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款合同范本(7页).docx

上传人:1595****071 文档编号:43142159 上传时间:2022-09-16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20.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股东借款合同范本(7页).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股东借款合同范本(7页).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股东借款合同范本(7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股东借款合同范本(7页).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股东借款合同范本-第 7 页股东借款合同范本 在制定合同的时候,我们一定要认真参考相关的合同范本。股东借款合同范本是为大家准备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为进行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用途 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和利息 借款期限共 个月,自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率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年息为 ,按季收取利息。贷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 %,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档次重新确定借款利率。 第三条、还

2、款期限 借款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向贷款方偿还本金及利息。 第四条、争议解决办法 各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俩份,各方各执一份,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贷款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向股东借款的税务风险 1、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借款合同的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收

3、印花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XX84号)第三十六条(以下简称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关联方:一方面,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将关联方关系确定为五大类,其中之一就是“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同时,准则还将“主要投资者个人”的概念进一步细化为“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 另一方面,三十六条是一项重要的反避税措施,通过限定关联方之间的利息支出额度,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关联方之间相互融通资金来转移利润。既然

4、三十六条规定制定的初衷在于保证企业所得税基不被侵蚀,从法理上分析,对关联方关系的定义应当包含自然人。 3、199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第6条对民间借款利息做出了如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4、近日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XX7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就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

5、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XX121 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

6、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这是在当前经济危机下,企业融资较难,针对民间借贷的一个扶持政策。 5、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XX年9月1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财税XX121 号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21号文件),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未尽事宜进行了明确规定,121号文规定:“一、在计算

7、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1. 二、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合同不仅仅是是维护法律权益的证明,更是对自身责任的规划。在阅读了这篇股东借款合同范本之后如果还想阅读更多相关文章,请多多关注我们股东合同范本,欢迎下次再来,在此期待您的光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总结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