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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培训柳伟峰2019.11.26 泉州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管局13805976740,一、条例的立法背景 一是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的需要。 二是落实国家和我省加强电梯安全工作政策措施与安全管理规范的需要。 三是解决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困难和问题的需要。 四是总结电梯安全监管经验做法的需要。,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二、条例的立法过程 2016年3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福州大学地方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为第三方进行条例(草案)的起草。 2016年4月-2018年4月,条例草案的起草 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经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四次审查后,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表决。 2019
2、年7月26日,条例(草案)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三、立法的思路 一是以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以其他省市已有的电梯安全立法为参照,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上位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具体化,努力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制定和完善电梯安全管理的制度和标准。 三是体现立法的前瞻性和创新性。,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四、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有七章五十五条,分别从电梯的生产和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结合我省实际,做出具体规定,明确相关要求,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五、条
3、例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健全电梯安全管理体制。 (二)明晰电梯安全主体责任。 (三)规范电梯生产和经营活动。 (四)鼓励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五)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改造、更新。 (六)加强电梯安全信息化管理。 (七)电梯相关费用支付问题。 (八)电梯选型配置及土建问题。,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六、条例创新点: 1、主体责任进行详细界定; 2、住宅小区的相关费用收支进行明确; 3、电梯的信息化管理技术进行规定; 4、推动多元共治管理机制建立; 5、解决选型配置土建工程等先天不足; 6、推动保险、按需维保机制的形成; 7、对施工单位的处罚更加严格。,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七、条例条文解
4、读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解读: 本条是条例立法的目的和依据,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与电梯安全相关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电梯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 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电梯不适用本条例,但是改作公共使用的,依照本条例执行。,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二条解读: 本条是条例的适用
5、范围。 特种设备目录中指出:“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除外。”,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电梯指的是仅供单一家庭成员使用的电梯,他可以安装在非单一家庭使用的建筑物内,作为单一家庭进入其住所的工具,但是建筑物内的公众或者其他居住者无法进入和使用。只有安装电梯的建筑物不是用于经营性活动,且电梯最终的用户为单个家庭或单个法律行为人时,才不适用于本条例。,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三条电梯安全工作应当遵循
6、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权责明确、多元共治、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解读: 本条是工作原则。涉及电梯的所有工作都是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因为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电梯安全工作包括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理两个方面。,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电梯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纳入政府质量和安全责任考核体系,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
7、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协助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电梯使用过程中的问题。,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四条解读: 本条是政府职责。对电梯实施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从宏观方面看是指使用管理单位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社会发挥监督作用多元共治的全面监督管理。抓好电梯安全工作,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即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无旁贷,要积极发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的整体优势,确保电梯质量安全。同时抓好电梯安全工作,也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协调组织,离不开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五条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
8、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对电梯使用安全负责。 电梯生产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对其生产和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五条解读: 本条是主体责任的原则要求。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电梯生产许可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市场准入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一项重要行政管理措施。,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六条建立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电梯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提高事故赔付能力。 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参与电梯日常使用与维护保养管理,强
9、化风险的事前防范。,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六条解读: 本条是安全责任保险的要求。是为了解决发生事故后的赔付能力和赔付效率而要求,但是由于不属于保险法规定的强制保险要求,所以只能采取鼓励,考虑到今后有可能推行保险,因此描述为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投保的主体有多种,所以本条中的投保主体规定为电梯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七条 鼓励电梯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单位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七条解读: 本条是先进技术的应用要求
10、。电梯技术和管理方法日新月异,为适应新的环境,提高效率和效益,要允许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手段,但是也应当符合有关TSG的程序要求,如许可、型式试验、鉴定评审等。,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八条电梯相关行业协会应当促进行业规范经营和有序竞争,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建设,组织宣传咨询、教育培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和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鼓励电梯相关行业协会定期发布电梯零部件的参考价格、维护保养服务的内容和相应收费标准等信息。,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八条解读: 本条是行业协会责任和义务的相关要求。行业协会是由同一行业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所组成的、以保护和增进全体会员的共同利益为目的
11、、根据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是一种民间性组织,它不属于政府的管理机构系列,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目前行业协会的工作职责不明确,发挥的作用也不明显,因此对其行为进行规范。我省的电梯行业协会有省行业协会,也有各地市的行业协会,均可以按照要求开展相应的工作。,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教育。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将电梯安全宣传纳入公益宣传内容,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电梯安全意识,引导社会公众安全文明乘梯。
12、 幼儿园、学校应当将电梯安全知识作为校园安全教育的内容。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加强电梯安全使用和应急救援知识宣传,引导乘客安全合理使用电梯。,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九条解读: 本条是宣传教育的要求。宣传教育工作不只是政府层面的职责,还需要通过媒体来宣传,更重要的是要从小教育,因此,规定了校园的教育环节,同时为落实主体责任,要求使用管理单位和维保单位也应当参加宣传教育。,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十条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电梯的质量安全负责,保证安全性能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电梯整机、主要零部件验收和溯源制度; (二)
13、明确电梯整机、主要零部件的保修期限,在保修期限内电梯出现质量问题的,应当予以免费修理或者更换; (三)对需要使用密码进行电梯调试的,应当无偿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不得设置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技术障碍; (四)保证电梯零部件的供应,提供电梯施工过程、安全运行和故障处理的技术指导,协助开展应急救援等专业技能培训; (五)对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六)提供的电梯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中,应当明确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及达到的要求; (七)因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电梯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及时告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并向
14、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十条解读: 本条是有关制造单位的义务要求。重点解决了设定保修期免费保修、不得设置密码、按需维保要求的问题。,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十一条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建设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电梯的选型和配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住宅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标准的规定,并与建筑物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保障正常使用和安全、救援、消防、无障碍通行的需要。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有关电梯配置中涉及工程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电
15、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在施工前,编制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现场安全生产要求,并检查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建设工程是否符合电梯安装使用要求。,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十一条解读: 本条是设计与施工的要求。电梯的选型配置不好,电梯土建结构存在问题,这些先天性不足问题都是直接影响今后使用的重大问题,也是无法解决的问题,因此本条作了相应的规定,要求相关监管部门通力合作,把好电梯源头关。,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十二条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和住宅小区的电梯,应当配备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视频监控设施。鼓励其他场所的电梯配备视频监控设施。 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时,电梯的安装、改造、修
16、理或者维护保养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十二条解读: 本条是有关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的要求。有些事故或者故障发生后,要取证相当难,所以很有必要要求电梯内装设视频监控。但是考虑到旧梯加装的成本,以及全面推行的可操作性问题,因此,规定只限制于公众聚集场所和住宅小区,这也解决了大部份的问题。这个项目拟列入电梯检验项目。另外,在安装视频监控的时候,往往不是由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或者维保单位实施,存在一定的安装风险,甚至影响电梯安全运行,因此本条对此作了要求。,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十三条新安装的乘客电梯应当配备能够实现远程监测功能的装置,并提供标准数据接口。 鼓励电梯使用管理单
17、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建立电梯远程监测系统,对电梯运行情况实施远程监测,提高故障预警、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十三条解读: 本条是有关远程监测装置和远程监测系统的要求。随着科技的进步,为了提高电梯管理效率,预防和减少故障,有必要配备远程监测系统,该系统包含了电梯设备本体的远程监测装置。考虑到旧梯加装的成本和可操作性,因此只要求新装电梯要装。远程监测装置有国家标准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物联网的技术规范(GB/T24476-2017),本规定中的标准数据是指该标准中要求的必须提供的通用数据,这些数据也将无条件传送到监控系统以及政府监管部门的管理平台中。,福建省电梯安全
18、管理条例宣贯,第十四条电梯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明确施工更换的零部件的保修期限,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应当依法予以免费修理或者更换。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自行购买的电梯零部件,其质量和安全性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禁止将报废电梯的零部件用于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十四条解读: 本条是零部件质量保证的要求。有些企业低价揽保,靠换配件获得不正当利益,损害使用业主的利益,有些利用废旧的零部件来维修,有些物业自行通过网上采购,质量难以保证,为确保业主的利益,因此本条对这些行为作了规定。,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十五
19、条电梯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或者电梯安装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电梯被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电梯交付使用时,应当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解读: 本条是电梯交付使用的要求。主要解决电梯未交付使用时,出现损坏事故等问题的责任难以认定问题。,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十六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符合城乡规划、房屋建筑、消防等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简化、便民的原则,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办法可以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十六解读: 本条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要求。由于是否加装电梯以及如何加装电梯,按照立法法的要求,不属于地方立法的范畴,因此本条只作了
20、原则性的规定,具体的加装要求以各设区市政府的文件为准。,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十七条在本省销售进口电梯,制造单位未在境内设立直销机构的,应当明确在境内注册的代理商,代理商应当持制造单位的授权文件,提前告知电梯所在地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由代理商履行制造单位的相关义务。,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十七条解读: 本条是有关销售进口电梯的要求。这是对特安法的细化,主要是要求代理商如何履行告知,以便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十八条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电梯安装后,建设单位尚未移交电梯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单
21、位; (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受托人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三)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四)出租配有电梯的场所,租赁合同中应当约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明确相关责任义务;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五)政府出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应当负责确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未确定使用管理单位的,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 鼓励委托电梯生产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作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十八条解读: 本条是使用管理单位的界定规定。按照电梯所处的不
22、同现状,逐一进行明确。并规定了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为了倡导电梯管理“一条龙”服务模式,因此加了鼓励条款,但由于电梯的管理不能千篇一律,也不能违反反龚断法的要求,因此只能采用鼓励的方式。,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十九条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对电梯使用安全负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电梯日常使用管理,制定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于易造成电梯损坏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及家具电器等物品的运载,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二)为电梯轿厢手机信号覆盖等通信网络建设提供便利条件; (三)采取在机房安装空调等通风降温措施,保证电梯机房内温度符合相关标准
23、要求; (四)对配备视频监控设施的电梯运行状况实行实时监控,监控数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 (五)停止使用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电梯,设置停用标志,并立即组织修理;需要停止使用电梯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应当公告停止使用的原因和预计修复时间;,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六)对电梯轿厢进行装修的,应当采用防火、环保的材料,不得影响电梯安全性能,装修后的电梯经制造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安全性能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签订规范化维护保养合同;维护保养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应当与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重新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八)乘客被困在电梯轿厢时,应当立即通知维护
24、保养单位或者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并及时做好被困人员的安抚工作; (九)按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十)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的名称和值班电话号码、维护保养单位的名称和救援电话号码、电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等,并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使用和值班人员在岗; (十一)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检测的要求; (十二)不得短接安全回路和安全保护装置,影响电梯安全运行; (十三)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十九条解读: 本条是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所应履行的义务要求。这些也是为确保安全而
25、确定的最基本的要求,主要是从多年来电梯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规定。,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二十条住宅小区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除应当遵守本条例其他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管理规约(包括临时管理规约)中应当规定电梯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日常运行费用和电梯更新、改造、修理等所需费用的筹集和使用规则; (二)在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应当约定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物业服务费用中电梯费用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公布,接受业主的监督; (四)电梯发生故障影响正常使用或者经检验、检测存在事故隐患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修理。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
26、应当及时将修理情况报告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应当在小区醒目位置公告相关情况。 电梯属于所有权人共有且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共有人应当书面约定电梯管理人,负责电梯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二十条解读: 本条是专门针对住宅小区的电梯设立的专项要求。重点解决住宅小区电梯长期存在的费用问题、责任义务问题、电梯坏了没人修问题、物业与业主间不信任问题,以及多产权电梯没人管理的问题。,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二十一条电梯的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日常运行费用和电梯的修理费用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 物业服务企业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日常运行费用和修理
27、费用的收取、管理和列支应当由电梯所有权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电梯的日常运行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从物业服务费用中支付。,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二十一条解读: 本条是电梯日常运行费用的承担要求。这里明确了日常费用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对有物业管理的,物业费中已经包含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和小额维修的费用,由物业费中支出,但对小额费用具体是多少钱,由合同约定。,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二十二条住宅小区电梯更新、改造、修理等所需资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筹集和支付: (一)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规定程序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二)未建立住
28、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电梯属于所有权人共有的,由共有人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分摊相关费用,电梯共有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对电梯费用筹集方案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所有权人代表协调解决。,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二十二条解读: 本条是一般情况下的资金筹集支付要求。这与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相一致,主要解决电梯更新、改造、修理等所需资金较大情况下的筹集问题。,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二十三条 住宅小区电梯出现紧急情况时,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立即进行应急维修(含更新、改造
29、、修理)的,应当按照规定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程序,专项维修资金代管单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符合拨付要求的,代管单位应当立即向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代管单位逾期不审核的,视为同意。 住宅小区电梯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按照规定使用紧急情况小额专项维修资金。 应急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后,组织维修的单位应当及时将使用维修资金总额及业主分摊情况在住宅小区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组织维修的单位有先行支付修理费用的,该费用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二条和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筹集。,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二十三条解读: 本条是紧急情况的资金筹集支
30、付问题。电梯处理不安全状态,可能危及生命等紧急情况下,应当进行马上修理,确保安全。一方面可以启动公维金紧急使用程序,另一方面可以使用小额专项维修资金,这是物业条例中新设立的一项资金,从公维金中独立出的一个资金,再一种可以先行垫付。,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二十四条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的,或者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三十台以上电梯的,或者使用五十台以上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电梯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义务。 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的,或者使用二十台以上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可以配备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电梯数量超过四十台的
31、,每增加二十台再增加一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二十四条解读: 本条是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的要求。是对特安法的细化,结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对设立机构和配备人员的数量,以及是否需要取证上岗进行了明确。,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二十五条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下列电梯安全管理职责: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查,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制止不安全、不文明的乘梯行为; (二)发现电梯出现故障
32、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电梯,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并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 (三)妥善保管电梯钥匙,确保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提示牌等警示标志齐全清晰; (四)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并配合实施救援,并做好故障记录; (五)监督并配合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签字确认维修保养记录; (六)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责。,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二十五条解读: 本条是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这些也是为确保安全而确定的最基本的要求,主要是从多年来电梯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规定。,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二
33、十六条电梯需要停止使用时,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梯启用。 电梯拟停用时间超过一年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自停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告知负责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启用前,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并书面通知负责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启用时已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二十六条解读: 本条是对电梯停用的要求。主要是防止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假报停、逃避检验,以及防止停用太长时间突然启用可能会造成事故。,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二十七条电梯有下
34、列情形之一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停止使用,及时予以报废,并在报废后三十日内向负责该电梯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手续: (一)电梯无法修复或者无改造、修理价值的; (二)电梯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结论为报废的。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报废电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梯投入使用。,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二十七条解读: 本条是电梯报废的要求。电梯本身没有报废年限的要求,但是由于有些电梯修理费用过高,超过新梯的2/3价格,或者再换配件也是故障频发,严重影响了电梯的正常使用,所以应当予以报废。,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二十八条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电梯改作公共使用,安装过程
35、未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的,应当补充进行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登记并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解读: 本条是自用电梯改公用的要求。主要是防止电梯使用单位逃避监督检验。,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二十九条乘客应当按照电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乘用电梯,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乘用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的电梯; (二)采用非正常手段开启电梯门; (三)拆除、破坏电梯的部件及其附属设施、各种安全标志; (四)运载超重货物或者乘用超过额定载重量的电梯; (五)无故拨打应急救援单位电话或者启动紧急报警装置; (六)玩耍、打闹、蹦跳、攀爬、逆行; (七)携带购物车、婴儿车乘用自动扶梯;
36、(八)运送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及家具电器等易造成电梯损坏的物品时,未采取安全防护、防洒漏措施; (九)有其他危及人身安全或者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二十九条解读: 本条是对乘客安全乘梯的规定。乘客的不文明行为直接对电梯造成破坏,甚至发生事故,因此有必要对其行为进行规范,并设立了处罚条款。,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三十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按照一梯一档的要求建立维护保养档案,配备与维护保养业务相适应的作业人员,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履行下列义务: (一)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向负责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
37、理部门进行维保单位信息登记; (二)在电梯显著位置公示电梯维护保养信息,信息至少应当包括维护保养人员、维护保养时间和维保后电梯的安全状况等; (三)对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对电梯维护保养等作业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作出记录; (四)与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签订规范化维护保养合同,不得将电梯维护保养业务转包、分包给其他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个人; (五)不得采用更改软件程序、变动硬件设施等技术手段设置技术障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六)不得短接安全回路和安全保护装置,影响电梯安全运行; (七)无法有效消除电梯故障、事故隐患的,应当书面通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暂停使用电
38、梯,并及时联系制造单位进行技术指导,消除故障或者隐患; (八)对新承担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做好记录,及时将发现的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告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并落实整改; (九)电梯维护保养的频次、项目和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 (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公布应急救援电话,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接到电梯困人故障通知后,三十分钟内赶到现场,并迅速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十一)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电梯安装使用与维护保养说明书的
39、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鼓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提升维护保养服务能力。,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三十条解读: 本条是电梯维保单位的义务职责要求。这些也是为确保安全而确定的最基本的要求,主要是从多年来电梯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规定。重点解决了转包分包问题、短接门锁问题、故障排除时间长问题、应急救援问题,以及按需维保的问题。,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三十一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发现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 (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三)使用存在严重事故隐患
40、、报停、报废的电梯; (四)违法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或者其他危及电梯安全使用行为的。 接到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三十一条解读: 本条是维保单位的报告义务要求。维保单位对所维保电梯的使用情况相对较为了解,能够及时掌握电梯的信息,对其赋予义务是很有必要的。,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三十二条省外企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业务和本省企业在省内跨设区的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应当在业务所在地设区的市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书面告知所在地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三十二条解
41、读: 本条是跨区域从事维保业务的要求。目前省内跨区域从事维保业务的单位较多,但都不太规范,资源配置、质量管理上参差不齐,因此有必要向监管部门告知,随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经依法核准后方可进行电梯检验、检测,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格。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负责。 鼓励非营利性、具有公正地位的社会机构经依法核准后从事电梯检测工作。,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三十三条解读: 本条是对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这将与即将开始的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相接轨。电梯检验是特安法赋予的法定职责,检测工作则有可能放开由社会
42、机构承担。,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三十四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检测,并及时向负责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电梯检验、检测信息。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出具检验、检测意见通知书,提出整改项目和整改期限,整改期限超过原检验、检测有效期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停止使用电梯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三十四条解读: 本条是对电梯检验检测过程的要求。主要是对特安法的补充,重点解决在整改期内的电梯是否能够边使用边整改的问题。,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三十五条电梯安装、改造
43、、修理单位或者使用管理单位对检验、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电梯检验、检测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书面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检验、检测机构逾期未答复的,可以自答复期届满或者收到答复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验。受理复验申请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其他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复验,并在三十日内出具复验结论。,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三十五条解读: 本条是对检验有异议的处理要求。重点明确了处理时限。,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三十六条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
44、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并根据评估意见增加维护保养频次和项目,或者对电梯进行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 (一)电梯使用年限达到十五年的; (二)受水灾、火灾、地震等灾害影响的; (三)故障频率高,影响电梯正常使用的。,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三十六条解读: 本条是电梯需要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的情形要求。对老旧电梯的使用年限进行了界定,对评估单位的资质要求进行了明确。,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和人员、装备保障,对没有物业管理、维护保养和维修资金的电梯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应当落实整改责任主体和资金安排
45、,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三十七条解读: 本条是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其中相关部门即是第四条所述及的部门。重点在于落实资金安排的职责上。,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电梯的产品质量、运行状况、维护保养质量、定期检验、检测情况和远程监测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向社会公布;对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故障频率高且投诉多的电梯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46、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三十八条解读: 本条是部门监管职责的要求。对日常监督检查的内容进行明确,以及形成多元共治的机制原则要求,具体要求由政府联席会议确定。,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电梯安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并向公众开放查询服务。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建立的电梯远程监测系统应当接入电梯安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三十九条解读: 本条是信
47、息服务平台的要求。目前全省各地已基本建立了应急救援平台,正在逐步推进物联网建设,第十三条所述及的远程监测系统以及电梯远程监测装置的信息将与电梯安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相对接,实现大联网监管。,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建立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作业人员的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定期公布评价结果。,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四十条解读: 本条是信用评价体系的要求。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对于规范约束电梯使用、维保、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的行极为重要。目前我省已实施的电梯维保单位等级评定工作已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48、,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与电梯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的工程质量和房屋建筑电梯选型、配置加强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对受托管理电梯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电梯日常使用管理职责加强监督。,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四十一条解读: 本条是住建部门和房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电梯的诸多管理环节与其紧密相关,如土建工程、物业管理、公维金使用、加装电梯等。,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本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构建由电梯
49、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健全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义务应急救援组织。,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四十二条解读: 本条是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的要求。主要是从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考虑,构建联动救援机制。,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电梯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员给予奖励。,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四十三条解读: 本条是举报奖励的要求。鼓励全民参与监督电梯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确保电梯安全
50、运行。,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六章法律责任解读: 本章是对特安法、特安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补充和细化,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一些直接处罚的条款要求,处罚力度上更大了,如第四十九条中对维保单位的不履职行为、第五十条短接安全回路的行为、第五十二条乘客的不文明行为等,其余的需要责令改正的罚款金额也较高。,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解读:这里的使用管理单位与特安法中所述的使用单位表达的是一个意思,只是电梯在实际使用中,物业或者管理人都只是负责管理工作,因此描述为使用管理单位更为贴切。,福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