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制度.doc(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治理制度1、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由平安环保部归口治理。2、各安装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相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可燃气体探头损坏,不得擅自拆卸、挪动、遮挡可燃气体探头。3、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平安环保部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展。4、可燃气体报警仪探头每年应标定一次,系统每月检查维护一次,确保监测精确度。5、监控室值班人员当班期间时应至少检查一次可燃气体报警仪操纵器是否工作正常,觉察异常情况立即向平安环保部办公室报告。6、禁止非受权人员(包括值班人员)随意擅动报警器操纵面板进展参数设置,开启操纵箱箱盖。7、操纵室值班人员觉察报警器参数设置有误时,及时向平安环保部办公室报告,由专门人员进展参数调整。8、操纵室值班人员应明晰各报警显示器所对应的现场监测点位置。9、当操纵器有报警信号发出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现场平安巡视人员或相关人员到报警点查看,第一时间消除隐患。10、当隐患消除后,值班人员应报告平安环保部办公室,由专门人员进展复位操作。11、经现场查看,假设确系报警器误动作,值班人员应报告平安环保部办公室,由专门人员进展复位操作。12、报警器的每次报警,值班人员均必须在值班记录中进展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报警时间、报警缘故、处置情况、处置人等内容。1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