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市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国·五大连池欢迎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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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1页 共31页五大连池市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基本原则1.5启动条件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2.1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2.2相关应急支持保障部门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3.1火灾预防3.2火险预测预报3.3林火监测3.4信息报告4、火灾扑救4.1应急响应4.2扑火指挥4.3扑火原则4.4应急通信4.5扑火安全4.6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4.7医疗救护4.8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4.9航护飞机调度4.10火案查处4.11信息发布4.12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1火灾评估5.

2、2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5.3工作总结6、综合保障6.1通信与信息保障6.2后备力量保障6.3装备保障6.4资金保障6.5技术保障6.6培训演练7、附则7.1预案管理7.2奖励与责任追究7.3预案解释部门7.4预案生效时间五大连池市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应对重、特大森林火灾运行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处置行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国家林业局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

3、预案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五大连池市境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1.4.1在市政府和市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下,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1.4.2本预案涉及的市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1.4.3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

4、的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1.4.4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及有关部门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1.5启动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1)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2)在市(县)界附近发生森林火灾;(3)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仍未扑灭明火;(4)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5)2-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6)在敏感时期和敏感地区发生森林火灾;(7)需要

5、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预案启动后,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配合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2.1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2.1.1机构组成总 指 挥:徐 飞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总指挥:于 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鲁 铭 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王俊琦 市人大常务副主任黄云岭 市政府副市长刘英龙 市政协副主席李 廷 市人武部部长张怀义 市农委主任刘永昌 市林业局局长王 野 市公安局副政委兰学辉 市林业局副局长王胜华 市森防指专职副总指挥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成立材料综合

6、组、火情调度组、后勤保障组、技术咨询组、宣传报道组、通信保障组和现场督导组。2.1.2职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扑灭森林火灾。具体任务:(1)材料综合。对火灾扑救整体情况进行综合,及时报送指挥决策者和上级领导机关。(2)火情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兵力部署和扑救进展等情况,及时将有关信息进行整理并分送指挥部和防火办领导及材料综合组。(3)后勤保障。协调气象、交通、铁路、航站、森林部队等相关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灭火飞机、救援物资和人工增雨措施及时到位。(4)技术咨询。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趋势

7、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决策依据。(5)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对火灾扑救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督促指导火灾发生地及时报送扑火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火灾扑救综合情况。(6)通信保障。为火灾扑救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设备支持,指导火灾发生地做好火场通信保障工作,确保扑火指挥通信畅通。(7)现场督导。深入火场一线,检查火灾发生地落实国家、省、黑河市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扑火救灾工作批示精神情况,协助和指导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在扑火救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2.2相关应急支持保障部门2.2.1组成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

8、单位以及市外事办公室为应急支持保障部门。2.2.2职责任务各部门接到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的森林火灾情况告知函后,应按照预案立即行动,积极配合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扑救工作,并将行动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具体包括:(1)武警省森林部队:按照市森防指命令,根据有关规定调动部队组织扑救。(2)市消防大队:组织消防警力和消防车辆在扑火前指的统一领导下参加火灾扑救工作,重点做好林区村屯预防扑救工作,防止山火殃及居民住地。(3)驻军部队:根据增援请示,派遣解放军参加扑救工作。(4)市财政局:落实扑火救灾经费保障工作。(5)龙镇铁路、市交通局:落实车皮、车辆,确保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运

9、输。(6)市气象局: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发布工作。(7)市卫生局:根据森林火灾发生地请求,落实医疗器械、药品支援和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工作。(8)市民政局: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9)市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破坏森林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10)市广电局:按规定及时做好扑火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11)石油部门:及时做好油料保障和调用工作。(12)市通信公司:协调保障与扑火救灾工作相关的应急通信工作。(13)市纪委执法监察室:牵

10、头组织对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调查及责任追究。(14)市经济计划局:落实灾后重建工作。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3.1火灾预防预案启动后,全市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应进一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类火险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3.2火险预测预报预案启动后,依据市气象局中长期气候预报,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各重点时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市发布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市气象局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全市24小时森林火

11、险天气预报,在市电视台的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市发布;遇有高火险天气时,向全市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市气象局及森林火灾发生地气象部门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3.3林火监测预案启动后,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制作卫星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地利用了望台、巡护人员监视火场动态。3.4信息报告3.4.1预案启动后,市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应于每日8时、16时通过电话、传真向黑河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重点火场综合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3.4.2预案启动后,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起草火情动态,于每日9时、17

12、时,报送市委办公室总值班室、市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同时抄送市森防指领导成员及有关部门。3.4.3出现特别重大火情时,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灾发生地报告后,立即如实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林业局报告,同时将情况通报黑河市森防指领导成员及有关部门,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4火灾扑救4.1应急响应4.1.1应急响应条件预案启动条件即为应急响应条件。4.1.2应急响应行动(1)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向总指挥报告情况并建议启动预案;(2)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预案;(3)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预案成立的各工作组人员上岗到位;(4)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火情和预案启动情况;(5

13、)将火灾情况、启动预案事宜和各单位应承担的任务函告相关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6)召开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紧急会议,通报火情,确定扑火救灾方案,落实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职责;(7)在森林火灾发生地成立前线指挥部,并根据火场情况成立前线战区分指挥部;(8)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森林火灾发生地派出现场督导;(9)根据森林火灾发生地请示,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向森林扑火预备队下达增援命令;(10)根据森林火灾发生地请示,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向黑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示调用直升飞机增援和补充扑火物资、机具;(11)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气象部门制定人工

14、影响天气方案,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12)应急结束。4.2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随着火情趋于严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至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的组织指挥。武警森林部队在执行灭火任务时,在市政府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4.3扑火原则4.3.1保证安全。保证人员安全,既要避免林区群众伤亡,又要避免扑救林火人员伤亡;保证居住地和重要设施安全;保证重要

15、森林资源安全,尽量减少损失。4.3.2科学扑救。在扑火战略上采取“围、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4.3.3合理用兵。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4.3.4落实责任。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落实扑救、清理、看守分段包干责任制。4.4应急通信在充分利用市森林防火通信网的基础上,市及森林火灾发生地电信部门要积极配合工作,确保扑救森林火灾时信息畅通。在通信不畅的火场,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16、办公室派出通信指挥车,在火场附近组建立应急通信网,确保扑火指挥通信畅通。4.5扑火安全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采取避险措施,确保扑火人员安全。4.6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各林场和山区乡人民政府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的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五大连池市公安消防大队应做好山区乡村屯、林场遇险的救助准备工作,当有山火威胁村屯安全时,市公安消防大队应准备足够的灭火车辆,按市森

17、防指指令及时赶赴现场展开施救。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案件,由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林业部门组成联合专案组进行调查,依法处理,逐级上报。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案件,报告黑河市森防指协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国营林场场区遇险安全撤离区。朝阳林场:安全撤离区为朝阳乡、引龙河农场十五队;引龙河林场:安全撤离区为引龙河农场十八、十六生产队;古东河林场:安全撤离区为沈阳军区龙镇农场(原81277部队);小兴安林场:安全撤离区为龙门六分场、五分场、八分场;元青山林场:安全撤离区为兴安小六队村北农田和襄河十队;三九六林场:安全撤离区为龙镇农场第四、第五生产队;二龙山林场:安全撤离区为二龙山农场二十五连;各山区乡村屯的安

18、全撤离区就近选择大片开扩农田,此项工作由三个山区乡政府负责落实并报市森防指备案。此项工作由所在地前线指挥部组织实施,相关单位要积极搞好协调配合及安置工作。本预案涉及有关部门的工作,由有各关部门做出具体安排。4.7医疗救护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市卫生局要组织医疗小分队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市人民医院、中医院进行救治,必要时由卫生局请示上级卫生部门组织医疗专家协助进行救治;死难者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4.8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4.8.1扑火力量的组成。发生火情后,火灾的组织扑救应当以武警森林部队、森林消防队、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救民于水火扑火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

19、当地具有扑火常识且经过专业训练的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和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4.8.2跨区增援机动力量的组成。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根据火场实际情况,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原则上以武警森林部队、森林消防专业队为主,半专业扑火队为辅,就近用兵,多点向心。全市共组建19支扑火队,总兵力710人,具体包括:(1)武警森林部队驻引龙河林场大队100人;(2)五大连池市森林消防大队100人;(3)五大连池市朝阳林场半专业扑火队30人,(4)五大连池市引龙河林场半专业扑火队30人;(5)五大连池市小兴安林场半专业扑火队30人;(6)五大连池市元青山林场半专业扑火队

20、30人;(7)五大连池市三九六林场半专业扑火队30人;(8)五大连池市二龙山林场半专业扑火队30人;(9)五大连池市古东河林场半专业扑火队30人;(10)五大连池市格球山农场半专业扑火队30人;(11)五大连池市尾山农场半专业扑火队30人;(12)五大连池市引龙河农场半专业扑火队30人;(13)五大连池市龙门农场半专业扑火队30人;(14)五大连池市襄河农场半专业扑火队30人;(15)五大连池市龙镇农场半专业扑火队30人;(16)五大连池市二龙山农场半专业扑火队30人;(17)五大连池市朝阳乡半专业扑火队30人;(18)五大连池市兴安乡半专业扑火队30人;(19)五大连池市莲花管委会半专业扑火

21、队30人;4.8.3兵力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的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空投、公路输送方式为主。4.9火案查处4.10森林火灾发生后由市公安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4.11信息发布4.11.1重、特大森林火灾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4.11.2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国家林业局发布。4.11.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4.12应急结束重、特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5后期处置5.1火灾评估市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利用航空和卫

22、星林火监测系统对卫星云图反映的热点像素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委托森林资源调查设计部门进行实地调查,确定森林资源损失情况。5.2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尽快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复重建。5.3工作总结扑火工作结束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照省和黑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时限将重、特大森林火灾突发事件调查报告上报国省和黑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6综合保障6.1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市、林场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

23、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网通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依据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网站、省森林防火网和市气象局发布的天气形势分析数据(气象局提供)、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信息支持。6.2后备力量保障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力量。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6.3装备保

24、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都应根据各防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市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应储备风力灭火机50台、灭火水枪50支、扑火服装100套、对讲机10部、宿营装备50套。6.4资金保障扑火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火灾发生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市财政局给予适当的补助。因扑火发生的超过计划运输费、人工增雨费、卫星通信费、火灾评估费及扑火费等项支出,市财政部门应予以及时解决。依靠市财政解决有困难时,由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申请,请求省级给予扑火经费的补助。6.5技术保障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火势蔓延分

25、析、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的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相关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6.6培训演练6.6.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战术训练和扑货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对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同时,对林区应急分队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讲座,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6.6.2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开展培训和演练。7附则7.1预案管理本预案为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应组织评估,并视执行情况及时修订。7.2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要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市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行政责任和领导责任的追究,按照黑龙江省关于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执行,由纪检监察机关办理。7.3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7.4预案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第 31 页 共 3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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