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5119088 上传时间:2022-09-23 格式:DOCX 页数:48 大小:105.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8页
某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某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实施方案.docx(4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实施方案(待审稿)*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二一六年三月*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 实施方案目 录第一章 前言- 1 -1.1项目背景- 1 -1.2 编制依据- 1 -1.3编制原则- 3 -1.3.1合法合规性原则- 3 -1.3.2效益最大化原则- 3 -1.3.3 PPP模式可复制原则- 3 -第二章 项目概况- 4 -2.1 项目名称- 4 -2.2 项目概况- 4 -2.2.1项目建设地点- 4 -2.2.2项目建设里程和投资- 4 -2.2.3项目建设内容- 4 -2.2.4建设标准- 4 -2.2.5运营服务标准- 4 -2.2.6建设工期- 5

2、 -2.2.7入廊管线- 5 -2.3项目采取PPP模式的必要性- 5 -2.4项目采取PPP模式的可行性- 5 -2.5项目意义- 6 -第三章 PPP运作方案- 7 -3.1项目运作方式- 7 -3.1.1 项目运作结构- 7 -3.1.2本项目具体操作模式- 8 -3.2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及分红安排- 9 -3.3项目公司融资安排- 9 -3.4 项目合作内容- 10 -3.5项目合作期限- 10 -3.6内部收益率及回报机制- 10 -3.6.1内部收益率- 10 -3.6.2回报机制- 11 -3.7管廊可用性服务费- 12 -3.7.1管廊可用性服务费组成- 12 -3.7.2入廊费

3、、运维费的定价- 12 -3.7.3入廊费、运维费的收取和支付- 12 -3.7.4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额度的确定及支付- 13 -3.7.5管廊可用性服务费的调整- 13 -3.8绩效考核机制- 16 -3.9合同体系安排- 16 -第四章 项目产出分析- 18 -4.1主要边界条件- 18 -4.2测算结果- 19 -第五章 社会资本的选择- 20 -5.1 社会资本的选择- 20 -5.1.1选择方式- 20 -5.1.2 实施程序- 20 -5.1.3招标范围及内容- 20 -5.1.4招标标的- 21 -5.1.5管廊可用性服务费报价相关说明- 21 -5.1.6评标原则和标准- 22

4、 -5.1.7确定中选人与项目公司成立- 22 -5.2社会资本资格条件要求- 23 -第六章 项目总投资和建设管理- 24 -6.1项目总投资的确定- 24 -6.2项目总投资调整范围- 25 -6.3设计修改和设计变更- 25 -6.4项目的设计、监理与审计- 26 -第七章 项目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机制- 27 -7.1项目公司治理结构- 27 -7.2项目公司经营管理机制- 27 -7.3项目公司财务制度- 27 -7.4退出机制- 28 -7.4.1 正常情况下的退出- 28 -7.4.2 非正常情况下的退出- 28 -第八章 相关事项安排- 29 -8.1土地使用权和资产所有权-

5、 29 -8.2风险分配机制- 29 -8.3 各方权利和义务- 31 -8.3.1市规建局权利和义务- 31 -8.3.2 政府方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32 -8.3.3社会资本权利和义务- 33 -8.3.4项目公司权利和义务- 33 -8.4履约保证- 34 -8.4.1竞争性磋商期间履约保证- 34 -8.4.2建设期间履约保证- 34 -8.4.3运营期间履约保证- 35 -8.5建设管理- 35 -8.5.1地质勘察和设计- 35 -8.5.2工程建设- 35 -8.5.3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 35 -8.6运营期届满的项目设施移交- 35 -8.7 项目合作期限满后的处理- 36

6、-8.8一般补偿- 36 -8.8.1 补偿范围- 36 -8.8.2补偿形式- 37 -8.9 运营期的终止- 37 -8.10 股权转让限制- 37 -8.11 权益处置限制- 38 -8.12争议的解决- 38 -第九章 *市政府承诺事项- 39 -9.1收费及补贴政策- 39 -9.2 配套政策- 39 -9.2.1 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39 -9.2.2 入廊及收费政策- 39 -9.3其它保障措施- 40 -III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 44 -页 共48页第一章 前言1.1项目背景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

7、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中明确提出将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36个大中城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探索投融资、建设维护、定价收费、运营管理等模式,提高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水平。2014年9月,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将PPP定义为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PPP作为新兴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由于其具有降低项目风险、提高公共设施服务的运营效率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等独特的运作方式和特点,在城市基础设施上已经得到了大量的成熟应用,不少城市地下管廊工程成为全国示范项目。此外,为了推进PPP模

8、式在我国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中的应用,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优化合同管理,确保项目合理稳定回报。基于此,*市拟采用PPP模式建设*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通过降低项目风险、提高公共设施服务的运营效率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改善城市风貌。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主席令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 中华人

9、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 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 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

1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第25号)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 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112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

11、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 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 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1496号) 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9号)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29号)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意

12、见(青政201441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青政办2014173号) *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市城市市政设施规划建设指导意见 *市推进PPP建设模式加快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1.3编制原则1.3.1合法合规性原则本方案的编制遵循合法性及合规性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主席令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等法律框架及操作指南的指导下,将PPP模式引入城市综合管廊的

13、投资建设及运营中,如模式中的社会资本遴选机制的设计、财政资金的进入机制设计、项目履约管理及行政管理相结合的监管机制等,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1.3.2效益最大化原则PPP模式的核心理念之一是风险分配,在设计*市综合管廊PPP投融资运营模式时,以“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理念构建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投融资模式,实现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的共赢以及项目整体绩效的最大化。1.3.3 PPP模式可复制原则*市就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综合管廊先行先试,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予以总结并优化,力争形成一套*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可操作、可效仿的综合管廊PPP模式操作指引。第二章 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市核

14、心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综合管廊PPP项目”或“本项目”)。2.2 项目概况2.2.1项目建设地点*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主要位于乐都区的老城区、朝阳山片区、职教城片区、大地湾片区、三河六岸片区和医疗城片区等,以及平安区的老城区、平东居住区和平安核心商务区等区域。综合管廊工程主要包括双舱干路综合管廊、单舱支路综合管廊及三舱干路综合管廊。2.2.2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项目计划2015年-2018年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建设70.55公里,估算建设总投资为24.69亿元。其中,2015年已经实施15.48公里,投资额度为4.90亿元;2016年-2018年计划新建地下综合管廊共计55.0

15、7公里,估算建设总投资为19.79亿元。各年度实施计划详见附件:*核心区各年度实施计划表。2.2.3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管廊工程及附属设施,含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综合管廊控制中心、供电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标识系统、监控报警系统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入廊单位负责具体的入廊管线铺设。2.2.4建设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经批准的可研报告和设计文件制定,在PPP项目合同中予以明确。2.2.5运营服务标准根据国家、*省和*市关于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的相关标准制定,在PPP项目合同中予以明确。2.2.6建设工期本项目主要对2016年-2018年的综合管廊进行建设,建设

16、工期为3年,其中每条管廊计划建设工期为1-2年,以各条管廊的可研批复为准。2.2.7入廊管线按照“应进皆进”的原则,入廊管线包括给水、中水、电力、通信、热力等管线。2.3项目采取PPP模式的必要性本项目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综合管廊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1、项目符合国务院、财政部、住建部鼓励采取PPP模式进行建设的重点领域,有利于加强本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促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2、采取PPP模式有利于解决当前本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紧张的压力。随着国家全面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

17、迫切需要创新地下综合管廊的投融资机制。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不仅能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紧张的问题,而且提高了政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效率,降低了政府承担的风险。3、有利于推进本市地下综合管廊市场化运作。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不仅能吸收社会资本先进的管理经验,而且能有效提高项目经营水平,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2.4项目采取PPP模式的可行性1、PPP模式推广应用的法律政策环境已逐步完善。近期以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等部委先后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

18、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等一系列规章和政策文件,引入社会资本、采取PPP模式相应的政策环境已逐步完善。2、项目本身具有一定的“使用者付费”基础,对于经营收费不足,通过政府补贴机制,可以为社会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创造条件。PPP模式将地下综合管廊的公益性和盈利性很好地相结合,既满足地下综合管廊的社会属性,又可以实现民间资本投资回报的要求。3、*市自“撤地建市”以来,新型城镇化建设速度明显加快,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从规划到建设都提出了新的标准和新的要求,不但要对现状进行提升和改造,更重要的是放眼未来科学规划,为*市的可持续的、科学的、快速的发展提供支持。近年来,*市政府不断努力,积极

19、创新,对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运用PPP模式建设已经积累一定经验,如乐都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成功实施,为本项目提供了大量的实践经验。4、社会资本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领域具有较好的市场化、专业化发展基础。总之,本项目采取PPP模式具有较好的政策、组织、资金和经验支撑,为本项目的成功运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5项目意义本项目对于落实国发201460号文、国办发201561号文指示精神,明确政府有限责任,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推进本市地下综合管廊市场化进程,解决全市地下综合管廊集中建设的资金需求,提升建设运营管理水平,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具有重要的意义,也为*市今后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实施积累经

20、验,提供参考案例。第三章 PPP运作方案3.1项目运作方式3.1.1 项目运作结构*市人民政府授予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市规建局”)作为本项目的发起方及实施机构,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招选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指定出资机构(*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PPP项目公司。鉴于前期*市已实施15.48公里,后期需实施55.07公里,故本项目总体上拟采用“LOT +BOT”的模式进行运作。由市规建局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授权其在项目合作期内负责地下综合管廊投融资、施工图设计、建设运营及移交。*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参股项目公司的主要目的在于有利于加强对项目公司的资金运用、经营成

21、本、财务状况、建设以及运营管理进行监督,并参与项目重大决策,充分维护好政府和社会公众利益,协助政府提高项目监管的效率和效果。市规建局代表*市人民政府,与中选社会资本和政府方股东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签订*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市核心区地下管廊的投融资、建设以及运营和维护。项目公司再与符合施工资质要求的中选社会资本签订*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施工总承包协议,由中选社会资本承担综合管廊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任务。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对入廊管线单位入股项目公司做了如下规定:“优先鼓励入廊管线单位共同

22、组建或与社会资本合作组建股份制公司”。据此,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精神,并且为了有利于管廊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有利于后期全国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的申报工作,持有项目公司40%股权的政府方股东中适当包括国资管线权属单位。对于其他属于社会资本属性的管线权属单位,考虑项目公司成立后通过政府方股权转让的方式引入。本项目的运作结构如下图:图3-1 *市综合管廊PPP项目结构图3.1.2本项目具体操作模式纳入本次招商范围内的管廊工程包括先建管廊及后建管廊,合计建设管廊里程为70.55公里,投资估算约为24.69亿元,拟根据各管廊的工期进度安排分别采取不同的操作模式。1、先建管廊采用“LOT”模式先建管廊

23、的建设里程为15.48公里,建设投资约为4.90亿元,鉴于工期紧迫,拟由管廊对应道路的业主单位进行投资建设,并采用LOT(租赁-运营-移交)模式进行实施,即先建管廊建设完成后,由相应业主单位将先建管廊出租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通过租赁形式负责该部分管廊的运营维护。在该种模式下,若先建管廊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则由原建设单位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2、后建管廊采用“BOT”模式后建管廊建设里程55.07公里,建设投资约为19.79亿元,由项目公司自行组织施工图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管廊建成后项目公司负责该部分管廊的运营和维护工作,并获得入廊管线单位支付的入廊费、管廊运维费以及政府给予的可行性

24、缺口补贴。PPP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将该部分管廊资产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机构。通过上述“LOT+BOT”的运作模式,实现先建管廊纳入*综合管廊PPP项目的整体合作范围,由PPP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整体合作范围内管廊的运营维护。对于项目投资者而言,在本项目的合作期间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合理收益,通过股权转让或资产无偿移交的方式实现投资退出;对于政府方而言,在本项目的合作期间内,既实现向社会公众连续提供管廊等公共设施的公共产品及服务,又通过调动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降低政府负债率。3.2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及分红安排*市政府指定政府方股东,由政府方股东依据*市的法人治理、业绩考核、薪酬管理、

25、预算管理、股权管理等国资监管相关制度体系的要求依法履职,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即政府方股东与社会资本在项目公司中共同持股,其中政府方股东持股40%、社会资本持股60%。为保证社会资本合理利润,降低运营期间的政府财政补贴支出,政府方股东不参与项目公司收益分红。3.3项目公司融资安排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本项目资本金为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2%,由政府方股东及社会股东参照股权比例分别出资。项目公司的出资可在建设期间根据工程进度分三次实缴到位:(1)项目公司注册成立时实缴资本金1.39亿元;(2)2017年1月实缴资本金0.55亿元,;

26、(3)2018年1月实缴资本金2.42亿元。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采用收费权质押和资产抵押的方式获得债务资金。政府有义务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所需的资料及文件。3.4 项目合作内容市规建局与项目公司签订的PPP项目合同约定本项目的合作内容主要包括:1、建设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后建管廊的投融资、施工图设计及建设;2、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所有地下综合管廊(包括先建管廊和后建管廊)的运营维护;3、入廊管线的设施维护及日常管理由各管线单位负责。项目公司通过收取入廊费、运维费以及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等方式取得收入用于覆盖项目经营成本、归还债务本息并获取合理投资回报。运营期期满后,将所有管廊项目设施完好无偿

27、移交给市政府指定的接收机构。3.5项目合作期限关于PPP项目合作期限,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财金201557号)规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以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六部委第25号令)第六条原则性规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合作期限最长不超过 30 年”。从规定上看,本项目属于PPP项目,故合作期限介入10年至30年均符合规定。本项目基于*市财政承受能力、投资总额等因素,设定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维护期为27年。项目合作期限的计算方式采用项目整体打包方式,即不区分具体管廊,所有管廊项目的运营维护

28、期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至2045年12月31日止。PPP合作期限届满后,所有管廊统一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接收机构。3.6投资回报及回报机制3.6.1投资回报综合考虑目前国内综合管廊行业的平均回报水平以及本项目的风险因素,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拟考虑采取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8%的方案。当由于项目公司自身管理原因使建设成本、运营成本等费用增加,导致预期收益率不能实现时,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当由于项目公司经营管理得当,使建设成本、运营成本费用降低,收益率高于预期时,超出约定收益部分由项目公司获得。由于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投标人会对该项指标进行竞价,预计项目的最终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会

29、低于8%。3.6.2回报机制1、基本回报机制本项目属于投资较大、公益属性较强、使用者付费相对不足的准经营性项目,因此,项目回报机制属于“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方式。本项目的使用者付费为各入廊管线单位所支付的入廊费以及运维费,对于使用者付费不足以覆盖项目的建设、运营成本及社会资本合理收益的差额部分,由政府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给予项目公司可行性缺口补贴。2、财政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补偿方式*市政府应积极为本项目争取财政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中央补助资金(如第二批全国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中央补助资金、管廊建设专项资金、其他建设资金)以及省市级专项补贴/奖励资金(如*省管廊专项资金、东部城

30、市群建设资金、其他建设资金等)。若政府申请补助和奖励资金到位,全部用于补贴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在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中相应扣减。3、超额收益分享机制在*市政府书面批准的前提下,项目公司可以依法进行管廊沿线地下空间开发以及其他可经营性资源的开发,政府与项目公司按40%:60%的比例分享该收益。上述收益作为项目公司的超额收益,在未来政府支付项目公司的可行性缺口补贴中不予以扣减。3.7管廊可用性服务费3.7.1管廊可用性服务费组成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限内获得管廊可用性服务费收入,其组成包含两部分,即各入廊管线单位所支付的入廊费、运维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综合管廊服务是指在项目进入运营期后,项目公司向

31、各入廊管线单位提供的地下综合管廊的使用服务(不包括各入廊管线自身的设施维护和养护)。相应地,入廊管线单位应当向项目公司支付入廊费、运维费作为回报。3.7.2入廊费、运维费的定价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确定本项目入廊费按照各管线单位的直埋成本(主要根据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建设成本,以及各入廊管线单独敷设和更新改造成本)确定。本项目运维费主要根据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维修、更新等维护成本,以及管线占用地下综合管廊空间比例、对附属设施使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项目公司的管廊日常运维考虑获得10%的毛利润并承担3.36%的税率。具体入廊费、运维

32、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收费标准以及入廊管线单位与政府方以及项目公司签订的入廊协议的约定执行。如后续国家或*省出台关于管廊收费的具体操作细则,从其规定。3.7.3入廊费、运维费的收取和支付(1)本项目拟由PPP项目公司作为收费主体,按照*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各入廊管线单位收取入廊费和管廊运维费。(2)基于减轻入廊管线单位缴纳入廊费的资金压力以及税负,可考虑将入廊费在运营期前14年内由管线单位每年平均支付,同时支付6%的资金成本(央行公布的3-5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3)入廊费由入廊管线单位在运营期间前14年于每年2月1日之前支付;管廊运维费在整个运营

33、期间于每年2月1日之前支付。3.7.4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额度的确定及支付1、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额度的确定鉴于项目在招标阶段只有投资估算数据,未来年度管廊可用性服务费的基准收入按PPP合同约定计算的最终项目建设总投资予以确定。每年的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按照中选社会资本的管廊可用性服务费通过以下公式调整后执行:当年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额=当年管廊可用性服务费-当年入廊管线单位实际付费额。2、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额度的支付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在27年运营期内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为每年2月1日前支付前一年度的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3.7.5管廊可用性服务费的调整1、调整原则在项目合作期限内,管廊可用性服务费每三年

34、根据运营维护期间的通货膨胀以及利率变化等情况调整一次。由于本项目建设期正好三年,操作上经营期第1年就做一次调整,即根据2018年9月末物价指数相对于2015年9月末物价指数的变动率调整PPP项目公司的年度经营成本(具体包括日常运维成本、大修理费和管理费用),以及根据2018年9月末央行5年期以上基准贷款利率相对于2015的9月末央行5年期以上基准贷款利率的变动率调整PPP项目公司的融资成本。以后每三年按同样方法滚动调整一次。每次调价工作自10月份开始,投资人可按照相关条款约定的公式向市规建局提出调价申请,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审。市规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其申请,就管廊可用性服务费调整做出决定,

35、在当年的12月31日之前确定调整后的可用性服务费,社会投资人、入廊管线单位和*市财政部门应遵照执行。如调整入廊单位付费标准的,价格主管部门出具新的收费文件,次年开始执行。如暂不调整入廊单位付费标准的,由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承担的,在次年初政府结算支付当年的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额时即开始执行。2、具体调价公式Pn=Pn-3+(Qn-Qn-3)+(Fn-Fn-3)Qn=Qn-3*(CPIn-1*CPIn-2*CPIn*10-6*K-1)Fn=Fn-3*1+(In/In-3)-1)*(1-T);n=运营期的第4,7,10.年其中:Pn为运营期第n个(调整后)年度起适用的管廊可用性服务费;Pn-3为运营期

36、第n-3个(调整前)年度起适用的管廊可用性服务费;Qn为调整后的运营期第n个年度起适用的项目公司年度运营成本;Qn-3为调整前运营期第n-3个年度起适用的项目公司年度运营成本; CPIn为*市统计局公布的运营期第n年9月末相对于第n-1年9月末的*市居民消费物价指数,CPIn-1和CPIn-2依此类推;K为小于1的调整系数。在项目合作期内随经营规模扩大,PPP项目公司的运营成本会自然产生一定幅度下降,K的具体数值,由投资方和政府协商确定;Qn(n=1时)即运营期第1年运营成本的调整:根据同样调整公式,以社会资本方磋商时确定的项目公司运营期第1年的运营成本作为调整前第1年运营成本,根据2015年

37、9月末至2018年9月末的*市居民消费物价指数变动,结合系数K计算确定调整后运营期第1年运营成本,将该金额与调整前第1年运营成本的差额调整第1年管廊可用性服务费金额。以后每三年滚动调整,计算确定的运营期调整后第1年运营成本成为后续第4年调整运营成本的基础。Fn为调整后的运营期第n个年度起适用的项目公司年度融资成本;Fn-3为调整前运营期第n-3个年度起适用的项目公司年度融资成本;In为运营期第n年9月末的央行5年以上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In-3为运营期第n-3年9月末的央行5年以上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T为年度融资成本的调整系数,具体为n/27;Fn(n=1时)即运营期第1年项目公司年度融资成本

38、的调整:根据同样调整公式,以社会资本方磋商时确定的财务模型参数、融资比率、资金成本等所计算出的项目公司运营期第1年融资成本作为调整前第1年融资成本,根据2018年9月末央行5年以上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相对2015年9月末的变动率,以及年度融资成本的调整系数计算确定调整后运营期第1年融资成本,将该金额与调整前第1年融资成本的差额调整第1年管廊可用性服务费金额。以后每三年滚动调整,计算确定的调整后运营期第1年融资成本作为后续第4年调整融资成本的基础。K为年度融资成本的调整系数,具体为从运营期开始至拟调整期止的累积已运营年限占总运营期年限的比重。3、营业税及所得税项目公司根据所收取的入廊费及运维费收入

39、,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中营业税税率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税率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2%,产生的经营利润还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与*市税务部门沟通后获悉:项目公司所收取的收入不需缴纳房产税,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不涉及任何税收。投资人与政府双方以未来根据社会资本方的财务模型参数及最终执行的运营期第一年管廊可用性服务费基准收入,确定所对应的实际流转税(含附加)和所得税作为基础税金。以后运营期间若由于国家税收政策改变或地方税务减免等外部原因导致项目公司实际缴纳的流转税(含附加)和所得税,相比基础税金的增减额由市规建局核实后在支付当年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时调增或调减相应数额一并支付。如

40、因可用性服务费调整导致流转税(含附加)和所得税,相比于基础税金的增减额,由投资人承担。3.8绩效考核机制1、市规建局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定期对本项目的建设运营情况进行监测分析,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绩效评价,并建立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对可用性服务费进行调整的机制,保障所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2、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定期考核和抽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从两个方面开展,一是项目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执行考核,二是综合管廊维护的监督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管廊可用性服务费相挂钩。3、市规建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执行项目合同约定

41、的奖励条款、惩处条款或救济措施,同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期满合同能否延期的重要依据。3.9合同体系安排根据*综合管廊PPP项目的特点和需求,本项目将视实际情况采用以下各类协议组成合同体系:1、*市政府授权市规建局与项目公司签订*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应当约定本项目的范围和期限;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用地;付费机制;股权变更限制;履约担保;政府承诺;保险;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不可抗力;政府方的监督和介入;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项目的移交;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等等。 2、市规建局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社会资本后,政府方股东与社会资本方签

42、订合资经营协议,共同出资成立PPP项目公司。合资经营协议中应当具体约定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权比例、董事会及监事会构成、经营管理机构、股权转让限制条件、权益处置限制条件、成立前费用分配等事项。3、市规建局、项目公司与入廊管线单位三方签订入廊协议,约定管线入廊以及费用收取等相关权利义务。以上三项法律文件将作为本次PPP项目采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附件。4、项目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5、项目公司可根据PPP项目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项目的运营和维护事务外包给有经验的专业运营商,并与其签订运营服务合同。6、PPP项目公司可根据PPP项

43、目合同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合同,筹措本项目所需的资金。融资合同可能包括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项目贷款合同、政府与金融机构和项目公司签订的直接介入协议等。政府有义务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所需资料及文件。7、PPP项目公司应根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对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的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进行投保。上述一系列协议共同组成的合同体系,明确了参与本项目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保证了各主体合理利益,有效分配项目风险,保证项目的顺利运行。第四章 项目产出分析本项目主要产出方式为“使用者付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其中,使用者付费主要是指各入廊单位支付的入廊费和管廊运维费;政府

44、可行性缺口补贴主要是指财政部门每年为保证项目正常运营维护以及项目公司合理投资回报前提下对项目公司支付的补贴金额。4.1主要边界条件1、项目产出分析对象本实施方案的项目产出分析对象为纳入本次招商范围的所有管廊项目,包括先建管廊和后建管廊。2、项目投资情况纳入招商范围内的所有管廊项目里程为70.55公里,建设总投资246,927万元。其中,15.48公里已建或在建,建设总投资48,998万元,拟采用LOT方式;55.07公里为新建,建设总投资197,927万元(即本项目的估算总投资),拟采用BOT方式。3、内部收益率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暂定为8%,并以此对可用性服务费进行测算。4、其它测算条件(1

45、)项目建设期3年,2016-2018年;运营期27年,2019-2045年。所有管廊项目运营期起算日为2019年1月1日。(2)项目公司按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现行政策缴纳相关税费,包括营业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3)以当前的社会和经济状况为基础,未考虑政治、政策、社会条件的显著变化对项目经营的影响。4.2测算结果1、运营成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营业务成本包括综合管廊运营维护成本、管理费用、大修理费用及相关税收等。27年项目运营期内主营业务成本为354,742.5万元(含折旧197,927万元)。2、运营期收入为了保证本项目总投资内部收益率达到8%,项目公司需要在27年项目运营期内获得总收入621

46、,675万元。本项目运营期间的经营性收入来自管线用户支付的入廊费和运维费,缺口部分由市政府补足。(1)使用者付费目前*市尚未出台综合管廊收费标准,因此参照各入廊管线的直埋成本及管廊运营维护成本等估算项目公司可获得的使用者付费数额。据测算,运营期内获得的使用者付费总额为254,505.4万元。(2)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在使用者付费额不足时,政府需向项目公司支付差额部分。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应当获得的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总收入为367,169.6万元。第五章 社会资本的选择5.1 社会资本的选择5.1.1选择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已通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