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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1 1。目的。目的公司对产品的标识进行管理,以防止不同产品之间混淆,误用。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可追溯.2.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采购产品及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3 3。职责。职责3.1 生产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标识,负责生产过程中做好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负责产品批次管理工作,对产品实现过程实施批次管理。3.2 技术部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管理工作,明确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要求;3.3 质量部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监督检查,按规定进行产品质量状态标识;3.4 生产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标识及标识移植。3.5 生
2、产部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标识和维护管理,负责产品的分区摆放。4 4。程序。程序4.1 采购产品的标识采购产品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构件等.采购产品进入工厂车间后,生产部负责将其放置于待检区,由生产部人员向质量部提出报检并提供相关质量证明,经质量部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生产部按不同类型的采购产品分别进行标识库存。4.1.1 原材料的标识4。1.1。1 存放于库房的产品用挂牌方式标识规格、型号,型材、钢板在醒目位置用油漆注明其型号、规格。4.1。1.2 所有采购产品应存放于固定货位,以区、排、架、格标识,生产部在库存卡上注明.4.1。2 外协件、外购件用标签标识名称、规格、型号。4.1。2
3、。1 对外协、外购的关键件、重要件按 4.4。2 进行标识。4.1。3 检验不合格的采购产品由质量部检验员放置于不合格区域,生产部按 QG/LIFT 042008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4.2 成品标识4.2。1 完工后的成品由综合部放置于待检区或放置待检牌,交质量部检验员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应放置于合格区或放置合格牌,并在“生产卡”上由质量部检验员签章,综合部办理入成品库手续;检验不合格品由综合部操作人员放置于不合格区或放置不合格牌,生产部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成品标识方法如下:CXFG结构代号(如 1,2,3)应用领域(如 H,公称压力(MPa)公称直径(mm)超旭防垢器4。2.2 综合部管
4、理员负责对“生产卡”把关、核查,并负责移植相关记录并进行标识,分类、分批存放,建立”成品台帐.4。2.3 出厂成品按工艺文件规定用铭牌标识对应替换掉“成品库存卡”,铭牌标识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替换掉的“成品库存卡”由综合部妥善保管。4.3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4。3.1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待判定,用标牌、标签印证、区域划分、生产卡等给予标识区分.4.4 批次管理要求4。4。1 生产部根据产品生产连续性和批量,确定实施批次管理的产品.编制月度生产计划,同时下达成品批号、零部件批次号及批量号。4.4。2 成品批号标注方法按本程序 4.2.1 成品
5、标识方法进行;零部件批次号标注方法按本程序 4。2.1 方法进行。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分次加工。4。4。3 为保持同批产品的可追溯性,在组织产品投入产出过程中,有效的进行分批投产、加工、转序、入库、存放、装配、检验,力求做到产品的批次清、质量状况清、数量清、批号清、责任清,有利于分析、便于追溯,生产部在生产全过程必须使用“生产卡”进行进度和质量追踪、记录。4。5 批次管理工作程序4。5.1 采购进厂的原材料包括钢材、配件等,每批均应按相关质量文件(材质单)上的批号或生产批号分批分类存放。并用标签注明批号或生产批号。4。5。2 按批投产4。5.2。1 生产车间按生产部下达的计划和批次令填写“生产
6、卡”,并标明批次号。4.5。2.2 仓库发货时应在“生产卡”材料栏中注明入库时的材质及其生产批号。4。5.3 按批加工、转工4.5.3。1 加工过程中生产车间必须按批次加工、严格进行首件自检和专检的控制,原则上同一工作场地不允许同时投入不同批的同类零件,严禁混批。4.5。3.2 同批零件加工合格后应同批流转,下道工序按上道工序转入的每批数量加工后的实有合格数转出,严防批与批之间混批现象。4。5.4 按批入库4。5。4。1 入库时应注明生产批号。综合部保管员应在台帐上记录生产批号并保存“生产卡”.4.5。4.2 零部件入库后仓库保管员根据“生产卡”上的批次号分批存放,标识,并记录在台帐上。4.5
7、。5 按批装配4。5.5。1装配车间领取零件时,先在领用明细上写明时间、件号、数量后交综合部,由综合部注明批次号.个别零件领取时(补废)由领用单位填写领用单,综合部注明批次号。4.5.5.2 生产部对所有构成产品的各组装件,都应有批次凭证和标记,并在领用明细上记录成品批号与零部件批次号,配套装配。4.5.5.3 生产部应尽可能采取同批零部件组装,装配完工后应有明显的批次标记.4。5。6 按批检验、交付,质量部做好检验记录.4.6 产品的可追溯性4。6.1 当合同、法律、法规或质量控制要求有可追溯性时,质量部应对产品建立唯一标识,并由质量部检验员做好记录.其标识方法按工艺的规定执行。4.6。2 一旦发生质量问题,质量部应通过各种标识、记录,可追溯到产品生产单位、检验员、操作者、生产批号等,以便查明原因、责任和采取纠正预防措施。5 5。相关文件。相关文件5.1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5.2仓库管理制度6.6.记录文件记录文件6。1采购物资库存台帐6。2成品台帐6。3领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