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价收费标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电价收费标准规定.doc(1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北京市电网销售价格表 表1:北京市电网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用电分类电度电价基本电价不满1千伏 1-10千伏2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安月)一、居民生活用电0.48830.47830.47830.47830.47830.4783二、一般工商业用电-非居民照明0.8210.8060.7990.7910.7760.761三、一般工商业用电-商业0.8210.8060.7990.7910.7760.761四、一般工商业用电-非工业0.7810.7660.7590.7510.7360.721五、一般工商业用电-普通工业0.7990.7
2、840.7770.7690.7540.739六、大工业用电0.6370.6270.6170.5970.5773926其中:1、电石、电解烧碱、电炉黄磷生产用电0.6270.6170.6070.5870.5673926 2、中、小化肥生产用电0.3570.3500.3420.3270.3122517七、农业生产用电0.5540.5390.5320.524表2:北京市电网中、小化肥用电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用电分类电压等级电度电价基本电价高峰平段低谷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安月)单一制电价不满1千伏0.7190.4790.2521-10千伏0.7060.4640.23620千
3、伏0.6980.4570.22935千伏及以上0.6900.4490.222两部制电价1-10千伏0.4840.3570.240251720千伏0.4760.3500.233251735千伏0.4680.3420.2262517110千伏0.4520.3270.2112517220千伏0.4350.3120.2012517合成氨生产用电1-10千伏0.4700.3510.240251720千伏0.4620.3440.233251735千伏0.4540.3360.2262517110千伏0.4380.3200.2112517220千伏0.4280.3100.2012517表3:北京市电网峰谷分时
4、销售电价表(非夏季)单位:元/千瓦时用电分类电压等级电度电价基本电价高峰平段低谷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安月)大 工 业 用 电非 优 待1-10千伏0.8690.6370.419392620千伏0.8580.6270.411392635千伏0.8460.6170.4033926110千伏0.8250.5970.3833926220千伏及以上0.8020.5770.3653926优 待1-10千伏0.8480.6270.419392620千伏0.8370.6170.411392635千伏0.8250.6070.4033926110千伏0.8040.5870.3833926
5、220千伏及以上0.7810.5670.3653926一般工商业用电-普通工业不满1千伏1.2120.7990.4091-10千伏1.1950.7840.39520千伏1.1870.7770.38835千伏1.1790.7690.380110千伏1.1640.7540.365220千伏及以上1.1490.7390.350一般工商业用电-非工业不满1千伏1.1940.7810.3911-10千伏1.1770.7660.37720千伏1.1690.7590.37035千伏1.1610.7510.362110千伏1.1460.7360.347220千伏及以上1.1310.7210.332一般工商业用
6、电-商业不满1千伏1.2340.8210.4311-10千伏1.2170.8060.41720千伏1.2090.7990.41035千伏1.2010.7910.402110千伏1.1860.7760.387220千伏及以上1.1710.7610.372一般工商业用电-非居民照明不满1千伏1.2340.8210.4311-10千伏1.2170.8060.41720千伏1.2090.7990.41035千伏1.2010.7910.402110千伏1.1860.7760.387220千伏及以上1.1710.7610.372农业生产用电不满1千伏0.8040.5540.3201-10千伏0.7890.
7、5390.30420千伏0.7810.5320.29835千伏及以上0.7730.5240.291表4:北京市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夏季)单位:元/千瓦时用电分类电压等级电度电价基本电价高峰平段低谷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安月)大 工 业 用 电非 优 待1-10千伏0.8690.6870.365392620千伏0.8580.6760.358392635千伏0.8460.6650.3513926110千伏0.8250.6440.3333926220千伏及以上0.8020.6230.3163926优 待1-10千伏0.8480.6760.365392620千伏0.8370
8、.6650.358392635千伏0.8250.6540.3513926110千伏0.8040.6330.3333926220千伏及以上0.7810.6120.3163926一般工商业用电-普通工业不满1千伏1.2120.8340.3541-10千伏1.1950.8190.34220千伏1.1870.8120.33535千伏1.1790.8040.327110千伏1.1640.7890.312220千伏及以上1.1490.7740.297一般工商业用电-非工业不满1千伏1.1940.8160.3361-10千伏1.1770.8010.32420千伏1.1690.7940.31735千伏1.16
9、10.7860.309110千伏1.1460.7710.294220千伏及以上1.1310.7560.279一般工商业用电-商业不满1千伏1.2340.8560.3761-10千伏1.2170.8410.36420千伏1.2090.8340.35735千伏1.2010.8260.349110千伏1.1860.8110.334220千伏及以上1.1710.7960.319一般工商业用电-非居民照明不满1千伏1.2340.8560.3761-10千伏1.2170.8410.36420千伏1.2090.8340.35735千伏1.2010.8260.349110千伏1.1860.8110.33422
10、0千伏及以上1.1710.7960.319农业生产用电不满1千伏0.8040.5540.3201-10千伏0.7890.5390.30420千伏0.7810.5320.29835千伏及以上0.7730.5240.291表5:北京市电网峰谷分时结构调整后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用电分类电压等级电度电价基本电价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安月)大 工 业 用 电非 优 待1-10千伏0.9950.9140.6370.369392620千伏0.9800.9000.6270.363392635千伏0.9640.8860.6170.3573926110千伏0.9370
11、.8610.5970.3423926220千伏及以上0.9140.8380.5770.3243926优 待1-10千伏0.9780.8990.6270.364392620千伏0.9630.8850.6170.358392635千伏0.9470.8710.6070.3523926110千伏0.9210.8460.5870.3373926220千伏及以上0.8970.8230.5670.3193926一般工商业用电-普通工业不满1千伏1.3861.2710.7990.3531-10千伏1.3631.2490.7840.34420千伏1.3561.2420.7770.33735千伏1.3481.23
12、40.7690.329110千伏1.3331.2190.7540.314220千伏及以上1.3181.2040.7390.299一般工商业用电-非工业不满1千伏1.3681.2530.7810.3351-10千伏1.3451.2310.7660.32620千伏1.3381.2240.7590.31935千伏1.3301.2160.7510.311110千伏1.3151.2010.7360.296220千伏及以上1.3001.1860.7210.281一般工商业用电-商业不满1千伏1.4081.2930.8210.3751-10千伏1.3851.2710.8060.36620千伏1.3781.2
13、640.7990.35935千伏1.3701.2560.7910.351110千伏1.3551.2410.7760.336220千伏及以上1.3401.2260.7610.321一般工商业用电-非居民照明不满1千伏1.4081.2930.8210.3751-10千伏1.3851.2710.8060.36620千伏1.3781.2640.7990.35935千伏1.3701.2560.7910.351110千伏1.3551.2410.7760.336220千伏及以上1.3401.2260.7610.321农业生产用电不满1千伏0.8040.5540.3201-10千伏0.7890.5390.30
14、420千伏0.7810.5320.29835千伏及以上0.7730.5240.291表6: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用电分类电压等级两部制电价单一制电价电度电价基本电价(元/千伏安月)电度电价尖峰高峰平段低谷工业100千瓦及以上1-10千伏0.8790.8100.5750.3473520千伏0.8660.7980.5660.34135110千伏0.8160.7500.5250.30735100千瓦以下1-10千伏1.1371.0440.7280.4222520千伏1.1201.0280.7170.41525一般工商业用电不满1千伏0.8760.8080.5720.344350.
15、9691-10千伏0.8560.7890.5570.333350.95420千伏0.8520.7850.5520.327350.946110千伏0.8260.7590.5270.303350.924居民生活用电不满1千伏0.48831-10千伏0.478320千伏0.4783注: 1. 表16所列价格,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7分钱;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居民生活用电2分钱,农业生产用电1.5分钱,中小化肥生产用电0.8分钱,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外大工业用电1.8分钱、商业用电4分钱、非居民照明用电4分钱、普通工业用电1.8分钱、非工业用电不收,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内除居民生活用电以外用电均
16、为2.5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附加0.4分钱。 2.对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按表所列的分类电价降低1.7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农业排灌用电,抗灾救灾用电,原化工部发放生产许可证的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生产企业用电,按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3.对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和年产能10万吨以上的电解铝生产用电,按表所列的分类电价降低1.98分钱执行。 4.对于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电客户,未更换新四费率峰谷表之前执行表3、表4所列相应分类电价,更换新四费率峰谷表后执行表
17、5所列相应分类电价。基本电费核算办法1. 引用依据 1.1供电营业规则第六章。 1.2华北电管局(1984)华北电供用字第41号文关于基本电费计算有关规定的通知。 2. 管理内容与要求 2.1适用于大工业用户。 2.2基本电费可以按变压器容量计费,也可以按最大需量计费,由供电公司确定计费方式。 2.3基本电费以月计算,但用户新装、增容、减容、暂停、暂换、销户的,其开始及停止用电月的基本电费均按实用日数计算,每日按全月的三十分之一计算。事故停电、计划限电、检修停电不扣减基本电费。 2.4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从设备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真相
18、应容量的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的暂停。 2.5用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持有关的证明文件,经供电企业核准并办理手续。暂停的受电变压器必须实际地停止运行。用户每次暂停用电的时间必须是连续的。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允许办理两次暂停用电,一年内累计暂停用电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每次暂停用电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的时间超过六个月之日起,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均应按合同约定的容量收取基本电费。 2.6减容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停止或更换小容量变压器用电。从设备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减
19、少用电容量的期限,应根据用户所提出的申请确定,但最短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7减容和暂停用电后,变压器容量已不足实行两部制电价界限的,仍按两部制电价计算。但用户申明为永久性减容的或从加封之日起期满二年又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的,其减容后的容量已不足实行两部制电价界限的,应改为单一制电价计费。 2.8减容期满后的用户以及新装、增容用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 2.9以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户,其备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属冷备用状态并经供电企业加封的,不收基本电费;属热备用状态的或未经
20、加封的,不论使用与否都计收基本电费。用户专门为调整用电功率因数的设备,如电容器、调相机等,不计收基本电费。 2.10在受电装置一次侧装有连锁装置互为备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按可能同时使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容量之和的最大值计算其基本电费。 2.11对特种有多档可调容量的变压器,按额定最大容量计收基本电费。 2.12变压器经过改造提高出力,用户应办理增容手续,按改变后的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用户变压器正常运行负荷超过变压器铭牌额定负荷5%及以上者,超过部分按增容计算并办理增容手续。不办理手续者,按私增容量处理。2.13凡受电变压器利用率达到67%及以上者,不论容量大小,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
21、费,不足67%时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 2.14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户,最大需量以用户申请,电力部门核准数为准,超过核准数的部分,加倍收费;小于核准数时,按实际抄见最大需量数计算。 2.15对于使用议价电(如退役机组电、地方小火(水)电、集资机组电)的用户,基本电费按下列规定计算。 2.15.1对全部使用议价电的用户,不收取基本电费。 2.15.2对部分使用议价电的用户,由于使用议价电造成用户增加的设备容量或需量值增加的部分,不计收基本电费。 附注: 1.受电变压器容量是指投运变压器与热备用变压器容量之和。 2.热备用变压器是指变压器高压侧断路器(即油开关)处在合闸状态或虽未合闸,但
22、用户可自行合闸送电的变压器,即未经供电企业封停,或运行与备用变压器之间未装闭锁,其停止与运行状态都属供电企业无法控制的变压器。 3.月变压器利用率计算公式:月用电量(千瓦时)月变压器利用率=变压器容量(千伏安)x功率因数x 720小时(附表:)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 表一:以0.90为标准值的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减收电费实际功率因数0.900.910.920.930.940.95-1.00月电费减少%0.00.150.300.450.600.75增收电费实际功率因数0.890.880.870.860.850.840.830.820.810.800.790.780.770.760.750.740.73
23、0.720.710.700.690.680.670.660.65月电费增加%0.51.01.52.02.53.03.54.04.55.05.56.06.57.07.58.08.59.09.510.011.012.013.014.015.0功率因数自0.64及以下,每降低0.01电费增加2%表二:以0.85为标准值的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减收电费实际功率因数0.850.860.870.880.890.900.910.920.930.941.00月电费减少%0.00.10.20.30.40.50.650.800.951.10增收电费实际功率因数0.840.830.820.810.800.790.780
24、.770.760.750.740.730.720.710.700.690.680.670.660.650.640.630.620.610.60月电费增加%0.51.01.52.02.53.03.54.04.55.05.56.06.57.07.58.08.59.09.510.011.012.013.014.015.0功率因数自0.59及以下,每降低0.01电费增加2%表三:以0.80为标准值的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减收电费实际功率因数0.800.810.820.830.840.850.860.870.880.890.900.910.921.00月电费减少%0.00.10.20.30.40.50.60
25、.70.80.91.01.151.30增收电费实际功率因数0.790.780.770.760.750.740.730.720.710.700.690.680.670.660.650.640.630.620.610.600.590.580.570.560.55月电费增加%0.51.01.52.02.53.03.54.04.55.05.56.06.57.07.58.08.59.09.510.011.012.013.014.015.0功率因数自0.54及以下,每降低0.01电费增加2%表四:功率因数及全部电费增减%速见表功率因数无功/有功电费增减功率因数无功/有功电费增减功率因数无功/有功电费增减0
26、.800.850.900.800.850.900.800.850.901000.0000-0.1003-1.30-1.10-0.75750.8686-0.8953+2.5+5.0+7.5501.7092-1.7553+25.0+35.0+45.0990.1004-0.1751-1.30-1.10-0.75740.8954-0.9225+3.0+5.5+8.0491.7554-1.8031+27.0+37.0+47.0980.1752-0.2279-1.30-1.10-0.75730.9226-0.9499+3.5+6.0+8.5481.8032-1.8526+29.0+39.0+49.0970
27、.2280-0.2717-1.30-1.10-0.75720.9500-0.9777+4.0+6.5+9.0471.8527-1.9038+31.0+41.0+51.0960.2718-0.3105-1.30-1.10-0.75710.9778-1.0059+4.5+7.0+9.5461.9039-1.9571+33.0+43.0+53.0950.3106-0.3461-1.30-1.10-0.75701.0060-1.0365+5.0+7.5+10.0451.9572-2.0124+35.0+45.0+55.0940.3462-0.3793-1.30-1.10-0.60691.0366-1.
28、0635+5.5+8.0+11.0442.0125-2.0699+37.0+47.0+57.0930.3794-0.4107-1.30-0.95-0.45681.0636-1.0930+6.0+8.5+12.0432.0700-2.1298+39.0+49.0+59.0920.4108-0.4409-1.30-0.80-0.30671.0931-1.1230+6.5+9.0+13.0422.1299-2.1923+41.0+51.0+61.0910.4410-0.4700-1.15-0.65-0.15661.1231-1.1636+7.0+9.5+14.0412.1924-2.2575+43.
29、0+53.0+63.0900.4701-0.4983-1.10-0.50.00651.1637-1.1847+7.5+10.0+15.0402.2576-2.3257+45.0+55.0+65.0890.4984-0.5260-0.9-0.4+0.5641.1848-1.2165+8.0+11.0+17.0392.3258-2.3971+47.0+57.0+67.0880.5261-0.5532-0.8-0.3+1.0631.2166-1.2490+8.5+12.0+19.0382.3972-2.4720+49.0+59.0+69.0870.5533-0.5800-0.7-0.2+1.5621
30、.2491-1.2821+9.0+13.0+21.0372.4721-2.5507+51.0+61.0+71.0860.5801-0.6065-0.6-0.1+2.0611.2822-1.3160+9.5+14.0+23.0362.5508-2.6334+53.0+63.0+73.0850.6066-0.6328-0.50.00+2.5601.3161-1.3507+10.0+15.0+25.0352.6335-2.7205+55.0+65.0+75.0840.6329-0.6589-0.4+0.5+3.0591.3508-1.3863+11.0+17.0+27.0342.7206-2.812
31、5+57.0+67.0+77.0830.6590-0.6850-0.3+2.0+3.5581.3864-1.4228+12.0+19.0+29.0332.8126-2.9098+59.0+69.0+79.0820.6851-0.7109-0.2+1.5+4.0571.4229-1.4603+13.0+21.0+31.0322.9099-3.0129+61.0+71.0+81.0810.7110-0.7370-0.1+2.0+4.5561.4604-1.4988+14.0+23.0+33.0313.0120-3.1224+63.0+73.0+83.0800.7371-0.76300.00+2.5
32、+5.0551.4989-1.5384+15.0+25.0+35.0303.1225-3.2389+65.0+75.0+85.0790.7631-0.7891+0.5+3.0+5.0541.5385-1.5791+17.0+27.0+37.0293.2390-3.3632+67.0+77.0+87.0780.7892-0.8154+1.0+3.5+6.0531.5792-1.6211+19.0+29.0+39.0283.3633-3.4961+69.0+79.0+89.0770.8155-0.8418+1.5+4.0+6.5521.6212-1.6644+21.0+31.0+41.0273.4
33、962-3.6386+71.0+81.0+91.0760.8419-0.8685+2.0+4.5+7.0511.6645-1.7091+23.0+33.0+43.0263.6387-3.7919+73.0+83.0+93.0对拖欠电费用户依法停限电管理办法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一系列规范电力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的相继出台,电力企业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为了加强电费回收管理,依法维护供电企业利益,为了使供电企业在对欠费用户实施停限电的过程中,做到有理有据,依法办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引用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1.3供电营业规则 2 管理内容与要
34、求 2.1 电能是商品,电费是电能实现商品交换的货币形式。电力企业在供应电能时,应按规定计收电费;用户在使用电力时,应按规定时间交纳电费。2.2 电费交纳期限规定 2.2.1按规定每月一次向供电企业交清电费的用户,自抄表日或规定交费日次日起10日内为交费时间,超过10日为逾期。 2.2.2按规定每月分次向供电企业交清电费的用户,自每次规定交费日次日起5日内为交费时间,超过5日为逾期。 2.2.3逾期(不含截止日)不交或未交清者,即为拖欠电费。 对拖欠电费的用户,要严格按北电力集团公司电费违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取电费违约金。2.2.4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用户,电力企业
35、可依法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停止全部或部分供电。2.3 停限电审批权限2.3.1 对一般欠费用户,催费人员填写“欠费用户停(限)电审批单”,报用电科(股)长或供电公司(分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即可执行。2.3.2 对重要用户,催费人员填写“欠费用户停(限)电审批单”,报供电公司经理或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同时将“欠费用户停限电通知书”抄送当地经贸委。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后将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设备损坏、产品大量报废、对环境严重污染及在政治、经济上有重大影响和损失的用户。2.4停限电的程序2.4.1用户拖欠电费后,经通知催交仍不交的,可由催费人员填写“欠费用户停(限)电审批单”,注明停限的原因、时间及欠费用户停电的范围,按照本办法第2.3条款规定的权限报经领导审批同意后,填写“欠费用户停(限)电通知书”。2.4.2“欠费用户停(限)电通知书”应加盖供电公司(供电分公司)印章。2.4.3在停限电前三至七天内,要将“欠费用户停(限)电通知书”送达用户,对重要用户的停(限)电,应将“欠费用户停(限)电通知书”报送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