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_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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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SG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7001-2004 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Accreditation Criteria onAccreditation Criteria onSpecial Equipment Inspection AgenciesSpecial Equipment Inspection Agencie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02010 年年 1212 月月 1616 日日.word.目目录录前前言言(1)(1)第一

2、章第一章 总总则则 (2)(2)第二章第二章基本条件要求基本条件要求 (2)(2)第三章第三章核准程序核准程序 (3)(3)第四章第四章附附则则 (4)(4)附件附件 1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6)(6)附件附件 2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9)(9)附件附件 3 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25)(25)附件附件 4 4特种设备检验责任确认证明特种设备检验责任确认证明(34)(34).word.前前言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国家质量监督

3、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32003年年 6 6 月提出月提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起草意向,起草意向,20032003 年年 8 8 月委托中国锅炉压月委托中国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就本规则的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组织调研工作。力容器检验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就本规则的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组织调研工作。20042004年年 4 4 月特种设备局正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月特种设备局正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特检中心)下达了本规(以下简称特检中心)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特检中心委托协会按任务书的要求

4、具体负责起草组织工作。协会于则的起草任务书,特检中心委托协会按任务书的要求具体负责起草组织工作。协会于20042004 年年 5 5 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在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上形成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草案。草案。20042004 年年 6 6 月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月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检特函200

5、424200424 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意见,起草组于 20042004 年年 8 8 月在北京再次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月在北京再次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20042004 年年 9 9 月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形成了报批稿,20042004 年年 1010 月本规则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月本规则的报批稿报国

6、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本规则考虑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历史、现实和发展情况,坚持从事法定检验本规则考虑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历史、现实和发展情况,坚持从事法定检验的检验机构(自检机构除外)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对不同类别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的检验机构(自检机构除外)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对不同类别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性质、责任、规模、资源条件、能力和管理提出了具体和明确的要求,并根据现实情况性质、责任、规模、资源条件、能力和管理提出了具体和明确的要求,并根据现实情况适度调整了检验(核准)项目,以达到规范核准行政行为的目的。适度调整了检验(核准)项目,以达到规范核准行政行为的目的。本规则是在特种设

7、备局检验管理处王晓雷副处长的指导下,本规则是在特种设备局检验管理处王晓雷副处长的指导下,由特检中心委托协会组由特检中心委托协会组织起草,主要参加单位和人员如下:织起草,主要参加单位和人员如下: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检测中心所苏州分所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检测中心所苏州分所吴绳武吴绳武杭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测中心杭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测中心李伟忠李伟忠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卜四清卜四清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赵云峰赵云峰上海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上海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王祖悦王祖悦湖北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湖北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李新成李新成江苏省锅

8、炉压力容器检测中心所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检测中心所强天鹏强天鹏中国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协会中国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协会钢钢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实施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实施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修改后自核准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修改后自 20112011 年年 1 1 月月 1 1 日起施行。日起施行。.word.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第一条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工作,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工作,根据根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

9、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制定本规则。第二条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第三条所述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第三条所述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型式试验机构除外)的核准。检验检测机构(型式试验机构除外)的核准。第三条第三条核准分为首次核准、增项核准、换证核准。核准分为首次核准、增项核准、换证核准。第四条第四条经过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方可从事核准项目内的检验检测工经过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方可从事核准项目内的检验检测工作。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见附件作。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

10、项目见附件 1 1。第五条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核准机关。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综合检验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并颁督部门为核准机关。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综合检验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并颁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审批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含只申请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工地的起重机械和责受理、审批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含只申请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工地的起重机械

11、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的检验机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的检验机构),颁发核准证,颁发核准证。“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的核准条件分为甲、乙和丙三类。对获得核准的机构,分“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的核准条件分为甲、乙和丙三类。对获得核准的机构,分别简称为甲类、乙类和丙类机构,其中,乙类和丙类机构只能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别简称为甲类、乙类和丙类机构,其中,乙类和丙类机构只能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限定的区域内从事检验工作。限定的区域内从事检验工作。第二章第二章基本条件基本条件第六条第六条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以下简称申请

12、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下条件:(一一)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法人资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和中央企业设立的检验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和中央企业设立的检验机构除外)构除外);(二二)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三三)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场地、装备和检测试验手段;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场地、装备和检测试验手段;.word.(四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且有效运转;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且有效运转;(五五)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

13、作相适应的法律、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法规、规章、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并且认真执行。并且认真执行。具体条件见附件具体条件见附件 2 2。第三章第三章核准程序核准程序第七条第七条核准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与发证。合并重组的机构,按核准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与发证。合并重组的机构,按附件附件 3 3 的规定执行。的规定执行。第八条第八条检验检测核准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检验检测核准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申请机构应当登录负责受理的国家申请机构应当登录负责受理的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许可业务系统,填写特种设备检验

14、检测机构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许可业务系统,填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核准申请书(见附件(见附件 4 4,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并附以下扫描资料并附以下扫描资料(PDFPDF 或者或者 JPGJPG 格式)格式)提出申请:提出申请:(一)(一)申请书封面(加盖申请机构公章)申请书封面(加盖申请机构公章);(二)(二)申请书中的“申请核准项目”(机构法人代表人签字,加盖机构公章)申请书中的“申请核准项目”(机构法人代表人签字,加盖机构公章);(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五)现有核准证书(不适用于首次申请

15、)(五)现有核准证书(不适用于首次申请);(六)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也可为其他电子文本)(六)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也可为其他电子文本)。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核准申请的综合检验机构,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核准申请的综合检验机构,应当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应当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在申请书封面右下角盖章)(在申请书封面右下角盖章)。因特殊情况,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网上申请而以纸质文件方式进行申请的,无法实施网上申请而以纸质文件方式进行申请的,应当提交应当提交 申请书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原件,一式三份),以及前款(三)至(六)项资料的复印件。,以及前款(

16、三)至(六)项资料的复印件。第九条第九条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核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资料之日起核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资料之日起 5 5 个工作日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符合要求的,核准机关应当在内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符合要求的,核准机关应当在 5 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同意受理的,向申请机构出具受理决定书;不同意受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同意受理的,向申请机构出具受理决定书;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机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理的,向申请机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第十条第十条申请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申请不

17、予以受理:申请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申请不予以受理:(一一)无法人证书或者检验检测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执业注册的;无法人证书或者检验检测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执业注册的;.word.(二二)基本条件未达到本规则第六条要求;基本条件未达到本规则第六条要求;(三三)未通过核准,未通过核准,1 1 年内再次提出申请;年内再次提出申请;(四四)其他影响申请受理的情况。其他影响申请受理的情况。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申请机构收到受理通知后,申请机构收到受理通知后,应当约请经过国家质检总局确认并且公布的应当约请经过国家质检总局确认并且公布的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申请已被受理的申请

18、机构,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申请已被受理的申请机构,约请前应当约请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的规定要求,完成所申请核准项目的试检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的规定要求,完成所申请核准项目的试检验检测工作。验检测工作。第十二条第十二条评审机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的要求,对评审机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的要求,对申请机构实施鉴定评审,并且向申请机构通报鉴定评审情况。申请机构实施鉴定评审,并且向申请机构通报鉴定评审情况。第十三条第十三条评审机构应当对鉴定评审的真实性、公正性和有效性负责。评审机构应当对鉴定评审的真实性、公正性和有效性负责。第

19、十四条第十四条评审机构实施鉴定评审时,评审机构实施鉴定评审时,发现申请资料严重失实,发现申请资料严重失实,应当终止鉴定评审,应当终止鉴定评审,并于并于 5 5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核准实施机关。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核准实施机关。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申请机构自受理之日起申请机构自受理之日起 1212 个月内未约请鉴定评审的,本次受理自行失个月内未约请鉴定评审的,本次受理自行失效。效。第十六条第十六条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机构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鉴定评审报告和相评审机构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核准机关对资料进行审核,并且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做出决定:关

20、资料。核准机关对资料进行审核,并且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做出决定:(一一)申请机构满足核准要求,予以批准;申请机构满足核准要求,予以批准;(二二)申请机构不满足核准要求,不予以批准,并且书面告知申请机构;申请机构不满足核准要求,不予以批准,并且书面告知申请机构;(三三)鉴定评审资料不齐全或者鉴定评审过程不符合程序规定,鉴定评审资料不齐全或者鉴定评审过程不符合程序规定,应当要求评审机构在应当要求评审机构在3 3 个工作日内做出补充说明或者个工作日内做出补充说明或者 1010 个工作日内重新安排鉴定评审。个工作日内重新安排鉴定评审。(四四)对鉴定评审报告或申请机构的条件有疑问,可进行现场核查确认。对鉴定

21、评审报告或申请机构的条件有疑问,可进行现场核查确认。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对予以批准的申请机构,对予以批准的申请机构,由核准机关颁发由核准机关颁发 核准证核准证,有分支机构的,有分支机构的,核核准证还应当注明分支机构的名称和地址。准证还应当注明分支机构的名称和地址。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审批和发证工作应当在核准实施机关接到鉴定评审资料之日起审批和发证工作应当在核准实施机关接到鉴定评审资料之日起 3030 个工个工作日内完成。作日内完成。第四章第四章附附则则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其机构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其机构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word.属关系、

22、分支机构等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应当在变更之日起属关系、分支机构等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应当在变更之日起 1515 日内向原核准机关办日内向原核准机关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同时告知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由于机构地址搬迁、改制理变更备案手续,同时告知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由于机构地址搬迁、改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如期换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核准有效期满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如期换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核准有效期满 3030 日日前办理延续手续,但延续时间一般不超过前办理延续手续,但延续时间一般不超过 1 1 年。延续时间在下一个核准有效期内扣除。年。延续时间在下一个核准

23、有效期内扣除。第二十条第二十条申请机构对核准工作有异议,应当在审批决定做出之日起申请机构对核准工作有异议,应当在审批决定做出之日起 3030 日内,向日内,向核准实施机关提出申诉。核准实施机关提出申诉。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本规则自本规则自 20112011 年年 1 1 月月 1 1 日起施行。日起施行。.word.附件附件 1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一、检验核准项目分类表一、检验核准项目分类表序号序号1 12 23 34 45 56 67 78 89 91010111112

24、12131314141515161617171818191920202121222223232424252526262727282829293030核准项目核准项目代码代码GJ1GJ1GD1GD1GJ2GJ2GD2GD2GJ3GJ3GD3GD3GJ4GJ4GD4GD4RJ1RJ1RD1RD1RJ2RJ2RD2RD2RJ3RJ3RD3RD3RJ4RJ4RD4RD4RJ5RJ5RD5RD5RD6RD6RD7RD7RD8RD8DJ1DJ1DD1DD1DJ2DJ2DD2DD2DJ3DJ3DD3DD3DJ4DJ4KJ1KJ1KJ2KJ2压力压力管道管道工业管道工业管道管道元件管道元件进口锅炉、压力容器、

25、气瓶、压力管道元件进口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元件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元件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元件压力压力容器容器第一、二类压力容器第一、二类压力容器锅炉锅炉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 9.82MPa9.82MPa 的蒸汽的蒸汽锅炉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额定蒸汽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压力小于等于 2.45MPa2.45MPa 的蒸汽锅炉的蒸汽锅炉超高压容器超高压容器核准项目核准项目额定蒸汽压力大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 22MPa22MPa 的蒸汽锅炉的蒸汽锅炉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 22MPa22MP

26、a 的蒸汽锅的蒸汽锅炉炉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注明品种注明品种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含集装管束含集装管束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督检验监督检验监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备备注注球型贮罐球型贮罐第三类压力容器第三类压力容器氧舱氧舱

27、铁路罐车铁路罐车汽车罐车汽车罐车(低温、罐式集装箱等低温、罐式集装箱等)长管拖车长管拖车长输(油气)管道长输(油气)管道公用管道公用管道.word.序号序号3131323233333434353536363737383839394040414142424343444445454646474748484949505051515252535354545555565657575858595960606161626263636464核准项目核准项目代码代码JD1JD1JD2JD2JD3JD3PD1PD1PD2PD2PD3PD3PD4PD4PD5PD5PJ1PJ1FD1FD1FD2FD2TJ1TJ1TD

28、1TD1QJ1QJ1QD1QD1QJ2QJ2QD2QD2QJ3QJ3QD3QD3QJ4QJ4QD4QD4QJ5QJ5QD5QD5QJ6QJ6QD6QD6QJ7QJ7QD7QD7QJ8QJ8QD8QD8NJ1NJ1ND1ND1YJ1YJ1YD1YD1YJ2YJ2起重起重机械机械安全阀安全阀气瓶气瓶核准项目核准项目发电锅炉的水质发电锅炉的水质锅炉水锅炉水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2.5MPa2.5MPa 锅炉锅炉(介)(介)的水质的水质质处理质处理有机热载体炉的介质有机热载体炉的介质无缝气瓶无缝气瓶焊接气瓶焊接气瓶液化石油气钢瓶液化石油气钢瓶溶解乙炔气瓶溶解乙炔气瓶特种气瓶(

29、缠绕、低温、车载等)特种气瓶(缠绕、低温、车载等)各类气瓶各类气瓶整定压力等于或者大于整定压力等于或者大于 10MPa10MPa 的安全阀的安全阀整定压力等于或者小于整定压力等于或者小于 10MPa10MPa 的安全阀的安全阀备备注注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参数不限参数不限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定期校验定期校验含在线校验含在线校验应当注明,应当注明,定期校验定期校验未注明则不未注明则不含含监督检验监督检验注明是否含注明是否含定期检验定期检验防爆电梯防爆电梯监督检验监督检验注明品种,注明品种,定期检

30、验定期检验是否含防爆是否含防爆监督检验监督检验注明品种注明品种定期检验定期检验注明品种注明品种监督检验监督检验注明品种注明品种定期检验定期检验注明品种注明品种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注明品种注明品种定期检验定期检验注明品种注明品种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注明是否注明是否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含防爆含防爆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电梯电梯各类电梯各类电梯桥、门式起重机桥、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旋臂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

31、机升降机升降机缆索起重机缆索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轻小型起重设备机械式停车设备机械式停车设备场(厂)场(厂)内专用内专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机动车机动车辆辆游乐游乐设施设施A A 级游乐设施级游乐设施B B、C C 级游乐设施级游乐设施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word.序号序号656566666767686869697070核准项目核准项目代码代码YD2YD2SJ1SJ1SD1SD1SJ2SJ2SD2SD2RB1RB1客运客运索道索道各类客运索道各类客运索道核准项目核准项目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定

32、期检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备备注注单线固定抱索器式、拖牵式客运索道单线固定抱索器式、拖牵式客运索道基于风险的检验基于风险的检验注明限定范注明限定范围围注:注:(1 1)甲类机构,可以申请所有的核准项目。)甲类机构,可以申请所有的核准项目。(2 2)乙类机构可以申请的项目,)乙类机构可以申请的项目,GJ3GJ3(限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限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 3.82MPa3.82MPa)、GD3GD3(限额定蒸(限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汽压力小于或等于 3.82MPa3.82MPa)、GJ4GJ4、GD4GD4、RJ2RJ2(限(限 400m3400m3 及以下)及以下)、RD2RD2(限(限

33、 400m3400m3 及以下)及以下)、RJ3RJ3(限(限100m3100m3 及以下且设计压力小于及以下且设计压力小于 10MPa10MPa)、RD3RD3(限(限 100m3100m3 及以下且设计压力小于及以下且设计压力小于 10MPa10MPa)、RJ4RJ4、RD4RD4、DJ2DJ2、DD2DD2、DJ3DJ3、DD3DD3、PD1PD1、PD2PD2、PD3PD3、PD4PD4、PD5PD5、PJ1PJ1、FD1FD1、FD2FD2、JD1JD1、JD2JD2、JD3JD3、TJ1TJ1、TD1TD1、QJ1QJ1、QD1QD1、QJ2QJ2、QD2QD2、QJ3QJ3、QD

34、3QD3、QJ4QJ4、QD4QD4、QJ5QJ5、QD5QD5、QJ6QJ6、QD6QD6、QJ7QJ7、QD7QD7、QJ8QJ8、QD8QD8、NJ1NJ1、ND1ND1。(3 3)丙类机构可以申请的项目,)丙类机构可以申请的项目,GJ4GJ4、GD4GD4、RJ4RJ4、RD4RD4、DJ2DJ2、DD2DD2、DJ3DJ3、DD3DD3、PD1PD1、PD2PD2、PD3PD3、PD4PD4、PD5PD5、PJ1PJ1、FD2FD2、JD2JD2、TJ1TJ1、TD1TD1、QJ1QJ1、QD1QD1、QJ2QJ2、QD2QD2、QD3QD3、QJ5QJ5、QD5QD5、QJ6QJ6

35、、QD6QD6、QD7QD7、ND1ND1。二、无损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二、无损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序序号号2 23 34 45 56 67 78 8核准项目代码核准项目代码RTRTUTUTMTMTPTPTETETAEAETOFDTOFDMFLMFL核准项目核准项目射线照相检测射线照相检测超声检测超声检测磁粉检测磁粉检测液体渗透检测液体渗透检测电磁检测电磁检测声发射检测声发射检测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漏磁检测漏磁检测.word.附件附件 2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一、自检机构一、自检机构(综合检验机构综合检验机构)(一)(一)申请核准从事本单位一定

36、范围内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机构(以下简称自检机申请核准从事本单位一定范围内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机构(以下简称自检机构)构),其申请人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是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其申请人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是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申请人首次申请自检机构核准时,其所拥有相应类别特种设备的数量一般应当达到表申请人首次申请自检机构核准时,其所拥有相应类别特种设备的数量一般应当达到表 1 1的规定。的规定。表表 1 1所拥有特种设备的最低数量要求所拥有特种设备的最低数量要求设备名称设备名称锅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管道起重机械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场(厂)

37、内机动车辆最低数量最低数量500500 台台10001000 台台500500 千米千米10001000 台台500500 辆辆备注备注(二二)申请核准的自检机构应当是申请人组织机构中具有独立建制的常设机构,申请核准的自检机构应当是申请人组织机构中具有独立建制的常设机构,该机该机构应当不受来自申请人行政管理或者组织内部其它部门的压力和影响,能够独立、规范构应当不受来自申请人行政管理或者组织内部其它部门的压力和影响,能够独立、规范地从事定期检验工作。地从事定期检验工作。(三三)申请人应当提供书面保证与承诺:申请人应当提供书面保证与承诺:一旦获得核准,一旦获得核准,对核准范围内的特种设备承对核准范

38、围内的特种设备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定期检验及其它相关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定期检验及其它相关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关于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的规定,关于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的规定,建立与之相关的检验管理和数据交换系统;在无法按时建立与之相关的检验管理和数据交换系统;在无法按时履行定期检验责任时,履行定期检验责任时,立即告知设备登记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以任何形式自行立即告知设备登记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以任何形式自行分包所负责的定期检验工作。分包所负责的定期检验工作。(四四)具有一定的规模。具有一定的规模。1.1.专职人员不少于专职人员不少于

39、 8 8 人。人。2.2.检验仪器装备总值(原值)不低于检验仪器装备总值(原值)不低于 5050 万元(人民币,下同)万元(人民币,下同)。(五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力量。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力量。1.1.机构负责人机构负责人,有其所属法人单位所授予的工作范围与责任说明书和正式授权书有其所属法人单位所授予的工作范围与责任说明书和正式授权书.word.(任命书)(任命书),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相应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和检,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相应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和检验业务。验业务。2.2.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相关项目检验师及以上资格,有相关项目检验师及以上资

40、格,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 5 5 年及以上,年及以上,熟悉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检验业务,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熟悉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检验业务,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3.3.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有相关项目检验师及以上资格,有相关项目检验师及以上资格,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 5 5 年及以上,年及以上,熟悉质量管理工作,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熟悉质量管理工作,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4.4.检验责任师检验责任师,有相应项目的检验师及以上资格,有岗位需要的技术业务水平。有相应项目的检验师及以上资格,有岗位需要的技术业务水平。

41、5.5.各类人员配备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具体要求见表各类人员配备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具体要求见表 2 2。(六六)具有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装备条件,具体要求见表具有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装备条件,具体要求见表 2 2。(七七)具有一定的场地、设施。具有一定的场地、设施。1.1.使用面积不少于使用面积不少于 100m100m 的固定办公场所;的固定办公场所;2.2.使用面积分别不少于使用面积分别不少于 10m10m2 2的档案室、图书资料室;的档案室、图书资料室;3.3.满足存放要求的专用仪器设备室;满足存放要求的专用仪器设备室;4.4.检验检测人员应当每人配备检验检测人员

42、应当每人配备 1 1 台计算机,台计算机,配备的检验软件应当满足定期检验前从配备的检验软件应当满足定期检验前从安全监察数据库中提取待检设备数据,安全监察数据库中提取待检设备数据,检验后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当日向安全监察数据检验后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当日向安全监察数据库传输检验更新数据的需要;库传输检验更新数据的需要;5.5.建立了符合设备登记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的定期检验数据交换系统;建立了符合设备登记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的定期检验数据交换系统;6.6.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图书资料,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图书

43、资料,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应当有颁布的正式版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应当有颁布的正式版本;7.7.必要的通信工具及办公设施。必要的通信工具及办公设施。(八八)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了独立于所属母体组,建立了独立于所属母体组织的,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持续有效运行织的,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持续有效运行 3 3 个月以上。个月以上。(九九)申请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机构,申请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独立完成申请核准项目的试应当按照规定独立完成申请核准项目的试检验工作,检验工作,并且得到

44、具有相应检验资格的机构对其检验能力是否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评并且得到具有相应检验资格的机构对其检验能力是否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评价文件。试检验检测报告加盖具有相应检验资格的机构和人员的印章方可有效。价文件。试检验检测报告加盖具有相应检验资格的机构和人员的印章方可有效。二、非自检机构(综合检验机构)二、非自检机构(综合检验机构)根据所从事检验工作地区特种设备密度注和特种设备数量注,根据所从事检验工作地区特种设备密度注和特种设备数量注,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的核准条件分为甲、乙、丙三类。构的核准条件分为甲、乙、丙三类。2 2.word.“综合检验机构所在地(市)级或以上行政区域的特种设

45、备数量“综合检验机构所在地(市)级或以上行政区域的特种设备数量 20002000 台或特种台或特种设备密度设备密度 2020 的,可以申请按丙类条件进行核准;特种设备密度的,可以申请按丙类条件进行核准;特种设备密度 2020 4040 的,可以的,可以申请按乙类条件进行核准。申请按乙类条件进行核准。注:“特种设备数量:是指检验机构承担检验责任的特种设备数量(指锅炉、压力注:“特种设备数量:是指检验机构承担检验责任的特种设备数量(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数量之和)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数量之和)“特种设备密度:是指检验机构承担检验责任的特种设

46、备数量与检验机构所在地“特种设备密度:是指检验机构承担检验责任的特种设备数量与检验机构所在地(市)或以上级行政区域面积的比值,其计算公式如下:(市)或以上级行政区域面积的比值,其计算公式如下:n/sn/s-特种设备密度(台特种设备密度(台/百平方公里)百平方公里)n-n-指检验机构承担检验责任的特种设备数量(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指检验机构承担检验责任的特种设备数量(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数量之和)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数量之和)(台)(台)s-s-是指检验机构所在地(市)级或以上行政区域面积(百平方公里)是指检验机构所在地(市)级或以上行政区域面

47、积(百平方公里)甲类、乙类、丙类机构核准条件如下:甲类、乙类、丙类机构核准条件如下:(一)基本要求(一)基本要求1.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事监督检验的机构应当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事监督检验的机构应当是公益性事业单位 申请工地起重申请工地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以及石油天然气压力管道检验的检验机构除外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以及石油天然气压力管道检验的检验机构除外 ,或者是得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或授权的单位。或者是得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或授权的单位。2.2.独立、规范、公正地开展检验工作,不参与或者从事与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独立、规范、公正地开展检验工作

48、,不参与或者从事与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销售、推荐、监制、监销等相关的业务与活动。、销售、推荐、监制、监销等相关的业务与活动。3.3.承诺和确保在从事被核准项目的法定检验工作时,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规承诺和确保在从事被核准项目的法定检验工作时,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定的收费标准。4.4.具有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装备,具体要求见表具有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装备,具体要求见表 2 2。5.5.具有一定的场地、设施。具有一定的场地、设施。(1)(1)建筑面积不少于建筑面积不少于 200m200m2 2的固定办

49、公场所;的固定办公场所;(2)(2)使用面积分别不少于使用面积分别不少于 10m10m2 2的档案室、图书资料室;的档案室、图书资料室;(3)(3)满足存放要求的专用仪器设备室;满足存放要求的专用仪器设备室;(4)(4)检验检测人员应当每人配备检验检测人员应当每人配备 1 1 台计算机,配备的检验软件应当满足定期检验前台计算机,配备的检验软件应当满足定期检验前从安全监察数据库中提取待检设备数据,从安全监察数据库中提取待检设备数据,检验后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当日向安全监察数检验后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当日向安全监察数据库传输检验更新数据的需要;据库传输检验更新数据的需要;.word.(5)(5)建立了

50、符合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要求的检验数据交换系统;建立了符合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要求的检验数据交换系统;(6)(6)必要的交通、通信工具及办公设施。必要的交通、通信工具及办公设施。6.6.具有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图书具有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图书资料。资料。7.7.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了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建立了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持续有效运行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持续有效运行 3 3 个月以上。个月以上。8.8.申请首次核准或增项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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