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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剑阁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篇:剑阁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四川川煤广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石灰石矿山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西安工程有限公司 剑阁项目经理部2021年9月1日 剑阁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办法规定了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检查、事故处理程序等。 1.2本办法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修改而成,适用于剑阁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 2.总则 2.1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保护劳动人民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确保安全生产,不仅是企业正常生产活动所必需,也是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需。 2.2项目部各级负责人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安全生产法规,把安全生产置于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改善劳动条件的具体措施和目标纳入项目经理部的任期目标。 2.3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及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种作业管理制度报公司备案。 2.4项目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四全”安全管理,彻底克服紧一阵松一阵的错
3、误管理行为。每一季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3.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3.1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配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2各业务部门、班组负责人均为兼职安全员。 3.3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车间、班组了解情况,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以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随时公布检查结果。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行为有权劝告制止,遇有严重险情,有权决定暂停工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解决。 3.4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爆破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法规和现代化安全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专业和理论水平,熟悉
4、本专业的安全操作技术。 3.5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见下图示。 3.5.1人员组成:组长:马小平副组长:穆鹏专职安全员:张旭涛 组员:李建平、刘建军、张志达、王剑雷、冯忠福、罗友彬、赵文明、赵文熙、赵建明、赵建新、吴志全3.5.2职责: 3.5.2.1全面负责处理工地生产中发生的所有安全问题,领导工地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3.5.2.2负责处理工地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3.5.2.3负责项目部每日安全检查及日常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5.2.4负责处理接待上级部门及外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 4.安全生产责任制 4.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
5、度,安全操作规程,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在生产、施工中不但要保证自身的安全,而且要顾及别人的安全和集体的安全,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2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职责 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安全小组开展安全工作。 4.3安全生产小组职责 4.2.1在组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指示,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决策。 4.2.2负责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收集汇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地完善、健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2.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各施工队、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协助安全工作人员解决安全生产中
6、存在的问题。 4.3副组长职责: 4.3.1对生产施工现场(包括劳务协作队伍)的安全生产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现场、车间的安全生产措施,并监督实施。 4.3.2根据施工、生产任务的特点,组织拟定安全技术措施,事前安排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提出安全生产要求、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4.3.3经常对工人和干部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负责组织现场每月一次安全活动和落实班组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提出安全活动要求、内容和具体安排。 4.3.4组织每季一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全面迅速的安排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措施,同时确定解决最迟期限,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部。 4.3.5协助项目经理对一般轻
7、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要立即报公司地方公安部门、劳动监督管理部门,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4.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4.4.1指导和帮助项目经理部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安全员开展工作,协助项目经理部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4.2负责组织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问题的事故隐患提出应采取的各种措施,并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4.3负责本项目经理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总结上报工作。 4.4.4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发放和使用情况,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职业病的预防、检查工作。 4.4.5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宣传、学习的组织工作,并
8、监督执行,严禁违章行为的发生,对违章事项和人员有权制止,并向上级报告。 4.5兼职安全员(组员)的职责: 4.5.1具体负责项目部科室、施工队、班组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具体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 4.5.2具体负责组织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安全活动和每周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日工作,协助指导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4.5.3负责检查施工现场、施工队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领导,并提出防范措施和改进意见。 4.5.4参加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项目经理部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4.6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职责: 4.6.1班组长是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
9、和组织者,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保证本班组工作范围的一切生产操作和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在安全条件下进行工作。班组安全员协助班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4.6.2组织本班组成员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操作规程,班前进行任务交底时,同时进行安全交底。 4.6.3结合本班组生产任务,认真组织好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并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工作。 4.6.4落实班组现场的文明施工生产。 4.6.5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报告。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4.7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4.7.1生产技术部门在编制、安排生产计划
10、时,必须同时编制、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提出安全技术方案,保证生产施工安全。指挥生产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7.2财务部门要协助安全部门把改善劳动条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的经费列入财务计划,并监督专款专用。 4.7.3设备材料部门要把改善劳动条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的设备、材料单列项目,保证供应。负责培训机械、车辆操作人员,定期对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进行检查。施工现场的氧气瓶的来源及灌装必须是经安检认可的产品和灌装点。保证各种机械、电器设备等处于完好状态。 4.7.4保卫部门要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定期检
11、查消防器材和易燃、易爆材料物品的管理工作。 5.安全生产目标 轻伤事故率小于3,重伤以上事故为零。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1全体员工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着工作服,严禁酒后进入工作场所。 6.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操作、指挥。 6.3运矿车辆下坡严禁空档溜放,下坡限速10km,其余路段限速25km。 6.4各部门必须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和 安全生产活动日制度。坚持“轻伤事故率小于3,重伤以上事故为零”的方针。 6.5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7.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7.1安全教育要从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进行教育,其目
12、的要使操作者了解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掌握安全生产技能,避免或减少人为的失误。 7.2项目部要坚持对入场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制度。班组要由老工人对青年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和学习,基本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经考试合格后才允许独立操作。认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卡片”的教育登记。 7.3对爆破、起重、电气、焊接、锅炉、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必须按要求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训练,经国家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7.4采用新工艺、新机具时,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无操作规程不应投入使用。对操作者要进行新操作方法的技术训练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
13、格后方可操作。 7.5项目经理部规定每月25日为安全活动日。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总结上月安全生产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根据生产任务提出下月安全生产的要求、注意事项和重点。 7.6班组要坚持每周一安全活动日制度,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根据项目经理部的安排组织活动。 7.7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每一次安全会议和每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都必须如实记录在“安全会议记录”和“安全宣传、教育记录”本上,保存备查不少于五年。 8.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8.1安全生产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消灭事故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8.2根据生产情况,有计划
14、地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定期检查由项目经理部每月进行一次(每月25日)。检查的形式可以是普遍检查、重点检查、专题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也可以几种检查形式结合进行。 8.3安全生产检查由项目经理部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带头,各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检查要有重点、讲实效。 8.4安全生产检查要做到边查、边改、边落实。对查出的问题要发“解决事故隐患通知书”,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解决。对重大问题要进行跟踪,保证落实。由于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有临时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并提出解决措施和方案,订出计划、限期解决。 8.5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每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都必须如实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本
15、上,并保存备查不少于五年。 9.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9.1发生重伤、死亡事故,要按照应急予案处理并立即报告公司、地方公安和劳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并积极协助事故的调查处理。 9.2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按照“三不放过”原则 (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严格依据“企业职工死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10.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我公司为矿山施工企业,遵守矿山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防尘措施。在工艺要求许可的条件下,尽要可能采用湿法作业,使用个人防尘用品,做好个人防护。定期检测
16、作业环境的粉尘浓度,使作业环境的粉尘浓度限制在国家标准规定的允许范围之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人进行就业前的健康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症、未成年工、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禁忌范围的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尘的基本知识。加强对除尘系统的维护和管理,使除尘系统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噪声、振动的防护措施。研制和选择低噪声设备,提高机械设备的加工精度和安装技术,降低发生体的辐射声功率;改进生产操作方法;设立隔声间,使人身与噪声环境隔离;缩短人在高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合理安排作业与休息时间,实行工种轮换制;采用合理的个人防护用品。 11.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保障矿山施工
17、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为了把握公司的安全状况,有针对性的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范围、场所制定以下预防措施:选择合理、安全的施工办法,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和作业制度,是防止冒顶、片邦的重要 措施;对于工作面推进的地质构造要调查清楚,通过危险地带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及时处理已开挖区,在开挖时一定要处理开挖与已开挖区之间合理协调的关系,采用正确而合理的开挖顺序,及时支护;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加快工作进度,减少顶板悬露时间。 12.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2.1安全生产档案由生产技术部统一管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系统、齐全、完整;保持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分类整理立卷,便于保管和
18、利用;字迹线条清晰,装订整齐牢固;对于归档的文件材料,应该编制目录。 12.2档案管理员对接收来的文件材料,按分类办法进行分类编目、编号工作;为了保证档案的准确和安全,档案室每年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及时修补或复制。 12.3档案的利用是档案管理的目的,档案工作人员要积极开展利用工作,编制必要的查找工具,查找档案做到迅速准确。文件须本单位领导审批方可借阅,对所借阅档案,不得涂改、勾划、撕毁、拆散、剪裁和转借他人。借出的文档若丢失或损坏,由借阅者承担。 13.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设备安全管理,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和操作者的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3.1设备安全管理由
19、设备物资部负责。 13.2所有设备都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本项工作由设备物资部负责。 13.3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牢固,高速运转部分必须有防护罩,设备较高的必须有完整的攀登设施。 13.4对于吊链、钢丝绳等吊装工具要经常检查其安全性能,定期校准检修。 13.5电器设备要严格按照电器标准执行,闸刀盖齐全,线路整齐,电线无破损,无乱拉乱接现象。 13.6设备应按要求悬挂安全警示牌。 13.7建立健全设备检修大修制度,并严格执行。 13.8所有设备不得带病运行。 13.9建立健全设备档案,每月对运行中发生的异常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查找原因,及时纠正。 13.10每旬召开一次设备安全管理会议,做好
20、会议记录。 13.11检修设备期间,操作人员要严格按设备的检修规定操作。 1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建立下列安全奖惩制度。 14.1奖励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14.1.1模范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一贯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实施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生产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14.1.2发现了事故征兆,能立即采取措施或能及时报告领导,以及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因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者。 14.1.3对安全生产、通风防尘、环境保护有所发明创造和重大 贡献者。 14.1.4抢救事故有功者。 14.1.5对改善劳动条件,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后取得重
21、大成果或显著成绩者。 14.1.6对有下列条件的班组,应给予表彰和奖励。a.无任何工伤事故、接触粉尘作业的班组,粉尘合格率达到80%以上。 b.班中每一个成员都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章违纪。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c.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做到相互关心、相互帮助。 14.2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a、不及时解决安全和防尘、毒危害以及环保方面存在问题,造成重大事故或尘、毒危害严重的。 b、放弃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了事故或尘毒危害的。 c、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职工缺乏安全技术知识,操作错误造成了事故的。 d、由于设备不齐全或有缺陷或作业环境不
22、安全而发生了事故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的责任。a、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b、忽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 c、损坏了安全,防尘、防毒设备、设施不及时修复而造成严惩后果的 d、发现有立即要发生事故危险情况,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 e、对制止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f、发生事故后,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15.3因发生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责令肇事者赔偿经济损失,其金额应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确定: a、轻伤事故。取消事故责任者当月奖金,发生事故的班组扣当月奖金总额的10%。 b、重伤事故:取消事故责任者当月
23、奖金,扣发班组奖金总额的30%,取消班组长当月奖金,扣发安全员当月奖金的50%。c、死亡事故:取消事故责任者当月奖金,扣发车间资金总额的50%,取消车间安全员当月奖金,生产技技术部长当月奖金。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西安工程有限公司 剑阁项目经理部 2021年2月15日 第二篇: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江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是项目管理的主体,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项目施
24、工安全保证体系。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在“海淀区高粱桥商业金融大厦项目”中施工的各个单位(包括土方、装饰装修等分包单位),相关单位与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一般要求 第四条项目部应针对项目施工特点,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建立安全生产分级责任制,对人不安全行为、物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利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有效的安全控制。 第五条项目安全生产控制应由总承包全面负责,分包向总包负责,总包与分包之间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对职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
25、条项目部和分包在施工中应负有环境保护的义务和责任。第七条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应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九条发生工伤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三章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与实施 第十条项目部应在项目开工前,结合项目特点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并经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批签认。 第十一条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分级责任制,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由上级制定,其他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并签发执行,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 第十二条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项目概
26、况、控制目标、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考核、奖惩制度等。 第十三条对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用电以及电焊用火等高危施工作业,应鉴定过程能力,并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审核,合格人员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应对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包括防汛、防火、防爆、防尘、防触电、防雷击、防塌方、防有害气体窒息、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高处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等。 第十五条项目部主要领导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考核,严肃奖惩。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审核制度和
27、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对结构复杂的分项工程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内容和工艺要求,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第十七条项目部应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确实措施改善周边环境并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项目部应坚持开展“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活动,对围绕安全生产所进行的各种会议、检查、隐患整改、教育、技术交底、事故处理等均做好记录。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 第十九条项目部依照经审批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检验措施计划的实施效果,通过检查了解安全生产状态,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事故隐患,并分析原因,
28、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安全检查应依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标准以及本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内容应包括:分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记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标识、安全操作、持证上岗、违章违规处理等。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应由专人负责,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参加,明确检查内容及要求,应检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作业指挥和作业行为,检查安全施工的应知应会,总结讲评,提高安全生产素质。 第二十二条检查人员实事求是地记录安全生产检查结果,如实反映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定性和定量地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方案,限期限 第三篇: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项目经理部安
29、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强化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 夯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基础,保护职工和工人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集团公司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国家、上级和本企业有关规定,结合项 目经理部的特点制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项目经理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三条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生产的基本管理层,是安全生产 管理的基本单元,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把安全生产切实纳入项目经理部管理的正
30、常运行机制,把安全生产始终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指以工程项目为对 象,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中心,以安全无事故为目标,以维护企业、项目、分包单位及相关方权益为目的,按照工程项目的内在规律和特点,通过建立健全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济保障、技术保障等措施,对工程全过程的安全施工生产进行有效的计划、实施、检查、改进的管理活动。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经理为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 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第六条 每年年初(或新开工程入场前),集团公司安全生 产委员会对项目经理部下达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集团
31、公司党政领导与各项目经理部党政领导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第七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把集团公司下 发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形成不同岗位上的安全指标,并定期对岗位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第八条 安全生产指标形成后,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分解情况同项目员工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第九条 项目经理部有权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实施奖惩,并与员工工资奖金分配、评选先进个人挂钩。第三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 领导小组为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工程经理、安全主任(或安全员)任副组长,土建、临电、临水、机械、消防
32、保卫、材料及其他相关专业负责人任组员。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与施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 生产监督检查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基本要求如下:建筑面积在5万平米(含)以上,必须成立安全室,并设置安全主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主任)不低于3人;建筑面积在5万平米以下,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2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必须至少有一名为与集团公司劳动人事部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安全主任任职需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一、为与集团公司劳动人事部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二、大专以上学历或从事安全专业工作8年以上; 三、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
33、资格或安全员上岗证书; 四、经集团公司劳动人事部及安全环保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其他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安全员上岗证书且经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聘用临时工为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 管理人员时,必须与之签订合法劳动合同,明确其安全管理责任。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正、副组长职责具体见第四章内容。第十五条安全室职责 一、负责监督国家、北京市、总公司和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要求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研究相关法规的要求,制定项目经理部对建设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安全管理的风险; 三、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施工现场土建、机械、
34、临电、消防保卫等专项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留存检查记录,并负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跟踪验证,确保整改到位; 安全生产情况包括现场人的行为、现场防护设施等物的状态、环境因素等安全生产的各项内容。 四、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各类安全教育; 五、负责对本单位特殊工种进行有效管理; 六、负责组织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等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七、负责对劳动保护(或安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设备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验收,坚决杜绝不合格品投入使用; 八、协助总工程师对重要分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验收,负责其他分项工程的组织验收; 九、协助工程经理组织实施集团公司或
35、政府部门要求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十、协助项目经理如实、及时上报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 十一、对上级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问题负责督促、协助相关人员整改落实到位。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 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正、副组长职责由集团公司制定,组员及其他人员职责由项目经理部按岗位、分工自行制定。 本办法中各人员职责为必须履行职责,各项目经理部可根据本单位管理特点对本办法中的职责给予补充。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为: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
36、政策和法规,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二、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三、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成本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 四、保证使用的分包单位资质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安全管理能力;保证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合法有效,责任明确; 分包单位指与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劳务分包、专业承包、设备租赁、设备安装等单位(下同)。 五、保证用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各项费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费,安全活动组织宣传费,其他安全生产费用等)的有效投入; 六、保证选用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及材料
37、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保证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七、保证本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各类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等各类安全技术措施齐全有效; 八、保证本单位各类安全生产检查的效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九、保证对职工及分包单位工人的各类教育落到实处; 十、本单位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真实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十一、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的其他要求。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二、负责主持编写项目施工
38、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满足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三、负责组织技术部门土建、水、电等专业工程师根据施工部位、环境条件及时编写安全管理各专项内容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发,保证安全技术交底满足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安全管理各专项内容指土建、临电、机械、消防等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专业。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早于或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必须做到有针对性。 四、负责主持对重要分项工程涉及到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39、;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指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下同)具体目录见集团公司技术部相关文件。 五、负责组织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材料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要求在项目经理部的培训学习,组织“五新”项目使用前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 六、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七、积极主动参与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检查工作; 八、协助工程经理组织实施政府部门或集团公司要求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九、本单位发生伤亡事故时,参加、配合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
40、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改进意见。第十九条工程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对分包队伍的使用管理,负责督促分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负责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现场做法与安全技术交底相一致;人力主要指项目经理部履行“实施”职能的人员,如项目土建工长、机械管理员、公安干警、水(电)负责人、分包单位管理人员等。 三、负责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消除安全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 四、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部门或集团公司要求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五、支持安全主任(或安全员)对分包单位开展安全教育、
41、培训、考核; 六、积极主动参与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在具备安全技术交底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生产; 七、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八、本单位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参加、配合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二十条 安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5万平米以下项目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本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总公司和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其他要求; 二、负责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对本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三、负责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研究、拟定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定;负责
42、组织同各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四、负责对土建、机械、临电、消防、保卫各类安全隐患(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立即给予制止,对于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督促并协助工程室整改,并对整改结果给予跟踪验证; 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指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指施工现场防护措施损坏、缺失等现象;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指大风、雨雪天气或作业场所照明不足等,给安全生产带来难度的现象。(三者具体解释可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五、负责组织健全符合标准的文明安全施工内业资料台账; 六、负责对本单
43、位特殊工种进行统一管理; 七、负责根据每月施工进度,制定本单位每月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八、负责每周组织本单位管理人员及下属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召开安全工作例会。总结、讲评本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通报施工现场存在的违章作业和事故隐患及处理情况; 九、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防护用具(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设备等)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坚决不允许使用; 十、负责根据项目经理部有关规定,对存在严重违章作业的个人、重大安全隐患的分包单位给予处理; 十一、协助项目经理如实、及时上报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44、写出事故报告。第二十一条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对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二、负责根据相关规定及技术部门下发的安全交底,每工作日对施工场界内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留检查记录;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立即给予制止;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及时向安全主任和工程经理汇报; 三、负责旁站监督土方施工安全、各类架子搭设、拆除,大型设备安装、拆除,交叉施工、密集人员施工等工作; 四、负责审定、办理现场电气焊、防水工等明火作业人员的动火手续,并实地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协助安全主任实施对本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45、六、如实、及时上报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第二十二条 其他管理人员共同安全生产职责: 对于施工现场存在的游动吸烟、不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面嬉笑打闹、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等明显违规现象,项目经理部所有管理人员都负有当即制止的责任。第五章管理流程及要求第二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管理时,应根 据“计划实施监督检查”的流程要求进行。总工程师及技术人员主要履行“计划”职能,工程经理及工长主要履行“实施”职能,安全主任及和安全员主要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第二十四条 入场之初,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主持技术人员 编写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二十五条 总工应对技术人员按照安全管理专项内容(土 建、机械、临电、消防)进行分工,分别负责安全管理各专项内容的技术工作。专项负责人根据施组、方案及相关标准、规程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同时提请用料计划,安全技术交底报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