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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矿业大学环境保护协会-青环志愿者服务中心 工作手册第五部分:其他制度 第五部分 其他制度 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印发内部使用 43工作手册第五部分:其他制度 中心民主议事制度 为更有效地开展工作,增强中心工作人员主人翁意识,体现民主参与和群众监督意识,增加中心各项工作开展的透明度,凝聚中心的合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心工作业务性质,特制定公共教学服务中心民主议事制度。 一、为鼓励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中心成立民主议事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为5-7人(单数)。小组成员中除中心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外,其他人员采取民主推选的方法产生,每年对人员调整1次。 二、民主议事小组人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2、(1)为人正直,待人接物较客观、公正 (2)能自觉维护中心的荣誉,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主人翁意识(3)工作1年及以上,熟悉本单位工作业务性质和流程(4)善于团结同志,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并能积极反映民生 三、民主议事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参与中心主要工作计划的制订、落实与督查等工作,如对教学设备及耗材的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大型设备检修工作、各类技术改进工作、出勤考核与岗位考核、内部岗位设置与人员调整、管理制度建立与完善等工作进行集体商议,并提出相应的民主意见。 四、建立中心工作通报制,利用每月一次的工作例会,向全体人员进行通报由中心或民主议事小组形成的各类工作安排及拟处理意见,力求在最大范围内,充分征
3、求全体工作人员的意见,由中心进行集中并形成最终实施意见。 五、建立中心工作沟通制,鼓励所有工作人员通过各种途径与中心负责人、办公室主任,以及民主议事小组成员进行工作沟通。 六、中心负责人应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工作中应通过各种方式,不定期与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谈话,每人每学期不少于2次,了解和掌握工作中存在的实际疑难问题,以及一线工作人员工作和生活状况,体现人文关怀,关注职工利益。 二一三年四月修订二一一年八月制订 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印发内部使用 44工作手册第五部分:其他制度 中心“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1)为了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
4、公共教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议事决策机制,强化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贯彻民主集中制,特制订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的“三重一大”制度,是指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二、中心“三重一大”事项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2)中心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3)事关全局的教学基础保障条件建设及技术改革方案;(4)中心内部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终止; (5)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大额度专项经费的申报与调整;(6)中心人事变更、考核评优、人员违规处理等;
5、(7)利用国家提供的设备修购专项资金进行的重大专项建设;(8)单项支出在50万元及以上的大宗物资和耗材的采购;(9)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工作、活动和事项。 三、集体决策的主体 (1)集体决策的主体:中心民主议事小组。(2)集体决策的辅体: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四、集体决策程序 (1)凡属于“三重一大”范围中的事项,一律实行“两上两下”的做法,由中心办公室在进行充分调查和民意测验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方案,然后由中心负责人召集中心民主议事小组进行集体商议。必要时,可召开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进行集体讨论。最后,由中心负责人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形成决定。 (2)集体商议和领导决策过程中,要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坚
6、持“少数服从多数、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允许保留意见,对于少数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坚持“求大同、存小议”。 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印发内部使用 45工作手册第五部分。其他制度(3)在讨论决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充分征求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意见。 四、管理与监督 (1)定期组织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三重一大”事项执行规章制度,并在“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的过程中,随时接受学校各级管理部门及中心工作人员的全程监督。 (2)经集体决策的重大问题,应严格按照会议决策组织实施,并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执行情况。执行过程中如具体内容有较大修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和汇报,并向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进行
7、解释和通报。 五、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的,根据其事实、性质及情节,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不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未向决策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其他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二一三年四月制订 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印发内部使用 46工作手册第五部分:其他制度 中心政务公开实施办法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意见和中国矿业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为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
8、本办法。 一、政务公开原则 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二、政务公开内容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中心服务范围、服务承诺、服务流程、联系方式、投诉途径;各项规章制度、教学设备技术参数及设备使用指南等。 (二)对内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发展规划与改革方案、中心管理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中心重大项目实施进展、大宗设备采购与招标、中心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情况、年终考核与职称评审、岗位聘任与人事变动、职工培训与交流情况,以及各类评优评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 三、政务公开形式 根据公开的内容不同,采取的不同的形式。 (一)对外
9、公开。中心网站、工作手册、宣传材料、各类沟通会和座谈会等。 (二)对内公开。民主议事会议、工作例会、其他工作活动等。 四、公开注意事项 实行政务公开,要坚持公开原则的确定性与公开步骤的渐进性相结合,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程序,及时总结,并自觉接受纪委和直属业务党总支的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一三年四月制订 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印发内部使用 47工作手册第五部分:其他制度 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廉政建设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中心廉政建设,杜绝违法违纪行为,保持单位职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0、 第二条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和领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精神和要求,将单位的廉政建设与中心业务工作有机联系起来,坚持以工作为依托,教育每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深入领会和学习、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和践行、在工作中严格自查和自律。 第三条关注重点岗位、重要环节,不断根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存在的隐患,及时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行为,严格工作程序。 第四条严格按照学校的物资采购、设备招投标规章制度执行设备采购计划,严禁在招投标和日常设备采购中徇私舞弊,或接受他人贿赂。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设备供应商的宴请
11、和高档娱乐消费活动,也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等各种贵重物品。 第五条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搞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中心的招待费用。第六条中心各项事务要公开。全局性的工作,如年度计划、年度工作安排、经费开支、评选先进职工、奖惩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意见,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讨论决定问题时,涉及的有关人员应该自觉回避。 第七条加强对中心代管设备的资产管理工作,所有设备的采购及使用由中心办公室进行统筹安排和协调管理;所有设备使用和更换严格遵守登记领用制度,保证各类设备的安全;办公室及时公布各类设备的使用情况,接受广大职工监督;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偷换或挪用
12、单位设备,一经发现,将报请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一三年四月修订二一一年八月制订 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印发内部使用 48工作手册第五部分:其他制度 中心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为贯彻执行中矿委20211号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精神和要求,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做好公共教学服务工作,现结合中心工作业务性质,提出如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具体实施意见。 一、全体中心工作人员应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和领会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岗位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从自身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从点滴做起,全方位提高自身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二、中心负责人应
13、坚持深入调查研究。负责人要对部门整体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熟悉和了解本部门工作业务性质、存在的主要问题,主动思考本部门近期工作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中心负责人应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工作中应通过各种方式,不定期与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谈话,每人每学期不少于2次,了解和掌握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以及一线工作人员工作和生活状况,体现人文关怀,关注职工利益。 四、建立中心工作人员出勤到岗情况互查机制。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心制订的出勤考核管理规定。为保证执行力,由中心办公室对一线工作人员出勤和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一线工作人员可对中心办公室人员出勤和在
14、岗情况进行监督。 五、建立中心工作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机制。要求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含中心负责人)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深入到一线工作人员中去,为一线排忧解难。具体按照中心制订的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执行。 六、一线工作人员,应端正工作态度,树立主动服务意识,在保持个人联络畅通的情况下,经常到其分管教室进行巡检,并坚持亲自到现场处理教学设备故障,坚决杜绝“只说不做”或“说多做少”的不良工作作风出现。 七、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坚持以教师为本的原则,积极转变工作态度,做到“四要四不”。四要:“要及时接听电话”“要耐心细致解释”“要妥善解决问题”“要及时转达意见”;四
15、不:“不说牢骚话、不讲大空话、不给脸色看、不做无为事”。 八、为增加广大师生对中心工作的了解,中心在遵循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分别通过中心网站、教室电脑、教学楼公告栏,及时发布教学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服务流程,明确投诉方式和渠道,实现教学服务工作的透明化、信息化、快捷化、人性化。 九、根据单位工作特点和业务性质,建立中心内部定期工作例会制,一月一次,一般安排在每月初的第一周(尽量安排在周三下午)。除此以外,要严格控制其他时间内部会议的召开,常规工作安排与布置通过每月一次的工作例会解决,其他尽量通过网站、邮件、电话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印发内部使用 49工作手册第五部分。其他制度等形式传达或通
16、报,特殊情况下按照学校的要求组织和安排。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希望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严格对照执行,并互相监督。 二一三年四月制订 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印发内部使用 50工作手册第五部分:其他制度 中心内部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一)为加强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内部网站规范化管理,发挥网络的独特效应,实现信息资源交流与共享,更好地为学校的教学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依据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学校制定的相关规章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二)网站建设及管理工作应贯彻“健康、丰富、特色、及时”的八字原则。 (三)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网络信
17、息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二章管理体系 (一)建立和落实中心内部网站管理责任制。网站负责人由中心负责人担任,设网站专职管理人员一名,由办公室人员担任。 (二)主要职责是: (1)中心负责人负责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审定上传资料,处理网站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网站正常、健康运行。 (2)网站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拟定、报批网站运行、维护、管理等各项制度;具体落实网站的建设规划,以及信息收集、审核、上传任务; 第三章信息管理 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1)网站内各栏目信息
18、的采集与提供,由中心办公室负责提供。 (2)各业务部门负责提供教学设备保障工作中产生的关键信息,以及与设备保障工作有关的调研资料。 (3)重大新闻和信息由中心负责人审定后方可发布。(4)网站管理人员对上传资料必须进行登记后方可上传。 (5)网站管理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把采集到的信息及时地发布到网上,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6)负责及时回复在网站留言板上由学生和教师提出的各类问题,暂时无法回答的,应及时报中心负责人进行协商,并予以尽快回复。 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印发内部使用 51工作手册第五部分:其他制度 第四章安全管理 (一)网站管理员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上传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
19、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二)网站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监视网站信息,发现网站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应当及时清除;发现恶意攻击行为,情节较重的立即向中心负责人汇报,并配合学校主管部门进行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三)网站管理应建立健
20、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遵守下列规定: (1)网站管理员要定期向中心负责人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2)网站管理员应不定期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网站管理员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3)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 第五章岗位考核 中心网站的管理工作纳入到个人年度考核范畴。 第六章责任追究 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网站中断、信息传递延误、泄密、病毒感染和设备器材损坏,以及违反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的,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二一三年四月修订二一二年八月制订 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印发内部使用 52工作手册第五部分:其他制度 中国矿业大学公用教室管理暂行实施办法 (二一二年十月修订) 第一章教室管理总则 第一条公用教室是学校的重要教学资源,是进行课堂教学和学习的主要场所。为加强教室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良好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用教室资源系指经学校相关部门界定的用于全校本科生、研究生上课并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的教室,各二级单位自行管理用于专业或实验课程教学的教室除外。 第三条公用教室管理目标和要求是。管理环节畅通,服务意识到位,保障教学有力,优质服务教学。 第二章管理部门职责 第四条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全校公用
22、教室资源的登记与在册管理,其辖管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公用教室使用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包括教室的日常开放管理、安全值班、卫生保洁工作,以及教室内基础设施的常规维护工作、教室使用情况的督查和统计等。 第五条公共教学服务中心负责全校公用教室使用的总体协调工作,教学计划外教室借用的审批,以及多媒体教学设备运行保障工作等。 第六条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在由学校核定的公用教室资源范围内,安排和使用全校公用教室资源,并负责教学计划内公用教室借用的审批工作。 第三章教室使用规范 第七条公用教室是学校的重要教学资源,主要服务于教学。校内任何单位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挪用、占用或改变公用教室的用途。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公
23、用教室用途的,必须报请学校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第八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根据课程教学计划安排和学生自习的需要,坚持科学合理、高效节能的原则按需开放教室,既要满足实际需求,又要避免教室资源的盲目浪费。 第九条各二级教学单位应根据课程教学计划和教学管理部门的要求,按需申请,规范使用教室,课表一经排定,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不得擅自改变上课时间和地点。 第十条因教室设备或教师个人因素无法使用原计划指定教室,一般由公共教学服务中心根据教室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临时调整。如因设备原因需要长期调整,由公共教学服务中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印发内部使用 53工作手册第五部分。其他制度心报请教学管理部门对使用教室进行及
24、时变更,以避免教室使用发生冲突。如因教师个人原因需要长期调整者,一般由任课教师本人按照教学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教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所有进入教室的人员应遵守教室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和保持室内卫生和教学秩序,注意自身的言语和举止行为,严格执行教学作息时间制度,自觉协助物业和教室管理人员共同做好教室的管理和保障工作。 第十二条教室是公共场所,学生应养成文明使用教室的良好习惯,任何集体和个人不得擅自占位或占而不用,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和其它同学的学习。 第十三条教学设备是教室中重要的组成元素,是教学的必备工具,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范使用设备,课程结束后应及时关闭设备,以免
25、设备损坏。 第十四条教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而无法使用时,应及时报请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处置。对使用多媒体教学有特殊要求的任课教师,应事先与公共教学服务中心技术保障人员取得联系,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校园一卡通是任课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教学设备的钥匙,未经批准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将校园一卡通转交给其他无关人员使用。 第十六条学生在教室上课和自习应自觉养成爱护设备的良好习惯,未经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或任课教师许可,切勿自行操作多媒体教学设备。未经任课教师授权,学生不得自行拷贝老师的教学课件。 第四章教室借用规范 第十七条公用教室是全校师生进行课堂教学和学习的主要场所,在优先
26、满足正常教学和学生自习需求的情况下,可以量情而定,合理安排好教学计划外教室的借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在处理教学计划外借用教室审批事宜时,尤其对于大批量的教室借用,应提前与教学管理部门保持沟通和联系,以确保不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第十九条教学计划外借用教室,主要有下列三种类型: (1)由学校统一部署和安排的全校性大型活动,如毕业生招聘会、新生入学教育、国家教育考试(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等)等; (2)各学院(单位)举办各类专题学术报告、系列讲座、学生活动,以及本单位学生开展正常的班级和社团活动; (3)校外(培训)机构或单位(除第1类外)开展服务于本
27、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 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印发内部使用 54工作手册第五部分。其他制度第二十条由学校统一部署和安排的全校性大型活动,由相应职能管理部门提前向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和教学管理部门提交教室使用计划,由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和教学管理部门,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及公用教室资源的分配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第二十一条各学院(单位)因举办各类专题学术报告、系列讲座、学生活动,以及本单位学生或学生社团举行非教学性活动需要借用教室,应指定专门工作人员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向公共教学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由各单位分管领导进行签字确认。各学院应对学生活动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学生在公用教室内举
28、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并教育学生文明使用教室。 第二十二条为满足教学和学生自习的需求,校内相关部门和学生申请借用教室尽量安排在教学计划较少的时段内;校外单位借用教室原则上安排在节假日期间,其他时间量情而定。如因教学需要,公共教学服务中心有权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临时作出调整安排,借用单位或个人应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条校外(培训)机构或单位借用学校公用教室,坚持从严控制的原则,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接受校外(培训)机构或单位借用学校公用教室,每4小时为一个单元(半天),不能连续借用。一般情况下,在正常的教学时段内学校不接受长期借用教室(累计借用时间超过1周)的使用申请,节假日期间可酌情
29、考虑。 (2)由校内一名在职职工作为介绍人,并分别由学校宣传部、后勤管理处、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和保卫处等进行分类审核把关,并决定是否批准使用。 (3)校外(培训)机构或单位借用学校公用教室,应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公用教室借用审批表,借用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承办活动的具体内容、参加对象、主讲人情况等进行具体详细陈述,并对其使用行为做出履行承诺。 (4)校外(培训)机构或单位在借用过程中,使用单位为直接责任人,校内介绍人为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应主动配合学校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并主动、及时反映在使用期间发生的一切异常情况。 (5)校外(培训)机构或单位(除第1类外)开展服务于本
30、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需按照学校制订的收费标准缴纳教室使用管理费。 第二十四条所有教学计划外申请使用(借用)教室,一律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使用(借用)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循学校教室使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和保持室内卫生和活动秩序,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从事与审定内容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有违规、违法使用行为,校内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请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查处。 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印发内部使用 55工作手册第五部分。其他制度第二十五条教学计划外使用(借用)公用教室,使用(借用)人不得随意改变各类设施和设备的位置,如有特
31、殊情况应在教室审批表中进行相关说明,在征得相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改动,并负责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和恢复现场,以确保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二十六条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含学生)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借教室。第二十七条任何事由借用教室时间均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 第二十八条学校接受各方面对违规和违法借用、使用、强占教室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及其它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四月修订二一一年八月制订 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印发内部使用 56 第 19 页 共 19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