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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调试工作管理办法1.各单位的职责1.1项目公司职责1) 组建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报安徽电气建筑第一公司批准;2) 组织项目机组的启动,督导工程公司做好机组启动试运、验收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启动试运中有关工期进度、试运管理和重要设备质量方面的重大问题;3) 在机组整套启动前,负责完成各项生产准备工作;4) 组织试运机组的试运环境、条件及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考核;5) 组织工程总结和机组达标、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1.2项目部职责1) 组织成立试运指挥部,报项目公司批准;2) 负责组织编制启动试运管理制度,参加审查调试大纲及整套启动调试措施、调试报告,全面协助试运指挥部做好机组启动试
2、运全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参加试运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协调、交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日常工作;3) 协调解决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外部关系等,对机组调整试运质量进行监督检查;4) 负责整套启动试运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对机组的质量、安全、进度全面管理,确保机组整套启动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技术规范、标准、验收规程以及达标的要求进行,确保整套试运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移交生产,形成生产能力;5) 在整套启动工作中确定机组调试过程中急需设备的采购,审批启动中损坏设备的更换,确定机组整套启动过程中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数量和清单。1.3调试承包商职责1) 接受试运指挥部的领导,负责整套试运的组织工作;2) 负责编制调试大纲、启动
3、试运网络图、分系统及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的措施,并进行技术交底和实施;3) 编制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计划及进度计划;4) 编写重要辅机运转、分系统调试范围的调试措施;5) 参加分部试运后的验收签证;负责组织整套启动调试项目的质量验收签证;6) 全面检查启动机组所有系统的完整性和合理性;7) 担任整套试运组组长,组织协调并完成启动试运全过程中的调试工作;8) 负责提出解决启动试运中重大技术问题的措施或建议,填写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9) 参加各主要辅机的分系统试运工作,确认各辅机具备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条件;10) 在整套启动试运中,承担指挥工作,参加试运值班,主持整套试运组交接班会议,指导运行操作及对
4、设备系统进行调试,按照调试措施进行各项调试工作,逐步投入各设备系统及各项保护、自动、顺序控制装置,接带负荷,使机组达到满负荷安全稳定运行,完成168小时试运行;11) 对机组在试运中发生的设备损坏、人身事故或中断运行的事故参与调查和分析,提出对策;12) 整理调试记录,编写调试工作总结和调试报告,在机组移交试生产一个半月内交给工程公司;13) 在机组移交后继续完成合同未完的调试项目。1.4安装单位职责1) 在试运阶段全面接受试运指挥部的领导,执行指挥部的各项决议;2) 担任分部试运组长,组织分部试运工作,协调各有关单位的配合协作,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研究解决分部试运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完成分部试运
5、工作及其验收签证;3) 负责组织各专业组根据全厂设计范围,编制单体试运的项目清单(电机、阀门、执行机构等),根据项目清单、调试大纲编制网络进度计划;4) 编制单体试运的措施,组织交底和实施,单体设备试运结束时组织验收签证;5) 完成启动试运所需要的建筑、安装工程和试运中临时设施的施工,做好试运设备与运行或施工中设备的安全隔离,负责设备系统的临时标牌制挂;6) 消除试运中暴露出的施工缺陷,接受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委托,消除非施工原因造成的设备缺陷;7) 提交单体试运的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配合设计单位做好竣工图;8) 负责向运行单位办理设备及系统代保管签证;9) 参加并配合机组的整套启动试运工作,负
6、责整套启动试运范围的设备和系统的维护、检修、消缺工作,参加整套试运的签证工作。10) 机组移交试生产前,负责试运现场的安全、消防、治安保卫、消缺检修和文明启动等工作;11) 试生产阶段和工程质保期内,继续负责消除施工缺陷;12) 按时提交与机组配套的所有文件资料、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等。1.5运行单位职责1) 做好机组生产运行规程的编制和运行人员上岗培训工作;2) 参加分部试运及其验收、签证,对建筑物、设备系统代保管;3) 做好运行设备与试运设备的安全隔离措施和临时连接措施;4) 组织编制运行规程、操作标准和绘制系统图,按机组试运进度和电网要求提供电气、热工保护、控制定值,在单体试运前编制完机组
7、、系统、设备的运行报表、技术台帐、班组台帐以及相关规章制度;5) 根据启动试运措施及运行规程的规定,从机组分部试运开始进入现场在调试人员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启停操作、运行调整、事故处理和文明生产,对运行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6) 根据试运计划,与电网调度提出和沟通并网事宜;7) 按电网公司的新建发电机组启动试运行阶段可靠性评价办法规定,对机组在启动和试运行阶段的启动、停止和运行情况进行可靠性统计和评价;8) 从试生产期开始,对试生产机组的运行方式、生产调度、设备及缺陷、消缺计划、安全生产、运行记录等进行全面管理,对机组的安全运行、正常维护以及事故处理全面负责;1.6项目监理机构职责
8、1) 负责机组启动试运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主持调试大纲的审查,负责调试措施的审核,跟踪调试过程,检查确认试验结果;2) 组织检查机组启动试运应具备的条件;3) 组织分部试运、整套调试的质量验收和检查评定签证,负责对调试过程中各施工承包商进行的工作(如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审查和缺陷统计及验收等)进行监理在,负责完成监理总结;4) 组织设备及系统代保管工作;5) 组织、统计、确认试运行中的设备缺陷处理情况。6) 及时确认并回复调试所发出的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等文件;7) 参加与调试有关的各种会议并提出意见。2.调试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2.1调试的调试安全管理要求1) 工程的调试单位全面协助试运指挥
9、部,保障机组启动调试安全顺利进行。调试期间的安全管理纳入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体系,调试单位接受工程安委会的领导。2) 调试单位成立相适应的安全组织机构,全面负责现场机组调试的安全,服从项目监理机构在安全、文明调试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3) 调试项目经理是现场调试的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各专业调试负责人在调试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本专业调试的安全管理工作;各专业设专(兼)职安全员,协助各专业负责人做好本专业的现场调试安全工作。4) 调试安全第一负责人对调试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5) 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和调试单位及调试内部在进入现场后应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所有参加调试的人
10、员都应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安全专职人员应经过国家或有关上级部门培训,持证上岗。6) 调试工作开始前,各项调试措施中安全措施已经编制,并按程序得到批准。调试人员应对调试安全详细交底。 7) 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要求参加调试工作的运行人员的安全培训完成,运行的反事故规程已编制完成,运行操作人员已经过事故演练与25项反措的专门培训和交底,考核合格。8) 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负责机落实机组整套启动调试中安全、环保、消防的条件已经满足要求,重点部位的临时消防设施配备合理。9) 在机组调试过程中,调试人员应认真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具体内容,调试单位应编制机组调试危险源控制措施,
11、对试运阶段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并按由调试监理应负责督促这一工作实施。2.2调试的质量管理a) 现场调试单位质量管理要求1) 承担工程项目调试任务的调试单位应根据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符合工程实际的项目调试质量管理体系;2) 建立项目的调试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调试项目经理为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对工程的调试质量负责;3) 各调试专业负责人应认真贯彻执行质量计划和进行质量活动;4) 调试各专业应设立专门或兼职的质量员,负责对调试的质量进行控制。b) 调试质量计划1) 在机组调试工作开始前,调试单位应按照验标、启规、调规、达标等有关调试质量方面的要求,以及各类设备设计、生产厂家的性能指标、系统设计文
12、件的技术指标,编制调试质量计划。2) 调试单位的调试质量检验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调试措施(方案)编写清单调试措施(方案)审批权限清单调试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调试项目验评表调试签证项目清单3) 项目监理机构、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对调试质量检验计划讨论、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2.3调试进度计划管理调试进度计划由调试承包商编制,调试承包商按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的里程碑节点的进度为主要依据编制机组调试总体进度计划。调试项目的责任单位在调试工作开始后编写周调试计划和重大调试节点的计划。试运指挥部负责调试计划管理,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调试进度的拖延、脱期及时采取措施解决。3.施工总平面管理
13、本期工程由于分多标段招标,择优确定施工承包商,因此将有多个施工承包商同在一个施工现场工作,为使本工程施工能规范、有序、安全文明地进行,本施工组织总设计已对施工场地划分作了统一安排,各施工承包商均需按总平面规划进行布置,并服从项目部及项目监理机构的协调与调配。遵守本施工组织总设计的施工总平面管理的有关规定,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管理是施工质量管理、环境控制中涉及因素多、综合性强的一个重要管理环节,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因此对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设、各种设施、力能布局、器材堆放、场地高程的控制等都要按照总体规划。由于各项目的施工场地
14、条件各异,施工总平面布置应根据项目的现场情况,本着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的原则进行管理。项目部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并督促检查各工程施工承包商及其分包单位执行。施工总平面实行模块化管理,各分隔区域均应挂牌,严格区分施工区域、加工区域、组合区域、仓储区域、办公区域,以保证各专业区域的相对独立,方便管理。4.管理分工项目工程管理部是本工程现场施工总平面管理主管部门,如要变更经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交通和力能供应原则及涉及其它施工现场设施,都应经项目工程管理部批准后才能实施。由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施工用电主干网进行统一管理,以满足施工现场的水、电供应,保证现场施工文
15、明有序。项目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主道路的管理。施工承包商自行布设的水、电线路及道路由施工承包商负责维护、管理。施工方发生分歧时,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进行协调,必要时由项目工程管理部予以裁定。现场施工总平面的具体协调与管理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项目部对其管理工作给以支持、检查、督促和考核。各施工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及施工总平面布置进行施工,各施工承包商应在划定的区域内设置施工生产临时设施,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和项目监理机构的指挥与协调。各施工承包商及其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如发现地下管沟(线)和地面构筑物及基础在平面或竖向布置上局部相碰,需书面向项目工程管理部提出,经项目
16、工程管理部研究后,以书面联系单形式通知施工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接到通知后再进行修改。各施工承包商对有关施工场地的使用、临时设施的建设、现场道路及各种力能管线布置,安全、防火、排水等措施的实施,必须接受项目部主管工程师的监督与管理。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工程管理部做好施工总平面的监督与管理。5.施工总平面管理的要求施工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所划定的用地范围,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所承担工程项目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绘制其施工总平面。该施工总平面随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项目监理机构、项目部审核。施工承包
17、商应加强对施工中危险品、化学品的运输、装卸和贮存的管理,设置独立的危险化学品库房贮存,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举行分类分区贮存,标识清楚,设置必要的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辐射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举行维护、保养。施工承包商不得在其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建筑和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施工道路作为施工场地。施工承包商的施工场地不得随便开路口。施工承包商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保卫、防火、管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及生活环境负责。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
18、水排放都要妥善处理,对现场的垃圾箱、废物箱、垃圾临时堆放场进行定置规划,对混凝土搅拌站的沉淀池、现场污油池、化粪池设置和排放去向要有详细规划设计,并报项目监理机构、项目部审核后实施,不得随意乱放、乱排,污染环境。项目监理机构、项目工程部对现场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随着施工阶段的变化和实际需要,项目部有权统筹安排,重新调配使用施工场地。各施工承包商均不准擅自断路、断电、断水、断通讯,如因施工需要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申报,通过工程协调会进行安排或由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后报项目工程管理部批准方可实施。施工现场埋地布置的力能和通讯管、电缆及排水管线应由责任施工承包商在地面设置警示标志。如因施工承包商野蛮施工造成
19、中断及损坏的,由责任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恢复。对工程或其他施工承包商造成重大损失时,应由责任单位进行赔偿。设置在施工现场的测量控制网标石,各施工承包商应予保护不得破坏和随意移动。各施工区域的环境卫生实行分片包干管理,划分责任区,并有明显标记便于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应建有排水沟网络以保证现场不积水,保持排水畅通,符合有关的环境卫生标准要求,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适当,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上墙。场区道路、组合场、施工作业区要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按工程需要及时调整,配备维护人员保证正常使用。施工承包商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已施工
20、完毕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其所建的各种临时建筑与设施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或由项目部按规定合理调配给其他施工承包商使用,有关施工承包商不得借故拖延或私自处理。6.施工场地及临建凡进入工程现场承担施工的任何施工承包商,在开工之前必须向项目工程部递交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该施工组织设计应对临设布置、主要施工机械布置、场地安排、力能布置及要求、环保及消防措施、卫生设施及污水排放、施工人员数、交通运输等作详细说明并附图。各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用地的四角坐标一旦经批准后,应督促检查各方严格按项目部批准的坐标布局,不得超越。施工临设力求布局合理,外观统一美观。各施工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因特
21、殊措施需要增加场地和现场的临时生产设施时,需提出书面申请,报监理部审核,项目部批准后,由项目部平衡协调解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施工承包商在现场不设机动车油库(不包括特殊用油库)。如确因工作需要设置时,由项目工程管理部会签。施工承包商在生活临建、施工临建、库房临建布置时,须充分考虑防火距离和消防通道,须配备足够的防火器材和设施。临时建筑物与易燃材料堆放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贮存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库房,必须布置在比较安全的地方。施工承包商应建立相应的维护管理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确保防火、防护措施的落实。施工承包商的射源存放库应设在项目部指定地点。射源库房设计、
22、射源库的安全距离以及射源库的管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条例和标准的要求。射源库建成后,应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测许可,库房周围应设围栏及醒目的警示标志。射源应指定专人管理,存放容器必须加锁,有严格的防盗措施,并定期检查。材料、土方、设备器材的堆放必须按项目工程部指定的地点堆放。一般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划布置执行,特殊情况另行申请并经监理审核、项目工程部批准,各种物资必须整齐稳固、标牌清楚醒目,摆放有序,符合保管条件的要求并符合安全防火标准,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备。项目工程管理部应督促各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完工后,做到工完场清,临设在完工后一个月内清退完毕。工程决算款需经项目工程管理部、设备物资部
23、、计划财务部会签后方可提取。7.现场力能供应管理各施工承包商使用前,应先提出申请,并与项目部办理有关协议和手续,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向项目部交纳费用。主干线检修或停止使用时,应事先(提前两天)通知有关施工承包商以便进行必要的准备(事故除外)。施工承包商使用力能管线,需要和力能主干线连接时,应由需用的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部批准后实施。项目部对水、电的供应进行控制。在合同签订后,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施工承包商,除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力能需求作出描述外,由施工承包商对供水、供电提出书面申请(附容量、位置、管径及走向布置图)报项目工程部经审查批准后在指定位置接引。各施工承包商均从
24、相关箱式变电站的低压回路上引接施工电源。各施工承包商受电、受水后,需延伸到其各工作面的工作均由施工承包商自行负责。为便于日后的管理,各施工承包商应向项目部提交其在临设内的地下管线布置图,注明管径、标高等。项目公司负责提供进场道路及电源、水源等施工力能的接入,项目部负责厂内施工总平面布置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管理。项目监理机构对各施工承包商内部的用水、电进行检查监督,如发现危害安全情况,有权先停用并告知安监员,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应进行检查确认。执行停水、停电的审批制度。各施工承包商因施工需要停水、停电作业时,必须在停水、停电的前一天报项目工程管理部同意后,由水、电管理单位执行。执行工作票制度。管
25、理单位对10kV线路的切换、停、送、箱式变压器更换拆迁、供水母管检修停水等作业,必须严格办理停送电(水)申请和工作票制度,提前一天通知项目工程管理部批准后执行。各施工承包商如因施工不慎或人为造成停电、停水需立即告知项目工程管理部和管理单位,以便及时抢修,避免触电事故和影响工程。各施工承包商应本着节约能源的原则,加强内部管理和职工教育,减少能源的浪费,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检查。施工用电、用水均按表计费,由项目部按有关规定收取。为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施工承包商应安全用电、用水,未经项目工程管理部同意,不得在供电的线路上和主水管上擅自搭接和开口,不得在其内部分支线(管)上向其它单位和个人转接
26、、转供,否则项目工程管理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处以罚款。各施工承包商因工程转移或工程竣工时,项目工程管理部应检查水源、电源已及时切断并拆除分支。各施工承包商要搞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污水排放要符合当地环保要求,厕所应配备化粪池。其排水用管道引入允许排放的位置或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定期抽排。8.施工道路管理各施工承包商在自己的施工场地内应合理地设置与主干线相联接的施工道路。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道路如与己移交生产或已建成的地下管沟交叉时,必须经项目工程管理部主管人员审查同意后,按施工车辆最大的吨位设置过管沟保护措施。为确保大型机械在施工区内顺利作业,各施工承包商除对道路已建成的地下沟管做好保护外,还应根
27、据其最大轮压和轮距进行路基压力验算。软土或回填土的路基应进行压实和加固处理。施工现场需要对大型吊装机械移运时,必须事先对跨越的地下管线进行加固处理和上部架空线抬高能够通行后方可进行。 “四超”件进厂或场内运输,必须由责任施工承包商提前三天提出申请,并办妥“四超”件运输相关审批手续,按批准的指定时间、路线运输。重大、主要设备进厂必须由责任单位提前五个工作日通报,经工程协调会安排,按指定路线进厂。施工承包商的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自身整洁,有防止运输物料散落的措施,以保证现场道路的整洁畅通,如发生散落,责任单位必须及时负责清理。土方施工阶段土方运输车辆必须按指定的道路行驶,并安排足够的人员进行道路的清扫
28、。停在主干道上作业的大型起重机械,应保证其它车辆能顺利通行。如需阻路作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项目工程管理部同意后方可封路。必要时施工承包商应负责修筑便道,以保证其它车辆和消防急救车辆通行。施工承包商如工程需要需在主干道路或已移交生产的道路上施工时,施工承包商应提出断路、占路的书面审请并附施工方案,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项目工程管理部批准后方可开工。并在相应部位设置临时围栏及警示标志,夜晚应有警示灯,并应在批准的规定时限内完成施工及覆盖恢复。各类履带式机械、重型压路机械及超重件运输机械进厂路线,施工承包商必须按批准的指定的路线通行,否则对道路及地下设施造成的破坏由当事施工承包商负
29、责修复或赔偿损失。各施工承包商履带式行走机械在通过已建好的混凝土路面时,均应在地面上铺设木板、输送皮带等保护材料,以保护路面,不得损坏路面、路肩和路沟。如损坏,由责任单位修复并视情况予以罚款。施工承包商自行管理、使用的施工道路的清洁和维护工作,由施工承包商自己负责;公用施工道路由项目部划分责任区域,按照区域的划分,由相应的责任施工承包商负责清洁和维护。施工用车辆及交通车不用时,应当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地,交通车不得长时间停放在施工现场。手推车在施工现场应停放在不影响他人施工区域及通道处。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机动车辆、机械施工设备的驾驶员和操作人员必须有合格的驾驶证、操作证,严禁无证驾驶,酒后开车。
30、所有机动车辆应限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等按在施工区域内划定的停车区域停放,主厂房内不准停放自行车及骑车穿行。9.土石方管理施工承包商在厂区内取土和弃土,由项目部负责调配,施工承包商不得随意堆取土或弃土,更不得以商品转卖其他单位。施工承包商在施工前编制土石方平衡表,建议弃土、取土的场所,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和石渣,不可堆放在现场。项目工程管理部将对弃土堆放作出统一安排,并督促施工承包商做到弃土一律堆放在指定的堆场内。施工承包商应及时运到项目部指定地点,并服从堆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保证堆场道路畅通。不得乱堆弃土,堵塞道路及排水系统。当承担土石方
31、工程的承包方不听调度和劝阻,随地乱倒和阻塞厂内临时堆土场地时,应责成承包方限期清理。如承包方不按时清理时,项目部有权另外组织其他单位清理并对承包方处以罚款。罚款额度为清理费的二至三倍,在其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严格做到文明施工。各施工承包商的工程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各施工承包商施工点要求每日清扫,工作面要求三天一清扫。建筑垃圾一律倒入指定垃圾场。现场的各种材料、工器具、脚手架、模板一律要堆放整齐,做到有条不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均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执行。项目部组织不定期的检查,以保证现场的整洁。10.施工废弃物管理项目工程管理部会同项目监理机构划定临时弃土、施工废弃物
32、和生活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各施工承包商应及时收集责任施工区域内的施工废弃物及垃圾运至指定区域堆放。施工过程中的弃土与建筑废弃物及垃圾应当分开堆放,建筑废弃物及垃圾不得用于回填。施工承包商如要在主厂房及其他施工责任区内设立临时施工废弃物堆放点,必须事先征得项目工程管理部同意,在该项工作完成后,就必须将废弃物清运出场。主厂房内不准堆放可燃废弃物,可燃废弃物需随时清除。大宗材料设备运输包装物,空电缆盘应由责任施工承包商及时清运处理。施工区域及施工生活区域内的生活垃圾由该区域责任施工承包商负责及时清运出场或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有毒、有害废弃物等必须定点存放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焊接场地地面无焊条或焊条头,
33、焊接设备集中管理、布置,完工后,电焊线、氩气、乙炔皮管必须全部收回。11.现场消防管理施工现场由项目部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根据合同要求建设常规水消防管线及消防栓。各施工承包商在其施工区的重点消防部位设置足够数量的专用消防灭火器材及装置,并定期指派专人检查、更新、维护。消防器材应布置在明显的位置或有消防器材位置的指明标志。各施工承包商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对划定责任区域内消防工作及消防器材配置定期作巡视检查,并将检查处理结果记录在案。在施工区内任何动火作业必须按动火审批规定办理手续。各单位专职消防人员必须参与三级动火检查、审批及监护。有权制止违章违纪动火作业。各施工承包商应当根据各自施工特点制订出
34、在气候干燥、酷暑、严寒、大风、暴雨等恶劣气象条件下及使用易燃、易爆工作介质施工时的消防安全措施,并落实实施。施工承包商应有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现场消防的日常管理,参照DL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条文要求配置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及设施。除规定的禁火区域外,控制室、集控室、电器开关室及重要、精密设备施工区域禁止吸烟并设置禁烟标志,施工现场禁止游动吸烟。特殊场所如油库、木工间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在施工场地总平面布置图上标明,配置必须的消防器材,设置“严禁烟火”的警告标志。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氧气、乙炔库、油库,电气设备及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严禁穿锦纶衣服和带钉子的鞋进入氧气、乙炔库、油库。12.现场
35、保卫管理各施工承包商对本单位责任施工区域内保卫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制定和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制度,配备一定数量的警卫人员。主厂房主要进出通道口、划定的封闭施工小区出入口、露天及室内库区、已进设备的电气及热工控制室等门口均应设立警卫岗并派人值班。库区等重要场所还须设置充足的照明。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应通过施工区域大门出入,并接受门卫对“出入许可证”的查验。骑车人员必须下车推行进出。施工车辆及交通车应按规定的进出大门出入,并在通过门口时减速行驶,接受检查。施工车辆、手推车及施工人员装载或携带施工机具、施工工器具、施工材料或废旧处理物资出施工区均必须按规定办理“出门许可证”,并经门卫查验核对后放行。施工承包商应根据当地公安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临时居住手续并执行有关当地的治安、保卫的有关规定。各施工承包商有责任管理约束好本单位所属全部施工人员及其家属,遵守国家、地区及本工程有关治安保卫的各项规定、制度。杜绝刑事犯罪事件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