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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教育法学论述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152)最新国家开放高校电大本科教化法学论述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152) 论述题 1结合实际,谈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规定的老师权利的理解和相识。 答:老师的权利是指老师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和利益,表现为老师作为权利享有者能够作出或不作出肯定的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肯定行为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中对我国老师现阶段的权利作了详细规定。 (1)老师享有“进行教化教学活动,开展教化教学改革和试验”的权利教化教学权是老师为履行教化教学职责而必需具备的基本权利。主要内容包括:老师依据其所在学校的教学安排、教学工作量、本
2、学科特点等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针对不同的教化教学对象,在教化教学形式、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和完善。对于老师的此项权益,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干涉。 (2)老师享有“从事科学探讨、学术沟通,参与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看法”的权利 科学探讨权是老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主要内容包括:老师在完成规定的教化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探讨、技术开发、论文撰写、发表自己的观点等创建性活动;老师有权参与有关的学术团体和学术沟通活动。 (3)老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德和学习成果”的权利管理学生权体现了老师在教化教学活
3、动中的主导地位。主要内容包括:老师有权对学生因材施教,针对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等方面的发展赐予指导;老师有权对学生的品德和学业成果赐予刚好客观公正的评价;老师有权运用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使学生的特性和实力得到充分发展。 (4)老师享有“按时获得工资酬劳,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 获得酬劳权是老师应当享有的一项维持自身和家庭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的物质权益,也是有关老师待遇的法律规定。主要内容包括:老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及老师聘用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酬劳。老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住房、退休等各种福利待遇和实惠,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
4、休假权利。 (5)老师享有“对学校教化教学、管理工作和教化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看法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民主管理权是老师法律地位的人格体现。主要内容包括:老师享有对学校及其他教化行政部门工作的指责权和建议权。老师有权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组织形式及其他适当方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探讨学校发展与改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老师有权引导学生培育民主与法制意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等权利。 (6)老师享有“参与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教化培训权是老师不断接受教化,获得自我充溢和提高的基本权利和必要手段。主要内容包括:老师有权参与进修和接受其他
5、多种形式的培训,以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养,从而保障教化教学的质量;老师有权参与达到法定学历标准和达到高一级学历水平的进修或以拓宽学问为主的接着教化培训等权利。 (7)在论述过程中,需结合实际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2.结合实际,说明学生损害事故的含义及防范措施。 答:(1)学生损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化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化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2)对学生损害事故预防的主要措施有: 保障设施平安,重点排查隐患。 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供应符合平安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化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同时切
6、实保障校舍、场地、其他教化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的平安。对于设施的平安防范,重要措施在于排查。排查是防范中的防范,它以主动的看法防止避开损害事故的发生。排查包括检查和解除两个方面。检查是解除的前提,解除是检查的目的。 加强平安教化,提高学生自救实力。 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平安教化和自护自救教化;学校对学生进行平安教化、管理和爱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实力和法律行为实力的不同,采纳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加强平安教化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平安意识、提高平安操作技能和提高平安工作水平。在教化教学活动中,每个学生也有义务驾驭学校平安学问,主动进行自我教化。 遵遵守法律律法规,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度。
7、预防学生损害事故的发生,已经有很多法律法规可以遵循。学校也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学生的人身平安。学校举办者应当供应符合平安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化 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法律法规是规范学校行为的外部制度,要使法律法规得到遵守还需依法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的责任制度,履行防范学生损害事故发生的义务。学校应当建立的责任制度包括;领导人员责任制度、行政人员责任制度、老师责任制度、职能人员责任制度和学校自护制度等。 救治刚好,形成合力。 在学生损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刚好实行措施救助受伤学生。教化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平安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损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帮助学校妥当处理学生损害事故,
8、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化教学秩序。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协作学校对学生进行平安教化、管理和爱护工作。 (3)在论述过程中,需结合实际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3.结合实际,谈谈你对老师专业化的含义与实施的理解和相识。 答:(1)老师专业化:主要是指老师职业从实然状态走向专业这一应然状态的距离缩短历程。 (2)老师资格制度、老师职务制度、老师聘任制度,是加速老师专业化过程的最重要的制度保障。 老师资格制度:是一项有关老师资格鉴定和老师证书发放的制度,它通过资格鉴定,对合格者发放证书,授权证书持有者在教化系统内从事专业活动的权利。老师资格制度保证了老师队伍的纯净性与专业性。 老
9、师职务制度:是指国家对老师岗位设置及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取得该岗位职务的程序等方面有关规定的总称。老师职务制度从法律的高度确立了老师地位及其职业的不行替代性,向老师供应了职务正常晋升的法律保障。 老师聘任制度:是指学校和老师在同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学校或者教化行政部门依据教学须要设置工作岗位,以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聘请具有老师资格的公民担当相应老师职务的一项老师任用制度。老师聘任制度打破了老师终身任用制度,以制度促进了老师专业化水平的提升。 老师聘任制的运行是指老师聘任合同详细发生法律效力的过程。其中包括聘请、签订聘任合同、续聘(或解聘、辞聘)几个环节。 (3)在论述过程中,要求学生结合实际对老师专
10、业化问题进行阐述。 4.结合实际,谈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化法规定的学生应当履行的义务的理解和 相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化法中,对学生应当履行的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遵遵守法律律、法规的义务这是指学生应当履行“遵遵守法律律、法规”的义务。这既是每个公民应履行的义务,也是每个受教化者应履行的义务。 养成良好品德的义务 这是指学生应当履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敬重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义务。这是我国培育学生成为在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发展的,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化方针的详细要求。 努力学习的义务 这是指学生应当履行“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
11、务”的义务。这是学生区分于其他公民的一项特定义务。详细内容包括:学生应明确学习目的,刻苦仔细学习;遵守课堂纪律;遵守考试纪律;努力取得优良成果等。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的义务这是指学生应当履行“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化机构的管理制度”的义务。学校为了保证教化教学工作的顺当进行,须要制定有关的管理制度。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从广义上说,学校的管理制度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详细化。学生假如违反其所在学校的管理制 度,会受到指责教化或相应的处分。 (2)在论述过程中,需结合实际进行阐述。 5.结合实际,谈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化法规定的学校应当履行义务的相识。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化法规定,学校应
12、当履行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遵遵守法律律、法规”的义务,也可简称为遵遵守法律律义务。这是指学校不仅要履行一般社会组织所应担当的法律义务;还应特殊履行教化法律、法规、规章中为学校确立的与实施教化教学活动、实现办学宗旨亲密相关的特殊意义上的义务。 “贯彻国家的教化方针,执行国家教化教学标准,保证教化教学质量”义务,也可简称为贯彻方针义务。这是指学校在实施教化教学活动过程中,既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化方针,主动推动素养教化;又要执行国家教化教学标准,不断提高教化教学质量。 “维护受教化者、老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义务,也可简称为维护权益义务。这里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要求学校不
13、得侵扰受教化者、老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当学校以外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侵扰受教化者、老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时,学校有义务以合法的方式,主动帮助有关单位查处违法行为人,维护受教化者、老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化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化者的学业成果及其他有关状况供应便利”义务,也可简称为供应状况义务。这是指学校不得拒绝受教化者及其监护人行使这项权利,同时,还应为这项权利的实现供应便利条件。 “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义务,也可简称为照规收费义务。这是指学校应严格依照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详细收取费用。同时,要向家长和社会公开收费项目。 “
14、依法接受监督”义务,也可简称为接受监督义务。这是指学校应自觉地把教化教学工作和管理活动置于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之下。 6结合实际,说明学校能否开除违纪的未成年学生。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化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化机构享有“对受教化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嘉奖或者处分”的权利。因此,对受教化者进行学籍管理和实施嘉奖或处分,是学校的一项基本权利。学校可以依据国家有关学生嘉奖与处分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详细嘉奖与处分方法,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赐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爱护法规定:“学校应当敬重未成年学生受教化的权利,关切、爱惜学生,对品德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
15、性教化、帮助,不得卑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为此,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应当关切、爱惜学生,敬重学生的受教化权,尤其是对品德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性教化与帮助,而不得卑视,更不得随意开除学生,侵扰学生的受教化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化法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指责教化,不得开除。”同时规定,“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化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峻的,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依法赐予处分:(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可见,学校不能开除处于义务教化阶段的未成年学生。对于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16、、侵扰学生受教化权的违法行为,学生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结合实际,说明义务教化阶段学校能否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为什么?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化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同等的受教化机会。”由此可知,学生的受教化权是受国家法律爱护的,每个学生的受教化权都是同等的,也即都应遵循教化的同等性原则,其主要体现到学生在受教化起点上、过程上、受教化结果上的机会同等三个层面。如若学校人为地将学生分为“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并配以不同的学习环境与师资等,则有悖于教
17、化的同等性原则,侵扰了部分学生的同等受教化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化法>规定:“义务教化是国家统一实施的全部适龄儿童、少年必需接受的教化,是国家必需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化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峻的,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依法赐予处分一(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由此可知,为保证义务教化的均衡化发展和学生的同等受教化权不受侵扰,该法明确提出了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并对违反此规定的行为所应担当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 8.结合实际,谈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化法规定的学生享有权
18、利的相识。 答:(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化法的有关规定,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参与教化教学活动的权利(也可简称为“参与教化教学权”) 这是指学生享有“参与教化教学安排支配的各种活动,运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这是学生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非法剥夺学生参与教化教学活动的权利。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有权参与教化教学安排支配的各种课堂教学、讲座、课堂探讨、观摩、试验、见习、实习、测验和考试等活动,有同等运用教化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的权利。 获得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的权利(也可简称为“获得经济资助权”)这是指学生享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
19、。这是学生获得国家各种经济资助的权利。奖学金是为嘉奖得才兼备的学生和报考国家重点保证的、特别的、条件艰苦的专业的学生而设立的经济资助制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激励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得才兼备的学生。贷学金是指为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供应帮助而设立的经济资助制度。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都可以通过学校申请贷学金,这是受教化者得以享受法律爱护的同等权利。助学金是指为使学生特殊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参与劳动获得酬劳,资助完成学业的经济资助制度。凡是符合规定的学生都有权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并获得肯定的劳动酬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学生的助学金。 获得公正评价和证书的权利(也可简称为“获得学业证书
20、权”)这是指学生享有“在学业成果和品德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 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其主要包括两方面:其一,在学业成果和品德上获得公正评价是指学 生有权在德、智、体等方面获得根据国家统一标准的一视同仁的客观评价。学生应根据规定接受学校和老师对其学业成果和学生行为准则的品德考核,学校和老师应当依据规定的要求,对学生做出实事求是、公允合理的评价。其二,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是学生的一项重大权利,学校应依法执行。 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也可简称为“申诉起诉权”)这是指学生享有“对学校赐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老师侵扰其人身权、
21、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很多方面,如人身权、财产权等。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扰或者对学校的惩罚、处分不服时,学生有权提出申诉,有关部门应当主动受理,并根据规定刚好处理。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也可简称为“法定其他权”)这是指学生除了享有以上四项权利外,还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化法给予学生享有以上四项基本权利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爱护法规定的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平安、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化教学设施中活动,以爱护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平安和健康的权利等。 9结合实际,谈谈你对中华人
22、民共和国教化法规定的学生享有权利的相识。 答:(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化法的有关规定,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参与教化教学活动的权利(也可简称为“参与教化教学权”)。这是指学生享有“参与教化教学安排支配的各种活动,运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这是学生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非法剥夺学生参与教化教学活动的权利。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有权参与教化教学安排支配的各种课堂教学、讲座、课堂探讨、观摩、试验、见习、实习、测验和考试等活动,有同等运用教化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的权利。 获得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的权利(也可简称为“获得经济资助权”)。这是指学生享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
23、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这是学生获得国家各种经济资助的权利。奖学金是为嘉奖得才兼备的学生和报考国家重点保证的、特别的、条件艰苦的专业的学生而设立的经济资助制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激励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得才兼备的学生。贷学金是指为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供应帮助而设立的经济资助制度。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都可以通过学校申请贷学金,这是受教化者得以享受法律爱护的同等权利。助学金是指为使学生特殊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参与劳动获得酬劳,资助完成学业的经济资助制度。凡是符合规定的学生都有权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并获得肯定的劳 动酬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学生的助学金。 获得公正评价和证
24、书的权利(也可简称为“获得学业证书权”)。这是指学生享有“在学业成果和品德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其主要包括两方面:其一,在学业成果和品德上获得公正评价是指学生有权在德、智、体等方面获得根据国家统一标准的一视同仁的客观评价。学生应根据规定接受学校和老师对其学业成果和学生行为准则的品德考核,学校和老师应当依据规定的要求,对学生做出实事求是、公允合理的评价。其二,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是学生的一项重大权利,学校应依法执行。 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也可简称为“申诉起诉权”)。这是指学生享有“对学校赐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
25、出申诉,对学校、老师侵扰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很多方面,如人身权、财产权等。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扰或者对学校的惩罚、处分不服时,学生有权提出申诉,有关部门应当主动受理,并根据规定刚好处理。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也可简称为“法定其他权”)。这是指学生除了享有以上四项权利外,还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化法给予学生享有以上四项基本权利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爱护法规定的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平安、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化教学设施中活动,以爱护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平安和健康的
26、权利等。 10结合实际,谈谈学生损害事故的含义及其防范措施。 答:(1)学生损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化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化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2)对学生损害事故预防的主要措施有: 保障设施平安,重点排查隐患。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供应符合平安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化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同时切实保障校舍、场地、其他教化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的平安。对于设施的平安防范,重要措施在于排查。排查是防范中的防范,它以主动的看法防止避开损害事故的发生。(2分) 加强平安教化,提高学生自救实力。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
27、进行必要的平安教化和自护自救教化;学校对学生进行平安教化、管理和爱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实力和法律行为实力的不同,采纳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在教化教学活动中,每个学生也有义务驾驭学校平安学问,主动进行自我教化。 遵遵守法律律法规,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度。预防学生损害事故的发生,已经有很多法律法规可以遵循。学校也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学生的人身平安。学校举办者应当供应符合平安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化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法律法规是规范学校行为的外部制度,要使法律法规得到遵守还需依法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的责任制度,履行防范学生损害事故发生的义务。 救治刚好,形成合力。在学生损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刚好实行措施救助受伤学生。教化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平安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损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帮助学校妥当处理学生损害事 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化教学秩序。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协作学校对学生进行平安教化、管理和爱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