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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政法干警历年真题和解答9辑2022政法干警历年真题和解答9辑 第1辑 抢劫罪与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的主要区别正确答案:抢劫罪与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的主要区别是:(1)两罪的行为手段不尽相同。前者通过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方法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或者直接抢走财物;后者是在将人掳走限制其自由后,以杀害、重伤被害人威胁其家属、亲友,迫使其交出财物。(2)两罪实施行为的时间和地点不同。前者是当场使用暴力、威胁等强制手段当场取得财物,侵犯财产所有权和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均在同时、同地 完成;后者则是先绑架人质,然后勒令限期交出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有一定间
2、隔,发生的地点一般不同。(3)犯罪对象不尽相同。强制当场从被害人处劫走财物,只限于动产;后者一般通过书信或者第三者转达勒索财产的要求,被勒令交付财产者不是被绑架者,而是他的家属亲友等,财产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也可以是财产性利益。(4)二者归属的类罪名不同。两罪均为复杂客体。前者的主要客体是财产所有权;后者的主要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因此。前者归入侵犯财产罪,后者归入侵犯人身权利罪。 简述假释犯在考验期内不同表现的法律后果。正确答案:答:依照刑法第85条、第86条的规定,根据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内的不同表现,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理:第一,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
3、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法。第二,在假释考验期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被判处的罪,而且该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第三,在假释考验期内,假释犯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似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第四,在假释考验期内,假释犯遵守关于假释的各项规定,
4、没有以上所说的四种情况的,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下列表述哪些可以成立?( )A司机白某在驾车途中因突发心脏病,把车停在了标有“此处禁止停车,违者罚款100元”处,但白某最终没有受到处罚。此为运用辩证推理的结果B在法的适用中,需要对“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一规定进行限制解释C林某因他杀死亡,其与妻子的婚姻法律关系因此而终结。引起该婚姻关系终结的死亡事件属于法律事件D已加入甲国国籍的原福建人沈某在乙国印制人民币假钞20万元,其行为是否适用中国法律,属于法的空间效力问题正确答案:ABCA项,辩证推理,即侧重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
5、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者在相互冲突的利益间进行选择的推理。它的特点在于:不能以一个从前提到结论的单一连锁链的思维过程和证明模式得出结论。据此,A项表述正确;B项,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涵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广时,做出比字面涵义为窄的解释。该规定的立法原意为“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显然该条文规定的字面涵义要比立法原意宽,在适用中应作限制解释;C项,依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大体上分为两类,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又分成社会事件和自然事
6、件两种。法律行为可以作为法律事实而存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该选项中婚姻法律关系的终结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因此林某死亡属法律事件;D项错在其行为是否适用中国法律属于法对人的效力,而不是空间效力问题。 关于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必须首先具有行为能力B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能分离C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D公民丧失行为能力,也就意味着权利能力的丧失正确答案:C公民的行为能力不同于其权利能力。具有行为能力必须首先具有权利能力,但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在公民的法律关系主体资格构成中,这两种能力可能是统一的,也可能是
7、分离的。故C项正确。 清末修律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由修订法律馆单独起草的民法编有( )。A总则编B继承编C债权编D物权编正确答案:ACD大清民律草案共分为五编:总则、债权、物权、亲属和继承。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修订法律馆单独起草。亲属和继承两编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但礼学馆是主要起草机构。 2022年浙江省GDP总额为( )亿元。A9267.4B9167.9C9267.2D无法计算正确答案:C 清朝受理内外蒙古、回疆、青海地区的中央上诉审机关是( )。A刑部B理藩院C宣政院D大理寺正确答案:B清朝受理内外蒙古、回疆、青海地区的中央上诉审机关是理藩院。故选B项。刑部是清朝的中央主审机关,
8、但不受理内外蒙古、回疆、青海地区的诉讼;宣政院为元朝专理宗教审判的机关,也是管理西藏及佛教事务的机关,清朝没有此机关;清朝的大理寺是中央刑事案件的复核机关,不是审判机关。 孩子:呵护:成长正确答案:D孩子成长需要呵护,雄鹰高飞需要展翅。2022政法干警历年真题和解答9辑 第2辑 简述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渊源及在秦朝的发展。正确答案:监察制度是中国传统政治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御史源于周时的史官,是为天子掌管文书档案的官员。由春秋、战国时期的“掌赞书而援法令”,进而负有某种非专任和经常的监察责任,并渐渐形成机构和一套制度。到汉代发展成古代中国特有的监察制度。从渊源关系上讲,秦代可说是古代监察制度的
9、发端:原秦国时已有御史之职,行使监察职能发端于战国末期。据史记,统一六国后秦代在中央设立御史府,以御史大夫为该府长官,掌监察,其位略次于丞相。有权监视百官,并随时向皇帝禀奏、进谏,参与机要。下设御史中丞二人,负责执掌图籍兼纠察,并受命巡视政事和司法审判。时人谓:秦始皇“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专事告密的御史大夫当然最为皇帝宠信。随着中央集权政治体制在全国的建立,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皇帝对百官的全面控制,给御史大夫以三公之位,加重其职权,对全国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考查,并向地方派出监御史,对地方实行监察。秦代监察制度虽属初创,尚不完善,但为汉代以后监察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秦一代,从始皇二
10、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建立,到二世三年(公元前206年)败亡,共历l5年。在这短短的15年里,统治者任法专刑,以为天下统一,可以“意得欲从”而“臣畜天下”了,始皇末年(公元前209年)更是“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加之征伐徭役,赋敛无度,使百姓发出“阿房、阿房,亡始皇”的怨怒之声。史记。秦始皇本纪讲,及至二世,“行督责益严,税民深者为明吏杀人众者为忠臣”,致使“刑者相伴于道,而死人日积于市”,终于导致汉书刑法志所说的“天下愁怨,溃而叛之”。在陈胜、吴广的反叛带动下,秦朝迅速灭亡了。 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分为:正确答案:D刑法第26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
11、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随着低
12、碳环保理念的深入人心,取消酒店的一次性洗漱用品已经成为必然趋势。然而有不少人担心,“取缔令”会对洗漱产业造成不小的冲击。以下各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上述观点的是( )。A目前酒店的一次性洗漱用品需求量并未发生改变B酒店的一次性洗漱用品在所有洗漱用品中只是占很小的比例C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会对酒店的服务水平造成影响D即使取消酒店的一次性洗漱用品,还是会有人选择自己自费购买正确答案:B削弱型题目。题干观点是“取消酒店的一次性洗漱用品会对洗漱产业造成不小的冲击”。A、C两项都与这一观点无关;B项直接削弱了这一观点;D项由于不知道自费购买的比例,所以不清楚这一比例是否会对洗漱产业造成影响,也无法削弱这一
13、观点。故答案选B。 在民事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A中断B中止C延长D终止正确答案:BB我国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延长是指因特殊情况权利人不可能按诉讼时效期限行使请求权,人民法院可以适当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时效无终止一说,故A、C、D答案错误。 下列属北冰洋和南极洲共同特点的有( )。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着重考查北
14、冰洋、南极洲的位置和地形,并涉及到经纬度的一些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北冰洋位于地球的最北端,而南极洲位于地球的最南端,且北极点位于北冰洋中,南极点位于南极洲内。由经线的定义可知,所有的经线都必定交会于南北两极点,故A为正确答案。另外,通过看图可以知道北冰洋和南极洲所跨纬度远不如亚洲等大洲,而且一个大洋与一个大洲的海拔高度也是不会相同的,因此B、C、D都是该选择题中的迷惑项。 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语意明确的一项是( )。A日前,天津市两学生玩“蹦极”摔裂颅骨,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设备的质量问题正在调查之中。B通过家长学校的学习,家长们认识到不适当的管教孩子对孩子的成长不利。C老年人发生心力衰
15、竭的主要原因是由劳累、用脑过度、精神紧张、食盐过多、感冒等诱发的。D滥用外来语,既破坏了汉语言文字的严谨与和谐,影响了汉语表意功能的发挥,也消解了中国文化精深而丰富的内涵。正确答案:DA项中“设备的质量问题”与“调查”搭配不当;B项中“不适当”有歧义;C项句式杂糅,可以改为“老年人发生心力衰竭的主要原因是劳累、用脑过度、精神紧张、食盐过多以及感冒等”。 在人际交往中有一种互补理论:两个人在人生观和价值观方面比较_,而在才 能兴趣方面有所不同,这样既会彼此欣赏,又能_,相处也比较舒服,做起事来也会比较和谐。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相似 集思广益B认同 求同存异C相近 殊途同归D趋同
16、 取长补短正确答案:D“认同”意为认可赞同,是一方对另一方行为的态度,填在此搭配失当,排除B。由前文的“互补理论”可知第二空填“取长补短”最合句意。故本题答案为D。 国家从2022年开始开展为期4年的“家电下乡”工程,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政府给予l3的财政补贴。(2022年政府丁作报告中提到,2022年中央财政投入资金450亿元,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农机具购置。 “家电下乡”有利于( )。 发挥财政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 从根本上缓解金融危机对我国家电行业的冲击改善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 A B C D正确答案:B项说法错误,应当是市场在资源配置
17、中起基础性作用项不能从根本上缓解金融危机对我国家电行业的冲击。说法正确。2022政法干警历年真题和解答9辑 第3辑 明朝例正式成为法律始于( )A大明律B大诰C问刑条例D大明律集解附例正确答案:C明朝例分两种,一种是作为判案依据的典型判例,一种是单行成例。明初不尚例的单独使用,而“以类附入律文。明成化以后,用例之风开始蔓延。明孝宗弘治年间,刑部删定问刑条例,使之成为正式法律,而后开始出现了律、例并行的局面。至万历年间,始将律、例合编为一书,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称大明律集解附例,从而开律例合编的法典编撰先例。 2022年3月5日,贾某将预购的100张歌舞晚会票拿到位于西城区的市体育馆门口倒卖。当
18、他出售戏票时,被便衣警察当场抓获。3月10日,西城区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对贾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贾某不服,向位于中市区的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贾某倒戏票属实,但处罚过重,遂裁定对贾某行政拘留7天,罚款100元。贾某仍不服,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问:(1)简述行政诉讼法对地域管辖的规定。(2)选择:本案中,有管辖权的法院:a东城区人民法院;b西城区人民法院;c中市区人民法院。(3)贾某同时向东城区、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此案应由哪个人民法院受理?正确答案:答案要点(1)根据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地域管辖的一般规定是:a.一般行政
19、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即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b.经复议的行政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仍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作行政行为的,既可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所谓“复议机关改变原告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下述三种情形:其一,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其二,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其三,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即撤销、部分撤
20、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另外,还规定某些特别案件的例外管辖规定:其一,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二,因不动产提起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本案中,东城区人民法院、西城区人民法院和中市区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3)本案是一起选择管辖的行政案件。法律所以规定选择管辖主要是为了保护原告的起诉权,防止人民法院互相推诿受理案件。本案中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东城区、西城区和中市区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此案,贾某同时向东城区、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是合法的。究竟到底由哪个人民法院受理,看哪个人民法院最先收到起诉书,若东城区人民法院先收
21、到起诉书,就由其受理并将受案情况通知西城区人民法院,否则相反,当然为了减轻人民法院工作负担,原告最好选择其中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不要同时向几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统一,为我们( )。A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识和把握社会发展规律、更好地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新的理论概括B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最终奋斗目标、根据实际制定和实施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科学战略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C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出了新的理论要求D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断在实践中推进理论创新打开了新的理论视野
22、正确答案:B“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最低纲领与最高纲领的统一,为我们在马克思想主义目标指引下,制定合理发展战略提供了理论基础。 民间上有所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说法,试用民法原理予以辨析。正确答案:(I)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2)女儿出嫁,与其配偶组成新的家庭,但是不因婚姻关系的产生而解除与父母之间的赡养扶助关系。对于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女儿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从这个角度看,该说法错误。 (3)就继承关系而言,女儿不因出嫁而丧失法定继承人的资格,只要女儿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女儿仍然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从这个角度看,该说法也是错误的。 (4)当然
23、,女儿出嫁,与其配偶组成新的家庭,女儿对其配偶乃至其子女就应当负有一定义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女儿对父母赡养义务的履行,从这个角度看,该说法有一定道理,但是不能据此认定该说法正确。 简述撤销缓刑的事由及法律后果。正确答案: 胡某将半斤白面误当作白粉卖给李某,李某买回后验证是白面,但是又怕说出来被圈内人耻笑,便将其又卖给江某。江某嫉妒朋友黄某,在黄某醉酒时,将该“白粉”喂其吃下,然后逃逸。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胡某贩卖毒品未遂,李某贩卖毒品罪,江某故意杀人(实施终了的未遂)B胡某贩卖毒品未遂,李某诈骗罪,江某故意杀人(实施终了的未遂)C胡某贩卖毒品未遂,李某贩卖毒品罪,江某故意杀人
24、(工具不能犯未遂)D胡某贩卖毒品未遂,李某诈骗罪,江某故意杀人(对象不能犯未遂)正确答案:B略 试论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正确答案:(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虽然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法律后果都表现为某种权利的消灭,但是,诉讼时效所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则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2)两者的期间不同。虽然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以一定事实状态存续一定时间为内容,但是,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适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而除斥期间则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3)两者的适用依据不同。诉讼时效规定的是权利受害人请求法律
25、保护的期限,仅适用于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不行使请求权的情况;而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两者的适用条件不同。诉讼时效是在当事人主张时,人民法院予以援用;而除斥期间则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予以援用,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 (5)两者的起算时间不同。诉讼时效的起算始自权利人能够行使请求权(请求权产生之时),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除斥期间则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下列我们日常生产生活所需的产品中,不属于发酵工程产品的是( )。A农民自酿的米酒B绝大多数农用抗生素C味精D维生素B2正确答案:A
26、 2022政法干警历年真题和解答9辑 第4辑 杜甫有诗云:“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对诗歌涉及的典当制度,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 )A唐代的典当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B唐代的典当契约称为“质剂”C唐代的典当称为“活卖”D唐代法律规定开典当行者构成“坐赃”正确答案:A略 运动场:运动员A木匠:钉子B篮球架:篮球C学校:学生D救护队员:病人正确答案:C运动员在运动场上训练,学生在学校学习。 太阳风中的一部分带电粒子可以到达M星表面,将足够的能量传递给M星表面粒子,使后者脱离M星表面,逃逸到M星大气中。为了判定这些逃逸的粒子,科学家们通过三个实验获得了如
27、下信息:实验一:或者是X粒子,或者是Y粒子;实验二:或者不是Y粒子,或者不是Z粒子:实验三:如果不是Z粒子,就不是Y粒子。根据上述三个实验,以下哪项一定为真?A这种粒子是X粒子B这种粒子是Y粒子C这种粒子是Z粒子D这种粒子不是X粒子正确答案:A考查复言命题推理。由实验三可知,不是Z粒子不是Y粒子。假设这个粒子是Z粒子,则由实验二可知,是Z粒子不是Y粒子。又这个粒子或者不是Z粒子或者是Z粒子,由二难推理可得,不是Y粒子。进而由实验一可知,不是Y粒子是X粒子。所以A项一定为真。 下列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A北京市人民政府B新华社C上海市人民医院D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正确答案:DD本题考查法人
28、资格的判断和法人类型的划分。A项北京市人民政府属于机关法人,能够在服务于其职权需要的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B项新华社和C项上海市人民医院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皆是为了社会公益事业目的,分别从事新闻和卫生公益事业的单位。D项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属于中国工商银行这一企业法人在北京市范围内设置的完成其部分职能的业务活动机构,但是该分支机构仍然是法人的组成部分,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43,9,234,18,( ),36,180A225B216C207D198正确答案:B间隔组合数列。偶数项是公比为2的等比数列;除第一项外,奇数项等于其在原数列中的前两项之和。 我们不需要死记硬背,_我们需要用基本事实的
29、知识来发展而后增进每个学习者的思考力,_不把学到的全部知识融会贯通,共产主义_会变成空中楼阁。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因为 但是 就B但是 因为 也C但是 因为 就D因为 但是 也正确答案:C“不需要”和“需要”,“死记硬背”和“增进思考力”“融会贯通”等都表明第一个横线处应该填入表示转折关系的关联词语,因此可以排除A和D项。另外,第三个横线处表达的是“共产主义”接下来会怎样的问题,在这里不存在并列关系,所以不能使用“也”,而要使用递进关联词“就”,因此可以排除B项。所以最佳答案是C项。 法的遵守的主体的行为,不论从外在方面还是从内在动机方面,都符合法的精神和要求,从而真正实现法
30、律调整的目的,这属于守法的( )A低级状态B中间状态C高级状态D外在状态正确答案:C守法的高级状态,即法的遵守的主体的行为,不论从外在方面还是从内在动机方面,都符合法的精神和要求,从而真正实现法律调整的目的。 甲厂业务员张某开除后,为报复甲厂,用盖有甲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乙厂订立一份购销合同。乙厂并不知情,并按时将货送至甲厂所在地,因甲厂拒绝接收而引起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张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合同无效B张某的行为为表见代理,合同有效C张某的行为为表见代理,合同无效D张某的行为为委托代理,合同有效正确答案:B本题涉及表见代理和狭义的无权代理问题,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均属于广义
31、的无权代理,其区别是:表见代理是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享有代理权,无权代理中的第三人一般不能举证行为人享有代理权。本题中,乙厂能够举证张某享有代理权,因为张某持有盖有甲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且乙厂为善意,张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其所订立的合同有效。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2022政法干警历年真题和解答9辑 第5辑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 )的干涉。A行政机关B权力机关C法律监督机关D社会团体和个人正确答案:AD根据宪法第12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故选A、D项。 成本和收益的分离、政策制定的复杂性、寻租等现象,属于下
32、列卿项中的类型或原因?( )A市场失灵B政府失灵C合约失灵D信息失灵正确答案:B本题是对政策失灵概念的考查。政府失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饭缺或过剩。如果政府的干预方式是把价格固定在非均衡水平上,将导致生产短缺或者生产过剩。如果把价格固定在均衡水平之下,就会产生短缺。反之,则产生过剩。(2)信息不足政府不一定知道其政策的全部成本和收益,也不十分清楚其政策的后果,难以进行政策评价。(3)官僚主义。政府决策过程也许高度僵化和官僚主叉严重,可能存在大量的重复劳动和繁文缛节。(4)缺乏市场激励。政府干预消除了市场的力量,或冲抵了它们的作用,就可能消除某些有益的激励。(5)政府政策的频繁变化。如果
33、政府干预的政策措施变化得太频繁,行业的经济效率就会蒙受损失,因为企业难以规划生产经营活动。 许多人都有一些_的认识,比如说认为纯天然的东西(例如药物和食物)就是好的,而用了现代农业和生物技术生产出的相对就不好些。这种观点是很_的,因为比如说蛇毒便是纯天然的,而没有人会因为它是纯天然的就让毒蛇咬上一口。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正确答案:A 某体育报社记者接到张某的电话,张某在电话中透露说:足球裁判于某在A队与B队的比赛过程中,偏向B队,吹“黑哨”。记者将该事实请示报社领导后,经与张某核实并经领导过目,在该报上刊登了“于某吹黑哨”的消息。于某见报后,将该报社告上了法庭,诉诸法律,为其恢复
34、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经查明,报社的报道严重失实,但报社声称:报社对消息已尽了形式审查的注意义务,此次报道失实完全是张某故意提供虚假事实所致,报社并无过错,故报社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告应向张某请求赔偿。问题:(1)某体育报社的报道是否构成了对于某的名誉损害?于某可否要求该报社停止侵害,登报为其恢复名誉?(2)若予某起诉张某,张某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3)报社与张某是否构成共同侵权?为什么?正确答案:(1)报社的报道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故于某可以请示报社停止侵害,登报为其恢复名誉。 (2)若于某起诉张某,张某自然应承担民事责任。因为张某提供虚假信息,并有意扩散给媒体
35、,符合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故应承担损害他人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3)根据目前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报社由于其报道主要事实失买而要承担侵害于某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本案中记者首先已经请示过领导,故应由新闻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简单地说,法人的工作人员在其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所造成的侵权行为,要由法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此谓“雇主的转承责任”。故报社与信息提供者张某构成共同侵权。要承担连带责任。 工人孙某休假回村,一日主动携带邻居6岁小孩进入村旁林深路险、豺狼出没的山林中狩猎玩。走入森林约5公里的时候,两人失散。孙某继续独自狩猎,之后既不寻找小孩,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便径直回县城工作单位。4日后,邻居在林中
36、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孙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 )A故意杀人B意外事件C过失致人死亡D不构成犯罪正确答案:A孙某明知与自己失散后小孩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下,放任危险结果的发生。由题目中孙某既不寻找也不告知小孩家人可知,小孩遭遇危险与否均不违背孙某的意愿。孙某的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选项A正确。选项B、D明显错误。选项C与孙某的主观要件不符,孙某对于危害结果抱放任而不是反对的态度。选项C不正确。 守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 )。A 守法的主体B守法的范围C守法的内容D守法的状态正确答案:ABCABC守法的构成要素包括:守法的主体、守法的范围、守法的内容。 甲伪造了一份乙向甲借款24万元
37、的借据,并仿冒乙的签名,用私刻的乙的印章在借据上盖章,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偿还借款24万元,并向法院提供了该伪造的借据及其复印件,法院据此判决乙向甲偿还“借款”24万元。乙不服,提起申诉,最终查明上述借据及附件均系甲伪造,乙根本没有向甲借款。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A妨害作证罪B诈骗罪 来源:C伪造证据,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不构成犯罪D票据诈骗罪正确答案:C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
38、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伪造证据时,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80条第2款的规定,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有指使他人作伪证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07条第1款的规定,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甲的行为是伪造证据,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不构成犯罪。 性价比是指商品的性能与价格之间的比例关系,用来描述商品或服务的实际效用与所花的钱的关系。人们总是希望购买到高性价比的商品,即花最少的钱买最好的商品。在现实经济生活中( )。正确答案:D题干说明生产性价比高
39、的商品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2022政法干警历年真题和解答9辑 第6辑 某大学中文系学生刘某写了一本反映现代大学生生活的小说,将其以连载形式发布在网络上,受到一致的好评。某出版社找到刘某,要求将此小说出版。剧作家肖某经刘某同意,将此书改编成了剧本,并由某电影公司投资,导演薛某将之拍成电影,由某音像公司制作光盘发售。该事例中包含哪些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权利?( )刘某的发表权刘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出版社根据出版合同享有的专有出版权肖某对小说的改编权薛某对影片的著作权音像公司对录像作品的权利ABCD正确答案:C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
40、之于众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因此、正确。 改编作者对其改编后的作品享有著作权,而不是对小说享有改编权,小说的改编权属于刘某。因此,错误。第15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对
41、电影作品享有著作权的是制片者导演只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因此错误。 第31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第42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因此、正确。因此,C正确。 下列对于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何者说法是正确的?( )A法人拟制说认为法人通过自己的机关实现其意思,进行各项民事行为B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通过其机关或者机关委托的代理人实现C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法人不一定有民事行为能力D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同时终止
42、正确答案:BDBD本题考查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性质和特点。法人拟制说认为法人是拟制物,没有意思能力,也没有行为能力,法人实在说认为法人具有意思能力和行为能力,通过自己的机关实现其意思,所以A项中的说法是法人拟制说的观点。法人的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不同,法人的行为能力通常是由法人的机关或者法人机关委托的代理人来实现,所以B项正确。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当法人具备相应的成立条件,并经由设立程序取得法人资格后,即开始享有权利能力,也同时开始具备行为能力,所以C错误,D正确。 将新律之刑名篇分为刑名与法例两篇的律典是( )A九章律B晋律 (o)C北魏律D北齐律
43、正确答案:BB西晋泰始三年(公元267年),晋武帝诏颁晋律,又称泰始律。晋律对汉、魏法律继续进行改革,形成20篇的格局,精简了法律条文。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律总则的内容。 试论特别行政区和一般行政区的共性和特性。正确答案: 赵凡生前租住单位所有的三居室住房一套,另有存款5万元,摩托车1辆,彩电1台,国库券若干。赵凡妻早故,儿子、女儿与其分家单过。1992年赵凡因公致残,单位发给4500元抚恤金。1993年6月,赵凡因车祸死亡,保险公司因其在保险单中未填写受益人,将7000元保险金交给了赵凡的儿子。依法律规定赵凡的遗产包括( )。正确答案:D本题关键需要掌握抚恤金与保险金是
44、否属于遗产的问题。原则上,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而伤残抚恤金则属于遗产。指定了本人以外的人作为受益人的人寿保险金不属于遗产,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人寿保险金属于遗产。 美利坚合众国诞生的标志是( )。正确答案:C1776年7月4日,第二届大陆会议发布了杰斐逊起草的独立宣言,这正式宣告了北美13个殖民地脱离英国独立。 (1)图纸定型(2)发动机更新(3)论证分析(4)高原试验(5)投入运行A31524B21453C23415D32451正确答案:C事件的过程是:发动机需要更新,经过多次论证分析后在高原进行试验,最后终于图纸定型,投入运行。 减刑的对象包括(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B被判处有期徒刑的
45、罪犯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D被判处管制的罪犯正确答案:ABCD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减刑的刑种。刑法第78条第l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上二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根据这一规定,可以减刑的刑种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四种,所
46、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2022政法干警历年真题和解答9辑 第7辑 2022年纺织品之外的我国其他产品的进出口顺(逆)差约为多少亿美元?( )A逆差456B顺差326C逆差326D顺差456正确答案:A(1)贸易顺差:所谓贸易顺差是指在特定年度一国出口贸易总额大于进口贸易总额,又称“出超”。(2)贸易逆差:所谓贸易逆差是指一国在特定年度内进口贸易总值大于出口总值,俗称“入超”。“2022年我国纺织品实现顺差782.5亿美元,同比增长4%,是全国同期进出口顺差的2.4倍。”因此2022年纺织品之外的我国其他产品的进出口应该是逆差,设逆差为X,则2.4(782.5-x)=782.5解得x=456.5,所以2022年纺织品之外的我国其他产品的进出口逆差456.5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