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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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1 南宁轨道 交通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方法 (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南宁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行为,明确其操作程序及内容,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 年国务院 279 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方法(2000 年建设部 78 号令,2009 年住建部 2 号令做了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规范及南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南宁轨道工程的实际状况,特制定南宁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本方法)。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南宁轨道交通土建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轨道交通系统设

2、备安装工程、轨道工程、声屏障工程的质量验收,并作为南宁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有关的检验规定、说明及验收记录的统一准则。第三条南宁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行业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 参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5. 隐藏工程在隐藏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6. 涉及结构平安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3、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8. 对涉及结构平安和运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 担当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平安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第四条施工单位作为工程施工质量限制的主体,应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限制,工程质量验收是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再由参加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依据相关标准共同对2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施工工法或工程类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第五条监理单位应依据工程的进展状况,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工程的验收安排,审核后刚好上报轨道公司工

4、程一部或机电设备部(工程一部、机电设备部以下简称工程部)。工程部应依据工期策划,结合监理单位上报的验收安排以及工程实施的实际状况,落实各工程项目分部(子分部)及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时间。监理单位每次验收前 10 天将验收安排报工程部和平安质量监督部。其次章工程 质量验收的划分第六条南宁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可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工法或工程类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验收。1. 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运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 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具有独立施工条件或能形成独立运用功能

5、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2.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构)筑部位确定; (2) 当分部(子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困难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3.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4.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依据施工及质量限制和验收须要按部位、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5. 其中有关国家验收的相关规定将另行制定文件予以规范。第七条南宁轨道交通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上每个承包合同作为一个单位工程,但有以下几种状况

6、:1.土建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 (1) 车站工程为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含下一段区间隧道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因车站工程施工可能采纳多种施工方法、或其不同区段/部位的施工时间不一样等,将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施工工法或工程类型。一个施工工法或工程类型包括若干个分部工程。3 车站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工法或工程类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本标准附件 1 的规定。(2) 地下、地上及高架区间土建工程(包括附属工程)均作为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若一个区间被分割成多个合同段、或采纳了不同的施工方法、或施工时间不一样、或功能不同,则划分

7、为若干个施工工法或工程类型。区间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工法或工程类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本标准附件 1 的规定。(3) 车辆段及综合基地为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原则上按房建、路基、道路、桥梁、室外环境和室外安装等划分为若干个施工工法或工程类型。(4) 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工法或工程类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本标准附件 1 的规定。(5)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作包括建筑电气、建筑暖卫、建筑通风空调、电梯与自动扶梯、消防系统、人防系统、给排水系统、FAS 系统和 BAS 系统等分部工程,其工程的划分应符合本标准附件 1 的规

8、定。2. 轨道交通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轨道交通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类单位工程包括:通信工程、信号工程、供电工程、屏蔽门/平安门系统、自动售检票工程、乘客信息系统工程。轨道交通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本标准附件 1 的规定。3. 轨道工程 轨道工程划分为正线轨道和车辆段与综合基地轨道子单位工程,其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本标准附件 1 的规定。4. 声屏障工程 全线声屏障工程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其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本标准附件 1的规定 第八条土建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工法或工程类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以及工

9、程代码见附件 1。第三章工程质量验收的条件第九条南宁轨道交通工程的主要工序需进行样板(首件)工序验收合格并做出书面总结才4 可全面绽开。样板验收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2. 具有完整的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和材料抽检记录。第十条分项工程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来验收,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3.主控项目必需全部达到要求。对有龄期的检测项目,在其龄期不到时,可先行评价其他项目,并依据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和限制状况,短暂验收该项目,待检测数据出来后,再填入数据。假

10、如数据达不到规定数值或有疑问时,应进行复试、鉴定及实地检验。一般项目也应达到规定要求。允许有肯定偏差的项目,可以有个别偏差的项目,最多不超过 20%的检查点可以超过允许偏差值,但不能超过允许偏差的 150%。对不能确定偏差值而又允许出现肯定缺陷的项目,则以缺陷的数量来区分。第十一条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要求;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是在检验批验收的基础上进行的,是一个统计过程,在验收分项工程时应核对检验批的部位、区段是否全部覆盖分项工程的范围进行确认,只要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

11、料文件完整,并且均已验收合格,则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第十二条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限制资料应完整; 3.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平安及功能的检验和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 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是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对涉及平安和运用功能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关平安及重要运用功能的安装分部工程进行有关见证取样送样试验或抽样检测,对观感差的检查部位应实行返修处理等补救措施。第十三条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单位

12、(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限制资料应完整;5 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平安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6. 设备安装应通过单系统调试、系统联调。第十四条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意结构平安和运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13、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变更外形尺寸但仍能满意平安运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意平安运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 经处理的工程必需有详尽的记录资料,处理方案等,原始数据应齐全、精确,能准确说明问题的演化过程和结论,这些资料经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归入竣工档案中。第四章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及组织第十五条工程质量验收的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按设计、施工质量标准及施工合同要求,全面检查工程质量,做出是否通过验收的看法。第十六条当工程项目有分包单位时,分包单位应对所担当的工程项目质量负责,并

14、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自我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与。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的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监理、建设单位进行验收时,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有关人员都应参与验收。第十七条样板工程验收的程序与组织 1. 样板工程的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在监理单位的主持下进行。2.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向与会人员介绍工程的概况及工程的质量限制状况,与会人员就工程实体和质量限制资料的检查做出验收看法,监理单位负责编写验收会议纪要,将要求整改的问题记录在案,并负责整改问题的跟踪检查。3. 样板工程阅历收合格后,相同工序即由监理单位按样板工程的要求进行检查和验

15、收。6 第十八条分项工程验收的程序与组织 1. 分项工程的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在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进行。2. 分项工程质量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定,专职质量检查员进行核定。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核定的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审查认可。3. 若须要进行中间验收监督管理(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分项工程(桩基础分项),按分部工程验收的工作步骤操作。4. 分项工程阅历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下一工序施工。第十九条分部工程验收的程序与组织 1. 打算工作 (1)分部工程完工后,在安排验收日期 30 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验收标准及规范,全面检查工程质量,整理工程

16、技术资料,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附表 1)一式 8 份,连同工程技术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核。(2)监理单位在 5 个工作日内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查。审核及检查均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看法。向工程部递交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附表 1)申请验收。若属中间验收监督管理的分部工程,施工单位还应将一份附表 1 连同工程技术资料送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员)抽查,进行第 3 步骤。若不属中间验收监督管理的分部工程,则干脆进行第 4 步骤。(3)质量监督机构在 5 个工作日内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抽查,在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表上填写资料抽查看法,并将

17、抽查看法书面通知监理单位。(4)监理单位通知勘察单位(土建工程中的桩基础分项工程及地基基础分部、开挖初支分部工程验收时参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并须提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书面提前 5 天通知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员)到场实施验收监督。(5)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验收前还必需分别打算好分部工程质量自评报告、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文字),验收会议时发各参与单位。2. 验收组织 组织:监理单位 主持:总监理工程师参与单位:市质量监督机构、轨道公司总工办、工程一部、平安质量监督部、机电设备部7 (参与主体、机电分部验收)、前期工作部、档案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专

18、业负责人)、勘察单位(参与土建工程验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对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与。3. 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做分部工程质量自评报告,简洁介绍工程概况、工程实体及资料整理的完成状况;分部工程及各分项工程的自检、自评状况;目前遗留的工程、问题等,施工单位自评报告的编写要求见附件 2。(2)监理单位做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介绍工程监理状况、质量限制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核定状况和目前遗留的问题等。(3)与会人员分组检查(各检查组由主持人指定专人负责):a. 工程实体组:按不同专业分组现场检查,主要对实体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必要

19、时进行现场实测实量。b. 文件资料组(包括科技档案、声像档案):由轨道公司档案部牵头,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档案进行检查。(4)设计单位介绍设计和施工协作状况,指出施工单位的施工是否满意设计要求,仍存在的问题,并对该分部工程的质量是否通过验收提出看法。(5)土建工程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时还须要勘察单位介绍工程施工中地质改变状况,阐明实际地质状况与原地质报告的描述是否一样,工程施工对持力层是否满意要求等,并对该分部工程的质量是否通过验收提出看法。(6)各检查组负责人汇报小组检查状况,指出必需整改的问题,并支配专人作记录,整理后将看法填写在工程验收检查记录表(附表 4 )。(7)主持人综合各检查

20、组看法,对工程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8)如能达成统一看法,验收人员共同签署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表 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纪要(附表 3 或其续表之 1、2、3、4)。附表 2、3 中,建设单位代表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由项目经理签认;有分包单位的,分包项目经理需亲自签认;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设计、勘察单位由项目负责人亲自签认。验收记录和验收纪要等表格上建设各方所盖印章应为法人单位章。若参加验收的各方不能形成一样看法时,应协商提出解决方法,待看法一样后,重新组织验收。(9)监理单位负责编写验收会议纪要,将要求整改的问题记录在案,负责整改问题的跟

21、踪8 检查。(10)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状况实施监督。(11)验收通过后,工程部项目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督促承包商在 20 个工作日内内将属中间验收监督管理的分部工程的各方确认盖章的验收纪要和验收记录送质量监督部门,跟踪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出示的质量验收登记表,完成对重要分部工程的中间验收登记工作。承包商应将质量验收登记表复印件一份送平安质量监督部备案。4. 分部工程阅历收合格后,原则上要待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为整体办理工程实体移交手续,但单位(子单位)工程未全部竣工验收,而后续工程须要进场施工的,验收合格的分部工程

22、可由工程部标段长组织先施工的项目部确认后提前移交给后续工程承包单位,以便后续工程的施工。其次十条单位(子单位)工程初步验收 单位(子单位)工程初步验收的目的是检查各分部工程的整改完成状况、工程实体的现状质量、资料的整理状况及有关单位执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看法(待制定)所做的打算工作,为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做好充分打算。1. 打算工作 (1)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在安排验收日期前 30 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验收标准及规范全面检查工程质量,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及施工平安管理资料,向监理申请初步验收,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限制资料核查记录(附表 6)、单位(子单位)工程平安和功

23、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附表 7)、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核查记录(附表 8)各一式 6 份,连同工程技术资料及平安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核。(2)监理单位在 5 个工作日内对工程技术资料、平安资料及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的中间验收登记手续完成状况进行审核,并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同意初步验收看法。2. 初步验收的组织 组织:监理单位。主持:工程部验收专业工作组的专业负责人(工程部副部长)。参与单位:市质量监督机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后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土建)、轨道公司总工办、运营部

24、门、工程一部、平安质量监督部、档案部、机电设备部、城建档案馆。3. 初步验收的程序9 (1)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单位(子单位)工程实体及资料整理的完成状况、分部工程验收后遗留问题的整改状况、目前遗留的工程问题、竣工资料整理存在的问题等。(2)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状况、工程实体及资料的整改完成状况,重要分部工程中间验收登记完成状况及工程验收执行政府备案制度的打算状况、目前遗留的问题等。(3)与会人员分组检查(各检查组由主持人指定专人负责):(3) 工程实体组:按不同专业分组现场检查工程实体完成状况、整改状况。(4) 文件资料组(包括竣工档案、声像、电子、档案):由公司档案部牵头,请市档案局、城

25、建档案馆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检查。对于城建档案馆认可的工程档案,应向建设单位出具认可证明。各检查组须支配专人记录,将看法整理填写在工程验收检查记录表(附表 4)上。(4)设计单位应明确指出施工单位的施工是否满意设计要求和仍存在的问题。对设计变更手续是否完善、完成,有无遗留工程等做出说明。勘察单位(土建)对实际地质状况与勘察报告的差异等发表看法。(5)各检查组负责人汇报小组检查状况,指出该单位(子单位)工程须整改问题。(6)主持人综合检查组的看法,落实竣工验收前的工程实体、资料整改的范围和完成时间,提请各单位按备案制度做好备案前的打算工作,对工程是否可以申报竣工验收提出看法。(7)监理单位负责编写

26、会议纪要,将检查要求整改的问题记录在案、负责整改问题的跟踪检查。其次十一条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1. 打算工作:(1)监理单位应具备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对监理的工程质量进行评估,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附表 11,一式 8 份),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监理注册章后提交施工单位汇总。(2)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检查,编写工程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附表 9)、工程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附表 10)。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一式 8 份提交施工单位汇总。(3)施工单位应

27、对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及质量平安监督部门的验收前检查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毕,并经监理单位检查合格。施工单位将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附表 5)一式 8 份、单位工程竣工施工平安评价申报表(附表 21)、工程竣工施工平安评价申报资料书目表(附10 表 22)、专业工程施工平安评价申报资料书目表(附表 23)各一式 3 份,连同整改好的技术及平安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核。(4)监理单位在 5 个工作日内对工程技术资料及平安资料的整改进行审核,并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看法,承包商将一份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限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平安和

28、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核查记录、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工程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及一套工程技术资料送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员),提交质监机构抽查。单位工程竣工施工平安评价申报表工程竣工施工平安评价申报资料书目表、专业工程施工平安评价申报资料书目表和一套工程平安管理资料送市平安监督站审查并取得平安评价书。(5)施工单位收集工程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工程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各一式 2 份及平安评价书、质量保修书(附表 13)各一份,连同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验收。(6

29、)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抽查,结合质量验收前工程现场核查状况,将看法书面通知监理和施工单位。对未达到质量验收条件及违反有关强制性标准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将发出质量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完毕后,方可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如验前对资料及实体的检查达到可验收的条件,质量监督机构将发出工程验收条件检查状况通知书,批准工程组织验收。(7)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建设单位未取得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认可文件,不得组织竣工验收。(8)设备安装单位应完成移交工程范围内的设备清点工作,打算好供设备修理用的专用工器具、随箱的

30、备品备件和移交的房间钥匙等,填写相关移交表格。(9)施工单位应打算好完整的竣工档案五套供验收检查(包括声像、电子文件档案),并按验收备案制度打算并填写好有关验收备案表格。(10)施工单位负责布置会场、书写条幅等会务工作。并在正式验交会议起先前按正常运营状态启动全部设备、系统。(11)工程部组织进行工程验收前的检查工作。2. 验收组织 在组织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之前,轨道公司应设立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工程验收及11 交接工作的执行。组织:轨道公司平安质量监督部。主持:工程验收委员会委派的验收专业组组(副组)长。参与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

31、表),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土建)、市质量监督机构、工程一部、平安质量监督部、总工办、机电设备部、财务部、合同预算部、档案部、城建档案馆、市档案局、运营部门等。3. 验收程序 平安质量监督部向公司验交委员会及政府质监部门发出验收安排书,组织召开验交会议,验交工作起先。(1)施工单位做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自评报告,介绍工程概况、工程验收前检查问题的整改状况、自检自评的质量状况;目前遗留工程状况;本次验交工作要移交的工程实体范围、设备清单;施工合同的履行状况。(2)设计单位做设计工作质量报告,明确施工单位的施工是否满意设计要求及存在的问题、设计变更手续是否完善、设计合同的履行状况,比照初步设计的未

32、完工程等。(3)监理单位做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介绍工程监理状况、整改问题的复查状况、质量等级的核定状况、目前遗留的问题、监理合同的履行状况。(4)土建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时,勘察单位做勘察工作质量报告,介绍工程施工中地质改变状况,阐明实际地质状况与原地质报告的差异,工程施工对持力层是否满意要求等。(5)工程部项目工程师做工程合同完成状况报告(附书面报告)。(6)与会人员分组检查(各检查组由主持人指定专人负责):a.工程实体组:按土建结构、装修及风、水、电等专业分组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初验时提出整改问题的整改完成状况,并对工程实体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必要时进行现场实测实量。b. 文件资

33、料组:由公司档案部牵头,市城建档案馆、市档案局、工程一部、平安质量监督部、机电设备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与,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进行检查验收。c.商务组:由合同预算部牵头,工程部、财务部、机电设备部参与,负责对涉及商务的全部事项进行检查,包括合同的履行状况、设备到货状况、款项的支付状况等。各检查组须支配专人作记录,签字认可移交清单,并纳入工程管理档案。(7)各检查组负责人汇报检查状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是否具备交接的条件。(8)对各小组提出的问题逐一探讨,须要进行整改的应确定整改期限,填写工程验收检查记录表(附表 4)。12 与会人员如能达成统一看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验交

34、委员会代表共同签署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附表 14)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附表20),各单位的单位项目负责人要亲自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建设单位签字栏由验交委员会代表(工程部项目工程师)签字,盖建设单位公章。(9)对工程实体是否按合同最终完工、移交的工程实体范围、运用的起始日期、运用前限期完成的工程实体部分、须要整改的工程实体部分、运用期间须接着完善的工程实体部分及限定日期一一确认后,与会各方在工程实体交付运用接管确认证书(附表 18)上签字。(10) 市有关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状况进行现场监督。(11) 监理单位负责起草会议

35、纪要,送工程部审查修改后,报公司验交办公室签发。监理单位负责整改问题的跟踪检查,整改完成后须经工程部签字确认,并提交一份至验交委员会办公室备查。(12)施工单位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自评报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单位工程原材料、砼试块统计报表还应供应电子文件交平安质量监督部。其次十二条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1. 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方法(住建部令第 2 号)的要求,在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通过后,工程部项目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 20 个工作日将各方确认盖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纪要和验收记录及质量监督部门要求供应的资料送质量监督部门

36、和平安质量监督部,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打算工作,应提交的资料书目见附表 24。施工单位应将质量监督部门出示的质量验收看法书送平安质量监督部备案。2. 各线项目工程取得工程质量、消防、规划、环保、档案等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出具认可文件或准许运用文件后,公司验交委员会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国家验收),验收通过后,平安质量监督部整理相关文件到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3.国家及政府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将另行制定文件予以规范。其次十三条 工程移交 1. 建筑结构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通过后,工程实体由施工单位向工程一部移交,并由工程一部组织向下道工序施工单位交接。2. 设备安装与装修工程、系统

37、安装工程等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通过后,工程实体由施工单位向机电设备部移交,验交委员会托付运营部门提前进入管理,机电设备部指导运营部熟识设13 备运营环境。3. 档案资料通过验收后,由施工单位移交三套至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并帮助建设单位移交其中一套至市城建档案馆。第五章工程项目交接其次十四条 工程项目的交接1. 工程项目的交接由轨道公司验交委员会负责,并由验交委员会领导主持。参与单位及人员包括轨道验交委员会成员、验交委员会办公室及验收工作组成员。2. 工程部介绍工程建设的状况、工程竣工验收后遗留问题的整改状况,阐明目前遗留的问题及其对行车平安的影响等。3. 机电设备部介绍试运行期间存在的问题。4

38、. 与会人员充分发表看法,阐述项目工程是否具备移交托管的条件,如能达成可移交托管的统一看法,公司与各接管单位签署托管协议。第六章附则其次十五条 本方法与南宁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结合运用,若两者有冲突时,由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和平安质量监督部负责说明。其次十六条 本方法若与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性法规有冲突时,则以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性法规为准。其次十七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参考文件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 年国务院 279 号令)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方法(2000 年建设部 78 号令,2009 年

39、住建部 2 号令做了修改)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4、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 年版)5、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146、 南宁市建筑工程监督服务工作手册7、南宁市建设工程项目规范管理运用工作手册 附件1.附件 1 土建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工法或工程类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以及工程代码 2.附件 2 工程质量验收自评报告编写大纲(仅供参考)3.附表 1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 4.附表 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附表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

40、验收纪要 6.附表 4 工程验收检查记录表 7.附表 5 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 8.附表 6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限制资料核查记录 9.附表 7 单位(子单位)工程平安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0. 附表 8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11. 附表 9 轨道交通工程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仅供参考)12. 附表 10 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仅供参考)13. 附表 11 轨道交通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仅供参考)14. 附表 12 工程质量验收安排书 15. 附表 13 工程质量保修书(仅供参考)16. 附表 14 单位(子单位)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7. 附表

41、 15 单位(子单位)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纪要 18. 附表 16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看法书(仅供参考)19. 附表 17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仅供参考)20. 附表 18 工程实体交付运用接管确认证书 21. 附表 19 竣工验收备案表(仅供参考)22. 附表 2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附表(仅供参考)23. 附表 21 单位工程竣工施工平安评价申报表 24. 附表 22 工程竣工施工平安评价申报资料书目表15 25. 附表 23 专业工程施工平安评价申报资料书目表 26. 附表 24 竣工验收需提交平安质量监督部及质监站的资料 27. 流程 1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28. 流程 2 单位(子

42、单位)工程初步验收流程 29. 流程 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30. 附件 3 南宁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工作指引16 附件 1:车站工程 单位 (子单位)工程、施工工法或工程类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以及工程代码类别 单位(子单位)工程 施工工法或工程类型 分部工程名称及代号 子分部工程名称及代号 常见的分项工程(可增列)土建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 车 站 工 程 01 地面及高架车站主体工程 01 地基与基础 01 无支护土方01 降水及排水、土方开挖、施工测量、土方回填 有支护土方02 排桩,降水、排水、地下连续墙、锚杆(索)、土钉墙、水泥土桩、沉井与沉箱,钢及混凝土支

43、撑,网喷混凝土,帽(冠)梁,腰梁,土方开挖,监控量测及信息反馈,土方回填 地基处理 03 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碎砖三合土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重锤夯实地基,强夯地基,振冲地基,砂桩地基,预压地基,高压喷射注浆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注浆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夯实水泥土桩地基 桩基 04 锚杆静压桩及静力压桩,预应力离心管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混凝土灌注桩(成孔、钢筋笼、清孔、混凝土灌注) 混凝土基础06 模板、钢筋、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混凝土结构缝处理 砌体基础07 砖砌体,混凝土砌块砌体,配筋砌体、石砌体 劲钢(管)混凝土 08 劲钢(管)焊接、劲钢(管)与

44、钢筋的连接,混凝土 主体结构(含站台和站内用房)02 混凝土结构01 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装配式结构 劲钢(管)混凝土结构02 劲钢(管)焊接、螺栓连接、劲钢(管)与钢筋的连接,劲钢(管)制作、安装,混凝土,钢管柱防腐蚀,钢管柱防火 砌体结构03 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石砌体,填充墙砌体,配筋砖砌体 钢结构04 钢结构焊接,钢结构栓接,钢结构制作,紧固件连接,钢零部件加工,单层钢结构安装,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涂装,钢构件组装,钢构件预拼装,钢网架结构安装,压型金属板 网架和索膜结构 06 网架制作,网架安装,索膜安装,网架防火,防腐涂料 木结构 07 方木与

45、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轻型木结构、木构件防护17 续表 类别 单位(子单位)工程 施工工法或工程类型 分部工程名称及代号 子分部工程名称及代号 常见的分项工程(可增列)土建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 车 站 工 程 01 地面及高架车站主体工程 01 建 筑 装 饰 装 修 03 地面 01 整风光层:基层,水泥混凝土面层,水泥砂浆面层,水磨石面层,防油渗面层,水泥钢(铁)屑面层,不发火(防爆的)面层,绝缘面层; 板块面层:基层,砖面层(陶瓷锦砖、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面层),大理石面层和花岗岩面层,预制板块面层(预制水泥混凝土、水磨石板块面层),料石面层(条石、块石面层),塑料板面层,活动地板面层

46、,地毯面层; 木竹面层:基层、实木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条材面层),竹地板面层 抹灰02 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清水砌体勾缝 门窗03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窗安装,塑料门窗安装,特种门安装,门窗玻璃安装 吊顶04 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 轻质隔墙05 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 饰面板(砖)06 饰面板安装,饰面板粘贴 幕墙07 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 涂饰08 水性涂料涂饰,溶剂性涂料涂饰,美术涂饰 裱糊与软包09 裱糊、软包 细部10 橱柜制作与安装,窗帘盒、窗台板和暖气罩制作与安装,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花饰制作与安装 厕、浴间防水11 找平层,涂膜防水、卷材防水层、塑料防水层等,防水爱护层18续表 类别 单位(子单位)工程 施工工法或工程类型 分部工程名称及代号 子分部工程名称及代号 常见的分项工程(可增列)土建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 车 站 工 程 01 地面及高架车站主体工程 01 建 筑 屋 面 04 卷材防水屋面01 保温层,找平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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