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960.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960.docx(3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960 项目编号:屏采磋20204 号 屏山县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其次次)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屏山县人民法院 选购代理机构:宜宾市政府选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2020 年 9 月 14 日 目 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3 其次章磋商须知7第三章确定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 商数量23第四章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23第五章供应商应当供应的资格证明材料24第六章选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25第七章体现满意选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选购项目最低要求.31第八章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31 第九章磋商程序和成交标准32 第十章磋商内容及 相关规定
2、34第十一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7 第十二章工作纪律和留意事项45 第十三章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47 第十四章合同主要条款62 第十五章选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64 第一章磋商邀请 宜宾市政府选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受屏山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选购人)托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和政府选购竞争性磋商选购方式管理暂行方法(财政部财库2014214 号)等相关规定,采纳竞争性磋商方式,为托付方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其次次)(财政备案号:屏财采2020244 号)组织政府选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选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磋商。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屏采磋20204 号。 (二)项目内容:本次
3、选购的服务共计 1 包,即:屏山县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其次次)。(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磋商文件公告及获得 (一)公 告时间:2020 年 9 月 16 日至 2020 年 9 月 23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二)获得时间:2020 年 9 月 16 日至 2020 年 9 月 23 日 17:00。磋商文件获得时间,以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记录的时间为准(下同)。在质疑处理中,仅以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报名及选购文件下载回执作为判定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是否在获得时间内获得选购文件的依据。(三):获得方式:登录四川政府选购网(网址:http:/www.ccgp
4、- )选购公告栏目或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交易信息政府选购 栏目,在本项目选购公告附件处免费获得 word 版选购文件。同时,凭数字证书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 ),在报名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选购文件栏,免费获得后缀为 .ZFZBJ 的选购文件(供应商须下载此文件,才能制作电子投标或响应文件)。选购文件只在网上发布,不再供应其他发布方式。首次参加宜宾市政府选购电子化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办理了数字证书后须先下载数字证书驱动安装并注册,相关技术问题请询问北京筑龙公司(技术服务热线010-86483801,工作日:8:00-19:00,非工作日:9:00-12:00、14:00
5、-18:00),常规问题可随时通过点击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的智能机器人进行查询。三、磋商保证金的交纳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递交方式:本次招标的响应文件须从网上递交(为预防网络系统运行缘由造成投标人胜利上传的响应文件在开标时不能正常下载导入评标系统,请投标人打算两张与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一样的刻录光盘备用,不一样的,由投标人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应包含宜宾市政府选购投标书,其格式为 xxx. ZFTBJ。当网络系统运行缘由造成投标人胜利上传的响应文件在开标时不能正常下载导入评标系统时,采纳备用光盘导入投标文件。(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6、2020 年 9 月 29 日 11 时 00 分。(三)本次选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四)若本磋商文件明确规定需供应样品,则全部样品均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运至选购代理机构指定位置,即 / ,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五、相关事宜 (一)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全部采纳电子文档,且必需采纳本单位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并运用制作响应文件的本单位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同时,须携带制作和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担当;若出现无法解密的状况,则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运用与投标单位不一样的数字证书签名和加密的响应文件,视作无效投标。此
7、外,建议运用同一家数字证书机构制发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lt;本招标文件所指电子签章是指以单位公章或个人印章形式办理的电子签章,不包括以亲笔签名形式办理的电子签章,下同gt;)对同一份响应文件进行签署和加密,且在生成响应文件后,务必运用标书查看工具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否则,其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担当。磋商文件明确要求相关材料需供应商进行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运用电子签章在相应位置进行签章,并将相关材料编入响应文件。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除选购文件明确要求必需运用电子签章进行签章的情形外,供应商可干脆输入相关名称,也可自行运用电子签章。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自愿运用电子签章进行
8、签署的情形应予认可,但对以亲笔签名形式办理的电子签章进行签署的情形不予认可。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宜宾市政府选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开标厅(地址:屏山新县城行政中心一号楼 1 楼开标厅)。(三)信息发布 本邀请函在四川政府选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并同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四)特殊提示 1.为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便利广阔供应商响应,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与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或提交远程投标申请等相关事宜,其详细方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我们:交易组织股(0831-5
9、722696)(项目受理、标书内容询问);秦女士(0831-5722696)(保证金等收退);数字证书办理室(办理数字证书询问)0831-2208723 lt;四川 RA 数字证书,颜色为蓝色gt;、2208724lt;CFCA 数字证书,颜色为黑色gt;;涉及股室(质疑受理)。电子化政府选购相关操作请询问北京筑龙公司(技术服务热线 010-86483801,工作日:8:00-19:00,非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常规问题可随时通过点击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的智能机器人进行查询。2.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是重要的保密资料,须慎重保管。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数
10、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运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担当相应的法律后果。3.磋商文件中设置了可选项(用标识),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被选购代理机构选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选购代理机构选择。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屏山县人民法院 招 标 人:宜宾市政府选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地址: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137 号 地址:屏山新县城行政中心裙楼 2 楼邮编:645350 邮编:645350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周女士电话:0831-5724219/ 18181663010 电话:0831-5722696 传真: 传真:0831-572065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宜宾市政府选购中心屏山县分
11、中心日期:2020 年 9 月 14 日 其次章 磋商须知一、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编 列 内 容 1 选购人 名称:屏山县人民法院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831-5724219/18181663010 2 选购代理机构 名称:宜宾市政府选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地址:屏山新县城行政中心裙楼 2 楼联系人:周女士电话:0831-57226963 项目编号 屏采磋20204 号 4 项目名称 屏山县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其次次)。5 选购主要内容 本次选购的服务共计 1 包,即:屏山县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其次次)。6 选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选购 7 供应商应当供应的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12、效力要求 供应商应按第四、五章要求,将应当供应的资格、资质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并添加到宜宾市政府选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该章有关资格审查文件另有特别要求的除外)。8 是否接受联合体 响应 不接受 接受,应满意下列要求:注:本项为单项选择。9 现场踏勘 无有 10 标前答疑会 无有: / 11 合同分包 允许不允许 12 资金来源及选购预算(最高限价)财政资金:选购指标 非选购指标 选购预算(最高限价):¥430000 元(大写:肆拾叁万元整)。 超过选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1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截止时间 2020 年 9 月 29 日上午 11:00 14
1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宜宾市政府选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开标厅 (地址:屏山新县城行政中心一号楼 1 楼开标厅)15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16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共 3 人,其中,选购人代表 1 人。17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8 成交价 以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报价为准,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9 定标原则 由磋商小组举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3 个,再由选购人依据相关规定并按评审报告举荐的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20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1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本项目未收取磋商
14、保证金 22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3 履约保证金退还 本项目未收取履约保证金 24 服务地点 屏山县人民法院 25 服务期限 本次预算金额对应服务 1 年 26 供应商资质条件、 实力和信誉 (1)具有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实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实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本次政府选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五章。 27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届满后
15、90 日历天。28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全部采纳电子文档,必需运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资料下载软件下载栏最新版的宜宾市政府选购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响应文件格式为 xxx. ZFTBJ。29 响应文件的签署 响应文件必需采纳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备注:相关规定详见第一章第五条第(一)项响应文件签署。30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相关要求(份数及 其包含内容等)网上递交。详细递交方式由供应商按本章一、须知附表第 31 条开标方式的相关规定办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任何缘由导致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胜利递交响应文件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人自行担当。响应文件应包含宜宾市政府选购
16、投标书,其格式为 xxx.ZFTBJ。31 响应文件开启方式 本项目实行 现场 开标方式开标。1. 响应文件递交:全部响应文件均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 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 ,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2.签到相关事宜:(1)全部供应商均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参与开标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2)磋商小组将根据第九章规定的程序,依据全部供应商的签到依次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3. 开启响应文件相关事宜:(1)本次招标的响应文件须从网上递交(为预防网络系统运行缘由造成投标人胜利上传的响应文件在开标时不能正常下载导入评标系统,请投标人打算两张与网上递交的
17、响应文件内容一样的刻录光盘备用) 。(2)当网络系统运行缘由造成投标人胜利上传的响应文件在开标时不能正常下载导入评标系统时,采纳备用光盘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光盘投标文件与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一样的, 由投标人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3)若本磋商文件明确规定需供应样品,则全部样品均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运至选购代理机构指定位置,即:屏山新县城行政中心一号楼 1 楼开标厅,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4)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加密、解密等相关规定详见第一章第五条第(一)项响应文件签署。32 响应文件光盘 刻录要求 为避开光盘文件格式不兼容而造成光盘无法读取,请不要运用操作系统自带的干脆写入光
18、盘功能来刻录光盘。刻录光盘必需 在 简 体 中 文 版 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 平台上通过光盘刻录软件(举荐运用 Nero)来刻录 CD 光盘,刻录时选择刻录后检验光盘数据,且不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压缩,否则,不接受其响应。光盘刻录完成后,必需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请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建议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 运 行 简 体 中 文 版 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 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其方法是:将刻录光盘上的响应文件数据拷贝
19、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胜利,同时运用相应标书编制系统中的功能,对刻录后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查看。33 响应文件的密封 将刻录好的响应文件备用光盘(一式两份)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在投标文件的外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并加盖投标单位章(鲜章);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坚固,封口处均应贴密封条(密封条上注明于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准启封lt;指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截止时间gt;字样)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34 响应文件的真实性 要求(该条内容的真(1)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实性由选购人和监督部
20、门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核实)(2)供应商声明不存在限制响应情形但被发觉存在限制响应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响应行为。(3)如响应文件存在虚假,或在成交候选人确定后发觉的,选购人和选购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成交候选人或成交资格。注:响应文件真实性是指:第四、五、六章供应商应当供应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内容。35 磋商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1)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发出的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政府选购行政监督备案的磋商文件不一样的,以备案的磋商文件为准,并对不一样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审的依据。(2
21、)磋商文件中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编制的内容前后有冲突或不一样,有时间先后依次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依次的,则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36 低于成本价不正值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选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供应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依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分)、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
22、项具体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供应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选购项目选购需求、专业实际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状况 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供应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7 选购人澄清的 时间和方法 选购人或选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
23、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须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五日前进行,不足五日则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一律在四川政府选购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公开发布,并视为已将更正内容书面通知全部获得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此期间,相关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供应商因自身缘由未刚好查阅、下载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担当。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8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或质疑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或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递交。2.供应商对磋商过程进行质疑的,应在各磋商程
24、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递交。3.供应商对磋商结果进行质疑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递交。39 选购资金拨付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选购人依据验收结算书、货物发票等相关资料,根据合同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40 样品处理 若本选购文件要求供应样品的,选购活动结束后,马上退还非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的样品,并由其自行处理;待成交结果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无质疑投诉或质疑投诉处理完毕且不影响中标结果的,退还非成交供应商供应的样品,并由其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供应的样品,由选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41 政府选购供应商 信用融资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
25、关于推动四川省政府选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的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无需供应财政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可依据四川政府选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状况的 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在签订政府选购合同后,可凭政府选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申请。详细内容详见四川政府选购网相关模块政采贷栏目。42 其他补充内容 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应当在磋商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宜宾市政府选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工作人员,并由其收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供应商报价单应当填写报价单位名称、金额大小写并签字确认,否则报价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
26、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43 磋商文件的 询问、质疑 1.对选购文件中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货物清单内容及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证明材料要求,服务清单及服务要求,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合同主要条款等选购需求提出的询问、质疑,供应商应向选购人提出,并由选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联 系 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1-5724219/181816630102.对选购过程和选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向宜宾市政府选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提出。联 系 人:顾先生、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1-5722696 联系地址:屏山
27、县行政中心裙楼二楼 44 实质性要求 本磋商文件中有标识的条款、明确为响应无效(无效响应、无效处理等)和响应文件不予受理的条款,以及关于低于成本价不正值竞争预防措施、充分公允竞争保障措施、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投标费用(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担当)、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如有)等相关规定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二、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叙述的服务选购。三、磋商双方 (一)由宜宾市政府选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组织的有关专家和选购人代表参与的磋商小组。(二)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四、有关
28、要求 (一)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细致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响应文件,并保证所供应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觉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与磋商或成交资格,并由其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干脆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的选购活动。(三)为该选购项目供应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选购项目的选购活动。(四)响应文件的语言 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选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全部来往书面文件,均须运用中文。除国际通用标识、符号、计量单位等外,响应文件资料如有外国文字,必需逐一对应翻译
29、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假如出现差异和冲突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有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效应处理。(五)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选购项目下的投标均采纳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六)投标货币 本次选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五、报价有效期 (一)报价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日历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需载明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报价有效期可以长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0、二)在特别状况下,宜宾市政府选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于原报价有效期满之前, 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纳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如拒绝上述要求,则按放弃报价处理。六、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格式响应文件必需运用最新版本的宜宾市政府选购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和导出,并在导出响应文件时运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进行签名(注:相关规定详见第一章第五条第(一)项响应文件签署),其导出响应文件格式为 xxx.ZFTBJ 。七、响应文件份数及包含内容 网上提交。详细递交方式按其次章一、须知附表第 30 条和第 31 条相关规定办理。响应文件应包含宜宾市政府选购投标书,其格式为 xxx
31、. ZFTBJ。八、响应文件光盘刻录要求 (一)为避开因光盘文件格式不兼容而造成光盘无法读取,请不要运用操作系统自带的干脆写入光盘功能来刻录光盘。刻录光盘必需在简体中文版 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平台上,通过光盘刻录软件(举荐运用Nero)来刻录 CD 光盘,并在刻录时选择刻录后检验光盘数据,且不要对响应文件进行压缩。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二)光盘刻录完成后,必需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请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应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运行简体中文版 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
32、ws Vista/Windows 7 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其方法是:将刻录光盘上的响应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胜利,同时运用宜宾市政府选购网上投标系统中的功能,对刻录后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验证。九、响应文件的密封 将刻录好的响应文件备用光盘(一式两份)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在投标文件的外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并加盖投标单位章(鲜章);密封袋的全部封口处应粘贴坚固,全部封口处均应贴密封条(密封条上注明于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准启封lt;指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截止时间gt;字样)并在全部封口骑缝处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十、响应文件递交 网上
33、提交。 详细递交方式按其次章一、须知附表 第 30 条和第 31 条相关规定办理。十一、 磋商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磋商文件中选购人和选购代理机构编制的内容前后有冲突或不一样,有时间先后依次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依次的,则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十二、付款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选购人依据验收结算书、货物发票等相关资料,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十三、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未收取磋商保证金的项目不适用)( 一)磋商保证金交纳。供应商响应时,必需以人民币递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联合响应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递交
34、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供应商胜利交纳时间以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出具的政府选购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中载明的缴纳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视为无效响应。磋商保证金的详细交纳方式详见第一章。(二)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无息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报宜宾市政府选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技术信息股留存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无息退还。注:因供应商自身缘由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选购人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选购代理机构不担当相应责任;供
35、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根据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如有)时限之内。(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 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供应虚假材料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3.除因不行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无正值理由不与选购人签订政府选购合同的; 4.供应商与选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选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在磋商过程中,报价超出选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7.供应商无正值理由放弃成交候选资格或者放弃成交的; 8.成
36、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9.供应商违反本磋商文件第十三章附件 3承诺函相关条款; 10. 相关法律法规、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履约保证金(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不适用)(一)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交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二)假如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值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三)履约保证金由选购人负责收取、退还。十五、货物及报价要求 (一)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别要求的,所供货物必需满意。(二)除磋商文件要求选购进口设备外,其余只能用国内产品报价,否则为无效投标;磋商
37、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选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缘由,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意需求,根据公允竞争原则,可以参加报价竞争。(三)响应文件中主要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假如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与磋商的,应作为一个响应人计算,以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响应人。十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选购活动终止。(一)因状况改变,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选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选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选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选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或者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本轮次报价未
38、超过上一轮次报价的供应商不足 2 家的(各轮次有效报价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不能超过本项目选购预算或最高限价;二是供应商的每一轮次报价须低于自身上一轮次报价)。十七、响应文件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审查时根据无效响应处理 (一)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的; (二)属于禁止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的; (三)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五)相关法律法规、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十八、响应文件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根据无效响应处理 (一)未根据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影
39、响磋商小组评判的; (三)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学问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选购项目,政府选购工程、定点供应商选购、政府选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六)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选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样的; (七)相关法律法规、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九、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选购竞争性磋商选购方式管理暂行方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的规定,采
40、纳竞争性磋商选购方式选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选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选购活动可以接着进行。选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选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选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选购活动。依据政府选购竞争性磋商选购方式管理暂行方法(财库2014214 号)规定,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须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二十、履行合同 (一)成交人与选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当完成。(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
41、同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十一、验收 (一)成交人与选购人应严格根据政府选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lt;四川省政府选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方法gt;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二)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人到选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 (如有)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 (如有)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选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选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选购当事人诚信管理方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赐予行政惩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二十二、相关行为约定 (一)供应商在政府选购活动中有
42、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在四川政府选购网向社会公告,有效期为 1 年。1.供应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实行不正值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托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 5.向选购人、选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供应其他不正值利益的; 6.无正值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成交的,或者成交后不与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选购合同的; 7.在招标选购过程中与选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
43、立合同的,或者与选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8.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9.拒绝或者不根据约定履行政府选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选购合同的; 10.捏造事实或者供应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11.借维权之名获得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12.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选购项目相关状况的;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供应虚假状况的; 14.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二)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
44、的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选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选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根据无效处理。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已受到行政惩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013 年 2 月 6日发布)、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选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选购活动中,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
45、记录的,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选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成交)无效;中标(成交)后签订政府选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选购合同;中标(成交)后签订政府选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选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担当赔偿责任。(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法院征信系统中有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选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未被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选购活动。二十三、相关政策 (一)依据政府选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方法规定,对于非特地面
46、对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赐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非特地面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选购活动时,只要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赐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选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 狱企业产品的价格赐予10%的扣除。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选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赐予其10%的价格扣除。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其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供应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二)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记产品政府选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选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记产品政府选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