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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HS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企业标准 Q/HS 0006.1-2008液化天然气项目验收规程第1部分 接收站工程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Procedures for Liquefied Natural Gas ProjectPart 1 Receiving Terminal Engineering(报批稿)键入发布日期键入实施日期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发布Q/HS 0006.1-.2008目 次前 言2引 言31 范围42 规范性引用文件43 术语和定义44 验收依据54.1 文件54.2 标准及规范65 机械完工验收65.1 验收的前提条件65.2 验收组织及成员构成6
2、5.3 验收程序65.4 建设方在机械完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76 试运转前验收176.1 验收的前提条件176.2 验收组织及成员构成176.3 验收程序176.4 试运转前验收内容197 竣工验收207.1 验收的前提条件207.2 竣工验收组织及成员构成207.3 验收程序207.4 竣工验收工作步骤217.5 验收内容217.6 竣工资料217.7 竣工文件验收227.8 竣工现场检查237.9 竣工验收报告238 专项验收的准备与配合248.1 总体要求248.2 消防验收248.3 职业卫生验收258.4 劳动安全卫生验收258.5 环境保护验收268.6 防雷设计验收27附录A28(
3、规范性附录)28标准及规范28附录B31(资料性附录)31验收表格样式31前 言液化天然气项目验收规程共分3个部分:第1部分:接收站工程第2部分:港口工程第3部分:输气干线工程本部分为液化天然气项目验收规程第1部分,为首次发布。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液化天然气工作组提出并归口管理。本部分的起草单位是: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技术研发中心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分的主要起草人:黄群、卢向东、王修康、陈文煜、侯建国、王洁、夏芳、陈海平等本部分的主审人:贾士栋引 言 本部分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验收的实践,制定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
4、司企业标准:液化天然气项目验收规程之第1部分 接收站工程。本部分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液化天然气领域中的主要标准之一,它规范了液化天然气项目接收站工程验收所采用的标准、验收的组织、依据、程序、实施及验收文件的要求等。本部分适用于包括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及其它相应工程等项目的验收工作。3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0页 共41页液化天然气项目验收规程第1部分 接收站工程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液化天然气项目接收站工程验收所采用的标准、验收的组织、依据、程序、实施及验收文件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所属的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中接收站工程的验收。其它类
5、似工程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工程合同要求进行合理的增减,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面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6年)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油总工2007425号文 (2007年)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1993年)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
6、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1997年)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1996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1年)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 液化天然气 liquefied natural gas (简称为LNG)天然气经去除杂质、净化提纯、深度冷却液化得到的一种液态流体,主要成份为甲烷,同时还含有少量的乙烷、丙烷、丁烷、氮及通常存在于天然气中的其它组分。3.2 液化天然气项目 LNG Project在一定时间、人员和资源约束范围内,将达到预定质量要求的LNG或天然气输送到客户的一项一次性任务。其任务由天
7、然气市场调研、LNG资源获取、工程设计、建设、工程验收、试运投产,并牵头推动相关单位完成配套项目等工作所组成。液化天然气项目通常包括接收站工程、港口工程及输气干线或部分单体的工程。3.3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 LNG receiving terminal engineering 对液化天然气运输船进行接卸,对液化天然气进行低温储存、低温加压和气化并外输至天然气用户的整体工程。其中接收站工程可包括液化天然气汽车、火车和小型液化天然气船的装卸设施。3.4 建设方 Owner 指为建设某一液化天然气项目,依法成立的独资或合资的液化天然气项目建设公司。3.5 承包商 Contractor 根据与建设方签
8、订的合同,承担设计、采办、安装、制造、调试、试运行和施工承包任务的公司或只承担某一项承包任务的公司。3.6 专项验收 Special completion acceptance指行政主管部门对消防、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设施和实施效果的验收。3.7机械完工验收 Mechanical completion acceptance接收站设施及系统已完成了施工和安装工作,通过了设备、电气和仪表等的检验、装置压力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工作,对工程设施各系统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资料的全面验收。机械完工验收将对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安装及保冷工程、仪表安装、变配电、防雷和静电接地、建筑物和钢结构工
9、程等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和抽检。机械完工的标志是氮气置换工作完成。3.8试运转前验收 Pre-startup acceptance指接收站已完成氮气置换工作,第一船LNG到港日期已落实,接收站生产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包括试运投产方案、应急预案、材料准备和人员组织等),准备接收第一船LNG进行装置冷却和进料前的准备工作验收。3.9竣工验收 Final acceptance指接收站已投入正常生产,达到了平稳正常的生产工况,可靠性运转测试和生产考核工作已经完成并达到了设计规定的性能指标和生产能力,或接收第一船气后连续运行1年以上,对接收站竣工情况的验收。4 验收依据4.1 文件1) 国家、
10、地方对建设项目的设计、环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经济、财政、审计、统计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2) 项目建议书;3)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4) 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5) 项目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和调整的相关文件等;6) 招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7) 设计、采购、施工等合同文件和技术资料;8) 国外引进的新技术、成套设备的引进合同以及相关资料;9) 设备装置技术说明书;10)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文件;1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主管部门批准的开工报告;12)国家档案局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 (1992年)。4.2 标准及规范标准及规范,详见附录A。
11、5 机械完工验收5.1 验收的前提条件当建设方的工作满足以下条件时,应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机械完工验收申请:1) 所有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准备齐全;2) 所有的系统和子系统的完工均符合合同要求;3) 验收范围内与生产无关的杂物已被清除干净,厂房和设备已清理完毕;4) 工程质量达到有关施工和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5) 合同中规定的其它相关事项;6) 完成机械完工准备的具体内容,详见5.4;7) 填写XXX LNG项目工程建设机械完工检查申请单,见附录B中表B.1。5.2 验收组织及成员构成机械完工验收由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成立验收小组。建设方应积极配合。5.3
12、验收程序5.3.1 启动会议1) 会议由验收小组组长主持,宣布验收组成员;2) 建设方报告施工情况、自检情况和完工情况,提交完工图和各项施工调试等原始资料,提交监理报告和各项监理原始资料;3) 验收组长向会议宣布验收要求和工作程序;5.3.2 验收资料1) 所有的质量过程控制文件齐全,包括检查、测试、试验和化验记录等图表文件,并有监理公司签字盖章;2) 各类设备的完工资料、证书、培训手册及操作维修手册等齐全;3) 工程设施各系统的状态和工作质量符合批准的图纸、规范和法规,并经监理公司验收合格;4) 单机设备和系统调试记录齐全;5) 各类变更记录和报告完整。5.3.3 现场验收验收小组对设备和设
13、施进行检查并确认是否符合要求,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抽查关键设备运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所有设备和设施安装;2) 阀门、仪表和流量计等设施安装;3) 电缆敷设和连接;4) 管线铺设、连接和支撑;5) 消防、安全和环保设备及设施;6) 土建、结构和建筑;7) 通信设施。5.3.4 验收结论根据验收检查情况,验收组提出验收意见,建设方应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5.4 建设方在机械完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5.4.1 站内管道5.4.1.1 主要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液化天然气(LNG)、天然气(NG)、水介质(工艺海水、消防海水、消防淡水、雨水、饮用水、冷却水和污油水)管道、压缩空气(仪表风和工厂风)
14、管道、氮介质(气氮和液氮)管道、柴油管道以及其它管道。5.4.1.2 文档资料 应检查下述资料是否齐全准确:a) 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的质量证明文件或复验、补验报告;b) 完工图或按实际完工情况注明修改部分的完工图;c) 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1) 阀门试验记录;管件加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安全阀最终调试记录;管道补偿装置安装记录;2) 热处理报告记录;3) 管道系统压力试验、管道系统吹扫及清洗记录;4)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及焊接工艺规程;5) 焊接材料的第三方检测报告;6) 设计修改文件及材料代用报告;7) 要求100%射线照相检验的管道可追溯性记录;8) 不影响安全试车遗留工程交接验收手续;
15、9) 其它与配管工程相关的资料。5.4.1.3 现场检查a) 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吊架是否与P&ID和配管图一致;b) 管道外观、焊缝检验、检查和试验;c) 管道吹扫与清洗;d) 管道保冷与涂漆;e) 管道的介质和流向标志;f) 所有管道的盲板皆已按照工艺流程图安装和拆除,安装的盲板具有明显的标志;g) 管道静电接地的安装;h) 其它配管相关的完工检查。5.4.2 设备及管道的绝热与保温5.4.2.1 主要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低温LNG储罐、再冷凝器、BOG压缩机入口分离器、高压外输泵、低温排放罐绝热、液氮储罐、卸料臂和装车臂等设备的保冷,以及LNG、NG、液氮管线和暖通管道等的绝热。5.4.2.
16、2 文档资料应检查下述资料是否齐全准确:a) 绝热材料合格证,或理化性能试验报告;b) 工序交接及检验记录;c) 抹面保护层灰浆材料、浇注喷涂绝热层的配比及其技术性能检验报告;d) 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通知;e) 绝热工程交工汇总表;f) 其它资料。 5.4.2.3 现场检查应检查验收下列设备的建造、施工和安装质量是否合格:a) 施工质量(包括各部位施工采用的材料和厚度是否满足规格书要求、布点检查、绝热结构固定件质量 ;绝热层的质量检查;防潮层的质量检查;绝热层与保护层的伸缩缝和膨胀间隙检查;保护层的平整度检查;保护层的外观检查);b) 完工设备、管道及附件;c) 其它。5.4.3 机械设备的安
17、装5.4.3.1主要验收内容主要包括LNG储罐、BOG压缩机入口分离器、BOG压缩机、LNG排放罐、BOG再冷凝器、气化器、生产水储罐、饮用水罐、柴油罐、制氮设备、液氮储罐、空气压缩机、工厂风/仪表风储罐、罐内LNG泵、高压外输泵、海水泵、消防水泵、事故柴油发电机、暖通设备空调、分析化验设备以及相关操作维修设备等。5.4.3.2文档资料应检查下述资料是否齐全准确:1) 完工图或按实际完成情况注明修改部分的完工图;2) 在安装中修改的文件;3) 设计变更的文件;4) 主要材料和用于重要部位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检验记录或试验资料;5) 重要灌浆所用混凝土的配合比和强度试验记录;6) 机器设备的开箱检
18、验记录;7) 机器设备的安装记录;8) 重要焊接工作的焊接试验记录及检验记录;9) 隐蔽工程施工记录;10) 各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11) 试运转记录和各项功能测试记录;12) 重大问题及其处理的文件;13) 其它有关资料(包括机器和零部件的受损或缺陷修复报告)。5.4.3.3 现场检查应检查下列设备的建造和安装质量是否合格:a) 设备的外观检查;b) 基础情况检查(设备基础检查、放线就位和找正调平检查):地脚螺栓、垫铁和灌浆质量;c) 装配质量(螺栓、键和定位销装配,联轴器装配,离合器制动器装配,滑动轴承装配,滚动轴承装配,传动皮带、链条和齿轮装配,密封件装配等);d) 液压、气动
19、和润滑管道的安装质量(管道材料质量,管道的焊接和安装,管道的酸洗、冲洗、吹扫和涂漆);e) 试运转检查和对主要功能测试进行验证;f) 其它检查。5.4.4 电气装置的安装5.4.4.1主要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气体绝缘间隔、电容器、避雷器、滤波器、各种型式变压器、各种开关柜及电机控制中心、电气保护监控系统、事故柴油发电机、接地电阻、直流电源、不间断电源(UPS)、母线槽、计量屏、调度通讯设备、RTU等相关设备和电气材料。5.4.4.2 文档资料应检查下述资料是否齐全准确:1) 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2) 完工图或按实际完工情况注明修改部分的完工图;3) 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4) 制造厂提供的产
20、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5) 验收时,除应按规定提交有关安装技术记录外,还应提交经过拆卸检修的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隔爆面检查记录,防爆安全型电机定和转子间单边气隙的测量记录,隔离密封盒安装记录(包括密封胶泥或粉剂密封填料的型号,包括严密情况,粉剂密封填料与水的配比及其浇灌时间)等;6) 验收时,除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调整,试验记录外,还应提交防爆安全型电机的起动时间记录;通风、充气型电气设备的风、气压等继电保护装置的调整记录及其出风口气体温度的测量记录;防爆电气设备试运行时,外壳的最高温度记录;安全火花型电气设备用电源变压器的耐压试验记录;防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值测量记录;7)
21、 其它资料。5.4.4.3 现场检查应检查验收下列所述的建造和安装质量是否合格:1) 应用设备的常规检查;2) 各种电气设备的安装质量(包括隔爆型设备,增安型和无火花型电气设备,正压型电气设备,充油型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和粉尘防爆电气设备);3) 爆炸危险环境内的电气线路检查(爆炸危险环境内的电缆线路,爆炸危险环境内的钢管配线,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及其关联设备的线路);4) 火灾危险环境内的电气装置安装和线路检查;5) 接地检查(保护接地,防静电接地);6) 电气系统通电试运情况检查;7) 其它检查。5.4.5 自动化仪表5.4.5.1主要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中央控制系统(DCS)、火灾气体
22、系统(F&G)、紧急停车系统(ESD)、现场各类仪表(压力、温度、液位、流量仪表、安全阀、控制阀和调节阀)及电缆等相关设备设施。5.4.5.2文档资料 应检查下述资料是否齐全准确:1) 完工图或按实际完工情况注明修改部分的完工图;2) 隐蔽工程施工记录;3) 仪表管路压力试验、脱脂记录;4) 设计变更通知书,设备、材料代用单和合理化建议;5) 仪表设备交接清单;6) 变送器、转换器调校记录;7) 调校器调校记录;8) 调节阀、执行器、开关阀调校记录;9) 指示、记录仪调校记录;10) 物位仪表调校记录;11) 温度仪表调校记录;12) 就地指示仪(只读式压力计、温度计)调校记录;13) 工艺开
23、关调校记录;14) 分析仪调校记录;15) DCS基本功能检测记录;16) 报警、联锁系统及可编程序控制器(PLC)调试记录;17) 检测、调节系统及DCS调试记录;18) DCS机柜、仪表盘、操作台安装检查记录;19) 流量检测元件安装检查记录;20) 电缆(线)敷设及绝缘电阻测量记录;21) 接地极、接地电阻安装测量记录;22) 主电缆安装检查记录;23) 主汇线槽、主桥架安装检查记录;24) 就地仪表安装检查记录;25) 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26) 其它资料;5.4.5.3 现场检查应检查验收下列设备的建造和安装质量是否合格:1) 应用材料的常规检查;2) 取源部件的安装(温度、压力、流
24、量、物位和分析取源部件);3) 仪表盘(箱)和操作台的安装;4) 仪表设备的安装(温度、压力、流量、物位、分析、调节阀、执行机构和电磁阀);5) 仪表供电设备及供气、供液系统的安装 (供电设备、供气系统和供液系统);6) 仪表用电线路的敷设(支架、汇线槽、电缆线保护管、电缆、补偿导线和电线敷设、仪表盘(箱或架)内的配线);7) 电气防爆和接地;8) 仪表用管路的敷设(管路的敷设、弯管及连接、管路的固定和仪表盘(箱或架)内的仪表用管路的压力试验);9) 脱脂(方法和校验);10) 防护(隔离与吹洗,伴热与绝热,涂漆);11) 仪表调校(单体和系统调校);12) 试运行;13) 其它。5.4.6
25、电讯及门禁系统5.4.6.1 主要验收内容电话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局域网(LAN)系统、广播系统、门禁系统、UHF无线对讲系统、VHF无线对讲系统以及全厂电讯线路等相关内容。5.4.6.2 文档资料应检查下述资料是否齐全准确:1)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2) 完工图或按实际完工情况注明修改部分的完工图;3) 隐蔽工程记录;4) 电缆(线)绝缘电阻测定记录;5) 防静电接地电阻测定记录;6) 电话线路、网络线路、广播系统线路、门禁系统、火灾报警电缆线路及监视电视线路测试记录;7) 各系统整体测试记录;8) 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9) 变更设计的证明文
26、件;10) 调试报告;11) 管理和维护人员登记表;12) 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13) 其它资料。5.4.6.3 现场检查应检查下列所述的建造和安装质量是否合格:1) 需用电讯设备的常规检查;2) 各种电讯及门禁设备的安装;3) 爆炸危险环境内的电讯线路;4) 火灾危险环境内的电讯装置安装和线路;5) 接地(保护接地;防静电接地);6) 电讯和门禁设备运行;7) 系统的运行测试;8) 其它。5.4.7 给排水系统5.4.7.1主要验收内容给水系统主要包括生产给水、生活给水、消防给水和工艺海水、排水系统主要包括含油污水、生产和生活污水、雨水以及海水排放系统等。给排水系统主要设备包括储水罐、各类水
27、泵、海水过滤、加氯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等。5.4.7.2 文档资料应检查下述资料是否齐全准确:1) 完工图或按实际完工情况注明修改部分的完工图;2) 设计修改核材料代用文件;3) 给水管道的冲洗记录;4) 隐蔽工程检查确认记录(包括管道及附属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和防水层,管道轴线位置及标高,结构和断面尺寸、管道的接口焊接及防腐层;地下管道的交叉处理);5) 回填土压实检验记录;6) 管道水压试验及闭水试验、消毒和冲洗记录;7) 混凝土、砂浆、防腐、防水和阀门的检验记录;8) 管道位置及标高的测量记录;9) 主要材料、配件和制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和试验报告;10) 中间验收记录和资料;11) 工程
28、质量检验评定记录;12)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13) 其它资料。5.4.7.3 现场检查应检查下列设备的建造和安装质量是否合格:1) 需用材料的通用检查;2) 施工准备;3) 沟槽的开挖和回填(施工排水、沟槽开挖、沟槽的支撑、管道的交叉处理和沟槽的回填);4) 预制管的敷设和安装(钢管安装、钢管道内外防腐、铸铁和非金属管道的安装);5) 管渠施工(砌筑管渠、现浇钢筋混凝土管渠和装配式混凝土管渠);6) 顶管施工(工作坑、设备安装、顶进、触变泥浆及注浆);7) 盾沟施工;8) 倒虹管施工(下水敷设管道和明挖敷设管道);9) 附属构筑物施工(检查井及雨水井、进出水口构筑物和支墩);10) 管道的
29、水压试验及冲洗消毒(压力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无压力管道的严密性试验和冲洗消毒);11) 其它。5.4.8 设备基础、结构及建筑工程5.4.8.1主要验收内容主要包括LNG储罐,各种容器,机、泵,道路和各类建、构筑物的基础及结构等相关内容。5.4.8.2 文档资料1) 地基验槽(坑)记录;基础复测记录;块体式设备基础允许偏差项目复测记录;整体框架式设备基础设允许偏差项目复测记录;基础允许偏差项目复测记录;基础沉降观测记录;桩基施工记录;2)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3) 灌浆试件试验报告;混凝土配合比及混凝土试件的试验报告;混凝土质量检查记录;无粘结筋锚具和夹具的合格证及检验记录;无粘结筋的张拉记
30、录;混凝土质量检查记录和式块报告;钢筋混凝土构件吊装验收记录;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水池、蓄水池试验记录;5) 钢筋焊接试验报告;合格焊工登记表;6) 钢结构安装记录;钢吊车梁安装记录;钢椼架安装记录;钢网架安装记录;塔架及管筒安装记录;高强螺栓连接检查记录;7) 建筑工程防腐蚀施工检查记录;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防火层检查记录;8) 工程中间交接证书;9) 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技术专题洽商记录;10) 设备和材料代用单;设备、材料和半成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按规定进行抽查的检测和复验报告;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文件;11) 重大质量事故处理鉴定报告;12) 完工图或按实际完工情况注明修改部分的完工图
31、;13) 其它相关文件。5.4.8.3 现场检查应检查验收下列设备的建造和安装质量是否合格:1) 进场原材料;2) 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 (工艺试验、结构试验和测量器具鉴定);3) 混凝土配料、试块、养护和施工器具;4) 模板、钢筋和混凝土工程;5) 预埋工程 (预埋地脚螺栓、预埋件、预留空模及套管安装、钻孔粘锚地脚螺栓);6) 无粘接预应力混凝土工程施工;7) 混凝土施工缝;8) 灌浆;9) 隐蔽工程交接 (地基处理、沙垫层、沥青砂绝缘层、砖砌体、钢筋混凝土环墙(梁)和底板等);10) 地基和桩基础 (素土、灰土、沙和砂石、强夯、石屑、级配碎石、预压、沙桩和振冲桩地基);11) 土方开挖及回填
32、;12) 基础尺寸和位置;13) 散水、护坡及封口;14) 基础沉降;15) 基础修复;16) 基础标高基准线、纵横中心线、坐标轴线及外形尺寸;17) 基础表面高差和表面平整度等外观;18) 混凝土强度;19) 环墙宽度和最大允许裂缝宽度;20) 预埋件或预留孔位置;21) 钢构件下料;22) 钢构件制孔;23) 钢构件组装;24) 钢构件焊接;25) 钢构件防腐检验;钢构件安装检验;连接和固定检验;26) 其它规范要求的相关检查。5.4.9 设备及管道防腐5.4.9.1 主要验收内容设备及管道防腐:各种地下管道、地上设备及管道、管道支架、钢结构及其附件等所有需要防腐处理的设备及管道。5.4.
33、9.2 文档资料应检查下述资料是否齐全准确:1) 设备、管子及管件的出厂合格证(或其抄件)和其它质量检验文件;2) 各种耐腐蚀制成品的配比及其指定质量指标的试验报告和现场复验报告;3) 设计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的技术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对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记录;4) 隐蔽工程记录;5) 其它相关资料和记录。5.4.9.3 现场检查应检查下列设备的建造和安装质量是否合格:1) 原材料或制成品的质量;2) 防腐材料施工工艺、技术措施和制成品试验报告(试验项目及结果);3) 防腐材料的配置和施工(施工配合比和养护条件);4) 基层表面处理(处理方法和检验结果);5) 隔离层层数或厚度检查和检验结果;6
34、) 防腐面层层数或厚度检查和检验结果;7) 其它相关规范要求的检查。5.4.10 氮气置换5.4.10.1主要验收内容与液化天然气(LNG)和天然气(NG)有直接接触的相关设备和管道。5.4.10.2 文档资料1) 干燥、试压以及试车记录;2) 置换技术方案;3) 氮气置换记录(包括管系、置换时间、置换压力、含氧量、排放口的位置和测量人等);4) 液氮用量和纯度。5.4.10.3 现场检查应检查下列设备的建造和安装质量是否合格:1) 检验仪器和设备状况;2) 置换设备的现场检场;3) 气体排放口含氧量;4) 排放口密封情况。5.4.11 控制室和计算机房5.4.11.1主要验收内容包括:施工单
35、位资质等级的检验、施工进出场设备、材料检查验收以及隐蔽工程和施工过程的验收,主要分为室内装修、空气调节系统、电器装置、消防系统、电磁屏蔽和综合测试等相关内容。5.4.11.2 文档资料应检查下述资料是否齐全准确:1) 完工图或按实际完工情况注明修改部分的完工图;2) 设备和主要器材的出厂合格证和说明书;3) 关键自制作和外协件的检验报告单;4) 屏蔽机房主要器材和工序的验收报告;5) 隐蔽工程记录;6) 装修工程施工验收记录;7) 电气装置、空气调节、消防等工程施工验收和试运转记录;8) 综合测试报告。5.4.11.3 现场检查1) 室内装修、电气装置、空气调节、消防和电磁屏蔽等工程完成后,应
36、对其外观进行检查;2) 以上各分部根据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工程质量综合测试及抽验。5.4.11.4消防及其它专项验收消防及其它专项验收参考专项验收内容。6 试运转前验收 6.1 验收的前提条件1) 接收站已完成系统氮气置换工作;2) 输气干线已完成机械完工验收和氮气置换工作;3) 全部或部分下游用户已达到接收天然气的条件;4) 第一船LNG到港计划已落实;5) LNG码头已完成试运行备案工作;6) 试运投产方案已编制完毕,投产所需的人员和设备材料已准备就绪;7) 在机械完工中遗留的未完工项,须完工并通过验收。6.2 验收组织及成员构成试运转前验收由工程生产和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37、专家和有关部门成立验收小组。建设方应积极配合。6.3 验收程序6.3.1 准备工作6.3.1.1 建设方准备工作1) 在LNG工程试运投产前45天,建设方提交试运转方案;2) 验收前15天,建设方提交试运转验收申请;3) 试运转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试运转组织机构图;b) LNG站线工程岗位和人员设置;c) LNG船靠泊和卸船操作程序;d) 卸船管线、LNG储罐及BOG和高压系统冷却置换操作程序;e) 主要设备操作规程;f) 各系统投运程序;g) 消防安全设施准备;h) 应急方案。4)试运转验收申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第一船LNG到港计划;b) LNG码头试运行验收报告;c
38、) 接收站机械完工报告;d) 输气干线机械完工报告;e) 下游用户接气设施完工情况报告;f) 站线工程投运准备情况。6.3.2 验收会议1) 会议由验收组长主持,宣布验收组成员;2) 建设方向验收组报告试运前的准备情况,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接收站工程机械完工验收整改情况及可能影响试运转的主要问题(包括输气干线工程和港口工程等);3) 建设方报告最终的试运转方案,对方案进行讨论和修改;4) 检查HSE组的准备工作报告;5) 检查运行组的准备工作报告;6) 检查试运转组织机构。6.3.3 资料验收 对文档资料进行验收。6.3.4 现场检查验收组重点检查设备的安装测试情况,主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操作人员
39、对流程/设备和管理制度的熟悉情况,安全设施和急救准备工作。6.3.5 验收意见6.3.5.1 验收小组根据资料验收和现场验收情况,形成验收报告,提交给生产和安全主管部门,并通报给建设方;6.3.5.2 根据验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验收小组对建设方提出整改意见;建设方整改合格后,上报给生产和安全主管部门。6.4 试运转前验收内容6.4.1 文档资料验收1) 接收站各专业竣工图;2) 更新的设计文件;3) QA/QC质量报告;4) 操作维修手册;5) 培训手册;6) 培训记录;7) 合同规定的接收站设备备品备件清单;8) 设备和系统的功能测试证书;9) 政府专业部门的相关审批文件和证书;10) 产品
40、缺陷记录;11) 重大问题的处理记录;12) 投运方案;13) 应急预案;14) 接收站投运人员组织方案;15) 其它相关设计、施工和投运文件。6.4.2 现场检查检查验收试运转前的准备工作是否合格:1) 承包商是否已经拆除了施工车间;2) 是否清除了整个接收站施工机具、剩余材料、垃圾和临时设施;3) 是否恢复了相关场地植被和绿化;4) 机器、设备以及阀门、仪表和电气皆已标明了位号和名称,管道皆已标明了介质和流向;5) 合同要求的备品备件和检验和测试仪表是否齐全; 6) 是否已经完成了合同规定的所有项目;7) 安全、急救和消防设施是否已经备齐,消防、安全及其它公用设施均经检查试验合格,仪表灵敏
41、可靠;8) 检查主要设备的操作规程、试运行记录情况和操作人员对流程/设备的熟悉情况;9) 环境保护设施是否满足投运条件。7 竣工验收7.1 验收的前提条件1) 接收站所有生产设施、辅助设施和公用设施已投入使用,能够满足生产需要;2) 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性能测试,接收站能够连续平稳运行,各项运行指标达到设计要求,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要求,完成了生产考核和标定;3) 消防、劳动安全、环保、卫生和档案等已完成专项验收;4) 生产操作、运营管理人员配备、检修设施、备品备件和规章制度等准备工作满足生产需要;5) 竣工报告和竣工验收文件已按规定编制完毕,符合归档要求;6) 已完成竣工决算,项目建设方母公司完成审
42、计;7) 竣工验收文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包括:工程项目完工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书、施工总结、监理工作总结、政府监督工作总结、生产准备及试运考核总结、物资及设备采办总结-含外事总结、建设项目竣工档案验收报告、竣工验收鉴定书、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报告、竣工验收及工程现场声像材料)准备齐全。7.2 竣工验收组织及成员构成竣工验收由验收审批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成立验收小组。建设方应积极配合。7.3 验收程序7.3.1 验收申请建设方按计划完成所有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确认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竣工资料和验收文件齐全,并取得消防、劳动安全、环保和质检等专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验收主管
43、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7.3.2 验收会议1) 会议由验收组长主持,宣布验收组成员;2) 听取建设方工程建设和生产情况汇报。7.3.3 报告审查 应审查下列报告:1) 竣工报告;2) 生产考核和标定报告;3) 专项验收报告;4) 核查竣工决算及项目审计完成情况。7.3.4 现场查验收现场考察工程实体及营运状况。7.3.5 验收意见7.3.5.1 验收小组根据资料验收和现场验收情况,形成验收报告,提交给验收审批主管部门,并通报给建设方;7.3.5.2 根据验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验收小组对建设方提出整改意见;建设方整改合格后,上报给验收审批主管部门。7.3.5.3 建设方整改合格后,由验收主管部门
44、颁发竣工验收证书;7.3.5.4 填写接收站竣工验收鉴定表、竣工验收性能考核数据表和竣工验收小组成员签字表,格式见附录B中表B.4、B.5和B.6。7.4 竣工验收工作步骤7.4.1 验收组听取报告验收组应听取各有关单位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的项目设计、施工、工程质量评定以及生产部门投产后试运行等情况的报告。7.4.2 检查资料包括工程档案资料,对工程的建设管理、设计和施工等方面的资料,做出全面评价。7.4.3 审核竣工决算审核竣工决算。7.4.4 提出处理意见对尾留工程和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7.5 验收内容竣工验收内容应符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海油总工20074
45、25号附件1中附录三项目竣工验收内容)的要求,并应包括下述几方面的内容:1) 工程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审批文件及相关手续;2) 工程实体质量;3) 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审查有关竣工档案资料;4) 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5) 计划进度执行情况;6) 核定接收站储存、气化以及输气的能力;7) 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和档案等专项验收情况;8) 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审计情况;9) 廉政建设合同执行情况;10) 确定工程质量等级;11) 对存在问题和尾留工程提出处理意见。 7.6 竣工资料在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需要存档的全部档案资料,包括:1)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