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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总结)共5篇 第一篇: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总结)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2007年上半年土地监察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XX市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实施办法和XX县区国土资源系统执法监察工作七项制度,充分发挥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作用,强化“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思路,进一步完善落实镇、村两级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二00七年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在市局的关心支持和分局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有效地制止了各类违法用地的发生,保护了土地资源,保障了经济发展。具体工
2、作如下: 一、加强对外监察,严格对内监督。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加强动态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未批先用、边批边用、少批多用的现象,防止擅自占用、挖废耕地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发生。我们在加强对外监察的同时,严格对内监督,增强全民保护土地,依法合理用地的法制意识,提高全体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实行依法行政的意识。 二、健全巡查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定重点区域,明确第一责任人,年初分局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了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书,层层落实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将基本农田、各类 开发区域确定为动态巡查的重点区域,特别是把基本农田
3、区域作为动态巡查的重中之重,分局的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深入贯彻落实XX市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实施办法和XX县区国土资源系统执法监察工作七项制度,加大日常土地动态巡查的力度,坚持每周不少于2次的动态巡查,将各类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及时调整执法监察网络人员。实行一把手局长负责制,监察科协助领导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巡回执法检查,积极调动基层监察网络人员的作用,上下联动,形成有效的快速反应执法监察体系。分局还根据村干部调动频繁的实际情况,年初及时调整了镇、村(社区)的土地监察动态巡查网络人员。配齐配强了监察网络人员,首先从监察队伍人员配备
4、得到了加强。 四、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在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出具执法证,确保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没有发生因不文明执法、不规范执法引起的投诉,树立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在加强文明执法的同时,继续加大对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实行有案必查,查处必严,公正执法、公开暴光,达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继续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为土地执法监察第一责任人制度,对失职的实行年终评先一票否决制。 五、落实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规范台帐记录和信息发馈。 分局领导分片包干到村,责任到人,每周不少于一次巡查,监察科每周不少于2次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完善土地动态巡查每
5、周“零报告”和发现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即报告”制度,坚持镇、村网络人员季度活动,交流、排查、分析各单位在土地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及时交流有关信息,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坚持经常性的土地动态巡查台帐月报表制,做到土地动态巡查台帐记录清楚、规范,按时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的土地动态巡查情况分析报告,土地动态巡查台月报表报市局监察科。 六、加强对土地执法监察人员的监督考评。年终市局将对我局土地动态巡查工作进行考核,分局对各村、社区监察员、信息员动态巡查工作情况和效果实行考核,95分以上奖励500元,90分以上奖励300元,90分以下者不予奖励,基本农田出现违法用地的一票否决评先资格
6、。 下半年度工作打算 上半年度的工作基本结束,虽没有啥成绩,但总算也没有什么违法案件。上半年的工作只能代表过去,以后的工作,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各项新制度、新政策、新措施实施之际,国家土地政策越来越严,特别是在招商任务不减的情况下,用地供求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我们国土部门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在基本农田、临时用地、宅基地管理、建设用地跟踪管理方面有待加强,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有些人借此名义 建一些观光农业等,更应引起重视,强化事前防范,工作重心前移,把更多的精力放到依法监管上来,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在土地执法监察上再上新水平。 第二篇:(XX市)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第一章
7、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以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XX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XX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暂行办法的通知(襄土资200814号)文件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是指县局执法监察机构和各国土资源中心所,按照分等定级、划片包干、责任到人、严格考核的方法,对所辖区域土地开发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行为进行动态巡回检查的工作责任制度。 第三条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要贯彻查处与教育、责任与奖惩、巡查与抽查、部门联合与群众媒体监督相结合
8、的原则和方法进行。 第四条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由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组织实施,日常巡查任务主要由县国土资源执法局和国土资源中心所承担。 第五条县局执法监察机构和执法监察局应当配备动态巡查所必须的车辆、通讯工具及其它办案器材,落实工作经费, 为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提供方便和保障。 第六条局机关、执法监察局和各国土资源中心所必须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健全县、镇、村、组执法监察信息网络、畅通举报渠道。 第二章区域与职责 第七条各国土资源中心所要按照行政区域各负其责,形成自上而下的动态巡查网络体系。 第八条县执法监察局和各国土资源中心所要按照国家重点保护资源对象和本地区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
9、规律划分巡查区域。 一级巡查区域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含开发区)、城郊结合部和国道、省道两侧的土地以及国家规划XX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XX县区。 二级巡查区域为。镇政府和已撤乡镇所在地规划区、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农用地、镇村结合部、县道路两侧的土地以及矿山较集中的地区。 三级巡查区域。村庄规划范围内,村庄周围的土地、农民建房用地和零散分布的矿产资源所在地区域。 第九条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开展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主要职责。 (一)组织和协调国土资源中心所的动态巡查活动; (二)划分巡查区域、落实巡查人员,明确巡查责任; (三)对国土资源中心所的巡查情况和巡查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10、 (四)对本级及下级巡查人员情况和巡查效果进行考核; (五)每年对全县的动态巡查情况进行总结和考核。 第十条国土资源中心所动态巡查职责: (一)建立动态巡查工作制度,划分巡查区域,确定巡查人员,包村到人开展巡查工作; (二)建立动态巡查工作台账,填写动态巡查发现制止违法行为情况报告,并及时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动态向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报告; (三)对巡查人员的巡查情况和巡查效果进行互查互评; (四)汇总和分析动态巡查情况,每月向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上报动态巡查月报表和分析报告。 第三章方法与要求 第十一条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和各国土资源中心所都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责任目标。第
11、十二条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采取普查与抽查、专项与随机、定期与不定期、自查与交叉检查的形式进行。 第十三条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和各国土资源中心所要根据我县实际以及动态巡查的主要职责、巡查区域等级和违法行为发生的趋势与规律,加大巡查频率。 各国土资源中心所对辖区内的一级巡查区域每15天巡查一次,二级巡查区域每月巡查一次,三级巡查区域每三个月巡查一次。 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对辖区内的一级巡查区域要每月巡查一次,二级巡查区域每两个月要巡查一次,三级巡查区域实行不定期随机巡查。 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和国土资源中心所在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多发时段、高发区域和特殊时期要加大巡查频率,必要时可以组织人员进行巡查
12、。 第十四条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和各国土资源中心所应建立动态巡查台账登记制度,台账登记内容包括巡查时间、巡查路线、巡查情况记录和巡查人员等。如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必须记录违法现状,制止措施,当事人的简要情况,最终处理情况。 第十五条动态巡查人员在检查和制止违法行为时,必须出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件表明身份,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与申辩。 第十六条动态巡查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执法、热情服务,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第十七条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巡查人员要及时向当事人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说明其违法行为将产生的严重 后果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法
13、律义务,自行终止或纠正其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在巡查中,对一些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指出其违法行为并警告后能及时改正的,可不追究法律责任。但巡查人员应将其违法行为的改正情况,详细记录在动态巡查台账之中,并填写好动态巡查发现制止违法行为情况报告,同时将相关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 对违法情节严重,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巡查人员应当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批准,按程序移交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土资源部门立案查处。 第十九条动态巡查发现制止违法行为的情况报告应载明。违法行为人的基本情况,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基本事实,巡查人员已经采取的制止措施,巡查人员的处理建议。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 第
14、二十条县局建立量化考核指标,把巡查工作情况,包括巡查时间、巡查覆盖率、台账记录情况、巡查任务完成情况、职责履行情况、案件查处率、案件结案率等列为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考核采取自评、上级查阅资料、踏勘现场、组织评议、综合评分的办法进行,每年考核一次。县局对各所的考核由执法监察局组织实施,每半年一次,考核结果汇总 后上报县局。 第二十二条实行动态巡查工作百分制考核(具体考核标准见附表)。考核评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优秀;7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各国土资源中心所,对辖区内的动态巡查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总结;并上报县国土资源
15、监察局,由县国土资源监察局汇总后一并上报县局。建立定期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与年度奖惩与职务任免挂钩。 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县局通报表彰,对直接责任人员和责任领导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县局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追究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对因巡查失察、渎职造成国土资源违法严重后果的,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 第三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一、市、县(市、区)、镇三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执法监察队伍,按照依法、及时、有效的原则行使巡查职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国土资源巡查工作。 二、巡查主要实行全面巡查和重点巡查两种方式。 三、巡
16、查区域等级按照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矿产资源分布范围进行划定。 一级巡查区域为。规划开发区、工业园区、市政府划定的44个工业集中区以及优化发展、鼓励发展工业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城乡结合部、国道省道两侧以及矿产限制开采区。 二级巡查区域为。乡镇(办事处)政府所在地规划办、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乡村结合部、县乡道路两侧和已经依法审批过的用地单位和采矿单位。 三级巡区域为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四、执行巡查任务时,巡查人员不少于2人,携带行政执法证件,对确认为违法行为的,当场督促违法当事人立即停止、改正违法行为、制止无效的,应及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或者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法收集相关证据
17、材料。 五、建立动态巡查登记制度。 六、市局根据执法形势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开展互检互查。 七、各地应当创造条件,加强与公安“110”建立联动系统,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八、建立快速反应和集中行动机制。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报告备案制度 一、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明确专人负责统计、报告和分析工作。 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执法监察人员,要执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9】 127号)的规定,认真实行零报告、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制度。 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实行“零报告”制度。 四、对重大、突发等违法行为实行“专项报告”制度。 五、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总
18、体情况实行“定期报告”制度。按照国土资厅发【2007】 221号、苏国土资发【2007】 86号等文件规定,“定期报告”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在线上报。 2、省国土资源厅对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实行逐级备案制度。 3、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对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违法用地制止查处情况实行备案制度。 4、国土资源部建立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上报工作制度。 六、定期报告的时间、内容等要求,根据上级最新通知精神及时调整。 七、各县(市、区)局应当在每年1月10日前,总结上一年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并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规律性、倾
19、向性的总量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设,书面报告市局;市局根据需要,可以要求XX县区(市、区)局、各分局不定期地向其进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专题报告;下级国土资源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随时向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也可以越级报告或者反映情况。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制度 一、市、县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受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举报工作,并设立“12336”违法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 二、国土资源所应在村、街居民点设立举报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的聘 请国土资源雷管(信息)员,协管(信息)员应在政治素质较好的干部群众中选用,报县(市)区局备案,每月给予
20、适当物质奖励,名单不向社会公开。 三、市局按照集中登记、归口交办、妥善处理的原则,对通过信访、“12336”、“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违规违法线索反馈子系统”等渠道交县(市)区局、分局核查的违法线索,要求报结果的,除有特定时限外,承办单位应在10日内将核查结果上报市局,案情比较复杂的,核查时间最长不超过1个月。 四、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承办人员应在向上级书面报告的同时,通过一定的方式将核查结果告知举报人。 五、国土资源部门应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署名举报的,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对外泄露其姓名、住址等情况。对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案件发挥重要作用的举报人,应予精神鼓励或给予一定的物
21、质奖励。 六、市局对“12336”违法举报电话每月、半年、全年受理的情况,分类分地区在网上予以通报,并对本期违法形势的总体判断、违法特点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简要分析。 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通报和督办制度 一、市局对各县(市)区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占用基本农田或大量耕地、影响社会稳定及非法采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等重大、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 二、决定挂牌督办的案件,市局向县(市)区局下达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督办通知书,并抄送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省国土资源厅挂牌督办案件的办结时限为收到督办通知后的60日内;市局挂牌督办案件的办结时限为收到督办通知后的30日内。
22、如需延长办结期限,应报督办单位批准。 四、市局对已查处到位的挂牌督办案件,处理结果报经局领导批准后,可以在市局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 五、对重大、典型案件和年度土地矿产卫片反映的地区总体违法问题,市局应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函告,并抄报市人民政府。对违法用地问题突出、案件查处整改不力的地区,及时约谈当地政府有关领导,通报土地执法有关情况,明确整改意见。 六、市局在必要时可会同监察、公安等部门联合督办全市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经请示市政府批准,实行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驻地督察”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七、对交办、转办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未能按时反馈核查意见的承办单位,市局予
23、以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的违法案件,对相互推诿、弄虚作假或者未能按期结案的承办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属地管理制度 一、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辖、下查一级”的原则,实行案件查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制。 二、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市辖三区、XX县区、经济开发区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由市局执法监察支队负责查处,各分局应认真履行巡查、监控、制止、报告、调查、取证等职责。依法应当由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的除外。 三、因行政区划调整的,以区划调整日期为界限,调整前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仍由原国土资源部门履行
24、执法监察职能,调整后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由现国土资源部门履行执法监察职能,现国土资源部门应协助原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已查处案件的没收、拆除、移交等后续工作。 四、市局可以直接查处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涉及县(市)区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违法责任人为县级领导干部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督办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五、跨省越界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难以查处或查处不到位的,应在履行职责的前提下,于每季度的挂牌督办案件上报工作中,逐级报告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用于挂牌督办。 六、不属于本级政府管辖范围,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查处有困难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协助
25、查处或直接查处。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文明执法和廉政制度 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应当着装整齐,在执行职务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应当文明执法,秉公办案,在查处违法案件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对涉案当事人、被调查人采取粗暴方式或斥责、打骂; 2、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采取不合法、不文明的方式,侵犯当事人的人格和利益; 3、在执法现场言辞偏激、行为失态,引发冲突和矛盾;依权压人,耍威风,泄私愤。 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应当模范地执行廉政准则,严禁以权谋私。在执行职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接受涉案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吃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2、接受涉案当事人和有关人单位赠送的礼
26、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3、暗示或索要涉案当事人和有关单位的财物,暗示或要求涉案单位、人员为本部门、本人及其亲朋好友提供方便和不当利益; 4、在执法和查办案件期间酗酒、打牌、赌博。执法监察人员应严格执行“禁酒令”工作日一律不得饮酒。上下级部门之间一律不准吃请、送礼。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行政不作为和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监察部、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追究负有责任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责任追究方式分九类: 1、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2、诫勉; 3、通报批评; 4、责令作出书面
27、检查; 5、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6、停职反省; 7、调离执法监察岗位; 8、劝其引咎辞职; 9、责令辞职。 三、行政处分分六类: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开除。 四、本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混乱,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1、发生重大、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被国土资源部、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或省国土资 源厅公开调查处理的。 2、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致使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现制止不及时,查处追究不到位,导致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形成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影响较大的。 3、因国土资源违法问题严重,被国土
28、资源部、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或省国土资源厅列为重点监控连续两年的县(市)区;因国土资源违法问题严重,被市局列为重点监控连续两年的镇(办事处)。 4、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未通过上级验收,导致本级或上级政府被国土资源部约谈或问责的。 5、对群众信访举报、新闻媒体披露、上级督办等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引发群众性事件或多次集体到省或到京重复上访的。 6、明知建设项目用地涉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仍为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颁发土地使用证书的。 五、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以下行政违法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追究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责任。 1、国土资源区域监管责任不落
29、实,动态巡查工作不彻底、不到位;应当发现而未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现违法行为不制止的;应当报告而未报告或者报告不及时的,应予立案查处而未在一个月内立案查处的;填写巡查台帐或者录入巡查信息弄虚作假的。 2、在执法过程中,因调查取证不细、认定事实不准、适用法律不当、违反办案程序等原因,导致错案发生或者诉讼败诉。 3、对上级机关或领导交办、督办的案件,逾期不办理又不说明情况,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4、不按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或集体审意见下达处罚决定的;应当依法追究违法责任人党纪政纪或刑事责任而未依法依纪提出处理意见并移送的;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而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5、在国土资源
30、执法监察统计上报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的。 6、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或发生其它违法违纪问题的。 六、已经切实依法履行制止、查处职责,并按规定报告但仍然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视为履行了监管职责,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原则上不应承担相关责任。 七、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机构依照干部管理权限,遵循“分级负责、下查一级”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追究制度,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受理举报、调查核定和责任追究意见的提出及落实等工作。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保障制度 一、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建
31、设,建设情况作为全系统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 二、各地要将执法监察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务预算,并予以充分保障。积极争取和改善执法监察工作条件,在执法监察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软件建设资金投入方面要给予倾斜,为执法监察队伍配备必需的专用车辆以及通讯工具等有关办案设备。 三、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和工作实际情况,逐步实现全市各级执法监察队伍负责人高配,努力争取执法监察队伍升格。有条件的执法监察队伍可以配备一名同级政治干部,确保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提高队伍政治素质。 四、执法监察队伍要实行定员定岗,大力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市国土资源局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业务培训会或执法工作座谈会;安排一次
32、“XX市十佳国土卫士”和执法监察队伍先进个人外出学习考察的机会。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也应有计划、有目的、多渠道、多形式的组织培训、互学、考察和调研活动,全面提升执法监察业务能力。 五、为鼓励执法监察队伍“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得罪人”的奉献精神,并体现对执法人员艰苦工作的补偿,应比照信访工作给予执法监察人员相应的岗位津贴。 六、建立和完善执法监察考核和评比表彰制度。按照职责分明、指标量化、考核有据、奖罚分明的要求,逐步建立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执法监察机构、队伍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进行严格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进行评比表彰。 七、年度考核指标
33、主要是。巡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的情况;以年度卫片监测图斑为依据的违法案件发案率、报告率、查处率;巡查、报备、信访反馈、督办核实等日常工作是否按照制度要求的期限执行及完成情况;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情况;开展“土地执法模XX县区”、“土地执法模范镇”创建情况;“土地执法和信访重点监控镇”排序和整改情况等。 八、执法监察人员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由执法监察机构会同人事部门共同组织评比,排名前列的推荐为XX市“国土资源系统先进个人”或“十佳国土卫士”。 第四篇:九集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责任状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 责任状 九集国土资源所 二o一二年二月 九集国土所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 责任
34、状 为进一步强化我辖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认真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保障国土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和保护,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城关国土所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责任状。 一、巡查目标和责任 1、实行动态巡查制度,通过建立巡查网络,划定巡查区域,确定巡查周期,明确巡查责任,做到巡查工作制度化、图示化、台帐化。 2、各包片责任及各包村干部、村级巡查员是辖区动态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巡查工作的落实、发现、调查、纠正和制止本辖区的土地违法案件,担任巡查的工作人员是动态巡查的直接责任人。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包干、纵向到村、横向到人的多层责任制。各巡查人员应及时制止
35、违法建设。 3、动态巡查采用常规、重点和指定巡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巡查计划和要求,对一级区域每周二次,二级区域每半月一次,三级区域每月一次。 二、巡查工作要求 1、各巡查责任人要定期认真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 类土地违法案件,严格对正在实施的非农建设用地实行全程巡查监管,对巡查中发现正在实施违法用地行为的,如实填写动态巡查记录和巡查统计台账。应详细记录巡查的时间、地点、路线、人民、发现违法案件的地点、当事人、面积、地类和拟处理意见等内容,采取不发停工通知予以当即制止,并在当日内,向国土所领导报告后跟踪巡查,防止违法行为漫延,巡查中发现重要情况和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的,应及时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报
36、告,并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2、对巡查中发现拒不停工的土地违法行为和已形成土地违法事实的案件,一般在三日内将相关材料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依法立案。 3、及时更新动态巡查台帐数据,确保台帐数据详细完整,巡查资料由专人保管。每月按时向局执法监察大队上报巡查台帐。 三、责任追究 凡因巡查不力,发现违法用地未及时制止、查处,导致严重后果的,将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行政经济处分。 (1)上级领导,群众信访及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在一个巡查责任区内连续发现两次以上违法行为而责任人没 有巡查发现的(以登记台帐报告为准);(2)发现正在进行的
37、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制止而久拖不决的(以超过一个巡查周期为限);(3)卫片执法检查发现一个违法行为而责任人没有发现的;(4)巡查人员因严重失职,重大违法案件未被发现的;(5)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知情不报、瞒报的; (6)重大违法案件在规定时间内不处理而被曝光的;(7)群众举报,上级转办交办的案件,不在规定地限内报告处理(没有明确时限的,一般案件1个月,特殊案件2个月); (8)有严重过错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1)(2)(3)类情形的在全镇范围通报,并处以500元处罚;对有(4)(5)类情形的,报经局党组给予警告处理,并取消年终奖;对有(6)(7)(8)类情形的,报经局党组给予待岗处理。 四、奖励
38、 对巡查制度落实到位、制止违法行为及时有效,日常工作中表现优异的个人,国土资源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九集国土资源所:所巡查人员: 2012年2月3日 第五篇:2007年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计划2007年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市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市国土资源系统执法监察工作七项制度,充分发挥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作用,强化“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思路,进一步完善落实镇、村两级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对2007年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计划如下: 1、加强对外监察,严格对内监督。为了进一步加强
39、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加强动态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未批先用、边批边用、少批多用的现象,防止擅自占用、挖废耕地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发生。在加强对外监察的同时,严格对内监督,同时对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 2、健全巡查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市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市国土资源系统执法监察工作七项制度,分局加大日常土地动态巡查的力度,坚持每周不少于两次的动态巡查,将各类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年初分局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了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书,层层落实土
40、地动态巡查责任制。 3、确定重点区域,明确第一责任人。分局将基本农田、各类开发区确定为动态巡查的重点区域,特别是把基本农田保护区 作为动态巡查的重中之重。分局的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4、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土地违法。继续加大对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实行有案必查,查处必严,公开暴光,达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继续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为土地执法监察第一责任人制度,对失职的实行年终评先一票否决制。 5、加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在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出具执法证,按要求先告知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不发生因不文明执法,不规范执法引起的投诉,树立国土资源管
41、理部门的良好形象。 6、加强对土地执法工作的领导。一把手局长负总责,监察科协助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分局负责人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第一责任人。 7、及时调整镇、村两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网络。分局年初及时调整了镇、村(社区)的土地监察动态巡查网络人员,并充分发挥专兼职土地执法监察员和信息员的作用,上下联动,形成有效的快速反应执法监察体系。 8、建立落实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分局领导分片包干到村,责任到人,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监察科每周不少于二次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完善土地动态巡查每周“零报告”和发现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即报告”制。 9、规范台帐记录并及时反馈信息。镇、村网络人员活动
42、及时记录,及时分析和反馈有关信息。土地动态巡查台帐记录清楚、规范。按时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的土地动态巡查情况分析报告,土地动态巡查月报表报市局监察科。 10、加强对土地执法监察人员的督查考评。年终市局将对我局土地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进行考核,分局对各村、社区监察员、信息员动态巡查工作情况和效果实行考核,95分以上奖励500元,90分以上奖励300元,90分以下的不予奖励,一级市场出现违法用地的一票否决奖励资格。 二00七年一月一十五日 内容总结(1)二00七年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在市局的关心支持和分局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有效地制止了各类违法用地的发生,保护了土地资源,保障了经济发展(2)三、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和工作实际情况,逐步实现全市各级执法监察队伍负责人高配,努力争取执法监察队伍升格(3)有条件的执法监察队伍可以配备一名同级政治干部,确保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提高队伍政治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