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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2134号),推动全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和有关绿色发展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稳中求进,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两山”理念全面融入城乡建设活动,合理布局城乡各类空间,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努力提升人居
2、环境品质,保护传承历史文化资源,推动城乡建设方式根本转变,促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近期目标(2025年):到2025年,全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初显成效。一是绿色空间格局初步形成。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有效优化,绿色城乡规划体系基本完善,城市空间品质显著提升。二是绿色城乡环境日益凸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提升,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城市病”问题逐步缓解,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乡风貌各具特色。三是绿色建造体系基本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全面推广,绿色和装配式建筑比例显著提高,可再生能源广泛应用,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不断健全。四是绿色生活方式普遍践行。生活垃圾分类
3、、节水节电、替代能源应用等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自觉行为,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空间格局。中期目标(2035年):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广泛形成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人居环境宜居宜业、建设方式集约高效、生活方式绿色低碳的城乡发展格局。二、重点任务(一)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1.严格绿色发展空间布局保护。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皖北承接转移集聚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叠加机遇,突出空间功能匹配,统筹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快编制市、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年2025年),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
4、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边界,严格生态空间保护。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明确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装配式建筑比例、可透水地面比例等绿色发展指标要求,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防止污染地块违规开发利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持续扩大绿色生态空间,不断夯实绿色生态本底,深入开展“五大森林行动”,培育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加强对生态空间的整体保护和修复,重点开展黄河故道生态保护、新汴河生态治理、石龙湖-沱河生态治理、大运河保护、朱仙庄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符离大道生态廊道综合开发、埇桥萧县石质荒山攻坚绿化。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加强“智慧
5、环保”系统建设,推广“环保管家”模式。(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重点工程局、市城投集团、新汴河管委会、市交旅集团,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构筑支撑绿色发展的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基础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协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一体化发展。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为指导,实施区域性一体化生态修复工程,协同建设区域生态网络和绿道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三线一单”,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
6、务设施共建共享,发挥和放大南水北调工程综合效益,加快推进宿州群众喝上引调水(皖北地区群众喝上更好水工程)。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确保京沪铁路宿州站综合改造工程尽快建成使用,推动徐淮阜、宿固高速公路宿州段等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重点工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1.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加快推动智慧交通、智能充电桩、智能停车场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提升,加快构建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网络体系。实施城市公交优先战略,推广应用绿色化、清洁化交通工具。持续推进城
7、镇污水垃圾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或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做好船舶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大力推进城市节水,到2025年底,我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各县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重点工程局、市交警支队,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大力实施城市生态修复。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探索开展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入实施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强化控煤、控气、控
8、车、控尘、控烧措施,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推动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完善城市生态系统,系统修复湿地等水体以及山体、废弃地。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力争到2024年,各县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拓展城市运动休闲空间。推进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无废城市”、园林城市建设,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到2025年力争建成“无废城市”。(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埇桥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系统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深化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升级版。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落实“五控”措
9、施。系统化推进地下综合管廊等管网系统和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发挥道路、绿地、水系等对雨水的蓄渗和缓释作用,基本消除城市主要易涝点和排水隐患。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加强与安徽建筑大学等高校的对接交流,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加强地质和天气灾害危险性评估,提高城市防灾抗灾能力。到2025年,基本形成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完善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布局,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10、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重点工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提升城市宜居品质。继续实施公园体系规划,加快建设城市绿道、城市游园和公共空间建设,高品质推进濉唐河、芦岭湖、桃园湖和朱仙庄湖公园建设。着力构建“三环链城、四带穿城、五苑抱城、百园融城”的公园体系,让市民享有“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宜居环境,绘就城在园中、园在城中、人在景中、城景交融的美丽画卷。到2025年,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80%,新增城市绿道?公里。加快无障碍设施、标准化菜市场、停车场、学校医院、老旧小区等补短板项目建设;完善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市政设施。完善全链条管理,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公共
11、服务质量。每年选择10-20个社区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开展街区环境、街区设施及街区立面整治等工作,推动物业服务品质化、智慧化发展。严格住宅设计标准等标准实施,提高住宅建筑品质,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防止大拆大建。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现有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和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基本覆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房管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气象局、市重点工程局、市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加强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动传
12、统基础设施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深化城市运行管理“一网通管”。推进“城市大脑”建设,协同推进“5G+城市治理”,加强智慧燃气、智慧给排水、智慧路灯、智能网联汽车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推动建筑信息模型深化应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化管理,促进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对接。(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市自然资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市数据资源局、市重点工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推进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推动各县城按照中等城市标准,规划建设高品质现代化I型小城市,打造世界梨都、马术名
13、城之砀城;汉兴福地、水墨萧县之龙城;楚汉钟灵、城乡合璧之灵城;水韵泗州、运河泗城之泗城,凸显县城特色。推进县城市政公用、公共服务、环境卫生等设施提级扩能,引导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城镇有机更新和产业培育。有序控制县城建筑密度和强度,县城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控制在0.6至0.8。合理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与消防救援能力相适应。(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重点工程局,各县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1.强化村庄规划引领。注重保持乡村风貌,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
14、规划,有序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严格保护乡村生态空间和农业空间,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三生”统筹的规划建设体系。推广实施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支持乡村建设行动与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加强省级中心村建设,推进自然村宜居建设,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441工程”建设,建成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全面提高传统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与传承利用水平,有效保护乡村历史文化遗产。到2025年,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100%。(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统筹布局县城、中心
15、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乡设施联动发展。推动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施乡村水系综合整治,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到2025年,实施乡村骨干路网提档升级工程?公里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率达到8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建设省级中心村184个,重点自然村440个,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共享更广泛。(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
16、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林业局、市供电公司、市重点工程局,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全面实行农房建设“五个基本”,即有基本的建设规划管控要求、基本的房屋结构设计、基本合格的建筑工匠、基本的技术指导和管理队伍、基本的竣工检查验收,不断提高农房建设管理能力和水平。新建农房的选址、结构形式、建筑构造等要按照安徽省农房设计技术导则的要求,组织开展农房设计,满足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要求,适应村民现代化生活需要,因地制宜推进水冲式厕所入室。开展传统建造技术提炼。推广使用装
17、配式钢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建造绿色农房,鼓励就地取材,利用乡土材料,使用绿色建材。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基本安全保障制度,持续推进农村危房动态清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重点工程局,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深入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两强一增”行动,不断推动宿州市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一是建设精深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制定落实配套支持政策,保障重要农
18、产品有效供给,提高绿色、优质、特色粮食产品供给能力,满足群众高质量生活消费需求。二是建设精准化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大力开展“数字农业”建设,加快建设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淮海现代农业研究中心,到2025年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发展到15家。力争全市主要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三是建设精益化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组织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到2025年,打造农产品加工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 个以上,建设 个特色旅游名镇, 个特色旅游名村和 个休闲旅游推广点。(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
19、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1.强化绿色低碳科技研发。围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新型信息技术等领域,组织开展气凝胶、钙钛矿、铜铟镓硒、无接触空中交互、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等科技攻关与应用示范,培育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科技融资担保机构作用,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
20、投入,引导企业提高建筑技术含量和信息化水平,及时发布先进适用的工程建设工法,限制和淘汰落后危险的工艺。对企业科技创新、技术开发等活动提供科技经费、技术改造补助。支持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在城乡建设领域落实技术政策,开展绿色农房建设试点,推动新型墙材、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加快太阳能发电、地暖等绿色低碳技术与建筑一体化转化应用,降低建筑产品资源能源消耗。(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省担保集团(宿州市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更大力度引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人才来宿创新创业。开展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
21、动,参加“徽匠”建设系统职业技能竞赛,选树一大批杰出工匠。在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选拔,以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等人才平台载体建设上,对符合条件并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和科研机构,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充分利用我市高校技术资源较丰富优势,搭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平台,促进人才交流合作,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课程设计,满足不同岗位需求。(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推进城乡建设方式转变1.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完善绿色建筑工程技术标准体系,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到2025年底,城镇绿色建
22、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30%以上。落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到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本体达到75%建筑节能要求,建成一批高于现行节能标准的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等试点项目。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与节约型机关、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同步实施,开展既有建筑基本信息调查,建立城市建筑用能数据共享机制,完善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到2025年底建成一批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工业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建筑、公益性建筑全面应用太阳能光伏;鼓励以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的方式推进浅层地热能、太阳能光伏项
23、目开发利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房管中心、市重点工程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开展“绿色工地”建设行动,推动建筑工地节能、减碳、降废,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建立建筑业智能制造及建筑工业化标准体系,推进自动化施工机械、建筑机器人等设备研发与应用。倾力打造装配式建筑省级示范城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建设用地。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2022年起,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逐年递增,2025年末达到40%以上,全市培育装
24、配式建筑骨干企业5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个。全市范围内新建保障性住房以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学校、医院、养老等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房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重点工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打造建筑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多链协同”的发展生态。紧扣“两新一重”,重点培育一批具备承揽5G基站、轨
25、道交通、城际铁路、水利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能力的综合性施工企业。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加快培育一批涵盖投资决策、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等全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积极发挥建筑师对建筑品质的管控作用,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推行建筑师负责制。改革建筑劳动用工制度,培育一批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全面实施职业技能评价制度。到2025年底,建筑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000亿元左右,年平均增长率保持在15 %左右,实现建筑业增加值超400亿元,贡献入库税收超35亿元;实现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数量达到30家,资质类别覆盖面更加广泛,社会就业拉动效应进一步提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
26、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重点工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推广节能低碳节水产品,鼓励使用环保再生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商场、绿色家庭创建行动,鼓励结合绿色建材、智能家居,推动装配式装修。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推动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市住房城乡建
27、设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各方面各环节,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市负总责,各县、(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成立市、县(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二)健全工作机制。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完善支持政策,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建立约束激励制度,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大力推进“双招双引”,充分发
28、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各县(市、区)政府作为工作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落实。(三)健全支撑体系。完善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制定修订城乡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法规规章,严格依照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明村保护条例、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宿州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等要求,推进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节能降碳、城市更新、乡村建设、历史建筑枯保护修缮等工作体系。 (四)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能耗双控、水资源利用、污染防治等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规定要求,对违反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将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引导社会共治共评。(五)抓好宣传培训。实施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培训计划,将相关知识纳入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鼓励高等学校增设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相关课程,大力培养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理念、知识和相关技术,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