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关于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docx(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2年关于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文号:人核培发199566号 发文时间:1995-6-2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方法(国发199378号文附件二,以下简称方法)颁布以来,各地区、各部门依据方法规定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状况,探讨制定了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方案,大多数地区和部门,已经上报或打算近期报上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实施工作是顺当的。但应当指出,也有一些地区和部门,在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方案没有报上级政府人事部门,或虽上报方案,但在上级政府人事部门尚未批复前,便自行组织实施;个别地区和部门甚至违反方法的有关规定
2、,任命非领导职务。这种自行其是的做法,不仅干扰了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健康顺当推行,也在社会上造成了肯定的不良影响。为了切实加强对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国家公务员制度有安排、有秩序地实施,现就当前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地区、各部门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工作,必需在机构改革“三定”的基础上进行。在机构改革未完成前,不得进行非领导职务设置任命工作。二、各地区、各部门要按方法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状况,仔细探讨制定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报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省级国家行政机关的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方案,必需报人事部审核同意;市(地)、县级国家行政机关非
3、领导职务设置实施方案,须分别报上一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方案,必需报人事部审核批准。未按规定报经上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进行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工作,正在进行的必需马上停止,已任命的非领导职务一律无效,应取消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三、报批方案的内容(1)设置范围;(2)设置规格;(3)任职条件;(4)现编制总数及各层次领导职务编制数;(5)可设置的非领导职数; (6)首次拟配备非领导职数; (7)现有非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人员数及对这些人员在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中的处理看法;(8)实施的方法和步骤; (9)编制部门批准的“三定”方案(复印
4、件),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内设机构“三定”方案(复印件);(10)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报批表。四、各地区、各部门在方法颁布以前,任命的非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人员,应在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首次设置实施中,严格根据标准的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方案的设置范围、审批程序、职数限额、任职资格条件进行重新确定。重新确定的人数不得超过首次配备非领导职务职数比例限额。对未被重新确定为公务员非领导职务人员,应进行分流。重新确定为非领导职务的人数与未被分流人数之和大于首次配备非领导职务职数限额的,不得任命新的非领导职务;重新确定为非领导职务的人数与未被分流人数之和小于首次配备非领导职务职数限额的,差额部分可以任命新的非领导职务。五、各地区、各部门设置和任命非领导职务,必需严格根据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坚持规定的非领导职务任职条件,不允许突破职数限额和随意放宽任职条件。首次配备后,应总结阅历,加强对非领导职务的管理,未经人事部批准,不得再次进行非领导职务任何工作。六、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工作。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必需加强对非领导职务设置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指导监督。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设置范围、提高职数比例限额、放宽任职条件搞“突击晋升”的地区和部门,要仔细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