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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名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金募集业务的规范、健康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控制基金销售业务风险,现依据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审慎评估投资者的风险认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为适当的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第三条 业务部门和风控部门应当指导投资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动了解资
2、产管理投资策略的风险收益特征,结合自身的经济实力、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自我评估,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基金投资业务。第四条 公司执行两级审核,由业务部门评估岗作出初评,风控部复核岗进行复核评估。第五条 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实名制销售、实名制管理要求和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适当性评估要求。第二章 适当性管理部门和岗位职责第六条 风控部负责根据合格投资者适当性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适当性制度,完善内部分工与业务流程,负责组织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环节的落实。第七条 风控部负责以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日常工作:(一) 对业务部门评估岗提交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材料、书面承诺、调查问卷等,审查客户提交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一致
3、性、合规性。(二) 查询或组织查询投资者在商业银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和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等多种渠道的投资者诚信信息。(三) 接受投资者投诉,根据公司投诉管理办法及时报送风控部并上报公司领导、协调处理直至投诉完结。第八条 风控部适当性的管理职能通过风控部复核岗的审核、复核和负责人的综合把关来体现,并签字留痕。第九条 评估岗。评估岗为公司风控部人员或业务部门具有基金相关资历的人员,负责合格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工作。第十条 评估岗应当认真履行基金产品介绍和风险揭示,严格依据实名制统一适当性要求采集投资者适当性资料,指导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文本。第十一条 评估岗应当根据自然人投资者实
4、际情况指导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3、4),对投资者适当性进行审慎评估。第十二条 风控部负责公司资产管理投资者适当性工作制度的审核、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工作。第三章 投资者适当性评估要求第一节 了解投资者相关信息及信息采集第十三条 业务部门销售人员向投资者销售基金产品时,应当通过查询、收集投资者资料、调查问卷、知识测试、其他现场或非现场沟通、填写私募基金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等方式了解投资者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一) 自然人的姓名、国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
5、营范围等基本信息;(二) 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三) 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四) 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五) 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六) 诚信记录;(七) 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八) 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九) 其他必要信息。第二节 合格投资者标准第十四条 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应当为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第十五条 私募投资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10
6、00万元的机构;(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以下投资者视为当然合格投资者:(一)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和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二) 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三) 投资于所管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四)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
7、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前述第(1)、第(2)、第(4)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于股权投资基金时,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第三节 投资者身份识别第十六条 评估岗应当按照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识别投资者身份,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要求,留取投资者影像资料(头部正面照等)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登记投资者的私募基金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第十七条 评估岗应当验证投资者身份信息,审查投资者是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禁止参与基金市场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第十八条 评估岗应当自行或通过公司其他部门在商业银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中国证监会网站等多
8、种渠道,查询投资者诚信信息。对于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投资者,慎重提供资管服务。第四节 劣后级客户特别要求第十九条 提供资产证明:劣后级客户除提供委托资产来源及用途合法性书面承诺外,还需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证明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单位客户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客户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机构客户净资产时效性:投资者应当提供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者距申请购买日期不超过三个月的月度资产负债表作为净资产证明;个人客户金融资产时效性:投资者所提供金融资产证明的开具日期距购买日期间隔不得超过一个月。第五节 专业投资者条件、分类及认定
9、第二十条 公司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并实施差异化适当性管理。第二十一条 公司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一)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二)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基金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基金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三)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
10、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四)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 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2 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3 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五)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1 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2 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
11、师。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第二十二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向公司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业务部门应当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经营业务许可证、登记或备案证明、开户类型证明等身份资质证明材料。公司审核通过的,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业务部门将认定结果书面(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见附件6)告知投资者第二十三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向公司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业务部门应当要求其填写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12、见附件6)。对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条件的机构投资者,业务部门应当要求其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及该机构投资经历证明材料等;对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业务部门应当要求其提供近一个月本人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公司审核通过的,认定其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见附件6)告知投资者。 第六节 普通投资者分类及认定第二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公司对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适用不同于专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
13、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划分为五类,由低到高分别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2、C3、C4、C5类。第二十六条 公司通过制作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以了解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情况,问卷需满足如下要求:(一) 问卷内容应当至少包括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状况、债务、投资知识和经验、风险偏好、诚信状况等因素;(二) 问卷问题不少于10个;(三) 问卷应当根据评估选项与风险承受能力的相关性,合理设定选项的分值和权重,建立评估得分与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对应关系。第二十七条 风控部应当根据了解的投资者信息,结合问卷评估结果,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销售人员在投资者填写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时,不
14、得进行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自然人投资者应当由其本人填写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适用于自然人投资者)(见附件2),机构投资者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填写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适用于机构投资者)(见附件3)。业务部门根据问卷评分表得出投资者填写的问卷相应分值,再根据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划分标准(见附件4),认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最后由风控部门复核岗进行复核。风控部适当性操作的相关人员应将审核意见填写在普通投资者分类内部审核表(见附件5)第二十八条 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经评估为 C1 类的自然人投资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
15、司可以将其认定为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 (一)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 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任何投资损失;(三) 中国证监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七节 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的转化第二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一) 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最近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且具有1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 万元,且具有1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
16、经历或者1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第三十条 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其转化流程如下:(一)符合转化条件的普通投资者,应当通过纸质或者电子文档形式向公司提出转化申请,同时还应当做出了解相应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不利后果的意思表示。并提交符合转化条件的证明材料。投资者填写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中相应内容(见附件6)。(二)公司在收到投资者转化申请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对投资者的转化资格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转化条件的, 公司在核实工作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资者以纸质或者电子文档形式补充提交相关信息、 参加投资知识或者模拟交易等测试。根
17、据以上情况,结合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知识、投资经验、投资偏好等要素,对申请者进行谨慎评估。在评估工作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说明对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由业务部门以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见附件6)方式书面告知投资者,投资者应在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上签字确认。对于不同意转化的普通投资者,应当告知其审查结果及理由。该投资者自收到不同意转化决定之日起 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 第三十一条 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五)项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向公司书面申请成
18、为普通投资者,公司在收到投资者转化决定 5 个工作日内,对投资者的转化资格进行核实。在核实工作结束之日起 5 个工日内,以纸质或者电子文档形式,告知投资者核实结果。 公司在审核其不以专业投资者身份持有产品或者享受服务后,应当对其按照普通投资者的标准履行相应的适当性评估、匹配与管理义务。投资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专业投资者转为普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中相应内容(见附件7)。第八节 投资资产合法性要求第三十二条 评估岗应当要求普通投资者签署资产合法性及投资者适当性承诺书(见附件11)。投资者应承诺投资资产不属于违反规定的公众集资,符合有关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确认该投资者初始认购金额不低于10
19、0万元人民币。第九节 评估流程第三十三条 评估岗、复核岗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对投资者适当性进行评估和复核:(一) 对投资者身份进行识别;(二) 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的认定;(三) 指导普通投资者填写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对其风险认识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四) 要求普通投资者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投资资产来源及用途合法;(五) 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风险等级的匹配;(六) 对结构化产品劣后级份额客户,特别是购买的产品有投顾的,进行特别审查;(七) 确认投资者资产管理账户起始投资资金符合合同约定。第十节 投资者评估数据库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适当性评估数据库,收录投
20、资者信息并及时更新,数据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一) 公司了解到的投资者外部诚信记录及在公司从事投资活动所产生的失信行为记录;(二) 投资者历次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内容、评级时间、评级结果等信息;(三) 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或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的申请及审核记录等;(四)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第十一节 普通投资者的后续评估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当利用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及交易行为记录等信息,持续跟踪和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必要时调整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公司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将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交投资者签署确认,并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第四章 公司基金
21、产品风险评级规则及适当性匹配原则第一节 公司基金产品风险评级规则第三十六条 风控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审慎评估、划分风险评级。第三十七条 风控部根据协会制定的私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名录,将产品风险评级由低到高分为R1级、R2级、R3级、R4级、R5级五个风险级别。本部门及公司业务部门评估相关产品的风险等级不得低于协会名录规定的风险等级。协会更新本行业的产品风险等级名录时,风控部需同步对产品等级进行调整。第二节 第三方销售第三十八条 公司委托其他机构销售本公司发行的基金产品,应当确认受托机构具备代销相关产品的资格及落实适当性义务要求的人员储备、内控制度、技术设备等能力。公司
22、应当告知代销方所委托基金产品的适当性管理标准和要求,代销方应当严格执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其他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九条 风控部应当将受托销售机构在委托销售中违反适当性义务的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在委托销售合同中约定。 第三节 适当性匹配原则和管理第四十条 业务部按照“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的原则销售产品,应当遵守以下匹配要求:(一) 投资期限、投资品种、期望收益等符合投资者的投资目标;(二) 产品的风险等级符合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三) 中国证监会、协会和公司规定的其他匹配要求。第四十一条 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风险等级的匹配,应当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一)
23、 C1类投资者(含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可购买或接受R1级风险等级产品;(二) C2类投资者可购买或接受R1级、R2级风险等级产品;(三) C3类投资者可购买或接受R1级、R2级、R3级风险等级产品;(四) C4类投资者可购买或接受R1级、R2级、R3级、R4级风险等级产品;(五) C5类投资者可购买或接受R1级、R2级、R3级、R4级、R5级风险等级产品。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只可购买或接受R1级风险等级的产品。专业投资者可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第四十二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时,应当告知可能的风险事项及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一) 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二) 可能
24、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三) 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四) 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客户判断的重要事由;(五) 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六) 适当性匹配意见。第四十三条 投资者独立决策并承担风险的告知义务。业务部销售人员应当告知投资者,综合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经营机构的适当性匹配意见,独立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投资风险,公司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表明其对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职责不能取代投资者的投资判断,不会降低产品的固有风险,也不会影响其依法应当承担的
25、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投资者签署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见附件9)进行确认。第四十四条 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的,业务部门在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投资者后,再次警示和告知相关产品和服务的风险以及投资者不适合购买这类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再次警示和告知后投资者仍主动要求购买的,业务部门应当要求投资者签署风险不匹配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见附件10),确认其已知悉产品的风险特征、风险高于投资者承受能力的事实及可能引起的后果。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的内部审批权限,由风控部门相关负责人亲自把关负责。第四十五
26、条 业务部门向普通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高风险等级产品时,应当履行以下适当性义务:(一) 追加了解投资者的相关信息;(二) 向投资者提供特别风险警示书,揭示该产品的高风险特征,由投资者签字确认(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等级产品的风险警示书见附件10);(三) 给予投资者至少 24 小时的冷静期或至少增加一次回访告知特别风险。其中冷静期自投资者签署特别风险警示书之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增加一次回访告知特别风险应当在投资者持有产品或服务之前进行。第四十六条 公司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第五章 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的保障措施第一节
27、明确禁止行为第四十七条 公司业务部门向投资者募集资金时,禁止以下行为:(一) 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基金产品;(二) 向投资者就不确定的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判断;(三) 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四) 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五) 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六) 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第二节 适当性留痕规定第四十八条 根据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基金募集机构通过营业网点等现场方式执行普
28、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 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调整投资者分类、基金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向普通投资者销售基金产品或者服务前对其进行风险提示的环节应当录音或者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执行的, 基金募集机构应当完善信息管理平台留痕功能,记录投资者确认信息。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妥善保存与履行投资者适当性职责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一) 投资者信息和资料;(二) 私募基金的信息和资料;(三)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评级资料;(四) 私募基金的风险等级划分资料;(五) 投资者的适当性评估结果资料;(六) 向投资者提供的投资建议及依据;(七) 向投资者发送和客户签署
29、的文件;(八) 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第三节 投资者适当性评估与销售隔离机制第五十条 风控部建立投资者适当性评估与销售隔离机制,由非销售人员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操作,确保销售人员不参与投资者的分类评估、产品与服务的分级评估,以及投资者与产品服务的匹配。第四节 投资者回访检查第五十一条 确认投资者是否已知晓风险承受能力应当与所购买的产品相匹配。公司在与投资者建立业务关系后,由从事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电话、电邮、信函、短信等适当方式、每年抽取一定比例进行适当性回访。 第五十二条 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 确认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或者本机构;(二) 确认投资者是否亲自填写了相关信息表格、问卷
30、,并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三) 受访人此前提供的信息是否发生重要变化;(四) 确认投资者是否已知晓风险揭示或者警示的内容;(五) 确认投资者是否已知晓风险承受能力应当与所购买的产品或者服务相匹配。 (六) 受访人是否知晓可能承担的费用及相关投资损失;(七) 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第四十六条禁止的行为;(八) 中国证监会、协会和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第五十三条 公司回访人员应当对回访信息进行记录并留档备查。第五节 适当性培训第五十四条 公司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培训,业务部人员应该及时参加,提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的适当性管理知识与技能,不断提升适
31、当性执业规范水平。第五十五条 风控部可以采取对适当性培训效果进行测试等考核方式进行。 第六节 公司自查规定第五十六条 公司风控合规部负责对适当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并于每年的三月底及九月底前形成半年度自查报告,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办公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制度建设、适当性评估与匹配、数据库管理、培训记录、资料保管、投诉处理、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等情况。第五十七条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违反适当性管理要求问题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第七节 责任追究第五十八条 公司将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的适当性工作履职情况、投诉情况
32、等纳入监督问责机制,对部门及员工在业务过程中违反了本办法的,按公司违规处罚条例、公司干部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理,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第五十九条 业务部不得采取任何鼓励从业人员向投资者销售不适当产品的考核、激励机制或措施。第八节 披露规定和信息保密规定第六十条 公司业务部门应当向投资者披露本公司的适当性管理制度;本部门及公司业务部门认为需要的情况下,公司业务部门可以向投资者披露投资者分类政策、产品分级政策、自查报告等。第六十一条 本部门及公司业务部门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在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信息和资料
33、被泄露或者被不当利用。第九节 信息资料保存第六十二条 风控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岗位应当妥善保存与履行投资者适当性职责有关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第六章 附则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由风控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 私募基金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自然人、机构)附件2. 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适用于自然人投资者)附件3. 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适用于机构投资者)附件4. 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划分标准附件5. 普通投资者分级内部审核表附件6. 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附件7. 专业投资者转
34、化为普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附件8. 私募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名录附件9. 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附件10. 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附件11. 资产合法性及投资者适当性承诺书附件1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职业职务联系方式座机移动电话邮编电子邮箱住址是否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否( ), 是( )请说明: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本人( ),他人( )请说明:是否有不良诚信记录否( ), 是( )请说明:本人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对其承担责任。投投资者签名: 年 月 日经办人签章:营业网点盖章:复核人签章: 年 月
35、日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机构名称机构类型机构证件类型机构证件编号有效期机构资质证明资质证书编号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注册资本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或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职务电子邮箱证件有效期联系方式座机移动电话办公邮编办公地址指定授权经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职务电子邮箱证件有效期联系方式座机移动电话办公邮编办公地址与该机构关系是否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否( ), 是( )请说明: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本人( ),他人( )请说明:是否有不良诚信记录否( ), 是( )请说明:本人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对其承担责任。投机构指定授
36、权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经办人签章:营业网点盖章:复核人签章: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申请及确认书投资者姓名/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授权经办人职务经办人身份证号码转化申请内容尊敬的xx(机构名称): 本人/机构名称于xxxx年xx月xx日经贵司认定为普通投资者,经本人/本机构审慎考虑,现决定自愿申请转化为贵司的专业投资者。本人/本机构已充分理解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的区别,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后,将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本人/机构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申请投资者(自然人签名/机构签章、授权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基金销售机构复核内容专业投资者类型复核内容是否符合机构投资者
37、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是否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是否为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否自然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是否为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是否补充材料是否补充提交材料,对以往投资经历、投资经验以及投资知识相关情况进行说明是否是否参加本销售机构举办的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是否复核结论 我司于xxxx年xx月xx日依据相关规定将该投资者认定为
38、普通投资者。经复核,该投资者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转化条件,并履行了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则要求,且无其它不得转化情况,我司经过审慎考虑,现批准将其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可注明对应等级)。复核人(一):复核人(二):主管领导签字:销售机构盖章: 年 月 日附件2 基金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适用于自然人投资者)投资者姓名:_ 身份证号:_ 填写日期: _本问卷旨在了解您可承受的风险程度等情况,借此协助您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类别,以符合您的风险承受能力。 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是本公司向投资者履行适当性职责的一个环节,其目的是使本公司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与您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相
39、匹配。本公司特别提醒您:本公司向投资者履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等适当性职责,并不能取代您自己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固有风险。同时,与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相关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等将由您自行承担。本公司提示您:本公司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对您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开展适当性工作。您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当您的各项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需对您所投资的金融产品及时进行重新审视,以确保您的投资决定与您可承受的投资风险程度等实际情况一致。本公司在此承诺:对于您在本问卷中所提供的一切信息,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承担保密义
40、务。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查询以外,本公司保证不会将涉及您的任何信息提供、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将相关信息用于违法、不当用途。风险提示: 基金投资需承担各类风险,本金可能遭受失。同时,还要考虑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投资风险。您在基金认购过程中应当注意核对自己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一、 财务状况1 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A工资、劳务报酬B生产经营所得C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D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E无收入来源,生活主要依靠积蓄或社会保障2 您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为:A. 不超过
41、5万元人民币B. 5万-20万元(不含)人民币C. 20万-70万元(不含)人民币D. 70万元人民币以上3 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A没有B有,住房低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C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D有,亲朋之间借款二、 投资知识4 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A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 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B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C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D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5 您的投资知
42、识可描述为:A有限:基本没有证券期货投资知识B一般:对证券期货产品及相关风险具有基本的知识和理解C丰富:对证券期货产品及相关风险具有丰富的知识和理解D非常丰富:具有专业的证券期货产品及相关风险知识,且理解深入三、 投资经验6 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除银行活期帐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B除银行活期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C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D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权证、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7 有一位投资者一个月内做了15笔交易(同一品种买卖各一次算一笔)
43、,我认为这样的交易频率:A太高了B偏高C正常D偏低8 过去一年时间内,您购买的不同产品或接受的不同服务(含同一类型的不同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是:A5个以下B6至10个C11至15个D16个以上9 您的投资年限为:A1年以下B1-5年C5-10年D10年以上四、 投资目标10 您用于期货及相关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A 0到1年B 0到5年;C 无特别要求11 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A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B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C期货D. 融资融券E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或服务F其他产品或服务(注:本题可
44、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12 假设有两种不同的投资:投资A预期获得5%的收益,有可能承担非常小的损失;投资 B预期获得20%的收益,但有可能面临25%甚至更高的亏损。您将您的投资资产分配为:A全部投资于AB大部分投资于AC两种投资各一半D大部分投资于BE全部投资于B13 *您的期望收益是:A. 5%以下B. 5%-20%C. 20%-50%D. 50%以上五、 风险偏好14 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首要目标是:A资产保值,我不愿意承担任何投资风险B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C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D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15 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A不愿承受任何投资损失B一定的投资损失C较大的投资损失D损失可能超过本金16 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A改善生活B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期货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C履行抚养、抚养或赡养义务D偿付债务六、 其他信息17 您的年龄是:A18-30岁B31-40岁C41-50岁D51-60岁E超过60岁18 您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A.不具有B.具有19 您的最高学历是:A.高中或以下B.大学专科C.大学本科D.硕士及以上20 您家庭的就业状况是:A您与配偶均有稳定收入的工作B有配偶,其中一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