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五).doc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5010948 上传时间:2022-09-22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五).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五).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五).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五).doc(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2021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2021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2021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场。 三、工作职责 (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农业局: (1)负责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牵头工作。 (2)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

2、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县环境保护局: (1)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 (3)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4)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1)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 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1)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 (2)

3、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1)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 (2)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 (3)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68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县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

4、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并发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二)综合整治阶段(2021年8月2021年5月1日) 1.由县环保局、县农业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2021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2021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建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并于2021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做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6月) 检查禁养区内是否按要求停止养殖,禁建区内养场是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21)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21)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以及禁建区内禁止建设新的养殖场等 第 3 页 共 3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