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地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开发变化培训学分制管理组织办法百问百答.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地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开发变化培训学分制管理组织办法百问百答.doc(2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百问百答(征求意见稿)正文答疑序号内容第一条为提高教师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问题1为什么要搞培训学分制改革?答:“十二五”期间,我省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事业获得了空前的大发展,总体上达到了制度改革的预期目标。但是在“十二五”期间,无论从培训机构的项目开发实施,还是从参训教师、校长的项目选择,由于缺少框架性指导意见,总体上没有较好实现匹配,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都存在一定程度问题。省内外171家各级各类培训机构举
2、办的55893个培训班,存在低水平重复现象;单个的培训项目,存在着不同教龄、职称、需求的教师共同参训的现象。“十三五”期间,我省的教师培训事业将着重在提升质量上下功夫,其核心举措就是分层分类;而要实现分层分类培训,则必须在学分结构上做好总体规划和具体细分。因此,本次学分制改革,是实现我省培训制度深化改革的关键举措。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机构以及广大校长、教师必须深入理解政策、切实贯彻执行,以确保我省的教师培训事业更好地为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服务。为顺利推进此项改革,省教育厅将实施全系统动员,特别是让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明确此次改革的重大意义,强调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人事科的
3、责任,与教师培训机构联合行动。同时,省教育厅已着手组织培训者培训等专项培训,确保全省培训机构理解学分制改革的操作策略。此外,由于学分制改革工作量很大,2016年下半年的自主选课项目申报适当推迟到7月中下旬,教师选课时间推迟到9月中旬。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全日制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以下简称中小学校)的在职专任教师和校(园)长。问题2本办法适用的对象有哪些?答:根据本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公办和民办的全日制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职专任教师和校(园)长;各类中小学教研员、教师培训机构的在职专任教师也可参照本办
4、法执行,具体管理细则另行制定。其他教育机构的在职专任教师,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教师参加经条件审核通过的教师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的校本研修取得的学分,及相应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历提升教育、教科研活动、承担教师培养培训和支教工作等转换的学分,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教师参加未经条件审核的优质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也可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但须事先报经所在学校同意。问题3“教师参加未经条件审核的优质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也可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但须事先报经所在学校同意”如何理解?答:这条规定的设定是为了拓宽培训资源,满足特殊需求。比如一名聋哑学校专业教师参加了国内某专业机构的组织的某项矫治
5、康复技术培训,这个专业机构并没有申请我省的培训机构资质,但是我省现有的培训机构也确实无法开发此类项目,那么该教师经过学校同意,参加这个培训所获得的学分经过本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可计入本人的360学分范围。问题4学校该如何来判定“优质特色专业培训机构”?会不会导致没有我省培训机构资质的民办培训机构大量涌入?答:作为一项拓宽培训资源的新探索,校长应该严把选择关,区县在制定实施细则是要确定几个基本原则,比如:必须是省培管理平台上确实无法提供的项目类型;必须事先报批本级培训管理机构备案;培训完成后参训教师应提供说明培训成效的相关证据等。第四条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每5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累计取得的培训
6、学分不得少于360学分。教师可自主安排学习进度,但每年取得的培训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新录用的教师,试用期内须参加不少于180学分的新任教师培训,其中实践培训不少于80学分。新任教师培训学分不列入教师周期培训管理学分。新任校(园)长须参加不少于300学分的任职资格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90学分。新任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学分可按50%计入教师周期培训管理学分。问题5每5年周期内规定了“不得少于360学分”,那么有没有上限规定?答:政策上没有上限的规定,不少于360学分是最低要求、合格线,不是最高要求。但学分也不是越多越好,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应根据学校和个人专业发展规划,有计划
7、参训。问题6“每年取得的培训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的规定与每年教师培训绩效考核人均不少于72学时之间如何理解?这个24学分是自主选课学分吗?还是校本培训学分?答:24学分是对每个教师每一年参训的最低要求,教师不能有的年份不参加任何培训,而在其他年份大量参训。这24学分的来源不限,可以是自主选课,也可以是校本研修。绩效考核的72学分是省厅对市、县年度考核的总体要求,是一个市、县全体教师年度参训所获得学分的平均值,不是要求该市、县每一位教师每年都必须完成72学分。问题7“180学分的新任教师培训中实践培训不少于80学分”,这里的“实践培训”到底是指哪些形式?答:实践培训一般是指以培养学员实践意识、
8、行动习惯和操作能力为目的的课程。学员参与课堂教学、观课议课、模拟教学、技能学练、实验操作、参观考察、拓展训练、企业实践等培训形式均属于实践培训。对新任教师而言,此条规定所指的新任教师实践培训是相对于集中培训而言的,是指新任教师在本校通过师徒结对等形式,从事各种有助于提升自身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学习活动。问题8新任教师应从何时纳入省培平台管理?180学时是否要录入平台?答:新任教师在试用期满之前,原则上不应纳入省培管理平台;其5年周期应从试用期满转正后开始计算;其所完成的180学时培训,要录入平台,但不计入5年一周期的360学分内。问题9新任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300学分的50%计入教师周期培训
9、管理学分,应该是作为指令性培训学分还是自主选课学分?答:应按照自主选课学分,在培训结束后录入平台。第五条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可通过四种途径获得:自主选课、指令性培训、校本研修、其他形式转换等。其中自主选课为教师通过“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培训管理平台”)自主选择的培训;指令性培训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教师必须参加的特定项目培训;校本研修为中小学校按照要求和自身教师队伍发展需要,组织实施的培训活动;其他形式转换为教师学历提升、参加教科研活动、承担教师培养培训和支教工作等,以及教师事先报学校同意自主选择参加未经条件审核的优质特色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问题10如何区分自主选课与指令
10、性培训?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等省级重点项目属于指令性还是自主选课培训?答:自主选课是指每年由培训机构申报、省厅评审通过后,上挂培训管理平台,供全省教师自主选择的项目。指令性培训是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教师、校(园)长专业发展的特殊需要,通过下达文件、分配指标、确认人选、必须参加的项目,参训人选既可在平台上事先报名,也可不报名而在训后由培训机构录入。因此是否在平台上报名,不是判定标准。根据上述界定,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等省级重点项目属于指令性培训项目。问题11本办法在学分获得途径上有什么新变化?答:与2011年实施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相比,本办法增加了“其他形式转换”这
11、一获取学分的途径。这是对教师专业发展途径多样化的深入认识。这一途径的提出,正式确认了教师通过学历提升、参加教科研活动、承担教师培养培训、支教工作、参加未经条件审核的优质特色专业培训机构培训项目等活动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上的价值。第六条依据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及教师专业成长规律,中小学教师类别分为: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中学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层次分为:初级培训、中级培训和高级培训;培训维度分为: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问题12如何实施这种分类、分层、分维度培训?答:就培训机构而言,在设计一个培训项目时不但要明确本项目所适用的学段、学科教师群
12、体(如小学数学),而且必须明确适合哪个层级的教师参训(如初级培训,针对的是具有2-6年教龄的教师所普遍面临的问题;如果6年以上的教师也有同样的困难,也可以选择此类培训),必须围绕这类教师在某一个领域(如“学科内容与教法”)所欠缺的、或当前课程改革所急需的问题(如“空间与图形模块的课标解读与有效教学方法”)进行设计。就校长和教师而言,校长必须清楚地知道各学科教师分别处于哪个培训层次,应该选择哪个层次的项目;教师也应根据所属层次、类别及从教学科,尤其是本人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按照文件所附学分结构指南建议的培训维度和领域学分要求,在学校的统筹规划指导下,选择参加培训。教师在登录平台选择项目时,必须首先
13、完善个人信息,之后平台才会根据该教师所属学段、学科、培训层次以及领域,优先推送属于他这个学段、学科、层次及领域的项目。第七条一个周期内,教师参加各类自主选课与指令性培训不少于240学分,其中自主选课一般不得少于190学分;至少要参加一次基础学分为90以上的集中培训;校本研修一般为120学分;其他形式转换中,教科研活动转换学分一般纳入校本研修学分管理范围;学历提升、参加一个学期及以上县域外支教工作、特级和正高职称教师参与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转换的学分,可纳入校本研修学分管理范围,也可纳入自主选课范围(必修要求学分除外);经审核认定的学分纳入自主选课范围。问题13教科研活动转换学分为什么要纳入校本研修
14、学分管理范围?会不会导致校本研修学分突破5年不超过120学时?答:当前中小学的校本研修项目经常与本校的教科研活动结合,因此教科研活动转换学分一般纳入校本研修学分管理范围。而且教科研活动形式多样、内容非常丰富,也无法界定为指令性培训或自主选课培训。如果某校原有的校本研修项目没有包含教科研活动,而此后由于增加了教科研活动的转换学分,事实上是会超出5年120学时。但根据第十六条规定,无论实际超出了多少学时,在培训管理平台上只能录入120学分。问题14“学历提升、参加一个学期及以上县域外支教工作、特级和正高职称教师参与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转换的学分,可纳入校本研修学分管理范围,也可纳入自主选课范围”,如果
15、要纳入自主选课范围如何操作?答:培训管理平台已在技术改造,从下半年开始,各校在年底汇总、统计、核实本校教师所获得的转换学分后,在录入平台时会有“校本研修”和“自主选课”两个选项供选择。各市、县在制定学分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时,也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予以具体规定。问题15什么叫“经审核认定的学分纳入自主选课范围”?答:“经审核认定的学分”就是在问题3中所指的“教师参加未经条件审核的优质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也可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但须事先报经所在学校同意”。第八条幼儿园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小学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中学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具体见附件,以下简称学分结构指南)为各类中小学教
16、师周期内参加培训规定了指导性要求,教师一般应根据所属层次、类别及从教学科,按照学分结构指南建议的培训维度和领域学分要求,在学校幼儿园统筹规划指导下,选择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教师若选择跨层次、类别、学科及培训维度、领域项目培训,须事先报经所在学校同意。问题16不同层次的教师是否只能报名参加对应层次的培训,能否跨层次参训?答:本条规定参加培训的教师一般是要按所属的层次、类别、学科和学分结构选择项目。但是如果要选择跨层次、类别、学科及培训维度、领域项目培训,只要事先报经所在学校同意就可以。这一规定一方面考虑到教师专业发展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另一方面又赋予学校必要的裁量权,即学校有权根据该教师的专业发展
17、实际水平予以批准或否决。比如一名成长迅速、特别优秀的2-6年教龄的教师,本人在培训管理平台上看中了一个中级、乃至高级培训项目,在勾选时平台会自动提示他已跨层次选课,须征得学校同意之后方可完成报名。第九条教师培训按修读方式分为必修、限定选修和任意选修三类。必修学分为周期内教师根据有关规定必须修读的课程(项目)取得的学分;限定选修学分为教师根据自身专业发展阶段、类别和任教学科,选修限定领域内课程(项目)取得的学分;任意选修学分为教师根据自身专业发展需要自主选择领域和课程(项目)取得的学分。问题17为什么要把教师修读方式分3类?答:对教师的修读方式进行分类,是为了实现教师5年360学分的结构化和整体
18、性,以追求教师个体专业发展的多样性和全面性;在充分尊重教师自主选择权利的前提下,更好地体现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性和规律性;克服“十二五”期间存在的为了“凑够学分”完成任务而随便选择项目的弊病。第十条学分结构指南为一定时期内对教师培训学分结构的具体规定,一般每5年修订一次,但期间可根据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求进行微调。第十一条培训学分是教师参加培训的学习质量和数量的综合计量单位:培训学分=计时学分课程(项目)系数考核成绩系数。计时学分=基础学分-请假折算学分计时学分根据培训时间折算,课程(项目)系数和考核成绩系数根据课程(项目)性质及教师参训考核成绩的不同给予不同赋值。问题18从学时制转向学分制有
19、什么意义?答:学时是过程性概念,仅能反映培训项目的时长;学分是总结性概念,是教师参加培训的学习质量和数量的综合计量单位,能反映培训以及其他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活动的价值。实施学分制,也是与教育部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接,并为将来实施“学分银行”打下基础。此外,“计时学分”的使用,将能真正实现按照考勤记录赋予不同的学分,便于培训者实施有效的班级管理;“考核成绩系数”的使用,将会激励学员认真参训,争取优秀的成绩,获取追加学分。问题19为什么要用“课程(项目)系数”而不是直接用“项目系数”?答:培训项目课程化是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一个必然趋势。“十二五”期间,我省
20、虽然有几万个各级各类项目在实施,但是项目中的培训内容碎片化、拼凑性还比较明显,没有形成有机的、有逻辑性的内在联系,也就是没有形成完整意义上的课程。“十三五”期间提升培训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培训内容课程化、模块化。一名教师既可以参加一个大的多课程模块的项目,也可以学习单一课程模块。目前已有的很多短期师德培训、政策法规培训、教研培训等项目,实际上就是一个课程模块的培训。因此,设置“课程(项目)系数”,是对培训内容课程化、模块化的一个预设和引导。问题20根据学分计算公式最后出现小数点如何处理?答:培训管理平台已设定按照“四舍五入准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的算法进行精确显示。第十二条基础学分与请假折算学
21、分的确定,根据培训课程(项目)实施时间确定基础学分,一般每1学时计1学分,每天培训不超过8学时。请假折算学分一般每1学时计1学分,教师参加培训请假的有关规定按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管理规程(试行)执行。问题21“请假折算学分”有上限吗?答: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管理规程(试行)“对90学时及以上集中脱产培训缺课时间超过五分之一的学员,不予结业,不计学时”的规定,如果某学员在一个基础学分为90的项目中,请假折算学分超过了18,则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培训学分为0。其他低于90学分的项目,原则上参照五分之一的规定。第十三条课程(项目)系数的确定,不同层次和性质的课程(项目)系数,参照表1建议并
22、报相应培训管理部门批准执行。本表中未尽类别,由各地自行规定。表1不同层次和性质课程(项目)的系数规定课程(项目)类别建议课程(项目)系数层级类别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指令性培训1.0-1.3设区市骨干教师指令性培训1.0-1.2县(市、区)骨干教师指令性培训1.0-1.1性质类别一般自主选课类1.0教师道德与法规类1.2学分结构指南中“其他”领域类课程0.5-0.8网络培训0.35企业实践0.35问题22为什么表中的课程(项目)系数设有区间,而不是一刀切?答:系数设区间范围,一是为了区别不同层次和性质项目的学分价值,二是为了实施分级认定制度、尊重地方自主权。层次差异主要体现在各级指令性培训项目中,
23、起点都是1.0,但是在上限方面,省、市、县三级有差别,是逐级递减。性质差异主要体现在不同形式和内容的培训上。比如数量最多的常规自主选课集中培训项目,无论是面向全省的,还是面向本市、本县的,系数都是1.0;而网络远程培训项目就只有0.35了(也就是说如果某学员参加网络培训项目实际完成了100学时的学习,最后折算成学分就是35)第十四条考核成绩系数的确定。教师培训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挡,对应的考核成绩系数分别为1.2、1.0、0.0。问题23培训考核优秀的系数为1.2有什么意义?答:考核成绩系数以及整个学分计算公式的确定,将彻底解决“十二五”期间无论学员是否请假,表现是否优秀,在平台中均只能
24、输入同样学时的问题,同时对于有效班级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参训均具有实质性意义。以基础学分为60的一般自主选课项目为例,某学员如请假一天,但考核合格,则在平台中可录入52学分;某学员全勤且各方面表现优秀,被评为优秀学员,则在平台中可录入72学分。第十五条课程(项目)系数实施分级认定制度。培训课程(项目)限定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认定;跨县(市、区)的,由设区市教育局负责;跨设区市的,由省教育厅负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核教师培训课程(项目)时,须首先认定培训学时和课程(项目)系数(或基础学分),并在教师选课时公布。问题24如何理解系数分级认定制度?答:这一制度主要针对各
25、种指令性培训项目,是本次改革的亮点之一,目的是赋予了市、县更大的自主权。比如本省特别重点推行的项目培训,省教育厅有权设定为1.3;也可设定为1.2或者1.1;杭州市的最高端项目“名师工程”,市教育局有权设定为1.2,也可设定为1.1。第十六条教师参与各类培训及转换学分采用最高限制计入办法,自主选课和指令性培训按实计入,但一个项目最多计180学分;网络培训最高计入50学分;到企业实践最高计入120学分;参加“其他”类领域课程(项目)学习最多计入30学分。校本研修一般最高计入120学分,学校自我培训质量高,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最高可计入150学分,同时相应减少自主选课或指令性培训学分要求。特级和
26、正高职称教师、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等承担的教师培养培训任务转换的学分,每年最多计36学分;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取得学历文凭后,最多可计180学分(不可跨周期)。具体认定细则由各地自行制定。问题25为什么“参加教科研活动”的学分上限在本条中未做明确规定?答:关于“参加教科研活动”具体包括参加教研活动和科研课题研究活动,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在具体实施中差异较大。目前省教研室正在进行研究论证以便出台教研活动的相关指导意见。根据第七条规定,参加教科研活动所获学分在校本培训的学分之内,各地可自行制定实施细则予以确定。问题26“自主选课和指令性培训按实计入,但一个项目最多计180学分”应如何理解?答:本条规定是
27、为了保证教师在一个5年周期里所参加培训的类型不陷入单一化。比如“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的周期是两年,每年2个月,共计120天,按一天8学时计算,全勤修满120天的基础学分就是960,再乘以各种系数,很可能超过1000,这已经远远超出了5年360学分的范畴,而且容易导致参训教师不愿意参加校本研修等重要研修项目的弊病。因此必须对此类跨年度重大项目的学分上限规定为一项最多计入平台180学分。这一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重大的长时段培训项目。最高学分的计算不包含奖励性学分。问题27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50学分是不是就是本条所指的网络培训学分?还是属于自主选课项目或校本培训项目?答:提升工程项目所获学
28、分不属于网络培训学分,而是按照按照自主选课学分计算。目前培训管理平台已在培训形式中增加了“混合学习”类型,此后提升工程项目学分可按这一类别录入平台,但在统计中纳入自主选课学分。2015年完成的提升工程学分不需要重新录入。此外,2015年下半年参加提升工程培训的教师如果不算这50学分已满5年360学分的,则系统自动将该教师所获得的提升工程学分计入下一个5年周期。问题28“到企业实践最高计入120学分”怎么理解?答:这条规定主要是针对职业学校教师而言的。目前我省对职业学校教师有每年下企业实践不少于2个月的规定,这也是促进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对此予以学分确认将对这一规定的实施提供重要保障
29、。假设某校组织教师下企业实践2个月,按照每天4学时、每周5天计算,两个月共8周、40天、160学时,根据第十三条表1的规定,到企业实践的系数是0.35,也就是说最后获得的是56学分。如果5年内每年下企业实践2个月,则最后实际可能达到280学分;但根据最高限计入的办法,在平台上最多录入120学分。问题29“参加其他类课程(项目)学习”怎么理解?答:在各个附件的培训领域说明表中,对其他类课程(项目)统一规定为“以提升教师个人生活修养为主的培训课程(项目)、未经条件审核的优秀培训机构开设的课程(项目)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需要纳入其他领域的课程(项目)。”目前培训管理平台上存在的瑜伽养生、花卉栽培、手工
30、制作等项目,就是提升教师个人生活修养为主的培训课程(项目),这类项目一般不允许设计为供普通中小学教师选课的90学时项目。所谓“未经条件审核的优秀培训机构开设的课程(项目)”详见第3个问题的解答。所谓“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需要纳入其他领域的课程(项目)”是指表格中无法穷尽的其他项目类型,如教育行政部门认为对于当地特定教师群体来说可能是必须和必要的(如中学的共青团书记参加的共青团工作业务培训,培训组织者是团市委;或者教师由学校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外地优秀学校跟岗学习进修等),经审核认定,可计入本人的360学分范围。问题30“校本研修如果培训质量高且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最高可计入150学分”应如何
31、操作?答:“十二五”期间,全省大多数地市、区县建立了校本研修项目立项申报、过程检查、年度考核等相应制度,年度考核也有优秀校本研修项目评审环节。各地可参照现有制度,对年度考核优秀并且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发文的项目,可认定为“培训质量高且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为确保顺利实施此项规定,各地应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严格设定评审标准和时间节点,优秀率建议不超过年度申报评优项目总数的25%。具体操作细节应在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予以明确。问题31除了特级和正高职称教师、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等承担的教师培养培训任务可获得转换学分之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者、各级教研员承担的教师培养培训任务是否也可获得相应的转换学分?
32、答:第十六条中所谓“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等承担的教师培养培训任务每年最多计36学分”目前特指浙江省教育厅认定的“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的主持人,他们有面向全省完成学科带头人和网络学员培养的任务。各类中小学教研员、教师培训机构的在职专任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管理细则另行制定。问题32“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取得学历文凭”如何界定?答:根据我省教师的总体学历水平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种鼓励教师学历提升的政策规定,本办法所指的教师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取得学历文凭,一般是指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参加本科及以上学历提升、中学教师参加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提升,且一个5年周期内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问
33、题33“学分具体认定细则由各地自行制定”中的“各地”是指的哪个层级?答:本办法正是颁布实施后,全省各设区市、各县(区、市)两级均应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理解消化各种规定,在不突破本办法各种限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本办法授权地方、分级管理的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政策性和操作性都过硬的实施细则,并要认真组织当地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学习办法和实施细则,修改形成适合本校教师的具体规定。第十七条教师参加一个学期及以上县域外支教工作的,按每年120学分的标准折算计入,此学分不影响教师回原单位后参加培训的权益,支教后教师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其他培训问题34“教师参加一个学期及以上县域外支教工
34、作的按每年120学分的标准折算计入”应如何理解?答:教师参加县域外支教,应是经组织批准的支教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教师到外地跟岗学习进修,不属于支教。第十八条各类培训课程(项目)和活动,都要建立细化的考核标准和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将参与度、培训纪律、作业完成、实际取得的培训成效等情况纳入考核标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查与考试相结合,投入时间与实际成效相结合,真实反映受训教师的学习态度、能力达标状况和实际提升效果。第十九条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和实施考核。自主选课与指令性培训,由实施培训的机构或部门负责;校本研修由教师所在学校负责;教科研活动由教科研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
35、园)配合;到企业实践由学校和企业共同负责。承担教师培养培训和支教工作等,由组织相关工作的部门、机构和学校共同负责。第二十条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5%。问题352-3天的短期项目要不要评优秀学员?答:任何培训项目均须对学员的培训成绩进行考核,短期项目也不例外。第二十一条参训教师完成培训学习任务、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培训学分。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教师每年度及周期内取得的培训学分及结构达到本办法之规定,相应教师培训考核视为合格。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采取信息化管理方式,通过“培训管理平台”,对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进行登记、确定与管理。第二十四条教师培训学分登记与确定,实施
36、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各类培训机构实施的培训课程(项目),在课程(项目)完成10个工作日内,由培训机构负责将参训教师培训学时及考核成绩录入培训管理平台。自主选课、指令性培训等,仅需培训机构、中小学校及相关部门将参训教师的实际参训学时和考核成绩录入培训管理平台,平台自动按事先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课程(项目)系数和考核成绩系数转换为教师的培训学分,按最高学分限制计入周期培训学分。校本研修、其他形式转换的学分,由教师所在中小学校负责录入培训管理平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指派的工作转换的学分,由相应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录入培训管理平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职权对其所辖教师培训机
37、构对辖区内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审核确定等工作进行具体管理。学分登记时间为每年8月31日前。第二十五条省教育厅负责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及省级培训的管理与实施工作,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中小学负责对本校教师的选课指导、校本研修的实施与管理,以及涉及本校教师学分转换类培训、活动的管理。各类教师培训机构,要研究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规律,按照教师的类别、学段和培训层次、维度、领域,系统开发递进式培训课程。问题36实施分层分类培训对教师培训机构提出了什么要求?答:首先,各级教师培训机构要做好规划,对本区域内各级各类教师的专
38、业发展情况有更细致的掌握,要指导学校做好教师分层分类参训工作。其次,各级教师培训机构要要进一步加强培训者队伍培训能力建设,深入学习本办法和所附的指南,积极参加培训者培训;要在设计项目时有清晰明确的分层分类意识,针对本区域不同学段、学科教师的专业发展实际情况设计初级、中级、高级递进式培训项目。再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培训机构建设,确保培训机构在硬件、软件和人力资源上足以胜任学分制改革的要求。第二十六条建立教师培训工作分级考核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情况列入相关工作的考核指标,将学校开展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情况列入学校发展性评价考核指标。学校要将教师参加培训情况列入教师年度绩效考
39、核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聘任、晋级、评优、奖励及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的必要条件。问题37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之后部分不到360学时的教师如何处理?答:省教育厅将在2016年下半年出台文件,开始首次注册。不符合规定学时要求的教师延缓注册。问题38首次注册时如何计算5年360学时?答:全省绝大多数县市区是从2011年7月开始实施5年360学时省培制度的,对于2011年录入平台的教师来说,他们应该是到2016年6月满5周年。考虑到2016年上半年的省培自主选课培训要到8月底才结束,在统计2011年录入平台教师的5年总学时过程中,将会把统计节点延迟到2016年8月底。问题
40、39全省大部分部分教师截止2015年12月底已经满360学时,那么他们在2016年上半年培训所获得的学时可否计入下一个5年周期?答:不可以。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规定:“在职中小学教师,周期内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应累计不少于360学时”,不是“不多于”。教师在5年培训中完全有可能、也允许超过360学时。五年一轮的培训周期是按照教师纳入培训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开始统计的,比如对于2014年入职的新教师,应该在试用期结束之后的2015年下半年开始计算周期,以此类推。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主要为对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要求的规定,其他未尽的管理要求,按若干规定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管理规
41、程(试行)执行。各地要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实施操作细则。第二十八条各类中小学校校(园)长、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学分结构要求指南另行制定,学分制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各类中小学教研员、教师培训机构的在职专任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管理细则另行制定。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附件答疑问题40系列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的出台有何意义?答:系列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是省教育厅委托浙师大研究团队进行重大课题攻关的成果。其目的是克服“十二五”期间我省培训的粗放式缺陷,根据教师专业成长规律和培训专业化发展需要,建立递进式
42、的培训项目和课程体系,规范教师培训机构设计培训项目和课程,科学引导教师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项目和课程,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改革能力持续提升。在全国是一次首创,必将对我省教师、校长培训事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问题41在培训学分结构框架表中对不同领域设定为必修、限定选修、任意选修三种修读方式有什么意义?答:设定这三种修读方式,主要目的是为了指导不同发展层次的教师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项目和课程,从而形成由多个领域构成的、富有个性的专业素养,而不是千人一面、“眉毛胡子一把抓”。比如,一名幼儿园教师在培训管理平台中选择90学分集中培训项目时,如果她是初级教师,平台首先推送的就是“保教知识与方法”和“幼
43、儿发展与教育”这两个领域中的相关培训项目;如果是高级教师,平台首先推送的就是“保教策略与艺术”、“保教反思与研究”或“教育改革与素养”这三个领域中的相关培训项目。因为初级和高级教师处于不同的专业发展水平,其参训的目的、进一步专业发展的方向是不一样的。当然,一名初级层次的教师在完成了限定选修任务之后,仍然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兴趣选择其他任意选修的领域的项目。对于没有被选择的限定性选修项目,建议作为教师重点的任意选修项目。问题42在培训学分结构框架表中为什么中级层次的培训领域存在与初级和高级重叠的现象?答:中级层次是一名教师专业发展的过渡阶段,一方面要巩固初级层次所学的基础内容,另一方面又要向更
44、高层级的专业水平发展,因此在限定选修领域表面上存在重叠。但是即便与初级层次在同一个限定选修领域,其具体内容要求也是不同的。比如在小学教师的“课程内容与设计”领域,初级教师的参训要求是“掌握小学课程标准及其明确规定的学科知识,了解教科书的知识体系;了解小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和解决策略;把握课程标准的理念,并能够用来指导教学实践;了解有关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设计、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知识。”而中级教师的参训要求则是“系统掌握学科课程标准和学科知识逻辑框架;了解小学阶段的学科知识体系及其与生活实践、社会发展之间的联系;掌握研究课程的基本策略与方法;深刻领会课程标准的理念,积极实践课程改革倡导的价
45、值与行为;掌握具有统领性的学科内容的组织策略,能够创造性地使用教科书。”问题43在培训学分结构框架表中的“职业道德与法规”是指什么培训形式?必修的30学分可以分年完成吗?实际超出了30学分怎么办?答:目前,各地的暑期师德培训就是属于“职业道德与法规”类的培训,当然不限于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应根据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政策法规宣传落实的需求,开设形式多样的“职业道德与法规”类培训课程或项目。必修的30学分可以分年完成,累计计算。,可以按实并乘以1.2的系数录入培训管理平台。必修的30学分可以分年完成,累计计算,但是总计不能超出30学分。如五年累计实际超出了30学分,在录入平台时也应以1.2倍即36
46、学分录入培训管理平台。问题44培训领域说明表中的“基本内容”以及后面关于各培训领域的内容要求说明部分为什么都这么宽泛,都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答:本办法的各个附件,主要是对如何实施分层培训在学分结构给出宏观指导性意见。如果说学分结构的规定是硬性的,那么培训领域的说明则是建议性的。高、初、小、幼各学段各学科值得培训、需要培训的内容纷繁复杂,不可能在一份附件中逐项罗列;同时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的发展趋势十分迅猛,不断有新的发展要求需要教师的专业素质做出相应发展。因此各个培训领域以及内容要求只能是宽泛的、原则性的。各个培训机构也应该按照这个要求来设计和拓展“基本内容”。培训者根据指南所确定的学科领域以及内
47、容要求说明,会在设计培训项目时落实到某学科、某学段一个具体的培训主题中。全省各级各类培训机构的培训者每年开发的项目汇聚起来,就能逐渐充实各个领域的培训内容,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庞大的、层次清晰的项目群。问题45为什么在划分不同培训层级时不直接以教师的职称为标准?为什么在教龄划分上有重叠?答:在所有的指南中,对教师参加培训层次的划分均规定为:初级其教龄一般在2-6年之间或具有初级职称;中级其教龄一般在7-16年之间或具有中级职称;高级其教龄一般在12年及以上或具有高级职称。首先,职称虽然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标志,但不是唯一标志,特别是在当前人事制度对学校教师的职称结构比例有限制的情况下,教龄到了、专业水平也到了但是评不上高一级职称的现象也存在。因此不能以职称为划分不同培训层级的唯一标准,而是要综合考虑职称和教龄两个因素,以便学校可以根据教师专业发展实际情况确定参训项目层级。事实上决定教师参加哪一类培训的关键是教师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实际的教育教学能力,而不是具体的教龄和职称。其次,在中级和高级之间教龄之所以有4年的重叠(13-16年),则是因为这一教龄段的教师职称情况复杂,教师所处的专业发展阶段和实际的教育教学能力也参差不齐。如果一名教龄13年的教师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