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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82页 共82页福鼎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非煤矿山采掘作业施工综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时间:二0一四年二月福鼎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非煤矿山采掘作业施工综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时间:二0一四年二月福鼎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非煤矿山采掘作业施工综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人员: 张玉池 易会建审 批:郑仕炎编制时间:2014年2月颁布公告本公司非煤矿山采掘作业施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13)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一级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本预案经矿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矿长批准,自发
2、布之日起施行。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明确各自的应急工作职责,安委会定期组织员工对预案进行演练,发现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切实搞好应急管理工作。批准人:郑仕炎 2014年2月20日目 录1、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适用范围-2 1.4应急预案体系-2 1.5应急工作原则-22、非煤矿山采掘作业施工危险性分析-5 2.1危险源与危险性分析-5 2.1.1坍塌-5 2.1.2爆破伤害-6 2.1.3高处坠落-8 2.1.4触电-8 2.1.5机械伤害-8 2.1.6物体打击-9 2.1.7火灾-10 2.1.8水害-11 2.1.9车辆运输伤害-12 2.1.10粉尘危害
3、-12 2.1.11噪声-13 2.1.12高温-14 2.1.13其他伤害-143、组织机构及职责- 15 3.1应急组织体系-15 3.2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15 3.2.1应急救援指挥部-15 3.2.2应急响应办公室-16 3.2.3现场救援组-17 3.2.4安全警戒组-17 3.2.5医疗救护组-17 3.2.6后勤保障组-18 3.2.7事故调查组-18 3.2.8善后处理组-194、预防与预警-20 4.1危险源监控-20 4.1.1危险源监测监控-20 4.1.2事故的预防措施-20 4.2预警行动-24 4.2.1预警级别-24 4.2.2预警信息-25 4.2.3预警
4、响应-25 4.3信息报告与处置-255、应急响应-27 5.1响应分级-27 5.2响应程序-27 5.2.1基本响应-27 5.2.2一般矿山突发事故的响应(IV级)-31 5.2.3较大矿山突发事故的响应(III级)-32 5.3应急结束-32 5.3.1应急终止的条件-32 5.3.2恢复现场-32 5.3.3应急结束后续工作-326、信息发布-347、后期处理-35 7.1清理现场-35 7.2善后处理-35 7.3工作总结和评估-358、保障措施-37 8.1通信与信息保障-37 8.2应急队伍保障-37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38 8.4经费保障-39 8.5其他保障-399、
5、培训与演练-40 9.1宣传-40 9.2培训-40 9.3应急训练与演练-4310、奖惩-51 10.1奖励-51 10.2责任追究-5111、附则-52 11.1术语和定义-52 11.2应急预案备案-53 11.3维护和更新-53 11.4制定与解释-53 11.5应急预案实施-53 11.6综合预案-5312、 各类事故(灾害)应急求援处理-54 12.1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54 12.2边坡坍塌事故的应急处理-57 12.3防洪防汛专项应急处理-58 12.4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60 12.5有毒、有害气体应急处理-62 12.6高处坠落事故的应急处理-62 12.7物体打击
6、事故的应急处理-63 12.8车辆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661总则1.1编制目的 制定本公司非煤矿山采掘作业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对突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采取应急救援行动,确保公司进行非煤矿山采掘作业施工生产时具备快速反应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九条等条款,以及矿山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一、主要法
7、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主席令6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主席令52号)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373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主席令70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主席令65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主席令74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主席令22号)8、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1989年主席令302号)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1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1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12
8、、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2008年12月1日实施)1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二、 主要技术标准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13)2、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3、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4、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非煤矿山采掘作业施工生产,由于生产作业方式和工艺不同,在现场综合管理、凿岩穿孔、爆破物品领退与运输、爆破、边坡管理、剥离、冒顶、片帮管理、井巷通风、防排水、装载和运输、机械电气、职业卫生等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多方面、多形式对作
9、业人员身体甚至生命,以及工程施工设备造成威胁或伤害的因素。对这些危险有害因素全面认真地识别与分析,从而采取有效的预防应急措施,确保矿山安全生产。1.4应急预案体系 本应急预案,针对非煤矿山采掘作业施工现场发生的坍塌事故、放炮事故、坠落事故及井巷冒顶、片帮、排水事故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制订了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了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1.5应急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
10、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害,切实加强员工以及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员工的基层作用。(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非煤矿山采掘作业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矿长负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制,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4)自身为主,支援为
11、辅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为主,必要时请求地方安监部门指导和社会力量支援。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配合、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发生事故的是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5) 依靠科学,提高素质 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救援装备,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科技含量和指挥能力。开展培训教育,定期进行演练,并做好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自救、互救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能力。2非煤矿山采掘作业施工危险性分析2.1危险源于危险性分析根据非煤矿山采掘作业施工地区地理、地貌、气候、地质各种存在特性
12、分析,非煤矿山采掘作业施工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坍塌、爆破伤害、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火灾、水害、有毒有害气体、车辆运输伤害、粉尘、噪声、振动、高温等。2.1.1坍塌坍塌事故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坍塌具体表现及其危害为:1)边坡坍塌。其产生的直接危害是矿场内作业人员的伤亡;破坏正常的生产秩序;破坏矿场;造成水土流失等。2)矿区边坡大范围坍塌。其危害是坍塌崩落的矿石造成下一阶段矿场内人员的伤亡;破坏矿场内的设备、设施;破坏矿场及其采掘作业施工生产系统;破坏正常的施工秩序;造成水土流失等。3)井巷冒顶、片帮。其危害是井巷顶部或侧壁大面积垮塌造成
13、人员伤亡和施工设备设施破坏,矿井作业面、巷道侧壁在矿山压力作用下变形,冒顶、片帮常同时发生。4)井巷道透水。透水产生的危害是井巷内大规模出水导致井巷道坍塌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损毁,破坏矿场,造成水土流失等。坍塌事故多发生在挖掘、处理松石以及采掘最终边坡的稳定处理失效,这类事故因塌落物自重大,作用范围广,往往伤亡人员多,后果严重,多为重大火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引发坍塌事故的原因主要有:1) 采掘方法不合理和边坡管理不善采掘方法不合理,台阶坡面角和生产台阶高度控制不当、最终台阶坡面角控制等不符合相关规程规定的要求,是导致此类事故的重要原因。一般在遇有矿场围岩情况变坏,有
14、断层破碎带时,如不及时进行边坡稳定处理,或处理不当;均易引起边坡坍塌事故。2) 采掘作业施工最终边坡缺乏有效的边坡稳定处理最终边坡角控制不当、不及时对不稳定的边坡进行处理或处理的方法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等。是造成此类事故的另一重要原因。3) 检查不周和疏忽大意在坍塌事故中,大部分属于局部坍塌造成人员伤亡。这些事故都是由于事先缺乏认真、全面的检查,疏忽大意等原因造成的。4) 矿床地质自然条件不好如果矿岩被段层、褶曲等地质构造所破坏,形成压碎带,或者由于节理、层理发育、裂缝多,破坏了矿场围岩的稳定性,容易发生坍塌冒顶、片帮等事故。对于矿场的地质构造、矿场围岩的性质和历史开采情况不清楚等,也容易造
15、成坍塌、冒顶、片帮事故。5) 矿场防洪、排洪系统不合理矿场内岩石多为弱透水层、隔水层和弱含水层。矿场主要充水来源是大气降雨。大气降雨及其形成的水流对矿场边坡的冲刷影响很大,如果防洪排洪系统和防渗措施不合理,极易造成矿场边坡坍塌事故。2.1.2爆破伤害矿山采掘作业施工剥离过程中使用的炸药在运输途中、装药和放炮过程中、未爆炸或未完全爆炸的炸药雷管残留在爆堆中,都有可能发生爆炸,直接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引起爆炸伤害的原因包括:1) 炸药管理不严造成爆炸事故。炸药临时存放柜是矿山要害部分,其爆炸一般是由火花或热源引起的较多。在炸药临时存放柜内,如果雷管与炸药一起保管,柜内又有热源,就有可能发生爆炸
16、。因此,对于爆破器材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规定,消除明火、热源和能够引起火花的不安全因素。2) 炸药燃烧事故。炸药燃烧时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在一定条件下会引起中毒、窒息、火灾。3) 爆破飞石造成的事故。爆破时,如果警戒不严或避炮不当,都会有发生飞石伤害事故的可能。4) 打残眼造成的事故。违章处理盲炮、打残眼造成事故占各类爆破事故的比较较大。据资料统计:有时会占爆破事故的3分之1.因此,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严禁打残眼。5) 起爆材料质量不良,往往引起早爆或迟爆现象,都有可能造成严重伤亡事故。6) 炮烟中毒事故。爆破后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需经过一定的通风时间,才能将有毒有害气
17、体排出和稀释到安全浓度,如通风条件不好,或过早进入爆破作业地点,易造成炮烟中毒事故。因此,要根据爆破作业地点的自然通风(井巷内采用机械通风)条件、爆破药量,规定进入爆破作业地点的时间,炮烟未排除,禁止进入爆破作业地点。7) 炸药储存、运输中遇到明火、高温物体、强烈振动或摩擦、炸药雷管混装运等均有可能导致爆炸伤人。矿山采掘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爆炸事故的场所有:爆破作业地点;运送炸药的道路;炸药库等。根据矿山情况,发生放炮事故、爆破伤害的可能性较大,而一旦发生,其危害程度很大。2.1.3高处坠落作业人员在高于2m以上边坡清理危石或剥离矿料、采掘作业平台时,因为没系安全带或者没有正确使用安全带,作业时
18、人员因重心偏离支撑而造成高处坠落伤亡事故。根据矿山情况,发生高处坠落的可能性较大,而一旦发生,其危害程度较大。2.1.4触电矿山采掘作业施工现场及地面设施存在大量的用电设备,存在触电危险。如:配电线路、开关、熔断器、插座、电热设备、照明灯具、电动机等电气设备、设施接地不良;捡漏失灵或缺损;电气绝缘损坏或降低;电缆安装不规范造成绝缘破损;设备进水;电气接线存在:“羊尾巴”“鸡爪子”和“明接头”问题;绝缘耐电弧能力不足;带电检测、搬迁设备、电缆、电线等;高压操作未按程序做必要防护等;都会造成人体触电。根据矿山情况,发生触电伤害的可能性较大,而一旦发生,其危害程度较大。2.2.5机械伤害机械伤害是矿
19、区采掘作业施工中常见的伤害之一,归纳起来共有以下几点:1) 机械产生的噪声使操作者的知觉和听觉麻痹,导致不易判断或判断错误; 2) 依据错误或不完整的信息操纵或控制机械造成失误; 3)机械的显示器、指示信号等显示失误使操作者误操作; 4)控制与操纵系统的识别性、标准化不良而使操作者产生操作失误; 5)时间紧迫致使没有充分考虑而处理问题; 6)缺乏对动机械危险性的认识而产生操作失误; 7)技术不熟练,操作方法不当; 8)作业程序不当,监督检查不够,违章作业。根据矿山情况,发生机械伤害的可能性较大,而一旦发生,其危害程度一般。2.1.6物体打击 指由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物体打击伤害
20、是矿山采掘作业中常见的伤害,主要是:1) 危石、浮石滚落打击伤害危石、浮石人工处理操作不当引起局部滚落打击事故,大多数是因处理前对危石、浮石缺乏全面、细致的检查,没有掌握浮石存在的具体情况而造成的。此外还有处理危石、浮石时操作工站立的位置不当,操作工的操作技术不熟练等原因。有的矿山采掘作业工地曾发生过危石、浮石落下砸死操作工的事故,其主要原因就是操作工缺乏安全操作知识,垂直站在浮石下面操作。2) 机械、车辆装载运输时矿石滚落打击伤害矿山铲车、勾机在装载矿石及表土过程中,机斗从人员、设备上方通过;机车、在装载运输矿石或表土时装载过满,且未设置相应的防坠设施等,都会造成矿石、块状表土滚落打击伤害。
21、根据矿山情况,发生物体打击伤害的可能性一般;而一旦发生,其危害程度较大。2.1.7火灾矿山火灾是指在矿山企业范围内发生的火灾。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分为地面火灾和井下火灾。本公司矿山为采掘作业施工企业,所以从矿山地面和井下两方面火灾进行分析。火灾发生必须具有“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和引火源。矿山火灾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主要是从可燃物和引火源两个方面进行分析。矿山火灾根据引火源的性质可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两种,矿山采掘作业施工多为不自然矿体,因此,仅从外因火灾进行分析。外因火灾是指可燃物受到外来热源的作用而形成的火灾。1)外因火灾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1)明火引起的火灾与爆炸 在井下使用电石灯照明、
22、吸烟或无意有意点火所引起的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电石灯火焰与蜡纸、碎木材、油棉纱等可燃物接触,很容易将其引燃,如果扑灭不及时,便会发生火灾。 (2)爆破作业引起的火灾 爆破作业中发生的炸药燃烧及爆破原因引起的硫化矿尘燃烧、木材燃烧,爆破后因通风不良及井巷排风设备不足、故障等造成可燃性气体聚集而发生燃烧、爆炸都属爆破作业引起的火灾。 (3)焊接作业引起的火灾 在矿山地面、井口或井下进行气焊、切割及电焊作业时,如果没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由焊接、切割产生的火花及金属熔融体遇到木材、棉纱或其他可燃物,便可能造成火灾。(4)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 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电气设备的短路、过负荷,容易引起火灾。
23、电火花、电弧及高温赤热导体极易引燃电气设备、电缆等的绝缘材料。 2)矿山火灾的破坏形式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矿山火灾不仅对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巨大威胁,而且还会造成严重财产损失。2.1.8水害 非煤矿山采掘作业施工过程及工程形成的生产系统及辅助生产系统大量充水所造成的灾害为矿山水害。如果矿区内岩石多为弱透水层、隔水层和弱水层,则矿场的水源主要是大气降水,地表突然大量降雨、井巷透水均有可能形成矿山水害, 1)矿山水害的破坏形式及可能造成的主要危害为: 地表突然大量降雨形成的水流冲刷矿山边坡,影响矿山边坡稳定,可能导致矿山边坡坍塌或滑坡,其主要危害是造成矿山内人员的伤亡;破坏矿山内的设备、设施;破
24、坏矿山及其生产系统;破坏正常的生产次序;造成水土流失等。同时,矿山汇水造成矿山道路泥巴积水,给车辆运输安全和矿山边坡的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2)造成矿山水害的主要原因为: 大气大量降雨,采掘场的防洪能力不足、防洪排洪的系统不合理或防洪排洪系统失效井下排水设备故障等。由于矿山水害的危害严重,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破坏生产系统和生产设备设施、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次序。甚至导致灾难性的后果。因此,水害也是该矿区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之一,应采取措施加强防范。2.1.9车辆运输伤害 车辆伤害是矿山采掘施工过程中常见的伤害之一,矿山的各种车辆都可能造成车辆伤害。这些车辆包括:装载机、汽车、挖掘机。车辆伤害的
25、主要原因有:车辆控制系统失效;超速超载;司机疲劳驾驶;道路路况差;特殊路段缺防护、警示设施或设施不全、失效;照明不足;雨天路滑行车等。车辆伤害主要发生在矿山石渣及施工材料运输和装卸过程中。采掘矿场发生车辆伤害事故的可能性较大,而一旦发生,其危害程度较大。2.1.10粉尘危害在矿山开拓、掘进、提升运输等作业过程中产生,并能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岩石和煤炭的细微颗粒,也简称为矿尘。矿粉尘的危害性主要为: 1)污染工作场所,危害人体健康,引起职业病。 2)加速机械磨损,缩短精密仪器使用寿命。3)降低工作场所的能见度.在井下某些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很高,工作面的能见度极低,甚至作业人员根本无法睁开眼睛,在
26、这样的条件下,往往导致作业人员误操作,增加了工伤事故的发生。粉尘危害主要发生在剥离、凿岩、矿石装卸、废土石排弃等采掘作业的过程中。2.1.11噪声 噪声是令人生理或心理上觉得不舒服的声音,让听到它的人不悦、不舒服、不想要的,或带来烦恼的、不受欢迎的声响,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声音,噪声时候不同频率、不同强度无规则地组合在一起的声音。在采掘作业环境中,由于生产性因素而产生的一切声音都可称噪声。生产性噪声,大致分为几种: 1)空气动力噪声:由于气体压力变化引起气体扰动,气体与其他物体相互作用所致。例如,各种风机、空气压缩机等压力脉冲和气体排放发出的噪声。 2)机械性噪声:机械撞击、摩擦或质量不平衡
27、旋转等机械力作用下引起固体部件振动所产生的噪声。例如,各种车床、凿岩机、机动车发动机等发出的噪声。 3)磁性噪声:由于磁场脉冲、磁致伸缩引起电气部件振动所致。如电磁式振荡器和变压器等产生的噪声。由于长时间接触噪声导致的听阈升高,不能恢复到原有水平的,称为永久性听力阈位移,所产生的职业病即是临床上所称噪声聋。长期接触强烈噪声后,听觉器官首先受害,主要表现为听力下降。噪声引起的听力损伤主要与噪声的强度和接触时间有关。听力损伤的发展过程首先是生理性反应,后出现病理改变。生理性听力下降的特点为脱离噪声环境一段时间后即可恢复,而病理性的听力下降则不能完全恢复或完全不能恢复。操作人员长时间在噪声精神长期处
28、于噪音环境中会出现紧张。可能自己不会觉得紧张,但是神经却是处于紧张状态的。对大脑中的神经系统会有很在的伤害。从而影响工作效率,使操作人员的失误率上升,严重的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噪声危害主要发生在剥离、凿岩、装卸矿山石渣过程中。矿石配备了空压机、装载机、叉车、机动车等设备,以上设备运行是主要噪声声源。2.1.12高温 夏季露天作业,没有防护措施或防护不当,井巷通风条件不良出现闷热等存在中暑等高温危害。2.1.13其他伤害 在作业过程中,作业场所环境差、人员思想麻痹安全意识薄弱,极有可能发生摔、扭、刺、割伤等事故。3 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本公司成立非煤矿山采掘作业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29、指挥部,由矿长任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救援组、安全警戒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作为其工作机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长办公室,作为负责应急管理的常设工作机构。采掘作业施工项目工地设立现场指挥部,按公司指挥部指示,履行现场指挥应急救援指挥系统见下图3-1.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响应办公室项目工地现场指挥部现场救援组安全警戒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图3-1 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图3.2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3.2.1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郑仕炎副总指挥:易会建、张玉池项目工地现场指挥:项目经理成员:林振泉、林爱雪、何明钿、庄千唐、叶明辉、施均典应急救援指挥部
30、是矿山应急管理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预案响应;2) 负责事故现场抢救指挥、组织和领导工作;3) 负责向上级及项目驻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争取援助;4) 执行上级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抢救、协调、调查处理等方面的临时决定和命令;5) 对其他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进行决策。3.2.2应急响应办公室主任:张玉池成员:林爱雪、施均典日常工作由林爱雪负责。职责:(1) 在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室应急电话24小时值班工作;(2) 负责矿山应急力量、应急物资的调配,事故发生时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3) 掌握事故的发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4) 按照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及时通知个职能部门、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单位;(5) 按照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向上级安监部门和当地县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发展情况,并根据需要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