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6-东莞市边防支队机关水系统改造项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B6-东莞市边防支队机关水系统改造项目.docx(5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东莞市边防支队机关水系统改造项目 HSDG2016232东莞市边防支队机关水系统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HSDG2016232 招 标 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东莞市边防支队二一七 年 一 月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4一、投标邀请函5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7一、说 明8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82.定义83.合格的投标人84.踏勘现场及答疑会85.合格的服务96.知识产权97.投标费用9二、招标文件98.招标文件的组成9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1.投标文件的组成1012.投标文件格式1013.投标报价说明1114.投标有效期
2、1115.投标保证金1116.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1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8.投标截止期1319.迟交的投标文件13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4五、开标与评标1421.开标14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4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1524.投标文件初步评审1525.纪律和保密事项16六、授予合同1726.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1727.履约保证金1728.合同签订18七、询问或质疑1829.询问1830.质疑18八、其他1931.中标服务费193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19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20第四部分 合同书样板31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8一、报价
3、文件格式39附件1. 报价总表格式40附件2. 报价明细表格式41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42三、唱标信封54四、投标保证金说明55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一、投标邀请函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东莞市边防支队(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就东莞市边防支队机关水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1、 项目名称:东莞市边防支队机关水系统改造项目,招标编号:HSDG2016232。2、 项目内容:包号采购项目(品目)名称完工期质保期交货地点A东莞市边防支队机关水系统
4、改造项目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人发出具体指令的60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 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7年01月16日至2017年 01月20日(共5个工作日)。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1月16日
5、至2017年 0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3.1. 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5.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四、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02月14日09:00-09:30(北京时间)。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02月14日09:30(北京时间)。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
6、鸿禧中心A区502-(1)会议室。4、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五、 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019033 传 真:076922889228报名、保证金联系人:赖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016033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一月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说 明1. 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1.1. 本次招标标的为东莞市边防支队机关水系统改造项目,详细要求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1.2
7、.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2. 定义2.1.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东莞市边防支队。2.2.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3. 中标人: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招标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2.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5.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6. 日期:指公历日。2.7. 时间:指北京时间。2.8.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9.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
8、递交或传真发送。3. 合格的投标人3.1. 法定资格条件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3.1.2.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3.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4.1. 该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如有需要,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实地踏勘考察。4.2. 经招标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因需要而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踏勘,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有
9、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3. 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自身所发生的费用。5. 合格的服务 5.1. 本招标项目为东莞市边防支队机关水系统改造项目,中标人应承担协助采购人做好本项目的工作服务等。5.2. 投标人的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或其它标准。5.2.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和采购人要求。6. 知识产权6.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
10、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6.2. 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6.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6.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7. 投标费用7.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
11、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招标文件8. 招标文件的组成8.1. 招标文件包括:8.1.1. 投标邀请函;8.1.2. 投标人须知;8.1.3. 用户需求书;8.1.4. 合同书格式;8.1.5. 投标文件格式;8.1.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8.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
12、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9.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9.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澄清或修改内容在中国招标网等发布媒体上公布;不足15日的,招标代理机构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9.2. 招标期间,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投标人应于收到该澄清或修改文件的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9.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
13、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简体中文翻译本,有矛盾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10.2. 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1.1.1. 价格文件11.1.2. 商务、技术文件11.1.3. 唱标信封(须独立密封)11.2. 投标人应如实详细提供第11.1款所要求的全部资
14、料,价格部分文件必须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和其他证明资料等投标文件不能出现投标价格。12. 投标文件格式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13. 投标报价说明1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就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13.2.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10,822.14元,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3.3. 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各种税务费、必须的辅助材料费
15、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13.4. 若报价小写与大写存在差异,以大写为准。13.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报价不固定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3.6.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价格必须用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报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13.7. 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中标人的名称一致。14. 投标有效期14.1. 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
16、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此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此情况下,根据投标人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 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包号包组内容保证金包A东莞市边防支队机关水系统改造项目¥18216.45(人民币壹万捌仟贰佰壹拾陆元肆角伍分)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
17、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在因为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3.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5.3.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5.3.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5.3.3. 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经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等有关法规的行为。15.4.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交,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15.5.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
18、形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15.5.1. 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账户信息如下:户 名: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账 号:3100 1019 0010 0483 95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联支行营业部15.5.2. 投标人必须保证资金以其投标人的名称(以分公司或子公司汇款无效)在本项目开标的前一天(即开标当天零时之前)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银行到帐为准),可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但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包括以存现方式)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废标。15.5.3. 如项目出现分包情况的,投标人必须按包号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15.6.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
19、标,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5.7.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5.8.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签署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逾期办理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16. 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16.1. 投标人应提交以下投标文件:序号投标文件类型投标文件名称份数装订包装1正本价格文件1每份独立装订一起密封包装(内附电子光盘)商务技术文件1每份独立装订2副本价格文件5每份独立装订一起密封包装商务技术文件5每份独立装订3唱标信封1单独密封包装注:1、投标人应提交一套正本(包括价格文
20、件、商务、技术文件,一起密封包装)、五套副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一起密封包装)和一份唱标信封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内容应包含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2、所有文件均不允许采用活动夹方式装订。16.2. 投标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正本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内容和加盖投标人公章)须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应当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3. 电子文件用MS
21、WORD/EXCEL 2003简体中文版制作,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正本文件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由CD-R光盘或U盘储存,光盘或U盘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招标编号。16.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16.5. 传真或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唱标信封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字样,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7.2. 在投标文件密封
22、袋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 收 件 人: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东莞市边防支队机关水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HSDG2016232; 2017年02月14日09时3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以及文件的种类(如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唱标信封等)。17.3. 投标样品(如有):为方便评标,投标人在提供样品时,应使用透明的外包装或尽量少用外包装,但须在样品表面显著位置按17.2款要求标记。17.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人须知第16款和第17.117.3款的规定装订、签署、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
23、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8. 投标截止期18.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18.2. 招标代理机构可按本须知第9款规定以澄清或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8.3. 投标截止期满前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执行。19. 迟交的投标文件19.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0.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1.
2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款密封、标记相关规定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0.3.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0.4.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1. 开标21.1. 招标代理机构按本须知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25、21.2. 按规定提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21.3. 开标程序:21.3.1.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1.3.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21.3.3. 经检查确认密封情况完好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1.3.4.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26、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1.4. 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22.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2.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并将其投标文件退回:22.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7款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22.1.2. 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22.1.3.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23.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23.1. 评标委员会23.1.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3.1.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
27、评标方法进行评审、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各投标人。23.1.3. 评标委员会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如事先不知情的,应在宣读投标人名单及评标纪律后主动提出回避,招标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23.2.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23.2.1. 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客观、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
28、中标。23.2.2. 评审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按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东府2003 103号)的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即:(1)公开商务部分(投标报价)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2)去掉一个排名最低和最高的投标报价(指不参与平均标价的计算,但保留中标资格);(3)将剩余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平均标价;(4)最接近平均标价的下限投标报价人为中标人。有关说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以相同的报价最接近平均标价的下限时,在最接近平均标价下限的投标报价人中通过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24.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24.
29、1. 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津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4.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如主要内容不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以及重要指标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4.3.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2)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投标文件份数不足;3)投标总价超出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或低于成本价; 4)投
30、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人资格条款;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密封;6)投标有效期及项目完工期限不符合要求;7)主要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要求,或重要指标有重大偏离或保留;8)投标报价不是固定价或投标方案不是唯一;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4.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4.4.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5
31、. 投标价格的核准。24.5.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价格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4.5.2. 投标价格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5.3. 投标价格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4.5.4. 投标价格出现缺项或漏项时,则视该投标人免费提供该项内容,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以上对其错漏的更正
32、,其投标将被拒绝;24.5.5.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价格,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不影响本项目的评标工作。24.6.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24.6.1. 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最低报价的投标报价人为中标人,并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4.6.2. 开标后符合资格条件或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执行。25. 纪律和保密事项25.1. 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
33、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25.2.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5.3. 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阶段,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招标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产生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25.4.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否则将严肃处理,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25.5.
34、 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六、授予合同26.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26.1. 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书面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指定的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中标结果。26.2. 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 履约保证金27.1.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提交履约保函的,时间延至合同签订之前),履约保证金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否则招标人可拒
35、签招标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中标人应在汇入履约保证金时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27.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27.2.1. 银行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非东莞市范围内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必须附上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件。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招标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招标合同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27.2.2. 采用保证金(银行转帐、电汇)方式:中标人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帐(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以银行
36、收到为准)。履约保证金账户招标人另行通知,到期后无息退还。27.3. 中标人须将履约保证金的汇款凭证 (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或履约保函(招标人注明原件已收到并盖章)用A4纸复印一式四份并加盖中标人的公章送至招标代理机构。27.4. 履约保证金退回: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招标合同、招标项目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前往招标人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27.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27.5.1. 中标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招标人可依法没
37、收其履约保证金;27.5.2. 中标人在履行招标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招标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28. 合同签订28.1. 中标人与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8.2. 除招标人同意分包的项目内容外,中标人不能把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28.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8.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
38、法律责任。28.4.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8.5. 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将所签订的合同副本交至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备案。28.6.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七、询问或质疑29. 询问29.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0. 质疑30.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39、,应以书面形式(质疑须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质疑函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0.2. 招标文件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0.3.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中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八、其他31. 中标服务费31.1. 中标方须
40、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31.2. 中标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31.3. 中标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31.4. 中标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在报价中单列。31.5. 中标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号:户 名: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账 号:20100 5041 9100 0124 5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3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32.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第三部分 用
41、户需求书用户需求书第一部分 商务需求书序号条款名称说 明1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完工期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人发出具体指令的60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3服务地点用户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并实际进场施工后,招标人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20%的首期款; 待工程量完成至一半后,总队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后,采购人在审核中标人的请款资料无误后支付
42、至合同总额的80%;合同履约完成,通过总队竣工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格的90%;10%余款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两年后,招标人无息退还。 中标人每次请款须提供请款书、发票等请款资料进行申请请款。5质保期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6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8个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修复,质保服务方式均为投标人上门服务。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上述情况产生的一切费用。质保期后如果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长期负责有偿优惠维修。7报价内容报价应包含货物及所需附件的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
43、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8合同条款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9图纸投标人至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时现场拷贝。第二部分 技术需求书一、项目概述本项目内容为:对东莞市边防支队机关水系统改造项目;项目范围为:给水管网改造。1.1 本项目所遵循的标准和规范城市给水工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2-200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50106-2010 建
44、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建筑及水文资料1.2 给水系统1.2.1 绿化给水水源:本项目水源接自市政低压给水管网,由原有给水管网引来设备房加压后给水管网。1.2.2 给水设计:设备房内加压给水管网选用1.0mpa不锈钢给水管,焊接;管道施工完毕后进行压力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杯且不得小于0.6mpa,本项目试验压力为0.75mpa。室外加压给水管选用1.6mpaPP-R给水管,热熔连接;管道施工完毕后进行压力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得小于0.9mpa,本项目试验压力为0.90mpa。1.3管材附件1.3.1各类设备、管材、阀门均应具备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进场合格证和试验数据资料,经甲方或相关技术人员确认合格后方可施工;1.3.2阀门(1)、阀门:室外给水管网阀门采用闸阀,室内给水管网选用蝶阀,阀门公称压力均为2.0mpa。(2)、阀门安装前应逐个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阀门的材质与管材同;阀门连接方式均选用法兰连接。1.3.3 (1)给水管道埋深:一般情况下给水管道深应不小于1.0米,穿越道路和硬地下的给水管顶的最小覆土不小于1.0m(特殊情况除外)(2)管道应敷设在有一定承载能力的原状土质上,否则应按规范的要求进行夯实及地基处理;(3)给水管道敷设后,管道应在压力试验合格情况下,才进行回填土,系统压力试验值为管道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