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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抽水蓄能设备公司公司治理模式抽水蓄能设备公司公司治理模式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 项目背景分析4一、 产业环境分析4二、 甜味剂发展历史6三、 必要性分析9第二章 公司治理模式11一、 高级管理层在战略管理中扮演的角色分析11二、 激励的方法13三、 董事会和战略管理17四、 董事会构成与独立董事18五、 内部治理20六、 外部治理23第三章 公司简介25一、 公司基本信息25二、 公司简介25第四章 法人治理结构27一、 股东权利及义务27二、 董事34三、 高级管理人员38四、 监事40第五章 组织机构管理43一、 人力资源配置43二、 员工技能培训43第六章 SWOT分析45
2、一、 优势分析(S)45二、 劣势分析(W)47三、 机会分析(O)47四、 威胁分析(T)49第一章 项目背景分析一、 产业环境分析当前时期,国内外环境仍然错综复杂,我国发展仍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抓好支持和改革开放新机遇,适应引领新常态,加快发展推进转型升级,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一)发展机遇政策支持凸显新优势。国家支持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设立自贸试验区,发展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四化”同步激发新产业。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孕育着巨大发展潜能,国家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不断推进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
3、和人才为本的战略,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培育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全面深化改革释放新红利。推进改革创新,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有利于培育和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撑。(二)面临挑战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技术创新应用为核心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发达国家纷纷再工业化,比我国劳动力成本更低的发展中国家加大力度承接产业转移;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还在持续,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地缘政治经济博弈错综复杂。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要
4、素优势正在减弱,结构调整矛盾依然突出,经济运行潜在风险加大,资源环境和气候变化约束趋紧。进入新常态后,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放缓;与先进城市相比,经济规模偏小,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优,城乡发展不够均衡;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三个转型”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未来五年是的产业结构转型关键期、城市发展转型加速期和社会治理转型深化期。产业规模偏小、龙头企业偏少,土地资源与环境约束进一步趋紧;劳动力成本上升,现有产业面临竞争力下降的压力;科技创新迅速发展,抢占新兴产业发展先机和制高点的竞争日益激烈,产业结构转型进入关键期。 社会利益格局和需求日益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传统社
5、会治理体系和水平与市民群众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社会治理转型进入深化期。二、 甜味剂发展历史甜味的产生:甜味的产生是甜味物质的分子与舌头上的甜味受体结合,产生神经信号,传递到大脑,经过大脑的“解析”,就感知到了甜味。在食品工业中,过去常以蔗糖为主要甜味来源,其实在自然界,有许许多多的分子能与甜味受体结合,其中有一些分子结合后产生的信号远远比糖更为强烈,可以作为“甜味剂”。糖的定义:蔗糖,即食糖,双糖的一种,由一分子葡萄糖的半缩醛羟基与一分子果糖的半缩醛羟基彼此缩合脱水而成。果糖、葡萄糖是单糖,蜂蜜、果葡糖浆、高果糖浆,都是糖。通常,蔗糖、果糖、葡萄糖、麦芽糖、乳糖等糖类物质,因长期被人们食用,而
6、不被视为食品添加剂或甜味剂。代糖:指的是人工甜味剂像糖精、阿斯巴甜、甜蜜素等;天然甜味剂像甜菊糖苷、罗汉果苷等;还包括了一些多元糖醇和稀少糖,代糖对食品的口感起重要的作用,是食品最基本的配料,同时随着现代营养学和食品加工技术的发展,用各种替代蔗糖的产品可以在保持食品加工特性和口感的基础上,充分显示其营养功能,人们对代糖的要求不仅要口感好、能量低,而且价格合适满足消费水平。人工合成甜味剂发展至第六代,目前的主流产品是安赛蜜和三氯蔗糖。糖精:1879年,美国人C.Fahlberg和I.Remsen发现了第一代人工甜味剂糖精,并于1884年陆续产业化并推向市场,因为糖精难溶于水,市场供应的产品主要是
7、其钠盐。甜蜜素:1937年,伊利诺伊州立大学(UniversityofIllinois)发现了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甜度是蔗糖的30倍到50倍。该物质也被称为“甜蜜素”(cyclamate),于1949年获得FDA批准并正式投放市场,成为糖尿病患者的代用甜味剂,常常添加在糖精当中,掩盖糖精发苦的味道,而且热稳定性很好,适合用于烘焙甜点。阿斯巴甜:于1965年由美国公司Searle首先发现,甜度约为蔗糖的200倍,为白色粉状或针状晶体,自1981年FDA核准使用后,该甜味剂已经在100个国家及多个权威机构认可,我国于1986年正式批准其在食品中使用。安赛蜜:1967年,德国赫斯特公司发现了安赛蜜,其
8、甜度与阿斯巴甜相当,结构与糖精类似,不产生热量,带有发苦的金属味,完全不在人体内积累或代谢,英国于1983年批准使用,美国于1988年批准使用。三氯蔗糖:三氯蔗糖由英国Tale&Lyle公司和美国Johnson公司及其子公司在1976年联合开发而成。在保持蔗糖风味的同时将甜度提高了320倍-1000倍,同时大幅降低了所含能量,成为今天广泛应用于整个食品工业的甜味剂。中国1997年批准使用,美国FDA于1998年批准使用。纽甜:1993年纽甜问世,美国FDA在2002年审核允许将纽甜应用在所有食品及饮料中。中国2003年批准纽甜为新的食品添加剂品种。目前,纽甜已被100多个国家批准使用在1000
9、多种产品中,包括食品饮料、动物饲料、医药保健品、凉果蜜饯、烘焙食品、日化用品、香烟过滤嘴、槟榔等领域。天然提取甜味剂一般是从自然界中直接提取或经适当修饰得到的一类具有甜味的化学成分,多数为植物或者微生物的次生代谢产物。相较于人工高倍合成甜味剂,天然甜味剂具有溶解性好、味觉良好、稳定性高等优点,且很少有安全性问题,能广泛应用于各类食品之中,具有巨大的开发和应用前景。赤藓糖醇:最早于1990年在日本完成工业化生产,年产量1万吨以上。1997年申请作为GRAS物质获美国FDA受理,近些年随着国内元气森林的畅销出现爆发式需求增长。阿洛酮糖:1990年前有关阿洛酮糖的研究就已展开,直到2011年韩国希杰
10、第一制糖株式会社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通报D-阿洛酮糖的安全性,开启了阿洛酮糖的正式生产使用,2019年美国FDA宣布将阿洛酮糖排除在征收含糖税的范围之内,阿洛酮糖迎来了需求春天,国内审批正在有序进行,“代糖新星”冉起可期。甜菊糖苷:甜菊糖苷在20世纪30年代由法国的两位化学家从甜叶菊中成功分离。甜叶菊中的甜味成分统称为甜菊糖苷,2008年高纯度的甜菊糖苷和莱鲍迪苷A通过了美国GRAS的安全认证;2011年甜菊糖苷已被进出口委员会(CommitteeonImportandExport,CODEX)采用,使其能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并出版了食品使用标准;另外甜菊糖苷也通过了欧盟的安全性审查,
11、并开始能够作为甜味剂在欧盟地区使用;随后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也开始将甜菊糖苷纳入可使用甜味剂行列。罗汉果甜苷:又叫罗汉果提取物、罗汉果甜甙等。1983年日本学者竹本常松等从澳门购得的罗汉果中分离并鉴定了7种罗汉果甙,因罗汉果甜苷的甜度高,热量低,色泽浅,水溶性及稳定性好,食用安全,我国于1996年批准该产品为食品添加剂,可作为甜味剂部分或全部代替蔗糖而广泛用于各类食品,尤其是作为肥胖病及糖尿病患者的代用糖。索马甜(Thaumatin):又名非洲竹芋甜、沙马汀,是从竹芋中提取的一种天然甜味蛋白。1979年索马甜在日本首次被批准作为天然食品添加剂投入市场;1981年起欧洲各国陆续批准其作为
12、甜味剂和风味增强剂使用;随后,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及美国食品香料和萃取物制造协会(FEMA)认为索马甜是安全的,批准其可在食品中使用。2014年我国已正式批准索马甜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大大促进了索马甜在我国食品工业的应用。三、 必要性分析(一)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
13、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二)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第二章 公司治理模式一、 高级管理层在战略管理中扮演的角色分析作为战略管理主要主体的高级管理人员,负有提出战略计划、分解战略、执行战略的职责。因此,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在战略管理中所扮演的角色,我们必
14、须要有一个全面、清楚的认识。1、强有力的执行者作为战略的实施者,高级管理人员肩负着将企业战略完整地传递下去,并将战略切实执行下去的责任。为此,高级管理人员还必须具有很强的执行力,确保战略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持各部门间战略计划的协调实施。而企业作为一个复杂的有机系统,某一部分的变化必然会导致其他部分的连锁反应。因此,高级管理人员还必须具有很强的掌控企业的能力,避免战略实施给企业带来负面的影响。此外,战略的实施是一个长期而艰辛的过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一贯地坚持战略目标,以带领企业始终地朝正确的方向迈进。2、勇敢的变革者由于新战略的提出是为了应对变化的环境的,因此,在战略的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就要
15、对原有的企业制度、作业流程、管理方法等进行变革。此时,高级管理人员除了要具备识别变革障碍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要有敢于变革的勇气和能力。尤其是在那些曾经辉煌过的大企业中,强大的组织惯性,更是为新战略的实施、组织变革设置了巨大的障碍。3、值得信任的领导者诸如CEO、CIO、COO之类的高级管理人员,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对企业的员工有着示范的作用。因此,高级管理人员除了要有优良的品质、极高的个人素质外,还应该努力成为员工学习的好领导。此外,为了平稳地推行变革确保战略的有效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还应该经常与下属交流,变现出对下属能力的肯定和信任,鼓励他们努力地向更高的目标迈进。4、好的倾听者首先从战略计划的来源
16、看,很多好的战略计划其实都来自企业的不同交流。员工对于企业的现状和问题往往比高级管理人员更具有发言权,他们往往能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很多有建设性的想法。因此,高级管理人员应该广开言论,鼓励员工进行大胆创新,积极为企业的未来献计献策。另外,从战略的实施过程来看,人们往往都具有保持现状、害怕改变的心理惯性。基于此,高级管理人员应该注意倾听员工的心声,避免实施过程中出现什么动荡。二、 激励的方法对经理人实施激励可以有多种方式,比较常见的有基本工资、奖金、股权所有权激励、股票期权激励、延迟报酬制度、解聘等。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一般在经理人聘用合约中就有规定,如我们所熟悉的年薪制度就是其中一种。在制订
17、基本工资时,通常会考虑经理人的能力、经历、学历、所担任的职位等因素。但是,基本工资一般都是在经理人被企业聘用时就被固定下来,企业在制订报酬时一般都是在对经理人的了解还不够全面深入的条件下,结合企业的实际所给出的一个数额,因此对于经理人是否值这个价或远远大于这个价还无法判断。如果经理人的贡献远大于他的报酬,那么不公平感就会诱惑他当个“懒汉”。如果他的贡献小于他的所得,虽然他实现了利益最大化,但对企业而言却是一种损失。而且,越是高层的管理人员,他们从事的管理工作越是难用数量指标进行考核。于是,基本工资制度对于经理人的激励效果其实是很有限的。然而,换个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基本工资的稳定性也可以给经理
18、人员以安全感,可以保证他们基本的要求,至少可以避免他们成为风险的完全规避者。2、奖金奖金被认为是普遍有效的激励制度之一,大多数的企业也都采用了这种激励方式。奖金将公司的业绩与经理人的收入相挂钩,企业的效益越好,经理人因此而得到的奖金也就越多。通常的做法是按照企业的利润、净资产收益率、销售收入增长等指标的百分比给予经理人一定的奖励。有了这些客观的考评指标后,经理人就更容易把握他们业绩考核的标准,也更能驱使他们为此而努力地工作。然而,这些指标都是一些短期的会计利润指标,这很可能会诱使经理人为了追逐短期的利润而对企业的长期发展置之不理,甚至为此而损害企业的长期利益。更重要的是,由于每个经理人在企业中
19、的任职时间较短,他们为了提升以后在经理人市场上的价值,很可能会尽量地扩大企业规模,努力地追逐这些短期利益,使经理人任期结束可以有其他的选择,但是盲目地追逐短期目标的后果却留给了企业承担。因此,奖金也不是万能的,还必须配合其他激励方法来一起使用,这才能尽量避免经理人行为的短期化,避免他们为了追逐高额奖金而操纵那些会计利润指标。3、股票所有权激励股票所有权激励主要是出于这样一种思路:如果把经理人也变成企业的主人,那么就不需要担心他会为了一己私利而侵害企业利益,也不用为他会偷懒而制订其他的监督和激励措施。这种方法能较好地将企业利益与经理人的个人利益统一起来,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委托代理成本。但是这里也
20、存在一个难题:到底经理人持有多少数额的股份才具有好的激励效果呢?如果太少,那么对经理人的行为的激励效果肯定不佳,可能仍然不能避免经理人利用职位权利来为自己牟取利益。如果太大,那经理人就很容易成为“内部控制人”,操纵公司,更有甚者将企业转变为自己的企业。公司数据实证得出的结论,首席执行官的股权拥有对经理激励中扮演重要角色是相互矛盾的。4、股票期权激励对于前面几种激励方法而言,股票期权激励更能将企业的长远利益与经理人的利益联系起来。这是因为,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往往是在数年以后,在行权之前,期权具有其内在价值,但是却是不可实现的。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经理必须考虑行权时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股价,而不
21、能单纯考虑现在的收益。股票期权激励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吸引、留住优秀的经理人。一方面,企业管理效果,的显现存在一定的时间滞后的问题,对于一项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的实施,其效果,更是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显现。从长远来看,具有旺盛生命力的公司总是能在将来为股票持有者创造较大的收益的。为此,经理人出于长远利益的考虑就会努力工作。另一方面,这种激励方法也能对频繁跳槽的经理人产生约束,如果他们跳槽了,就无法获得股票期权,当然就无法分享公司的利润。还有两个好处就是:经理人可以凭此合理地避税,企业也不用担心一次性支付给经理人较大数额的现金而影响到现金流。但是,有一个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经理人如果利用自
22、己的权力和地位,通过企业内部获得影响股票行情的信息,然后灵活地行使自己的股票期权。如此一来,这种方法也就不再具有激励作用了。5、延迟报酬制度延迟报酬制度是指事先约定好经理人的收益权,但是经理人必须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且到一定的期限才能领取报酬的制度。从本质上来看,其实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也属于这类。因此,在这里特指经理人离职或退休后所获得的报酬。与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所不同的是,延迟报酬的支付时间是确定的,支付的数额也是可以预见的。虽然这种方法没有将企业的长远发展与经理人的未来利益挂钩,但是经理人为了获得自己应得的那部分报酬,也会积极努力地工作,对于经理人的跳槽问题也可起到较好的防范作用。尤其是对于
23、我国当前盛行的“五十九岁现象”,这种方法能较好地消除经理人“在离职前狠捞一把”的心理。6、解聘如果说前面给出的是正面的激励方法,那么解聘就是一个反面的激励措施。解聘主要是为了对经理人不尽职工作的一种惩罚,对经理人不道德行为(如侵害股东利益、操纵企业短期利润指标、进行关联交易等)的一种事先防控措施。有了解聘这种惩罚措施后,就会给经理人以压力,迫使他们尽职尽责地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三、 董事会和战略管理对于董事会的存在,美国经济学家Fama和Jensen认为,虽然公司控制市场是对经理最有力的约束,但是董事会是监督经理的一个成本最低的内部资源。因此,董事会被看作是由市场诱导并演进出来的经济组织,它
24、的中心任务是协调各种利益矛盾,并最有效地对代理关系进行控制。董事会设立的最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企业战略决策的正确性,确保战略决策与企业的基本目标、愿景、价值观相辅,并能监督企业战略的正确实施。就战略决策的本质而言,董事会就是为了解决“企业将去何处”以及“如何实现目标”的问题。一旦战略目标选定以后将对企业产生长期而深远的影响,因此在战略决策过程中必须确保决策者确实能站在企业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因此,作为企业所有者一股东会代表的董事会,无论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还是因为职责所在,都应该对战略决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现实中,却因为种种原因,使得董事会在战略决策过程中的参与程度有所差异。一项调查研究
25、发现:30%的董事会与管理部门携手积极工作,决定战略方向;30%的董事会检查并修订管理部门的方案;40%的董事会只是批准管理部门提出的方案。从战略的实施来看,高级管理层负有全面实施董事会战略的责任,同时还应及时地向董事会报告实施情况。在该过程中,董事会负有监督、评价高级管理层绩效并给予指导的责任。因此,一旦董事会的监督、指导职能被弱化之后,对于高级管理层战略实施行为的控制力度将大打折扣。当对高级管理层的行为缺乏监督时,就无法保障它们能完全履行其职责,正确地实施企业战略。这也充分表明,在公司治理中,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之间其实是一种权利相互制衡的关系。四、 董事会构成与独立董事董事会一般由董事长和
26、董事组成,董事又可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两种。顾名思义,内部董事即来自于公司内部,可能为公司的股东、管理人员或公司职员;而外部董事则为来自外部的无关联董事(也就是独立董事)和咨询顾问等。考虑到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提出客观的、公正的意见,一般公司都需要有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另外,独立董事一般多为有着专业知识,丰富的经验并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因此他们能为公司的治理给出专业的指导。这样一来,就可以较好地履行董事会的职责,对公司实施全面、客观的监管。独立董事的设立被认为是提升公司治理效率的一个有效途径,一般设有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都被认为是更有效率和价值的,由此可见人们对于独立董事在提高公司业绩方面的作用
27、都抱有较高的期望。在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作为“局外人”更能提出中肯的、客观的、公平的建议,而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对于董事会决策也是大有神益的。因此,独立董事被认为是更能代替股东会(尤其是广大的中小股东)来行使管理监督职能的人。然而,这必须基于“独立董事能真正地实现独立”的假设,也只是在这种情况下独立董事的意义和作用才能体现出来。但是现实中,独立董事职责的履行还存在很大的争议。目前,大家关注的焦点主要为: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为多少时,独立董事的意见才能引起重视?如何解决独立董事对公司业务不了解的难题?如何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以及对独立董事的激励、薪酬问题?就我国的具体情况来看,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
28、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1)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所占的比例较低,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影响力较小。2)由于知识背景和精力的限制,导致独立董事对于企业的关注还不够深入,这也限制他们在决策过程中作用的发挥。3)独立董事的选聘权一般由大股东掌控,而独立董事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极有可能会和大股东站在同一利益线上,这也就出现了“独立董事懂事了,却不再独立”的现象。4)董事市场发育还不完善,市场对独立董事的监督和约束还不到位。5)独立董事的薪酬和激励制度还存在很大的问题。如果独立董事从公司领取薪酬,那么他们的独立性必然会受到质疑;如果独立董事的薪酬来自企业之外,那又该如何解决独立董事的激励问题。而当前普遍的情况是,独
29、立董事从企业内部获得一定数量的报酬,但报酬与他们的贡献却没有什么联系。五、 内部治理内部治理是公司法所确认的一种正式的制度安排,构成公司治理的基础,主要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之间的博弈均衡安排及其博弈均衡路径。简单来说,就是权力与责任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之间的分配问题。在日本、德国等以内部治理为主的国家,它们大多具有这样一些特点:公司的融资大多偏向于向银行贷款或是企业间相互持有法人股,股权集中的程度较高,股权结构也相对较稳定。在这种公司治理模式中,尤其强调银行的约束和企业间的相互约束。以内部治理为主的企业同样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首先,在法人相互持股的情况下,企业间的分红可
30、以彼此支付、抵销,持股者为了夸大其业绩就有可能采取抬高股价的方式,进而损害法人企业的利益;其次,这种模式下企业管理者一般以增长率和市场份额的扩大为目标,这种重企业快速增长而轻股东利益的做法,显示出了股东对企业经营管理的不到位,也说明了企业监管体制的不完整性。从企业的内部治理来看,我国的企业普遍存在这样一个问题。(1)股权结构不合理。尤其是在国有企业中,“一股独大”的现象还比较严重。(2)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还处于发展完善中,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还需进一步加强。(3)股东会、董事会、高层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虽然一些上市公司设立了董
31、事会和监事会,但在实际中,“两会”的监督作用却未得到充分的体现,甚至出现了总经理将“两会”权力架空的现象。(4)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高度重合,成了内部人控制问题滋生的温床。如此一来,企业治理机制中的监督功能就被严重地弱化,甚至使得某些部门形同虚设。(5)考核、激励机制不够健全。目前我国企业普遍存在激励不足的问题,要么是由于考核制度无法做出全面的、客观的、公正的考核,要么就是由于激励措施僵化,而由此所导致工作效率不高,增加了机会主义行为发生的概率。(6)缺乏风险管理。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竞争环境也在迅速地发生着改变,当然企业的经营风险意识不足,致使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还相当不足,企业抵御风
32、险的能力也比较差。总体来看,经过改革开放后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企业的改革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但是,如果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衡量我国企业的现状,则普遍存在产权不清、责任不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其次,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也还不够充分,市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还未得到应有的发挥。加上法律环境、信用机制等方面的缺陷,使得我国企业的外部治理效果差、内部人控制、控股股东侵犯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六、 外部治理外部治理主要是利用产品市场、经理人市场、资本市场等市场机制,给企业以竞争压力,迫使企业要建立起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的公司治理。在这里,产品市场只涉及企业的顾客,他们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最终
33、的决定权,只有那些具有好的公司治理的企业,才能生产出顾客真正需要的产品,才能激励员工生产出好的产品。而经理人市场,不仅为企业管理人员的聘用提供了一个宽广的平台,同时也给管理人员以压力,促使他们努力地工作。资本市场则能对企业实行“优胜劣汰”的选择。分析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一些以市场控制为主的治理模式可以发现,它们一般都具有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金融市场也相当成熟。企业的融资渠道也主要为股票市场、证券市场等,因此投资者对于公司治理的影响力相当大。尤其是那些绩效不好的企业,好多投资者都会选择“用脚投票”的方式,即抛售股票走人。一旦发现企业经营不佳,在金融市场上立刻就能反映出来,这也就给经营管理者以压
34、力,督促它们努力提升企业的价值。除了市场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严格的市场监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相关法律制度等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也相当大。再来看我国的实际情况,目前还没有实施以外部控制为主的治理模式的条件。(1)股票市场、证券市场的发展还不够成熟,企业的融资渠道还主要依靠贷款,因此金融市场中的股东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的作用还很有限。(2)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形成一个流动良好的职业经理人市场,而企业高层管理者的任用大多来自企业内部,甚至有些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者还是通过行政任命的。因此,经理人市场实际上对于高层管理者机会主义行为的约束还不如西方国家。(3)我国的市场监督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
35、相关的法律制度还有待完善。只有当市场能真实及时地反映企业经营管理的真实情况时,投资者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才能对企业的公司治理起到一定的作用。第三章 公司简介一、 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李xx3、注册资本:131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5-10-157、营业期限:2015-10-15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 公司简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是实现经济、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既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外在要求
36、,也是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内在需求;既是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战略需要。遵循“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回馈社会、实现价值共享,致力于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三大责任的有机统一。公司把建立健全社会责任管理机制作为社会责任管理推进工作的基础,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着手,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社会责任管理机制。公司满怀信心,发扬“正直、诚信、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和“追求卓越,回报社会” 的企业宗旨,以优良的产品服务、可靠的质量、一流的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多更
37、好的优质产品及服务。第四章 法人治理结构一、 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3、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股东可向其他股东公开征集其合法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投票权等股
38、东权利。(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定期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关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中股东的召集权,公司和控股股东应特别注意保护中小投资者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请
39、求权。对于投资者提议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公司董事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不得无故拖延或阻挠。4、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5、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董事、高级管
40、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
41、起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在股东权征集过程中,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股东权利;(5)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7、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8、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42、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
43、大会有关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有关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与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总裁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的,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公司的工作。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应有上下级关系。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向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下达任何有关公司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公司
44、经营管理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似的业务,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公司也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控股股东
45、、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6)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其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视情节轻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警告、解聘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给予警告处分,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应当提请
46、公司股东大会启动罢免直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公司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金。公司董事长作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具体按照以下程序执行:(1)公司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往来情况,核查是否有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发现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产的当日,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长。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占用股东名称、占用资产名称、占用
47、资产位置、占用时间、涉及金额、拟要求清偿期限等;如发现存在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情况的,财务负责人还应当在书面报告中写明涉及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协助或纵容签署侵占行为的情节。(3)董事长在收到书面报告后,应敦促董事会秘书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召开董事会审议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清偿的期限,涉及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办理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应当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在审议相关处分决定后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董事
48、会秘书根据董事会决议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送限期清偿通知,执行对相关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及时告知当事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并办理相应手续。(5)除不可抗力,如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公司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将该股东已被冻结股份变现以偿还被侵占资产,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二、 董事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