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人大常委会上对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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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察院人大常委会上对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检察院在人大常委会上关于侦查监督工作状况的报告 第一篇:检察院在人大常委会上关于侦查监督工作状况的报告-述职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开展状况,请予审议。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给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今年来,我们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允正义为主题,仔细履行检察职能,主动开展侦查监督工作,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的确施。现将有关工作状况汇报如下: 一、侦查监督工作开展状况 侦查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以及侦查过程中所作的确定是

2、否合法所实施的监督,包括对刑事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和对刑事立案工作的监督。一是以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和深挖余罪漏犯为重点,对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纠错防漏,保证了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共依法不批准逮捕 17人,追捕漏犯 6 人,追诉漏犯 4 人,追诉漏罪 4 条,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状况提出订正看法 2 次;二是以订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共受理立案监督线索 10 余条,经审查,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 份,侦查机关接到通知后立案侦查 4 件 5 人。通过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

3、法律的统一正的确施。 工作中,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职责。我们仔细组织干警深化学习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强化法律监督的指示精神,结合文 秘 家 园 H 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允正义,服务加快发展教化活动,教化干警从公正司法的要求上,从履行职能的责任上,明确侦查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给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允正义的现实须要,是检察机关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详细体现,使干警坚固树立起了敢于监督、擅长监督的思想,进一步增加了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使命感、职业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二是寓监督于协作,建立合作机制。为解决侦查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注意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联系沟通,制定了公诉引导

4、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明施方法,通过提前介入、邀请听庭、提出取证建议等方式引导侦查取证,提高了打击犯罪的刚好性和针对性。今年以来,共提前介入侦查活动 27 件次,提出取证建议 50 余条;制定了轻损害案件分流处理实施方法,对轻损害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又明确恳求不再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的,探究试行非刑罚化处理,依据案情,分别作出不起诉、建议侦查机关撤案处理。目前,已分流处理 1 起轻损害案件,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保证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严格依法把关,确保监督质量。工作中,始终把保证监督案件质量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仔细落实办案责任制,充分发挥检察委

5、员会把关决策作用,做到四个必需探讨,即:对拟不捕、不诉、追捕、追诉的必需探讨;批捕、起诉变更侦查机关定性的必需探讨;审查认定的事实、数额改变大的必需探讨;需立案监督和订正违法的必需探讨。保证了案件追得上、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让被监督部门信服,经得起历史考验。今年来,追捕、追诉的漏犯和追加的漏罪提起公诉后,法院均作有罪判决;监督立案的案件,提起公诉 1 件 1 人,已作有罪判决。 二、制约侦查监督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和存在的问题 现行法律虽然对侦查监督的范围、内容等有较明确的规定,但至今仍没有立法意义上的可操作的程序规范,侦查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无程序保证,在肯定程度上制约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

6、 从检察机关自身来看,一是侦查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够,存在重协作、轻制约的现象。二是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没有程序规定,什么样的案件应提前介入,如何选择提前介入时机,侦查机关与监督机关各自应担当什么职责和义务等,均没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三是订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主要手段是口头或发出书面订正违法通知书,没有法律给予的强制手段作保证,监督效果不志向。 从监督的实际效果上看,也存在肯定问题。一是监督滞后,监督看法的效力难以保障。由于监督机关对侦查机关的受案、立案、破案及处理状况事前不驾驭,只能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书面审查侦查机关报送的材料,而侦查活动的违法状况一般发生在侦查活动过程中,很难反映在案卷中,

7、即使犯罪嫌疑人等向检察机关反映在侦查过程中有刑讯、诱供等违法行为,事实上多数也难以查实;立案监督工作,由于对侦查机关立案、撤案状况并无法定了解渠道,检察机关只能依据当事人以及单位和群众的反映发觉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但因事过境迁,事实的查证和认定更加困难,自然也就说不上依法刚好监督订正。二是个别部门和人员存在对监督看法不愿接受的问题。虽然法律规定了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立案和撤销案件拥有监督权,但侦查机关接到关于应当立案或应当接着追究犯罪的通知后应如何处理,法律并未规定配套措施,这在肯定程度上也影响监督效果。 三、健全完善侦查监督机制的想法和建议监督侦查活动是否根据刑诉法的规定进行,

8、订正违法行为,防止冤、假、错、漏发生,保证精确、刚好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的确施,是侦查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实行与监督任务相适应的监督形式是保证监督目的实现的关键。其次篇:检察院在人大常委会上关于侦查监督工作状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开展状况,请予审议。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给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今年来,我们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允正义为主题,仔细履行检察职能,主动开展侦查监督工作,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的确施。 现将有关工作状况汇报如下: 一、

9、侦查监督工作开展状况 侦查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以及侦查过程中所作的确定是否合法所实施的监督,包括对刑事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和对刑事立案工作的监督。一是以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和深挖余罪漏犯为重点,对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纠错防漏,保证了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共依法不批准逮捕 17人,追捕漏犯 6 人,追诉漏犯 4 人,追诉漏罪 4 条,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状况提出订正看法 2 次;二是以订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共受理立案监督线索 10 余条,经审查,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 份,侦查机关接到

10、通知后立案侦查 4 件 5 人。通过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的确施。 工作中,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职责。我们仔细组织干警深化学习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强化法律监督的指示精神,结合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允正义,服务加快发展教化活动,教化干警从公正司法的要求上,从履行职能的责任上,明确侦查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给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允正义的现实须要,是检察机关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详细体现,使干警坚固树立起了敢于监督、擅长监督的思想,进一步增加了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使命感、职业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二是寓监督于协作,建立合作机制。为解决侦查监

11、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注意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联系沟通,制定了公诉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明施方法,通过提前介入、邀请听庭、提出取证建议等方式引导侦查取证,提高了打击犯罪的刚好性和针对性。今年以来,共提前介入侦查活动 27 件次,提出取证建议 50 余条;制定了轻损害案件分流处理实施方法,对轻损害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又明确恳求不再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的,探究试行非刑罚化处理,依据案情,分别作出不起诉、建议侦查机关撤案处理。目前,已分流处理 1 起轻损害案件,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保证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严格依法把关,确保监督质量。工作中,始终把保证

12、监督案件质量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仔细落实办案责任制,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把关决策作用,做到四个必需探讨,即:对拟不捕、不诉、追捕、追诉的必需探讨;批捕、起诉变更侦查机关定性的必需探讨;审查认定的事实、数额改变大的必需探讨;需立案监督和订正违法的必需探讨。保证了案件追得上、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让被监督部门信服,经得起历史考验。今年来,追捕、追诉的漏犯和追加的漏罪提起公诉后,法院均作有罪判决;监督立案的案件,提起公诉 1 件 1 人,已作有罪判决。 二、制约侦查监督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和存在的问题 现行法律虽然对侦查监督的范围、内容等有较明确的规定,但至今仍没有立法意义上的可操作的程序规范,侦查

13、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无程序保证,在肯定程度上制约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 从检察机关自身来看,一是侦查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够,存在重协作、轻制约的现象。二是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没有程序规定,什么样的案件应提前介入,如何选择提前介入时机,侦查机关与监督机关各自应担当什么职责和义务等,均没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三是订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主要手段是口头或发出书面订正违法通知书,没有法律给予的强制手段作保证,监督效果不志向。 从监督的实际效果上看,也存在肯定问题。一是监督滞后,监督看法的效力难以保障。由于监督机关对侦查机关的受案、立案、破案及处理状况事前不驾驭,只能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书面审查侦查机关报送的材

14、料,而侦查活动的违法状况一般发生在侦查活动过程中,很难反映在案卷中,即使犯罪嫌疑人等向检察机关反映在侦查过程中有刑讯、诱供等违法行为,事实上多数也难以查实;立案监督工作,由于对侦查机关立案、撤案状况并无法定了解渠道,检察机关只能依据当事人以及单位和群众的反映发觉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但因事过境迁,事实的查证和认定更加困难,自然也就说不上依法刚好监督订正。二是个别部门和人员存在对监督看法不愿接受的问题。虽然法律规定了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立案和撤销案件拥有监督权,但侦查机关接到关于应当立案或应当接着追究犯罪的通知后应如何处理,法律并未规定配套措施,这在肯定程度上也影响监督效果。第三篇:

15、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述职报告各位领导,很荣幸在此向各位领导汇报我们的工作。 侦查监督工作包括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14 年,我科在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仔细贯彻新刑事诉讼法,立足侦查监督职能,着力提升审查逮捕质量,切实增加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实效,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保障公正执法,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尽职尽责,受到各方面的好评,2014 年在全市侦监业务考核中,位列前三名。下面,我依据县政法委的支配,就我院侦监工作述职如下: 一、强化人权保障,确保案件质量 我们始终把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做为首要任务,严格根据刑

16、事诉讼法的要求仔细审查每一起案件,2014 年我科受理审查逮捕案件 84 件 129 人,批准逮捕 73 件 111 人。一是坚决贯彻少捕慎捕方针。我们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峻刑事犯罪的同时,严格贯彻少捕慎捕方针,对没有现实社会危急性的一般稍微刑事犯罪分子,特殊是其中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以及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能不捕的尽量不捕,全年共依法不批准逮捕 18 人。二是主动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不捕案件,我们主动与公安、司法、所在乡镇及当事人沟通,最大限度化解社会冲突,削减社会对立面,挽救和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我院办理的犯罪嫌

17、疑人马某涉嫌有意损害一案,经审查发觉马某与被害人严某因邻里纠纷发生扭打,造成严某鼻梁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严某所受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两个家族也出现了严峻对立。公安机关在多次调解未果的状况下,对马某提请批准逮捕。我们受理案件后,得知双方系邻居,邻里关系始终很好,且马某对自己的行为特别懊悔并情愿赔偿被害人损失,针对这一现状,我们刚好联系被害人,释法说理,促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后,依法对马某不批准逮捕,两人握手言和,两个家族不堪一击的冲突也得到顺当化解。此案作为我院适用新刑诉法办理的首例不捕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推动贯彻新刑诉法,正义网特进行了宣扬报道。由于我们工作到位,2014 年不捕的 18

18、 人中,没有出现重新犯罪,再次关押,也没有一起因不批准逮捕引发涉检上访现象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的状况。三是主动创新人权保障机制。社会危急性审查是新刑诉法给予侦查监督部门的重大职能,为削减不必要的羁押,我们主动探究,创新出台了捕前社会危急性审查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一体化工作机制,被省、市检察院推广。2014 年我院启动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和审查公安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 15 人。由于我们严把批捕关口、羁押必要性审查,使我院受理的审查逮捕案件中 25%的犯罪嫌疑人未被逮捕或捕后免予接着羁押,有效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侦查活

19、动监督面广量大,如何抓住侦查监督的牛鼻子,取得侦查监督的实效,我们一是坚持提前介入力度。对重大、疑难、困难案件,通过介入详细侦查活动、了解侦查方案、出席现场勘查、听取案件汇报、参加案件探讨的方式,刚好驾驭侦查进展,并从逮捕和公诉角度有针对性地对侦查取证的方向提出看法和建议,引导侦查活动正确、高效进行。同时,通过介入侦查,也便于发觉侦查活动中的违法和不规范行为,从而刚好提出订正看法,实行同步监督,帮助和引导侦查机关依法、正确、全面地收集和固定证据,确保公正执法。我们全年提前介入侦查 50 余次,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仔细审查案件,深挖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如我们在审查李某涉嫌失火案时,发觉这

20、起违法炼山引起的森林火灾案件,不仅过火林地面积近 700 公顷,造成的损失巨大,而且案中似有隐情,我们通过耐性审讯,使推诿罪责的李某认罪服法,依据通李某的供述,我们深化调查,隐藏在失火案背后的戴某、王某涉嫌的渎职犯罪也浮出水面,遂移送反渎部门立案侦查,该案已提起公诉。三是强化立案监督。随着公安机关立案管理工作的规范,一般意义上的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状况已不多见,但因对公安机关不立案不理解而到检察机关要求立案监督的越来越多,对此,我们不是推诿塞责,而是仔细分析,对证据不足却有犯罪事实的,我们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不构成犯罪的,我们释案说法,做好息诉工作。四是主动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连接。新形

21、势下如何增加立案监督活动的实效,我们将实行两法连接工作为重点,因两法连接尚无详细规定,对基层院来说是一大难点。我们不等不靠,主动出击。2014 年 7 月,我们了解到山区某乡有一头死牛被人买走,去向不明的状况后,主动与公安、农委等部门相关人员一起深化山区摸排,查出了雷某等三人涉嫌销售不符合平安标准的食品犯罪,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近,雷某等三人已被依法判处刑罚。我们以此案为契机,邀请县公安局、农委、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等部门,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连接,贯彻执行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平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平安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主题,召开了两法连接工

22、作座谈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连接打击危害食品平安犯罪的实施看法,该看法被市院接受并在全市推广,也为我县两法连接工作的持续开展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 三、主动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主动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侦查监督工作的重要职能,我们一是注意做好社会冲突化解工作,做到案结事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促进诉讼和谐,提升检察机关的亲和力与执法公信力,取得涉检案件处理的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始终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无论是嫌疑人还是受害人,无论是要求立案监督的还是进行法律询问的,我们都仔细做好法律法规、刑事政策的说明和心情疏导工作,使他们看到法律的公正,信任检察机关

23、的公允,带着希望等待法律的裁决。二是主动参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突发性、群体性事务,我们随叫随到,主动参加调解,帮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主动为领导决策供应法律依据,有效促进了各类事务的刚好有效处置。三是针对严峻危害我县稳定的治安问题主动献计献策,特殊是对工作中发觉的危及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问题,我们都仔细对待,主动履职。如我们在审查有关涉林案件中,发觉*林星板业有限公司收购的生产原料已不仅仅是其注册的次小薪材,亦不仅仅是合法采伐的木材,而有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结合社情舆情,我们依法向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林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涉林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涉嫌

24、盗伐、滥伐和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要依法查处,组织力气对林星板业有限公司非法收购林木的状况进行清理并依法处理,并以此为契机,对林星板业有限公司的木材收购进行依法监管,确保其收购木材的合法性。此后,我们又多次与林业主管部门沟通,但由于我县对招商引资企业的爱护政策,林业主管部门对此也手足无措。在此,我也向各位领导呼吁,支持我们侦查监督工作,支持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以爱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还我们这片天的蔚蓝,还这杯空气的清爽。虽然我们在侦查监督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离县委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多不足,我们将以这次述职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办案机制、完善办案措施,加大办案力度

25、,自觉听从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听从人大监督,加强与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的协调协作,切实加大侦查监督工作力度,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努力,感谢大家! 第四篇: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状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开展状况,请予审议。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给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今年来,我们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允正义为主题,仔细履行检察职能,主动开展侦查监督工作,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的确施。现将有关工作状况汇报如下: 一、侦查监督工作开展状况 侦查监督是指检

26、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以及侦查过程中所作的确定是否合法所实施的监督,包括对刑事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和对刑事立案工作的监督。一是以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和深挖余罪漏犯为重点,对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纠错防漏,保证了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共依法不批准逮捕 17人,追捕漏犯 6 人,追诉漏犯 4 人,追诉漏罪 4 条,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状况提出订正看法 2 次;二是以订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共受理立案监督线索 10 余条,经审查,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 份,侦查机关接到通知后立案侦查 4 件 5 人。通过

27、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的确施。 工作中,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职责。我们仔细组织干警深化学习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强化法律监督的指示精神,结合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允正义,服务加快发展教化活动,教化干警从公正司法的要求上,从履行职能的责任上,明确侦查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给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允正义的现实须要,是检察机关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详细体现,使干警坚固树立起了敢于监督、擅长监督的思想,进一步增加了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使命感、职业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二是寓监督于协作,建立合作机制。为解决侦查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注意加强与侦

28、查机关的联系沟通,制定了公诉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明施方法,通过提前介入、邀请听庭、提出取证建议等方式引导侦查取证,提高了打击犯罪的刚好性和针对性。今年以来,共提前介入侦查活动 27 件次,提出取证建议 50 余条;制定了轻损害案件分流处理实施方法,对轻损害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又明确恳求不再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的,探究试行非刑罚化处理,依据案情,分别作出不起诉、建议侦查机关撤案处理。目前,已分流处理 1 起轻损害案件,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保证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严格依法把关,确保监督质量。工作中,始终把保证监督案件质量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仔

29、细落实办案责任制,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把关决策作用,做到四个必需探讨,即:对拟不捕、不诉、追捕、追诉的必需探讨;批捕、起诉变更侦查机关定性的必需探讨;审查认定的事实、数额改变大的必需探讨;需立案监督和订正违法的必需探讨。保证了案件追得上、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让被监督部门信服,经得起历史考验。今年来,追捕、追诉的漏犯和追加的漏罪提起公诉后,法院均作有罪判决;监督立案的案件,提起公诉 1 件 1 人,已作有罪判决。 二、制约侦查监督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和存在的问题 现行法律虽然对侦查监督的范围、内容等有较明确的规定,但至今仍没有立法意义上的可操作的程序规范,侦查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无程序保证,在肯定

30、程度上制约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 从检察机关自身来看,一是侦查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够,存在重协作、轻制约的现象。二是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没有程序规定,什么样的案件应提前介入,如何选择提前介入时机,侦查机关与监督机关各自应担当什么职责和义务等,均没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三是订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主要手段是口头或发出书面订正违法通知书,没有法律给予的强制手段作保证,监督效果不志向。 从监督的实际效果上看,也存在肯定问题。一是监督滞后,监督看法的效力难以保障。由于监督机关对侦查机关的受案、立案、破案及处理状况事前不驾驭,只能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书面审查侦查机关报送的材料,而侦查活动的违法状况一般发生在侦

31、查活动过程中,很难反映在案卷中,即使犯罪嫌疑人等向检察机关反映在侦查过程中有刑讯、诱供等违法行为,事实上多数也难以查实;立案监督工作,由于对侦查机关立案、撤案状况并无法定了解渠道,检察机关只能依据当事人以及单位和群众的反映发觉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但因事过境迁,事实的查证和认定更加困难,自然也就说不上依法刚好监督订正。二是个别部门和人员存在对监督看法不愿接受的问题。虽然法律规定了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立案和撤销案件拥有监督权,但侦查机关接到关于应当立案或应当接着追究犯罪的通知后应如何处理,法律并未规定配套措施,这在肯定程度上也影响监督效果。 三、健全完善侦查监督机制的想法和建议 监督

32、侦查活动是否根据刑诉法的规定进行,订正违法行为,防止冤、假、错、漏发生,保证精确、刚好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的确施,是侦查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实行与监督任务相适应的监督形式是保证监督目的实现的关键。 1、统一思想相识,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做好侦查监督工作。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仔细抓好干警队伍的思想教化,切实把侦查监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既要留意收集和审查有罪、罪重的证据,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起诉的,坚决依法追捕、追诉,防止打击不力。同时又要留意收集和审查无罪、罪轻的证据,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

33、件的,依法不批捕、不起诉,防止冤及无辜。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订正,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的确施。 2、将相互协作原则贯穿到侦查监督工作中,由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转移。仔细实行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原则,讲求工作的方式方法,防止和订正只强调监督而忽视协作的错误倾向,做到协作不失原则、监督不伤感情,在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虚心接受被监督单位的看法和建议,提高监督实力,增加监督实效,促进司法公正。特殊是在侦查监督程序规定不完善的前提下,加强探究探讨,多征求有关部门的看法,多做一些有益的完善侦查监督程序的尝试,妥当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如建立符合刑事诉讼规律和特点的统一的刑事

34、证据规则,解决对证据要求不一样的问题,提高诉讼效率;制定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发案、破案以及立案、撤案活动告知制度,保障检察机关适时派员介入侦查活动,做好证据的收集、固定工作,提高侦查监督的刚好性和针对性。 3、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法律监督,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坚固树立法律监督机关首先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的观念,通过刚好向市人大汇报侦查监督工作开展状况、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等形式,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主动争取人大的支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侦查监督工作依法进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一步,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35、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化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激昂精神,加大措施,扎实工作,接着深化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为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的确施做出主动努力。 第五篇: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状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开展状况,请予审议。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给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今年来,我们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允正义为主题,仔细履行检察职能,主动开展侦查监督工作,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的确施。现将有关工作状况汇报如下: 一、侦查监督工作开展状况 侦查监

36、督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以及侦查过程中所作的确定是否合法所实施的监督,包括对刑事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和对刑事立案工作的监督。一是以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和深挖余罪漏犯为重点,对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纠错防漏,保证了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共依法不批准逮捕 17人,追捕漏犯 6 人,追诉漏犯 4 人,追诉漏罪 4 条,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状况提出订正看法 2 次;二是以订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共受理立案监督线索 10 余条,经审查,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 份,侦查机关接到通知后立案侦查 4 件 5

37、人。通过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的确施。 工作中,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职责。我们仔细组织干警深化学习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强化法律监督的指示精神,结合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允正义,服务加快发展教化活动,教化干警从公正司法的要求上,从履行职能的责任上,明确侦查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给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允正义的现实须要,是检察机关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详细体现,使干警坚固树立起了敢于监督、擅长监督的思想,进一步增加了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使命感、职业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二是寓监督于协作,建立合作机制。为解决侦查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注意

38、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联系沟通,制定了公诉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明施方法,通过提前介入、邀请听庭、提出取证建议等方式引导侦查取证,提高了打击犯罪的刚好性和针对性。今年以来,共提前介入侦查活动 27 件次,提出取证建议 50 余条;制定了轻损害案件分流处理实施方法,对轻损害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又明确恳求不再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的,探究试行非刑罚化处理,依据案情,分别作出不起诉、建议侦查机关撤案处理。目前,已分流处理 1 起轻损害案件,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保证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严格依法把关,确保监督质量。工作中,始终把保证监督案件质量作为一项系统工程

39、来抓,仔细落实办案责任制,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把关决策作用,做到四个必需探讨,即:对拟不捕、不诉、追捕、追诉的必需探讨;批捕、起诉变更侦查机关定性的必需探讨;审查认定的事实、数额改变大的必需探讨;需立案监督和订正违法的必需探讨。保证了案件追得上、立得注诉得出、判得了,让被监督部门信服,经得起历史考验。今年来,追捕、追诉的漏犯和追加的漏罪提起公诉后,法院均作有罪判决;监督立案的案件,提起公诉 1 件 1 人,已作有罪判决。 二、制约侦查监督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和存在的问题 现行法律虽然对侦查监督的范围、内容等有较明确的规定,但至今仍没有立法意义上的可操作的程序规范,侦查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无程序保证,

40、在肯定程度上制约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 从检察机关自身来看,一是侦查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够,存在重协作、轻制约的现象。二是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没有程序规定,什么样的案件应提前介入,如何选择提前介入时机,侦查机关与监督机关各自应担当什么职责和义务等,均没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三是订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主要手段是口头或发出书面订正违法通知书,没有法律给予的强制手段作保证,监督效果不志向。从监督的实际效果上看,也存在肯定问题。一是监督滞后,监督看法的效力难以保障。由于监督机关对侦查机关的受案、立案、破案及处理状况事前不驾驭,只能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书面审查侦查机关报送的材料,而侦查活动的违法状况一般发生

41、在侦查活动过程中,很难反映在案卷中,即使犯罪嫌疑人等向检察机关反映在侦查过程中有刑讯、诱供等违法行为,事实上多数也难以查实;立案监督工作,由于对侦查机关立案、撤案状况并无法定了解渠道,检察机关只能依据当事人以及单位和群众的反映发觉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但因事过境迁,事实的查证和认定更加困难,自然也就说不上依法刚好监督订正。二是个别部门和人员存在对监督看法不愿接受的问题。虽然法律规定了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立案和撤销案件拥有监督权,但侦查机关接到关于应当立案或应当接着追究犯罪的通知后应如何处理,法律并未规定配套措施,这在肯定程度上也影响监督效果。 三、健全完善侦查监督机制的想法和建议

42、监督侦查活动是否根据刑诉法的规定进行,订正违法行为,防止冤、假、错、漏发生,保证精确、刚好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律的统一正的确施,是侦查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实行与监督任务相适应的监督形式是保证监督目的实现的关键。1、统一思想相识,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做好侦查监督工作。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仔细抓好干警队伍的思想教化,切实把侦查监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并重,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既要留意收集和审查有罪、罪重的证据,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起诉的,坚决依法追捕、追诉,防止打击不力。同时又要留意收集和审查无罪、罪轻的证据,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

43、依法不批捕、不起诉,防止冤及无辜。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订正,维律的统一正的确施。 2、将相互协作原则贯穿到侦查监督工作中,由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转移。仔细实行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原则,讲求工作的方式方法,防止和订正只强调监督而忽视协作的错误倾向,做到协作不失原则、监督不伤感情,在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虚心接受被监督单位的看法和建议,提高监督实力,增加监督实效,促进司法公正。特殊是在侦查监督程序规定不完善的前提下,加强探究探讨,多征求有关部门的看法,多做一些有益的完善侦查监督程序的尝试,妥当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如建立符合刑事诉讼规律和特点的统一的刑事证据规则,

44、解决对证据要求不一样的问题,提高诉讼效率;制定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发案、破案以及立案、撤案活动告知制度,保障检察机关适时派员介入侦查活动,做好证据的收集、固定工作,提高侦查监督的刚好性和针对性。 3、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法律监督,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坚固树立法律监督机关首先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的观念,通过刚好向市人大汇报侦查监督工作开展状况、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等形式,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主动争取人大的支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侦查监督工作依法进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一步,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化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激昂精神,加大措施,扎实工作,接着深化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为维律的统一正的确施做出主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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