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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香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5篇 瑞金市中小学校开展“书香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使全市广大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书写习惯,提高中小学生的人文素养,深化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书香校园氛围,进一步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书香校园”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素质教育,坚持全面发展,通过开展“书香校园”创建活动,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书写能力,提升学生的审美情趣和文化素养,引导学校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校园文化和特色建设,引领广大师生更加广泛深入地感悟文学经典和书法艺术的魅力,加深对传统优秀文化的了解和热爱,
2、增强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性,凝聚加快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精神力量。 二、活动主题 “读好书、写好字”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教育局局长曾书平任组长、副局长杨小洲任副组长,基教、教研、电教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校开展“书香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科,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一)“读好书”主题教育活动 通过向广大师生推荐内容健康向上、时代感强的好书和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积极引导和鼓励支持师生与好书相伴,获得知识、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养成良好行为、学习习惯,促进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的形成,营造浓郁的阅读氛围,促进学校内涵发
3、展。具体内容如下: 1.创设良好读书环境。学校有专门的图书阅览室,班级设有读书角、读书橱窗,校园设有读书长廊、过道、宣传栏布置师生作品和名人名言;鼓励学生在家中建个人的小书柜,与父母共赏、与小伙伴共读。鼓励学校积极构建网上图书馆,建设数字图书馆,为师生上网阅览、收集资料提供条件。 2.开展“三个一”读书系列活动。一是开展师生读一本好书活动。通过“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师生共读一本好书”、和“与父母亲共读一本好书”等形式,组织全市师生积极参加“读好书”活动;二是以“我与好书”、“好书伴我成长”为主题举办一次读书征文、演讲比赛。师生以读书为主题,描述读书的心路历程,抒发对书籍的热爱之情,营造“
4、爱读书、读好书、会读书”的校园文化氛围;三是举办一次“读书论坛”活动。采取师生交流、邀请学者或有关人士作专题报告等形式,探讨读书问题,形成教师引导,师生互动,共同成长的良好氛围。 3.开展课外阅读交流活动。积极开展阅读写作交流、展示活动,以兴趣小组、诗文社团等形式,推进学生的阅读训练和教学。要有计划地在每学期举办1-2次全校性写作比赛和展示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省、市读书写作大赛。 (二)“写好字”书法教育活动 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及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赣教基字202170号)明确规定:从2021年秋季起,各中小学校都要开设书法教育课。要合理安排书法教育的
5、教学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以语文课为主,也可在其他学科课程、地方和校本课程中进行,其中,小学3-6年级每周必须安排1课时用于毛笔字学习。普通高中在语文等相应课程中开设书法选修课。鼓励中小学校开设书法教育校本课程。通过开展书法课堂教学,培养和提高广大师生的书写水平。具体内容如下: 1.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一是按照部颁要求,开齐开足书法教育课程,让书法教育进中小学校课堂;二是书法教育坚持“五有”,即学校有课时安排、学生有教材、教师有培训、教学有教案(教学大纲)、学校有评价机制。 2.学校要提供书法教育保障。学校图书馆要为书法教育置备相应的碑帖、挂图、书籍、电子出版物等必需资料,并创造条件设
6、置专用的书法教室。要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图书配备等项目中,配备一定的书法教育资料。 3.积极开展课外书法教育活动。各中小学既要抓好面向全体的书法课程教学,又要积极开展书法交流、展示活动,以兴趣小组、书法社团等形式,推进书法特长生的训练、教学。要有计划地在每学期举办1-2次全校性书法比赛和展示活动,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省、市书法大赛,邀请书法家到校举办书法讲座,进行书法教育指导。 五、活动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0月)。各校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出本校活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师生思想认识,积极创造开展主题活动条件。 2.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1月
7、-2021年6月):按照部颁要求和实施方案,各中小学校必须开设书法教育课,积极组织开展各项主题活动。 3.总结表彰阶段。2021年7月-8月,各校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市教育局将适时召开活动经验交流、读书心得演讲和成果展示,评选书法教育优秀教案等工作。同时,根据各校开展活动情况,评选出首批瑞金市“书香校园”,进行通报表彰,并择优推荐至赣州市参加评选。 六、评选名额和标准 全市“书香校园”评选分城区、农村组,市属学校要求参加评选,推荐小学、初中、高中各1所学校参加赣州市评选。评选标准见附件1。 七、相关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书香校园”创建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8、,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要把“读好书、写好字”活动列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有计划、有落实。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对学校督导和考核重点内容。 2.各校要认真做好书法教育教材的选用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结合我市实际,鼓励各中小学校积极研发书法教育校本教材,确保各中小学校都要开设书法教育课。 3.各校要加强书法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以语文教师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书法教师队伍。中小学语文教师应逐步达到能兼教书法。学校要充分发挥本校优秀书法教师的专长,指导和引领学校全体教师提高书写水平,为整体提高学校书法教育教学水平创设条件。学校可聘请书法家、书法教育工作者、有书法专长的家长等作为兼
9、职指导教师,以提高教师书法教育水平。 4.各校要设立创建“书香校园”的网页和校园网站,开设“读好书、写好字”论坛,交流读书感受,营造读书氛围,通过资源共享更好地为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服务。 5.各校要积极组织参加市教育局举办的读书心得演讲、书法展示和书法教育优秀教案评选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另行下发),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认真总结,申报“书香校园”学校。请各校在2021年6月5日前,将本校开展主题活动的书面总结材料、申报表格(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活动开展的方案、图片、视频和总结)报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基教科)。电话:2523340,电子邮箱:rjjjk。 附件: 1.瑞金市中小学校“书香校园”创建活动考评办法2.瑞金市中小学校创建“书香校园”申报表 第 6 页 共 6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