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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安生产党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平安管理,提高平安目标管理责任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及有关平安法律法规,依据市公司*公司平安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实施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进展绝不能以牺牲平安生产的红线,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平安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平安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平安生产工作目标达成。 二、“党政同责”原则 按省公司要求,市公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由一人兼任,对平安生产工作共同负责,是平安工作的第一责任
2、人,主持全面工作,并将平安生产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分设的,各自依据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分别在行政管理和党组织工作职责范围内履行平安生产管理职责,并共同担当相关责任。分管平安的领导是平安的主要负责人,详细落实党政对平安生产各项工作的目标确立,支配部署,组织协调,工作督办和效果评价。其他公司领导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据“管经营必需管平安、管生产必需管平安、管业务必需管平安”开展工作,在负责自身分管的业务和管理工作同时担当平安生产责任。监督检查与平安保卫部为全市公司平安生产详细工作牵头责任部门,负责详细各项日常工作中目标的拟定、方案草拟、培训教育、制度制订、部门协调、对外沟通、对
3、下工作指导、过程监督和效果评定。相关部室、专业公司(局)、各县区局正职和支部书记分设的,两者同为本单位平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兼任的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平安生产全面工作,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分管平安副职为本单位平安的直接责任人,除分管业务内平安工作外,牵头负责本单位平安生产整体工作;其他领导对分管业务内的平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整体形成平安生产管理专管和群管、协管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对平安生产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将平安责任制逐级落实。 三、公司各级领导平安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一)市公司总经理(或县区局局长)平安工作制度 1、仔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4、,督促、落实上级平安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 2、确定平安生产管理目标,做到平安工作和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加强对平安工作的领导,将平安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实施细则规定,在司务会、党政联系会、安委会等会议上,准时讨论解决平安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平安生产奖惩。 4、建立健全平安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分降落实平安责任,督促、支持分管平安工作的副职领导抓好平安工作,对平安责任制落实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5、确定平安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 6、确定组织制定各类突发大事应急救援预案,指导预案演练工作。7、直接组织指挥各类重大事故调查分
5、析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市公司党委支书记(或市各县区局支部书记)平安生产工作制度 1、仔细协作总经理组织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平安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平安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邮政服务和生产过程中必需遵守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监督检查行政领导班子和成员和各部门的平安责任制、业务平安和各项平安管理制度的落实状况,并督促有关单位准时整改平安问题。 3、深化现场督促、检查公司的平安工作状况,准时消退事故隐患。 4、主持或参与党政联席会、安委会等会议,对平安生产方面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抓好工作措施落实。 5、充分发动工会、团委等组
6、织,乐观支持行政领导班子和职能部门的平安工作,履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职权。 6、乐观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月、年度平安培训方案或制度,加强平安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平安意识。 7、把握公司干部、员工的思想动态,准时消退干部、员工的不利于平安生产的思想。8、主持或参与对平安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问责。 (三) 平安生产分管领导和其他公司领导平安生产工作制度 1、乐观协作总经理开展工作,在平安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仔细贯彻执行国家 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和指令、规定,保证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参与涉及平安相关会议,并对公司平安中的详细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7、。 3、按月主持召开分管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会议,准时贯彻上级的平安生产指示、分析平安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并按月向上级领导报告平安生产状况。 4、提出并拟定分管范围内平安生产目标、保障措施和工作方案。 5、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共同组织并直接参与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依规提出主导意见。 6、监督检查平安设施设备落实状况,督促与平安生产有关的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的措施落实。 7、负责督促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平安培训教育、业务演习,不断提高其业务力量和工作水平。 8、负责对所辖范围内平安生产检查和保障人员的工作督办、考评。 9、平安生产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对单位整体和分管范围内平安生产
8、工作的评价和考评。其他单位领导负责分管范围内平安生产工作的评价和考评。 四、市公司(或县区分公司)部室、专业公司(局)、直属单位平安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1、仔细贯彻执行上级机构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负责对本部门平安生产目标进行保障措施的制定和过程监督检查。 3、对本部门所辖范围内发生的事故要准时赶赴现场,调查了解分析事故缘由,严格执行事故追查制度,坚决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平安责任事故和重大平安风险隐患的上报时限、内容依据事故或风险隐患的性质,依据相应规定准时上报。 4、协作相关部门做好从业人员常常性的平安生产宣扬、教育、
9、培训工作和平安竞赛活动。 5、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化现场、重点平安防范目标进行监督检查。依据省公司监督检查视察和两岗履职要求,按频次按范围开展检查,同时做出书面记录,出具检查报告,责令被检单位限期整改落实。 6、监督检查和平安保卫部牵头制定和详细落实各项专项活动,各其他部门负责人负责乐观协作,组织本单位范围内员工参与。监督检查和平安保卫部按月牵头组织召开平安生产联系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7、参与新职工平安教育、在岗职工的连续教育。 8、依据平安生产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执行平安生产奖惩、平安生产检查考核等规章制度。 9、负责分管范围内业务规章和管理规范的制定,并落实上级平安相关制度。落
10、实平安生产报告制度,按月向上级机构进行平安生产汇报。 10、准时对平安条件不具备、不完善或者平安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和意见,并上报平安联席会或公司办公会讨论,对因不上报,应发觉未发觉平安隐患而支配工作导致的事故负管理责任。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五、责任追究 1、对于责任不到位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上级机构或当地平安管理部门按相关平安管理制度进行追究时,对比“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追究行政正职和部门党支部书记的责任。 2、对比公司各类平安管理制度追究惩罚责任人时,部门行政正职和党支部书记担当同等额度的惩罚。3、其他平安生产一票拒绝制和绩效考核依据省公司和市公司方案进行。 六、本工作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