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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全县土地利用情况调研报告关于全县土地利用状况的调研报告依据县委关于转发<xx 县政协 2015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长发20xx12 号)精神,由县政协副主席 xxx 牵头,县政协经济委员会组织部分市、县政协委员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全县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研。调研目的是摸清全县土地闲置及低效利用、存量、未批已用土地等状况,找出目前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我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项目建设,促进招商引资及经济发展提出看法和建议。一、全县土地利用基本状况 (一)已批已供、已批未供土地状况。依据调研统计,从 2007 年以来,截止 2014 年底,我县通过争取省市单独选址安排、年
2、度新增建设用地安排、土地置换指标、年度增减挂钩安排等方式,共报经省政府及国务院批准征收土地面积 44100.4 亩(含高铁、高速马路 906 亩)。已供用地 32120.7 亩,供地率为74.4%。尚未供地 11073.6 亩,占 25.6%;主要分布在县城水湖镇以及南部一区三镇,其中,水湖镇 256 亩、双凤开发区 1749.5 亩、双墩镇 4989 亩、岗集镇2232.9 亩、吴山镇 718 亩。(二)供而未用及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状况。通过调研发觉,全县现有供而未用土地 3 宗,面积 45.3 亩,分别是吴山镇金钟电气公司、瑞腾工贸公司和水湖镇鼎和酒店项目。双凤开发区、双墩、岗集、下塘、左
3、店等 5 个乡镇(开发区)共上报涉及低效利用及闲置土地 9 宗、面积 1163.2 亩,其中,双凤开发区2 宗、面积 36 亩,双墩镇 2 宗、面积 152.6 亩,岗集镇 1 宗、面积 27.6 亩,下塘镇 2 宗、面积 912 亩,左店乡 2 宗、面积 35 亩。这些土地供应企业运用后,基本没有税收。(三)未批已用土地状况。通过调研发觉,双凤开发区、双墩、岗集、水湖等 10 个乡镇(开发区)共上报未批已用土地 75 宗、2394 亩,其中,水湖镇 8宗、185 亩,双凤开发区 3 宗、94 亩,双墩镇 18 宗、775 亩,岗集镇 2 宗、17亩,吴山镇 9 宗、233 亩,下塘镇 13
4、宗、521 亩,杨庙镇 7 宗、118 亩,庄墓镇5 宗、139 亩,左店乡 8 宗、297 亩,义井乡 2 宗、15 亩。这些未批已用土地,有的企业已经建成投产、发挥效益,有的正在建设。(四)存量闲置土地状况。县教体局、卫生局、粮食局、商贸委共上报闲置存量土地 196 宗、2505 亩。其中,教体局闲置学校 123 所、1222 亩(目前,教体局接着运用改作成技校、幼儿园、老师周转房 12 所、150 亩,学校对外出租 32 所、417 亩,乡镇或村委会运用 31 所、240 亩,闲置 48 所、415 亩);卫生局 2007 年规划下塘卫生院,占地 37 亩,由于资金问题至今尚未建设;粮食
5、局闲置废弃原粮食收购站点 39 个、850 亩,商贸委闲置存量土地 33 宗、396 亩。二、存在问题及缘由 (一)存在问题 一是已批未供土地总量大。目前,我县还有 11073.6 亩已批未供土地,占已批准用地指标的 25.6%,虽达到总体供地率要求,但未供应土地总量大,省、市部门认为我县土地指标有盈余,给我县争取新土地指标带来不利影响。二是招商引资项目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现象普遍。调研发觉,目前,全县有 1208.5 亩土地供而未用、闲置或低效利用土地。根据县政府关于 xx 县工业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实施看法(政秘201160 号)规定:投资强度(双凤开发区 400 万元/亩以上,双墩、
6、岗集镇 300 万元/亩以上,吴山、水湖镇 200 万元/亩以上,下塘镇 150 万元/亩以上),亩均税收(双凤开发区 30 万元以上,岗集、双墩镇 20 万元以上,水湖、吴山镇 8 万元以上,下塘镇 6 万元以上),容积率不得低于 1.0,建筑系数不得低于 40%等要求,全县一些项目存在低效利用现象,严峻影响我县经济发展。三是未批已用土地指标争取、手续补办难。由于受招商引资政策影响,部分乡镇开发区为了让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实行边报边用方式完善用地相关手续,但因用地指标惊慌,一些项目用地手续无法完善,造成全县 10 个乡镇、开发区共有未批已用土地 76 宗、2394 亩,给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周转
7、等带来不利影响。四是存量闲置土地管理、利用难。县教体局、商贸委闲置土地数量大,基本都存在无土地证、单体体量小、地处偏远、与当地群众有权属争议等状况,被蚕食现象普遍,且日常管理及收回比较困难。县粮食局闲置存量土地都有土地证,但部门开发利用渠道窄,未纳入属地规划,导致利用难。(二)缘由分析 一是守土有责、高效规范利用土地意识不强。存在重指标报批、轻土地供应现象,规范用地意识不强、工作抓得不够,比如,县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涉及省市县级投资的道路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在土地报批时较为重视,但批准后申报供地不主动,造成肯定数量的已批未供土地。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等问题严峻性及不利
8、影响相识不足,存在视而不见或不管不问现象;对土地清理存在畏难心情,不愿动真碰硬,效果不明显。二是规划调整导致供地难、 闲置及低效利用。已批未供土地中,有部分用地因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现用地项目已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项目一时难以清理,造成土地有指标,企业也情愿供地,但事实上不能供地;有部分项目用地因报批时间较长,城镇建设规划调整,实际供地时存在边角地因规划红线限制无法供地。闲置或低效利用土地项目中,企业因城镇建设规划调整,致使项目建设无法通过审批,特殊是受合肥市规划调整影响,双凤开发区阜阳北路两侧、待退二进三用地约 4000 亩土地,都不同程度存在闲置或低效利用现象。三是企业资金困难或经营困难影响
9、供地。已批未供土地中,有部分因企业资金或经营问题,无力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有的土地挂牌后也不去竞买摘牌;历史遗留的原招商引资企业,因项目投资协议签订时间较早、价格偏低,后因土地安排、用地手续完善时间跨度较长,现在企业不愿按当前的工业用地 10.6 万元/亩申报供地。闲置或低效利用土地项目中,有部分企业在取得土地运用权后,因资金问题,无力建设;部分工业企业因市场产能过剩、销售量下降等缘由,仅对所取得土地进行部分建设。四是客观缘由影响供地。已批未供土地中,有部分是因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未能刚好落户,而拟用土地已提前予以征收报批;有部分是因乡镇开发区清退项目时,无资金退还企业,新的项目又未能刚好签约引进。
10、闲置或低效利用土地中,部分项目是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企业不具备开工条件。三、建议 (一)落实属地政府守土有责责任。根据谁用地、谁报批、谁监管、谁清理原则,对土地征用、报批、监管等工作,严格落实属地政府是责任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详细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将土地利用、清理状况,纳入对乡镇、开发区年度目标考核,对年度综合供地率低于80%、闲置土地 5%以上、低效利用土地 50%以上,干脆认定为年度土地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二)加强土地清理。一是加强领导。县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牵头,县国土、市场监管、发改、规划、环保、国税、地税、消防等部门参与的全县土地清理
11、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因地制宜、兼顾历史的原则,明确土地清理范围及标准,规范清理流程、措施,制定税收减免、收回土地补偿资金来源等保障措施。二是建立土地清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实行闲置、低效利用土地项目定期清理,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常态化土地清理模式。对目前闲置、低效利用土地项目,由属地政府负责核定,认定原招商单位无力缴纳土地出让金、不能办理供地手续或不符合城镇规划的项目,由乡镇政府、开发区实行签单销号,限期解除投资协议,收回土地;对效益差、无税收的招商引资项目,限期收回土地,布设新项目。三是完善土地监管措施。借鉴浙江省平湖市做法,实行招商引资项目土地出让合同和工业用地项目协议双重监管,实行土地出让合同履
12、约保证金制度,建立亩均税收、投资强度、产值反向倒逼和土地运用税嘉奖正面激励等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变要我换为我要换,加快推动企业退低进高、退二进三;加强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整合耕地爱护、土地利用、执法监察、地籍以及档案等系统与业务数据,开发建立我县土地利用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实时更新、信息化管理。四是开展低效、闲置土地清理招商。县招商局及乡镇、开发区梳理闲置、低效利用土地企业状况,建立腾笼换鸟、项目嫁接招商项目信息库,列出推动安排发布,开展专题招商,让想退出的企业有买家、想投资的企业有空间。(三)明确基础设施用地供应责任。对县级政府投资建设的路网等基础设施项目,跨区域的一律划拨供应给对口县直部门;其
13、他符合划拨书目的已批未供项目用地一律划拨供应给当地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批而未供基础设施用地供应。(四)进一步加强工业项目规划管理工作。建议县出台工业用地规划导则,完善工业项目规划选址、方案审批、规划许可、放线定位和竣工核实等规划管理程序,规范管理招商引资工业项目规划。分类限期落实已批未供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供应,由属地政府核定、落实,认定供应的,供应申报资料,交清土地费用,供应到位;认定清退的,与原企业签订解除协议,收回土地并清表后办理土地收储手续。妥当解决未批已用土地指标问题,根据敬重历史的原则,属地政府牵头负责完善相关手续,县国土局统一负责解决用地指标。(五)分类处置存量闲置土地。县国土、财政及涉及部门参与,统筹负责全县闲置存量土地处置工作。县教体局、粮食局、商贸委分自身运用、镇村运用、出租、闲置四类梳理闲置土地状况,报经县领导组审核后,开展统一处置;对系统自身运用的,由部门牵头,县国土、财政协作,完善相关手续;对镇村运用的,划归属地乡镇(开发区)完善相关手续;出租、闲置的,由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实施收储,或划归属地乡镇(开发区)完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