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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汇编 金银滩卫生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为了更好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指定本制度,以便分清责任、便于追究。 2、临床各科室所出现医疗安全事件,由院领导及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认真负责。 3、水、暖、电、电梯等事件影响医疗工作的由后勤人员负责。 4、出现偷盗等事件,由保卫人员负责。 5、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医院院长。 金银滩卫生院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所有建设项目指医院正在进行的建筑及改造项目。 2、医院所有建设项目均应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3、医院所有建设项目均应接受安全生产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建设。
2、 4、医院所有建设项目,凡有不符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应立即停止项目建设并重新设计。 5、建设项目完成后必须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医院项目建设归项目建设有关负责人负责,院长负总责。 金银滩卫生院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 检修、维修制度 1、为保证安全生产有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本院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分成两类,即医疗性质和非医疗性质类。 3、本院医疗性质设施、设备归器械科管理,非医疗性质设施、设备归后勤科管理。 4、所有设施、设备均应定期维护、检修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各科室均要建立设施设备维修、使用记录,以便更好的了解设备情况。 6、各科室设施、设备中易损
3、物品更换需经相关科室备案。 7、设施、设备损坏后,须经相关科室认定后,方可更换新设备。 8、所有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归设备所有科室负责,且必须符合操作规范。 金银滩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保障医院医疗活动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医院各科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把安全工作作为整体工作重中之重来抓。 3、临床科室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确保病人得到正常的治疗,并且保证病人不受到医疗损害。 4、其它相关科室以保证临床正常运行为重点,以病人为中心,保证病人能安全就医。 5、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科主任为各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6、各种安全生产问题,一旦出现,医院将根据事件情节轻重给以
4、相应处理。 金银滩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逐级建立领导防火责任制,院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全院消防安全工作,主管副院长负责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各级负责人要尽职尽责。 2、生产岗位实行防火责任制,落实到人,每个职工必须明确履行自己岗位的防火职责, 3、按照公安部消防器材配置规定,根据防火和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要做到定期检修、更新,保证齐全、有效。 4、全院范围内除特殊许可地方外,严格实行“严禁吸烟”的制度。 5、普及消防知识,对职工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和考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达到“四懂”、“四会”。 6、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和奖罚
5、。对违反消防规定制度的科室和个人,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金银滩卫生院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条。伤亡事故的报告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报告负责人。 第五条。负责人接到接负责人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接主要负责人,并请示上报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第六条: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时,安全管
6、理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统计、报告伤亡事故。 金银滩卫生院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避免院内医疗废物流向社会,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依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我院对医疗废物的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医疗废物是指医院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病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3、各科室必须重视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7、并落实责任人。 4、各科室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必须按本制度执行。 5、医疗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盛装。 6、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队医疗废物的包装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渗漏和其他缺陷。 7、感染性废弃物、损伤性废弃物和病理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8、损伤性废弃物应装在防刺的硬盒内,然后装入黄色垃圾袋内,应在标签上注明,并且做好登记。 9、各科室每天下午4。30后将医疗废弃物封装好密闭运送到锅炉房交给门卫保管,并做好登记。同时对运送工具做到及时清洁消毒。 10、医疗废物暂存在锅炉房医疗废物专用垃圾箱内,由门卫负责焚烧,垃圾箱每天用后用含氯消毒剂消毒。金银滩卫生院院长安全生产职责 1、院长是单位
8、安全生的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开展。 5、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上报制度。 金银滩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院长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
9、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大修工作。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7、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
10、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8、负责生产、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 金银滩卫生院 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1、按照安全管理条例,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监督检查职能科室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医疗活动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职能科室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单位
11、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8、已按规定负责返回安保基金的使用管理。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副院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卫生院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卫生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卫生院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
12、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卫生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卫生院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 第五条卫生院下属各卫生室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室长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卫生室应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六条卫生院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
13、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按时制订卫生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通过分解目标,落实责任。组织对各部门指标完成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4、组织搞好每年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加强对下属卫生室长、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5、经常深入卫生室指导工作。适时组织实施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两次以上防汛、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单项检查。对下属卫生室的抽查,根据需要随时决定,不作限制规定。 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有书面记录,一经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实行跟踪督促。 7、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
14、处理工作。 8、帮助各科室和卫生室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9、向各部门通报安全生产工作及情况。 第七条卫生院下属各科室及卫生室的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工作指令,履行安全 生产管理职能,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安全措施。 2、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就有关事项作出决定,并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与相关单位和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责任,分解控制指标,实施考核奖惩,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4、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和队伍建设,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必须与
15、本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任务相适应,督促卫生室,落实安全管理力量,开展行之有效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5、建立事故预防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的科技创新,做好安全评估工作,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 6、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时排查确定本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制订整改计划,按规定完成整改任务,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 7、严格事故统计报告,严肃查处各类事故,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及时结案,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1、为了更好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指定本制度,以便分清
16、责任、便于追究。 2、临床各科室所出现医疗安全事件,由院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护士长认真负责。 3、水、暖、电、等事件影响医疗工作的由后勤人员负责。 4、出现偷盗等事件,由保卫人员负责。 5、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医院院长。 黄崖洞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所有建设项目指医院正在进行的建筑及改造项目。 2、医院所有建设项目均应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3、医院所有建设项目均应接受安全生产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建设。 4、医院所有建设项目,凡有不符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应立即停止项目建设并重新设计。 5、建设项目完成后必须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医院项目建设归
17、项目建设有关负责人负责,院长负总责。 黄崖洞镇中心卫生院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 检修、维修制度 1、为保证安全生产有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本院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分成两类,即医疗性质和非医疗性质类。 3、本院医疗性质设施、设备归辅助科室管理,非医疗性质设施、设备归后勤科管理。 4、所有设施、设备均应定期维护、检修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各科室均要建立设施设备维修、使用记录,以便更好的了解设备情况。 6、各科室设施、设备中易损物品更换需经相关科室备案。 7、设施、设备损坏后,须经相关科室认定后,方可更换新设备。 8、所有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归使用科室负责,且必须符合操作规范。
18、 黄崖洞镇中心卫生院 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保障医院医疗活动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医院各科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把安全工作作为整体工作重中之重来抓。 3、临床科室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确保病人得到正常的治疗,并且保证病人不受到医疗损害。 4、其它相关科室以保证临床正常运行为重点,以病人为中心,保证病人能安全就医。 5、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科负责人为各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6、各种安全生产问题,一旦出现,医院将根据事件情节轻重给以相应处理。 黄崖洞镇中心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逐级建立领导防火责任制,院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全院消防安全工作,主管副院长负责各岗位消
19、防安全工作,各级负责人要尽职尽责。 2、生产岗位实行防火责任制,落实到人,每个职工必须明确履行自己岗位的防火职责。 3、按照公安部消防器材配置规定,根据防火和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要做到定期检修、更新,保证齐全、有效。 4、全院范围内除特殊许可地方外,严格实行“严禁吸烟”的制度。 5、普及消防知识,对职工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和考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达到“四懂”、“四会”。 6、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和奖罚。对违反消防规定制度的科室和个人,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黄崖洞镇中心卫生院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条:
20、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条。伤亡事故的报告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报告负责人。 第五条。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并请示上报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第六条。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时,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统计、报告伤亡事故。 黄崖洞镇中心卫生院
21、 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避免院内医疗废物流向社会,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依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我院对医疗废物的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医疗废物是指医院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病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3、各科室必须重视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并落实责任人。 4、各科室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必须按本制度执行。 5、医疗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盛装。 6、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或者容器进行
22、认真检查,确保无渗漏和其他缺陷。 7、感染性废弃物、损伤性废弃物和病理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8、损伤性废弃物应装在防刺的硬盒内,然后装入黄色垃圾袋内,应在标签上注明,并且做好登记。 9、各科室每天下午5点30分后将医疗废弃物封装好密闭运送到锅炉房交给相关人员保管,并做好登记。同时对运送工具做到及时清洁消毒。 10、医疗废物暂存在锅炉房医疗废物专用垃圾箱内,由医院规定人员负责焚烧,垃圾箱每天用后用含氯消毒剂消毒。 7 黄崖洞镇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必须引入医院重要议事日程,必须保证有专题会议制度。 2、医院每季度要有一次专题安全生产会议,各科每月要有一次专题会议。
23、 3、专题会议要总结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及不足并部署下阶段工作。 4、医院所谈安全生产不单纯是指水、暖、电、火灾等,更包括医疗安全。 5、院安全生产会议每季度由院办负责召集各科专题会由科主任负责召集,并上报办公室。 6、安全生产会议须有记录,并定期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 黄崖洞镇中心卫生院锅炉工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劳动部门和上级机关关于压力容器的安全规定,把好安全关,掌握锅炉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2、对锅炉各个部位的检修,必须认真负责,对不符合规定的附件、阀门、仪表一律不得安装;认真填写好设备检修保养记录;负责供暖设备的维修。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坚守工作岗位;遵
24、守劳动部门和本单位各项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按照锅炉情况按时排污,检查。 4、不得擅离职守,严格交接班制度,不私自倒班、换班,保证锅炉正常运行。 5、确保安全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事故隐患不得隐瞒,及时按有关规定做出正确处理,同时汇报领导。 6、本班发生的问题和故障认真如实填写运行记录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处理情况填写清楚。 7、停炉后做好安全维修保养工作,对锅炉进行全面检查,按照停炉要求进行保养。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制及管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章奖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杜绝医疗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安全,确
25、保我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从事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贯穿于日常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第四条各科室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院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医疗组长和护士长为主要责任人,对各责任人安全生产工作分别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科室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医疗组长和护士长要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
26、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科室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各科室要采取各种形式,自觉加强对有关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条中心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安全管理体制及管理 第十一条中心及各所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各级安全生产决策、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制;建立以分管领导为首的各级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经费保证体制;建立政治思想、群众监督检查保证体制,形成层层
27、负责、专群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第十二条中心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中心重大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各所主要负责人分析、预测本所的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环境安全管理体制的运行。对本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相关事故处理。 第十三条中心对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所应结合各自实际,对本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各所设立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所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负责市场安全生产的落实与检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中心主任的安全生
28、产职责:中心主任是中心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中心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定,审定安全方面的奖惩办法。 2、组织编制和实施中心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安全工作实施计划,负责审定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中心分管副主任和各所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中心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中心安全生产规
29、章制度,按规定审批中心年度安全措施费用,并对其投入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 5、组织制定并实施中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中心事故应急救援体制。 6、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中心安全生产状况。 十五条中心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中心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对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中心年度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监督检查各股室、所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制定和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4、定期组
30、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6、领导并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审定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7、负责组织对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报告。 第十六条各所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同时是该所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国家、政府、上级部门和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对本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所内的安全生产机构、安全值班、消防设施管理和消防灭火预案等制度。 3、领导并组织实施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规划及实施计划。 4、认真执
31、行安全生产规定,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分析、预测本所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落实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5、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中心分管副主任,监督并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严格遵守有关用工管理规定,对本所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组织领导。 7、对本所安全生产投入进行监督和落实,对安全生产的后果承担责任。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本所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协助事故调查,制定并落实各项科学合理的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专(兼)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市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协
32、助所长做好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并检查监督执行。 2、负责并参与所属市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制定落实。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参与隐患整改方案的编制,及时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及时、如实地进行事故报告,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八条计财股的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中心实际情况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消除市场安全隐患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对各所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的落实执行情况参与监督、检查。 3、协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基金,参与制定并实施安全奖、惩方案。 第十九条、市场http:/
33、1、市场管理股是本系统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部门,代表中心行使检查、监督权; 2、检查各所有关安全生产的落实,执行情况; 3、检查、监督各所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情况; 4、及时向分管副主任汇报安全生产的工作情况; 5、组织检查各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作出具体的整改方案,核准整改经费,上报中心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6、定期上报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1、为推进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程,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中心对各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考核管理。 2、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全系统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实施组织和领导。 3、安全生产工作考
34、核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中心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等。 4、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对各所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5、各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重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和监督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及实施效果;安全管理的建制情况;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及群防群治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体制的运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管理情况。 6、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标准由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实行百分制,90分(包括90分)
35、以上为优秀,80分(包括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包括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保证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得分,总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7、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要纳入各所的目标管理中,每年考核工作结束后,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兑现,奖优罚劣。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例会: 1、为充分发挥中心及各所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各所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中心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中心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系统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
36、各所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本所的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系统内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系统内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各所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各所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
37、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4、中心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 5、中心及所属各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中心及各所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各所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市场管理股。 第二十二条安全教育、培训: 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8、2、中心市场管理股对中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各所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所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 4、各所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和专场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其它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学时。 第五章奖罚 第二十三条中心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予以追究。 二十四
39、条全年无死亡、重伤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各项安全管理全面达标,并且全面做到以下几点的,中心将予以奖励。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上级文件精神。 2、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 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并逐级落实到位。 4、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状目标,实现年度创建安全文明市场指标。 5、各类安全生产报表等及时、准确、迅速,无遗漏。 第二十五条中心每年将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中心将对被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单位和个
40、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同中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标准一致。 第二十六条违反制度的处理: 1、对未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发该所全年奖金1000元。 2、未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或各类安全生产统计报表上报不及时、不准确的,扣发所长和安全生产管理员当月工资100元。 3、对中心安全生产检查时,每出现一个不合格市场或行段的;每次扣发所长、安全管理员和行段负责人工资各100元。 4、对未依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扣发所长和安全管理员工资100元。 5、对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扣发该所全年奖金500元。 6、未依照本
41、制度的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对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致使隐患长期得不到改正的;对该所所长(包括分管副所长)和安全管理员给予待岗处分。 7、对安全责任事故隐瞒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或在事故调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嫁祸他人的,给予当事人出名处分。 9、对阻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或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的;给予当事人除名处分。 10、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卫生院安全生产工作制度xxx中心卫生院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根据xxx卫生局“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
42、的要求,为贯彻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和谐发展、强化责任,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本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工作值班制度相结合,做到与日常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2、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杜绝责任事故发生。 3、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会议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事故防范知识,努力提高全院职工的事故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4、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严防火灾、盗窃事故发生。 5、严格医疗操作规范,杜绝差错事故。 6、严格执行药品规范,杜绝伪劣药品进入药房,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7、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并上报卫生局及有关部门酌情处理及承担事故中的损失及费用。 第 27 页 共 2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