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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 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 1.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编制xx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均等化、便利化,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补短板,建设博物馆、美术馆,强化县图书馆各项基础设施,加强软件建设。推进县乡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按照河南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的七个一标准,到2021年底实现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 2.提高县乡村三级文化服务效能。推动图书馆、文化馆(站)等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有
2、计划建设博物馆、美术馆。为每个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购买公益文化岗位文化协管员1名。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向村级延伸,县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全部面向基层,每年送文艺演出到每个行政村(社区)不少于1场;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年自行组织10次以上群众文体活动;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 3.支持艺术创作与生产。出台xx舞台艺术精品奖励办法,设立文艺精品专项扶持资金。鼓励专业院团进行艺术精品创作,重点扶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演艺精品。对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专业赛事,获得专业艺术类重大奖项的院团和个人给予奖励。鼓励引进国内外名家名剧等艺术精
3、品剧目到xx演出,对演出5场以上的给予引进企业或单位一次性资金补助。鼓励挖掘xx文化旅游资源,开展原创舞台剧创作,对演出50场以上的给予奖励。支持旅游景区和文旅企业邀请国内外知名导演创作排练高品质的文化旅游演艺剧目,演出场次超过200场的给予重奖。扶持传统戏曲艺术发展,打造豫剧祥符调复兴基地。开展戏曲、杂技、曲艺进社区、进校园活动。 4.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出台xx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办法,扶持购买文化惠民活动、社会力量公共文化服务演出活动和文化志愿者文化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非国有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对规模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每年举办公共文化服务活动1
4、2期以上、每次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的非国有文化场馆,采取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给予扶持。 5.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推进文博事业发展。出台xx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设立县级级非遗保护资金,县财政每年拿出x万元,用于县级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和发展。鼓励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引导支持非遗进乡村、进街区。鼓励县文化馆广泛征集xx历史文物、历代名人书法作品,给予资金支持。提升图书馆服务水平,引导运用数字化等手段开展多样化阅读活动。鼓励按照文商旅模式建设特色博物馆,增设咖啡馆、茶餐厅、书店、购物中心等设施。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落实xx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办法,建设非国有博物馆群落,引导非
5、国有博物馆集聚发展。对在国家文物局组织的非国有博物馆运行状况评估中评为优秀档次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二 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6.支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大力推动全域旅游发展,支持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获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资格乡镇,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成功获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命名的乡镇或村,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鼓励工作创新,对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并被上级验收部门认可的,视情况给予奖励。加强省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促进园区专业化、市场化、集聚化发展。对新通过省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认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鼓励各
6、乡镇合理规划建设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 7.支持创意产业发展和xx礼物研发。编制xx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关于加快文创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乡镇(村)和社会资本利用历史文化街区、传统商业街、传统院落、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地资源转型兴办文创产业园区。支持文创产品和旅游纪念品开发,打造xx礼物品牌。每年开展十大文创精品(城市伴手礼)推荐活动,并给予资金奖励。 8.鼓励原创影视、动漫产品创作。鼓励影视机构创作宣传提升xx形象,以杞文化为主题,以xx为拍摄地的原创影视剧作品,对获得全国常设性文艺类奖项或国际性重大奖项的,或在全国院线上映或在省级以上卫星电视
7、频道播出的,或在网络上播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分别给予重奖。支持动漫企业发展。对我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企业,原创动漫产品经文化部门批准正式上线运营的,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9.大力支持文庙保护、改造和利用。加快文庙、护城河等保护立法,设立文庙保护修缮专项基金,重点用于文庙及古建筑的保护、利用、复兴和文物古迹保护展示。大力实施城市双修,坚持政府主导、民生第一、保护为主、产业优先的原则改造建设文庙。 10.加大文旅产业招引激励力度。大力引进国际国内知名文旅企业落户xx。对经济日报和光明日报发布的近3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企业,或中国旅游研究院和中国旅游协会共同发
8、布的近3届中国旅游集团20强企业,或国家行业协会公布的年度排名前20名的国内知名品牌酒店管理集团和年度排名前50名的国际知名品牌酒店管理集团,在我县投资建设文化旅游项目,特别是3星级以上酒店和文商旅综合体,投资额在亿元以上的,由县财政给予重奖。支持国际国内知名高端艺术品投资及交易企业、动漫影视企业、体育竞技企业、演艺机构和国际国内知名高端艺术品行业的投资、拍卖及交易平台落户西区。落实内资和外资一个待遇,支持本地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文旅项目,享受招商引资同类项目优惠政策。 11.做强骨干企业。大力扶持文旅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对当年新进入规模以上文旅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对在我县新注册的规模以上
9、文旅企业(不含更名、股改等形式变更的企业),年营业收入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且经税务部门核定的,按其对xx财政的贡献程度给予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在我县注册的旅行社首次评定为全国双百强、全省20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 12.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等方式直接融资。建立xx文旅企业上市信息库,完善文旅企业上市培育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优先纳入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享受我县推进企业上市的相关奖励扶持政策。对成功在国内主板、国内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及境外上市的文旅企业,按照我县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五 培育旅游新业态新产品新供给
10、13.丰富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重点培育乡村旅游、研学旅游、夜间旅游、美食旅游、会展旅游、场馆旅游等新业态新产品。对文化旅游产业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给予奖励。对新评定的国家、省、市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休闲观光园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点)、工业遗产旅游基地、房车自驾车营地以及其他新业态示范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加大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的支持力度,出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创建配套政策。 14.推进乡村旅游。支持乡村旅游示范带、生态旅游休闲带的道路、水电气暖、宽带、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纳入县政府投融资平台投资计划,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打破我县乡村旅游零
11、基础。支持乡村旅游民宿发展。对非政府投资,初次评定为国家金宿级、银宿级的乡村旅游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 15.大力支持文化旅游扶贫。有计划地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进行规划指导、专业培训和宣传推介,对建设游客中心(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标识标牌、旅游步道(包括自行车骑游道)、游客休息设施的,给予资金补助。对被评为国家、省、市级文化旅游扶贫示范户的企业,分别给予资金奖励。重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对其开办民宿、农家乐、旅游商品实体店,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资金补助;对贫困户子女新考取全国导游资格证书并从事导游工作的,一次性奖励2021元。对设立文化旅游扶贫摊位或柜台的企业
12、,组织贫困户进行旅游职业技能培训的单位和录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本县文旅企业,分别给予资金奖励。 六 强化旅游品牌塑造 16.支持旅游品牌创建。加快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培育a级景区、星级饭店、精品民宿等品牌。对新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并成功创建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并成功创建的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初次被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支持各县区建设发展文化(旅游)特
13、色村(镇)。对初次被评定为国家、省、市级文化(旅游)特色村(镇)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17.提升美食旅游品质。推动xx特色菜品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餐饮老字号复兴,推动菜品与就餐环境升级。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餐饮企业,推动xx餐饮发展壮大。对引进的国内外知名特色餐饮企业,每在xx新增一个直营连锁店,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18.支持旅游宣传和文化交流。借助开封旅游市场的辐射作用,大力发展xx旅游事业,年度内为我县输送的游客数量在5000人以上的旅行社,给予资金奖励;支持文旅企业、社会组织在我县举办文化产业博览会、大型节会、行业大赛、会议论坛、会奖旅游、学术交流等
14、重要活动,对主办或承办方投入的宣传营销、运营管理、嘉宾服务、设施搭建等费用,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对在xx举办的国内外品牌体育赛事(非政府主办),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鼓励文旅企业(含民办非企业)代表我县参加国内外重要展会,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资金奖励。 七 构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19.完善旅游集散服务。支持符合标准的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和旅游标识系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新建符合国家一级和二级标准的旅游集散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补助。对新开设的旅游咨询服务点达到标准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补助。 20.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xx创建国家、省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制定xx旅游标
15、准化工作扶持奖励办法,并对新创建为国家级、省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的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根据xx旅游标准化工作扶持奖励办法分别给予资金奖励。 八 用好土地房屋政策 21.优先保障重大文旅项目用地。将文化旅游类建设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保障文旅产业设施、项目用地需求。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鼓励利用闲置设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文旅产业。鼓励将城市转型中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优先用于发展文旅产业。企业利用历史建筑、旧厂房、仓库等存量房产、土地,或生产装备、设施发展文旅产业,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
16、转制涉及的原划拨土地处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执行。 22.依规保障乡村旅游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休闲旅游设施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城镇和乡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 九 用足财税金融政策
17、23.加大资金、基金支持。由县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统筹整合现有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方面的扶持资金,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政策切实落实到位。各乡镇要安排文化旅游专项资金,大力支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设立xx市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国内外知名文旅企业和社会资本,通过基金形式参与投资我市文化创意、文化旅游、出版(含数字出版)、广播影视、演艺娱乐、广告动漫等产业。 24.落实税费政策。文旅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文旅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18、享受所得税减免,以及部分艺术品进口关税减免等各项已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 十 集聚文旅精英人才 25.加大人才引入和激励力度。鼓励国内外文化名家带项目、带资金在xx投资文化旅游项目,开设大师工作室。支持人才兼职科技服务或离岗创业,按照规定落实相关待遇。对在xx当地纳税、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文旅项目管理人员,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对新获得特、高、中级资格并在我市从业的特、高、中级导游,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2万元、0.3万元奖励;对在我市从事旅游工作5年以上的特、高级导游,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2万元奖励。对组织参加国家、省、市旅游服务技能大赛且取得团体类奖项前三名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对个人按名次给予奖励。第 10 页 共 10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