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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6页 共6页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一般条款 合同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卖方: 地址: 公司属国: 电传: 传真: 电报: 买方: 地址: 公司属国: 电传: 传真: 电报: 买卖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以()FOB,或()CFR,或()CIF条款签订本合同并同意以下所述条款: 1商品名称: 2规格质量: 3单位: 4数量: ()卖方或()买方可以在数和量上选择多装或少装_ 5单价FOBCFRCIF: 6总额: 7原产地国和制造国: 8唛头: 9装运 91装运时间: 92装运港(): 93卸货港(): 94()允许或()不允许“甲
2、板货”运输。 95()允许或()不允许转船。 96()允许或()不允许分批装运。 10支付条款: 101支付方式:(由以下方式10.1.1(即期信用证), 10.1.2(假远期信用证), 10.1.3(付款交单), 10.1.4(承兑交单),或 10.1.5(汇付)中选择一种() 1011 即期信用证 买方应于 ()合同规定的最早装运期()天前 ()合同签订后()天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该信用证须由 _(银行名称)以()电传,或()电报 ()传真 ()信函开具,内容须与合同条款一致。 信用证的效期不应早于合同所规定的最晚装船期后( )天。 信用证中须包含以下语句“该信用证按
3、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1993年修订本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办理”。 1012远期信用证 买方须于 ()合同规定的最早装船期()天前, ()合同签订后()天内, 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天后付款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该信用证须由_(银行名称),以()电传,或()电报,()传真或()信函开具,内容须与合同条款一致。 信用证的效期不应早于合同所规定的最晚装船期后()天。 信用证中须包含以下语句“该信用证按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1993年修订本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办理”。 1013付款交单(DP) 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给买方开具附属所需单据的即期汇票。买方应在第一次提示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即付款交单
4、。 1014. 承兑交单(DA) 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随同所需单据开具给买方_后( )天后付款的汇票以便买方承兑。买方将接受汇票及所需单据并在汇票到期日付款,即承兑交单。 1015汇付 买方应于 ()收到10.2. 节中所规定的单据后( )天后, ()提单签发日()内, 通过卖方指定的银行,以()TT(电汇),或()MT(信汇)或()DD(票汇)方式,将发票金额付到卖方帐户。 102所需单据 卖方应准备以下单据提交给买方: ( l ) 商业发票_份。 ( 2 ) 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提货人为( )或者( )凭指定并经空白背书,注明运费()预付或()到付,通知收货人或 ( 3 ) 保险单保险证
5、明 ( 4 ) 质量检验证检验报告化验证明 ( 5 ) 原产地证表格A ( 6 ) 装箱单重量单数量单 ( 7 ) 装船通知装运通告 ( 8 ) 以下其它单据: 103银行费用 根据上述101款中的支付方式,买方将承担在以下银行所属国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 ()信用证开证行(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 ()托收行(在付款交单或承兑交单方式下), ()汇付行(在汇付方式下), 卖方将承担这些国家之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 104过期利息 如果买方未能按期支付到期款项,那么,买方应支付卖方从到期日起算至实际支付日期间年利率为()的利息。一经卖方提出,买方应支付该延期利息。 11交货条款 111包装 所
6、有物品将适当包装以防潮湿、生锈、水汽、腐蚀和碰撞,并适于 ()海运 ()多式联运 卖方将对包装不足或不当所引起的损坏或损失负责。 如需要,应在每件包装箱表面用不褪色颜料刷制每件包装物的尺码,毛重和净重以及诸如“勿倒置堆放”、“防潮”、“小心装卸”等提示性词语。 112 装运条款 1121如果装运条款为CFR或CIF,卖方应不晚于装运期()天前以电传、传真或电报将承运船只的名称、国籍、船龄和其他细节以及合同号码通知买方。假定买方不会不合理地不予确认,如没有买方对有关船只的接受认可,不得装运。买方应于()3个或()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将视其已确认。 1122根据买方的书面请求和或这种信息业已
7、存在,卖方也应不晚于装运期前()天以电传、传真或电报将商品名称、估计数量、预计总额、包装件数、预计总重量和体积,以及船到目的港的预达时间。 1123如果装运条款为FOB,买方将根据合同的规定订舱。卖方应至少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 )天以电传、传真或电报通知买方货物名称、数量,总额,包装件数,总重量和体积,以及货物在装货港装妥待运的日期。买方应至少在船只预计到达装货港时间前()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货时间以及合同号码以便卖方装运。如果舱只或到达时间必须变更,买方或其运输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做必要的按排。如果船只在买方通知的到达日期后()天内未能到达装货港,买方将承担所有实际费用,包括从( )天起算
8、的仓储费及利息。如果船只如期到达,卖方应承担未能及时备妥足够货物所引起的运费死帐及滞期费。 1124如果装运条款为()FOB()CFR或( )CIF,卖方应在货物装妥后立即将装运通知以电传、传真或电报提供给买方或其指定的收货人。该通知应包含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毛净重、尺码、发票金额、提单号码、起运日期以及货物预计到达卸货港的时间。如果所装运货物含有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物表面标注合适的警告性语句和标志符号或其它适用于这些物品的通常的国际惯例和或法规所需要的标志以便运输或装卸时给予特别注意。 在FOB或CFR运输条款下,如果卖方未能及时将装运通知提供给买方或其指定的收货人,
9、而使买方未能及时办理货物保险,则卖方将对运输途中所发生的货物损坏和或损失负责。 1125货物装船后,卖方应将以下每一种船长签发的单据寄一份副本给买 方: ( l ) 海运提单 ( 2 ) 商业发票(如是分批运输,应显示运输批号) ( 3 ) 装箱单 ( 4 ) 重量单数量单 ( 5 ) 原产地证 ( 6 ) 质量检验证检验报告化验证明 1126实际起运日后( )个工作日内,卖方应用航空信将上款中提及的每套单据的副本寄交买方或其指定的收货人。 12保险 如装运条款为FOB或CFR,应由买方办理保险。如装运条款为CIF,应由卖方办理保险,保险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10,所保险别为()平安险(F.P.A
10、.),或()水渍险(W.F.A.),或()一切险 ( All Risks)。附加险别包括: _ 13保证(由以下选择一种或多种) 131卖方所发运货物须与合同中要求的质量和描述一致,包装或盛放方式须与合同的要求一致。 132。卖方应保证所发运的所有货物与合同的规定一致。保证期至 ()装运日()月后。 ()货物在卸货港卸货后()月后。 ()货到目的港()月后,但绝不能超过货物在卸货港卸货后( )月。 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货物违反上述保证,买方也据此通知卖方,则卖方应自担费用 ()修理或更换瑕疵物品或部件, ()修理或更换瑕疵物品或部件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133卖方应保证根据本合同所交货物的质量和规
11、格和合同的规定相符。如合同未明确表示,或卖方末被明告或暗示,则卖方勿需对货物是否符合特定的目的或环境负责。 保证期至 ()装船日( )个月后, ()货物在卸货卸货后( )个月后, ()货到目的港( )个月后,但绝不能超过货物在卸货港卸货后()个月。 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货物违反上述保证,买方也据此通知卖方,则卖方应自担费用 ()修理或更换暇疵物品或部件, ()修理或更换瑕疵物品或部件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14检验 141交货前检验(“由以下选择一种”) 1411卖方应在装运前向检验机构申请货物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涉及安全和卫生保健方面要求的检验,该检验将根据 ()合同的规定,或 ()_标
12、准。 上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将是议付时提交的必备单据之一。 检验机构:_ 在中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进出()商品检验局。 在_(外国),为_. 1412制造商进行的检验 卖方应在装运前,应向买方提交制造商签署的有关货物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涉及安全和卫生保健方面的检验报告,该检验将根据 ( )合同的规定,或( )_标准。 该检验报告将是议付时提交的必备单据之一。 142再检验 为了货物的保证和其他要求,买方有权利在货到 ()最终目的地 ()卸货港 后向检验机构申请货物的再检验 检验机构: 在中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进出()商品检验局。在_(外国),为_。 15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果
13、由于洪水、火灾、地震、雪暴、干旱、冰暴、龙卷风、战争、政府禁令或其他在合同签署时无法预见并不能控制、不可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致使不能或迟延履行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时,该方不承担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不晚于事件发生后()天向另一方提交有关当局或独立的中立第三方出具的发生此种事件的证明书或文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天以上,双方应协商该合同的继续履行或终止。如果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月内,双方仍不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有权中止合同。 16罚金 161未按期交货 如果卖方由于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期交付全部或部分货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将每隔或迟延()天按所
14、迟交货物总价的( )收取,但罚金不能超过迟交货物的总价。为便于计算罚金,不足( )天的小数天数按( )天计算。 162未按期开立信用证 如果买方由于自身原因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开立信用证,买方应支付卖方罚金。罚金将每隔或迟延开立信用证()天按信用证金额的( )收取,但罚金不能超过买方应开立信用证金额的( )。为便于计算罚金,不足( )天的小数天数按( )天计算。 163上述延迟所引起的损失的赔偿将仅限于161和162款中所示的罚金。 17索赔 171除了第三方应负责任的索赔,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涉及安全或卫生保健等方面和合同的规定不一致,买方应对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根据14
15、.2款中所述的有关检验当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对卖方提出索赔。索赔应在: ()货到目的地日( )天内提出,假定该日期不超过货在卸货港卸货完成后()天. ()货在卸货港卸货完成后()天内提出。 如发生不一致,卖方应立即 ()修理或更换这些物品或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 ()修理或更换这些物品或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如果买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索赔,则买方将视为放弃对货物质量不符或明显的质量暇疵索赔的权利。 172卖方应在不晚于收到142款中所示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天内答复买方的索赔,如卖方未能在上述时限内答复,则视为已接受索赔。 18合同解除 181除非另有规定,该合同将在下述情形
16、之一下解除: (1)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或 (2)如果另一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履行其义务,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通知后()天内未能消除违约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情形下,末违约一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 19国际贸易术语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合同的条款将按照国际商会制订的国际商会第460号出版物“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1990)来解释。 20仲裁 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均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得到解决,则应提交仲裁,仲裁应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仲裁在中国,应提交 ()北京 或()上海 或()深圳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如仲裁在_(外国),应提交XXXXX商事仲裁协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委员会另有裁定,概由败诉方承担。 2l通知 以后双方间所有的通知都应书写,或手交,或传真,或电传,或快件邮递,以此种方式进行的传递,当手交时,或传真和电传发出一天后,或邮寄收妥时,将被认为是已交出。通讯地址将是本合同首页所载明的地址。 以下签字的买方和卖方同意以上条款。 买方: 卖方: 日期: 日期: 签署人: 签署人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