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GT C21-02-2014 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技术规程.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JTGT C21-02-2014 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技术规程.pdf(4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JTG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推荐性标准JTG/T C21-02-2014 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技术规程 Specifications of Satellite Imagery Mapping in Highway Engineering 2014-06-10发布2014-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w w w .w e b o o s .co m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推荐性标准 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技术规程 Specifications of Stellite Imagery Mapping in Highway Engineering JTG/T C21-02-2014 主编单
2、位: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实施日期:2014年08月01日 良交通去版社肤份有限司 w w w .w e b o o s .co m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公 第26号 主七 口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王程 卫星图像测绘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发布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技术规程(JTG/T C21-02-2014), 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技术规程(JTG/T C21-02-2014)的管理权 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勘 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 请各有
3、关单位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 函告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 区创业路18号,邮政编码:430056),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4年6月10日 2014年6月23日印发 w w w .w e b o o s .co m 前曰 目IJ1=1 根据交通运输部厅公路字(2011J 115号文关于下达2011年度公路工程标准制 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公路 工程卫星图像测绘技术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的制定工作。 1m或更高地面分辨率的卫星图像,己
4、能满足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的需要。我国公路 行业自2001年研究并应用1m或更高地面分辨率的卫星图像进行公路建设以来,各勘 察设计单位结合工程建设特点对卫星图像进行了大、中比例尺数字化测绘及设计集成应 用。为科学、合理地确定卫星图像测绘技术指标,统一指导工程实践,本规程编写组在 总结、归纳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研究与工程应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特点,对相 关技术指标进行了充分验证。 本规程共有11章和2个附录,分别为:1总则、2术语、3资料搜集与技术计划制 订、4卫星图像数据采集、5卫星图像控制测量、6卫星图像调绘、7卫星图像区域网平 差、8数字高程模型生成、9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10数字线划地形
5、图生产、11地形图 修测、附录A地形要素分类及属性和附录B地形要素变化率计算方法。 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函告本规程日常管理组,联系 人:陈楚江(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8号,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邮编:430056;电话:027-84214097;传真:027-84214349;邮箱: 咛chenvip. 163. com) ,以便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编:陈楚江 主要参编人员:赵喜安明洋余绍淮 王刊生胡爱华张霄 主审:黄文元 w w w .w e b o o s .co m 目次 目次 1 总则- 2
6、 术语3 3 资料搜集与技术计划制订. 3. 1 资料搜集- 3.2 资料分析 3.3 技术设计书编写6 4 卫星图像数据采集.7 4.1 一般规定7 4.2 卫星图像地面分辨率选择7 4.3 卫星图像采集 4.4 质量检查9 4.5 资料提交9 5 卫星图像控制测量.10 5. 1 一般规定.10 5.2 图像控制点布设.10 5.3 图像控制点测量 5.4 资料提交13 6 卫星图像调绘.14 6.1 一般规定14 6.2 调绘范围确定.14 6.3 地物与地貌调绘14 6.4 资料提交16 7 卫星图像区域网平差.17 7.1 一般规定17 7.2 卫星图像连接点选择17 7.3 卫星图
7、像坐标量测 7.4 卫星图像区域网平差 7.5 资料提交19 8 数字高程模型生成.20 8. 1 一般规定20 8.2 数据采集.20 w w w .w e b o o s .co m 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技术规程(JTG/TC21-02-2014) 8. 3 数据处理21 8.4 质量检查2 8.5 资料提交23 9 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24 9.1 一般规定24 9.2 数据处理24 9.3 质量检查2 9.4 资料提交26 10 数字线划地形图生产27 10. 1 一般规定27 10.2 数据采集27 10. 3 数据编辑28 10.4 质量检查29 10.5 资料提交.30 n 地形图
8、修测.31 11. 1 一般规定.31 11. 2 数据采集与编辑31 11. 3 质量检查32 11. 4 资料提交32 附录A地形要素分类及属性.33 附录B地形要素变化率计算方法35 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M 2 w w w .w e b o o s .co m 总贝IJ 1 总则 1.0.1 为适应我国公路建设需要,规范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工作技术要求,制定 本规程。 1. O. 2 本规程适用于采用卫星图像测绘公路工程1:2000、1:5000、1:10 000数字高 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线划地形图。 1. O. 3 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的数学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绘成果
9、坐标系统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当搜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的大地点有困难时,坐标系统可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或1954年北京坐标系。 2 测绘成果高程系统宜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当搜集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水 准点有困难时,高程系统可采用1956年黄海高程系。 3 投影面的选择应使测区内投影长度变形值小于25mm/km。 1. O. 4 地形类别划分应符合表1.O. 4的规定。当地面坡度与相对高差有矛盾时,应 以地面坡度划分为主。 地形类别 地面坡度(0) 相对高差t:,.h(m) 表1.O. 4 地形类别划分 平原|微丘 3 3运10 t:,.h20 20,t:,.h 80 1
10、. O. 5 基本等高距应依据地形类别按表1.O. 5确定。 表1.0.5基本等高距(m) 成图比例尺平原微丘 1:2000 1.0 1.0 1:5000 1.0 2.0 1:10000 2.0 2.0 1. O. 6 地形图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物点平面位置中误差应小于表1.O. 6-1的规定值。 重丘山岭 10,25 二三25 80 t:.h 20 观测次数(次)双基站1,单基站33 5.3.3 平面位置导线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表5.3.3导线测量技术要求 导线类别地形类别 路线全长边数测角中误差方位角闭导线闭合差距离往返测较差 (图上mm)(条)( ) 合差()
11、 (图上mm)(图上mm) 平原、微丘3500 12 20 运24/ 0.5 附合导线 重丘、山岭4500 15 20 运24/ O. 7 支导线 9 3 20 3 (+bD) 一一一 注:1. n为转折角个数。 2.a为标称精度中的固定误差(mm);b为标称精度中的比例误差(mm/km);D为边长度(km)。 5.3.4 卫星图像控制点的高程测量可采用水准测量、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或全球 导航卫星系统高程测量。 5.3.5 水准测量应起闭于高程控制点。水准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节点间或节点与高级点间的长度不得大于表5.3.5中规定的水准路线长度的o.7倍。 表5.3.5水准
12、测量技术要求 水准路线长度L 观测次数 往返较差、附合或闭合 每公里观测 (km) 视线长度 路线闭合差(mm) 高差全中误差 (m) (mm) 附合或闭 支线 附合或支线或与 平原、微丘重丘、山岭 合路线闭合路线已知点联测 :0:;20 :0:;6 军军3:0:;100 往一次往返各一次 运40/运12/ 一一 注:n为测站数。 5.3.6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3.6的规定。 表5.3.6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技术要求 每公里观测 路线长度最大边长 垂直角指标差垂直角对向观测附合或闭合 高差全中误差测回数较差较差高差较差路线闭合差 (mm) (km) ( m) (测回)(
13、) ( ) (mm) (mm) :0:;20 :0:;6 600 中丝法 ;:;:.2 :0:;25 运25 刮0ji5运40!I五 注:D为光电测距边长度(km)。 一12一 w w w .w e b o o s .co m 卫星图像控制测量 条文说明 大量试验资料证明,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距离大于600m时,受大气折光的影响 将突然增加,故规定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其边长应小于或等于600mo 5.3.7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高程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高程测量观测技术要求应按表5.3.2中有关规定执行。 2 宜采用似大地水准面模型进行高程转换。不具备条件时,平原、微丘地区,应
14、 在测区联测不少于6个均匀分布的高程控制点;重丘、山岭地区,联测距离小于5km 时,宜联测3个包络图像控制点的高程控制点,联测距离小于lkm时,可联测1个高 程控制点。 3 应对图像控制点进行高程精度检查,检测点数应不少于全部图像控制点数的 10% ,且应为3个以上。 5.4 资料提交 5.4.1 卫星图像控制测量应提交下列资料: 1 仪器检定证书; 2 原始记录于簿; 3 图像控制点联测略图; 4 图像控制点标定与点位略图; 5 图像控制点计算成果及说明; 6 技术总结。 5.4.2 测区有多个投影带或技影面时,不同技影带或技影面分界附近的图像控制点 应同时具有不同投影带或技影面的计算成果。
15、 一13一 w w w .w e b o o s .co m 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技术规程(JTG/TC21-02一2014) 6 卫星图像调绘 6.1 一般规定 6.1.1 卫星图像调绘应包括调绘范围确定、地物地貌调绘与补充测量和资料提交工作。 6.1.2 卫星图像调绘可采用先内后外法、先外后内法或内外体化法。 6.1. 3 卫星图像调绘宜以内业判读为主,外业调绘为辅。内业能直接判读的部分可 不进行外业调绘。 6.1.4 云影遮挡、植被覆盖严重的区域应标示出范围,并进行实地补测。新增地物 应进行实地调绘或补测。 6.2 调绘范围确定 6.2.1 调绘的卫星图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卫星图像宜
16、根据工作区范围适当裁剪。 2 卫星图像调绘接边处重叠度应大于10%,在重叠范围内绘出接边线。 3 调绘范围标绘应绘在卫星图像立体重叠范围内,距卫星图像边缘应大于10mm; 接边线宜避免与线状地物重合或分割居民地。 6.2.2 复杂地区调绘作业时,调绘图像比例尺应不小于成图比例尺2倍。 6.2.3 应对全线调绘范围绘制调绘接图表,并注明卫星图像编号、测段号。 6.3 地物与地貌调绘 6.3.1 居民地及设施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居民地的表示应准确反映居民地特征,分清主次街道与外围轮廓。 2 居民地及设施宜根据类别和性质及成图比例尺要求进行综合取舍,地物较密集 地区宜选择经济价值较大且与公路设
17、计有直接关系的突出地物加以表示。 -14- w w w .w e b o o s .co m 卫星图像调绘 3 1:2000地形图调绘,房屋应注明材料,两层及以上楼房应注层数;1:5000、 1: 10 000地形图调绘,房屋可不注层数。 6.3.2 独立地物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依比例尺表示的地上独立地物应调绘外轮廓,填绘符号;不依比例尺表示的, 应准确表示其定位点和定位线。 2 散坟宜按实地位置调绘;坟群调绘范围,应散列配置符号。 3 1:2000地形图调绘,应标明地下建筑物的出口、人口和天窗。 6.3.3 道路及附属设施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道路调绘应位置准确、等级明确、注记完整
18、、取舍恰当。 2 隧道和涵洞宽度图上大于1mm时,应依比例尺表示。 3 公路等级代码应符合表6.3.3的规定。 表6.3.3公路等级代码 代码公路等级代码 。高速公路3 1 一级公路4 2 二级公路9 6.3.4 管线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公路等级 兰级公路 四级公路 等外公路 1 电力线、通信线的转折点、分岔点应准确测绘;地下电缆有地面标志时,应按 实际位置绘出。 2 同一电杆上架有多种线路时,应表示主要线路。 3 高压电线杆、铁塔应按实际位置绘出,高压电线应加注电压数;1:5000、 1:10000地形图电力线调绘可只表示lOkV以上的高压电线。 4 水管的地面部分应按实际位置绘出。 5
19、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地面及架空部分应按实际位置绘出并注记输送物质。 6 电力、电信地下管道检修井应调绘。 6.3.5 水系及附属设施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调绘河流流向和名称。 2 沟渠宽度图上大于0.5mm时,应标注实地宽度。 3 居民地外的水井应调绘。 6.3.6 境界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调绘乡镇及以上境界和自然保护区境界;1:10000地形图可只调绘县及以上 w w w .w e b o o s .co m 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技术规程(JTG/TC21-02-2014) 境界。 2 应采用当地政府部门确认的境界名称。 3 两级以上行政区划境界重合时,应标注高级行政区划境界。
20、4 调绘乡级以上国营农、林、牧场界,应采用乡、镇界符号表示。 6.3.7 地貌和土质调绘应调绘下列内容: l 地貌应调绘陡崖、岩墙、崩崖、滑坡、泥石流、冲沟、地裂缝、岩溶溶斗、黄 土漏斗、山洞、陡石山、梯田坎、火山口等。 2 土质应调绘石块地、干河床和各类沙地等。 6.3.8 植被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应重点调绘覆盖面积大、经济价值高的植被。 2 应采用地类界描绘成林、幼林、苗圃、竹林、灌木林、经济林、经济作物地、 菜地、水稻田、旱地等。 3 同一地段生长多种植物时,应表示主要植被类型。 4 应量注树林、竹林、灌木林平均高度,沟底、交叉口、山凹、鞍部等关键地段 应实地量取树高。 6.3.9
21、 地理名称调查及注记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居民地、城市、集镇、村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工矿,大城市中主要 的街道,以及山地、江河、湖泊、海洋的地理名称,应实地调查。 2 地理名称过密时,宜用总名或知名的名称表示。 3 同一级名称的字体、大小和宇隔应一致。 4 名称注记应指向明确,排列宜以水平方向或垂直方向为主。 6.3.10 卫星图像调绘应进行接边,并检查调绘内容有无错漏,以及地形要素与属性 是否致。 6.4 资料提交 6.4.1 卫星图像调绘应提交下列资料: 1 调绘的卫星图像; 2 调绘接图表; 3 调绘搜集的相关资料; 4 技术总结。 6.4.2 调绘的卫星图像可用电子文件形式提交
22、。 w w w .w e b o o s .co m 卫星图像区域网平差 7 卫星图像区域网平差 7. 1 一般规定 7.1.1 卫星图像区域网平差应按数据准备、卫星图像连接点选择、卫星图像坐标量 测、卫星图像区域网平差和资料提交流程作业。 7.1. 2 卫星图像区域网平差应准备卫星图像及有理多项式系数。当需要地面控制点 时,应准备图像控制点联测略图、图像控制点标定与点位略图、图像控制点计算成果。 7.1.3 检查点可选用基础控制测量控制点或多余的卫星图像控制点。 7.2 卫星图像连接点选择 7.2.1 卫星图像连接点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l 高分辨率卫星图像标准景连接点位应为6个,均匀分布
23、成3行2列,卫星传感 器推扫方向为行方向。 2 非高分辨率卫星图像标准景连接点位应为9个,均匀分布成3行3列。 3 每个点位范围内应选取2个连接点。 4 大于标准景的长条带卫星图像,应将其归化为标准景,按不同分辨率的标准景 卫星图像选取连接点。 条文说明 3 每个点位选取2个连接点,一是可以提高平差解算的内部可靠性,有利于连接 点中粗差的发现和改正;二是可以避免剔除粗差后连接点的补测工作。 4 标准景对于不同传感器卫星图像,其大小各不相同,但同种传感器每景卫星图 像都有标准的固定扫描长度和宽度。 7.2.2 卫星图像连接点的点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点应位于卫星图像的立体重叠区域,多条带卫
24、星图像连接点宜选在条带重 叠区域。 一17 w w w .w e b o o s .co m 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技术规程(JTG/TC21-02-2014) 2 连接点宜选在近于直角的线状地物的交点或地物拐角处,且影像清晰、明显、 易识别的目标点上。 3 影像特征比较稀少的区域,连接点可选在线状地物的端点或点状地物的中心处。 4 林区的卫星图像连接点宜选取空地处的明显目标点。 5 弧形或不固定的物体不应作为连接点选取目标。 7.2.3 卫星图像连接点应统一编号。 7.3 卫星图像坐标量测 7.3.1 卫星图像坐标量测应包括控制点图像坐标量测和连接点图像坐标量测工作。 7.3.2 控制点图像坐
25、标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依据卫星图像控制点标定与点位略图综合判读卫星图像控制点的准确位置。 2 应采用卫星图像立体量测工具量测控制点图像坐标。 7.3.3 连接点图像坐标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影像匹配获取图像坐标;必要时,应通过人工识别并采用卫星图像立体 量测工具量测图像坐标。 2 单片量测时,卫星图像应放大4倍。 7.3.4应对控制点、连接点的量测坐标进行粗差检测。存在粗差时,应重新 量测。 7.4 卫星图像区域网平差 7.4.1 区域网平差的像点坐标单位权中误差应小于0.5个像元,卫星图像纹理、特 征不明显的大面积沙漠、戈壁、沼泽、森林地区应小于1.0个像元。 7.4.2
26、区域网平差控制点和检查点平面位置中误差应小于表7.4.2的规定值。 表7.4.2区域网平差控制点和检查点平面位置中误差(图上mm) 类别| 平原、微丘l 重丘、山岭 平差控制点 检查点 0.4 0.5 0.5 0.6 7.4.3 区域网平差控制点和检查点高程中误差应小于表7.4.3的规定值。 w w w .w e b o o s .co m 卫星图像区域网平差 表7.4.3区域网平差控制点和检查点高程中误差(m) 成图比例尺类别平原微丘重丘山岭 平差控制点O. 3 0.4 O. 9 1.2 :2000 检查点0.4 0.5 1.0 1.4 平差控制点0.3 0.9 1.8 2.4 :5000
27、检查点0.4 1.0 2. 1 2. 8 平差控制点0.6 0.9 1.8 4.2 1:10000 检查点O. 7 1.0 2. 4.9 7.4.4 同一平差控制点或检查点在不同区域网中的坐标较差的中误差应分别小于表 7.4.2和表7.4.3中相应规定值的d倍。 7.4.5 区域网平差接边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同地形类别卫星图像区域网之间的同名点平面坐标或高程接边,在规定限差内 时,应取中数作为最后的使用值。 2 不同地形类别卫星图像区域网之间的同名点平面坐标或高程接边,在中误差要 求高的地形类别规定限差内时,应将实际较差按中误差的比例进行配赋确定最后使 用值。 3 不同投影卫星图像区域网之间
28、的同名点平面坐标或高程接边,应首先换算成同 一技影坐标值,再按上述1、2款确定最后使用值。 7.5 资料提交 7.5.1 卫星图像区域网平差应提交下列资料: l 连接点分布略图; 2 卫星图像区域网平差作业文件; 3 卫星图像区域网平差报告。 7.5.2 应根据测绘产品作业环境,将区域网平差后的文件转换成相应数字摄影测量 工作站可识别的作业文件。 19 w w w .w e b o o s .co m 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技术规程(JTG/TC21-02-2014) 8 数字高程模型生成 8.1 一般规定 8.1.1 卫星图像生成数字高程模型(DEM)应按导人区域网平差作业文件构建立体 模型、
29、数据采集、数据处理、质量检查和资料提交流程作业。 8.1. 2 DEM应根据卫星图像立体模型采集的地形离散点、特征点、特征线建立。植 被茂盛或阴影严重地区应实地补测地面数据。 8.1. 3 DEM格网点高程中误差应不大于同比例尺地形图等高线高程中误差。 8.1. 4 DEM格式宜采用CNSDTF-DEM格网数据交换格式。 8.2 数据采集 8.2.1 宜根据卫星图像立体模型,按地形地貌特征,采集生成DEM所需的离散点、 特征点和特征线数据。 8.2.2 采集点密度或点间隔,平原、微丘地区宜小于图上lOmm,重丘、山岭地区 宜小于图上5mm,且应分布均匀,准确表达地表形态。 8.2.3 离散点、
30、特征点数据采集应采用静态单点方式,测标切准地面,采集反映地 面起伏的离散碎部点、地物点、变坡点。 8.2.4 特征线数据采集应准确、有效表达地表特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集山脊线、山谷线、断裂线数据。 2 应分别采集斜坡、陡坎上缘线、下缘线。 3 应采集河流、湖、海等水涯线,并应精确量测静止水面高程。 -20一 w w w .w e b o o s .co m 数字高程模型生成 8.3 数据处理 8.3.1 应根据采集的数据,构建不规则三角网模型(TIN)或直接由采集数据生成 DEM格网点高程。 8.3.2 TIN模型构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将地形特征线、空白区域外边缘线和作业范围
31、线作为三角形的约束边。 2 所有三角形均不应相交或重复。 3 三角形的三个内角均宜为锐角。 4 空白区域内部和作业范围线外部应不构成有效的三角形网络。 5 三角形网络不应存在空洞。 8.3.3 TIN模型应采用三角面插值法内插DEM格网点高程,并应按式(8.3. 3 )计 算格网点高程值。 X Y Z Xa Ya Z. Xb 飞,Zb (8.3.3) Xc YC Z 式中:X、Y、Z一一-格网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m); (孔,飞,Za)、(凡,孔,Zb)、(Xc,Y,ZJ一一三角形各顶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m)。 8.3.4 直接由采集数据生成DEM格网点高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以格网点为中
32、心的动态圆内采集点数宜大于8个。 2 采集点宜均匀分布在以格网点为原点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的四个象限内O 3 应剔除与格网点不在特征线同一侧的采集点。 4 格网点高程宜采用二次多项式移动曲面拟合法按式(8.3.4-1)计算,当原始采 集点位分布不均或插值参考点不足时,可采用距离加权平均值法按式(8.3.4-2)计算。 I F E ClI 1 l Z = 1 X X2 1 D B 0 11 Y 1 Pi L A 0 OJL y2 J 式中:X、Y、Z-一格网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m); A F一一内插曲面参数; Pi一一采集点的权。 (8.3.4-1 ) Z-t fl7三才 nC事/一 =-z 一-
33、Z (8.3.4-2 ) 21 w w w .w e b o o s .co m 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技术规程(JTG/TC21町02-2014) 式中:z一一格网点高程(m); Zi一一采集点高程(m); Pi一一采集点的权。 5 采集点权值应按采集点至格网点距离确定。 8.3.5 DEM格网点间距应按表8.3.5的规定执行。 成图比例尺 格网点间距 表8.3.5DEM格网点间距(m) 1:2000 1:5000 :s;2.50 :s;6.25 1:100 运12.50 8.3.6 DEM修改与编辑应将DEM格网立体模型与影像立体模型叠合或利用DEM所 制作的左、右正射影像的零立体效应,采用
34、单点编辑法或标记编辑法进行作业。 8.3.7 相邻DEM接边应至少有两排格网的重叠带。参与接边的格网点高程较差 在限差内时,应取同名格网点高程的平均值;高程较差大于限差时,则应重新建 立DEM。 8.3.8 DEM镶嵌后不应出现漏洞、重叠。 8.3.9 DEM裁剪应依据裁剪线外扩不少于1排DEM格网进行作业。 8.4 质量检查 8.4.1 质量检查应检查DEM的高程精度、高程符合性和数据完备性。 8.4.2 高程精度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抽检面积应不少于DEM产品面积的10%;检测样本应均匀分布,兼顾不同地 形类别。 2应利用野外实测的高程点或卫星图像区域网平差得到的高程点进行精度 检测。
35、 3 高程检查点应均匀分布,其密度应为图上每100mmx 100mm内不少于1个。 8.4.3 高程符合性检查应利用卫星图像测量的高程点、数字线划地形图的等高线与 DEM成果进行高程一致性检查。 8.4.4 数据完备性检查应逐一检查DEM范围、起始格网的坐标、格网间距的正 w w w .w e b o o s .co m 确性。 8.5 资料提交 8.5.1 DEM作业应提交下列资料: 1 技术设计书; 2 DEM数据; 3 产品质量报告; 4 技术总结。 数字高程模型生成 8.5.2 DEM产品应标明卫星图像采集日期、DEM生产日期、比例尺和生产单位。 -23一 w w w .w e b o
36、 o s .co m 公路土程卫星图像测绘技术规梧(JTG/TC21-02-2014) 9 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 9.1 一般规定 9.1.1 卫星图像生成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应按导人区域网平差作业文件构建立 体模型或带控制点的单片卫星图像输入、数据处理、质量检查和资料提交流程作业。 9.1. 2 DOM作业宜具有对应的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DEM数据的比例尺应 不小于DOM比例尺。 9.1.3 DEM与DOM的数学基础应一致。 9.1. 4 DOM技术指标宜符合表9.1.4的规定。 表9.1.4DOM技术指标 成图比例尺1:2000 1:5)() 1: 10仪)() 地面分辨率(m)
37、 罢王O.5 罢王1.0 :s.:;2.5 灰阶;:.256 二三256二,256 波段(个) ;:.1 ;:.1 ;:.1 9.1.5 DOM的平面位置中误差应按相同比例尺地形图平面位置中误差的规定执行。 9.1. 6 DOM宜采用TIFF格式存储,其地理定位信息宜采用TFW格式。 9.2 数据处理 9.2.1 卫星图像顶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应进行去模糊、去雾的图像增强预处理。 2 宜对图像色调、亮度、对比度进行调整处理。 3 应进行图像重采样,提高生成的DOM视觉效果。 9.2.2 波段叠加应选择表现能力强的波段进行合成,图像配准误差应小于0.5个 24一 w w w .w e b
38、o o s .co m 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 像元。 9.2.3 制作彩色数字正射影像图时,应对测区内全色影像和多光谱彩色影像进行融 合处理。全色影像和多光谱影像的配准误差应小于0.5个全色影像像元。 条文说明 卫星图像融合是指将单一传感器的不同地面分辨率的多波段信息或不同类型传感器 所提供的信息加以综合,消除信息冗余和矛盾。 9.2.4 立体卫星图像DOM生成应直接应用区域网平差结果进行立体卫星图像数字微 分纠正。 9.2.5 单景卫星图像DOM生成,每标准景卫星图像应布设不少于1个图像控制点, 并应采用卫星图像有理多项式系数及DEM数据进行数字微分纠正。图像控制点的平面 坐标和高程宜进行实地
39、测量,也可在更大比例尺数字线划地形图上量取。 9.2.6 图像镶嵌的镶嵌线宜沿着道路、地类边缘、地块边缘或色调较暗的地方通过。 镶嵌线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靠近影像边缘。 2 宜避免穿过明显高出地面的房屋、树木。 3 宜避免直接穿过大面积的水域。 4 宜避开相邻正射影像图上成像颜色反差大的区域。 9.2.7 图像镶嵌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两幅色调差别较大的图像镶嵌时,应分别对各自的图像进行色调调整。 2 相邻图像应有10排以上像元的重叠,接边处应消除模糊和重影。 3 镶嵌后的DOM不应出现漏洞,不应有明显的镶嵌痕迹。 9.2.8 DOM裁剪应依据裁剪线外扩不少于1排栅格点影像进行
40、作业。 9.3 质量检查 9.3.1 质量检查应检查DOM的平面精度、接边和一致性。 9.3.2 平面精度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抽检面积应不少于DOM产品面积的10%;检测样本应均匀分布,兼顾不同地 形类别。 -25 w w w .w e b o o s .co m 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技术规程(JTG/TC21-02-2014) 2 应利用野外实测的平面检查点或在大一级比例尺地形图上读取明显目标点进行 精度检测。 3 平面检查点应均匀分布,其密度应为图上每100mmx 100mm内不少于1个。 9.3.3 接边检查应检查相邻两DOM影像图接边处的较差。超过限差的产品应重新生 成DOM。
41、9.3.4一致性检查应检查相邻DOM的图案、纹理、亮度、反差、色调、色彩一 致性。 9.4 资料提交 9.4.1 DOM作业应提交下列资料: 1 技术设计书; 2 DOM数据; 3 产品质量报告; 4 技术总结。 9.4.2 DOM产品应标明卫星图像采集日期、生产日期、比例尺和生产单位。 一26- w w w .w e b o o s .co m 数字线主IJ士也形圈生产 10 数字线划地形图生产 10.1 一般规定 10.1.1 卫星图像生成数字线划地形图(DLG)应按导人区域网平差作业文件构建 立体模型、数据采集、数据编辑、质量检查和资料提交流程作业。 10.1.2 应在构建的可量测卫星图
42、像立体模型上获取地物、地貌要素空间位置信息。 10.1.3 DLG图形文件格式可为DGN、DWG或DXF格式。 10.2 数据采集 10.2.1 应对采集的地形要素进行分类,并应按层进行存储。每类地形要素应包括层 内容、层名及颜色信息。DLG要素的分类及属性应按附录A的规定执行。 10.2.2 数据采集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正确设置记录参数。 2 宜调整立体像对的反差和对比度,保证影像清晰,能正确判明各种地物边缘和 山体沟蟹。 3 应利用己知控制点对卫星图像立体模型进行精度检查。 4 应对地物、地貌要素进行数据采集。 10.2.3 地貌要素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等高线采集应设置好高程
43、值后用测标立体切准模型描绘。 2 首曲线不能显示出地貌特征或平坦地区首曲线在图上间隔大于50mm时,应加 绘间曲线。 3 等倾斜地段相邻两计曲线间距图上小于5mm时,可只测绘计曲线,并描绘 首曲线。 4 山脊线、山谷线应位置准确、走向分明。 5 斜坡应采集上坡线及对应的下坡线。 6 有植被覆盖的地表应进行植被高度改正。 -27一 w w w .w e b o o s .co m 公路士手呈卫星圈像Yl绘技术规程(JTG/TC21-02-2014) 10.2.4 地物要素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数据均应采集。 2 水系的表达应反映水系类型、形态和密度特征,河流与
44、湖泊人口衔接关系的表 示应自然合理。 3 水涯线的表示宜以卫星图像采集时水位为准。 4 采集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应切准轮廓线或拐角,并采点连线。 5 采集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应确定定位点或定位线,采用相应符号或线型表示。 10.2.5 立体模型难以判出的涵洞、泉、电杆、水闸、水井以及一些线状地物,应借 助外业调绘进行展绘;靠近高楼、树底下的线状地物及林地中的独立地物,应借助外业 调绘量取与其邻近的明显地物的距离,绘出准确位置。 10.2.6 注记点分布应符合下列规定: l 线路、地质、水文各专业所需的专用点,路线附近的沟心、谷底、鞍部、山顶、 变坡处、坎顶、坎底、道路交叉、桥面最高处及主要河流、
45、湖泊及较大水塘的水边均应 测注高程注记点。 2 铁路、公路图上10-15mm应测注高程注记点。 3 高程注记点密度宜为图上每100mmx 100mm内,平原、微丘地区10-20个, 重丘、山岭地区8-15个。 4 等高线注记宜为图上每100mmx 100mm内1-3个。 10.2.7 注记的字头宜指向路线前进方向的左侧。 10.3 数据编辑 10.3.1 DLG数据编辑应包括地貌要素、地物要素和属性数据的编辑工作。 10.3.2 地貌要素编辑应保证图面清晰易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等高线遇到建筑物、双线道路、路堤、路墅、坑穴、陡坎、斜坡、湖泊、双线 河、双线渠、水库、池塘等时,均应中断。
46、2 应消除等高线粘连、相交、抖动现象。 3 等高线的坡向不易判别时,应加绘示坡线。 10.3.3 地物要素编辑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建筑在陡坎和斜坡上的建筑物应按实际位置绘出,陡坎无法准确绘出时,可移 位0.2mm表示。 2 悬空建筑在水上的房屋与水涯线重合时,房屋应照常表示,间断水涯线。 w w w .w e b o o s .co m 数字线戈1地形图生产 3 两个点状地物相距很近且同时绘出有困难时,可将高大突出的或对路线方案位 置有控制性要求的准确表示,另一个移位0.2mm表示。 4 点状地物与房屋、道路、水系地物重合时,可中断其他地物符号并间断 0.2mm,以保持点状地物的完整性。 5
47、 公路应注明等级、通向、路基和路面的宽度以及铺面材料;铁路应注明等级、 通向,与道路相交时应中断道路符号。 6 地面、地下及架空管线应按地面标记连线表示,并应注明输送物资。 7 电力线、通信线走向与线状地物平行且距离小于图上10mm时,可不连线, 10kV以上的输电线应注明电压伏数。 8 水涯线遇桥梁、水坝、水闸时应中断,与陡坎重合时可用陡坎边线代替,与斜 坡脚重合时应在坡脚绘出。 9 两级境界重合时,应绘高一级境界符号,并应注记两级行政隶属。 10 地类界与地面有实物的线状符号重合时,可省略不绘;与地面元实物的线状符 号重合时,将地类界图上移位0.2mm绘出。 11 注记与独立地物、线状地物
48、重合时,宜移动注记位置。 条文说明 间隔0.2mm是假设地图在300mm左右的明视距离阅读时,能让人清晰地分辨地物 之间视觉阅值。 10.3.4 属性数据编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房屋、湖泊、闭合的等高线应封闭。 2 地物要素属性值不应出现差错和遗漏。 3 同一道路接边的等级、路宽、路名应一致。 10.3.5 地形图接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物、等高线接边差在限差以内时,应取平均值作为最终使用值。 2 不同坐标系之间的地形图接边,应将相邻地形图进行变换,统一到同一坐标系 内接边。 3 地形图接边处的数据应连续、无裂缝,图形平滑、自然,属性一致。 10.4 质量检查 10.4.1 质量检查应检查DLG的数学基础、精度、属性、逻辑一致性和数据完备性。 10.4.2 数学基础检查应将图廓点、公里