营利性组织、风险投资企业等资格认定相关指标以及企业用工、用电相关生产成本数据,逐步建立与外部门的信息联动平台。充分运用第三方信息与企业申报数据的比对分析工作,开展多层次、多维度的纳税评估。3、有效运用纳税评估对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项目、连续三年以上亏损、长期微利微亏、跳跃性盈亏、减免税期满后由盈转亏或应纳税所得额

22、异常变动的企业,作为纳税评估、税务检查和跟踪分析监控的重点。(六)防范避税1、加强风险管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特别纳税调整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加大对转让定价、资本弱化、受控外国公司等不同形式避税行为的防范调查力度,全面提升防范避税工作深度和广度。针对避税风险大的领域和企业重点实施特别纳税调整,从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形成对其他避税企业的威慑力度。实行行业联查、企业集团联查等方法,统一行动,重点突破,并以点带面,充分形成辐射效应。2、完善信息基础积极利用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税务登记信息、互联网信息以及其他专项数据库信息,开展特别纳税调整的选案、调查和调整工

23、作,拓宽信息资料的来源,增强特别纳税调整案例的可比性。3、建立信息反馈机制重视税收日常管理工作与防范避税工作的衔接和协调,通过加强关联交易申报管理,全面获取企业关联交易信息,建立健全信息传递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使管理人员能够充分掌握企业预缴申报、汇算清缴、税务稽查等税务管理信息和资料,及时发现避税疑点。4、积极探索内资企业防范避税管理工作新机制在吸收跨国关联企业反避税管理有益经验基础上,广泛调研,熟悉内资企业避税手段和方法,掌握特别纳税调整管理基本手段。因地制宜地选择避税风险大的领域和企业开展特别纳税调整事项调查试点。总之,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本身是一项量大面广、情况复杂的工作,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

24、施为企业所得税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也带来了新的机遇,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对待当前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把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抓住贯彻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第二年这一机遇,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努力提升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作者单位:衡水市国税局)核实税基的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在收入确认、税前扣除的审核上,没有充分贯彻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收入扣除的配比原则。在税前扣除的管理上,单纯依据发票进行,忽视了对实际交易内容的审核,助长了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行为。国税、地税部门不同税种收入确认的比对力度不够,在税基核实、政策落实等方

25、面存在标准不一致的现象。由于缺乏一套系统的反避税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反避税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乏力,内资关联企业反避税工作处于被动局面等。如何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依法治税(特别是企业所得税)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和灵魂。因此,严格规范企业所得税执法行为,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行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其重要。那么在新税法框架下,如何推进依法治税达到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的目的呢?对此,我对企业所得税征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优化机构设置与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寻找解决问题对策两方面进行了肤浅的剖析。一、企业所得税征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的剖析由于企业所得税政策性强、范围大、工作涉及

26、面广、操作复杂,与纳税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很难统一人们的行为规范;加上传统治税理念一时还在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权大于法的人治观念仍有一定的市埸。在依法治税工作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思想认识问题:从领导层来讲,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缺乏应有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法治观念淡薄,人治思想严重,仍习惯于传统管理和依“长官意志”办事,以致在实践中出现了少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权力滥用等问题,如:利用职权擅开减免税口子,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虽然有一定的认识,但面对财政管理体制的制约和税收计划任务的左右,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干扰,显得望而却步、裹足不前、不敢作为;从纳税人来看,由于内外资有别,外资

27、企业有诸多的税收优惠,内资企业总觉得不公平、平等,心态不平衡,想方设法将内资改制为外资或通过关系不择手段改面换脸搞“假外资”,以骗取国家税收优惠,这样,给税务部门增加了执法与征管难度,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从税收执法者来看总是以管理者自处,缺乏征纳互动协作与配合、缺乏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如此等等严重地扰乱了我国初步建立起来的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严重地束缚着依法治税进程。(二)岗责不分要求不明导致企所税收执法过错无法追究有些地方由于没有建立完整完善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优化机构设置、加强机构管理或执行不力而造成岗责不分职责不明、人尽其用,发挥最佳效益作用(因机构设置不当用人机制不健全造成工作效率低下

28、),工作中出现执法差错亦无法追究的现象时有出现。也因为岗责不清税收执法人员不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与自身岗位需要具备什么能力的问题,“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做错了怎么办”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彻底解决,也就无所谓工作“责任心”了。由于税收执法人员的素质不一,不能很好地把握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法规关口,不但造成执法发生偏差让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使国家税收造成流失,同时造成工作中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弊端,严重地扭曲了税收执法人员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地削弱了税收执法刚性与法威。这样,由于税收执法过程中缺乏完整的事前事中的监督制约体系与事后监督及过错追究体

29、系,造成在企业所得税征管的税收行政执法领域仍然存在着随意执法、越权执法、滥用职权等行政违法、执法腐败问题,因监督机制尚不完善,过错责任追究不到位,执法责任制难以显现其应有功能。如:近几年强调的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中“核实税基”就要求税务执法人员必须有过硬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业务知识、财务会计知识与熟练的操作技能,特别是要对企业所得税政策、法律、法规娴熟于心,牢固掌握产品(销售)收入、各项扣除费用的准确计算与熟练的查帐技能、鉴别能力。(三)执法随意现象严重导致企所执法质量大打折扣因税收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与整体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不能准确地使用税收政策;或地方政府因区域经济利益或因财政包干税收收入量入为出与

30、本位主义观念作崇等原因,便出现诸如个别税务干部法制意识弱,执法水平低而不顾税收政策规定为纳税人擅自乱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口子,有的因税为私、以权谋利执法犯法;也有因税务执法不严、税务审核把关不牢被投机纳税人钻了空子。如假外资骗取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有的因税收执法不严而被纳税人钻了疏于管理的漏洞,如对所得税分享体制理解不透彻,而使个别新办、改制、扩建的企业所得税无人管理而形成征管“盲区”。同时,为了地方小团体利益,又不得不变着法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违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的要求,擅自将2002年1月1日后的新办企业所得税纳入地税部门管理;有的为了地方财力税款入

31、库时擅自改变入库预算级次;有的以招商引资为名大搞地方保护主义,有的甚至出台与上级税收政策法规相违背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有的未严格履行执法程序超越权限办事。如此等等使执法行为发生严重偏差、扭曲变形。因而出现税收行政执法的随意性问题屡见不鲜,致使企业所得税征管的税收执法质量大打折扣。(四)税务机关不能完全独立行使职权而使企所税收执法力度弱化 建立健全的税务司法保障机制是确保税务刚性、发挥税法威力的前提条件。到目前为止,专业化的税务司法保障体系还未真正建立起来。税务机关对于涉税犯罪活动没有独立的侦察、预审、检察、审判等权力,税务司法活动基本上依靠非专业性公、检、法机关执行,严重地存在机构设置不合理,人

32、员匹配不当,甚至于缺少一些至关重要的机构,如:司法保障机构等。这样就造成了一方面由于没有有效的司法保障体系,使得税收征管法中所规定的税务机关所具有的各种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强制执行权等缺乏必要的保障而难以落实,同时,造成企业财会人员在“老板”的指使下变换法子偷逃及避税行为更加猖厥;另一方面,对于涉税犯罪的查处,由于人员短缺、经费有限、精力不够、专业知识不足等条件限制,使得税务犯罪案件立案难、查处难、结案难、执行难的现状难以克服;特别是设区所在地的区地税局不能设税务稽查分局,区地税局只有上户“三级巡查权”而没有上户稽查权,税务案件还得由市税务稽查直属局办理,这无论在时间效率上、知情权等管理角度看

33、都有很大的欠缺,从而严重地影响了税收刚性发挥。同时,考虑地税部门双重领导的特殊情形,地税工作的开展还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协作,在法制意识还不很健全的情况下,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很好地支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党委政府领导干预税收等“权大于法”现象。再是对非居民纳税人没有建立完整的“情报交换机构”与专业性的“反避税组织”,而使非居民纳税人游离于“法”外。如此这般造成税务机关不能完全独立行使职权而使企业所得税执法力度弱化的后果严重。 (五)征纳互动欠佳国地税沟通不畅而使监督机制乏力 要搞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实现征纳互动尤为重要。从我局的税收执法检查看,有相当一部分税收管理员对“汇

34、算清缴”工作流于形式,“纳税评估”也未按规范化要求进行规范操作,上上户,找个会计约谈后,做个记录,草草了事,出现偷漏税或避税等违法行为也不按规定移交稽查处理,缺乏征纳互动性与工作衔接性。另外,由于,国、地间缺乏应有的沟通,信息不能共享,或对政策理解不一,对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理解不透,不能准确地划分各自真正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从而形成征管“真空”,如:有些地税管的新办纯管户,按照传统习惯可以只要在地税办了税务登记就可以了事,而企业所得税分享体制规定其企业所得税实际为国税管辖,由于没有加强工作配合、信息未能共享,最终造成谁也未管到的“盲点”现象。再是由于国、地

35、税征管标准不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不是一个标准等造成税负存在倚轻倚重,加上税务执法不力,而无意中存在纳税人自己选择管理机关的现象。这些都从根本上导致了税务监督机制力度的削弱,造成了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混乱。 二、新税法后完善企业所得税征管的对策 与国际税收接轨,严禁擅自制定或者变通与新企业所得税法不符的政策规定,自觉抵制干预企业所得税执法的行为。以人为本优化机构设置,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控管,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与过错追究力度,寻求提升与完善企业所得税征管的对策。 (一)更新思想重塑税收法治新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推进依法治税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必须首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树立依法治税观念。从理论上

36、讲,税收的本质特征,决定了一切税收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企业所得税征管更不例外,同时也决定了依法治税在税收工作中的核心地位。从实践来看,依法治税是正确处理征纳矛盾的根本方法和唯一途径。这一主要矛盾所具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充分表明,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是税收工作的核心和灵魂,是指导税收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揽税收工作全局的根本指针,也是衡量税收工作的主要标准。必须确立依法治税中心论,领导干部要对依法治税应有足够的认识和重视,努力克服法治观念淡薄、人治思想严重、习惯于传统管理和依“长官意志”办事以致在实践中出现少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权力滥用等陋习;对税务执法人员来说要做好由管理者到服

37、务者的角色转换,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文明服务的关系;对纳税人来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内外资企业的统一,产除了“不平等土壤”并在一视同仁的基础上,让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实现公平竞争,从此消除了居民企业纳税人的失落感,唤醒人们做诚信依法纳税人的基础上拿起法律武器不断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意识。这样从领导干部到一般执法工作者,从税收执法人员到纳税人在统一思想更新观念的大前题下,齐心协力共塑税收法治新理念。(二)树立人本观念优化配置岗责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以人为本,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机构管理,加强人才培养,是确保推进依法治税的前提。严格执法程序是依法治税过程的细节体现,而税收执法责任制

38、考核评议则是一种比较严谨的内部监督外部评议的制约机制,是通过严格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机制对税务行政执法活动实施全过程控制、监督,分解制约权力,分清责任界限,防范过错执法,达到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执法水平与质效为目的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是税务机关用于规范税收执法人员行为、严格执法程序、评议考核税务执法人员业绩及实行过错追究与纳税人评价税收执法人员的内外考核办法。它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评议考核、过错追究四部分内容。并通过这四个环节明确每一个税收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能力要求,告诉税收执法人员该“做什么”、“怎么做”、“应做到什么程度”“做错了该怎么办”以及什么是“做为”与“不做为”

39、的问题。这就必须树立人本理念,优化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加强人才库建设,打造一批懂税法、能查帐、通电脑、能说会写会操作高素质的综合型一流税务执法干部队伍。建立健全严格的税收执法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监控机制,增强执法者的爱岗敬业的责任感、事业心,提高优质服务文明执法质量与依法治税水平,维护被执法者的切身权益,从根本上改变监督机制不完善,过错责任追究不到位,执法责任制难以显现的弊端,这样就能从根本上不断提升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的执法质量 依法治税重要的一点就是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包括具体税收执法行为与抽象执法行为,涵盖各级税务机关开展的税

40、收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及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评议与规范性文件的制订等事前、事中、事后的防患与监控工作。具体表现为围绕税收征管法开展的诸如税务行政许可审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报审与备案、行政执法救济与法律援助及税收的征收与“两票”的管理等一系列税收行政执法行为。要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首先必须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严格执法程序。因此,税务执法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找出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不同点与相同点,将税法与细则逐条逐项对照学习、深刻体会,深刻理解有关条款设置意图与目的,特别是有关规费条款的变化,在学深学透的基础上把握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精神实质,这样,在实际操作时就

41、能驾熟就轻游刃有余,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质量就自然会“水涨船高”。实际上,税务机关只要抓好了依法治税,使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税务人员做到依法征税,税收收入自然会达到及时足额,应收尽收。其他各项工作也因找准了努力方向而迎刃而解。税务机关应始终坚持依法治税为本,从根本上克服执法思想落后、为追求效率而轻视程序甚至出现为抓收入而擅自乱开税务口子、短征长征、不征或收过头税及买卖税收的陈旧陋习。规范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的税收执法的质量。 (四)依靠各级党政健全司法保障完善协税护税网络 各级党政人大的支持是税务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税务部门作为依法治税工作的主力军,自身一定要严

42、格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税收管理体制办事,切实保证统一税法的有效贯彻,同时只有社会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依法治税才能顺利实施。在执法中涉及对当地经济有较大影响的企业时,应主动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共商解决办法。此外,要着重加强与工商、公安、法院、检察、银行等部门合作,与建设、规划、房管、国土、城建、计划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国、地税之间的沟通以及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合作,完善协税护税网络。同时,建议建立一支具有中国特色的税务警察队伍以健全司法保障体系,为税收执法依法治税保驾护航,从而确保新企业所得税法畅通无阻地贯彻执行与各项与企业所得税配套措施、办法的稳定过渡。 (五)加强国、地税协作与

43、征纳之间的良性互动齐抓共管企业所得税征管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后的结果。规定企业按月或按季以自我预缴申报,年终后五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纳税人是“汇算清缴”的主体。并且主要以“纳税评估”为主,税务稽查为辅的征收管理方式。围绕“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十六字方针准确而高度地概括了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模式,要做好每一环节的工作都挥洒着税务执法工作者的辛勤汗水与负出,也离不开纳税人的默契配合与支持,无论是一张申报表还是一次诚恳的约谈;无论是税基的准确核算还是井井

44、有条的分类管理都是税企双方征纳互动的结果。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要求,2002年1月1日前办的企业所得税全部由地税管理(含此后办理的改制企业、扩建企业),此后办理的新企业所得税由国税管理,同时,所有非居民企业的所得税也全部由国税管理,这之间有业务的交叉与利益的分享,因此,在依法治税的共同道路上必须加强沟通与协作,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互通有无,实现齐抓共管。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堵塞漏洞,防止暗流,消灭“盲点”,平添“真空”,提升企业所得税征管的效率与水平,使企业所得税依法治税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当前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新企业

45、所得税法实施,企业所得税对税收增收贡献率进一步提高,为全面完成税收工作任务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同时也有许多新的问题不断出现,影响了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的提高,制约了企业发展。东阿县国税局结合2008、2009两个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企业所得税管理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查找企业所得税征管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积极探索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措施。一、企业汇算清缴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税前扣除不规范。如关联企业之间的利息支出,超过列支标准,且无合法凭证;利用假发票或其它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单据进行税前列支;将个人的费用支出由企业列支;需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的税前扣除项目未经审批私自列支;将行政性罚款税前列

46、支等。二是企业各项资产税务处理不规范。个别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后,未按照规定计提折旧,而是按照低值易耗品进行摊销;企业的待摊费用有土地估价入账的费用摊销等。三是企业隐藏收入,减少应纳所得额。部分纳税人取得财政性补贴收入,只计入资本公积,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将无法支付的长期应付款项,不做纳税调增而一直挂账等。四是企业账务核算不健全,不符合查帐征收标准。突出表现在:不能正确核算进销项,会计科目不健全等等,给国税部门进行汇算清缴带来不小困难。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既是一项重要的征管措施,又是一个很好的执法手段。通过汇算清缴,发现了许多征管漏洞,经过分析,大致有以下原因:一是企业所

47、得税征管意识不强。机构改革后国税主要是从事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管,从事国有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征管的人员很少,许多干部对所得税管理都有陌生感,特别是97年起开始实行以转移主体、明确责任、做好服务、强化检查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征管模式后,一些干部把所得税征管寄托于企业的申报和自行汇缴上,放松了所得税业务学习和日常检查。同时,由于人员编制等原因,税政科人数一般只有3-5人,往往是一人身兼数职,容易出现疲于应付情况。二是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存在较大差异,增加了一线管理的难度。由于目前税收政策规定与企业会计制度及财务准则差异过大,存在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有差异时不能按照税收规定处理,

48、使得会计税前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必须把会计税前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就要求税收征管人员要具备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核算技能,企业会计人员也要熟悉纳税申报业务。然而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无论是企业还是税务征收机关,具备这种复合型知识技能的人才数量太少。三是所得税文件、政策落实不到位。首先,近年实行无纸化办公后一些地方推行进度不一,计算机应用程度不一,造成上级许多有关所得税的政策无法及时传达贯彻到基层征收单位,因此许多所得税政策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第二,日常管理偏松,执行政策不严。在日常纳税评估或税收检查中,发现多数企业财务人员和部分税务人员仍沿用旧的习惯作法,平时不严格按政策执行,检查出问题后千方百计找“路子”、托关系,讨价还价,要求多列支一点,少调整一点,不处罚或少处罚一点,有些甚至凭感情拍板“定税”,随意性特别大,缺乏依法征管的严肃性。第三,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存有一些不明确之处。企业所得税征管依据的是企业所得税法、征管法及实施细则以及其他一些总局、省局陆续颁布的税收政策法规和具体规定,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够明确的地方,如在会议费列支的掌握上,文件虽然规定了会议费的标准等,但在现实操作中会议费与招待费较容易混淆,以会代招的形式较多,个别单位就是利用这一“漏洞”钻政策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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