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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55页 共55页建设工程安装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 按照平台自动生成编号填写签约日期: 年 月 日施工安装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业主”)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 乙方资质情况 1.1 资质证书号码: 1.2 发证机关: 1.3 资质专业及等级: 1
2、.4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2.1 工程名称: 相同于平台合同名称 ; 2.2 工程地点: ;2.3 分包范围: ;A:水电安装:强电:所有图纸范围内的强电施工弱电智能化:包括低压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安监控系统、通风排烟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等各类弱电工程管洞预留及预埋。消防:消防只做管洞的预留。防雷:图纸范围内的所有防雷接地施工。采暖:所有图纸范围内的采暖施工给排水:所有图纸范围内的给排水施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明示或隐含的室内的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及弱电、消防预留预埋和相关专业配合等,即从预埋开始到全部竣工验收。同时,乙方负责甲方提供的工程材料(工
3、程设备)料场准备及现场验收、装卸车、码放、搬运、保管、成品保护、与土建施工及其他专业施工等各方面的协调等工作。乙方提供并使用的加工机械、临时用电器具,并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2.4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2.5 工程结构形式: ;2.6本合同工程进场人数: 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特种作业工人根据工程施工所需配置) 。乙方管理人员满足现场管理及工期要求,乙方根据节点工期增减劳动力。 3、分包工作期限3.1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合同总工期为日历工作天数 天;其中节点工期要求: / 。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乙方随土建工程同步进行施
4、工,最终确保整体竣工,如期交付,竣工日期以建设方最新确定的总工期,并满足甲方的相关节点要求。节点工期以建设方最新确定的销售时间为准。如工期调整、缓建、停建、承包范围调整等因素,乙方不得提出相关索赔事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劳务分包人,乙方在确认本合同总工期时已充分考虑了施工过程中各种天气季节、市场等不利因素对施工进度的影响,以上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业主书面同意顺延的工期除外)。3.2 乙方严格依照本合同确定的工期履行合同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误(包含节点工期),则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天的违约金,由此导致的甲方依据其他合同而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也由乙方承担。如工期
5、延误超过15天(包含节点工期),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务费按已施工完毕合格工程量的85%结算。3.3 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有效地组织配齐进场人员或在施工过程中满足不了工程需要造成工期延误、质量下降,甲方有权在不延长工期和不承担停工损失的前提下,指令乙方停工整顿。若整顿后无明显效果,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直至将乙方清退出场,另行组织安排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3.4 因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线路(按甲方提交,并经业主、监理确认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分项工程进度计划中关键线路)上造成工期延误,须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业主和监理批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工期是否顺延及可顺延的天数
6、:1)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将陆续予以提供,如果图纸延误并对工程施工造成实质性影响。2)不可抗力因素或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连续超过24小时。3)工程分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未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进场,从而对工程总进度造成实质性影响。除上述明确列举的因素外,本合同的总工期和各节点工期不再因其他任何原因顺延。3.5 非因乙方原因连续停工超过七天的,甲方核实后,工期可以顺延。停工期间乙方自行安排调剂人员、机械、材料等事项,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损失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不视为停工,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3.6 如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抢工、缓建、停工、窝工等原因,乙方自行调剂所属的人员、施工机械、
7、材料等事项,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损失。4、质量与验收4.1、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符合工程相关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的合理要求,必须达到质量“合格”标准。4.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应承担一切返工费用直至工程验收合格,否则不合格的工程量甲方不予结算,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且每次按下浮合同总价2%作为质量违约金,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导致的甲方依据其他合同而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也由乙方承担。4.3、业主及监理工作人员对工程质量的评定(按约定等级标准)具有一票否决的权力,如施工过程中监理或业主代表对乙方施工的质
8、量认定不合格,乙方同意无条件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与之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隐蔽前乙方应先自检,验收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参加,但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如乙方工序未向甲方报验,或验收不合格擅自进入下道工序,则此工程分项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不予结算,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4.5 质量验收及竣工验收应遵照国家、省、市、建设
9、方的规定,结合工程业主企业管理条例进行验收。 4.6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甲方与业主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4.7乙方应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问题追诉机制,采取可靠技术措施,努力消除质量通病,保证施工质量。当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时,除非乙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该质量问题完全是第三方的责任,否则乙方为第一责任人或连带责任人。业主、监理、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质量
10、保障体系和质量问题追诉机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对工程质量应承担责任的,应承担修理、重新施工、补偿或赔偿责任。4.8工程质量问题与乙方无直接关系的,乙方应积极协助业主、监理、甲方及相关责任方,努力使工程质量问题得到迅速解决,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乙方应承担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之前,乙方的工程款不予结算,待工程质量问题彻底解决后,甲方在扣除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乙方依据双方约定承担的违约金、赔偿等费用后,发承包双方再行结算给乙方。4.9 乙方有义务陪同甲方对工程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事实成果记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若乙方因故不能陪同或拒不陪同检查,则检查成果记录可在监理在场的情况下
11、,经甲方和监理签字确认后即视为乙方认可。不论是否通过监理验收,如当月承包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检查合格率低于80%(含80%),罚乙方每次2万元/项。4.10 乙方必须做到当日工完料清,如甲方或现场监理人员发现现场有明显的浪费建材的现象(如模板下料不合理、周转次数少于正常次数,钢筋搭接长度、锚固长度大于规范要求最小值的10等),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限期整改,否则每发现一处,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10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4.11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责任详见本合同附件四工程质量保修书。5、安全施工与检查5.1 乙方
12、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2 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5.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资格认可文本:(1)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2) 安全生产许可证;(3)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许可证、安全员的生产C类证;(4) 安全操作规程;(5) 安全生产责任制;(6) 危险设备、危险作业操作管理规定(7) 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和类安
13、全证(扩大劳务分包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以上)(8)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进场人员花名册;(10) 乙方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安全合同,参加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1) 进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及主要施工机械一览表,并加盖单位公章。5.4 乙方对所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责。5.5 乙方进场后,应及时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建立与施工相适应的安全机构和专(兼)职主管人员,并接受甲方各级主管安全机构的管理和监督。5.6 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甲方主管部门有权对乙方“三违”作业情况依据甲方奖罚条例有关款项进行处罚,乙方应无条件接受。5.7 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甲方主
14、管部门有权先令乙方停工整改,分包人必须在整改完毕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6、工期、质量、安全施工挂钩指标乙方达到甲方要求的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各项指标,则按合同中约定单价结算:达不到者即未能如期、按质达到合同约定的指标,则实行按分包结算总价向下浮动的原则结算,即:乙方不能如期完工的,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误(包含节点工期),则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1000 元/天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在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由此导致的甲方依据其他合同而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也由乙方承担。如工期延误超过15天(包含节点工期),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分包结算价按已施工完毕合格工程量的85%结算
15、。若质量不合格不予办理结算,文明安全施工达不到合同要求,分包结算总价分别再下浮2%结算。若各种安全违约金超出安全生产保证金,超出部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7、安全防护7.1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合同价款中,由乙方自行承担。7.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合同价款中,由乙
16、方自行承担。7.3 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提供。乙方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劳动保护用品要佩带齐全,实行强制性佩带,不佩带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一定要持证上岗,凡无安全操作合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一经查出,甲方将对乙方进行重罚,乙方无条件接受。7.4 本合同所有手头工具及劳保用品、工具、小型机具、辅料部分,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同时还需满足甲方管理要求,否则,因此发生的如安全事故、机械事故等一切后果乙方自负。7.5 文明安全施工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劳务费结算总价下浮2%结算。8、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8.1 组成本合同的文
17、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包括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本合同附件;(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8.2 上述文件属同一顺序的,时间顺序在后的效力优先。9、标准规范9.1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3)建筑给排水和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4)建筑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5)火灾
18、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7);(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8)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9)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10)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11)民用建筑水消防系统设计规范(DGJ32/J92-2009);(12)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程(DGJ32/TJ80-2009);(13)游泳池给水排水技术规程(GJJ122-2008);(14)建筑太阳能
19、热水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DGJ32/J08-2008);(1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质量验收规范(GB17945-2010);(1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10、总(分)包合同10.1 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向乙方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乙方查阅。10.2 乙方应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全力配合甲方的履行总(分)包合同中个各项约定。11、图纸11.1 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乙方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12、项目经理12.1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
20、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 职称: 。职权范围: 甲方向乙方签发的所有工程联系单、洽商记录等其他书面文件,均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甲方公章后方可生效。12.2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身份证号码: 。乙方项目经理全权代表分包人对本工程的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项目经理的承诺均对分包人具有约束力。12.3乙方施工过程中,各道工序必须有项目经理和各专业负责人跟班作业,以便现场总协调管理,若项目经理有一天不在现场或实际不能够满足,每发现一次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13、甲方义务13.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
21、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业主负责;13.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接入点。13.3 负责工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收集技术档案资料及交工验收资料;13.4 统筹协调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3.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13.6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13.7 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14、乙方义务14.1 对本合同
22、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14.2 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7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14.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
23、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等造成的损失及各种违约责任;14.4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14.5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承担由于现场规划位置调整导致的材料搬运费用。14.6 按时编制、提交完整合格的工程资料,配
24、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14.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14.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4.9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中途退场,如发生退场,乙方所做的全部工程量甲方不予结算并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14.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14.11 乙方必须每月足额、及时支付人工工
25、资。15、事故处理15.1乙方作为有经过国家认可的具有资质的劳务公司,应对其所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全过程责任,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若乙方不按法律规定赔付受害人,甲方有权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或已完工程款代为扣除赔付受害人,乙方不得提出异议。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费用,乙方负责承担。15.2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16、保险16.1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乙方自行投保的
26、范围(内容)为:乙方应为其自有工人及财产按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工伤保险 。本工程的团体意外伤害险由甲方负责支付办理,如现场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负责支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所理赔的部分,超出部分的赔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原因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16.2 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16.3 有关乙方缴纳的各种人员、财产、劳动等方面的保险,已在合同价款综合考虑。17、材料、设备供应17.1 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 10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交甲方审核确认;需要乙方运输、卸车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相关费
27、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进行单独结算。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否则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17.2 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17.3 在施工生产中,甲方按照当地最新现行预算定额或按照施工方案确定分析出甲供材用量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双方建立领退料手续。17.4为严格执行材料管理制度,乙方从甲方领用的材料,必须当天办理完成出入库手续,如有未履行该手续的违约行为,乙方须每次支付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给予甲方。17.5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
28、料、设备。如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照重新购置全新被丢失、损坏材料、设备所需价款的数额向甲方赔偿(甲方认可乙方提供的替代品或认可乙方对被损坏材料、设备修复成果的除外);同时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一切经济损失。17.6 乙方在施工生产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要做到节约材料,所节约的材料要及时退给甲方并办理手续。如乙方弄虚作假、偷工减料、假冒材料节约奖励,经核实,则乙方按照承包劳务费结算总价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7.7乙方在施工中超定额用料、浪费材料,其超出部分材料以甲方最高采购价加20%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17.8分包人申领甲供材料需办理甲供材料申领手续,没
29、有甲供材料申领手续的不予办理工程结算。17.9分包人申领甲供材料时,需分包授权委托人办理领用手续,分包人均予以认可。1710甲方供应的材料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乙供采购的材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18、劳务报酬本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整; 18.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 劳务报酬计算;18.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8.4规定的情况外,不再调整。18.3 本工程具体单价明细:见合同附件清单18.4:其他:无 18.5 本合同确定的劳务报酬总价、单价或综合费率中已包含了以下费用,不再另行计取:(1) 施工期间各项管理费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用。(2) 乙方在施工生产
30、中使用的手头自备工具、劳保费、医疗费。(3) 距建筑物400米范围以内的材料二次倒运用工费用。(4) 使用机械、生产工具所增加的费用。(5) 冬雨季及夜间施工人工降效窝工费用。(6) 单层建筑超高(人、机) 降效窝工费用。(7) 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以及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用工费用。(8) 施工中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工费用。(9) 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工程技术间歇窝工费用。(10) 施工工序中的预留洞、剔凿、凿毛处理用工费用。(11) 文明责任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的清理打扫卫生用工。(如扫雪、洒水、迎接检查等)。(12) 必要的开会教育、学习和社会用工费用。(13) 电工、放线工、试验工、
31、材料工、搅拌机手、等特殊工种的用工费用及清理费用。(14) 距离建筑物400米范围内的进场材料、清理、分类码放,挂牌用工费用、二次倒运用工费用以及管理用工费用。(15) 现场至生活区施工及管理人员往返路途耗时降效费用。(16) 现场同一作业面多队施工,互相影响(人、材、机等)降效窝工费用。(17) 地区性停电停水(法定)、自然气候,政府性重大会议、活动等影响造成停工窝工费用。(18) 非乙方原因发生的连续七天以内(含七天)的停窝工费用。(19) 营业税及承包方应交的有关税费。(20) 承包单价内已含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目标的奖励费用。(21) 承包期内国家和地区政策性人工单价浮动费用。(2
32、2) 承包价内已含因现场临水、临电管线的用工费、材料费用。(23) 包含本工程范围内的检测材料制作、取样、送检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检测费甲方缴纳)。(24) 若非乙方承包水电安装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洞口修补。(25) 施工用水、电发包人已接通至本施工场地各单体,乙方负责维护;临时水如需增压。(26) 安全防护:根据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和规定、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及甲方规定要求。包含施工现场按:“市文明施工创建”要求临时排水管网施工、场地清理、布置及维护用工等。(27) 配合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单价或费率当中,综合考虑。(28) 工程质量创优、现场文明施工达标、工期提前或后延等因素,
33、均不予计取。18.6 除本合同18.4条款的约定外,不在上述约定范围内的其他任何费用,无论是否发生,乙方同意由其自行承担,双方在本合同工程最终结算时,对此不作任何结算。18.7 除本合同18.4条款的约定外,上述条款确定的单价已考虑到了所有可能存在的调整因素(包括政府政策性文件调整等因素),因此任何条件下单价均不再作调整。18.8 投标报价均为含劳务所有税费报价,每次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的正规发票,否则,一经查处,乙方除按规定重新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外,还应无条件承担本工程全部应缴税金的3倍的处罚金,并在工程结算时扣除。如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则按本合同18.3条款的约定扣除
34、。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甲方与乙方双方约定支付方式为乙方每月25日前报当月完成工作量给甲方,甲方审核完成后在次月25日前支付上月完成合格工程劳务报酬的65%;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至甲方审核的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5%;竣工验收完成按照集团结算制度,结算完成后的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并按质量保修书约定返还。19.2工程进度款具体核算办法(不作为竣工结算依据):按平方米包干单价结合乙方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进行支付。在乙方进场后,第一次报工程量前,甲乙双方核对本工程所有工作内容及合同总价,根据*省建筑安装预算定额2010年 计算出经双方确认的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所需要
35、的全部人工工日数,将合同暂定总价除以总人工工日数后得出每工日的综合单价,此后每月支付进度款时双方核对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的人工工日数,甲方按每工日的综合单价乘以当月完成的合格人工工日,按照合同支付比例支付。 19.3如合同工程量未完成,中途退场按照19.2条的工程进度款核算方式做为最终结算方式。19.4进度款支付发放,按照项目电子考勤记录,由乙方核算各劳务人员的工资,盖章或签字后,由甲方审核后发放至劳务人员个人账户。具体考勤制度按照劳务单位人员工地一卡通远程管理实施办法 。20、劳务报酬最终支付20.1 本合同最终结算根据施工图纸中已完成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竣工交验符合质量要求后进行总结算,
36、不论预结算、总结算均要求由甲方各主管部门签订会签单,评出工期、质量、安全事故频率、文明施工,作为结算依据。预结算仅作为月请款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的结算,工程全部竣工交验符合质量要求后再进行工程总结算,预结算与总结算不符时以总结算为准,对此乙方不得存在异议。20.2 工程竣工交验符合质量要求,经甲方书面认可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劳务报酬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未在规定时间报齐结算资料办理结算的停止支付劳务费。 20.3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360天内进行核实(结合甲方企业结算制度根据合同工程量的大小给予时间确定),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37、甲方确认结算资料并经过甲方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14天内向乙方支付至劳务报酬最终结算总价的 95% 。扣留劳务报酬最终结算总价的 5% ,作为质量保修金,按照合同附件四质量保修书中的约定无息支付给乙方。20.4 在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乙方的送审结算书中已充分考虑了按合同要求应计取的全部费用,如果有漏算少算的情况,视为乙方优惠让利给甲方,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在后期的初审、复审、终审过程中,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子目单价只能在原基础上核减,不得核加。20.5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不得高估冒算,如结算后核减额累计超过乙方申报结算价5时,则审核费用(包含外审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对此乙方应承担超过部分10
38、%的违约金。20.6 预算外签证的结算方式为:当月发生的签证必须当月办理结算,当月不报,则下月不得再结算,结算造价并入当月工程进度款总价作为当月进度款支付的依据。20.7 本合同双方所有的合同协议及补充、变更、终止等合同协议应有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并经甲方经营管理部审核且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后才能生效,并作为结算依据,未经甲方审核并盖章的任何有关涉及结算内容调整的协议、说明等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20.8本合同双方的结算文件(含结算书、结算会签单等)应由甲方项目经理、经营部经理、预算员及相关人员据实填写并签字,同时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且加盖公章后才能生效。20.9 非因乙方原因连续停工超过七天的,乙方应
39、书面报告甲方,说明停工理由并要求另行安排工作,如甲方不能安排工作的方可视为停工;如乙方没有提出书面报告甲方,要求另行安排工作的,均不视为停工;甲方安排了乙方工作,或对乙方劳动力调剂时,乙方以各种理由不接受,不工作的,也不视为停工。停(窝)工及社会用工等合同外项目,发生时由甲方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经营经理以书面形式共同签认,报甲方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如确实甲方不能另行安排工作内容的,停工期间甲方按12元/工日向乙方支付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不视为停工,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20.10 合同中所有涉及顺延工期的签证、对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无法继续的处置、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相
40、关签证的处置等相关费用文件应由发包人书面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方能生效;20.11乙方和甲方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20.12 双方在结算审核中对有争议部分而进行的讨论、协商和解决等一系列过程所持续的时间,原合同规定的结算审查时限须相应顺延。20.13相关签证类商务文件需履行集团签证流程审批后方可生效,没有按照集团审批流程的相关签证类文件均无效,具体按照集团签证制度执行。21、遇特殊情况的结算21.1 因乙方原因,将其承包范围的项目甩项时,按照其甩项量按合同单价的130从乙方承包价中扣除。21.2 因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差或管理不善,将要对工期、质量、文明
41、安全施工造成影响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按照调整的项量按合同单价的150从乙方承包价中扣除。21.3 因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差或管理不善,给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带来一定问题,乙方未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场,乙方同意无条件在甲方指定日期内退场。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视为乙方最终结算款。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亦由乙方承担。21.4 乙方必须配备以下专职管理人员:施工队长1人,技术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质量员1人(可兼),电工、机修工各1人,材料员1人,以确保工程的生产、安全的顺利运行(上述人员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否则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给予每天每人次10
42、0元的处罚,由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负责考核。21.5 由于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施工的,甲方可以单方面中止或终止本合同,对乙方办理已完工程结算,且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21.6 乙方必须按淮安市建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并办理各种注册手续和证件,按规定支付民工工资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坚持合法用工,否则一切后果自负。21.7 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安全、质量、消防行政等事故,甲方有权立即予以清退乙方,乙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经济处罚。21.8 合同中应扣除乙方结算款的部分以及其他应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部分,甲方有权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不足扣除的,由
43、乙方另行支付。21.9如因乙方对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导致农民工到甲方处或其他场所闹事、上访的,乙方必须立即处理。如乙方拒不出面处理,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将相应费用直接支付给相应农民工。乙方对甲方因此情况而支付给农民工的费用数额无条件接受并同意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因乙方拒不出面处理导致民工计算的量、价过高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22、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22.1 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22.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甲方,由甲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确认。 22.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按月(或旬
44、、日)将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审核后签字,作为支付进度款依据。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3、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23.1 甲方提供给乙方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运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乙方,保证施工需要。到现场后由乙方负责材料、机具和设备的运输、卸车、入库、保管、安拆调试,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结算时不再单独计取。23.2 甲方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23.3、甲方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24、施工变更 24.1施工中如发生
45、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4.2 因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的,按照本合同已明确约定的计价条款不变,工期做相应调整; 24.3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4.4 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
46、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24.5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的约定外,双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支付责任。24.6因设计变更,合同有相同特征的按照合同相同的单价执行调整,合同有相似特征的按照相似的单价执行调整。如合同无相同、相似特征的单价按照如下计价方法结算:分包结算价组成执行定额标准综合单价组成*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14版)人 工 费辅 材 费机 械 费定额人工综合单价(元/定额工日)按定额材料费的百分比(%)按定额机械费的百分比(%)7090901、分包劳务报酬结算价组成:人工费、定额辅材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及税金已经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2、人工费单价:一类工、二类工、三类工均按统一综合单价 70 元/定额工日综合取定,定额工日数量按完成工程量定额结算。3、辅材费按照定额计价材料费的 90 %,机械费按照定额机械费的 90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