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公司安全类奖惩管理制度汇编.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某公司安全类奖惩管理制度汇编.doc(3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8页 共38页奖惩管理制度安全类汇永青峰矿山设备服务有限公司目录总 则4术语与定义5一、员工不安全行为责任追究处罚标准61.通用类62.设备维修类93.机加工类124.电、气焊类125设备运行类146.“三防”类(防煤尘、防火、防瓦斯爆炸)167.车辆运输类168.变配电运行类199.起重搬运及高空作业类21二、机电设备主要安全隐患处罚标准251.设备通用类252. 隔爆配电装置类263.设备保护类264.车辆类275.后勤服务类27三、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处罚标准291. 组织制度管理292.安全技术管理313.生产作业管理3
2、14.消防管理325.安全检查类32四、事故标准及事故责任追究处罚标准331.事故标准332. 事故责任追究处罚标准33五、安全奖励标准34总 则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及选煤厂安全规程基础上,本着维护厂规厂纪的严肃性,结合选煤厂实际,用精细化管理方式制定。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
3、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汇永青峰公司全体员工。术语与定义1. 当事人:主要责任人。2. 监管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或当事人上一级管理人员。3. 主管领导:部门领导,职位厂长助理以上。4. 违章指挥:强迫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5. 违章操作:员工不 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6. 防护措施:为避 免 职工在作业时身体的某部位误人危险区域或接触有害物质而采取的隔离、屏蔽、安全距离、个人防护等措施或手段。7. 事故: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
4、远终止的意外事件。8.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缺陷。9. 无证驾驶:“无证驾驶”的法律含义是指“无资格驾驶的状态”,包括以下七种状态:一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是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三是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四是通过非法程序取得驾驶证的;五是使用失效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六是在某段时间内丧失驾驶营运机动车资格的驾驶人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七是驾驶机动车时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10. 无效驾驶:所持有驾驶证类型与所驾驶的机动车辆所需的驾驶证件类型不否的属无效驾驶。一、员工不安全行为责任追究处罚标准1.通用类1.1精神恍惚、疲劳上岗,当事人200元,监管责任人1
5、00元。1.2交接班时不履行交接班程序,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1.3不参加班前会上岗,当事人2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1.4不了解工作要求上岗,当事人1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1.5班组长不核查岗位人员就位情况许可开车,当事人10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1.6迟到、早退,当事人200元。1.7睡岗、脱岗,当事人500,监管责任人100。1.8在岗、宿舍内打架斗殴,当事人1000元,情节严重的直接解除劳动关系。1.9班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或打闹,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1.10随意按动设备按钮,当事人200元。1.11携带“违禁”(手机、传呼机、照相机等非防爆
6、型电子产品等违禁物品)物品进入防爆区域,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全程旁站安全负责人)100元。(本条适应于有瓦斯选煤厂)1.12穿化纤衣物进入防爆区域,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全程旁站安全负责人)100元。(本条适应于有瓦斯选煤厂)1.13私自将烟草和火种带入防爆区域,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全程旁站安全负责人)500元。1.14酒后上岗(公司规定:禁止上班前8小时内饮酒),当事人2000元,停止1个月,当月工资为基本工资,监管责任人400元。1.15在工作厂区(含宿舍)饮酒,当事人解除劳动关系。(工作招待、节假日除外)1.16 外来参观、检查人员进入厂房,未接受安全教育,未穿戴必
7、要劳动保护用品(最低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当事人(安全负责人)罚款200元。1.17员工饮酒后返回厂区(含宿舍)且造成不良影响,当事人2000元,宿舍收回,停职反省1个月,当月工资为基本工资。1.18防爆区域吸烟,当事人解除劳动关系。1.19禁止吸烟的区域吸烟,当事人500元。1.20吸食毒品(冰毒、摇头丸、K粉、咖啡因、三唑仑、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杜冷丁等)或类毒品(盐酸曲马多片、美沙酮、盐酸叮丙诺啡等)的直接给予解除劳动关系。1.21在有明火或高温区域使用易燃清洗剂、自动喷漆,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1.22作业场所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当事人1000元,监管责任人20
8、0元。1.23不戴安全帽入厂,当事人500元。1.24不系安全帽带或安全帽带松,当事人罚款200元。1.25吊装口摘掉安全帽,当事人罚款500元。1.26强令他人违章作业,当事人(违章指挥者)2000元。1.27使用化学清洗剂清洗作业时,不穿戴防腐蚀防护用品,当事人2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1.28不穿带反光标志的工作服进入有穿反光标志工作服要求的场所,当事人2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1.29厂房车间未穿防砸鞋,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参观、检查人员另行规定)1.30无视安全标志进入危险区域,当事人10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1.31擅自许可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当事
9、人500元。1.32擅自带领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当事人1000元。1.33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当事人500元。1.34擅自改变或破坏安全标识、标牌,当事人500元。1.35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擅自翻越设备或者在设备上站立停留,当事人500元。1.36随身携带不戴护套的锋利工具,当事人200元。 1.37不接受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当事人500元。1.38辱骂、殴打,采取各种方式报复安检人员和督查人员者,当事人2000元处罚,严重者解除劳动关系。1.39发现隐患或缺陷不及时汇报处理,当事人500元。1.40员工工作时所使用工具、安全用具等,无故损坏或丢失,当事人照价赔偿(最低罚款100元)。
10、1.41上下班队列不整齐,当事人200元。1.42坐窗台、暖气和各种管道及设备,从窗口、厂房、提升口、楼梯口往下扔杂物,当事人500元。1.43偷窃公物,当事人偷窃物品价值的十倍罚款,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法律责任。1.44厂区(含宿舍)进行赌博活动,当事人3000元,扣除年终奖金。2.设备维修类2.1无监护人进入设备、设施内部作业,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500元。(注:设备、设施内容是指破碎机、浅槽、刮板机内部、大跨度溜槽里、加压过滤机等封闭、半封闭空间)2.2进入大型设备内部检修不带对讲机,当事人2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2.3检修装配作业时,用手指探试销孔,当事人300元。2.4肢体
11、伸入撬杠、千斤顶支起的设备下方,当事人500元。2.5精煤仓上进入刮板机内部检修不将刮板机的插板关闭(有其他相应防护措施的除外),当事人2000元,监管责任人(全程旁站安全负责人)400元。2.6检修刮板机(含浅槽)不挂安全链(截、倒、换链除外,处理跳牙除外),当事人500元。2.7检修齿辊式破碎机不放卡块,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安检员)100元。2.8使用不完好的风管、液管,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2.9不释放压力拆卸液压工件和管路,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2.10不及时恢复检修中拆除的防护栏、防护罩,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2.11不确认人员均已安
12、全撤离,擅自开启设备,当事人10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2.12拉电缆时人员在拐弯处电缆内侧站立,当事人3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2.13非电气作业人员(除厂内指定人员)操作、安装、检修电气设备,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2.14湿手操作电气(器)设备开关,当事人300元。2.15地面潮湿环境中使用无漏电保护的带电设备,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 2.16不关闭停用电气设备(例如停止使用的热风幕、伴热电缆等)、电器设施电源,当事人100元。2.17使用绝缘破损、耐压不够的绝缘防护用品和工具,当事人300元,监管责任人300元。2.18作业完毕不及时清理现场材料或废品
13、,当事人200元。2.19作业带手套使用大锤,当事人200元。2.20甩转方向上有人时使用大锤,当事人200元。2.21工件、工具代替手锤,当事人200元。2.22不戴护目镜使用大锤等砸工件,当事人200元。2.23作业前未检查所用器物、工具是否完好,当事人200元。2.24用单腿销或铁丝代替液管U型卡,当事人3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2.25无专项措施切割、焊接受力构件,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2.26在机器运转部位进行加油(有专项措施除外)修理、焊接、调整(设备外部除外)清扫(走廊侧除外)等作业,当事人1500元,监管责任人500元。2.27不卸压检修、拆卸液压管路,当事人
14、10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2.28无防护上下交叉作业,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300元。2.29使用未经本单位机电管理部门许可的专用工具,当事人200元。2.30设备上的电气线路或器件发送故障,未经专业电工修理,擅自拆卸或改动内部的电气接线,当事人200元。2.31不戴绝缘手套清扫高压电缆上煤尘,当事人300元。2.32在距胶带输送机驱动滚筒5米以内更换输送带或做输送带接头,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注:防止皮带制止装置失效,驱动滚筒转动伤人)2.33更换输送带或做输送带接头,站在胶带机转动部位上方踩、拉、蹬输送带,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2.34不停电检修进入
15、“三机”(刮板运输机、破碎机、浅槽),当事人3000元,监管责任人2000元。2.35检修筛机时,未确认周边环境,向下溜槽扔煤块,当事人200元。3.机加工类3.1在道路上作业(切割,火电焊)未设置提示牌,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3.2切割、磨削作业时不戴护目镜,当事人200元。3.3使用有裂纹的砂轮,当事人300元。 3.4两人共用一台砂轮机同时操作,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3.5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机上进行磨削作业,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3.6使用砂轮机磨削工件时,在砂轮的正面进行操作,当事人2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3.7打磨工件时,利用杠杆等外力
16、加压,当事人200元。3.8戴手套使用砂轮机,当事人200元。3.9戴手套操作旋转机床,当事人200元。3.10在砂轮机、钻机、车床运转中用手清理铁屑,当事人200元。3.11操作人员在机床运转过程中离岗,当事人3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3.12不使用手钳用砂轮机打磨小物件,当事人200元。4.电、气焊类4.1使用气动工具前,不检查连接件和压力表完好(表盘可以显示读数,不泄气),当事人200元。4.2用氧气、乙炔气作为气源使用气动工具,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4.3使用不完好的气动工具、管接头,当事人200元。4.4用火烤冻结的压力气瓶及附件,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
17、。4.5正对人员点燃割炬,当事人100元。4.6未配备完好的消防器材进行电气焊作业,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灭火器使用范围:防火、防爆区域动火气割作业等其他明火作业厂区平地“下料”不用放灭火器)4.7无专项措施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密闭空间(闭塞、空气不流通)中进行电气焊作业,当事人10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4.8未检测煤仓瓦斯浓度进行电气焊作业,当事人(全程旁站安全负责人)500元。4.9无专项措施在压力容器上焊接作业,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4.10随意搭接(不按厂内规定搭接)电焊机地线,当事人2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4.11电气焊作业未按规定穿戴防
18、护用品,当事人200元。4.12使用不完好(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电焊机及其配套设施进行电焊作业,当事人200元。4.13使用不完好的气管、减压阀、割具割焊作业,当事人2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4.14氧气瓶、乙炔瓶放置位置距明火不足10m时作业,当事人500元。4.15氧气瓶、乙炔瓶放置间距不足5m时作业,当事人500元。4.16氧气瓶、乙炔瓶无防倒措施 ,当事人200元。4.17敲击、碰撞气瓶,用气瓶做支架,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4.18超压割焊作业,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注:超压焊割是指超过气体使用压力进行焊割作业)4.19滚动压力气瓶,当事人500元,
19、监管责任人100元。4.20未使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收火星和焊渣等高温物品在高处进行电气焊作业,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注:不然性材料是指阻燃性、隔热材料)4.21焊接作业后不释放氧气带中的压力,当事人200元。4.22电气焊作业后不清理焊渣或焊件未降温离开焊接现场,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4.23电气焊作业人员不切断电源或气源离开作业现场,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4.24焊工不带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鞋(对已配置触电保护器的电焊机除外)在潮湿地点焊接,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5设备运行类5.1进入生产运行中的皮带机头、机尾护栏内,当事人500元,监
20、管责任人100元。5.2在运转中的皮带站、行、坐、卧,当事人3000元,监管责任人600元。5.3在运行中的皮带带面下穿行,当事人3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5.4皮带运转中清扫胶带、滚筒上的物料,当事人500元。5.5违章跨越运行中的设备,当事人500元。 5.6刮板运输机运行时,清理转动部位的煤粉或用脚、手调整刮板链,当事人500元。5.7将设备保护装置甩掉(特殊需要,经厂级领导批准,有相应预防措施的除外,做好记录),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5.8安装设备抄平找正时,用手取放垫层,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5.9用工具或其他物件直接碰触转动部位或贴近转动部位点检设备
21、,当事人300元。5.10不停电、闭锁处理刮板机跳链,当事人3000元,监管责任人600元。5.11不在岗指令集控室启动设备,当事人3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5.12未确认设备周围、内部、上下是否有人作业就地启动设备,当事人3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5.13拣杂人员不系安全带或使用不完好的安全带,当事人500元。5.14坐在手选带拣杂台上拣杂,当事人3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5.15跨越或移动遮拦巡视设备,当事人200元。5.16设备运行中人工采样,不佩戴护目镜,当事人200元。5.17制样作用中不佩戴护目镜,当事人200元。6.“三防”类(防煤尘、防火、防瓦斯爆炸)6.1擅自拆除
22、、损坏、挪用通防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6.2摔打、碰撞传感器,当事人500元。6.3瓦斯检测员发现瓦斯检查仪误差超出允许范围(0.05%),未立即汇报、校正或更换(周期15天),当事人500元。6.4瓦斯检测员使用不完好的瓦检仪,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6.5瓦斯检测员漏检、假检、虚报,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6.6瓦斯检查员现场不做记录(厂内无此要求的除外)、瓦斯牌板填写不全或字迹不清,当事人100元。6.7甩掉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当事人10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6.8随意安设电炉或用灯泡取暖,当事人500元。7.车辆运
23、输类7.1无证驾驶车辆,当事人解除劳动关系,监管责任人(调度室负责人)2000元。7.2持无效驾驶证驾驶车辆,当事人2000元,监管责任人(调度室负责人)1000元。7.3上班期间酒后驾车:驾驶私家车,当事人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如造成车损、人员伤亡事故,由当事人承担。驾驶公车,当事人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如造成车损、人员伤亡事故,由当事人承担。监管责任人交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后在另做决定。7.4超速行驶(进入厂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km/h),当事人500元。7.5空档滑行,当事人300元。7.6强行超车、抢行,当事人300元。7.7穿拖鞋、高跟鞋驾驶机动车辆,当事人300元。7.8不观察车后情
24、况倒车,当事人300元。7.9驾驶人员私自换车作业,当事人3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7.10出车前不检查车辆,当事人2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7.11车辆行驶中在车内躺卧、打闹嬉戏,当事人300元。7.12司机行车时接打手机、小灵通、吸烟、饮食、闲谈,当事人300元。7.1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司机或乘客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当事人300元。7.14车厢人货混装,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7.15氧气瓶、乙炔瓶无隔离措施混装运输,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7.16车辆未停稳上下车,当事人200元。7.17车辆行驶中人员在车上站立或蹬车、扒车、跳车,当事人500元。7.1
25、8人员不躲避行驶车辆,当事人200元。7.19不遵守厂(场)内行车规定,当事人300元。7.20车辆不按指定路线行使,当事人300元。7.21会车不减速、不变光、不避让,当事人300元。7.22驾驶员离开车不熄火、不取下钥匙、不拉手刹,当事人300元。7.23车辆不熄火加油,当事人300元。7.24在加油场所抽烟、使用无线通信工具,当事人500元。7.25故障停车时,驾驶员未将车辆警示灯打开、未设置警示标识,当事人300元。7.26不将车轮卡死进入车底检修,当事人3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7.27在车上进行焊接作业时,未对油箱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7.28
26、车辆未停稳卸货,当事人200元。7.29通勤车司机违反汇永青峰所属各单位办公车辆及通勤车辆管理制度中的驾驶员条款,首次罚通勤车公司1000元,再次违反则终止通勤车驾驶员用工合同做辞退处理。7.30监督人员徇私舞弊对驾驶员违章行为置之不理,当事人500元。7.31乘坐通勤车辆上下班的员工,不在指定地点下车,当事人100元。7.32通勤车驾驶员行驶中吸烟,当事人500元。7.33通勤车上吸烟,当事人500元。7.34通勤车驾驶员超速行驶,当事人200元。7.35乘坐通勤车不系安全带,当事人200元。7.36驾驶无牌照车辆出厂区,当事人500元。7.37驾驶摩托车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承担。
27、8.变配电运行类8.1高压停送电操作时操作人员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鞋,或不站在绝缘台上,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8.2带电检修、搬迁设备,当事人1000元,监管责任人400元,电气主管200元。8.3倒闸操作未执行复诵制,当事人3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8.4无人监护停送高压电(特指进线柜),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电气主管100元。8.5停电后不闭锁、上锁,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所在部门主管领导100元。8.6设备上锁,将钥匙挂在旁边,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8.7 进入设备内检修作业,未将关联设备停电闭锁上锁,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
28、200元,所在部门主管领导。8.8对进线柜(高压)停送电,不办理工作票,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所在部门主管领导100元。8.9单人进行倒闸操作操作,当事人2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8.10作业时未核对设备名称、编号进行操作,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所在部门主管领导100元。8.11不穿绝缘靴、不戴绝缘手套,不踩绝缘平台进行倒闸操作,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所在部门主管领导100元。8.12未确认设备已在停车状态停电操作,当事人200元。8.13打开带电的高压柜柜门(配套控制柜除外),当事人1000元。8.14带负荷拉合刀闸,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2
29、00元,所在部门主管领导100元。8.15带负荷切断主电路,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所在部门主管领导100元。8.16高压停电不执行验电、放电、闭锁、上锁、挂接地线、挂警示牌的规定要求,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所在部门主管领导100元。8.17停电检修未将配电柜(规定范围)手车或抽屉拉出,当事人3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8.18在阴雨天气、潮湿地区和防火、防暴场所进行低压带电作业,当事人3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8.19使用与电源电压等级不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当事人2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8.20测试、检修高压电缆、电容器时未放电,当事人300元,监管责任
30、人100元。8.21用木棒等物品代替绝缘杆操作跌落保险,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8.22绝缘测试完毕后,放电未使用放电棒,直接放电,当事人200元。8.23对故障供电线路强制送电,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所在部门主管领导100元。8.24不断开变压器高低压两侧隔离开关维护变压器,当事人3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8.25在配电箱、电气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当事人3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8.26得到许可,具备送电条件,不及时送电、填写送电手续、急停闭锁未及时解除,当事人2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8.27“三机”(刮板运输机、破碎机、浅槽)配电室停电抽屉未
31、拉出,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所在部门主管领导100元。8.28检修设备正在使用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检查设备禁止启动”指示牌缺失,当事人2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8.29无故丢失、损坏锁电、急停按钮上锁小锁,当事人100元。9.起重搬运及高空作业类9.1吊车启动前不发出启动信号,当事人200元。9.2歪拉斜吊(因事而异:过度的外拉斜吊,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安全负责人100元,所在部门主管领导100元。9.3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起吊,当事人2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9.4安全装置失灵起吊,当事人500元,
32、监管责任人(安全负责人)100元。9.5不按指挥手势起吊,当事人300元。9.6天车运行中急打反车,当事人3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9.7戴手套操作天车遥控器,当事人200元9.8吊物上站人或有浮置物起吊,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所在部门主管领导100元。9.9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重物,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9.10起吊重量不明的物件,当事人100元。9.11起吊埋在地下的工件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重物,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所在部门主管领导100元。9.12起吊正在加工的物件,当事人3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注:正在加工的物件指未焊接牢固的物件)9
33、.13被吊物件捆绑不牢或包装松散起吊,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所在部门主管领导100元。9.14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件混吊,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所在部门主管领导100元。9.15带棱角缺口物件没有防护措施起吊,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所在部门主管领导100元。9.16被吊重物棱角与吊索之间未加衬垫起吊,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所在部门主管领导100元。9.17使用不合格或报废的吊具,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安全负责人)500元。9.18用钩头抽拽索具,当事人300元。9.19吊装大的物件不使用推拉竿或风缆绳,当事人200元,监管责
34、任人100元。9.20起吊时人力平衡重物,当事人200元。9.21被吊货物在空中时,司机离开操作岗位,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9.22吊装工作完成后所用的起重设备不停电,当事人100元。9.23完成作业未将天车吊钩升至2米以上高度,当事人100元。9.24龙门吊行进轨道上有人或障碍物时,启动龙门吊,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9.25吊装作业时,在吊装口穿、停留,当事人2000元,监管责任400元。9.26在吊装区域穿行未及时回复护栏、在吊装区域停留,当事人100元。9.27在高空作业危险区域内停留,当事人500元。9.28攀爬不稳的爬梯作业,当事人200元。9.29移动式
35、爬梯无人扶持进行高处作业,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所在部门主管领导100元。9.30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200元。9.31高空作业系不合格的安全带,当事人2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9.32高空作业未正确佩戴安全带,当事人2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9.33高空作业安全带没有高挂低用(无合适挂点,可选择焊接钩挂装置或采用其他防护性措施),当事人3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9.34高空作业将工具、器材放在工作点边缘,当事人2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9.35借助未停电闭锁的设备登高作业,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9.36随意从高处抛掷物品,
36、当事人500元。9.37作业人员之间以抛掷的方式传递物件或工具,当事人200元。9.38吊装过程中,监护、操作(天车)不到位,从人员上方通过,当事人2000元,监管责任400元。二、机电设备主要安全隐患处罚标准1.设备通用类1.1设备外露运转部位未按规定加装防护罩,安检员300元,机电负责人300元,厂长200元,扣标准化分值3分。1.2设备的显示器、仪表、指示灯和信号装置不完好,扣标准化分值3分。1.3设备操作手把、按钮、旋钮不齐全,动作不灵活,位置不准确,扣标准化分值3分。1.4设备连接螺栓短缺,扣标准化分值3分。1.5加压、板压油箱、油管漏油,扣标准化分值3分。1.6加压、板压油泵、马达
37、运转异响,系统压力异常,扣标准化分值3分。1.7液压系统管路“U”型销不齐全,用铁丝代替或插单腿销,安检员300元,机电负责人300元,厂长200元,扣标准化分值3分。1.8液管破损、液压管路有扭曲死弯现象,扣标准化分值3分。1.9电气设备操作机构不灵活,动作不可靠,扣标准化分值3分。1.10开关内有油污、积尘,扣标准化分值3分。1.11电气设备接线腔内不洁净、有杂物,扣标准化分值3分。1.12电缆水中浸泡、电缆沟内有杂物、电缆上灰尘堆积过厚、电缆芯线(10)连接未采用压接或焊接,扣标准化分值3分。1.13电缆从沟道引至电杆、设备,距地面高度2m以下的一段未进行穿管保护,扣标准化分值3分。1.
38、14接地线材质、截面不符合要求,接地线、绝缘拉杆损,扣标准化分值3分。1.15除铁器吊挂钢丝绳有断丝现象,钢丝绳卡子不全,钢丝绳受力不均匀,扣标准化分值3分。1.16空压机安全阀未定期校验,安检员500元,厂长500元,扣标准化分值3分。1.17空压机冷却器脏污,有渗漏,冷却风扇工作不平稳,护罩固定不可靠,扣标准化分值3分。1.18高压操纵盘或潮湿地点的低压开关,未设绝缘操作台,罚款500元.扣标准化分值3分。2. 隔爆配电装置类2.1失爆,电气负责人1000元,安检员500元,厂长500元,扣标准化分值5分。3.设备保护类3.1电器设备、开关无机械或电器闭锁装置,闭锁装置不完好,无上锁装置,
39、扣标准化分值3分。3.2压风机无超温保护、电机过流保护,安全阀、释压阀动作不可靠,扣标准化分值3分。3.3胶带机急停开关操作不灵活,有拉线挂、卡现象,扣标准化分值3分。3.4皮带机上的采样点必须设有防护设施,防护设施牢固可靠,没有防护设置或防护设施不牢靠,所属单位罚款500元。4.车辆类4.1车辆脚制动操作不灵活,驻车制动失效,扣标准化分值3分。4.2转向机构操作不灵活,离合操纵机构、换档机构、油门操作不灵活,扣标准化分值3分。4.3轮胎胎体不完好,气压不正常,螺丝短缺,扣标准化分值3分。4.4车门门锁不完好,扣标准化分值3分。4.5车辆喇叭不完好,声音不响亮,倒车报警器、雨刷器不完好,扣标准
40、化分值3分。4.6车辆灯光(转向、刹车、大灯、倒车)不完好,扣标准化分值3分。4.7车辆安全带缺失、损坏、失效,扣标准化分值3分。4.8车辆未配置灭火器,灭火器合格证过期、失效、损坏,扣标准化分值3分。5.后勤服务类5.1手动起重工具不完好,扣标准化分值3分。5.2自制起重用吊具、索具未明确使用范围和最大起重量,扣标准化分值3分。5.3在用移动爬梯不完好,扣标准化分值3分。5.4配电室、配电箱、配电柜无安全警示标识,扣标准化分值3分。5.5工业洗衣机、厨用电器设备漏电保护装置失效,扣标准化分值3分。5.6民用低压电网无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接地保护,扣标准化分值3分。5.7烹饪间、公寓洗浴间照明灯
41、具不完好,无防水、防潮灯罩,扣标准化分值3分。5.8电动工器具无防护外壳,无接地保护、电缆破损,扣标准化分值3分。三、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处罚标准1. 组织制度管理1.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或职责不明确,扣标准化分值2分。1.2未将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贯彻到相应岗位和人员,扣标准化分值2分。1.3无安全例会会议纪要或纪要不规范,扣标准化分值2分。1.4新入员工安全和岗位技能培训少于24学时,扣标准化分值2分。1.5未将本单位应急预案贯彻到相关人员,扣标准化分值2分。1.6未组织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扣标准化分值5分。1.7备用应急物资与预案中规定的名称、数量不一致,扣标准化分值2分。1.8拒不落
42、实公司安检部安全指令和隐患整改意见,安检员1000元,厂长1000元,扣标准化分值5分。1.9事故迟报、漏报、谎报,安检员1000元,厂长1000元,扣标准化分值10分。1.10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安检员1000元,厂长1000元,扣标准化分值5分。1.11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安检员1000元,厂长1000元,扣标准化分值5分。1.12不按程序上报事故,扣标准化分值10分。1.13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事故调查,扣标准化分值5分。1.14隐瞒人身伤害事故,安检员1000元,厂长2000元,扣标准化分值5分。(注:未遂、一般轻伤事故发生48小时内未上报、
43、较大事故以上事故发生1小时内未上报属隐瞒人身伤害事故)1.15隐瞒非人身伤害事故,安检员500元,厂长500元,扣标准化分值2分。(注:事故发生48小时内未上报属隐瞒非人身伤害事故)1.16发现“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厂内48小时内未做处理,安检员200元,厂长300元。1.17未实时制定夏、冬季“三防”方案,扣标准化分值5分。1.18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当事人500元,扣标准化分值2分。1.19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扣标准化分值2分。1.20班前会组织不符合规定流程,扣标准化分值2分。1.21管理人员现场检查记录不规范,内容
44、不具体,扣标准化分值2分。1.22文件管理不符合要求,文件传达不及时或使用废止的文件,扣标准化分值2分。1.23安全管理体系填写不规范、与现场不符,扣标准化分值2分。1.24安检员休假、离厂未与安全轮值领导做工作交接,OA未做休假、离厂备案,扣标准化分值2分。1.25厂区范围内,未按规定定期检查照明装置,检查记录不完整,照明设施完好率(90%)未达到规定值,电气主管500元。1.26电气设施的金属外壳的接地或者接零,未按规定定期检查,电气主管500元。1.27供配电的保护装置、避雷器等必须定期检验,同时对检验报告进行存档。未检验或者检验报告丢失者,电气主管1000元,安检员500元,厂长500
45、元。1.28特种设备未做到定期检查,未按规定检查,当事人500元,安检员500元,厂长500元。2.安全技术管理2.1作业规程不符合公司规定,扣标准化分值2分。2.2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考试考核程序未执行到位,扣标准化分值2分。2.3项、大修无专项会议(计划性),无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员罚款1000元,机电负责人1000元,厂长1000元,扣标准化分值2分。2.4特种作业(规定范围内的动火、起吊、登高等作业)无安全技术措施,安检员500元,厂长500元,扣除标准化分值2分。2.5起吊作业,无专人指挥、监护,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人100元。2.6登高作业,无专人监护,当事人500元,监管责
46、任人100元。3.生产作业管理3.1工作区域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时未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扣标准化分值2分。3.2地面裂缝、塌陷区未圈定范围,无安全防护措施,扣标准化分值3分。3.3作业场所未放置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工具使用说明书,扣标准化分值2分。3.4未配备急救药箱、急救药箱药品失效或药品不全(因季节不同),扣标准化分值3分。4.消防管理4.1未按规范配备消防器材,扣标准化分值2分。4.2未按规定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扣标准化分值2分。5.安全检查类5.1参加安全检查人员,没有特殊情况不准请假,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5.2厂内检查人员必须按照检查内容认真检查,不得漏检,如发现漏检项目一项对安检员和厂长罚款500元。5.3厂内安全培训工作全员每月1次, 安全培训工作未完成或记录不完整者,安检员500元,厂长500元。5.4厂内每月安全检查不得少于1次,安全周例会每周1次,未按规定召开安全会议,厂长500元。安全会议记录不完整,安检员500元。四、事故标准及事故责任追究处罚标准1.事故标准特别重大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2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5人以下重伤,或者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5人以下轻伤,或者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